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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銷售手法個案 Poor sales issues
售曼谷半島月餅被指未獲授權 阿布泰:遭舉報虛假陳述 3名員工被捕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95/337658

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在網上發文,指其售賣曼谷半島月餅,遭香港半島酒店母公司發律師信指未獲授權。阿布泰遭舉報作出虛假陳述,以及產品質量有問題,有3名阿布泰員工被拘捕。

林景楠指,上月收到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即香港半島酒店母公司的律師信,聲稱阿布泰銷售曼谷半島月餅,是未獲其授權。他強調相關產品都由泰國合法採購,合法出口,於香港合法進口和合法銷售,鑑於自由銷售的原則,所以他當時未有進一步回應其信件。

他形容,有關事件實屬商業糾紛,而且是半島香港與半島曼谷之間的溝通問題,惟他稱遺憾有人「利用法律條文,浪費政府及執法部門的時間」,舉報他們作出虛假陳述,以及產品質量有問題,今日有3名阿布泰員工被拘捕。

林景楠表示,會作出支援及承擔一切保釋及法律費用,同時「感謝香港海關,工貿署,以及食環署人員專業執行其相關職務」。

他亦作出嚴正聲明,公司上下一律嚴格遵守香港法例。所以相關產品的合法性和質量並不存在任何問題,但有鑑於商業糾紛,會向慈善機構捐出所有有關月餅,不再銷售;已付款代購的客戶不受影響。

餅店Crostini突結業 海關今拘55歲男董事 暫接104宗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92...2_001.html

女子涉網上賣冒牌香水及化妝護膚品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03.htm


威逼顧客買13萬港元療程 美容顧問囚2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00...2_001.html

尖沙咀1間美容中心的前美容顧問,在前年11月以協助顧客退款為藉口,威逼及誘使對方購買逾13萬港元的美容療程。她早前否認1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受審,今天(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2個月。暫委裁判官朱仲強判刑時表示考慮案情嚴重及相關判刑案例,認為必須判處監禁作為懲罰。

38歲被告胡育慈,被控於2020年11月21至23日,銷售予1名韓姓女子130,844港元的美容療程,透過使用騷擾、威逼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在相當程度上損害或相當可能在相當程度上損害一般消費者就有關產品在選擇及購買方面的自由,並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該女子作出交易決定。辯方求情指,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案中得益並不多,被告明白案件嚴重,重犯機會低,冀法庭可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作判刑考慮。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辯方曾指被告須長期服用精神科藥物,於案發前她服用的藥物數量比醫生指引為多,令她不知道自己案發時的所作所為。但庭上播放的錄音對話,經過辯方精神科醫生及裁判官聆聽後,均沒有發現被告有異樣。因此,裁判官認為被告案發時與事主對答如流,並無不妥,故不接納被告以不知自己當時所作所為的解釋,且事主至今仍沒有收到有關退款,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二組高級貿易管制主任鄭淑燕於案件判刑後表示,相關條例自2013年修訂以來,再次有美容業商戶因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被判監。海關歡迎法庭裁決,監禁刑期充分反映案情嚴重性,對業界不良分子作出清晰和明確的警示,海關會繼續嚴厲執法不會姑息任何違法行為,並呼籲消費者對不良商戶銷售人員提出優惠、退款或回贈等建議要加倍留神,若懷疑應堅決拒絕。

案件編號:KCCC 766/2022

美容中心前女顧問威逼顧客購13萬療程 判監2個月
https://www.881903.com/news2/local/2459466

美容公司女銷售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判囚兩個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05.htm

[ 本帖最後由 愛新覺羅 於 2022-10-5 13: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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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突結業 逾百人買冷氣失60萬訂金 議員促設網購冷靜期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01...2_001.html

一間網上電器零售商「糖心電器」早前以低價促銷冷氣機,並附送安裝服務,惟該公司之後突結業,議員陳恒鑌及葵青區議員郭芙蓉至今(17日)已接到125名市民求助,損失介乎2,000至2萬港元,總涉款約60萬港元。兩人今聯同多名苦主見記者,陳恒鑌指出現時無法律保障網購消費者,促請政府倣效外國訂立網購「冷靜期」。

其中一名苦主吳先生,於今年8月初透過網上平台接觸到涉事店舖,付了5,000元訂金購買冷氣機,其後店方1個月內3度要求改期安裝,最後在同月29日協商退回訂金,惟店舖未有退訂,更於9月失聯。另一苦主陳小姐於9月3日同樣經網上平台廣告接觸到該店,當日及9月5日先後落訂近1.3萬港元,預約同月18日裝冷氣機,惟店方兩度要求改期安裝,又提出可退錢,陳選擇退錢,該店亦告失聯。

陳恒鑌指從上述個案可見涉事店舖營商手法不良,甚至詐騙,又指雖然執法部門處理迅速,但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建議政府立法規管預付商業模式,倣效外國訂立網購冷靜期,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海關於上周五(14日)表示,接獲大量市民舉報後立刻採取行動,以《商品說明條例》「不當地接受付款」罪名方向調查,於上周三(12日)拘捕涉案公司一名35歲男職員,正追緝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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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買5張哈囉喂門票被「Trick」1250元 網騙一周280宗升25%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25-/343644

網騙一周280宗升25% 女子中伏買「哈囉喂」門票失1250元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0%E5%85%83
萬聖節快到!一名女子上周在二手買賣平台以超筍價$1250, 購買五張主題樂園哈囉喂門票。結果付了錢卻沒收到門票,「中伏」收場。截至今日(19日),過去一周共接獲280宗網購騙案,比上周224宗升幅高達四分之一。當中涉及酒店/露營車套票的案件更首次單周破百宗,高達101宗,大比數拋離其他貨品,連續十周雄踞騙案榜首。

[Image: 100_0.jpg]

高危貨品排行榜 (19/10更新)
1) 酒店/露營車套票
2) 電子遊戲機/遊戲產品
3) 手袋
4) 傢俬/家庭用品
5) 演唱會/主題公園門票
6) 海鮮
7) 智能電話
9) 電腦/平板電腦
9) 玩具模型
10) 美容產品
(排行榜逢周三更新)

以下詐騙專頁在過去一周新出現
1) Horser 生活百貨
2) Parish essence
3) Rittal Travel
4) Settle down 生活用品
5) Swift 電器
6) 預訂/訂購服務
不排除假冒同名專頁

警方提醒,二手買賣平台用戶的「已認證」狀態只代表其手機號碼和電郵已認證有效,但並不代表是實名登記或擁有良好商譽。提防中伏,應從官方渠道或透過認可分銷商購買門票,以免因少失大。

守網者網站全新推出「防騙視伏器」,網購付款前輸入賣方的平台用戶名稱、電話號碼、轉數快號碼、專頁名稱等,一click便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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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女子涉嫌網上平台銷售假鑽石吊墜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5.htm

海關拘捕一名女子,涉嫌透過網上平台銷售假鑽石吊墜,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經調查後,該款鑽石吊墜證實為假貨。海關人員昨日採取執法行動,並拘捕一名44歲懷疑涉案女子,她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應審慎,特別是購買鑽石飾物時,應留意產品是否附有鑽石評級鑑定證書。

大圍藥房違規賣影射藥物 海關搜出28樽藥拘40歲男店員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7%E5%93%A1

大圍一間藥房涉嫌在銷售藥物時作虛假聲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早前接獲市民報案,指該藥房涉嫌以不良營銷手法銷售一款影射藥物,人員到場進行搜查,拘捕一名40歲男銷售人員,並搜獲28樽藥物,總值約1,000元。

海關指,該款影射藥物在外觀、包裝設計及名稱都與正貨非常相似,其包裝規格有600粒及60粒裝,分別售168元及25元;正貨僅有售60粒裝,零售價則為25元至30元。案件仍在調查中,調查方向包括已流出市面的產品數量。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人員發現,有不良商戶得知有消費者欲購買知名品牌的藥品,銷售人員會刻意以一些影射產品充當正貨出售;若消費者有懷疑,銷售人員會訛稱該些產品為正貨或正貨的新包裝。海關提醒商戶要遵守《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選購物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若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供應或擁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製作用途,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民建聯揭惠康百佳疫下賺盡 部分貨品竟飆價五成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8/23/AP6...ea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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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層市民受新冠疫情影響生計以及百物騰貴兩面夾擊,昨日公布的7月通脹高見1.9%,是約兩年以來高位。香港特區政府早前派發消費券的政策原意是助市民共渡時艱,但民建聯「超市價格關注組」在不同時間持續抽查兩大超市12款民生商品,發現相關貨品兩年間加價約一成;政府第二階段消費券派發後相關貨品整體悄悄加價1.6%至4.6%,部分更狂加價四至五成。立法會議員顏汶羽批評商界加價等同抵消消費券成效,他並批評超市價錢牌五花八門,難以辨別是否真減價,促請特區政府制訂統一的價錢牌指引,以免市民被巧立名目的價錢誤導。

民建聯「超市價格關注組」過去幾年持續抽查兩大超市12款民生商品,包括食油、豉油、乾糧等,並在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派發前,以及派發後再進行「格價」以掌握售價走勢及變化,昨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有關結果。觀塘社區幹事曾榮輝表示,對比發現兩大超市過去兩年該12款貨品的整體售價錄得約一成的升幅,其中惠康超級市場相關貨品的加幅較大、近12%,百佳則加價9.2%。

籲商家與民同舟共濟

政府消費券發放後也現加風,其中惠康12款貨品的整體售價升1.6%,百佳則加價4.6%。曾榮輝表示,兩大超市在第二階段消費券發放後貨品售價均有上升,當中百佳所售的嘉頓花生味威化(200克)更加價五成一,惠康所售的淘大金標生抽500毫升也加價四成三。

另外「灣仔碼頭」的韮菜豬肉水餃(180gm),兩大超市過去兩年加價近四成。曾榮輝認為疫情下市民對冷凍食品的需求增加,在需求帶動下的確會令價格上升,但加價近四成絕不合理,「疫情下經濟較差,物價又騰貴,對基層市民生活開支實在是百上加斤。」

「超市價格關注組」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表示,疫下市民生活艱難,政府派發消費券的原意是與市民共渡疫情難關及刺激市道,消費券推出後成功帶動超市人流,但超市所售日用品價格有明顯升幅,等同抵消消費券成效,亦未能紓緩基層市民的生活和財政壓力。顏汶羽呼籲超市與市民同舟共濟、共渡時艱,「商界理應展示出真正企業社會責任,積極配合消費券計劃,推出減價活動,令市民受惠,進一步刺激消費,而非借機加價。」

建議政府規範價錢牌

顏汶羽亦指部分地域,例如房屋署轄下屋邨,署方應加入競爭防超市集團地域性壟斷,讓居民可以貨比三家。「關注組」亦發現超市經常以「優惠價」、「會員價」、「精明價」等名目作招徠,但實際上價格有增無減,「有價錢牌成日寫好優惠的會員價,但會員價字眼又寫得好細,市民根本無留意,公公婆婆拿貨品去埋單會以原價計算。」

顏汶羽建議消委會進一步監察超市價格,包括考慮聯同海關制訂統一價錢牌指引,供各大超市參考,讓市民對貨品價錢一目了然,亦建議檢討現行與保障消費者有關的法例,加強對價格標示的規管,「可以參考澳洲及英國等地的法規,除了標示減價後新價,亦必須說明原價幾多。」

香港文匯報就此向兩家超市查詢。惠康發言人回覆表示,致力以優惠價錢為顧客提供優質貨品,面對運輸、來貨等成本上漲壓力,惠康仍定期推出優惠,及成立「日日有低價」,涵蓋逾800款貨品,其中淘大金標生抽現時以每支11.5元發售,嘉頓威化餅21元兩包等等,均較調查所列的價格低。百佳則至昨晚香港文匯報截稿前仍未回覆。

民建聯調查:消費劵推出兩大超市即加價 一冷凍食品兩年加價四成
https://www.hk01.com/article/806555

調查:連鎖超市貨品價格升 民建聯稱抵銷消費券購買力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822.htm

售價差距可達五成 藥房買奶粉最平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0%E5%B9%B3

[Image: _2022080109554712531.jpg]

近月不少市民稱市面上的嬰幼兒奶粉售價上升,網上亦不時出現奶粉價格上升的討論。消委會公布調查結果發現,藥房的奶粉售價較超市或健與美店的價格便宜,不同銷售點的最大價格差距可達五成,建議家長可自行格價,亦可從經濟角度考慮更換奶粉品牌,並在挑選時參考其營養成分。消委會透露,疫情後接收有關嬰兒奶粉的投訴數字增加近一倍,當中以涉及網購奶粉的投訴為主。記者:高靖

消委會的嬰幼兒奶粉價格調查自二○○九年開始,每兩個月進行一次。截至今年五月,調查涵蓋七個奶粉品牌的三十三款貨品,當中包括一至四號奶粉,分別為適合初生至六個月、六至十二個月,及適合一歲或以上嬰兒的奶粉。消委會記錄了六家大型超市、兩家健與美連鎖店,以及六間分布於港九新界的藥房的奶粉價格趨勢。

消委會發現,藥房的奶粉價格較健與美店及超市的便宜,當中某個二號奶粉品牌在各個銷售點的售價有逾百元差距,即佔售價約五成。藥房奶粉價格的單月升幅亦較超市及健與美店的小,健與美店的奶粉售價最大加幅為百分之十四,超市的最大加幅為百分之十,惟藥房的最大加幅只有百分之二點七。

留意嬰兒大便次數質量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建議家長自行於不同銷售渠道格價,包括善用消委會的網上格價一覽通網站,家長可從經濟角度考慮,更換購買更便宜,同時不失營養值的奶粉品牌。此外,家長在轉用奶粉品牌時,可留意嬰兒大便次數及質量,若嬰兒出現便秘或皮膚敏感等異常情況,應盡早求醫。

黃鳳嫻亦提醒,名牌奶粉不一定含有更高的營養成分,指所有嬰兒配方產品必須按照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含有「1+33」營養值,其能量值及該等營養素含量必須符合規定的水平範圍,因此大部分奶粉在安全、品質和營養成分的差異不大,與名牌與否及價錢無關。消委會強調營養成分並非愈多愈好,最重要是均衡攝取營養,若過度攝取某種營養成分,則可能會對嬰兒肝臟或腎臟有害,甚至出現脫水情況。

投訴倍增多涉網購奶粉

她透露,疫情後接收有關嬰兒奶粉的投訴數字增加近一倍,當中以涉及網購奶粉的投訴為主,不少家長在疫情期間急於購買奶粉並選擇網購,後來卻因送貨延誤而令奶粉的使用期限縮短。對於有家長擔心會於藥房誤購水貨或假貨奶粉,消委會促奶粉商提高資訊透明度,協助消費者分辨行貨及水貨,並提供零售銷售點的資訊,增加消費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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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迫簽合約 8人分別判囚4至27個月或社會服務令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96988

一間健身中心的8名董事及職員涉嫌以威嚇手段迫使18名市民購買服務,分別判囚4至27個月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事發在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一間健身中心涉以威嚇行為迫使18名消費者在不願意情況下購買健身合約,共損失82萬元。海關在調查後拘捕涉事的1名董事及7名員工。

法庭判刑時指,8名被告的行為卑劣,無所不用其極,分別判囚4至27個月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海關認為刑罰有阻嚇作用,對業界有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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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一間藥房涉不良營商 海關拘三名職員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99320

海關拘捕三名藥店職員,涉嫌使用不良營商手法向客人銷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涉事的店舖位於銅鑼灣波斯富街,海關在店內檢走一批中藥材、電子磅以及磨粉機等。

海關於7月接獲一名79歲的長者舉報指,當時到店舖購買保健產品,及後被一名自稱註冊中醫師的職員推銷中藥材,並即時把中藥材磨粉,在付款時職員才告知藥材以錢作計算單位,總值超過十萬元。他拒絕付款想離開時,被兩名員工阻止,又喝令他除下名貴手表。

海關調查後,拘捕三名介乎31至44歲的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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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網上賣口罩涉虛假商品說明罪成 被判社會服務令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9%E4%BB%A4

海關表示,一名30歲女子在網上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口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名網上賣家涉嫌透過多個社交平台帳戶銷售口罩時使用虛假商品說明。海關人員經調查後,發現該賣家向顧客供應的口罩品牌和數量,與所訂購的貨品不符。

發言人重申,海關一向相當關注涉及網購的違規活動,並致力打擊網上不良營商手法。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切勿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貨品。

4款口罩效能含菌量與聲稱不符 5人違商品例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0...2_001.html

疫情下,口罩成為不可或缺的日用品,香港海關於上月23日至本月6日期間,對4間口罩零售商及1間口罩生產商採取執法行動,他們涉嫌出售和供應懷疑附有虛假效能聲稱的口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共5人被捕。

海關早前接獲相關機構轉介,懷疑數款口罩的效能表現與其聲稱不符,人員其後進行試購,並將試購所得的口罩樣本作效能測試。結果顯示,3款口罩聲稱達到某效能標準下的壓力差要求與事實不符,另有1款聲稱符合歐洲標準EN14683就含菌量所訂明的要求的口罩,實際超出有關歐洲標準的最高限額,但檢測發現該款口罩的含菌量符合國家標準GB15979的要求。

跟進調查後,人員採取執法行動,在其中1間零售商中檢獲約2,600個涉嫌違反商品例的口罩。行動中,4名零售商男負責人和1名生產商女負責人(27歲至49歲)被捕,他們已保釋候查。

違規倒賣, profiteering, illegal trade, stripping

中國嚴肅追責違規倒賣大宗商品等問題
https://tw.news.yahoo.com/%E4%B8%AD%E5%9...14600.html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針對審計發現的違規倒賣大宗商品、偷逃稅款等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一查到底,嚴肅追責,以儆效尤;落實到位已確定的減稅降費和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等措施,決不允許侵佔挪用民生資金。 會議報告提到,在對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等的審計過程中,發現違規倒賣大宗商品、偷逃稅款等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這些問題擾亂正常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侵害國家法定稅收的基礎。「要堅持政府過緊日子,讓人民過好日子。儘管當前財政形勢向好,但壓縮「三公」經費不能放鬆;已確定的減稅降費、穩崗擴就業、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等措施要落實到位,管好用好民生資金,決不允許侵佔挪用。要加快發展農村寄遞物流,深化寄遞領域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限制,鼓勵發展農村快遞末端服務,降低寄遞成本,促進公平競爭。」

陸國務院成立調查組 對違規倒賣大宗商品查到底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0409?chdtv

對於違規倒賣大宗商品、偷逃稅款等重大違法,大陸國務院將成立專門調查組,一查到底。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審計發現違規倒賣大宗商品、偷逃稅款等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擾亂正常市場秩序與市場環境,要求成立專門調查組,無論涉及什麼單位、什麼層次,都要一查到底,嚴肅追責,並依法依規絕不容忍、絕不手軟。

實際上,今年以來,大陸國常會已數次提及要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穩價工作,遏制價格不合理上漲。5月份就曾連續三次談到大宗商品。

在國常會發聲的同時,大陸國家發改委等單位近幾個月也打出一套監管組合拳,包括展開大宗商品市場監管,聯合調研市場交易情況,約談重點行業企業及協會,調查核實涉嫌操縱市場、哄抬價格問題有關線索,督促有關市場主體守法合規經營。近期大陸國家發改委還會同市場監管總局、證監會建立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定期會商機制。

但據券商國中國報導,從本次國常會表述來看,顯示有關部門或在近期發現違規倒賣大宗商品、偷逃稅款等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凸顯違法行為仍然存在。也因此提出「一查到底」的要求,更將成立專門調查組。


違規倒賣原油16年涉1.8億噸 中石油被調查處理
http://www.hkcd.com/hkcdweb/content/2022...19405.html

中石油(857)涉嫌倒賣進口原油遭中國審計處調查。《新華社》報道,經調查發現,中石油旗下燃料油公司在2006年6月,將40萬噸進口原油以「調和燃料油」名義銷售給山東濱化集團,多年來累計倒賣進口原油1.795億噸,共銷售給115間地方性煉油廠。

報道指,中石油倒賣進口原油違反中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和原油成品油管理相關規定,嚴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嚴重擾亂了油品市場秩序,助長了違規地煉企業落後產能盲目發展,助長了一些地方違規審批地煉項目,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間接造成了國家財政稅收的流失,嚴重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

經中紀委國家監委調查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關部門對中石油倒賣進口原油問題依法進行了嚴肅處理,會對中石油倒賣進口原油違法違規獲利予以追繳。


國家反不正當競爭處原處長吳心曠雙開 7宗罪包括倒賣茅台酒營利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F%E5%88%A9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不正當競爭處原處長吳心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移交司法。官方稱其罪狀包括違規倒賣茅台酒進行營利活動。

紀委公佈吳心曠的7宗罪,包括:

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党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銷毀、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物件的宴請,多次違規使用領導幹部專車;
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物件車輛,違規倒賣茅臺酒進行營利活動;
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商標評審事項,打探、洩露尚未公開的商標評審資訊,多次在工作時間打高爾夫球;違反生活紀律;
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商標評審、企業名稱核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

[ 本帖最後由 陪瞓導師 於 2022-12-14 10: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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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美容院突執笠呃客110萬 海關接52宗舉報拉女董事涉違商品條例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D%E4%BE%8B
[Image: _2022121420253367214.jpg]

海關早前接獲多名市民舉報,指一間位於西貢的美容公司於9月22日突然結業,致早前購買的預繳美容服務未能兌現,而且美容公司在9月份時仍有銷售預繳美容服務,結業後負責人亦未向顧客提供退還款項的安排。

直到今日(14日)上午,海關共接獲52名市民舉報,涉款110萬元。海關隨即成立專責隊伍跟進案件,成功聯絡所有舉報人,至今午採取執法行動,拘捕涉案美容公司的一名59歲女董事,涉嫌於銷售美容服務時作出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指涉事的美容公司在區內經營20年,服務內容主要是提供美容療程及按摩服務,顧客購買的預繳美容服務,一般無特定使用時限,而今次受影響的苦主已繳付的金額由數千元至6萬多元不等。

海關指高度關注事件,並呼籲受影響的市民向海關提供資料,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網購陷阱 演唱會「內部飛」騙局 唔見$4000 歌迷中伏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61/
[Image: 1226-00176-261p3.jpg]

歌手陳奕迅本月起舉行跨年演唱會,接連有歌迷買「黃牛」慘墮網購騙案。繼早前有女大學生於社交平台「微博」花費21萬人民幣(約23萬港元)買門票遇伏後,有讀者近日向本報表示,花費近4,000元向網上賣家購買4張「內部飛」,惟付款後對方失聯,而相關涉詐騙帳戶仍在社交平台活躍。警方確認接獲報案,暫未有人被捕。

受害人在社交平台Facebook見到一名自稱為Chris的人士,以正價放售陳奕迅演唱會門票,指取票時會另收400元費用,受害人不虞有詐,10月底付款3,920元購買4張門票,惟對方收款後隨即失聯。受害人連日聯絡對方,並揚言報警,但始終未獲回覆。

受害人轉帳戶聯絡 騙徒即現身

受害人發現Chris仍在社交平台活躍,便嘗試用另一個帳戶聯絡對方,假意要購買門票,Chris立即回覆,更出示一張保險公司卡片以示身份,又提供轉數快及銀行帳戶供「入數」。翻查保險業監管局網頁,確實有同名同姓的經紀登記,不排除是盜用他人身份。

首10個月錄逾7000網購騙案

警方發言人證實,一名女子於本月12日到灣仔警署報案,指她在社交平台向一名賣家購買4張演唱會門票,其後與對方失去聯絡,懷疑受騙。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發言人又提到,今年1至10月警方共接獲7,060宗網上購物騙案。

此外,讀者亦擔心,由於該案件涉款不足10萬元,即使成功拘捕騙徒及成功定罪,「都唔一定獲判賠償」。有法律界人士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84條「在定罪時復還財產」,凡任何人就可公訴罪行被定罪,任何被發現由他管有或由任何其他人代他管有的財產,可由法庭或裁判官命令交付法庭或裁判官覺得有權獲得該財產的人。另第210章《盜竊罪條例》30條「歸還令」亦有類此條文。因此即使涉款金額不多,亦有機會獲法庭判賠償。

市民在進行網上交易時要謹慎,警方呼籲市民,要光顧信譽良好的賣家,盡量選擇當面交收;應盡量透過官方銷售渠道購買貨品;付款前應先搜尋賣家的電話號碼、銀行戶口號碼、專頁名稱等,並留意負評;出售貨品時,不應單憑入數收據便相信付款完成,亦應核實帳戶結餘以確認成功收取款項。付款前,可搜索「守網者」網站的「防騙視伏器」,如有任何懷疑,應立即終止交易。

騙徒開假冒專頁呃信用卡資料 市民及時發現Cut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2...2_001.html

網上社交平台不時出現假冒專頁,市民稍一不慎恐失財。有市民早前在Facebook一個假冒專頁留言冀得到聖誕禮物,並按指示在另一網站留下個人資料,惟隨後發現信用卡被盜用,進行了1.03美元(折合約8港元)交易,立即「Cut卡(暫停信用卡)」,以免有損失。

記者今午(26日)搜尋時,發現有關假冒專頁仍運作,該專頁假冒一個清潔用品品牌的專頁,不論專頁名稱、標誌都是一樣,只有一個送「聖誕大禮」的貼文,禮物是自動洗手液機,有關貼文的圖片是盜用正版專頁的圖片。假冒專頁聲稱,只要點讚和分享有關貼文,再按入連結便可。當按連結後,會轉到一個簡體字的網頁,稱「點擊下面的註冊按鈕,完成最後一步! 」並指輸入信用卡號碼,是驗證的要求之一。

讀者表示,按指示登記個人資料,隨後收到銀行透過電話短訊通知,指其信用卡進行了一筆1.03美元的可疑交易,要求確定,另有短訊提示其信用卡疑被盜用。讀者收到有關訊息後,已立即致電發卡銀行暫停信用卡,但考慮到現時是「大時大節」,或不會到警署報案。

網絡熱話丨內地女生東京Chanel店疑說中文被拒賣?店員遇日本人即改口:「手袋還要嗎?」
https://hk.news.yahoo.com/%E7%B6%B2%E7%B...39580.html

[ 本帖最後由 陪瞓導師 於 2022-12-29 06: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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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NMN產品致臉下垂 消委會:誇張宣傳或犯法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25/

近年市面充斥不少聲稱含NMN,有助逆齡、抗癌或抵抗病毒的保健產品,宣傳時更提及獲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認證及SGS認證等,售價動輒逾千元。

或致嘴部腫脹

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表示,在2019年至去年11月收到12宗涉及「煙醯胺單核苷酸」(NMN)的投訴個案,單是去年首11個月已有8宗,涉及貨品質素、銷售手法等。有投訴個案在網店購買有關產品服用後,出現臉部嚴重下垂、嘴部腫脹等問題,懷疑可能購入假貨。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如果有關產品陳述提及到指定疾病或病理,以及作出誇張宣傳推廣,都可能觸犯有關法例,呼籲廠商及經銷商等在宣傳聲稱時需特別留意,亦有責任認證相關產品的可靠性及真實性。而目前的保健食品受到《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商品說明條例》、《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等不少香港法例管制。

海關放蛇巡查

海關表示,在去年首11個月,收到6宗涉及NMN成分的保健品投訴,佔整體保健品投訴比例約18%,涉及NMN含量不足、懷疑假貨和付款之後無法收到產品等的投訴。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總貿易管制主任雷毅權稱,海關會以「放蛇」方式了解市場產品的環境,有關公司要有證據支持,例如聲稱抗癌等產品屬實,如有證據證明有關商品說明屬誤導或虛假,有關商戶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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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腫瘤中心」涉訛稱口服液獲FDA認證 聲稱可治癌或違例
https://www.hk01.com/article/111443

一間位於銅鑼灣的診所、名為「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向病人銷售一種聲稱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證的口服液「富萜樟芝液」(下稱樟芝液),每支索價465元,3個月的療程就要逾12萬元。

然而,美國FDA向《香港01》回覆稱從未向該產品發出認證,上述銷售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衛生署表明會調查。

樟芝液標明是由「香港中醫科學院有限公司」研發,翻查資料,該公司曾因發布不良醫藥廣告罪成。記者進一步追查,腫瘤中心及科學院均為同一股東持有,而這些涉嫌失實宣傳背後,原來牽涉億元上市大計。

職員推薦樟芝液 每療程12.5萬元

記者早前接獲讀者投訴,指位於銅鑼灣的「香港特區腫瘤中心」,涉嫌不當銷售藥物。該中心設有網站及在本港報章大肆宣傳,又找來曾患癌康復的藝人羅家英代言。

記者遂於8月初佯裝為患癌的朋友,到診所查詢。一名女職員表示,該中心有註冊中醫或西醫駐診,每次診金分別為1,500元及1,000元,中藥主打由「香港中醫科學院」研發的樟芝液,「羅家英一直都服用,是通過樟芝藥物治療癌症。」

查詢過記者患癌朋友的情況後,該職員隨即拿出一些宣傳小冊子介紹,指中藥分為「君、臣、佐、仕」,樟芝液是「君藥」,須配其他草藥一起處方,口服液每盒15支,售價6,975元,「一日3支是最低劑量,嚴重的話每日要4至5支,每個療程為3個月。」換言之,未計醫生診金及其他藥費,單是這款口服液,每個療程至少要12.5萬元。

樟芝液的宣傳小冊子又列明,產品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證,診所職員亦稱產品有FDA認證,並有美國和中國的專利。

記者接觸到部份該診所的病人,有病人表示過去9個月已花費20多萬元,獲該診所的註冊中醫師處方口服液和其他需要煎服的中藥,但她並不知道此口服液是否註冊藥物及有否美國FDA認證。

綜合讀者投訴及記者在診所現場所見,懷疑上述銷售手法可能違反法例及誤導。

指控1:虛假宣傳獲FDA認證 涉違《商品例》

FDA回覆《香港01》查詢,指樟芝液「無獲得FDA認證(This product is not FDA approved)」,更指FDA不會為包括中藥在內的「醫療食品和膳食補充劑」認證。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樟芝液的宣傳品聲稱獲得美國FDA認證,明顯不符事實,涉嫌違犯《商品說明條例》中有關虛假商品說明的規定,或已墮入法網。

腫瘤中心向記者解釋,所謂「FDA認證」字樣,是產品在美國銷售前向FDA「報備」,公司無意圖令消費者認為該產品是FDA註冊藥物,亦已將該宣傳品撤回,並「深感抱歉」。

FDA發言人再回覆,表示「報備」(notify)不能宣稱「認證」,重申樟芝液並無獲「認證」(approve)。FDA網站有指引,任何食品運抵美國銷售前,向FDA「notify(報備)」即可,FDA只會認證藥物,而樟芝液不在其藥物定義範疇。

「富萜樟芝液」以「頑疾」代替「癌症」字眼,但職員稱其可治療癌症,涉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 。(香港01記者攝)

指控2:「頑疾」代「癌症」 涉違《不良廣告(醫藥)條例》

樟芝液的宣傳廣告利用「頑疾」一詞,職員向記者說明,「樟芝液是治療癌症的。頑疾細胞就是癌細胞,只是避免負面情緒。」

根據香港法例,醫藥宣傳廣告受《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監管,條例禁止廣告宣傳任何關於良性或惡性瘤的疾病或病理情況。以「頑疾」代「癌症」的字眼是否就能避開法例監管?衛生署發言人稱,署方在考慮廣告是否涉嫌觸犯該條例時,並不只着重個別字眼,而會考慮該廣告的整體內容,如發現廣告內容涉嫌違反該條例,定會依法處理,衛生署會跟進上述個案是否違例。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上述宣傳手法,加上宣傳品提及化療、電療,又以曾患癌的名人為「成功個案」,「讓人覺得這款產品可以醫治癌症」,有走法律罅之嫌。

腫瘤中心回應指,該中心職員清楚知道何謂藥物,相信其不會簡單說出「具治癌功效的藥物」的說法。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職員稱,其中醫主要處方「富萜樟芝液」,並稱其可治療癌症,涉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01記者攝)

指控3:產品並非註冊藥劑製品

中心職員稱樟芝液是藥物,更指其可治療癌症。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用途聲稱及成份組合決定產品是否屬於藥劑製品,換言之,提及治療作用的產品,有機會被定義為藥劑製品。

然而,根據衛生署紀錄,本港的註冊藥劑製品名單中,並沒有名為「富萜樟芝液」的產品。衛生署發言人指,任何人士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即屬違法,每項罪行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如果樟芝液不是藥劑製品,只是保健品,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認為,中醫師向病人處方保健品本身並無抵觸法律,「要清晰講是『保健品』,不是『藥物』」,否則涉及誤導病人,「如果醫生講大話,醫德上不太好。」。

腫瘤中心回應指,「富萜樟芝液」絕不含「西藥」成分,不是本港註冊的藥物,又稱產品「已令不少癌症病人的健康狀況受益」,「不少病人更因效果顯著而滿懷感激」,反問「難道讓病人減輕痛苦,改善病情亦『有損醫德』?」對於誤導樟芝液為藥物的質疑,中心指已訓示職員,盡最大努力幫助消費者辨識何為藥物。

浸大中醫藥學院技術開發部副主任、教學科研部教授禹志領(左)承認與香港中醫科學院有合作研究項目,並認識其股東兼董事趙宗杰(右),但強調研究項目與該公司出售的口服液沒有任何關係。(網上圖片)

腫瘤診所自稱「科學院」 頒授「院士」 涉億元上市大計【吊鹽水美容】護士無註冊 酒店房打針 水療中心涉非法行醫【吊鹽水美容】靜脈注射美容 輸液疑含類固醇 醫生斥不可思議

指控4:涉借浸大研究項目宣傳 浸大:研究與樟芝液無關

樟芝液的宣傳資料指「香港中醫科學院」與浸大合作研究項目,獲香港政府審核和資金支持,並指「專案為研發治療癌症的新型生物藥提供依據」。

負責項目的浸大中醫藥學院技術開發部副主任、教學科研部教授禹志領,向《香港01》確認,與香港中醫科學院有限公司有合作項目,但至今未生產任何與該研究項目直接相關的產品,「樟芝菌絲體與口服液沒有關係。」他不評論口服液涉虛假宣傳獲FDA認證,只稱雙方只在創科署項目上有合作。

有「香港特區腫瘤中心」的病人半年花費20多萬元,購買「富萜樟芝液」和其他中藥。(香港01記者攝)

衛生署、海關:將跟進

衛生署發言人指,今年曾接獲一宗有關香港特區腫瘤中心的投訴,會調查上述情況是否違例。

海關發言人表示,正了解事件,如有需要會作出適當跟進。發言人強調,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如對有關貨品資料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自2015年1月至今年7月底,海關共開立88宗涉及「藥物」及「保健產品」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調查個案,當中19宗成功檢控。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CEO趙宗杰,開設多間名為「科學院」的有限公司,向不同人士頒授「院士」頭銜。(網上圖片)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回覆《香港01》質疑時強調,日後定當倍加謹慎,為廣大市民繼續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根據「香港特區腫瘤中心」的網站,當中不少醫生均為「香港醫學科學院」、「香港中醫科學院」的「院士」,香港中醫科學院,更在2012年因發布不良醫藥廣告被定罪。但原來這些科學院均為有限公司,均為同一股東和董事,背後更牽涉億元的上市計劃,詳情參閱《香港01》另一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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