07-19-2012, 05:23 PM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一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http://www.hkclic.org/tc/topics/immigration/all.shtml
3. 在香港的中國公民 / 中國籍人士有甚麼法定權利?
中國公民在香港享有的若干主要法定權利概述如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只有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才有資格擔任香港特區政府的高層職位,例如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特首)或某些高級公務員職位。只有香港中國公民才有資格申請香港特區護照和回鄉證(以便往中國大陸旅遊)。非中國籍人士,不管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們只能獲得所屬國籍的護照,並須簽證才能進入中國大陸。
香港的選舉投票權並非源自公民身分。根據《立法會條例》第27條(香港法例第542章),凡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都有權登記成為選區的選民,換言之,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與本地中國公民擁有同樣的投票權。
請注意:中國公民不會自動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與香港有緊密聯繫的中國公民須符合法定限制的條件,才有資格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關於這些限制和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享有法定權利的詳情,請參閱本題目的第II部份。
4. 香港居民能否持有雙重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3條列明,中國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身分。但香港在這方面是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的「解釋」為準。這些解釋說明國籍法會怎樣在香港引用。按照人大常委的解釋,香港的中國公民即使已獲得外國公民身分,仍可能會被視為中國公民。
5. 中國國籍可否喪失或被放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9條,凡已移居外國並獲得外國公民身分的中國公民,即喪失中國國籍,並且不再可以將本身的中國國籍傳給子女。國籍法第10條亦列明,中國籍人士可申請放棄本身的中國國籍。
至於香港的中國公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的「解釋」,情況卻有所不同。上述人士即使已獲得外國國籍,除非他們已根據第5項解釋向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申請獲承認為外國公民,否則他們仍會被視為中國公民。有關申請詳情,請參閱入境事務處的網站。
[ 本帖最後由 今晚打老虎 於 2014-7-25 17:39 編輯 ]
第十一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http://www.hkclic.org/tc/topics/immigration/all.shtml
3. 在香港的中國公民 / 中國籍人士有甚麼法定權利?
中國公民在香港享有的若干主要法定權利概述如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只有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才有資格擔任香港特區政府的高層職位,例如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特首)或某些高級公務員職位。只有香港中國公民才有資格申請香港特區護照和回鄉證(以便往中國大陸旅遊)。非中國籍人士,不管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們只能獲得所屬國籍的護照,並須簽證才能進入中國大陸。
香港的選舉投票權並非源自公民身分。根據《立法會條例》第27條(香港法例第542章),凡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都有權登記成為選區的選民,換言之,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與本地中國公民擁有同樣的投票權。
請注意:中國公民不會自動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與香港有緊密聯繫的中國公民須符合法定限制的條件,才有資格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關於這些限制和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享有法定權利的詳情,請參閱本題目的第II部份。
4. 香港居民能否持有雙重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3條列明,中國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身分。但香港在這方面是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的「解釋」為準。這些解釋說明國籍法會怎樣在香港引用。按照人大常委的解釋,香港的中國公民即使已獲得外國公民身分,仍可能會被視為中國公民。
5. 中國國籍可否喪失或被放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9條,凡已移居外國並獲得外國公民身分的中國公民,即喪失中國國籍,並且不再可以將本身的中國國籍傳給子女。國籍法第10條亦列明,中國籍人士可申請放棄本身的中國國籍。
至於香港的中國公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的「解釋」,情況卻有所不同。上述人士即使已獲得外國國籍,除非他們已根據第5項解釋向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申請獲承認為外國公民,否則他們仍會被視為中國公民。有關申請詳情,請參閱入境事務處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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