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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警隊去年要求刪7條涉違《國安法》YouTube片 Google全部無應允
https://www.hk01.com/article/844578

香港運動代表隊近月接連捲入國歌風波,港府要求Google移除不實訊息。根據Google每年公布的《資訊公開報告》,於2021年下半年,港府曾提出82項移除要求,Google配合移除近三成項目,有超過六成沒有採取行動,當中警隊曾根據《香港國安法》,要求移除7部涉違法的YouTube影片,但未獲理會。Google解釋,未依要求移除內容的原因眾多,可能與資料不夠明確,不確定移除內容等有關。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港府可要求平台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不過能否「繩之於法」取決於平台是否在司法領域之內,如平台設於海外,港府可向法院申請強制移除令,但他對Google是否遵從不感樂觀。對於有意見認為可「封網」,他指「禁網對Google同香港人都無益處」,長遠有待港府與Google自行磋商處理。

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間,Google收到港府31次移除要求,涉及147個項目,當中七成即105項與「隱私權和安全性」有關,其餘涉及「猥褻/裸露」、「冒用他人身分」、「暴力」及「誹謗」。

今年首半年移除近兩成項目 涉港官虛假投資廣告

Google期內配合政府移除27個項目,佔整體18.3%,當中一項由警方提出要求,指Google Ads廣告涉嫌做出不實指控,宣稱某個官員與欺詐性投資平台或活動有關聯。翻查資料,Google Ads曾經出現加密幣投資廣告,訛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前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有份推廣。

另有34項未有採取任何行動,佔23.1%,Google指出,曾收到警方要求,從搜尋結果中撤除8個網址,涉嫌做出不實指控,宣稱某個香港政治人物與詐騙活動有關聯,Google因資訊不足無法繼續評估,要求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

去年下旬逾六成要求無移除 包括立法會選舉影片

在2021年6月至12月期間,Google收到港府21次移除要求,總共涉及82個項目,當中55項涉及「隱私權和安全性」、17項涉「選舉法」、6項涉「國家安全」、1項涉「批評政府」等。

Google期內配合移除23個項目,佔整體28%,當中包括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出,要求移除21篇涉及騷擾他人和揭露私密個人資訊的Blogger網誌文章。

至於未採取任何行動有50項佔61%,Google透露,曾經收到香港警方分別提出的兩項要求,希望移除7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YouTube影片,廉政公署亦曾就2021年立法會選舉提出的11項要求,希望移除17部涉嫌違反選舉法的YouTube影片,Google最終均未有移除或限制存取。

湯家驊:國安法《實施細則》可令刪除 禁網非最佳決定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如電子平台發布的訊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政府可要求發布人士或服務商移除,服務供應商如果不遵從要求,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實施細則》能否將服務商「繩之於法」,取決於服務商是否在司法領域之內,否則提控上會有難度,如涉及海外平台,港府可向法院申請發出強制令移除影片,「不過大家都明,Google同中國關係咁差,喺內地係全禁,要佢哋遵從嘅機會都成疑。」他提醒,即使Google沒有移除涉違法影片,但市民如分發影片便有機會墮入法網。

就Google及YouTube接連被指存有錯誤資訊,有意見認為可封禁Google,湯家驊指,已就技術問題向政府提問,但未有明確答覆,雖然最後一步可以封禁,「但禁咗對Google無幫助,對香港人都無用,理論上係可以做但做咗又有無益處呢?」

Google:未移除原因很多 法院命令不一定採取行動

《香港01》就Google未有移除涉違《國安法》影片原因提出查詢,Google覆稱未能提供更多資料,重申在報告中已解釋,未依要求移除內容的原因有很多,舉例來說,某些要求可能不夠明確,因此不確定政府機關希望Google移除哪些內容,例如要求中未列出網址,或者該內容可能已由作者自行移除,而要求中附上的法院命令並不一定會直接強制Google採取任何行動。

警方:平台應防止用戶不當發放資訊

警方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個案。警方採取的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警方在調查各類型案件時,會向有關人士或機構(包括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要求提供資料或作出配合,有關要求均按照相關法例、程序及守則行事。

警方重申,各社交媒體平台均設有服務條款,以規限用戶在相關平台上發放的資訊,因此各社交媒體平台應履行其責任防止用戶不適當地使用其平台發放資訊。

警去年促刪7涉違國安YouTube片 Google皆未移除或限制存取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0...2_001.html

七欖南韓站及在杜拜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接連出現播錯國歌事件。港府早前就事件與互聯網公司Google反映,搜尋「香港國歌」會彈出「黑暴」歌曲,提出嚴正交涉,包括將正確資訊在搜尋結果置頂。根據Google公布的《資訊公開報告》(Transparency Report),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間,Google收到香港警方分別提出的兩項要求,希望移除7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YouTube影片。該公司並未移除或限制存取上述7部影片。

另外,今年1月至6月期間,Google收到港府31次移除要求,總共涉及147個項目,當中105項涉及「隱私權和安全性」、2項涉誹謗、2項涉「國家安全」、1項涉詐欺及37項涉及「所有其他資料」等。

Google期內配合移除27個項目,佔整體約18%,當中4項內容已移除(2.7%)、19項因法律規定而移除(12.9%)、4項因政策規定而移除(2.7%)。其餘120個項目,17個項目「找不到內容」(11.6%)、69個項目「資訊不足」(46.9%)、34個項目「其他原因」(23.1%),而未採取任何行動。

警方回應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警方採取的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警方在調查各類型案件時,會向有關人士或機構,包括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要求提供資料或作出配合,有關要求均按照相關法例、程序及守則行事。各社交媒體平台均設有服務條款,以規限用戶在相關平台上發放的資訊,因此各社交媒體平台應履行其責任防止用戶不適當地使用其平台發放資訊。

七欖播國歌出錯 團體指涉Google資訊錯誤 議員促國安處調查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13...2_001.html
[Image: bkn-20221130120527343-1130_00822_001_01p.jpg]

李梓敬(持咪者)等人手持橫額到Google香港辦事處請願。

早前亞洲七人欖球賽等國際賽事當中,接連發生播錯國歌及顯示錯誤國歌歌名等事件餘波未了,除了一眾議員及關注人士連日口誅筆伐、嚴詞詰責外,政府要求顯示錯誤搜索結果的Google更正未果。議員李梓敬等人就將訴求付諸行動,今日(30日)親自帶同標語到Google香港辦事處進行請願,要求Google正視國歌搜尋結果錯誤的問題,將正確的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置頂,並刪除港獨歌曲。

議員李梓敬強調,Google作為一個國際搜尋平台,有責任監管及確保所提供的資訊正確無誤。一旦有法律依據證明出現違法資訊,就必須移除,並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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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違科技園租契欺詐罪成 判囚5年9個月罰款200萬
https://www.881903.com/news2/local/246810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科技園租契,被控欺詐罪的案件,法官早上在區域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監5年9個月,罰款200萬元,要3個月內繳付,並且不得擔任公司管理層等資格8年,黃偉強被判囚1年9個月。

官:黎智英明目張膽犯案 非打擊新聞自由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早前求情時表示,黎智英教育程度不高,又指雖然被告犯案時間長,但涉案的「力高顧問」佔用面積只有0.16%,不算嚴重,亦不涉及精密部署。不過,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身為董事局主席的黎智英在案中有重要角色,明目張膽濫用政府批出的土地,卻將責任推卸給時任營運總裁周達權,不能以自己日理萬機,無處理租契作為辯護理由。

法官又指,犯案年期長達12年,有組織、有計劃,批評黎智英利用傳媒大亨的身分作為「保護罩」,令科技園不敢採取行動。法官又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黎智英掌握「第4權」,也不代表不會犯法,強調今次案件純粹是欺詐案,不應被扣上政治帽子,今次檢控亦不是打擊新聞自由。

官:科技園「反主為客」 應引法定權力打擊違規者

至於黃偉強,法官指他有高度參與,是案中的一份子,但他歸咎於上司,並無悔意。雖然黃偉強的律師求情時指,黃偉強有心臟問題,聽力衰退,妻子患病,令他飽受受煎熬,以致他出現抑鬱和焦慮,需要接受治療,情況令人同情,但考慮到案件嚴重性,仍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法官又形容,科技園在案中「反主為客」,讓承租人主導巡查工作,更輕易接受承租人解釋,採取「以和為貴」的態度,不盡不實地撰寫巡查報告,認為科技園應該引用法定權力打擊違規者。

案情指,74歲的黎智英和59歲的黃偉強,向科技園隱瞞違契使用處所,意圖詐騙科技園不執行契約權利,亦導致蘋果日報印刷及或「力高顧問」獲利,或令科技園蒙受不利。64歲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早前獲豁免起訴,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證。

《蘋果》大樓違租契|欺詐罪成 黎智英判囚5年9個月 黃偉強判囚21個月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B%E6%9C%88
[Image: _2022121011452081985.jpg]


黎智英欺詐罪成|美國務院稱判刑不公 港府斥干預司法 外交公署促停抹黑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9%E9%BB%91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2項欺詐罪成,黎智英被判囚5年9個月,黃偉強被判囚21個月。美國國務院譴責黎智英案的不公判刑,認為判刑不公義。特區政府今日(11日)強烈譴責美國國務院言論,批評是完全罔顧事實。外交部駐港公署亦指,權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行為的「通行證」。

特區政府聲明指,美國國務院言論完全罔顧事實,就黎智英欺詐案的判刑作出失實、誤導和干預司法公平審訊的荒謬言論,對香港司法制度作出政治干預、惡意抹黑。

發言人強調,案件被告充分行使其辯護權,由擁有獨立審判權的法庭在公開聆訊後基於事實和證據判刑,而判刑理據亦已在公開的判刑理由書中詳細解釋。

發言人重申有關案件為一宗欺詐案件,與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關。正如判辭中指出,該案的性質純然是一宗簡單的欺詐案,不應把案件的審訊扣上任何政治帽子。

發言人又指,《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區政府嚴正敦促美方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審判獨立和內部事務,「美方為達其政治利益,公然干預法庭公正審訊案件,嚴重破壞法治精神,違反國際標準及國際法,更歪理成群,只暴露其霸凌野蠻,失信於人。」

外交部駐港公署:權利自由非違法犯罪行為「通行證」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亦美國國務院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正告外部干預勢力立即停止借人權之名干擾特區司法活動,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發言人表示,權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行為的「通行證」,不是罔顧法律之人的「免罪牌」,更不是反中亂港分子的「特權書」。任何人無論其有何身份背景,背後有何勢力支持,都沒有法外特權。黎智英欺詐案事實依據充分、程序完全合法、判決依法公開,特區法院依法審判正當合法合理。

發言人指,美方一再將違法犯罪分子美化為「人權先鋒」,對特區法院公正審判妄加置評,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赤裸裸將政治操弄凌駕於特區法律之上,將「人權」當做政治表演和利益輸出的工具。發言人敦促有關國家和政客認清形勢,恪守不干涉內政等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切實尊重法治精神,立即停止包庇和美化違法犯罪分子的徒勞之舉,停止對香港人權法治的詆毀抹黑。

特區政府和外交部駐港公署促美方停止干預香港司法活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211.htm

警員涉嫌假冒國安處人員 押後至11月4日再訊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91976

兩名警員及一名男子訛稱是警方國安處人員,涉嫌串謀詐騙,案件押後至11月4日再訊。

控罪指,三人在3月27日至4月1日期間,在香港串謀詐騙事主張田同要求他交出款項,以結清兩間公司之間的交易。三人涉不誠實虛假地表示是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並指收到廣東省國安處提供有關事主涉及詐騙的消息,如發現消息屬實,會展開調查。

另外,該名非警務人員同時被控假冒警方國安處人員。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11月4日再訊,三人獲准保釋。


國安處拘49歲「私影男」 涉多次發侮辱國歌仇警帖文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6%E6%96%87
[Image: _2022121215212435077.jpg]
被捕男子涉嫌多次在其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起底」罪行的訊息,包括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與其家屬起底的帖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2日)上午於香港仔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4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

據悉,被捕人於本年8月至11月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平台帳戶發布多篇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當中包括有關在國際欖球賽事中播錯國歌及寫錯國歌名事件的帖文,企圖延續「黑暴」違法行為;被捕人亦無視「反起底」條例,借早前西灣河搶槍案罪犯被判刑一事,再次發佈針對在該案開槍的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帖文,伺機煽動仇恨。

此外,有消息人士透露,被捕人私下為一名「私影」攝影師,沉迷拍攝色情及不雅照片,經常招攬年輕少女任模特兒,並將大尺度照片公開發佈,傷風敗德。

經調查後,49歲男子涉嫌多次在其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起底」罪行的訊息,當中包括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的帖文。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並檢獲曾用作發佈相關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另外,干犯「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鄧炳強︰Google拒將國歌在搜尋結果置頂是雙重標準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00613

近期國際運動賽事多次出現播錯國歌事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Google拒絕港府要求將國歌在搜尋結果置頂,是雙重標準。

近日香港運動員出席國際賽事時,多次有播錯國歌的事件。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警方已作出調查,在這階段沒有證據顯示事件有香港運動員或職員牽涉在內,他批評Google拒絕港府的要求把國歌在搜尋結果置頂。

鄧炳強:「他的推搪說話是演算法,他們決定不到,是推算出來,但眾所周知你付錢Google賣廣告,就是想把你希望讓人看到的訊息,放在較高的位置,若Google說這是推算法做不到,我想這是匪夷所思,香港人是不會接受。」

鄧炳強又指,歐盟法院裁定Google必須將一些明顯不準確的搜尋結果刪除,Google亦有照辦。

鄧炳強:「Google表示會遵從歐洲法院指示,但對我們香港政府提出就予以拒絕,究竟這個是否雙重標準?是否欠我們香港市民一個交代?我們香港政府一定盡一切方法更正這個情況。」

鄧炳強強調香港的國歌只有一首,便是「義勇軍進行曲」,任何人把它與其他歌曲混淆是錯誤的,亦傷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

修例風波|2019國慶日油麻地衝突 8人暴動及管武罪成 分別判囚4年7個月至5年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B4/352364
部分未證暴動行為 十一示威8人囚55至60月 官:以群體衡量 燃彈擲警署挑戰權威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A%E5%A8%81
[Image: 4bebe4c4a5cd4aa34935ca5607f34b8a.jpg]

【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案重新排期明年9.25開審 英大狀Tim Owen已離港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420192/...?mtc=10012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 控方:人大釋法未有確實時間表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213.htm

支聯會涉顛覆案|將不設陪審團 鄒幸彤 : 律政司列3大原因拒設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2%E8%A8%AD
[Image: _2022120419304394649.jpg]

支聯會涉顛覆案,鄒幸彤稱收到通知將不設陪審團。
已解散的支聯會、該組織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早前完成交付高院程序,鄒幸彤今日( 4日 )在Facebook引述律政司於12月1日所發的證書,要求支聯會顛覆案在沒陪審團情況下審訊。她直言對此不感意外。

她表示,理由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若審訊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有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

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律政司司長會按《香港國安法》相關法律和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有關條文訂明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立場新聞案|前總編輯鍾沛權還柙近一年 今申保釋獲批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2%E6%89%B9

修例風波 |除草工九龍塘站縱火罪上訴駁回 官:解釋時機已過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2%E9%81%8E

湯家驊:Google 如有能力而未阻止顯示非國歌結果 並協助誤導 或違國安法
https://hk.news.yahoo.com/%E6%B9%AF%E5%A...04635.html

公民黨最有可能一年內清盤 梁家傑:天下無不散之筵席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5%E5%B8%AD

[ 本帖最後由 陪瞓導師 於 2022-12-17 13:35 編輯 ]
Reply
Google拒正確國歌置頂 卓永興提3大質疑 短期內再去信質詢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A%E8%A9%A2

[Image: _2022121714243687961.jpg]

涉示威現場管有攻擊性武器  男編輯指遭警員將雷射筆塞入背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2...2_001.html

一名男編輯涉嫌身攜雷射筆、行山杖及雨傘等物品,參與2019年在旺角發生的反修例衝突,因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案編輯不認罪,案件今日(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法庭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自辯。他稱當日初次到釣魚翁行山,途中因下雨折返,改去旺角購物,期間被警員撳落地,再將地上雷射筆塞入背囊。控方就指,當日被告穿的鞋十分乾淨,不似曾踏上山途或泥濘;而且釣魚翁難度高,質疑他不可能在第一次去就獨自前往,當日他攜帶涉案物品是有不法意圖。被告不同意說法。

報稱任編輯的26歲被告唐健豐,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快富街及彌敦道一帶,非法攜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一把雨傘和一支行山杖。被告自辯時指,雖然酷熱天氣警告依然生效,但仍選擇當日下午獨自到清水灣釣魚翁行山。他帶備行山杖行山,途中卻下起雨來,於是折返。他擔心會繼續下雨,遂於將軍澳買長遮。之後他到旺角買體育用品,抵埗始見到有人群聚集,且港鐵站亦已關掉。為免遇上混亂,故到山東街對開休憩處休息。

被告續指,約1小時後,他見環境似乎稍為平靜,想搭巴士回家,期間有男子跑過來,說警方可能會放催淚彈,把防毒面具交給他。他知道催淚彈會讓人感覺「好唔舒服」,因此「無諗咁多,戴咗先」。未幾有警員把他撳到地上,再將地面不屬於他的雷射筆放入他的背囊。被告說,涉案行山杖是案發1年前購買,至於背囊內的另外1枝雷射筆,他解釋是他執背囊時遺漏。控方盤問時指,長遮上寫明製造日期是在2019年6月,被告所指的購買日期並不正確。被告辯稱記憶有誤,涉案的行山杖其實是屬於友人。被告又稱,他出發去旺角前,去了商場洗手間將行山鞋清洗乾淨。

案件編號:KCCC 1542/2022


涉3年前屯門警民衝突 官指未必參與其中 40歲男護士脫暴動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2...2_001.html

要求關愛隊申請團體聲明不違《國安法》 麥美娟:嚴格監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2...2_001.html

麥美娟:推藍圖並非要年輕人做政府「啦啦隊」 冀社會不再標籤反修例運動年輕人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01925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接受本台專訪,她指推出青年發展藍圖並非要他們成為政府的「啦啦隊」,而是要加深他們對政府的認識,她又希望社會不要再標籤曾參與反修例運動的年輕人。

籌備近半年的青年發展藍圖日前出爐,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接受本台專訪,指這藍圖是近數個月來,透過學校、社福機構等諮詢年輕人的意見後制定,過程中,不會探究他們的背景,亦沒有排除任何人。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那些年輕人當中,有否人曾參與反修例示威?)有些同學在分享的過程都會談談當時有甚麼想法,他們想做甚麼或是曾經做過甚麼。但是,我們希望社會人士對年輕人不要再有標籤,不要說他曾經上過街,或者他曾經做過甚麼,這個標籤我們不想社會人士有,我們自己都沒有,所以正如我剛才說,不會每一次都問你那時曾做過甚麼?你有否貼過甚麼?我們不會這樣。」

藍圖提出開放更多機會,讓年輕人參與政府的諮詢架構和地區委員會,鼓勵他們參與公共事務。但新登記年輕選民人數大跌,被認為是反映部分年輕人已政治冷感,對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的投入度亦不如以往。

麥美娟:「做這個整體的藍圖並不是要為政府找一隊『啦啦隊』,我們不是要將青年人變成政府的『啦啦隊』,而是希望培養他們有一個正向思維、有明辨是非的思維,所以我們要做的工作並不是單看選民數字是否增加,或是其他數字是否增加。」

移民潮持續,根據統計處數字近年15至24歲的勞動人口跌得最多,麥美娟相信原因包括近年社會動盪及忍受不了香港的防疫措施。

她指推出這藍圖,正正是要讓年輕人見到香港的前景和機會,留下來在香港發展。

理大衝突|26歲香港特約記者判囚15個月 台灣公視:深表遺憾
https://www.hk01.com/%E5%8F%B0%E7%81%A3%...A%E6%86%BE

理大衝突13人暴動罪成囚29至63個月 警歡迎裁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231.htm

獅子山頂元旦日現「釋放政治犯」燈牌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e7%89%8c

[Image: 3cabbf8a90dbebabab701abb7e06eb1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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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3cad7dcd926bd6d7af0562aa859b8d49.jpg]
[Image: 3caf86e9e0543b733630951cdf664823.jpg]
踏入2023年,今日(1日)凌晨時份有約10名市民自發登上獅子山山頂聚集,聲援在囚人士,並舉起大型燈牌排列成「Free HK Political Prisoners(釋放香港政治犯)」的字眼。展示期間,有市民於山上高喊「我真係好x鐘意香港」等口號,山下亦有人以鐳射筆照射到山上。

現場所見,當時未有警員到場調查或阻止。

黎智英國安法案:中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釋法,外國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由香港特首決定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4123417

內地女涉展示煽動字眼圖片被捕 地上同擺有白蠟燭花束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9F/355263

一名22歲曾姓內地女子,昨日(1日)晚上7時許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展示圖片,並在地上擺放白色蠟燭及花束。灣仔警區警員巡邏期間,發現圖片懷疑附有煽動字眼遂上前截查。

警多次勸喻警告無果
警員經多次勸喻及警告不果後,以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拘捕該名女子,她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涉悼刺警孤狼展示煽動圖片 中大內地女生被捕
https://www.wenweipo.com/a/202301/03/AP6...995d1.html
[Image: 63b37ad6e4b05e2c12ff8fb7.jpg]
被警方以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拘捕的曾姓內地女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前《蘋果日報》資料員梁健輝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刺傷警員後自殺案,早已被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但仍有人顛倒黑白美化暴力襲擊。前天(元旦)晚上,一名女子到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展示懷疑附有煽動字眼的圖片,並在地上擺放白色蠟燭及花束;警員經多次勸喻和警告不果,遂以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將其拘捕,案件現由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疑被黃絲「洗腦」 展示煽動圖片

據了解,被捕女子姓曾(22歲),於去年8月從內地來港就讀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研究生。疑受攬炒黃絲「洗腦」影響,她早前曾因參與所謂的「社會運動」被警方登記個人資料,惜仍未迷途知返,更疑在元旦向企圖謀殺警員的兇徒作出「悼念」行為。雖然其自稱只是慶祝自己元旦生日,但最終難逃法網。

前日元旦晚上近8時,灣仔警區人員於區內巡邏期間,發現曾女在軒尼詩道555號崇光百貨對開展示懷疑附有煽動字眼的圖片,並在地上擺放白色蠟燭及花束。上址在2021年7月1日晚上曾發生「孤狼式」刺警恐襲案,前《蘋果日報》資料員梁健輝持刀施襲,刺傷一名執勤男警後,再用刀自刺胸口自殺。

對於曾女前晚行為,警員懷疑有人向兇徒進行「悼念」,於是上前截查,其間作出多次勸喻及警告不果後,以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拘捕曾女。警方正追查幕後是否有人操控她作出煽動意圖行為或有在逃同黨,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2021年7月1日晚上,曾在《蘋果日報》任職資料搜集員的梁健輝(50歲),於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持刀刺傷一名正在執勤的軍裝28歲男警後自刺胸口身亡。這宗「孤狼式」恐襲,其後被攬炒文宣利用於網上大肆渲染,不斷扭曲其企圖殺警的冷血行為,結果有人疑受網上煽惑到兇案現場獻花進行所謂的「悼念」,引發各界強烈譴責。早前死因庭經聆訊後,3女2男陪審團無懸念地一致裁定梁健輝死於自殺,聆訊期間更披露了梁的日記、遺書以及心理專家分析,揭示他走上「孤狼之路」,與其長期被「毒果」《蘋果日報》灌輸「心靈毒湯」息息相關,最終淪為可悲「殉葬者」。

陳日君獲准取回護照 明赴梵蒂岡出席本篤十六世喪禮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103.htm

陳日君涉違國安法申改保釋條件獲批 本月4日將赴梵蒂岡參與本篤十六世喪禮
https://www.wenweipo.com/a/202301/03/AP6...9afb7.html
周守仁形容辭世的本篤十六世屬殿堂級神學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102.htm

[ 本帖最後由 陪瞓導師 於 2023-1-4 04: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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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洋大狀 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草案 涉國安法第14及47條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21...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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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港府早前針對本案中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一事提請釋法事宜。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周五(30日)閉幕,會上就港府提請釋法的相關議案待擬稿、草案修改稿、決定草案及解釋草案,審議並通過有關《港區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的解釋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說明了幾點,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國安委)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4條,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其決定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和任何組織,均應尊重並執行香港國安委的決定。

其次,特區法院在審理國安案件中遇到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上述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

至於有關「不具有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屬於《香港國安法》第47條所規定的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特區法院沒有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相關證明書,香港國安委應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履行職責,對該等情況和問題作出相關判斷和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認為,當前本港社會對於不具在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法案件,及在有關情況下《港區國安法》如何適用等問題產生重大分歧,故在是次會議上審議港府就有關提請的釋法議案,表決並通過對該法律第14及47條款作出解釋。負責人強調,本次釋法有利釐清《港區國安法》的含義及使用的依據,及時解決國安法在香港實施中遇到的重大爭議,並對港人行使選擇律師的權利、香港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均有正面及積極效果,無損香港的高度自治。

75歲被告黎智英涉違國安法一案,原定12月1日開審,但因政府提請人大釋法,故案件需重新排期,將於2023年5月30日進行第一次案件管理會議,同年9月25日正式開審。審訊預計需時40天,至同年11月21日審結。法庭另排期明年5月2日至5月3日,聽取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本案將由3名國安法的指定法官審理。


黎智英國際律師團去信英政府 請求緊急會見辛偉誠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11...2_001.html

英國廣播公司(BBC)周二(10日)披露,香港壹傳媒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去信英國政府,請求安排與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討論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

報道引述信件指,律師團隊形容黎智英的案件令人深感憂慮和具象徵性,希望與辛偉誠商討確保黎智英能獲釋的可能方法。英國政府本月較早前已同意團隊與英國外交部一名部長會面,信件指出黎智英去年10月被判欺詐罪罪成時,美國政府曾譴責裁決,惟英國政府沒有作出官方聲明。

75歲被告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一案原定上月1日開審,但因港府就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一事提請人大釋法,故案件重新排期於今年5月30日進行第一次案件管理會議,同年9月25日正式開審。人大常委會上月底釋法,明訂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需取得行政長官的證明書。

修例風波|涉助前年七一刺警案男友離港被判囚1年 女子向高院申請上訴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B4/356536

[ 本帖最後由 陪瞓導師 於 2023-1-11 12: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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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滬廠擴建遇阻傳涉國安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7%89...00710.html

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近期在中國是非不絕,繼早前因接連減價,觸發大批車主維權後,彭博報道,特斯拉上海廠第三期擴建計劃或要擱置,理由是中國政府擔心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旗下太空公司SpaceX的星鏈(Starlink)計劃,涉及數據方面問題,因此不想讓特斯拉繼續擴大中國業務。不過,特斯拉方面暫未有回應彭博的查詢。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擴建原定今年中展開,完成後工廠產能將增加一倍,但有中國官員擔心,雖然特斯拉電動車並未配置星鏈設備,但依然存在數據安全與社會穩定問題,因有關設備能讓中國用戶繞過「防火牆」;知情人士稱,在中國高層官員提出進一步指導意見之前,上海廠第三期擴建計劃存在變數。

長汽前總裁接任小鵬CEO
另一方面,內地電動車企小鵬汽車(09868)可能出現高層人事變動,據內媒報道,長城汽車(02333)前總裁王鳳英,將接替小鵬創辦人何小鵬出任首席執行官(CEO),而在吉利(00175)負責銷售的高管易寒,亦會於農曆新年後加盟小鵬,出任營銷副總裁。

小鵬回應內媒查詢時表示,集團自去年下半年啟動全面組織調整,目前初見成效,未來將堅定不移推進組織變革,提升效能,強調對業內優秀人才加入小鵬,始終持開放和歡迎態度,如有進一步訊息,會及時與外界分享,公司表明將繼續在何小鵬的領導下發展,他依然會是公司的最高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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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稱全力推進23條立法工作 梁美芬促盡快本地涉牴觸國安法法例
https://news.tvb.com/tc/local/63c132bd74...5%E4%BE%8B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會全力推進盡早,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認為,政府應主動審視哪些本地法例牴觸《港區國安法》,盡快修訂。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研討會後,在社交媒體帖文指,要長期堅持「一國兩制」必須先全面準確實施好《港區國安法》。身兼國安委主席的李家超又指,日前已開會全力積極履行職責,落實釋法內容,亦會全力推動盡早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

亦有出席研討會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相信很快開展23條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夏(寶龍)主席無提到,或者學者都無提過時間表,或者留待特區政府有些空間待它考慮,我相信立法工作不會要太久進行,相信年內可做到(開展)。」

對於夏寶龍提到《港區國安法》具凌駕性,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政府應主動研究哪些法例需修改。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出:「相信在《刑事罪行條例》,在《公安條例》、在其他一些條例外,如果不清晰以至避免在細節問題,也要去請問或提請釋法,我們自己現時說得很清楚,已有很清楚權力,在特區可主動去做。」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說:「如果現有法律本來已與《國安法》有牴觸,即使不修改也好,也可能已經沒效。」

至於如何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解決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法案件,陳弘毅和梁美芬都認為需時研究。


夏寶龍指中央將「兜底」處理特區國安難題 國安委應參與認真研究解決
https://news.tvb.com/tc/local/63c124af74...3%E6%B1%BA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一個研討會發言,指中央授權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中央「最後兜底」,處理特區難以解決的問題;他又指當特區遇到新情況,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應與國安公署一同研究解決。

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會展舉行「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研討會,行政長官李家超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都有出席。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北京視像致辭,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走出政治「爭拗泥潭」,只有230多人因而被捕,反映所謂「大肆濫捕」等謠言不攻自破,強調《國安法》是人權自由的「守護神」。夏寶龍指《國安法》,最大特點是「雙執行機制」。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表示:「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

他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第14及47條作出解釋,清晰規範特區解決問題的方式及路徑,將具體問題交予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判斷及決定,中央充分信任、支持及尊重特區。

夏寶龍指要全面準確實施《國安法》,要有五點,包括中央主導、特區主責,行政長官及國安委應充分履行法定職責,他留意到特首已表明推進《基本法》23條立法的準備。他又指本港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都要切實肩負維護國家安全責任。

夏寶龍指出:「對於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發揮『牽頭抓總』,議事決策、統籌協調的中樞職能,特區其他職能機構都應配合特區國安委工作。全世界每個人都應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推動者、受益者,而不是旁觀者。」

夏寶龍又稱,當實施《國家法》時出現新問題,國安委應當跟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一道及時認真研究解決。

他重申《國安法》具凌駕地位,當本地法律不一致時,優先適用《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及完善本地法律,跟《國安法》「有機統一」,本地法院應作出符合《國安法》立法原意的判決。

本港開放發展,必須在國家安全前提下實現。

19人涉駕駛及乘車逃出理大 14人加控暴動罪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5%E7%BD%AA

[ 本帖最後由 陪瞓導師 於 2023-1-13 07: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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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批香港自由受中國政府侵蝕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8%8B...12239.html

英國政府在最新的《香港半年報告》中,批評中國政府對香港自由的系統性侵蝕,以及香港當局對言論自由的打壓。報告是在提交給議會的一份書面聲明中宣布的。

英國外交大臣祁湛明(James Cleverly)在報告的前言中表示:「自由正被北京在多個方面系統地侵蝕,對普通香港人的生活加強了限制。當局繼續壓制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個人和民間社團正在進行自我審查,大多數獨立的新聞機構被迫關閉」。

一國兩制|英國發表香港半年報告 將持續為港人提供支持 中方各機構連珠炮發駁斥表不滿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5%9C...48875.html

[Image: 4c1a0a20306d7b0c5114b2774fa385a4]

政府強烈反駁英國「香港半年報告」 外交部駐港公署斥英方粗暴干預香港事務
https://news.tvb.com/tc/world/63c058d374...B%E5%8B%99

政府斥英方報告對國安法指控失實 北京促停止插手香港事務
https://news.tvb.com/tc/greaterchina/63c...B%E5%8B%99

特區政府駁斥英國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對《港區國安法》指控失實;在北京,外交部敦促英方,正視歷史大勢,停止插手香港事務。

英國外交部周四發表「香港半年報告」,指中國及香港當局正破壞《中英聯合聲明》向港人承諾的權利和自由,香港自治程度下降,《港區國安法》的寒蟬效應滲透到香港社會各個層面,香港當局繼續拘捕和起訴不同政見人士,又試圖將審查批評者的範圍擴大到香港境外。而港人的投票權亦受到限制,報告以去年行政長官選舉為例,指新選舉規則大幅減少參選或投票人數。

特區政府深夜發稿強烈反駁,指根據經完善的選舉制度,去年成功舉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有關選舉嚴格按照,香港特區選舉法例的規定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政府又堅決反對任何針對《港區國安法》的失實指控,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者會被依法追究,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

香港市民繼續依法享有《基本法》下的合法權利和自由,但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批評報告,惡意抹黑《港區國安法》和特區選舉制度,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嚴重踐踏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發言人指出,《港區國安法》實施和新選舉制度的實踐,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廣泛權利自由,得到切實保障國際投資者迎來更加安全,穩定、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這是任何不帶偏見的人都無法否認的事實。

中國駐英大使館發言人指,《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在香港回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英方妄議中方治港政策,是對香港民主發展的粗暴干擾和破壞。

港府駁斥英國報告對國安法指控失實 北京促棄殖民舊夢
https://news.tvb.com/tc/local/63c1366274...A%E5%A4%A2

特區政府駁斥英國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對《港區國安法》指控失實;北京敦促英方正視歷史大勢,停止插手香港事務。

英國外交部周四發表「香港半年報告」,指中國及香港當局正破壞《中英聯合聲明》向港人承諾的權利和自由,香港自治程度下降,《港區國安法》的寒蟬效應滲透到香港社會各個層面。香港當局繼續拘捕和起訴不同政見人士,又試圖將審查批評者的範圍,擴大到香港境外。

而港人的投票權亦受到限制,報告以去年行政長官選舉為例,指新選舉規則大幅減少,參選或投票人數。

特區政府深夜發稿強烈反駁,指根據經完善的選舉制度,去年成功舉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有關選舉嚴格按照香港特區選舉法例的規定,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

政府又堅決反對任何針對《港區國安法》的失實指控,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者會被依法追究,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香港市民繼續依法享有《基本法》下的合法權利和自由,但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強烈譴責報告,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報告寫得再一本正經,也只是胡說八道、廢紙一張,阻擋不了香港由亂到治、 由治及興的堅定步伐。

在北京,外交部也批評報告,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表示:「我們敦促英方認清歷史大勢,放棄殖民舊夢,尊重中國主權,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否則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中國駐英大使館發言人指,《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在香港回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英方妄議中方治港政策,是對香港民主發展的粗暴干擾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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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反封控|《彭博》:內地秋後算帳拘捕白紙示威者 以年輕人為主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7%99...30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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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反封控|《彭博》:內地秋後算帳拘捕白紙示威者 以年輕人為主

一個多月前,內地因新疆烏魯木齊大火引發多地爆發反封控示威的「白紙運動」,令中央改變主意,放棄清零政策,並對外開放。但有外媒報導指,內地政府悄悄地秋後算帳,圍捕示威者,認為他們是社會動蕩的煽動者。

《華爾街日報》在月初爆料,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去年12月初接見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Charles Michel)時稱,示威者「主要是學生和青少年」,他們對三年來與新冠有關的封控感到沮喪。習近平又在新年賀辭稱,14億人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並補充「最重要的是通過溝通和協商達成共識」。但《彭博》披露,內地政府暗地裏地拘捕參須運動的示威者。

《彭博》引述中國人權網站「維權網」報導指,有多達逾100名反封控的白紙示威者被拘捕。根據該機構12月份報告,暫時獲確認被拘留的人士,來自廣洲、上海、北京及成都等地,名字包括黃顥、胖虎(網名)、楊紫荆、陳大栗、蕭亮、李藝、王曉宇等人。

80後四川成都市見習律師黃顥,與網絡「胖虎」的妻子在11月27日晚響應成都「白紙示威」,兩人其後在住所被帶走,罪名是「尋釁滋事」,其後家人獲知「胖虎」被關押在成都市雙流看守所,丈夫則下落不明。

有知情人士向《彭博》證實,至少有12人被拘留,大多數人都是20多歲,最近才開始他們的職業生涯。部人畢業於頂尖教育機構,包括習近平的母校清華大學,部份在黨媒工作,有一位在一間跨國會計師樓工作,其他則是作家、攝影師和藝術家。

亦有被拘留人士的朋友稱,「我怕的是,上級要查個水落石出,在執行層面,可能會有更多人被捕」。

報導又指,中國通常會毫不猶豫地發表聲明,懲處造成社會動蕩的煽動者,但今次悄悄地行動,反映內地政府面對的尷尬情況。息事寧人可能會給人留下印象,公民抗命是被容許的。與此同時,當局必須小心,過度嚴厲打壓或進一步加劇緊張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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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國際和民間組織憂白紙運動人士受打壓 促公開拘捕名單
https://www.rfi.fr/tw/%E4%B8%AD%E5%9C%8B...D%E5%96%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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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運動】示威者白紙背面寫「請大家不要聚集」 增警察拘捕難度
https://www.singtao.ca/6103318/2022-11-3...iant=zh-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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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新冠封控示威:白紙成為抗議的象徵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3784127

鄧炳強指白紙抗議是再次顏色革命雛型 暫未有拘捕行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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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發布煽動文章 鍾沛權稱報道不同意見無意煽動他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116.htm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文章,其註冊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鍾沛權總結作供時說,《立場新聞》履行傳媒職責,報道不同持份者的意見,若然這等同支持,便猶如「精神分裂」,案件押後至本星期四再續。

鍾沛權否認任內審批的15篇文章有煽動意圖,表示作為傳媒,希望透過涉案6篇專訪如實紀錄受訪者的主張,不會刻意掩飾或粉飾。他說寫下他人的見解,不代表支持其意見,因《立場新聞》會訪問民主派和建制派人士。

就涉案的9篇評論,鍾沛權說,全部文章基於一定事實基礎,文章中使用一些比喻或形容詞是十分普遍。他舉例過往暴動案件中的判詞,有法官形容現場情況如「地獄」,以及示威者聲援年輕人的舉動似「孌童癖」,這些字眼是「意料之外的概括」。

他又說,希望文章促進公共討論,是非對錯並非他們要探討的事,又認為政權應對無權無勢的市民給予最大限度的言論自由,而非相反地施加限制。

至於餘下一篇在他辭職後才發布,涉及中大暴動的專訪,他判斷是普通香港市民的想法,覺得事件發生後兩年,值得紀錄下來。另一篇同樣不是由他審批的鄒幸彤報道,他相信無煽動意圖,認為文章寫法平實,無美化或醜化某人。

鍾沛權說,《立場新聞》非政治平台,無細心安排或推波助瀾煽動他人,反而認為對社會有益,有利於消除敵意。


警方國安處拘24歲男子 涉於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意圖訊息
https://www.hk01.com/article/854011
警方國安處搜旺角「隱世市集」 拘捕三人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04430


大律師公會指不應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119.htm

鄒幸彤獲撤煽惑非法集會定罪 律政司獲批上訴至終院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119.htm

已解散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獲撤銷《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律政司不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認為案件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批准上訴許可證明書。

律政司就終極上訴提出了兩條法律問題,第一,對於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告可否在抗辯時爭議警方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的合法性,而該禁止令亦由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上訴並確認禁止令;第二,如被告可以爭議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作抗辯,法院應採取甚麼正確方法去考慮有關爭議。

鄒幸彤被指撰文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在2021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她去年底提出上訴,獲判得直,撤銷控罪。

[ 本帖最後由 hippies 於 2023-1-20 15: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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