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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國安處懸紅 100 萬通緝 8 名海外港人 包括袁弓夷、許智峯等 李桂華:自首或可減刑冀珍惜機會
https://hk.news.yahoo.com/%E5%9C%8B%E5%A...14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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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今日(3 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申拘捕令通緝 8 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許智峯、郭榮鏗、郭鳳儀、劉祖廸、羅冠聰及蒙兆達,並每人懸紅 100 萬,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國安法已實施 3 年,至今拘捕 260 人,介乎 15 至 90 歲,其中有 161 人及 5 間公司被檢控,有 79 人已被定罪或等候判刑。

李桂華表示,他們犯下的罪行相當嚴重,希望他們返回香港自首,如實公訴自己罪行,或提供重要線索等,法庭有機會減輕他們處罰,希望他們珍惜機會。

有記者問及警方是否「搞政治show」及製造「白色恐怖」,李桂華強調是執法行為,通緝是因為法庭給予拘捕令,對日後其他執法行動有莫大幫助,懸紅是全世界執法機構一貫做法。他又指,危害國安是十分嚴重,是符合懸紅的要求,希望有人給予有用資訊,將他們送上法庭繩之於法。

被問及若被通緝人士不回港,警方就無法拘捕他們,李桂華承認這是事實,但不等如警方會放棄搜證等工作,重申若一旦成功拘捕他們,會將他們送上法庭。

國安處通緝8人|消息指8人身處英美澳 懸紅針對在港協助潛逃黨羽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8%E6%8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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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3日)宣布,懸紅8名竄逃海外的反中亂港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每人懸紅100萬港元。消息指 ,8名涉案人現時分別身在美國、英國及澳洲,其中羅冠聰、劉祖廸、蒙兆達在英國;袁弓夷、郭榮鏗、郭鳳儀在美國;任建峰、許智峯在澳洲。

消息指,今次懸紅目的是要針對他們在港的黨羽,例如協助教唆8人潛逃、或包庇及提供協助、匯款等行為。今次國安處公佈懸紅通緝犯,主要令協助教唆者也可一併拘捕,令國安處「出師有名」。任何提供資料者,而令通緝犯拘捕及檢控、甚至令控方表證成立、便可獲得懸紅100萬元。此外,若能提供有用的線索、也可考慮提供一些懸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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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安處今日(3日)召開記者會通緝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等。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較早時在記者會上,亦強調懸紅做法絕不是搞政治騷或散播白色恐怖,而是想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有助日後拘捕或檢控行動,將相關人士送上法庭,「證據永遠唔會覺得少」。他指出,只要有人提供有用消息,警方便可據此拘捕涉案相關人士,並發賞格予提供消息者。

警務處國安處今日(3日)召開記者會通緝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等,涉嫌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嚇香港官員,指明制裁香港法官或檢控人員,並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強調國安法有域外管轄權,會依法追究在境外犯國安法人士,早前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

國安處通緝8人|許智峯涉鼓吹港獨台獨 請求外國制裁香港 各人背景曝光
https://www.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D%E5%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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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表示堅決支持警方依法通緝八名外逃人士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3.htm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8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強調海外不是反中亂港分子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觸犯香港國安法、實施有關犯罪行為,都必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懲罰。

聲明指出,相關人士長期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竄逃海外後更加變本加厲,招募「港獨」分子,糾集「攬炒團隊」,乞求外國對香港特區和有關人士採取制裁或其他敵對行動,繼續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妄圖使香港再生亂局。

警方指被通緝者不回港不能拘捕 但不會放棄緝捕與蒐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3.htm

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8名人士,他們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鳯儀、郭榮鏘、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及羅冠聰,並每人懸紅100萬元,希望公眾就有關人士或案件提供消息。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提到,國安法有域外效力,承認通緝人士一日不回港都不能作出拘捕,但強調不會放棄緝捕、蒐證,如果有一日可以拘捕到相關人士,一定會將他們送上法庭。李桂華表示,提供懸紅絕對不是「搞騷」、或散播恐怖,是希望將通緝人士繩之於法。

李桂華提到,若能將通緝人士送上法庭,並作出答辯,就會提供賞金予提供資料的人士。他舉例,見過有不少通緝人士用不同方法回港,例如利用他人身份、偷渡等,若有人能提供相關具體方法,警方就能將通緝人士繩之於法。他又表示,證據永遠不會多,若有人能提供證據,對檢控有利,都會將給償金予提供消息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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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譴責英澳等國 誣衊抹黑中國人權狀況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3...2_001.html
[Image: bkn-20230622053841737-0622_00992_001_01p...0622144622]

中方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闡明立場。

中國外交部人權事務特別代表楊曉坤,周三(21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就涉及新疆、西藏和香港的問題,闡明嚴正立場,強烈譴責英國、澳洲等少數國家和反華非政府組織,濫用人權理事會平台,散布虛假訊息,誣衊抹黑中國。

楊曉坤指出,當前新疆、西藏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人權事業發展處在歷史最好時期。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司法獨立和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

楊曉坤說,英國、澳洲等少數國家不斷重複謊言、謠言,進一步暴露他們的政治圖謀和險惡用心。中方奉勸這些國家,收起虛偽、傲慢與偏見,停止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工具化,將精力用於解決本國人權問題。

美駐日內瓦代表批港區國安法 華反對以人權為藉口干涉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3...2_001.html

[Image: bkn-20230627085255224-0627_00992_001_01p...0627092142]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周一(26日)舉行與「法官和律師獨立性問題特別報告員」互動對話,美國代表批評《港區國安法》。中國代表闡明嚴正立場並予以駁斥,堅決反對任何國家或外部勢力,以人權為藉口干涉中國內政和司法主權。

美國駐日內瓦代表團在活動上發言時,譴責《港區國安法》的實施不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的相關規定。

中國常駐日內瓦代表團回應時,反駁指某些國家妄評《港區國安法》,強調該法實施後,香港居民的權利自由得到更好保障,又指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懸紅通緝國安8犯 美國英國澳洲指手畫腳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70...2_001.html
[Image: bkn-20230704020504447-0704_00822_001_01p...0704150811]

《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已屆3年,國家安全處周一(3日)公布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已竄逃海外並涉嫌違反國安法人士,分別是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及羅冠聰,每人懸紅100萬港元。英國外相祁湛明不忘指手畫腳,聲稱倫敦不會容忍中國恐嚇個人的任何企圖。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周二(4日)批評美國、英國公然詆毀《港區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正常執法,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絕不容許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

祁湛明在Twitter表示,拘捕令針對的部分人士正身處英國,這正正是中國威權主義觸及境外法權另一例子。他亦透過英國外交部聲明宣稱,英國將永遠捍衞言論自由,為那些成為目標人士挺身而出。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則稱,澳洲政府對於香港當局的舉動深感失望,又指澳洲一直對香港廣泛適用《港區國安法》一事表示擔憂。至於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亦譴責香港當局舉動,形容此為一個危險先例,威脅到全世界人民人權及基本自由。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指摘,一些外國政客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執法橫加指摘,卻對自身國家安全立法密不透風、濫用國安概念的事實裝聾作啞。他們對《港區國安法》根據國際通例規定「保護性管轄」妄加置喙,卻對本國濫施「長臂管轄」和非法單邊制裁打壓異己的做法諱莫如深,只會更加暴露出他們褻瀆法治的偽善與雙標。

國安處通緝8人︱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 批有關文章帶有端度政治偏見及持雙重標準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9%E6%BA%96

國安處通緝8人|英外交大臣批評決定 英國會捍衛言論自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A%E7%94%B1

英國外交大臣祈湛明(James Cleverly)批評香港警方國案處懸紅通緝8名身處海外人士的決定,他指部分人正身處英國,這是中國域外法律威權影響力的又一例證。

他表示,英國不會容忍中國試圖恐嚇和壓制在英國和海外個人的任何行為。英國將始終捍衛言論自由的普遍權利,並挺身而出。

澳洲外長黃英賢表示,澳洲政府對香港當局的決定深感失望,又指澳洲一直對香港國安法的廣泛適用表示擔憂。

警方國家安全處昨日(3日)表示,早前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榮鏗、郭鳳儀、許智峰、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指他們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罪名,並懸紅每人100萬元通緝。

國安處懸紅通緝8犯 政府指潛逃人士到天涯海角亦會終身被追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70...2_001.html
[Image: bkn-20230704094710268-0704_00822_001_01p...0704151023]

國家安全處昨日(3日)公布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已竄逃海外並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人士。政府今日(4日)表示,有關通緝是履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和有效的做法,將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終身追究相關人士,無論他們走到天涯海角,均會被追捕,他們將每日擔心被捕,惶恐度日。政府同時歡迎巿民包括相關人士的親戚朋友提供線索,將會保密處理。

對於有通緝人士表明不會回港自首,亦有人指出聯合國指引不能移交政治犯。政府回應指,執法部門高度重視有關通緝,過去也有發出過懸紅通緝干犯嚴重罪行的人士,而今次行動表明執法部門竭盡所能、用盡一切辦法拘捕涉及國安法的人士,至於用甚麼方法拘捕就會視乎實際情況,相信終身追捕一定有空間,不會讓相關人士逃之夭夭,同時亦勸喻相關人士盡快自首。

國安處昨日公布的被通緝人士包括前議員郭榮鏗、許智峯和羅冠聰、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時事評論員袁弓夷、在美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及綽號「攬炒巴」的劉祖廸,每人懸紅100萬港元。

國安處通緝8人各懸紅百萬 羅冠聰:日後更慎重選擇外出地方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70...2_001.html

《港區國安法》實施滿3年,國安處今日(3日)宣布,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已竄逃海外並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等,每人懸紅100萬港元。

屬通緝名單內的羅冠聰隨後在社交平台表示,消息令人緊張,畢竟再次被盯上,指日後會更慎重地選擇出訪、外遊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個人私隱。至於自首方面,「當然不予考慮,皆因我所作之事乃合理、合義的和平倡議工作」,促國安處公開任何他有勾結外國勢力的證據。

蒙兆達及郭鳳儀在社交網站亦有回應被通緝,蒙表示「如果要以此明志,我亦只有如此」。郭則稱自己安全,沒有害怕,會繼續其委員會的工作,包括繼續促請美方禁止特首李家超前往APEC。至於任建峰則指他屬澳洲公民,正於當地行使言論自由。

容海恩重申已與袁弓夷脫離關係 違法行為與她無關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70...2_001.html

[Image: bkn-20230703171308045-0703_00822_001_01p...0703194931]

就執法部門國家安全處今(3日)表示,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已竄逃海外並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人士,指他們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罪名,並懸紅每人100萬港元通緝。其中一名被通緝的人為74歲的袁弓夷,其子袁彌昌的妻子為議員容海恩,容今重申已於去年8月登報宣布與袁弓夷脫離關係,因此其行為與她無關,又指港府必須全面遏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透過《港區國安法》盡快將疑犯緝拿歸案。

身為執業大律師的容海恩指,留意到有聲音質疑通緝的成效,她認為「事實並非如此」,解釋國安處可依法通緝這些罪犯,凍結他們的相關涉案犯罪財產;港府可先諮詢律政司意見,並在取得相關法律意見及香港法庭發出的拘捕令後,正式通知相關國家,要求當地執法機關將逃犯拘捕,繼而引渡回港受審;而即使該國家已暫時終止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但仍可按個別事件合作。此外,中國是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而香港屬於中國支局,可以要求國際刑警組織通過全球近200個國家成員,通緝《港區國安法》逃犯。

至於袁弓夷,她稱已登報宣布與袁弓夷脫離關係,強調任何人士均不得危害國家安全,而袁弓夷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推動以「公投」推翻中央和特區政府,又要求制裁香港法官,有關行為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再次表示支持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疑犯繩之於法。

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8人|羅冠聰:無逼切危機 慎重選擇出訪地方
https://www.hk01.com/article/915368

警方國安處今日(3日)公布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懸紅各100萬元通緝8人,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羅冠聰晚上在Facebook發文回應說,過去已被「通緝」,目前再被確認以國安法通緝,其最大的差別只是多了100萬懸紅。

羅表示,聽到這則消息當然令人緊張,都有着無形壓力,但並無令我覺得有逼切的危機,日後會更慎重地選擇出訪、外遊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的個人私隱。

羅冠聰:差別只是多了一百萬懸紅

羅冠聰被警方指違反國安法三罪: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指連同名單上其他七位被告,恐怕多數都對此並不意外,而他自身過去被「通緝」的至少有六四維園非法集結案、選舉呼籲投白票案,「目前再被確認以國安法通緝,其最大的差別只是多了一百萬懸紅。」

他表示,這則消息當然令人緊張,「畢竟再次被中共盯上,始終都有着無形壓力。但由於我一直都低調、隱密地過活,亦重視自身的安全,因此這則消息並無令我覺得有逼切的危機。」由於部份國家與香港有移交逃犯協議,他表示日後我會更慎重地選擇出訪、外遊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的個人私隱。

回應李桂華叫回港「自首」:當然不予考慮

羅冠聰表示,他在兩年前獲得英國難民身份,過去港府對他的通緝,已在國際標準下認定是不合理的政治打壓,是濫用「國家安全」概念的經典範例,無遠弗屆,以法律打壓異議聲音。

他回應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希望他們回港「自首」,「我當然不予考慮,皆因我所作之事乃合理、合義的和平倡議工作。」他要求李桂華公開任何他有勾結外國勢力的證據,「我既無收受任何外國資金,亦不是受僱於任何外國政府機關,更不接受他們的指揮或命令。假如會見外國政要、出席研討會以及聽證會是勾結外國勢力,那麼一眾香港高官早就應墮入法網。」

容海恩稱已提醒丈夫小心與袁弓夷有金錢等接觸 不會因國安問題離婚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a3f572c2...2%E5%A9%9A

行政長官李家超呼籲被通緝人士的親友提供資料。已登報與被通緝的袁弓夷脫離老爺、媳婦關係的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說,如有任何資料會交予當局。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的丈夫袁彌昌,是被通緝的袁弓夷的兒子。容海恩指已提醒丈夫,小心與父親的金錢等接觸。

新民黨/公民力量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容海恩表示:「難處是始終他(袁弓夷)是其父親,我知道袁彌昌是孝順,無論父親好、母親好都會聯絡,這交給他處理。有些網友有提議,你們為何仍不離婚?我覺得這些說法均無稽。如你說因國安問題應與他離婚,這正正踐踏了婚姻狀態,亦踐踏了婚姻意義。」

她又指如袁弓夷認為無犯法,就應回港接受審訊證明清白。

容海恩稱:「如我們有任何資料可以給予的,我們一定是義不容辭交給政府,不單是我,不單是其家人或朋友,任何人如有疑犯資料,都有責任交予警方。」

親友與被通緝的人溝通交流,有否機會墮入法網?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一般親人或朋友問候,不會涉及犯罪意圖,如你只知他在哪裡,你不出聲,這只是違反你自己義務,但未必是你法律責任,換句話說,我不鼓勵他人做這些事,我覺得他應盡對社會的義務,但是否不做就犯法?我覺得要看當時情況。」

至於金錢來往,他指如是幾百、幾千元,數目不大,相信犯罪機會小。但如是幾百萬元,可能會招惹資助進行非法行為的懷疑。

【美麗新香港】文革2 0:容海恩「指證」丈夫與袁弓夷有聯繫、呼籲知情人士舉報「通緝犯」,何不「槍口抬高一厘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NwEEjDnCCM


[ 本帖最後由 大咸濕 於 2023-7-4 14:06 編輯 ]
Reply
美國譴責香港懸紅通緝在海外人士 認為開創危險先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4.htm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美國譴責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8名身處海外的人士,認為此舉將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威脅到世界各地人士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英國外交大臣祈湛明批評香港警方的決定,認為是中國域外法律威權影響力的又一例證。祈湛明說,英方不會容忍中國對在英國和海外的個人進行恐嚇和壓制,強調英國會一直捍衛言論自由,並為受針對的人士挺身而出。

澳洲外長黃英賢則表示,澳洲政府對香港當局的決定深感失望,又指澳洲一直對香港國安法的廣泛適用表示擔憂。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之前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外逃反中亂港分子,強調海外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觸犯香港國安法、實施有關犯罪行為,都必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懲罰。

美英批評港警通緝在外港人 中駐英使館:反對庇護通緝犯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492835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譴責香港警方通緝8名在外港人,認為是威脅全世界人民人權及基本自由的危險先例。英國外相祈湛明亦指,英方強烈反對中國以國安法壓制香港自由,被通緝8人中,部份身在英國,今次是中國域外法律威權影響力的又一例證。祈湛明在社交網站發文指,英方不會容忍中國恐嚇英國及海外個人,試圖令他們噤聲,會一直捍衛言論自由的普世權利,並為被針對人士挺身而出。

黃英賢:對香港人權、自由及自治受侵蝕深表關注

被通緝的8人,其中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是澳洲公民,澳洲外長黃英賢表示,澳洲一直對港區國安法的廣泛適用表示擔憂,對利用國安法拘捕或恐嚇支持民主的人,非常擔心,對香港警方的決定深感失望。黃英賢指,言論及集會自由對澳洲的民主至關重要,澳方會支持那些在澳洲的人行使這些權利,澳洲仍然對香港的人權、自由及自治受到侵蝕深表關注。

中國駐英使館:堅決反對英政客庇護通緝犯

中國駐英大使館指,英方政客公然庇護通緝犯,是對香港法治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英方有關政客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不要再利用反中亂港分子危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強調中國人民反對外來干涉和維護自身利益的決心堅如磐石、不會動搖。

發言人指,一小撮參與「修例風波」的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逃到海外,繼續煽動分裂國家,引起極大民憤;特區政府依法對他們實施通緝懲處,不僅合憲合法,而且順應民意,是維護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也是捍衛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必然之舉。

澳洲總理稱香港通緝居當地許智峯等人不可接受 陳克勤批公然包庇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a55e47c2...5%E5%BA%87

澳洲總理阿爾巴內塞稱,香港懸紅通緝居於當地的許智峯和任建峰,不可以接受。中方早前指,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干預香港法治。

八名港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竄逃海外,本港警方懸紅通緝。據報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2021年起在澳洲居住,而另一名被通緝的任建峰是澳洲公民,在墨爾本當律師。

澳洲總理阿爾巴內塞指,香港懸紅通緝做法不可以接受。雖然澳洲會繼續在可行範圍內與中國合作,但必然會在不認同的地方發聲,又稱在人權問題上與中方有出入。

在北京,外交部早前重申,對個別國家公然詆毀《港區國安法》,干預香港特區法治,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呼籲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停止包庇罪犯。

在通緝令發出後,許智峯在社交網站回應,指自己生活是公開,又造圖模仿通緝令,呼籲特首李家超等官員向國際法庭自首,承認侵犯人權。

較早前又叫港人,如有反修例期間任職的警員,計劃移民或旅行要向他舉報,會將資料轉交各地政府。多名議員批評,有關行為破壞社會安寧。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鄧家彪說:「散布白色恐怖,起底、散布到其他不同地方,然後針對他,其實對維持法紀的執法人員構成很不恰當壓力。」

民建聯新界東北議員陳克勤表示:「非常無恥及卑鄙的做法,許智峯經常是『叫人衝、自己鬆』,如果你真的聽從參與起底工作,因為你是香港市民,在港做這些行為會犯法。澳洲總理更不應公然包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

他們呼籲被通緝的港人,盡快回港自首。

湯家驊:聯合國指引不能移送政治人物 惟不排除友好國移交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492868

警方國安處獲法庭批出拘捕令,各懸紅100萬元通緝8名境外人士。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在本台節目表示,國安罪行是「更甚於殺人放火」的嚴重罪行,不認為警方公布通緝人士的方法高調。他又表示,國安罪行屬於政治罪行,根據聯合國指引和香港法例規定,政治人物不能移交,但不能排除被通緝人士可能經過本港的友好國家,被當地以行政手段移送回港的可能性。湯家驊又指,《港區國安法》罪行在海外有法律效力,雖然在外地有執法困難,但不等於疑犯無犯法,認為市民要分清楚法律效力和執法途徑的分別。

湯家驊又表示,若市民知道被通緝人士的位置,向警方舉報是義務,並非法律責任,因此不存在「知情不報」,就要負上法律責任的情況。至於被通緝人士的親友可否給予金錢援助,湯家驊表示,本港沒有「牽連罪」,加上只要意圖不涉及支持「港獨」,就不構成違法;傳媒方面,只要不是借用平台協助宣揚他們的政治立場,相信正常訪問不會有問題。

湯家驊:被通緝人士倘經友好國家 不排除被強制移送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4.htm

警方國安處通緝8名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國安罪行是嚴重罪行,更甚於殺人放火,不認為警方昨日的公布是高調。

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被問到在被通緝人士所在地探望或食飯等是否要小心,他說香港並無「牽連罪」,不會因為對方是親戚或朋友而有罪。 他又說,所有國家安全的罪行都屬於政治罪行,根據聯合國指引及香港法律,不可以要求移交政治人物。但被通緝人士可能經過本港的友好國家或地方,不能排除被當地以行政或強制措施移送回港,但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國際的政治問題。

至於媒體訪問被通緝人士,湯家驊表示,正常的新聞報而非宣揚政治立場,相信不會有問題,但處理敏感人物的訪問,不只是國安法,所有涉及政治的問題都要小心處理,不要被利用作為宣揚港獨的工具。

鄧炳強斥羅冠聰是縮頭烏龜 籲港人勿被煽動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492904

據悉國安處拘前香港眾志四成員 涉支援八名被通緝潛逃海外人士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a53b24c2ea9a2f9f4be4e1

據了解,警方國安處拘捕四名男子,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

據了解,案件跟日前警方國安處懸紅合共800萬元,通緝八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潛逃海外的人有關。

被捕四名男子屬前香港眾志成員,涉及營運網購平台,支援海外逃犯。

國安處拘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四人 涉營運社交平台支援羅冠聰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a563a8c2...A%E5%A3%AB

警方國安處拘捕四人,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涉嫌營運社交平台支援竄逃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林朗彥晚上七時許,在葵涌高威工業中心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走,警方同時搜出並帶走大批物品。

警方稱被捕四名男子介乎26至28歲,涉嫌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從中收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又在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包括支持「港獨」帖文等。

據了解,被捕人涉嫌營運「懲罰Mee」應用程式,支援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國安處懸紅通緝、已逃離海外的創黨主席羅冠聰,而其餘被捕人包括前成員李啟靖。

翻查「懲罰Mee」平台,羅列全港各區的「黃店」資料,亦提供網購服務。

國安處拘捕4名男子 涉支援竄逃海外人士危害國家安全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5.htm

國安處拘 4 名男子 消息: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 涉網購平台「懲罰 mee」
https://hk.news.yahoo.com/%E5%9C%8B%E5%A...53361.html
[Image: bbc04790-1b23-11ee-b77b-2172ac360489]

林朗彥等四人被捕涉支援羅冠聰 警或再打擊部分涉違國安法「黃色經濟圈」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a58a1fc2...F%E5%9C%88

警方國安處拘捕四人,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涉嫌營運社交平台支援竄逃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據了解,涉及的是網購平台「懲罰Mee」。警方不排除再有打擊部分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黃色經濟圈」行動。

被捕的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晚上七時許在葵涌高威工業中心,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走。警方同時搜出並帶走大批物品。

警方稱被捕四名男子介乎26至28歲,涉嫌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從中收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又在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包括支持「港獨」帖文等。

據了解,四人都是前香港眾志成員,包括李啟靖,全部人涉嫌營運「懲罰Mee」應用程式,支援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國安處懸紅通緝,已逃到海外的創黨主席羅冠聰。

翻查「懲罰Mee」平台,有羅列各區「黃店」資料、優惠,亦提供網購服務。

消息指,不排除部分「黃色經濟圈」涉嫌違反《國安法》,會部署打擊行動。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指,參與涉事平台的市民或商戶有否違法,視乎有否犯罪意圖。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你知道這個商戶或平台,得來的錢或利潤,會用來資助不法行為,你有機會犯法,但如果你根本不知,當然沒有犯罪意圖。既然平台目前被警方認為會涉及犯罪行為,若繼續光顧他們,我覺得會招惹嫌疑,有機會有犯罪意圖。」

消息又指,警方將凍結「懲罰Mee」平台的資金,若平台因此未能提供服務或產品,湯家驊稱市民可經民事方式向平台追討。

容海恩籲家翁投案 袁弓夷謂「佢要割席唔出奇」 稱各人有政治自由
https://hk.news.yahoo.com/%E8%A2%81%E5%B...25283.html

[ 本帖最後由 大咸濕 於 2023-7-5 14: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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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懸紅百萬通緝八名社運人士,羅冠聰擔憂安全受威脅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6094657

一名逃離香港的民主活動人士向BBC表示,由於當局懸賞通緝他,他的人身安全將變得更加危險。

現居英國的羅冠聰(Nathan Law)是香港警方通緝的八名流亡活動人士之一。

香港當局懸賞100萬港元(約100581英鎊;127637美元),收集能導致他們被逮捕的信息。

羅冠聰表示,由於有懸賞的存在,他需要在透露自己的行蹤方面「更加小心」。

這八名受到針對的的活動人士被指控勾結外國勢力——這是一項可能判處終身監禁的罪行。在2019年的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之後,香港於三年前實施嚴厲的國家安全法,這一罪行是國安法之下的犯罪。

英國外交大臣克萊弗利(James Cleverly,柯維立)表示,英國「不會容忍中國對英國及海外個人進行恐嚇和噤聲的任何意圖。」

他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呼籲北京撤銷『國家安全法』,並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那些維護自由和民主的人士。」

在國家安全法下,數以百計的民主活動人士在香港被捕及定罪。

北京方面曾表示,需要這一項法律來給這座城市帶來穩定,但是批評者稱該法旨在鎮壓異見。

在本次公告中被點名的八人均身居英國、美國或澳大利亞——這些國家與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

香港警察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有關人員「危害國安是十分嚴重」的罪行。

他承認,他們如果留在國外,香港警察無法逮捕他們,但表示不會停止執法。

羅冠聰是香港民主抗議運動當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表示,雖然他覺得自己身在英國,情況「相對安全」,但是在有關懸賞的消息公布之後,他必須更加小心謹慎。

「有可能會有人在英國——或者其他任何地方——提供一些我的信息(給香港當局)。比如,我的行蹤,在我到某些國家轉機的時候,他們有可能可以將我引渡,」羅冠聰說。

「所有這些都可能會將我的生活置於危險的狀況,如果我對於見什麼或者去什麼地方不夠小心的話。這令我不得不過一種更加謹慎的生活。」

羅冠聰在推特(Twitter)上發文,敦促其他人不要在此事上配合當局,並表示:「我們不應該限制自己,自我審查,受到恐嚇,或者生活在恐懼中。」

另一名被列入通緝名單的流亡活動人士、「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稱這個懸賞的目的是威脅她和其他活動人士。

「我們是團結一致地為我們的家——香港的自由和民主奮鬥,」她在一份聲明中說。

同樣被通緝的劉祖迪則向BBC表示,懸賞可能鼓勵海外親北京的「小粉紅」民眾對他們進行人身攻擊或騷擾。

羅冠聰表示,長遠來說,他並不太擔心自己的未來。

「說到底,我很懷疑有強大法治制度的國家如何會配合或者與香港政府合作引渡我們當中的任何一人,因為這明顯是政治犯罪,侵犯我們的基本人權。」

澳大利亞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表示,澳洲政府對於有關懸賞的公告「深深失望」,並表示澳大利亞「仍然高度關注香港的人權、自由和自治持續受到的侵蝕」。

此次懸賞通緝名單中的另外五人為許智峯、郭榮鏗、蒙兆達、袁弓夷以及任建峰。

被香港警察國安處通緝的八名人士:
羅冠聰——29歲,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被指在2020至2022年間呼籲外國對中國及香港進行制裁或敵對行動
郭榮鏗——45歲,前立法會法律界功能界別議員,前公民黨執委,被指於2021年曾發聲支持外國政府對中國大陸及香港實施制裁和敵對活動
許智峯——41歲,前港區立法會議員,被指於2021年發起《香港約章》,倡議香港及台灣獨立
任建峰——46歲,前「法政匯思」召集人,被指在去年會見海外官員,煽動制裁香港官員;另於今年5月要求外國對香港法官及檢察人員實施懲罰措施
袁弓夷——74歲,企業家、時事評論員、曾任政黨「人民力量」主席,被指於2020至2023年間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官員和司法人員,另被指擬籌組「香港議會」,推進香港自決、顛覆國家政權
蒙兆達——51歲,前香港職工會聯盟(工聯會)總幹事,被指去年在一個海外會議抹黑中央及香港政府,鼓吹香港與中國分裂
劉祖迪——29歲,測量師,被指曾於2019年建立「攬炒團隊」,在網上論壇連登(LIHKG)上鼓吹「攬炒主義」
郭鳳儀——26歲,駐地在美國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被指於海外參加會議及倡議活動,會見外國政客及官員,請求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和敵對活動

香港國安法「域外效力」引發寒蟬效應 海外港人的噤聲與堅持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610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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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安法壓力下,有海外港人參與政治活動時不敢露臉,圖為台北的香港人集會。

「離開了香港也沒有100%的自由,那個威脅每一日都圍繞著你,無論你在哪裏都會恐懼。」 香港籍記者綺婷(化名)對BBC中文說。

綺婷在香港國安法(下稱《國安法》)實施後調派到台灣任職,經常在當地採訪港人集會活動及接觸政治敏感人士,她說最近大半年倍感壓力。

「採訪的話,現在海外比香港更危險,因為香港在政治鎮壓下表面上很平靜,也沒有什麼示威集會,反而海外持續有,所有敏感的東西和人物都在海外,而你不知道他的紅線在哪。」

她說撰寫報道時會出現自我審查,避免寫「香港獨立」等字眼。「心情很矛盾,作為海外記者我應該可以如實報道,但又會擔心回香港會出事。」

她出於個人原因需要經常返港,每次都提心吊膽,並做好被捕的凖備,出發前預先刪除手機資料和聯絡律師,甚至請朋友陪同搭飛機。

「萬一我被帶去黑房問話或拘捕,都有朋友立刻知道。因為還未入境、一下飛機就可以帶走你,到時香港政府可以說沒有我的入境紀錄,而台灣政府又說我已經出境,那就會失聯。」

「敲響警號」

標榜「只針對一小撮人」的《國安法》實施三年至今,已有超過260人被捕,年齡介乎15至90歲,其中79人的案件已經審結,入罪率百分百,最高判囚九年。

在「域外效力」條款下,不只香港境內居民受影響,海外人士也在法網之內。

《國安法》第37條和38條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香港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以及「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以外針對香港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均適用於本法。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7月3日通緝羅冠聰、許智峯、郭榮鏗等八名海外港人,指他們涉嫌觸犯勾結外國勢力 、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每人懸紅100萬港元。《南華早報》引述消息稱,通緝名單上還有數以十計海外港人。

此前,一名23歲留學日本的香港女生3月返港更換身分證時被捕,她2019年後一直在日本,被指在網上發佈「港獨」訊息涉違國安法,這是香港首宗涉及國安法「域外效力」的案件。

綺婷形容,該案件為海外人士敲響警號。「證實了這個威脅不是我們憑空想像出來,是真實發生的。國安連一個普通留學生在網上寫東西都查到,大家真的不能有僥倖之心。」

她說事件曝光後,在台港人的受訪意願明顯降低,即使願意受訪也格外慎言,甚至會主動要求媒體「幫忙過濾掉太激進的言論」。

在英港人也感受到寒蟬效應,網絡電台主持人曹嘉超(外號「曹總」)移居英國後在YouTube創立政論節目「香港冇格仔」(Hong Kong Uncensored),每天開直播談香港事務,他說這個夏天舉辦了多場網聚,很多網友都有顧慮,連出席與政治無關的公益籌款晚宴也會戴口罩遮臉。

「大家不會特別討論,但心裏有數。其實被通緝還好,起碼你知道他們想抓你,日本留學生案才更令港人擔心,你不知道入境會不會出事,這種鬼鬼祟祟的手法更恐怖。」

在英國成立港人社區文化團體的Emily(化名)也對BBC中文表示,其組織連續兩年舉辦抗議港府侵犯人權的靜默集會,今年的活動人數大受影響。

「參加者還是會照來,也說很支持我們的活動,但就站得遠遠的,在外圍、不會被人拍到的地方,也一定不會拿展示牌。我們尊重和理解,始終如果還需要回香港,會有一定的風險。」

現實中的操作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日前在記者會上強調,警方懸紅通緝海外港人不是「做政治騷」(作政治秀),而是「執法」,但他同時承認無法在海外執法,被通緝者只要不回香港,就無法拘捕他們。

八人身處的英美澳,已於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取消與香港的《逃犯協議》,目前僅10國保留相關協議,包括捷克、印度、印尼、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南非和斯里蘭卡。

但即使被通緝人士進入上述10國,也不意味當地政府會向港府交人,因為根據《聯合國引渡示範條約》第3條,若犯罪行為屬政治性罪行,不得准予引渡。

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學院訪問研究員黎恩灝博士對BBC中文表示,國安法的域外效力是個迷思,「如果無法執法,那就只有政治效果,引起寒蟬效應」。他指出,港府藉法律和法庭做政治恫嚇,只會進一步加快自由世界國家取消與香港的引渡協定。

已移居英國的香港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博士也指,港府擴大國安法網,但得不到國際社會的司法互助,形同「自嗨」。「為了過自己的權力之癮、顯示自己法力無邊,而不看大局,結果害了香港,連其他正常的司法互助環節都受影響。」

他批評,目前香港的做法比中國大陸更野蠻,近20年沒有聽過海外中國人包括民運人士,在境外講了什麼而被大陸當局懸紅通緝。「香港現在不只是和大陸接軌,而是青出於藍。」

跨國鎮壓的各種手段

曾在香港公民團體任職領導層的港人阿敬(化名),在國安法實施後流亡英國並繼續從事政策倡議工作。他說對於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社運圈內人都不驚訝,但也會擔心人身安全。

「一直都有做風險評估,但再次互相提醒,有什麼國家與中國、香港有引渡條款,以及通緝令出來後每個國家怎麼回應。」

八名被懸紅通緝的港人身處英美澳,有關國家都已發聲批評港府引用國安法的法外治權。但建制派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電台節目稱,不能排除被通緝者可能經過香港的友好國家時,被當地以行政手段移送回港的可能性。

法律學者黎恩灝指出,除了要留意正規的逃犯引渡協議,更要提防當局用非正式方式威嚇海外人士。「中國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的行為已是國際議題,很多報道都揭發中共設有海外警察站,而綁架海外人士回國是一直在發生的事,銅鑼灣書店、肖建華事件都是著名例子。」

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去年發表報告指,至少有102個海外警察站正在運作,分佈在全球53個國家,包括英國和荷蘭。

該組織報告又指,中國逼迫外逃人士回國的手段,包括以在國內的家人為籌碼、海外代理人勸說威脅及綁架。其中,綁架案主要發生在泰國等與北京關係密切的威權國家,也有些情況是,通緝目標在東道國執法部門的非法或秘密合作行動中被捕,之後移交給中國當局。

對此,中國政府一直否認,並表示所謂的海外警察站,其實是涉僑事務海外服務站。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對BBC中文說,相比「綁架」,中共更常見的策略是「人民鬥人民」,發動海外親中社群攻擊海外港人。

去年10月,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館人員毆打在門外示威的港人。今年6月,有港人在英國修鹹頓(Southampton)參加反修例運動紀念集會後,遭中國留學生襲擊。

在英國組織港人活動的Emily說,近月發現有不明來歷、懷疑是來自中國大陸的人混進場地。「在香港電影放映會,他在場內四處走來走去,行為舉止很不正常,我們問他他才走。也曾經有人偷拍參加者的大頭照,我走去阻止他,他就扮成韓國人,但明明一看就是大陸人,也有義工聽到他講普通話。」

她說現在人人自危,辦活動都很注意保安措施,事前必定通知本地警方。「這裏的警察很重視仇恨罪案(hate crime),會主動關心我們的情況,了解有沒有人來騷擾我們。」

「反而更加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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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海外港人表示會克服恐懼,圖為2023年6月倫敦「反送中」紀念集會上一名參加者。

政治學者陳家洛指出,北京和港府藉域外效力打心理戰,是當局維護國安的重要手法,用威嚇手法打擊反對陣營的士氣。

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也表示,日本留學生案是讓會回港的人噤聲,通緝八人則是要讓長居海外、不會回港的人也要收聲,同時孤立相關人士,邊緣化他們在海外的人權和政治游說工作。

流亡英國的政策倡議者阿敬說,通緝事件反而讓海外港人更團結,甚至會加強與被通緝八人的聯繫。「我們做倡議的,壓力一直都有,問題是如何克服恐懼。這次圈內人的態度是,不能因為他製造恐懼而退縮,要團結一致地面對,未來會更多合作和互助。」

身在英國的網絡政論節目主持人曹嘉超也表示,在壓力下仍會維持每天兩節直播,批評香港和中國大陸事務。「我當初離開香港,就是希望在海外有空間說話,沒理由我來到英國也要守香港國安法和自我審查。正正因為他想趕絕所有敢言的人、想我們走了就不再代表港人發聲,我更不能讓他們得逞。」

但自由的代價是永別家鄉,曹坦言移民初期還抱有一絲幻想,以為將來可以英國、香港兩邊走,現在已「徹底死心」。「國安法的清算不會一次完成,它變成了執行制度,有恆常的官僚和預算,要不斷交數(交業績),代表國安噩夢會沒完沒了。」

仍要經常來往港台的記者綺婷則說,自己面對的風險越來越高,若有一天不能承受就會辭職,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還是會繼續「踩鋼線」報道真相。「做記者就是那麼討厭,你明知道有風險,但還是覺得有個使命感,想用自己的能力記錄歷史,繼續寫。」

香港國安法「域外適用第一案」:留學日本女生返港換證被捕的細節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6538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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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警方國安處機場拘捕前香港眾志常委朱恩浩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6.htm

打擊黃圈|國安處再拘 1 人 消息:涉網購平台「懲罰 mee」 前後 5 人被捕
https://hk.news.yahoo.com/%E6%89%93%E6%9...53695.html

陳國基:市民不應支持被通緝人士進行違反國安法的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6.htm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拘捕4人,涉嫌透過營運公司等,支援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被問到,若市民已訂閱與被通緝人士有關的平台等,會否被視為違法。

他回應,警方已通緝8人涉嫌違反國安法,市民不應支持、政府亦不鼓勵市民以任何方式例如金錢,以支持有關人士在外國進行違反國安法的事。

李家超:市民應視被通緝8人為過街老鼠 避之則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07.htm

國安處懸紅通緝8犯 葉劉籲商戶不宜自稱涉「黃色經濟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70...2_001.html

國家安全處懸紅通緝8名已竄逃海外並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人士。行政會議召集人、議員葉劉淑儀今早(9日)在電視節目表示。當局打擊「黃色經濟圈」的行為,向各方發出明顯信號,警示有關人士干犯嚴重國安罪行,並警惕該等人士的親友,若提供資金支援或被視為同謀,需受法律制裁。至於在逃人士與親友之間的一般聯絡,她認為應該無問題。

葉劉淑儀指出,在逃人士在外國十分活躍,包括在港人聚居地舉辦茶會,對參與者洗腦和迷惑,並拉攏當地國會議員譴責或制裁本港,包括呼籲制裁中國和取消聯繫匯率等,恐牽涉不必要的法律漩渦,故此要小心。

她又提醒本港商戶,商戶自稱涉及「黃色經濟圈」有風險,認為餐廳是否做得住,並非單靠政治立場。

國安處通緝8人︱葉劉:自稱黃店已無助生意 向海外「洗腦」茶聚提供食物或違法
https://www.stheadline.com/politics/3251...5%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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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今日(9日)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拘捕8位在逃人士是為起示警作用,警惕在逃人士與在港親友。她認為親屬之間作一般交流沒有問題,但若以匯款形式支援他們則或被視為同謀。葉太又認為行動並非針對「黃色經濟圈」,但她認為單靠顏色做生意難以持久,認為他們「唔好自稱黃店會好啲」。

懸紅百萬拘8位在逃人士非針對「黃色經濟圈」
被問到懸紅100萬拘捕8位在逃人士的目的,葉太表示雖然香港人知悉他們一直被通緝,但外國人未必知道。她指由於不少西方國家已暫停或中止與港簽訂的逃犯移交協議,因此懸紅是為示警這些國家,有干犯國安罪行的逃犯在他們的國家境內,亦希望警惕在逃人士的香港親友不要再給予他們資金,指雖然一般交流沒有問題,但若匯錢給他們用作游說外國政客去制裁香港、取消聯繫匯率等則或會被視為同謀,而警方需徹查及截斷這些活動。

葉太表示,據她了解一些在逃人士在外國很活躍地做洗腦、迷惑的工作,包括游說國會議員、舉辦港式茶聚,促請有投票權的民眾要求國會議員制裁香港。她稱有本港「黃店」寄食物到當地支援這些茶聚,有機會是在支援不法活動,但她表示是否違法需視乎行為及犯罪意圖,若未必知道對方的意圖就不會犯法。但葉太直言:「既然有違法風險,就唔好自稱黃色經濟圈,咁亦都無助你嘅生意。」她認為如今單靠「顏色」作招徠做生意難以持久,主要是靠該店的實力。「有啲根本係個生意做唔住,如果你話靠政治顏色去做生意,其實就好難持久。係要生意做得好、啲嘢好食至幫襯你㗎。」

談23條:《間諜法》過時需重新修訂 強調不影響媒體或企業
被問到《基本法》23條立法需否等待明年台灣大選完結,葉太認為未必需要,相信台灣人亦是知道23條立法並非新鮮事,認為立法對台灣大選影響亦不大。但葉太認為現行的《間諜法》已過時,指完全針對不了現代的間諜。她認為更新《間諜法》並不會影響媒體或企業,因為定義上與內地不同,只涉及國防、國際關係、情資等6項機密,並非泛指任何金融商業機密資料 。她認為整體原則不需與內地看齊,因《基本法》清楚說明是按實際需要自行立法,否則已視為全國性法律加入《基本法》附件三。

被問到23條立法期間,是否需要一併調整警方及國安委的責任及權力,葉太表示立法有好處,市面可見已變平靜,沒有人再舉辦不法的遊行集會,亦沒人高舉外國旗幟等。但她認為執行力是否足夠、是否需要新權力,則需交由警方或國安委自行檢討後再作決定。

葉太認為李家超上任特首後一年開局良好,很快地已重新開放香港與世界接軌,並重振本地經濟,亦以輸入勞工、高才通等紓緩了勞動力及人才流失的情況。她認為現時本港需做經濟轉型,尤其海南島已成為自由港,香港過往依賴旅遊業、高端購物等現時會受影響。她表示需投入資源及時間作經濟轉型,亦需加強穩定民心,包括讓青少年多返內地了解發展等。

被問到「假新聞」立法議題,葉劉淑儀指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有許多離譜的假消息,如「太子站打死人」、「浮屍都是警察做的」,試圖抹黑政府,但現時這些情況已大幅減少,況且《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已賦權警方移除有害訊息,反問還是否有需要另外立法。

國安通緝|最猜不透的通緝人士 蒙兆達自言被選中的原因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0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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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國安處周一(3日)對8名流亡港人發出各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令,當中7名被通緝人士都有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共同點,唯獨一直推動工運的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意外列入名單。蒙兆達接受本台專訪表示,他從未鼓吹「港獨」卻被通緝令人費解。他不認為被通緝後永遠不能返香港,相信自己會比獨裁政權更長命,未來仍會繼續在國際上為香港勞工爭取應有權益。

居住在英國的蒙兆達,即使離開香港走到異地,仍然放不下推動工運的心,更成立了香港勞權監察,但一直只是從事勞工權益的工作。到底他做了些甚麼,令政權要下達通緝令呢?蒙兆達有這樣的猜測。

蒙兆達說:去年在法國工會大會上發言,最後我用廣東話喊了一句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不是現在就用這句口號,來安插一個這麼大的控罪在我身上?如果這樣都成立的話,是不是2019年200萬人上街,都是為了要分裂國家,為了要港獨?

香港警察無權到英國拘捕他,但他假若返港則必定會被捕,蒙兆達表示,當初參加工運工作時就考慮到,會有一天被當局以莫須有罪名指控被捕或者流亡海外,但他從未感到後悔,認為當局對他只是欲加之罪。

蒙兆達說:我自己抱著一個信念,有一天我仍然會返香港,我相信這個獨裁專制是不會長久存在下去。我們一路抱持的信念和價值,是一定可以活得比獨裁更加長久。

蒙兆達:中國人民逐漸醒覺

蒙兆達以過去參與工運的感受覺得,專制政權已經開始不受中國人民信心。他指,2019年時,中國人民仍然相信當局的謊言,批評工運人士煽動民眾,但「白紙運動」迫使習近平改變清零政策後,人民逐漸醒覺。

他表示,「白紙運動」雖然看起來已緩和,但中國國內外民眾已默默進行多層面聯繫,為爭取民主累積力量。

蒙兆達說:日後似乎是有很多空間,是香港流散的活躍份子,可以和國內流散人士有不同層面的合作,來壯大我們對抗專制政府的力量。我覺得這個過程,是會慢慢形成一個更大的陣營,去對抗我們的共同敵人。

不會因通緝令而噤聲

的確,在《國安法》威脅下,香港很多工運人士和工會組織都不能向外界發聲,他們面對種種政治打壓,很難去尋求國際社會的關注,所以他自己不能因為被通緝而噤聲。

蒙兆達說:我們盡量履行自己的職責,去將香港工人的聲音帶到國際層面,以及尋求國際社會持續對於政權打壓工運的關注,向中國政府和特區政府施加國際壓力。要求他們去履行國際標準底下,對於工人權利的種種保障。

近年不少港人移居英國,在工作上遇到勞工問題,例如:被欠薪、工傷得不到補償、請病假沒有薪水等。蒙兆達表示,會開展一些工作和英國的工會合作,舉辦一些英國工作權益講座和介紹英國的工會給香港人認識,希望他們在英國仍可關注自身的權利,可以融入英國的公民社會甚至工會裡。

鄧炳強指「軟對抗」或需負刑責 23條將涵蓋間碟及網絡罪行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22534.html

香港政府近日不斷放出「軟對抗論」,直指軟性對抗都會破壞國家安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軟對抗」及網絡言論也屬煽動行為,當局會在網上巡邏打擊,並指23條立法將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特首李家超早前接受傳媒專訪時,指出香港出現「軟對抗」的情況,強調:「不犯法不代表沒有破壞國家安全。」其邏輯受到非議,但他沒進一步解釋,是否等同觸犯法律要受到懲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最新接受黨媒《大公報》專訪時則作進一步解釋,表明「軟對抗」是煽動行為,加上網絡言論和刊物「容易激化社會大眾」,並列舉《羊村》繪本為「例子」。

他表示執法部門會偵測危害國安的勢力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訊信,包括網上巡邏,並會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又會針對危害國安的人和組織展開調查,包括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但何謂軟對抗?怎樣的軟對抗才犯法?鄧炳強沒有談及。

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李家超多次透露已定下時間表,最遲明年立法。負責推動的鄧炳強稱,「有國家的情報機構曾公然說,會從全球不同國家和組織羅致秘密情報人員,深入掌握有關中國的材料」,所以港府正檢視哪些行為,是香港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未有涵蓋的,「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絡方面的缺口」。故此日後23條立法方向及部份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他認為,有了《基本法》23條立法和《國安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安。

近期一些看似跟政治沾不上邊的事件,每每亦被當局歸類為「軟對抗」。今年5月,中港擬跨境「共享」器官移植恒常化,引發港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潮」;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曾表示,有關行為亦屬「軟對抗」,並指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意圖罪」。

批評者指出,「軟對抗」的範圍極廣,而且十分抽象,很容易造成「白色恐怖」。今年4月12日,鄧炳強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局勢「由亂到治」,但強調要「時刻警惕外部勢力及代理人,防範他們利用媒體、文化藝術等『軟對抗』方式,作出誤導指控,貶損國家,煽動香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

國安處通緝令|容海恩勸袁弓夷返港自首 稱審訊有機會還清白 有叫丈夫「小心啲」
https://hk.news.yahoo.com/%E5%AE%B9%E6%B...19321.html
[Image: 9b5a44c0-1a0f-11ee-affd-2b046b800ae1]

鏗鏘集:袁氏這一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bp5w2z3t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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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向兩律師會投訴 指郭榮鏗任建峰專業失當
https://hk.news.yahoo.com/%E5%BE%8B%E6%9...17527.html

[Image: 2a42a270-1f0d-11ee-b4a7-b1edc6bb6d97]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今日(10日)向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作出正式投訴,指稱日前被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律師任建峰專業失當,利用專業身分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推動境外對香港司法和檢控人員,作出制裁。

林定國稱,郭榮鏗和任建峰利用自己作為香港大律師及律師的身分,企圖增加其可信性及權威性,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特別是香港特區司法和檢控人員,作出制裁。他們的行為損害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有違作為大律師及律師的基本操守,行為極為不當。

林定國:兩法律團體必定依法處理

林定國指稱,兩人作為本地法律界的一員,不單以失實指控攻擊香港的司法制度,郭榮鏗更鼓吹要破壞香港的金融制度,意圖干擾法官依法審理國安案件;任建峰甚至提出和支持「制裁」法官和檢控官,更以制裁其家人為脅迫。二人的行為涉嫌嚴重違反作為法律執業者的重要專業守則和道德,尤其是維護其所屬專業的名譽和尊嚴的責任。他們的行為令業界的聲譽受損,並影響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和法治的信心。

由律政司發出的新聞公報指出,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獲《法律執業者條例》賦權,可將有關行為操守事宜呈交予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或律師紀律審裁組跟進。律政司尊重兩個法律團體處理投訴和行業自我監管的機制,相信兩大法律專業團體必定會嚴謹、恰當、及時和依法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是次投訴。

警方日前以每人一百萬元的賞金,懸紅通緝八名身在海外的香港人,包括郭榮鏗和任建峰。其中身在加拿大的郭榮鏗被指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身在澳洲的任建峰亦被指控同樣罪名。

鄧炳強批評許智峯謊話連篇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710.htm
[Image: mfile_1708288_1_L_20230710225646.jpg]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認為,正被通緝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在《華爾街日報》的撰文屬誤導。

鄧炳強在社交專頁形容許智峯為走佬海外逃犯,批評他謊話連篇、誠信破產,曾以虛假文件欺騙法庭以獲准離港,是典型「叫人衝,自己鬆」。

鄧炳強又表示,許智峯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卻一再誤導大衆,企圖為自己洗白。執法部門定將盡全力,將潛逃海外的通緝犯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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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帶走羅冠聰父母及兄長問話 暫無拘捕
https://hk.news.yahoo.com/%E8%AD%A6%E6%9...49765.html
[Image: 6b141ae0-1fb7-11ee-b7de-f4c9fcfc7fc2]

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懸紅通緝8名身在海外的港人,包括羅冠聰。《Yahoo 新聞》接獲消息指,國安處人員今日(11日)帶走羅冠聰父母及兄長 3 人問話,目前無拘捕任何人。

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羅冠聰在 Facebook 發文稱離港後已沒有聯絡其親人,亦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國安處上周一(3 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申拘捕令通緝 8 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許智峯、郭榮鏗、郭鳳儀、劉祖廸、羅冠聰及蒙兆達,並每人懸紅 100 萬,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Image: 49c5ccd0-1972-11ee-9fff-e9f9f574fe1e]

國安通緝海外港人|許智峯家人百萬存款曾遭凍結 李卓人妻回港探監被捕
https://hk.news.yahoo.com/%E5%9C%8B%E5%A...17965.html

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等八人遭警方國家安全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羅冠聰在香港的家人也被國安處人員帶走問話。翻查記錄,因國安法被通緝或身在監獄的人士當中,部份家人現已離港。許智峯兩年前攜同妻女及父母一同離港,許稱其父母及太太的戶口一度遭凍結;李卓人的太太鄧燕娥原本已赴英,但今年回港到監獄探望丈夫時,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遭警方拘捕。

現正遭國安處懸紅通緝的許智峯,於2020年底宣佈流亡,並退出民主黨。許與太太育有兩名女兒,一家四口及許的父母共六人全數離港。許抵英後,稱他自己、太太及父母共五個銀行戶口被凍結,涉及數百萬元存款,涉及匯豐等多間銀行。許稱曾聯絡相關銀行,職員覆稱戶口有特別備註,但拒絶透露其他細節。事件曝光三天後,許又稱其家人的匯豐銀行戶口突被全部解凍,許本人戶口亦獲部分解凍。

另一被通緝的袁弓夷現時身在美國,其女兒、人民力量前主席袁彌明去年偕持有加籍的丈夫林雨陽,離港前往加拿大定居。至於去年登報稱與袁斷絕翁媳關係的容海恩,現時身在香港。警方宣佈通緝袁弓夷後,容受訪時透露其丈夫、袁弓夷的兒子袁彌昌當時不在香港。

郭榮鏗與妻兒前後腳離港 黃之鋒父賣樓赴澳

至於同被懸紅通緝的郭榮鏗和蒙兆達,分別在美國及英國生活。有報道指郭榮鏗於2020年底先到英國再轉抵加拿大,其妻子及兩名兒子數月後也到了加拿大溫哥華。郭去年宣佈在紐約開設律師行。蒙兆達則於前年先安排太太和女兒赴英,他本人則留港打理職工盟,直至職工盟解散前夕離港赴英。

因初選案還押的黃之鋒,2020年底因2019年621圍警案遭判囚,當時有報道指其父親、身兼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的黃偉明,與妻子及黃之鋒的弟弟有傳已赴澳洲。資料顯示,黃偉明當時以較市價低約一成的價錢,沽出海怡半島的住所單位。

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同樣因初選案還押赤柱監獄,其妻子鄧燕娥及女兒早已離港。鄧燕娥現時為國際家務工聯會秘書長,今年獲悉丈夫在監獄跌傷斷手,決定回港探望,終在赤柱監獄外被捕。她被指涉嫌觸犯「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獲准保釋。其後國安處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兩人,據稱是鄧燕娥的胞妹鄧燕梨及代表律師何俊麒。鄧燕梨是前職工盟成員,何俊麒則是何俊仁的胞弟。何俊仁同樣因初選案正在還押。

三年前斷絕關係 國安處問話父母及兄長 羅冠聰:協助之說純屬無稽
https://hk.news.yahoo.com/%E4%B8%89%E5%B...49310.html

公共圖書館下架潮|康文署拒公開購書名單 稱披露恐損本港保安 有利間諜或恐怖活動人士
https://hk.news.yahoo.com/%E5%85%AC%E5%8...48946.html

一本書可撼動一個地方的保安?《大城誌》今年5月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康文署要求索取香港公共圖書館,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購入的中文書籍名單。康文署在尋求法律意見後回覆指,如披露資料,會令本港的保安受到傷害,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而署方引用的條例,旨在保障的是,可能對從事間諜活動、陰謀破壞或恐怖活動人士有利的資料,才會不作公開。

[Image: 4e6bf090-20aa-11ee-9fff-f43d9180b6c3]
審計署今年4月發表報告,披露香港公共圖書館多項管理問題,其中在2021至2022年度,成人館藏新增的中文書籍,只有七成落實率,較過去四個年度低。康文署解釋,採購圖書館資料受疫情影響,加上出版界萎縮、維護國家安全、市場供應、書籍價格和讀者建議,揀選圖書館資料需要更多時間,可供採購的合適書目亦減少。

《大城誌》今年5月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康文署要求索取香港公共圖書館,在2020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間,亦即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署方購入的中文書籍名單。康文署在一個月後表示,有關組別需尋求法律意見,因而要延後回覆。最終,康文署在7月7日回覆指,資料如披露,會令本港的保安受到傷害或損害,而拒絕提供有關資料。

[Image: 6fa927f0-20aa-11ee-9fda-f24b43cde19c]
《公開資料守則》第2.3(b) 段
康文署引用《公開資料守則》第2.3(b) 段,拒絕提供有關資料。根據條文解釋,該條文旨在保障,可能對從事間諜活動、陰謀破壞或恐怖活動人士有利的資料,如被披露,便會傷害或損害香港的保安。這包括要保護可能有危險的人士和地點,資料外洩便會對從事香港保安人員所參與的行動、他們的資料來源和所採取工作方法造成損害。

[Image: e7f8c530-20af-11ee-9e8b-634cbd226c65]
翻查政府資料,提到有關守則2.3(b)段的詮釋和應用
政府部門用公帑購入的書籍名單,卻與間諜活動、陰謀破壞、恐怖活動等字眼扣連在一起。

根據《公開資料守則》,明確指出政府部門有責任提供服務的資料、服務表現承諾及履行各項承諾的情況,公共圖書館購入的書籍名單本是服務內容,亦是衡量服務表現的指標之一。

另外,康文署日前增設「收集圖書館館藏意見」表格,容許市民「匿名舉報」不適合圖書館的館藏。署方指,是為了保持香港公共圖書館的館藏質素,確保館藏沒有意識不良內容,如渲染暴力、色情及粗鄙,違反香港法律或危害國家安全。

今年5月多間傳媒發現,多本涉及社會政治議題的書籍遭公共圖書館下架。《大城誌》亦發現其中一個公共圖書館,單單一個社會及政治議題的書櫃,半年間已有超過30本書籍下架。

【立法會直播室】與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毋須協助調查 容海恩:警方未有不公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ae10b9c2...D%E5%85%AC

警方國安處懸紅追緝八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昨日搜查其中一個被通緝的羅冠聰住所,又帶走其家人錄取口供。羅冠聰三年前已宣布與家人斷絕關係。至於另一名被通緝的袁弓夷,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亦已宣布跟他脫離翁媳關係,未接獲國安處要求協助調查,她不認為警方處理上有不公。

新民黨/公民力量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容海恩說:「我相信牽涉《國安法》所有被拘捕人士或接受調查的人,每宗個案都不同。他們牽涉的程度、牽涉的犯罪意圖也不同。所以找誰調查,警方各自有定律及自己的考慮。會否搜屋?尋找誰問話、問多久、問到甚麼程度,其實都視乎個案。」

[ 本帖最後由 大咸濕 於 2023-7-13 0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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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英美發「旅遊警示」及「國家緊急狀態」 港府斥卑劣抹黑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9%E9%BB%91
[Image: _2023071217451339588.jpg]

特區政府譴責英美對香港落實國安法情況的卑劣抹黑。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今日(12日)強烈反對和譴責英國和美國分別假借所謂「旅遊警示」和「國家緊急狀態」,再次混淆視聽,對香港特區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進行卑劣抹黑。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已就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作出清晰界定,不會令包括旅客在內的任何人誤墮法網。指英國操弄其旅遊警示制度成為政治工具,營造所有來港的旅客皆會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之徒的假象,意圖影響人員正常往來,做法別有用心,極其拙劣和不負責任。

發言人續謂,美國公然一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透過再度延長所謂「針對香港局勢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肆意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實屬蠻橫無理行徑。美國一再妄議香港情況,以國內法為依據繼續對香港實施所謂「制裁」,妄圖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破壞香港法治和社會繁榮穩定,其卑劣圖謀注定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對於所謂「針對香港局勢宣布的國家緊急狀態」和「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發言人並指,《香港國安法》的效力範圍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合法,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英國和美國等外國的國家安全法律也有眾多具有域外效力的例子。有關國家執意無視自身法律,對《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信口雌黃,不單再次向全世界顯出其雙重標準,其政治凌駕一切之心亦顯露無遺。

發言人指,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是次行動的涉案人士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處方的行動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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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仍有外國勢力企圖影響香港 需要提高國安意識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25629

港區國安法實施三年多,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認為,仍有外國勢力企圖影響年輕人,需要提高國安意識。

港區國安法實施三年以來,最少有260人被捕。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認為,香港曾被殖民統治百多年,歷史原因下,市民對國家意識不高,而至今仍有外國勢力企圖影響香港。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你沒有國家意識的人,便不會有國家安全意識。香港人對國家、國籍的觀念,亦與其他國家不同。上網你可以看到,仍然有一批人在外國以及台灣、離開了的香港人以及他們糾結的外國人,他們仍然不罷休的,這類網上的平台有超過100個,主要是英國,其次是美國,之後是加拿大、澳洲、台灣地區等等,大家要繼續留意。」

他提醒家長多加留意,避免心智未成熟的子女在網上被灌輸偏激的觀念。

對於有意見認為,社會對國安意識不高,存在灰色地帶,他認為,需要時間理解法律條文。

梁振英:「新的法律需要一段時間,大家才可以認識到該條法律,它的立法原意,在法庭經過案件的判決,才知道法律裡某些字眼,在某些情況下以及某些案情下,應如何理解,無論是法律的理解,應否定罪以至量刑,在外國都是,包括英國有新的國家安全法後,都是需要有一個過程、需要時間,香港都是這樣。」

梁振英又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可以補充港區國安法,回歸已經26年,香港需要履行憲制責任。

警方帶走袁彌昌夫婦助查袁弓夷涉違國安法案 容海恩稱全面配合調查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be52df72...F%E6%9F%A5
袁弓夷月初被通緝 據悉警方國安處帶走女兒袁彌望、兒子袁彌昌協助調查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bdf6ed72...F%E6%9F%A5

申辯《願榮光歸香港》被拒 鄒幸彤:說誰都能反對卻不讓人出聲
https://tw.news.yahoo.com/%E7%94%B3%E8%B...20796.html

香港政府向法院申請禁止傳播反送中運動代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香港高等法院已於21日審理,將於28日裁決。正在獄中服刑的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申請在案中抗辯,法官卻以她與此案無關為由,拒絕她出庭抗辯。鄒幸彤表示,沒想過連在法庭抗辯的機會都沒有,原來要禁止一首歌是「政府不喜歡,就夠了」。

香港律政司上月向高等法院提出訴狀,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原告要求法院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在網路媒體或平台上,以廣播、表演、印刷、出版、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無論是其旋律、歌詞或與歌曲相似的改編本。

有大律師資格的鄒幸彤,正因非法集結等罪名在獄中服刑、且被控港版國安法罪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她此前向法院申請在上述案件中抗辯,並已向法庭提交反對理據。但法庭21日審理案件前,已拒絕批准鄒幸彤抗辯。

前立法院議員邵家臻指出,他20日去探望鄒幸彤時,鄒表示自己已為答辯準備多日,寫了半本簿子的講辭。但經他告知,鄒幸彤才得知自己不能出席答辯,先是律政司反對,法庭也認為此案不關她事,所以她不用出庭,連該案的代表律師也不用出庭。

邵家臻說,鄒幸彤得知消息後「錯愕,憤怒得滿面通紅」,之後表示既然要立法制約全香港人的行為,就要讓人有反對的權利,「既然有人反對,就要讓他出庭說過清楚明白」,至於法庭如何判決,那是另一回事。

鄒幸彤臉書則在22日發文,表示決定介入這起案件時,已想過各種可能的後果,「入水記」(被單獨囚禁)是小事,最擔心是對方用各種程序問題,逼迫人「傾家蕩產」而放棄。但她沒想過連在法庭抗辯的機會都沒有,「不是反對無效,而是不能反對」,情況就是「這場官司,你沒有說話的資格」。

鄒幸彤說,「他們要禁止一首對不少人來說重要的歌,對民主運動重要的歌,卻覺得根本不用聽珍視這首歌的人的說法。政府不喜歡,就夠了。他們一方面想顯得很大方,說誰都可以來反對,到真的有人想反對了,缺(卻)又不讓你出聲。這就是荒謬的、『可愛』的新香港。」

她表示,「一個我沒有資格反對的禁令,我看不到我又(有)任何義務去遵從」,「既然原告已斷定我不是這場民事訴訟的與訟方,而法庭也同意了,那這場官司衍生的任何命令於我何干?」

鄒幸彤說,香港政府「不能一方面想拿一個能限制所有人的民事禁令,卻又不讓任何人去參與這場官司」,「說要尊重法治的人,就請別帶頭濫用司法程序」。

她最後強調「我會繼續說該說的話,唱想唱的歌。願榮光歸香港。」

《願榮光》禁制令|鄒幸彤申抗辯被拒:感失去說話資格
https://www.hk01.com/article/922145

律政司早前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公眾傳播歌曲。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反對禁令,提出抗辯,但遭法庭拒絕。正她今午(22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沒想過沒有出庭的機會,認為失去說話的資格。她又指,看不到有任何義務,遵從沒有資格反對的禁令;並表明「我會繼續說該說的話,唱想唱的歌。」

鄒幸彤今年3月中因拒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罪成而被監4個半月。其帖文開首表示,決定介入這場官司時,已想過各種可能的後果,形容「入水記(獨立囚禁的水飯為)時小事」,最擔心是「對家」以各種程序問題,逼使人傾家蕩產而選擇放棄。

鄒幸彤又指,未曾想過沒有出庭的機會,認為已喪失說話及反對的資格,「不是反對無效,而是不能反對,甚至沒有在法庭上反對這個『不能反對』的決定的機會。」她又認為,看不到有任何義務,遵從沒有資格反對的禁令。

鄒幸彤︰我會繼續唱想唱的歌

鄒幸彤並認為,政府不聽取珍視《願榮光》的人士說法,批評政府一方面想顯得大方,稱容納反對的聲音,卻不讓反對者發聲,更形容「這就是荒謬的、『可愛 』的新香港」。

鄒幸彤又指,政府一方面推出限制所有人的民事禁令,卻不讓任何人參與官司。她認為,民事判決只能影響與訟方的權益,不是一個立法的捷徑,勸喻政府不要帶頭濫用司法程序,並強調「我會繼續說該說的話,唱想唱的歌。願榮光歸香港。」

鄒幸彤交代申請抗辯時序表
時間 事件經過
6月21日 鄒幸彤於入稟限期內,向律政司提交「擬抗辯通知」
6月23日 律政司確認收到鄒幸彤的通知,並將6月5日的「傳訊令狀」送遞予鄒幸彤
7月4日 鄒幸彤提交反對理據
7月6日 律政司提交書面陳詞,請法庭緊急書面裁決鄒幸彤在程序中的身位(locus)
7月8日 鄒幸彤就身位問題,申請7月17日前提交書面陳詞
7月10日 法庭書面指示,除非及直到有恰當的聯合訴訟申請(joinder application),否則毋須考慮鄒幸彤的身位問題
7月14日 鄒幸彤提交送達確認書及擬抗辯通知,但遭法庭登記處職員,以「名字不符律政司入稟狀中的描述」為由拒絕接收。其後當日再新製一份送達確認書,才獲登記處接納
7月18日、19日 鄒幸彤與律政司就其身位問題文書來往爭議
7月19日 法庭書面指示,要參加聆訊只能通過聯合訴訟申請。因鄒幸彤沒有作出申請,故21日的聆訊毋須其本人及法律團隊出席
7月20日 鄒幸彤的法律團隊再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重申鄒幸彤已確立「被告人」的身位,惟法庭未有回覆
7月21日 禁制令聆訊,鄒幸彤及其法律團隊無法參與

《願榮光》禁令案下周五裁決 鄒幸彤申介入案件被拒 據悉官指沒資格抗辯
https://thewitnesshk.com/%e9%a1%98%e6%a6...%e8%b3%87/
[Image: song.png]

六旬翁街頭拉二胡否認無牌演奏 控方指《願榮光》具煽動性 被告質疑「政治迫害」
https://thewitnesshk.com/%e5%85%ad%e6%97...%e7%85%bd/
[Image: 2wulink.png]

退休男子街頭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 警方作供指歌曲具煽動性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4ba9...5%E6%80%A7

願榮光歸香港
https://thewitnesshk.com/tag/%E9%A1%98%E...%E6%B8%AF/

何桂藍續就初選案自辯 稱沒想過「撳個反對掣」被視為犯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72...2_001.html

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被告之一、還押中的前網媒記者何桂藍續自辯。何承認自己曾以「黨安法」形容國安法,直言觸犯國安法與否界線模糊,她無想過「撳個反對掣」竟被視為犯法。她指,用「極權」來描述中共其實是學界共識,她亦同意該字眼屬客觀。

何桂藍表示,國安法的實施令社會有很大恐懼,很多人感到「唔知點做」、「做咩都係送頭、唔理性」,不過她認為,這正屬中共想港人接受的說法。她所希望說服大眾的,是國安法下,仍有抗衡方法、抗爭餘地。她坦言,抗爭有很多形式,「有啲有風險」,但當時沒想過「㩒個反對掣就係犯法」,形容這是匪夷所思。何續指,所謂「攬炒」,其實建基於假設,即假設中共一定反應過激,重申無人逼中共選擇鎮壓,破壞香港制度。

對於她在初選期間曾提到,立會非議事殿堂,立會是抗爭陣地。何桂藍今解釋說,這並非叫人行動的口號,而是事實,直言香港立會從非「議到政」的地方,因為當立法機關無法制衡行政機關,便是失效。另外,她曾談及「抗擊中共極權」,何今在庭上不諱言,中共是極權這一點,屬學界的共識,分歧僅在於極權的形式。對她個人而言,這是客觀描述,非貶義或褒義,但她強調「香港人唔要呢個制度」。此外,她認為民主派不一定要武鬥,但進入立會後,應用盡一切方式履行議員責任,不應受制於制度或立會保安的暴力。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國安處通緝8人︱前香港眾志陳珏軒及黃莉莉被捕 涉經營「懲罰Mee」資助羅冠聰
https://www.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0%E8%81%B0
[Image: news_mee.png]

據悉前香港眾志兩成員被捕 涉經營網購平台「懲罰Mee」資助羅冠聰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c240c172...0%E8%81%B0

家國天下|國安開支須保密 鄧炳強:正是奧妙之處 防止揣測和攻擊
https://www.i-cable.com/%E9%A6%96%E9%A0%...%E4%B9%8B/

政府至今撥出130億元維護國家安全開支專門款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拒絕透露細節,他解釋是因為要防止有人揣測和攻擊政府的國安工作。

鄧炳強:「每年也要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但當然在《國安法》第14條裏,提到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工作要保密。因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事關重大,與及機密性很高,在所有的社會中對於國家安全的細節都是不會透露,包括支出都是不便透露,因為若透露就能根據支出知道打擊的方法,這對於國家安全是絕對不利。」

主持:「若不說細節,我想問一下,130億元市民都很關注,用完沒有?將來會有追加撥款的可能?」鄧炳強:「我認為奧妙之處在於,你不知道我何時用完,又不知道我用了多少,有需要時再申請。為了防止別人對於我們的國家安全工作作出揣測和攻擊。」

[ 本帖最後由 大黃蜂 於 2023-7-31 1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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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通緝8人︱林定國 : 國安法無知情不報罪 惟或牴觸現行其他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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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早前懸紅各100萬元,通緝包括袁弓夷(男)、郭榮鏗(男)、許智峯(男)、蒙兆達(男)、劉祖廸(男)及羅冠聰(男)等8名在逃人士後,近日接連帶走多名被通緝者的家人問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有線電視節目「家國天下」中表示,現時《香港國安法》中雖無「知情不報」的罪名,但有其他的條例可規範相關罪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香港國安法》目前沒有這項罪名,但其實香港法律有類似的條文,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對一些嚴重的和可以拘捕的罪行。即如果你知情,不過你收取了金錢,刻意收取了金錢後不說,都可能是犯罪。第二是我們有《刑事罪行條例》,稱為『叛逆罪』。『叛逆罪』本身沒有說知情不報,不過在普通法,一個很古老的普通法原則,如說到『叛逆』如此嚴重的罪行,你知情不報的話,可能會違反普通法中的罪行。」他提醒市民若遇到執法人員調查,必須如實交代。

國安處人員日前接連帶走通緝犯郭榮鏗、蒙兆達及袁弓夷等的家人調查及問話。

國安搜查|警今早帶走郭鳳儀父母問話 調查有否金錢往來
https://hk.news.yahoo.com/%E5%9C%8B%E5%A...40518.html

國安案袁家篇|官指袁弓夷當年身家最少 8 億元 外籍前妻撐起觀瀾湖 控訴未獲薪酬
https://hk.news.yahoo.com/%E8%A2%81%E5%B...05958.html

男子承認違國安法未獲認罪減刑提上訴 終院需時考慮擇日頒布判詞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4d34...4%E8%A9%9E

理大男學生承認觸犯《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但因案件屬「情節嚴重」,未獲認罪的三分一刑期扣減,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現年26歲的呂世瑜,2020年在網上煽動「港獨」及出售胡椒槍,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區院原審法官胡雅文以5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囚3年8個月。但由於案件屬「情節嚴重」,《國安法》列明刑期要介乎5至10年,最終判監5年,變相不獲認罪的三分一刑期扣減。

代表呂世瑜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出兩點爭議,包括應該如何恰當詮釋屬情節嚴重者的判刑條文,「5年以上有期徒刑」規定是否強制性。

另外,《國安法》第33條提出三項情形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包括自動放棄犯罪、自動投案,及提供重要破案線索或揭發他人罪行,是否已「盡列無遺」,可否基於其他求情理由,減刑至5年以下。

彭耀鴻指呂世瑜認罪、有悔意等,如另一同罪罪犯案件,同樣是「情節嚴重」,但沒悔意又案底纍纍,與呂世瑜獲得同樣判刑,便是不當,對被告不公平。

常任法官李義問到應如何詮釋情節嚴重案件,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意思,彭耀鴻認同判囚至少五年,但屬量刑原則,香港一直以來會考慮被告認罪及求情因素,減輕處罰。

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批評上訴方詮釋荒謬無理,認為句意不是為判刑設下上限及下限;而詮釋為可判少於5年或多於10年,是有違立法原意。

又指出《國安法》條文中,有「處刑」、「必須」等字眼,反映規定是強制性,即使將刑罰減輕至低於五年監禁,只可考慮被告有否符合《國安法》列明的三項減刑條件。

終院五名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指需時考慮,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律政司就願榮光案提上訴 指原審法官法律上犯錯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27875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訴,最新公開上訴理據,指出原審法官法律上犯錯。

律政司把上訴許可申請草擬通知書上載到政府網頁,指原審法官錯誤地未有考慮到國家安全是最重要,認為這是凌駕性原則去履行司法憲制責任,以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又指行政長官要為守護國家安全負上主要責任,他發出的特首證明書指出,發布《願榮光歸香港》等行為是違反國家安全利益,在考慮是否批出禁制令時,應獲最大比重及順從,批評原審法官的考慮是無關或無理,不是一名合理法官會得出的結論,要求推翻原審決定,並批出臨時禁制令。

就黑暴歌禁制令案提上訴理據 律政司指原審官法律上犯錯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80...2_001.html

律政司申請《願榮光》禁制令被拒 提上訴指法官犯錯 應給予特首意見最大比重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617...4%E9%87%8D
[Image: 20230809news_court_J.png]

國安搜查|懸紅通緝 8 人大舉行動 至今 28 人被株連
https://hk.news.yahoo.com/%E5%9C%8B%E5%A...38254.html

[Image: bd43c060-3658-11ee-8bff-ace15bc3f601]

[Image: 13927a60-3659-11ee-b75f-a697869c6d5e]

47人案|論壇提「對抗中華民族入侵」 鄒家成否認指共產黨 重申港人應享有自主權
https://hk.news.yahoo.com/47%E4%BA%BA%E6...10913.html

[Image: 9fb99ac0-36ac-11ee-bad7-a316dab90a97]

警方國安處微信帳號接獲逾38萬項舉報信息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809.htm

警務處2022年年報指出,國安處去年8月開設微信官方帳號,截至去年年底,共接獲超過38萬項舉報信息。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截至去年年底,有236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年報又指出,本港去年整體罪案為70048宗,按年年上升8.7%,主要由於詐騙案按年增加45%至近28000宗,而本港去年治安平穩,行劫和爆竊等傳統罪案均錄得下跌。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表示,警隊繼續以「忠誠勇毅、心繫社會」的精神,堅定前行,堅定維護國家安全,並與持份者攜手加強防罪滅罪工作。

國安搜查|警北角上門帶走一名女子 據悉為余志欣 調查與羅冠聰有否來往
https://hk.news.yahoo.com/%E5%9C%8B%E5%A...41517.html
[Image: 805ffba0-3dab-11ee-9d5f-923748410555]
[Image: 13927a60-3659-11ee-b75f-a697869c6d5e]

黃之鋒「契媽」被國安處帶走 調查與羅冠聰的聯繫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81...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大黃蜂 於 2023-8-18 16: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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