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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周庭棄保不回港 港府正式通緝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20...2_001.html

去年9月赴加拿大多倫多讀書、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創黨成員兼常委周庭,早前未有在去年12月底原定時間回港就《港區國安法》報到。港府今日表示,對周庭正式通緝,並將終生追捕。

周庭日前在網上發文指自己現身處多倫多,今年7月初獲國安告知,如果想到加拿大升學,需要香港國安處人員「陪同」和「保護」到內地一天,而在完成行程後會獲發還護照,她只需在大學假期時回港報到。回港後,再次被國安要求寫下數封,感謝執法部門安排使她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之信件。她亦在9月中離開香港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護照則是在出發前一天才收到的;貼文中她又透露患有情緒病。

她又強調即使去了加拿大,仍然認為自己一生都是香港人,對香港的感情絕對不會減少,「如果有一天香港民主化,消除了現在的壓迫自由的狀況,那麼我就可以回去了,但這實在是一個遙遠的話題,現在坦率地說,香港民主化這件事還難以想像」。


美官員晤4被通緝港人 華外交部表堅決反對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20...2_001.html

[Image: bkn-20240206155801581-0206_00822_001_01p...0206174301]

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的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康達,周一(5日)接見香港國安處通緝潛逃海外人士郭鳳儀、袁弓夷、許穎婷、邵嵐。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周二(6日)表示,中方對美方高官公然勾連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郭鳳儀、袁弓夷、許穎婷、邵嵐周一與康達會面時,呼籲美方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黎智英的等人發聲。美國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之後發文指,美方呼籲香港當局立即停止一切恐嚇香港和世界各地人民的行為。

汪文斌指出,有關外逃反中亂港分子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香港警方依法對其予以通緝,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通行慣例,是必要正當之舉。美國制訂的國家安全法也具有域外效力。美方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不僅是對法治精神的粗暴踐踏,更暴露出美方在人權、法治問題上一貫奉行的雙重標準。

汪文斌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許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中方敦促美方反躬自省,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不做犯罪者的避風港。中方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任何干預香港事務、破壞香港法治的圖謀都將受到中方堅決回擊。

被指勾結黎智英 羅傑斯促美英制裁香港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4...2_001.html

香港壹傳媒黎智英的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審訊期間,美國和英國政客多次指手畫腳,要求釋放他和制裁香港。美國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周四(1日)舉行聽證會,證人之一的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始創人羅傑斯再說三道四,指自己和其他外國人都被香港控方點名與黎智英有聯繫,他又呼籲美英制裁香港。

羅傑斯表示,對於美國議員去年提出《香港制裁法案》,他希望英國同樣制裁香港,同時建議美國對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HKETO)實施更多審查和制裁。

加拿大國會及美國智庫關注黎智英案 呼籲制裁香港官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21...2_001.html
[Image: bkn-20240216201519315-0216_00822_001_01p...0216234447]

加拿大國會外交及國際發展委員會轄下的國際人權委員會,連續第二周,於周二(13日)邀請關注香港情況的團體,就壹傳媒黎智英案等議題聽取意見。出席的包括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董事會主席郭明瀚、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及行政總監羅傑斯及代表港加聯出席的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等,均要求加國除了更積極為香港政治犯發聲,亦應制裁香港官員,同時要求加籍終審法院麥嘉琳辭職。另外,加拿大國會移民委員會通過動議擬傳召強積金公司宏利、永明作供。

前美國駐港總領事,現為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董事會主席的郭明瀚表示,他在2005至2008年於香港工作時,香港是中國最自由的地方,但在國安法後,狀況明顯惡化,黎智英案更是反映極權趨勢與自由民主價值的直接衝突。他又指黎智英案中出現多種情況,反映案件是一場「樣板戲」,例如黎不能請本來屬意的外籍大律師辯護、審判他的國安法法官全由官方挑選,而他案中的控方證人李宇軒在中國曾被折磨,證供不可靠,其他指控他的證據亦十分薄弱,故此案反映了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的崩壞。

郭又認為加國政府除了應繼續爭取黎及其他政治犯獲釋,同時亦應制裁李家超等官員,及要求加籍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辭職。他亦認為加國應關閉香港駐多倫多經貿辦。他又提到,香港的經濟現況反映如不改變現時的做法,將會越加惡劣。

張超雄則指,加國應立即設立外國代理人註冊制度,令外國在加國的行為需要公開。羅傑斯就批評控方將他與黎智英的正常通訊都視為黎「勾結的罪證」,反映出整宗案件的荒謬程度。

而同日,美國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舉行一場名為「香港的鎮壓與黎智英的英勇」的網上研討會,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在會上表示,香港在《國安法》下,異見人士被打壓,言論、集會及新聞自由遭損害,她留意到《國安法》正進一步威脅宗教自由,並指已經見到一些堅守信仰的人因為倡議人權及自由而被針對,包括黎智英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

另外,就移民海外港人在領取強積金(MPF)時遇到的各種問題,加拿大眾議院公民及移民常務委員會日前通過動議,要求委員會對目前居住在加拿大的香港人,在轉讓和提取MPF時遇到的問題進行研究,方式包括舉行一次聽證會,邀請宏利金融、加拿大永明人壽的代表作供,解釋情況;又計劃邀請一些遇到MPF轉移問題的香港移民,以及相關移民官員等人士,向國會報告其意見和建議。
Ban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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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成員承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爆炸等罪 案情指部分人曾赴台灣軍訓
https://news.tvb.com/tc/local/65d768a52b...D%E8%A8%93

屠龍小隊案6人認罪 原派槍手現場亂槍掃射 計劃要殺盡在場警員
https://www.hk01.com/article/993482

《願榮光》禁制令被拒 律政司申上訴:影響市民情緒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51001

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早前被拒後不服提上訴,法官強調界線需要清晰。

聆訊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法官彭寶琴審理。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提到歌曲歌詞除了提到「要光復這香港」、「時代革命」等,亦在19年被用在示威中,像「軍歌」一樣影響市民情緒,是香港的國安危機。

法官潘兆初則認為,若以禁制令的形式處理,需要有一條清晰的紅線,令所有合法的活動有所保障。

《願榮光》案禁制令上訴 押後至7月中之前裁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224.htm

律政司司長早前申請《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被拒後不服上訴,指行政機關採取措施維護國家安全時,法庭不應代替行政機關或以普通法觀念考慮措施效用,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法庭之友代表律師質疑,原審至今律政司說法有變,改稱《願榮光歸香港》等32首相關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既缺乏證據支持,又有損程序公正,質疑是否有程序特權,若基於此推翻原審裁決做法不當。上訴庭押後至7月中前裁決。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解釋,建議臨時禁制令附表中訂明的《願榮光歸香港》等32首相關歌曲,在發布時不要讓人誤以為是國歌,要不具煽動分裂意圖,又指如有人受禁令影響,可向法庭申請要求澄清。余若海認為,應由行政機關衡量國家安全,法庭不應越俎代庖,預計當禁令下達,大多港人均會守法,避免參與潛在刑事行為。

法庭之友代表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回應指,禁令應用範圍廣泛,一旦法庭批出禁令,有機會造成更多問題,包括公眾難以理解,禁令含意不清等。他指出,原審時沒有任何司法推論指歌曲違法,直到現在上訴時律政司才改稱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質疑律政司改變說法有損程序公正,上訴時不應提出新立場,而且法庭從未裁定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質疑律政司在上訴時才首次提出是否有程序特權,以新理據申請上訴。

陳樂信又引述原審裁斷禁令並無效用,若上訴庭基於律政司指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得出禁令有效用的結論,以推翻原審判決,做法完全不恰當。

23條立法|梁愛詩:以重大公眾利益作抗辯 做法「有好有不好」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224.htm

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展開 1個月諮詢,本月底完結。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相比2003年,社會目前對國家安全已有相當認識,自從香港國安法通過後,國家安全已不再是陌生話題,亦了解到法例對生活及人權沒有甚麼影響,1個月的諮詢期是希望可以盡快完成立法。她形容社會現時對23條立法的關注度,甚至不及4月實施的首階段即棄塑膠管制。

對於政府考慮加入「重大公眾利益」作為披露國家機密的抗辯理由,梁愛詩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做法「有好有不好」,好的是可以令公眾較安心,但各人對「公眾利益」的理解很主觀,亦不是人人都會在行事前先看法律,加入該抗辯理由,反而可能令人更易誤墮法網。

至於日後法律條文是否應該清楚定義何謂「公眾利益」,梁愛詩說有保留,她解釋國家安全的情況隨時會改變,作出定義反會有所限制,令敵對勢力可以鑽空子,認為由法官因應案件的情況自行解釋更為適合。

梁愛詩又指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不一定涉及武力,有時語言甚至社交媒體的影響力亦很大。她又說立法建議加入引起中國與香港居民間的仇視、對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作為煽動意圖的元素,並不是走回頭路。
Ban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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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條草案|鄧炳強轟《明報》惡毒、誤導 標題惹人誤會立法加強管制傳媒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41997.html

政府昨晚(13 日)提交 23 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後,法案委員會今早(14 日)隨即討論相關內容,並已經在中午完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總結發言時,強烈譴責今日《明報》A3 版報道〈23條修正案賦權特首行會施國安指令 涵加強管理傳媒等 4條罪類可送交內地〉屬於「誤導」、「標題惡毒」。鄧炳強說,雖然《明報》今早已經更正和道歉,但是「傷害已經造成,damage has been done.」,期望《明報》能夠「重回正軌」,正確和準確地報道 23 條立法相關報道,「呢個係傳媒嘅基本守則,我相信佢哋應該比我更加清楚」。

鄧炳強:呢個標題我認為係惡毒

鄧炳強說,一個合乎常理的人,看到有關報道後,會誤會草案內容包含加強管理傳媒的條款,並且有罪行可以送交內地處理,「呢個係假嘅,係錯嘅,係唔啱嘅。」

鄧指今次草案並無任何條文提及傳媒,亦更加不會針對傳媒,本地立法的所有罪行都會在香港本地處理,「呢個標題我認為係惡毒」,而且可能令香港市民對 23 條立法構成誤解,甚至不必要關注,「我作為應變反駁隊隊長,必須要喺呢度向全港市民,再次強烈譴責《明報》這個報導,再一次嚴重打擊《明報》的公信力。」

[Image: 13271ab0-e1c9-11ee-b57b-49d763d838c6]

明報》2024-03-14 A3 版報道。(點擊圖片可放大)
修正案賦權行政長官和行會可另立附屬法例

參考政府昨晚遞交的修正案內容,條文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為了維護國安所需,並更有效地實施以下 3 項法律及解釋,而訂立相關附屬法例:

- 《香港國安法》,包括當中第五章關乎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的職責的條文;

- 2022 年 12 月 30 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就《香港國安法》第 14 條和第 47 條的解釋;

-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上述提及的《香港國安法》第五章「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包含第 48 條至第 61 條條文。其中第 54 條提及,駐港國安公署、外交部駐港公署、會同港府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對外國和國際組織駐港機構、在香港的外國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和新聞機構的管理和服務。

第 55 條就提及,如果港府出現無效執行《香港國安法》的嚴重情況等,可以向中央政府報告,由駐港國安公署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第 56 條就提及,國安公署可就第 55 條情況的案件立案偵查,並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

《明報》今日被指控為誤導的報道,原文如下:

「該附屬法例實施新國安指令,包括更有效地實施駐港國安公署在《港區國安法》第 5 章訂明的職責,即包括加強外國和境外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新聞機構管理服務,以及特定 4 條罪類下把被告移送內地處理。」

《明報》:有關標題並不準確惹人誤會

《明報》今早 10 時許發出的「更正及澄清」。其中表示:

本報今天A3版「23條修正案賦權特首行會施國安指令」一文,標題提及「涵加強管理傳媒等4條罪類可送交內地」有誤。

根據修正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維護國安及更有效實施包括國安法等而訂立附屬法例,當中包括國安法第五章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職責,這並不是在23條新增或修訂罪行中可移送內地。

有關標題並不準確惹人誤會,特此更正及深表歉意。

【相關報道】

23 條・反駁隊|港府一周內譴責 3 間外媒 彭博、FT 今再發評論批評立法|Yahoo

【參考資料】

[Image: 7dd47b10-e1c8-11ee-96ff-f73bf2058800]
圖: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擬稿,第 32 頁(點擊圖片可放大)

[Image: 8c8bedf0-e1cd-11ee-b7ff-a7f1fb6555a9]
HKdim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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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原定今出獄 據悉因修例而不獲減刑 23條後首例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3291...6%E4%BE%8B

[Image: news_capamerica.png]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五年。消息指馬俊文原定今日出獄,但因監獄規則被修訂不獲減刑,是基本法23條生效後首例。據悉,因馬俊文無法令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危害國安。懲教署回應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五年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2021年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被判囚5年9個月。他認為刑期過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指本案屬「情節嚴重」,但在同類案件中刑責應較輕,故認為原審法官以監禁6年為量刑基準是明顯過重,改以5年3個月為量刑基準,考慮到被告抗辯手法節省法庭時間,酌情扣減3個月,最終改判馬俊文監禁5年。他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

無法令懲教署長信納不會危害國安
消息指出馬俊文原定今日刑滿出獄,但基本法23條在3月23日生效,當中修訂了監獄規則第69條,如果囚犯是因為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囚犯獲得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獲得減刑,因此馬俊文仍要繼續服刑。

有關規定涵蓋正在服刑的囚犯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對《監管釋囚條例》及《監管釋囚規例》 作出修訂:如某囚犯是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則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提早釋放該囚犯,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將該囚犯的個案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考慮。有關規定適用於所有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正在服刑的囚犯,不論其刑罰是在有關修訂生效之前、當日或之後判處的。

懲教署署長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執行有關條文,會嚴格依照所有相關法律,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述,相關在囚人士的個案,確保所有個案獲公平處理。
7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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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譴責BBC有關馬俊文報道 稱囚犯無必然權利獲提早釋放
https://news.tvb.com/tc/world/660437e916...B%E6%94%BE

國安部發布真實案例改編微電影 披露有境外情報機關藉調查諮詢圖竊密
https://news.tvb.com/tc/greaterchina/660...A%E5%AF%86

國家安全部披露,有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假借調查諮詢活動,意圖竊取國內重點領域企業的機密資料。

國家安全部周四發布一套微電影長約六分鐘,名為「隱秘的調查」,稱是根據真實案例改編。背景圍繞一間國內企業尋求海外投資時,有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指示境外調查諮詢公司趁機竊密。

該間諮詢公司之後以協助公司海外上市為由,引導職員回答涉及商業機密的問題,並監聽有關對話。國家安全部指出,諮詢公司亦透過拍攝目標企業核心產品、涉密檔案等,獲取核心數據和國家秘密。

國安部指出,這些資料可反映國家經濟運行、國防軍事等情況,一旦洩露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境外亦會利用所得數據來遏制、打壓中國優勢產業,並在重要領域進行情報竊密和滲透。

在該宗案件中,國家安全機關及時阻斷國內核心數據外洩渠道,並獲取有力證據,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23條立法|何珮珊:將針對危害國安手法定期向海關人員提供培訓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406.htm

海關關長何珮珊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亦相應修訂了香港海關條例,讓前線人員,更有效防範及阻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物品流入香港。海關會更新內部指引,令前線人員更掌握當中的內容,同時新的條例清楚說明公務人員維護國安的責任,海關會配合及提供可行及適時行動,履行責任,所以海關亦會修訂內部指引和加強培訓,讓前線人員更了解新法例對其維護國安工作的要求。

何珮珊在一個電視節目說,如海關檢查旅客物品時,發現可疑刊物,並有合理懷疑當中可能涉及煽動意圖,旅客又無合理辯解,便會通報相關執法單位,有需要便採取行動。被問到會否訂定軟對抗或禁書清單,她強調,現時對何謂軟對抗,都無特定定義,海關會定期提供內部培訓,時刻提醒前線人員,有可能宣揚危害國家安全的手法,令他們增強相關意識,提高警覺。

另外,阿根廷球王美斯早前缺席表演賽風波,海關至今收到300多宗相關投訴,何珮珊說,會與投訴人繼續保持聯繫,至今有10多名投訴人決定撤銷投訴。她強調,刑事檢控的門檻很高,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而每宗個案都有其獨特性,海關會視乎已有的資料和證據,考慮每個個案是否可以提出起訴。

香港雙重國籍男遭判刑 國安法上路後首例
https://hk.news.yahoo.com/%E9%A6%99%E6%B...02907.html

擁有葡萄牙國籍的香港男子黃煡聰今天因「煽動分裂國家」被判刑5年,成為北京制定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首位遭定罪的雙重國籍人士。

法新社報導,黃煡聰已於2月認罪,承認他是總部設在英國、現已解散的香港獨立黨主席,以及香港獨立黨6個網路平台的管理員。

根據檢方說法,知名度不高的香港獨立黨指導原則包括「宣告中國非法占領香港」、「邀請英國和美國派兵到香港」,以及呼籲讓香港成為「大英國協的獨立成員國」。

檢方指稱,香港獨立黨的社群媒體平台上有42則貼文涉及「分裂國家」,貼文內容包括連署請願請求外國軍事干預,以及發起群眾募資要為香港建立一支軍隊。

法官練錦鴻今天判處黃煡聰5年徒刑,稱他「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鼓勵以政治甚至武力手段摧毀香港特區及中國政府,又求助外國政府」。

現年41歲的黃煡聰持有葡萄牙護照,他在2022年11月因「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名遭到逮捕起訴,至今16個多月數次請求保釋都遭到拒絕。

根據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黃煡聰的罪名最高可處2年徒刑。但檢方去年3月將他的案件升級為適用於香港首部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已有290多人遭到逮捕,174人被起訴,其中112人被判有罪。
7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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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取雜交水稻親代種子、稀土機密 國安部公布危害國家安全案例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10130
[Image: 5AaZvrzLwM2SdQpmfirUSx7PRB34VIH_TLe-A0y3...w1920r16_9]

鄰近4月15日「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部今日公布幾起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件。其中包括間諜竊取中國雜交水稻親本種子、境外機構非法竊取稀土領域國家機密等案件。

據央視新聞報道,日前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非法蒐集竊取中國稀土領域國家秘密案,對涉案人員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成某原是中國某稀土公司副總經理,工作中可以接觸到中國稀土產業內部資訊。在日常商業往來中,成某結識了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上海子公司員工葉某某。在某次中國稀土收儲招標會議結束後,葉某某試探性地向成某索要招標會得標情況,沒有遭到成某拒絕。

在所任職境外公司外籍員工的指揮下,葉某某以提供金錢報酬為誘餌,多次私下向成某索要中國稀土收儲明細、指令性計劃等資訊。通過提供葉某某涉密訊息,成某多次收取對方給予的巨額報酬。經國家保密部門鑑定,成某向境外提供的內容涉及7項機密級國家機密。

2023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葉某某有期徒刑11年;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受賄罪,判處成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竊取中國雜交水稻親本種子

親代種子,一般是第一代用於雜交實驗的種子,是中國糧食安全領域重要的種質資源。

朱某某原為國內某農業科技公司總經理,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建立所謂「合作」關係,並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要求「來者不拒」,以「合作制種」名義,先後向對方違規出售5種親代稻種,獲得了超出正常售價的報酬。

在利益的驅使下,朱某某明知故犯,選擇鋌而走險。他多次對關係人提及「向境外出售種子是違法行為,可能會被判刑,此事要保密」。為了逃避監管,朱某某也對稻種進行了精心的偽裝。此後,他也創辦了一家新的農業科技公司,繼續向境外大量出賣中國的優質親代稻種。

2024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此外,國家安全機關也依法對其餘17名涉案對象給予行政處罰,並對涉案企業深挖細查。

對於遇到境外組織脅迫、誘騙以竊取國家機密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境外受脅迫或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入境後直接或透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一旦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情況,應立即撥打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也可以登入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平台,或透過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進行舉報。
7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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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反間諜案︱2019年修例風暴幕後「金主」李亨利登首 引薦黃之鋒等人到海外︱有片
https://www.singtaousa.com/2024-04-13/%E...4141#page4
國安部公布十大反間諜案 「反中亂港金主」李亨利案列第一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10114


79歲美籍港人梁成運做間諜判囚終身 鏡頭前懺悔片曝光:我很後悔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10097
十大反間諜案︱美籍港人梁成運囚終身 港式普通話懺悔片首曝光
https://www.stheadline.com/realtime-chin...D%E5%85%89

駐港公署譴責G7國家惡意攻擊抹黑國安法等 重申國安立法正當必要
https://news.tvb.com/tc/world/6623ca88f9...5%E8%A6%81

外交部駐港公署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七國集團(G7)國家外長等,發表聲明惡意攻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強調香港國安立法正當必要。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有效堵塞在維護國安的漏洞,是推動特區從大亂走向大治的轉捩點,更為香港上了「雙保險」,得到香港市民廣泛支持擁護。美西方只許自己「上鎖」,卻不許香港「閂門」,如此雙標行徑虛偽至極,充分暴露其以港遏華的真正目的。

發言人又表示,七國集團國家現在仍活在舊列強殖民時代,奉勸個別國家盡早從列強夢中醒來,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及干涉中國內政。

逾20條《願榮光》連結仍可瀏覽 亞洲網路聯盟稱評估判決影響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09.htm

《願榮光》遭禁 美國務院關切:對香港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 駐港公署斥公然干預
https://hk.news.yahoo.com/%E3%80%8A%E9%A...29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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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去年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獲上訴庭周三(8 日)批出臨時禁制令。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見記者時就事件表達對香港人權和自由的嚴重關切,形容是「對香港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外交部駐港公署強烈不滿,堅決反對有關說法,斥公然干預特區司法。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表示,對香港的人權保障和基本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繼續受到侵蝕表示嚴重關切,「禁止這首歌的決定是對香港的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而香港曾經是一個以擁有獨立司法系統,保護資訊、思想和貿易自由而自豪的城市。」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 Sarah Brooks 亦有評論,指香港政府試圖禁止一首歌曲的行動「既可笑又危險」,是對港人言論自由的攻擊。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則表示,特區政府和高等法院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的憲制責任,制止以煽動分裂國家和侮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正當之舉,和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必要之舉。

外交部駐港公署指,奉勸個別政客「擺正心態、分清是非、改弦更張」,停止以任何藉口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願榮光歸香港》在示威者中被廣為傳唱,當局其後指該歌曲煽動「港獨」。去年在多個香港以「中國香港」身分參與的國際體育比賽,《願榮光歸香港》被誤作中國國歌,引起特區政府不滿,採取一系列行動,包括要求網絡供應商下架歌曲,律政司隨後亦着手申請禁制令。

願榮光禁令|稱如設為手機鈴聲應即改 湯家驊:搭地鐵響起已屬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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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上訴得直,高院上訴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傳播歌曲。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9日)在電台表示,如果市民將手聲鈴聲設定為《願榮光》,應立即改掉,並舉例指搭地鐵「咁多人,突然之間響,好多人會聽到」,已屬公開播放的類別。

指平台儲存自招嫌疑
湯家驊指,上訴庭判決所禁制的不是歌曲本身,而是與歌曲有關的4種特定行為,如果不在4種行為之內就不受禁制令的限制,但如果市民明知歌曲的性質,但亦在公開場合歌唱或播放這首歌,令到他人聽到,有可能觸犯禁制令,若手機設定該歌曲為鈴聲,應立即改掉。

他又說,如果只是將歌曲儲存在電腦並不構成犯罪,被警察入屋拉去坐監,但若有人將歌曲放上平台讓人聽,屬散播行為,而平台明知該歌曲會令人有不好聯想,仍然留在平台上任由大眾供聽,同樣自招嫌疑,並要由法庭判斷有無相關意圖,惟他指「意圖不會寫在額頭上,或者放在枱面」,就算上載者聲稱無意圖,但身邊的行為都會成為證據,相關舉證的責任在控方。

律政司申請的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在互聯網或在線媒體上,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歌曲,但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則不受禁令限制。

律政司上訴得直 法庭批《願榮光》禁制令 林定國:相信網絡供應商願遵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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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批准有關的非正審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傳播歌曲;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則不受禁令限制。律政司長林定國歡迎法庭判決,認為禁制令具針對性,相信網絡供應商會尊重法庭判決,移除相關內容。

上訴庭於書面判辭提到,同意原審法官所指,禁制令可能牽涉言論自由的權利,對動機清白者可能產生「寒蟬效應」。然而上訴庭指出,按照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發出的證明書,有關刑事行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並違反國家安全利益。該證明書對法庭具約束力。 

上訴庭亦接納行政機關的評估,即是單憑檢控,明顯不足以處理嚴重的刑事問題。認為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協助維護國家安全。判辭提到,過去有人廣泛及持續無視刑事法律,公眾亦誤解有關該歌曲的活動,令情況惡化。禁制令必須協助強化預防,對實際或潛在違法者加強阻嚇,並消除誤解。法庭亦必須立刻干預,以防止現有的非法狀態繼續下去,否則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無法補救的進一步破壞。

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不受限制
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具煽動等意圖,在互聯網或在線媒體上,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歌曲,但新聞工作和學術研究則不受禁令限制。 

上訴庭要求警務處、律政司及特區政府的網頁上,需要上載蓋章禁制令的副本,亦要在灣仔警署總部的顯眼位置,展示包含禁制令連結的二維碼,並發布新聞稿,列出3個網頁及提供能連結到禁制令的二維碼,才算是完成送達禁制令。 

林定國歡迎法庭判決,稱律政司會依循法律程序和要求,盡快公布整個禁制令的確實內容。林定國指,根據現有的證據,網絡供應商包括Google已清晰表明會尊重法庭的判決,禁制令只是要求他們依據內部政策行事,當中並無網絡供應商提及移除相關內容存在任何難度。特區政府會依據法庭的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進行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移除相關內容,相信網絡供應商會言出必行。Google稱正研究法庭判詞。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強調,制止任何人以煽動分裂國家和侮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限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湯家驊︰在港提供服務網絡平台營運者同受禁制令規管 須移除《願榮光》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3b549235...E%E5%85%89

多個網絡平台仍可搜尋到《願榮光》 Google指正研究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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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願榮光臨時禁制令上訴得直 湯家驊稱不移除或構成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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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安法告港人|湯家驊:予人感覺政治濫用 憂用作打擊港經貿辦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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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智庫:華府目標是要拖慢侵蝕香港自治權的速度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us-hk...30144.html

美國智庫組織 「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CSIS) 在美東時間周四(9日)早上舉行網上論壇, 來自政界、學術、法律、新聞界的代表一致確定,香港的自治權已被嚴重侵蝕,有資深學者提出,美國對香港能做到的,只能拖慢香港自治權被北京侵蝕的速度。

主辦單位邀請了八人出席網上論壇,分別代表美國外交界﹑美國智庫﹑學術界﹑法律界和新聞界。

除了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還有撰寫CSIS兩日前發表的報告的三位作者﹕肯尼迪(Scott Kennedy)﹑麥克爾威(Lily McElwee)和布蘭切特(Jude Blanchette)﹑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丹佛大學(University of Denver)法學教授洛佩爾(Kelley Loper)﹑網上新聞媒體《端傳媒》前總編輯張潔平,以及前《華爾街日報》駐港記者道威爾(Andrew Dowell)。

香港的管治過渡期已經提早結束

麥克爾威提及,自2012年習近平上台後,香港的民主急速倒退。原本美國國會在1992年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賦予香港獨立的外交地位,假設北京會致力於維護香港的自治權直到2047年,但很明顯,香港的管治過渡期已經提早結束。

曾經為撰寫報告訪港,約談了三十多人的布蘭切特直言,此次香港之行不符預期,感覺受訪者未能暢所欲言。回憶起幾年前與香港學術界朋友的對話,談及「一種新的恐懼、自我審查和報復文化」,感覺現時自我審查的情況更嚴重。

布蘭切特說﹕「最引人注意的是『軟約束』和自主權的下降。這些很難量化,但透過城市內外激勵結構的重新佈局就可以明顯看出,無論是學術界、媒體﹑還是言論自由的各個方面,不確定性和對潛在負面影響的恐懼導致自我審查,導致不舉行和不同意以前認為相當乏味和正常的會議;某篇文章不再被刊登,不是因為擔心會否違反法律條文,而是因為受到國家安全和恐懼的氣氛所影響 。」

香港現狀處於內地政治文化的陰影之下

布蘭切特解釋,這種不可量化的「軟約束」做法,比起透過製造形式上的混亂或設定「紅線」更加有效打壓公民自由。內地一向以此手段管治,而香港的現狀明顯是處於內地政治文化的陰影之下。

史墨客指出,香港的主權交接原本被視為「一種資產、一個機會和一個模式」,也是中美關係的共同點,雙方都希望培育香港成為商業中心,但是北京錯判「反送中運動」為港人渴望獨立,將香港視為威脅和風險,接著又反應過度推出《國安法》,令中美關係變得更差。

美國目標是要拖慢香港自治權被侵蝕的速度

「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發表的報告中要求華府重估對港政策,又提出懲罰、撤出、接觸三大選項。肯尼迪在論壇上解釋,華府需要就香港問題制定一套特別的政策。華府對港政策需要有懲罰性,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是可行選項之一,但他強調在個別領域,美國仍存在與香港保持接觸的必要性,華府對港的政策目標,有別於內地,目的不是期望改變北京的行為,而是希望保存香港現狀,拖慢自治權被侵蝕的速度。

肯尼迪說﹕「我們認為目標應是盡可能長時間地保護香港仍存在的自治權,以減緩香港滑入北京的懷抱,成為另一個內地的普通城市。我們相信撤出(resignation),即是放棄香港,從現實角度來看沒有太大意義,因為這樣做很可能會加速香港的變化,而這是很多人並不樂見。」


美智庫要求華府重估對港政策 提出懲罰、撤出、接觸三大選項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us-cs...61845.html

美國智庫組織 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 就美國和香港關係發表詳細報告,確定香港自治權已「全方位」被侵蝕,因此,美國政府有必要重新評估對香港政策。報告提出三個選項,第一是採取懲罰性措施,第二是取消所有給與香港的特殊優惠政策,第三是維持「策略性接觸」( Strategic Engagement)。

參與撰寫報告的其中兩位作者布蘭切特(Jude Blanchette)和肯尼迪(Scott Kennedy)於2023年9月訪問香港。在9天內進行了35次採訪,訪問了美國決策者、香港政府代表、前香港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本地和跨國公司的高層主管、金融機構從業員 、大學教授、本地和國際記者、非政府組織領導人,以及公共利益法律專家。

研究報告確定,「在習近平的專制統治下,已顯著地侵蝕了香港的高度自治。」雖然香港現在仍然擁有部分自主權,但總體趨勢是自主權「全方位」被削弱,包括司法、政治和公民社會。

報告認為,美國政府應該重申評估(reevaluate)對香港政策,而新政策應該是符合美國和香港利益,與及保持彈性。報告提出了三個選項:

選項一: 加強懲罰與制裁

第一是懲罰性政策(Penalization),這個選項美國政府過去幾年已採取過, 包括制裁多名香港和大陸官員。這方法會增加北京的成本。美國還可採取進一步措施,關閉香港駐美國經貿辦事處,亦可以就23條制裁更多人。

但報告認為,這方法會將受制裁官員推向北京一邊。

選項二: 取消對港優惠與地位

第二個政策選項是撤出(Resignation),即是美國認定「認定香港與大陸其他城市無異」,所以要逐步取消給與香港的所有優惠政策,當中包括全面調整美、港的雙邊合作關係,包括貿易、投資、旅遊、與及執法部門合作,美國亦會反對香港繼續以獨立身分參與國際組織,例如世界貿易組織WTO 、國際貨幣基金會IMF,甚至是國際奧委會。

但報告同時警告,這方法只會令香港僅餘的自由消失,令香港無法回復過來。最終結果是北京受到的損害輕微,但美國利益會受損害。

選項三: 維持接觸溝通

第三種是策略性接觸(Strategic Engagement),也就是最溫和的方法,盡可能保持同香港各階層接觸溝通,借此延長香港在中共治下的獨特性,讓香港繼續成為中國大陸的示範城市。「這能保護大部分未能離開香港人的自由」。

報告總結,如果完全依賴制裁或放棄香港會有反作用,因為這會令香進一步失去僅餘的自治。最佳對港政策,是保持對香港公民、政府、商界與公民組織之間的諒解。這政策需要耐性,但最重要是這符合美國利益。

The Erosion of Hong Kong’s
Autonomy since 2020
Implications for the United States
https://csis-website-prod.s3.amazonaws.c...tonomy.pdf

涉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 國安處拘5女1男包括鄒幸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2...2_001.html

國家安全處今日(28日)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女1男子,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消息指,包括正在還押的鄒幸彤。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此外,人員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5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據悉,即已解散的支聯會之副主席鄒幸彤,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由今年4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六四事件」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貼文,挑起市民對政府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願榮光》疑全球下架 多個音樂平台無法搜索有關歌曲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2...2_001.html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早前就與反修例事件有關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下稱《願榮光》)發出臨時禁制令,繼美國Google旗下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限制在香港瀏覽《願榮光》的影片後,該歌曲正從全球各大音樂平台下架。

根據該歌曲的原創團隊在社交網站發貼,早前接獲英國蘇格蘭音樂發行商Emubands的通知,由於收到香港法庭的臨時禁制令通知,Emubands將在各大平台下架《願榮光》一曲,並確認歌曲已在各平台上消失。根據Emubands的最新回應,會將歌曲重新上架的可能性非常低。

東網記者測試後發現,蘋果公司旗下平台iTunes及Apple Music、另一音樂平台Spotify,均無法搜索到有關歌曲。

李家超稱傳媒必須向以偏概全說不 向「唱衰」說不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24.htm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傳媒業界影響力大,恪守行業專業特別重要。他表示,同一個場景、拍攝的角度不一樣,就可以將原本一個用盾牌保護市民的警察,變成一個看起來用盾牌驅趕市民的警察。用幾個片段堆砌起來,就可以編造一個與真相不符的故事,當別有用心的人只是公開截圖,就言之鑿鑿,需要有所警惕,沒有看到的那部分可能才是真相。傳媒的行業專業,任重道遠,必須向以偏概全說不、向誤導說不、向「唱衰」說不。

李家超在《明報》創刊65周年酒會致辭,他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22年7月1日出席現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時的重要講話,提出了四點希望,希望全體香港同胞,大力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同「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政府會履行領導責任,帶同社會各界包括專業傳媒,發揮最大的協同力量實踐這希望。

李家超說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面對香港社會經濟發展的轉型期,傳媒業界要不斷靈活應變、精益求精,積極開闢發展新領域,在變局中把握機遇,主動進取激發創新活力。他有信心專業傳媒機構會透過筆鋒,讓市民更多了解國家和香港的良好發展,鼓舞社會奮發向上,大力弘揚齊心建港、愛家愛港愛國情懷,為香港帶來正向社會氛圍,求變、不怕變,不妄自菲薄,發揚自強不息、善拼敢贏的優良傳統。

有信心傳媒鼓勵社會奮發 李家超:向唱衰說不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6576246125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明報》創刊65周年酒會致辭,稱傳媒影響力大,故恪守行業專業特別重要,要以事實為依歸、不偏不倚,幫助市民明辨真偽,必須「向以偏概全說不、向誤導說不、向唱衰說不」。他又說,有信心專業傳媒機構會透過筆鋒讓市民了解更多有關國家及香港的良好發展,鼓舞社會奮發向上,大力弘揚齊心建港、愛家、愛港、愛國情懷,為香港帶來正面的社會氛圍。
籲弘揚齊心建港情懷
李家超說,在中華民族復興、香港實現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上,傳媒不單是記錄者、見證者,更應該擔任參與者、推動者,以準確全面的資訊、不偏不倚的報道等,為社會營造積極進取的氛圍。

他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22年七一重要講話提到的「四點希望」,其中提及希望全體香港同胞,大力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同「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繼續發揚包容共濟、求同存異、自強不息、善拼敢贏的優良傳統,共同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李家超指出,同一個場景、拍攝的角度不一樣,便可將原本用盾牌保護市民的警察,變成看起來用盾牌驅趕市民的警察。他稱,用幾個片段堆砌起來,就可編造與真相不符的故事,當別有用心的人只是公開截圖,就言之鑿鑿,要有所警惕,沒有看到的那部分可能才是真相。他又稱,傳媒的行業專業,任重道遠,必須向以偏概全說不、向誤導說不、向「唱衰」說不。

指不同角度可編造假故事
他表示,面對世界百年未有的大變局及香港社會經濟發展的轉型期,傳媒要不斷靈活應變、精益求精,積極開闢發展新領域,並在變局中把握機遇,主動進取及激發創新活力,要做到「求變、不怕變、不妄自菲薄,發揚自強不息、善拼敢贏的優良傳統」。

涉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 國安處拘5女1男包括鄒幸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2...2_001.html

國家安全處今日(28日)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女1男子,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消息指,包括正在還押的鄒幸彤。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此外,人員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5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據悉,即已解散的支聯會之副主席鄒幸彤,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由今年4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六四事件」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貼文,挑起市民對政府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願榮光歸香港重新上架 原創團隊:打壓不能使人噤聲
https://hk.news.yahoo.com/%E9%A1%98%E6%A...01311.html

[Image: bf92f9e0-1d7e-11ef-aefc-390f5fd92f94]

高等法院上訴庭本月初(5 月)就《願榮光歸香港》批出臨時禁制令,多個網上平台隨後一度將歌曲下架。不過 Facebook 專頁「願榮光歸香港 Dgx 原創團隊」今日(29 日)公佈,全新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已重新上架,在 Apple Music 和 Spotify 均可下載。

Apple Music, Spotify 均可下載
高等法院上訴庭在本月初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批出臨時禁制令,YouTube 隨後表示將遵守法院裁定限制用戶觀看相關影片。《願榮光》原曲創作團隊 Dgxmusic 其後證實,收到蘇格蘭的音樂發行商通知,將在各大平台下架《願榮光》。 Apple Music、Spotify、KKBOX 均一度無法下載該首歌曲。

不過, Facebook 專頁「願榮光歸香港 Dgx 原創團隊」今日(29 日)公佈,全新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已重新上架。團隊表示:「無理的打壓並不能使人們噤聲,即使失去樂器和伴奏,即使失去一間發行商,我們對自由和民主的追求也永不停止。」
全新版本包括無伴奏合唱版和 Glory to Hong Kong Permanent Edition,均可在 Apple Music 和 Spotify 下載。團隊表示,正努力透過不同的渠道回復舊 album,並將嘗試新方法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Yahoo 新聞》已向律政司查詢回應,正待回覆。

23 條首案|國際特赦:港府試圖令大眾遺忘六四 促釋放鄒幸彤等人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09121.html

[Image: 1eac64f0-1d6d-11ef-bee7-a7ddf16e5c85]

23 條首案|鄧炳強發言未提「六四」 稱鄒幸彤等被捕人利用「敏感日子」煽動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55088.html

[Image: ed625e80-1d54-11ef-afbd-06e7c11b93a9]

警方國安處昨日(28 日)拘捕 5 女 1 男,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成為了「23 條」在 3 月通過實施後的首個拘捕行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會見傳媒時,指明關注鄒狀況的社交平台專頁「小彤群抽會」涉案;翻查資料,專頁過去數周一直發表「六四事件」35 周年相關帖文,不過鄧昨日發言時,就一直以「特別日子」、「敏感日子」形容。當被問到提及「六四」會否犯法,鄧就指「日子本身並唔重要,最重要係呢啲想危害國家安全嘅人,利用呢啲課題煽動市民憎恨中央政府、憎恨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機構」。

鄧炳強首先指,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透過「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嘅特別日子,連續發布意圖煽動的帖文」,意圖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非法活動;鄧提出,被捕人士並非單純批評政府,而是「利用某個敏感日子」煽動市民犯法,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聽從。

未正面回應手持蠟燭、網上悼念會否違法
有記者問及,涉案平台暫時都未見有「平反六四」的訊息,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鄧炳強就回應指:「剛才你提及,係咪提及一啲敏感日子就係違法呢?呢個當然唔係。你講嘅?個課題並唔係最重要,而係利用呢個課題而作出一啲違法嘅煽動行為,即係話煽動別人憎恨政府,憎恨中央政府,又或者係司法機構,呢啲正正就係違法嘅行為所在,而並非單單你所提及嘅課題。」

另外有記者追問,鄧炳強所講的「敏感日子」是否指「六四」,又問市民手持蠟燭,或者網上悼念是否違法。鄧無正面回應前述行為會否犯法,只表示「你所講嘅敏感日子,日子本身並唔重要,最重要係呢啲想危害國家安全嘅人利用呢啲課題煽動市民憎恨中央政府、憎恨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機構嘅行為,呢個正正就係犯罪所在。」

警方國安處再拘一名53歲女子 涉與鄒幸彤社交平台專頁發布煽動意圖帖文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5700abb0...6%E6%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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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14人被判罪成 李予信劉偉聰脫罪 控方擬提出上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3...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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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bkn-20240530080042009-0530_00822_001_01b...0530160625]

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當中16人不認罪受審,今日(3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裁決。除李予信及劉偉聰罪脫外,其餘14人罪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林卓廷和梁國雄。這是國安法生效以來,首次有被告脫罪。控方擬就脫罪兩人提上訴,要求法庭讓兩人保釋等候上訴。劉偉聰不反對,李予信則反對施加保釋條件。法官最終決定向脫罪二人施加保釋條件,除到警署報到次數減至每月一次外,其他條件大致維持不變。另外,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候懲期間保釋,但被拒絕。法庭暫定6月25日聽取求情陳詞。14名罪成被告全須還押。

涉案47名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包括何桂藍、陳志全、劉偉聰、鄒家成、李予信、施德來、何啟明、鄭達鴻、彭卓棋、余慧明、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柯耀林、吳政亨及楊雪盈。最終,除劉偉聰及李予信外,其餘全部被告均知悉「35+」計劃,並有意圖顛覆國家政權,裁定14人罪成。

法官就相關法律議題裁決指,所有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或活動,不論其形式及方法,均不可能視為可接受或可容忍的。法官認為,控罪中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目的是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及防範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另外,控方毋須證明各被告知道有關手段屬非法手段,否則被告即可基於自己對法律無知,提出辯解理由。

之後,法官再就整個初選計劃作裁斷。法官指,《基本法》要求,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不予區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違反《基本法》的規定。法庭不認為議會特權適用於本案,何況議會特權並非絕對特權。法官稱,戴耀廷在報章和社交平台發表了多篇文章宣傳「35+」計劃,以及行使否決權手段,迫使行政長官對五大訴求讓步的想法,包括〈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

法官表示,2020年3月和4月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已非常清晰,就是要利用該謀劃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及香港特區體制。到2020年7月記者招待會,戴再次説出「35+」計劃的目標,即取得立法會的過半議席,以及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法官認為,戴所提出的「真攬炒十步」或許並非如辯方所説的空想。如解散立法會,政府和行政長官的權力和權威被大大破壞,造成香港的憲制危機。法官認為,若各方懷有如顛覆政權意圖來進行該謀劃,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本案31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及伍健偉。法庭會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完結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初選案兩人罪脫成國安法首例 官指難證曾簽或同意「墨落無悔」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3...2_001.html


掟汽油彈罪成判囚上訴得直 法庭指毋須重審女侍應獲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3...2_001.html

6名男女涉於2020年2月在油麻地向馬路掟汽油彈,及在租用的酒店單位收藏裝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等。6人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一名女侍應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34個月。她不服定罪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早前獲裁定上訴得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過度干預案件且有偏頗。上訴庭今日(30日)再頒下判詞,指不認為公眾利益要求本案必須重審,下令正還押的女侍應可獲釋。

女上訴人林天詠(21歲),被控一項縱火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控罪指她於2020年2月4日,與他人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縱火及在同年2月3日至5日期間,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的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一瓶易燃液體、兩罐汽油、士巴拿、液化石油氣及噴漆等。上訴庭早前指,原審法官練錦鴻在審訊中對上訴人的態度有偏頗,令她獲不公平審訊故裁定上訴得直。不過因需考慮案件應否發還區院重審,下令上訴人須繼續還押。

上訴庭今指,本案性質雖然嚴重,但眾被告投擲汽油彈時並未以人或特定設施等作目標,最後沒有造成太大的實質破壞;上訴人有「依賴性人格障礙」,做事和做決定都可能只為取悅別人,上訴人犯案,是受作為她男友的另一被告影響,角色屬追隨者多於領袖;上訴人最直接參與的就只有蒙面穿黑衣跑到街上放汽油彈那一幕;本案上訴得直純粹出於原審法官的錯誤,如果下令重審,上訴人只可頂住二次壓力繼續抗辯或因戰略理由乾脆認罪;上訴人原定刑期將於約20天後便可獲釋,若須繼續還押等候重審,她在獄中的時間會超出本來的長度。考慮上述因素後,上訴庭認為案件毋須重審。

案件編號:CACC 182/2022


23 條首案|被捕人再被警方指控 訂閱資助羅冠聰等人 14 萬元 涉違國安法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29801.html

[Image: 27ed81f0-1f31-11ef-ac5e-cb2f40edcf01]

今年是六四事件 35 周年。 警方國安處早前先後拘捕 7 人,指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被捕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警方今日指,案中其中一名被捕女子,曾於網上訂閱平台資助逃犯羅冠聰等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

警方國安處今日發稿指,一名在 29 日被捕的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 21 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她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為 14 萬元。

據了解,該名女子是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的妻子潘幼翠。

除鄒幸彤外各人已獲准保釋

警方指,被捕人當中,一名女子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五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已獲准保釋。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七年。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7 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鄒幸彤母親、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社民連成員李盈姿、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關振邦及潘幼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透過「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嘅特別日子,連續發布意圖煽動的帖文」,意圖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非法活動;鄧提出,被捕人士並非單純批評政府,而是「利用某個敏感日子」煽動市民犯法,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聽從。

美國稱對涉及國安法審訊的中國內地與香港官員實施新簽證限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31.htm
[Image: mfile_1755618_1_L_20240531222201.jpg]

美國表示會對涉及國安法審訊及作出定罪裁決的中國內地與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表示,案中被告只因和平地參與受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政治活動,而受到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並入獄,美方對此深表關注,因此會對負責實施國安法的官員,實施有關簽證限制。米勒呼籲中國及香港當局停止以內容含糊的國安法例,遏制和平發表異見的人士。

較早時,外交部駐港公署指美方政客及機構,就香港高等法院依法判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部分涉案人員說三道四,公然詆毀香港法治、民主、自由,甚至叫囂制裁辦理案件的法官和檢察官,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涉案反中亂港分子徹頭徹尾玷污和背離民主精神,所謂「初選」是以癱瘓特區政府和顛覆國家政權為目標,根本不是行使民主權利,任何國家都不會放任這種行徑。

【47人案】 美國務院:非常關注案件 對負責執行國安法中港官員實施簽證限制 特區政府強烈不滿
https://hk.news.yahoo.com/%E3%80%9047%E4...38424.html

[Image: 801b63c0-1f53-11ef-b7db-cff9c44422301ef]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16 名不認罪被告昨(30 日)有 14 人被裁定罪成,劉偉聰、李予信獲判無罪後律政司提上訴。案件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美國國務院今(31 日)回應指,對判決深表關切,作為回應,正根據當地移民法例,對負責實施國安法的中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美國務院發稿指,被告僅因和平參與受基本法保障的政治活動而被起訴和入獄,港府不應以嚴厲的刑罰,進一步削弱人們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當局應立即釋放被不公義審判的人。

美國敦促中國政府和香港當局維護香港司法獨立,停止以模糊的國家安全法打壓異見聲音,以恢復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活力和競爭力。

港府深夜發稿回應指,強烈不滿及譴責美國國務院擬對國家及特區人員施加簽證限制。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提出施加所謂「簽證限制」全屬卑劣政治操作,妄圖恫嚇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國家及特區人員,明目張膽地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作出干涉,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對任何恫嚇干預措施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湯家驊:外商感香港很安全 惟怕被當成「間諜」不敢說出香港真實情況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5%E6%B3%81

[Image: _2024060212215575462.jpg]

民主思路主辦的「香港政治及行政學苑2023-2024年第六屆學生北京交流團」上月底訪京,期間獲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接見。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2日)在商台節目上表示,交流團主要向中央官員反映「一國兩制」調研數據,獲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湯家驊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外商面對很大壓力,在自己國家不敢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說成「間諜」,及被當作「幫北京宣揚共產主義」。

湯家驊表示,交流團有一些議題會盡量避開,包括香港自治範圍內議題,不想予人「破壞一國兩制」,及打「小報告」的印象;另外亦避免一些「向中央伸手求惠港措施」的事情,不想予人刻意「領功」的觀感。今次只將香港「一國兩制」的調研報告及數據向北京官員反映,包括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香港人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及基本義務,《國安法》對外資的影響等,中央對港情況感到興趣,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

外商對《國安法》無任何負面想法
他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在港外商比較了解香港情況,對於《國安法》無任何負面的想法,反而覺得香港很安全、生活正常,權利受保障,並不擔心本港營商環境,反而回到原來國家會面對很大壓力,不是不敢講,而是認為沒有必要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人質疑「是否收了共產黨錢」,他指在歐美國家「啲人隨便就可以話你係間諜,當咗你係宣揚共產主義」。如果這些外商建議在香港加開寫字樓,總部則會反問「為何不去新加坡」,前者就有口難言。湯家驊指可想而知,西方的傳媒及政客抹黑中國及香港的工作很全面很徹底,相信西方對港的論述,極難在一時三刻改變。

外國媒體及政客借「35+」顛覆案抹黑香港
另外,民主派47人的「35+」顛覆案日前有裁決,16名否認控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其餘兩人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兩名被告脫罪提出上訴。湯家驊表示,初選本身由頭到尾都不是犯法,犯法原因是背後有人透過合謀顛覆政權的犯罪意圖手法及目的,實施某些行為,但這些說話三言兩語難解釋清楚,結果一些外國媒體及政客借此抹黑香港。

他又指,今次「35+」顛覆案判決好處是令人知道「一國兩制」下的尊重法治及人權的角度是毫無改變,一切都是公開,完全沒有閉門造車,或「閂埋門莫須有拉人坐監」,有人可能不同意法官的看法,但制度容許上訴,每次上訴都有非常公開的討論,法庭的判決亦會很詳細用文字羅列出來予大眾監察,終審庭亦有外國的法官在內,所以他認為香港較很多其他國家在法治上優勝。

被問及未來若立法會認為政府做得不好,立法會是否不能引用《基本法》條文令其下台。湯家驊指,這是錯誤的理解,中心點是這行為是否正當合法行使職權的結果,若是就受基本法保護,否則就屬違法,是濫用公權行為。他解釋,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利達到顛覆政府的目的,以及無差別方法以達到否決目的,這做法完全不是正當行使公權的權利,屬於濫權行為,是非法手段,須受到法律制裁。

鄧炳強:提及敏感日子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屬違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28.htm

警方國安處在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女1男,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涉嫌違反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被捕人士是以匿名方式在一個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被捕人士包括正在還押的鄒幸彤,至於帖文內容,由於有關案件仍在調查,稍後可能作出檢控,現時不便透露。他強調案件的操作及內容,日後在法庭上大家將可聽得一清二楚。

被問到有關帖文提及的敏感日子,是否涉及悼念「六四」,以及市民是否仍可提及和悼念有關日子。鄧炳強表示,有關課題不是重要,最重要是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試圖利用有關課題,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而這些正是違法行為所在。

鄧炳強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只是針對少部份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而客觀批評政府並無問題,有關條例生效兩個月以來,市民繼續享有言論自由,但他希望市民看清楚,有些人並非簡單批評政府,而是發布煽動性言詞,在敏感日子煽動市民做出違法行為。他強調警方國安處的行動是根據證據,按法例作出,以及有必要和必須,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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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條首案|被捕人再被警方指控 訂閱資助羅冠聰等人 14 萬元 涉違國安法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29801.html

[Image: 27ed81f0-1f31-11ef-ac5e-cb2f40edcf01]
23 條首案|被捕人再被警方指控 訂閱資助羅冠聰等人 14 萬元 涉違國安法|Yahoo

今年是六四事件 35 周年。 警方國安處早前先後拘捕 7 人,指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被捕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警方今日指,案中其中一名被捕女子,曾於網上訂閱平台資助逃犯羅冠聰等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

警方國安處今日發稿指,一名在 29 日被捕的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 21 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她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為 14 萬元。

據了解,該名女子是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的妻子潘幼翠。

除鄒幸彤外各人已獲准保釋

警方指,被捕人當中,一名女子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五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已獲准保釋。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七年。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7 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鄒幸彤母親、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社民連成員李盈姿、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關振邦及潘幼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透過「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嘅特別日子,連續發布意圖煽動的帖文」,意圖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非法活動;鄧提出,被捕人士並非單純批評政府,而是「利用某個敏感日子」煽動市民犯法,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聽從。

涉煽動貼文案 國安處再拘一男 至今共8人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60...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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