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文章指香港無視美制裁續與俄貿易 港府:不實施單方面制裁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601
《福布斯》今日(31日)刊登題為「Hong Kong’s Economy Is Now Risky Business」的評論員文章,引用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的報告,指香港變得無賴(rouge),又指香港拒絕執行美國的制裁,近年加大對俄羅斯、伊朗和朝鮮的貿易,並指香港在2023年8月至12月向俄羅斯運送超過7.5億美元的違禁貨物,為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提供大量資金支援。
特區政府指,該文章堆砌失實和毫無事實根據的內容,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指香港公司向俄羅斯提供軍民兩用技術零件
《福布斯》的文章指,香港公司正從事船駁船轉運、建立空殼公司等方式,向俄羅斯提供軍民兩用技術及零件,以逃避國際制裁。文章引用引用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報告,指很多逃避制裁的事件並未有人記錄,指香港成為逃避制裁和非法金融活動的新興中心。
文章認為美國及國際社會不能沒有行動,指美國應該加強金融工具以打擊香港的非法活動,包括《美國愛國者法案》中的反洗錢條文。
該文章指,許多人就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向商界發出警告,指條文影響經濟和安全,而商界試圖表現得一切如常。文章認為,如今在香港做生意的風險比以往何任時候都更高。
港府:不會實施「個別國家基於自身考慮」的制裁
特區政府回應指,一直按照中國外交部指示,全面實施安理會施加的制裁,以履行國際義務,又會密切留意安理會最新通過的決議、制裁名單,以及安理會轄下相關委員會或專家組的報告和公報等資料,並予以跟進。特區政府表示:「個別國家基於自身考慮而向某些地方施加單方面制裁,特區政府沒有權力,亦不會實施有關單方面制裁。」
稱不少被壞疑的香港註冊公司已經剔除註冊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實施安理會制裁的制度完善,加上執法部門的調查工作嚴謹並具阻嚇力,不少被懷疑的香港註冊公司已被剔除註冊,亦有可疑船隻被拒絕進入香港水域,這均有效事先阻止不法分子利用香港作為違反安理會制裁的基地,從而維護香港的國際聲譽。香港會繼續依法維持嚴格的安理會制裁制度,執法部門會繼續根據法定權力,積極跟進所有懷疑違反安理會制裁的個案,並在有足夠證據時提出檢控。」
政府表示,維護國家安全,為在港經營的商戶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又強調《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應當堅持法治原則,法律定義清晰,罪行元素明確,不影響香港居民和在港營商的人與外國的正常交流。
政府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無可比擬。香港市場高度開放和國際化,實行普通法制度,監管制度與主要海外市場接軌,加上資訊和資金自由流通,一直是企業發展業務、人才盡展所長的理想地方。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在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權利和自由,堅定不移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梅儒瑞稱國安法、23條立法構成「寒蟬效應」 特區政府斥「雙標」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508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日前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訪問時批評,香港只餘經濟上有「一國兩制」,已失去新聞及示威集會自由,質疑《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寒蟬效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特區政府先後點名批評梅儒瑞攻擊香港,對他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並予嚴厲譴責。特區政府發言人今(31日)下午撰文指,梅儒瑞對《國安法》實施後的復常社經實況置若罔聞,斥梅儒瑞虛偽、「雙標」,發言無稽失實。
發言人表示,自《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以來,美國一直漠視2019年發生的暴亂,惡意詆毀《國安法》,攻擊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而對《國安法》讓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斥他虛偽、「雙標」,發言無稽失實。
發言人強調,自香港回歸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保障,而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發言人又指,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美國就最少有21部,沒有資格對香港的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斥梅儒瑞「寒蟬效應」的言論惡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要求美國駐香港總領事立即停止惡意抹黑及干涉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梅儒瑞:香港失自由僅經濟上一國兩制 駐港公署點名斥編造謊言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309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日前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訪問時批評,香港只餘經濟上有一國兩制,新聞及示威集會自由已失去,質疑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寒蟬效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點名批評梅儒瑞攻擊香港,對其言論表示強烈不滿,並嚴厲譴責,促梅「多做促進港美合作的實事,而不是花心思編造謊言,攻擊唱衰香港。」
公署發言人昨日(30日)深夜發稿,批評梅儒瑞接受採訪時妄議香港事務,攻擊香港權利與自由受到侵蝕,「鼓噪所謂『寒蟬效應』」,對其言論強烈不滿,予以嚴厲譴責。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從來不是無邊界、無約束、無底線的。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定實施後,香港社會重回安定,市民依法應享有的各項權利均得到切實保障,又說香港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新變化,進入了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是因為別有用心者已失去了「打砸搶燒的『自由』,失去了衝擊立法會的『自由』,更失去了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自由』!」
發言人強調,梅儒瑞作為美國政府駐港代表,理應恪守領事官員基本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多做促進港美合作的實事,而不是花心思編造謊言,攻擊唱衰香港」,促請梅儒瑞恪守本分,盡早放棄「以港遏華」用心,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涉發布具煽動意圖自製歌曲影片違《維護國安條例》 中年漢還柙 9.20處理法律爭議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D%E8%AD%B0
47人案|梁國雄陳情書:議員兩次行使否決權是民意依歸 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
https://hk.news.yahoo.com/47%E4%BA%BA%E6...29014.html
【立場新聞案】[現場]法院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 當中6篇抹黑國安法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2ae6c6...9%E6%B3%95
【立場新聞案】記協及歐盟稱反映本港新聞自由收窄 港府指裁決彰顯公義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7...C%E7%BE%A9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發聲明稱,裁決是本港新聞自由收窄的另一例證,促請港府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
港府發聲明反駁有關言論,指裁決是彰顯公義,強調裁決特別提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傳媒工作者發布文章時,都必須遵守保障國安等「特別責任和義務」,而《歐洲人權公約》涉及新聞自由的判例,亦指新聞工作者要以準確事實為基礎,方可獲言論及新聞自由保障。
而《立場新聞》完全罔顧事實,個別傳媒組織、外國政客指裁決「打壓」新聞自由是完全站不住腳,又批評將煽動仇恨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本港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立場新聞案】有學者指涉較多評論文章 裁決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9...A%E7%94%B1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是回歸以來首間傳媒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保釋候判。
法庭裁定有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警方稱會研究是否檢控負責的記者或投稿人,又強調裁決無影響新聞自由。有學者認為,今次涉及較多評論文章,裁決跟以往一般人的看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立場新聞》案,法官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當中四篇都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投稿,他亦有到庭聽裁決,警方國安處在裁決後回應案件,被問到會否追究負責訪問的記者及投稿人。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我們會看一件事,究竟他有否煽動意圖去做這件事,當然若有的話,我們會與律政署(律政司),商量檢控情況。」
今次被裁定煽動的文章,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無客觀基礎,是否有收窄新聞自由?
李桂華認為:「一般人是不會犯這些的,好像該17篇文章中的題目,其他報章、其他媒體都有報,為何偏偏為何它會被人拘捕,因為它是用來要做煽動意圖的事。」
有學者稱今次涉及的煽動文章,大部分是評論文章,而裁決的看法,跟以往一般做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認為:「很多時做評論,你會有詮釋,不是只是說事實。詮釋程度越高,說的東西距離基本事實越遠。若過往有人說的東西扯得遠些,那你便不同意他,便反駁他。即有些過往大家習以為常,在香港會出現的一些評論風格,根據今次的判決,現時開始很有可能被視為煽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一般來說,如果無事實根據、偏激言論,是較容易說服法官有一個煽動性意圖。傳媒是報道事實,所以傳媒干犯這些案件的機會是相當低。」
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權利作新聞工作的人。
新聞工作者聯會就對法庭判決予以堅定支持,認為案件無關新聞自由,而是違法及守法問題,又指記協的聲明嚴重歪曲事實,予以強烈譴責。
【立場新聞案】四篇具煽動意圖文章由區家麟投稿 學者憂裁決打擊新聞自由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4df4c6...A%E7%94%B1
【屠龍小隊案】全部被告《反恐條例》下串謀爆炸罪不成立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1f84c6...0%E7%AB%8B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2019年反修例衝突期間在港島放置或引爆炸彈,管有手槍及串謀謀殺警員。陪審團經過三天退庭商議,裁定全部被告《反恐條例》下串謀爆炸罪不成立。被告賴振邦交替控罪罪成。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和許湛榮被裁定《反恐條例》串謀爆炸罪不成立。而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爆炸罪,同樣不成立。
唯一罪成的被告是賴振邦,其交替控罪成立。
而李家田另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罪名不成立。
至於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的劉佩凝,罪名都不成立。
【屠龍小隊案】其中六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賴振邦一項交替控罪成立續還柙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4...4%E6%9F%99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陪審團大比數裁定其中六人全部罪名不成立,而被告賴振邦就一項交替控罪成立。
案發在2019年12月8日,控方稱屠龍小隊及以吳智鴻為首的隊伍,合謀在民陣遊行期間,在軒尼詩道沿途放置一大一小兩枚炸彈,計劃先破壞中資店舖,引警察到場,然後引爆小炸彈,迫使警察靠近大炸彈地點。槍手在高位用AR15長槍亂射警察,再引爆大炸彈。
陪審團經過三日退庭商議,裁定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和許湛榮,《反恐條例》串謀爆炸罪不成立,而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爆炸罪,其中五人罪名不成立,賴振邦就被陪審團以七比二裁定罪成。至於串謀謀殺罪,全部被告罪名不成立。
李家田另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罪名都不成立。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的劉佩凝,罪名同樣不成立。
交替控罪罪成的賴振邦,控方早前指,他曾與其他被告閒聊,以破壞逼政府妥協,及製造炸彈的話題,亦曾經一起到西貢試槍。賴振邦亦曾經提議,到城市大學及浸會大學「爆實驗室」,並與他人先後到兩所大學實驗室偷取化學原料。
脫罪的劉佩凝審訊後自行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其餘幾名獲判無罪一直還柙的被告,辦理手續後,先後坐車離開。
張俊富之前承認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槍械罪,將於星期五判刑。
至於案件唯一罪成的被告賴振邦,須繼續還柙,其代表律師將於下周一求情。
法官感謝九名陪審員十分用心考慮大量證據,讓九人終身豁免做陪審員。
【屠龍小隊案】律政司研相關資料決定是否上訴 警方稱非常重視這類案件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4...8%E4%BB%B6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陪審團大比數裁定其中六人全部罪名不成立,而被告賴振邦就一項交替控罪成立。
今次是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條例》作出檢控,整個審訊歷時逾八十天,律政司稱會研究相關資料,決定是否需要上訴。警方就強調,早前有同案被告已承認串謀爆炸罪,非常重視這類案件。
今宗案件合共有14人被起訴,當中九人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名標的之爆炸」罪,有三人在審訊初期已經承認控罪。分別是「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串謀者吳智鴻及彭軍壕。
其他被告包括蘇緯軒、蔡凱明及陳玉龍,分別承認串謀謀殺、協助及教唆製造爆炸品,及串謀無牌管有槍械等罪。還有受審的張俊富,承認了部分控罪。
認罪被告中,部分於審訊期間,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不過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提醒這些證供或未必可以盡信。
本案是首次引用在2002年8月通過的《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當中列明作出或恐嚇作出行動,當中涉及針對人的嚴重暴力、財產嚴重損害、危害作出行動者以外的人生命、意圖強迫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而進行,即屬「恐怖主義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這案件很嚴重,有真槍、有長槍、有炸藥,炸藥的分量可造成很大死傷,包括警務人員或當時參與遊行人士,或其他無辜人士,又有完整的計劃,其實案件較早前已有7名被告已認罪,唯一可以跟大家代表警方說的就是,我們非常著重這類案件,我們會繼續保障在香港生活的人安全及其財產安全。」
他希望市民日後見到可疑情況,盡快報警處理。
教育局更新《學校行政手冊》 館藏含危害國安內容應移除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A4/483435
學校行政手冊更新 圖書館藏「或危國安」應即除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4781923302
屠龍小隊案|1人罪成6人脫罪 湯家驊:相信陪審團基於事實裁決 惟「較難排除個人感情」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F%E6%83%85
「屠龍案」今天(29日)下午在高院裁決,陪審團裁定僅賴振邦被控的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其餘6人脫罪。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據他觀察陪審團裁決較難排除個人感情,故他會選擇「相信法官多過相信陪審團」。
湯家驊表示,相信陪審團基於事實做出裁決,但在他個人職業生涯觀察下,除非遇到明顯的案情,陪審團從感情上、觀感上做出決定的情況較難排除,而法官具備更多專業知識,故他會選擇「相信法官多過相信陪審團」。
他又指,「屠龍小隊」案並非國家安全件,且出現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前,故並不適用,相信如不幸再有類似案件出現,以《條例》檢控的機會較高。
被問及相關案件是否應全部棄用陪審團,而用指定法官,湯家驊指,法律上香港需回應國際人權公約要求,又指現時所有國安法案件都採取「三官會審」,且現在「距離2019年不是太遠」,認為不能因「喜歡或不喜歡」來決定是否應有陪審團。
對《立場》案判決不意外
此外,《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天下午裁決,均罪名成立。湯家驊對此表示不意外,認為新聞機構的出版人及編輯理應對刊登文章的合法性負監管責任,又舉例Telegram行政總裁以「允許他人進行不法行為」被拘捕,證明外國相關法例較香港更嚴格。
【屠龍小隊案】全部被告《反恐條例》下串謀爆炸罪不成立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1f84c6...0%E7%AB%8B
煽動意圖
國安處拘1男1女 涉發布城大教授虛假遺言及放悼念燈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E7%AE%B1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30日)於九龍及新界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男一女,年齡分別為41和28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並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住所,檢取有關電子通訊工具,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調查顯示,被捕女子涉嫌就最近一宗自殺事件發布死者的虛假遺言,而被捕男子則涉嫌持續在多個地方放置所謂悼念燈箱,內容均涉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據了解,該事件為日前城大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教授於九龍塘站墮軌輕生一事有關。
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提醒市民,「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涉發布城大教授虛假遺言及放悼念燈箱 警國安處拘捕2男女涉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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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新聞》涉辱警司法覆核案上訴 港台工會等部分上訴得直通訊局須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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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一集早前被通訊局裁定辱警,上訴庭裁定節目不涉及辱警,撤銷對港台的警告。
案件涉及已停播的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2020年2月14日一集中《驚方訊息》環節,藝人王喜從垃圾桶出來,被通訊局裁定辱警。
另一環節《無品芝麻官》,諷刺警方囤積口罩等個人防護裝備,被通訊局裁定違反要確保節目資料準確,向港台發警告。
港台工會及記協提出司法覆核,原訟庭維持《驚方訊息》環節辱警的決定,但指諷刺警方囤積口罩內容,由於無法證實警方口罩過剩屬真屬假,通訊局不能斷定是虛假消息,無違反《電視廣播條例》。
通訊局、港台工會及記協分別再上訴。上訴庭頒下判詞,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大部分上訴申請勝訴,推翻通訊局指《頭條新聞》無確保節目資料真實,和基於社會地位等原因,而污衊和侮辱警方的裁定,下令撤銷相關警告,不會發還通訊局重新考慮。
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 強烈反對涉立場新聞案文章 斥內容歪曲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A%E6%9B%B2
《立場》案|港府強烈不滿英美官員及反華組織抹黑 批行為偽善、雙標
https://www.stheadline.com/politics/3378...9%E6%A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