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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people don't like 廿三條, 23條, Article 23
假新聞、網安、眾籌料將立法 黎棟國:本屆定做到 需「合理時間」諮詢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E%E8%A9%A2

新政府上場,除《基本法》23條立法外,尚有多項與國安相關的法例立法工作,包括假新聞/資訊法、網絡安全法及立法規管網上眾籌等。

稱立法管假新聞勝行政措施 「舉證要毫無合理疑點」

保安局長鄧炳強早前表示,假新聞涉及國家安全故須規管,惟透過立法抑或行政措施規管則未有定案。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以立法方式規管假新聞有助保障大眾的權利,即舉證標準要做到毫無合理疑點,不擔心會因此「以言入罪」。連同網絡安全法和規管網上眾籌等國安相關的立法工作,他相信新一屆政府「一定做到」,惟由於新政府剛上任,需要「合理時間」作充分考慮和諮詢。

上屆政府的民政事務局曾稱已聘請顧問團隊,就打擊假新聞研究歐美等海外經驗,預計年中會完成所有報告,並就立法提出建議。黎棟國認為雖然以行政措施規管速度較快,惟以立法方式能準確「劃線」,讓市民有法可依。他指很多國家或地區亦以不同形式制定假新聞法例,而控方要證明信息發布者有否發布信息,及其主觀犯罪意圖,例如是否不經思量下發布假資訊等,去判斷有否違法。

網絡安全法方面,鄧炳強上月曾表示政府建議立法,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並計劃在今年底諮詢公眾。黎棟國認為自從上月元朗一度大停電後,政府有必要就影響範圍較大的範疇,包括電力、交通和金融等優先立法,釐清供應商的法律責任,確保穩定和準確的服務供應。

網安立法 倡電力、交通、金融優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今年5月曾表示,政府正就眾籌作檢討,包括4類常見的網上眾籌活動,計劃在今年就規管範圍和要求諮詢公眾。

黎棟國認為,考慮到現時行政與立法機關互相制衡和合作的關係,「已掃除過往的障礙」,相信現時是就國安相關範疇立法的最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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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 有責任為23條立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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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沒有硬性規定何時要完成23條立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11.htm
特首:23條立法要充分全面做法律研究 不希望有漏洞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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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稱23條立法建議要有效應對國家安全風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0.htm

李家超稱審視全球相關法律找盲點 制訂合要求的23條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0.htm

鄧炳強:23條立法不能草率 以免將來要修改便麻煩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8.htm

[ 本帖最後由 QEpark 於 2022-10-28 11: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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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稱全力推進23條立法工作 梁美芬促盡快本地涉牴觸國安法法例
https://news.tvb.com/tc/local/63c132bd74...5%E4%BE%8B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會全力推進盡早,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認為,政府應主動審視哪些本地法例牴觸《港區國安法》,盡快修訂。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研討會後,在社交媒體帖文指,要長期堅持「一國兩制」必須先全面準確實施好《港區國安法》。身兼國安委主席的李家超又指,日前已開會全力積極履行職責,落實釋法內容,亦會全力推動盡早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

亦有出席研討會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相信很快開展23條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夏(寶龍)主席無提到,或者學者都無提過時間表,或者留待特區政府有些空間待它考慮,我相信立法工作不會要太久進行,相信年內可做到(開展)。」

對於夏寶龍提到《港區國安法》具凌駕性,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政府應主動研究哪些法例需修改。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出:「相信在《刑事罪行條例》,在《公安條例》、在其他一些條例外,如果不清晰以至避免在細節問題,也要去請問或提請釋法,我們自己現時說得很清楚,已有很清楚權力,在特區可主動去做。」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說:「如果現有法律本來已與《國安法》有牴觸,即使不修改也好,也可能已經沒效。」

至於如何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解決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法案件,陳弘毅和梁美芬都認為需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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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本年度不宜推23條立法 政府稱會續積極推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213.htm

陳克勤:23條草擬工作到最後階段 應盡早交立會審議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2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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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仍有人軟對抗 23條立法要仔細研究必須有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412.htm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表示,現時仍然有人利用媒體或文化等方式作「軟對抗」,有意無意透過誤導性指控,貶損國家,煽動其他人對政府及國家的不滿,他強調如果有任何人想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全秩序,警方一定會調查。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提問時表示,剛過去星期日在本港舉行的潑水節活動,有人故意向某電視台及警員潑水,然後在網上發布,她詢問保安局如何令市民真心知道就23條立法是好東西,而且令市民歡迎立法,以免國家安全出現漏洞,「漏出好多激進份子」。她又指當局現時就23條立法的推廣方式很傳統,應該訂出更高的目標,令市民知道立法是好事,而非被人抹黑為洪水猛獸。

鄧炳強回應,個別案件他不方便評論,至於就23條立法的問題,要仔細研究,包括檢視2019年發生的事,近期法庭的判決,以及香港與國際發生的事情,立法必須要有效,能夠面對現在及未來的風險,要有前前瞻性和預防性。他又說保安局已透過不同方式,說好國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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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23條立法研究有進展 大眾不易觸及國安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angeable=0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本台《上任一周年》系列訪問時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的法律研究工作有進展,但不適合在完成工作前具體交代。

他又說,上任後嘗試向公眾多解釋香港國安法,相信國安法對大眾來說不易觸及。

李家超:二十三條已定時間表 最遲明年立法
https://www.wenweipo.com/a/202306/23/AP6...69e5d.html

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21日接受香港中通社專訪,談到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必然要盡快立法,在今年或最遲明年一定要立法,「二十三條立法已經定了時間表,一定在我的任期內立,在今年或最遲明年一定要立法。」他已要求包括保安局、律政司,參考普通法管轄區如何針對有關罪行立法。

「我希望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是真正長治久安地管用,不只是回應責任的問題,還要達至目的和希望得到的效果。」李家超直言,自己是心急的人,但也要謹慎。這次立法希望整個過程、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是一條成功的法律。

李家超說,經過審視,每個政府、地方、國家,其國家安全法都很嚴格,例如美國的法律很強、很多,因為大家都知道對付的敵人是手段非常高超的高手,是國家級的。目前,香港國安法有4個罪類,加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7個罪行或活動,「有些人說我們有兩個罪行重疊;即便不重疊,也是11個。與外國針對維護國安的廣泛法律,我們是『小巫見大巫』。」

他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嚴謹,要參考所有管用的方法,再判斷如何套在香港適用。特別是網絡世界出現的新手法,導致很多當時立的法律已有更新,例如英國近日提出新的維護國安的法律,「新變化也讓我們對於國安風險的處理,有不斷的演變和要求。」

葉劉淑儀促盡快就23條立法 應重新界定間諜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angeable=0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明,就基本法23條最遲於明年立法。當年負責推動立法工作的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23條立法沒有最好的時機,而現時立法情況會較2003年前「容易受控好多」,而經過20年,市民明白有憲制責任,亦汲取了近年教訓。

葉劉淑儀接受報章專訪時指出,如果20年前成功立法,至少有法例針對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可以處理到2019年的問題,當年的人就「無咁肆無忌憚」,認為盡快立法有好處。

對於23條立法涵蓋禁止竊取國家機密,葉劉淑儀指出,當年就如何界定國家機密有過很大爭議,相關問題「幾敏感」。至於目前的《官方機密條例》,雖然已涵蓋了間諜罪,但條例是將英國1919年訂立的法例本地化,非常原始及過時,認為當局就23條立法時,應再次界定間諜罪準則

汲取當年經驗,葉劉淑儀建議當局在立法時,必須大力宣傳,又指全球多國包括英國、新加坡、澳洲、美國,在修改國家安全法例時,都比香港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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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通緝|最猜不透的通緝人士 蒙兆達自言被選中的原因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0941.html
[Image: 5c494724-d3f8-456a-a6e2-508f6cd73ae4.jpeg]

香港警方國安處周一(3日)對8名流亡港人發出各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令,當中7名被通緝人士都有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共同點,唯獨一直推動工運的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意外列入名單。蒙兆達接受本台專訪表示,他從未鼓吹「港獨」卻被通緝令人費解。他不認為被通緝後永遠不能返香港,相信自己會比獨裁政權更長命,未來仍會繼續在國際上為香港勞工爭取應有權益。

居住在英國的蒙兆達,即使離開香港走到異地,仍然放不下推動工運的心,更成立了香港勞權監察,但一直只是從事勞工權益的工作。到底他做了些甚麼,令政權要下達通緝令呢?蒙兆達有這樣的猜測。

蒙兆達說:去年在法國工會大會上發言,最後我用廣東話喊了一句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不是現在就用這句口號,來安插一個這麼大的控罪在我身上?如果這樣都成立的話,是不是2019年200萬人上街,都是為了要分裂國家,為了要港獨?

香港警察無權到英國拘捕他,但他假若返港則必定會被捕,蒙兆達表示,當初參加工運工作時就考慮到,會有一天被當局以莫須有罪名指控被捕或者流亡海外,但他從未感到後悔,認為當局對他只是欲加之罪。

蒙兆達說:我自己抱著一個信念,有一天我仍然會返香港,我相信這個獨裁專制是不會長久存在下去。我們一路抱持的信念和價值,是一定可以活得比獨裁更加長久。

蒙兆達:中國人民逐漸醒覺

蒙兆達以過去參與工運的感受覺得,專制政權已經開始不受中國人民信心。他指,2019年時,中國人民仍然相信當局的謊言,批評工運人士煽動民眾,但「白紙運動」迫使習近平改變清零政策後,人民逐漸醒覺。

他表示,「白紙運動」雖然看起來已緩和,但中國國內外民眾已默默進行多層面聯繫,為爭取民主累積力量。

蒙兆達說:日後似乎是有很多空間,是香港流散的活躍份子,可以和國內流散人士有不同層面的合作,來壯大我們對抗專制政府的力量。我覺得這個過程,是會慢慢形成一個更大的陣營,去對抗我們的共同敵人。

不會因通緝令而噤聲

的確,在《國安法》威脅下,香港很多工運人士和工會組織都不能向外界發聲,他們面對種種政治打壓,很難去尋求國際社會的關注,所以他自己不能因為被通緝而噤聲。

蒙兆達說:我們盡量履行自己的職責,去將香港工人的聲音帶到國際層面,以及尋求國際社會持續對於政權打壓工運的關注,向中國政府和特區政府施加國際壓力。要求他們去履行國際標準底下,對於工人權利的種種保障。

近年不少港人移居英國,在工作上遇到勞工問題,例如:被欠薪、工傷得不到補償、請病假沒有薪水等。蒙兆達表示,會開展一些工作和英國的工會合作,舉辦一些英國工作權益講座和介紹英國的工會給香港人認識,希望他們在英國仍可關注自身的權利,可以融入英國的公民社會甚至工會裡。

鄧炳強指「軟對抗」或需負刑責 23條將涵蓋間碟及網絡罪行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22534.html

香港政府近日不斷放出「軟對抗論」,直指軟性對抗都會破壞國家安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軟對抗」及網絡言論也屬煽動行為,當局會在網上巡邏打擊,並指23條立法將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特首李家超早前接受傳媒專訪時,指出香港出現「軟對抗」的情況,強調:「不犯法不代表沒有破壞國家安全。」其邏輯受到非議,但他沒進一步解釋,是否等同觸犯法律要受到懲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最新接受黨媒《大公報》專訪時則作進一步解釋,表明「軟對抗」是煽動行為,加上網絡言論和刊物「容易激化社會大眾」,並列舉《羊村》繪本為「例子」。

他表示執法部門會偵測危害國安的勢力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訊信,包括網上巡邏,並會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又會針對危害國安的人和組織展開調查,包括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但何謂軟對抗?怎樣的軟對抗才犯法?鄧炳強沒有談及。

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李家超多次透露已定下時間表,最遲明年立法。負責推動的鄧炳強稱,「有國家的情報機構曾公然說,會從全球不同國家和組織羅致秘密情報人員,深入掌握有關中國的材料」,所以港府正檢視哪些行為,是香港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未有涵蓋的,「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絡方面的缺口」。故此日後23條立法方向及部份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他認為,有了《基本法》23條立法和《國安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安。

近期一些看似跟政治沾不上邊的事件,每每亦被當局歸類為「軟對抗」。今年5月,中港擬跨境「共享」器官移植恒常化,引發港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潮」;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曾表示,有關行為亦屬「軟對抗」,並指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意圖罪」。

批評者指出,「軟對抗」的範圍極廣,而且十分抽象,很容易造成「白色恐怖」。今年4月12日,鄧炳強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局勢「由亂到治」,但強調要「時刻警惕外部勢力及代理人,防範他們利用媒體、文化藝術等『軟對抗』方式,作出誤導指控,貶損國家,煽動香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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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實施滿三年:港府終為基本法23條立法設定時間表 ,與《國安法》有何差異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6051256

《香港國安法》實施滿三年,這部官方宣稱是「定海神針」、「只針對一小撮人」的法律,截至目前入罪率百分百,被指在香港社會引起寒蟬效應。

北京和港府表示香港已經「由亂入治、由治及興」,但仍要提防「軟對抗」和國安風險。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七一前夕更明確預告,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已有時間表,「在今年或最遲明年一定要立法」。

當局還未公布草案內容,但分析認為23條相比國安法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同時標誌著北京進一步收緊對香港的意識形態工作。

「23條」是什麼?

香港《基本法》23條是有關國家安全的條款,約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安的行為,但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一直未能實現。

23條的「七宗罪」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2年香港首任特首董建華啟動本地立法,但諮詢期不足,而條例草案字眼被指模糊嚴苛,公眾憂慮侵犯言論自由和人權,2003年觸發數十萬人上街的「七一遊行」,其後代表商界利益的建制派自由黨倒戈,使政府未能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最終撤回草案。

從此,23條成為政治上的「燙手山芋」,歷任四名特首都未能完成這項「憲制責任」。

不過,香港大學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曾公開反駁未履行「憲制責任」的說法,指23條沒有講明要用什麼方式,只說「自行立法」,而23條所要求的國家安全法律一直存在於香港現行法例,只是散落在不同的條文。

他指出,1997年7月1日臨時立法會通過「香港回歸條例」,將香港法例本來保障「英皇」丶「聯合王國」等地方,一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而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社團條例》等都有煽動、叛亂、間諜等罪行,早已涵蓋23條要求。

23條與《國安法》罪行有何差異?

「(香港)國安法針對的完全是2019年發生的罪行和情況,而不是一部全面的國家安全法律,也不包含23條全部的七宗罪。」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BBC中文說。

2019年香港因修訂《逃犯條例》爆發「反送中」運動,北京視之為「反中亂港」、「顏色革命」,翌年頒布《香港國安法》,當中列明的「四宗罪」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外國勢力干預,前兩者與23條部分重疊。

換言之,《香港國安法》並未涵蓋23條的另外五宗罪,即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及本地政治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宋小莊月前在《紫荊》雜誌撰文指,23條立法不必重覆《國安法》已涵蓋的兩宗罪,可集中在其餘五宗罪。

值得留意的是,23條與國安法對「顛覆」罪的定義不盡相同,前者是針對「中央人民政府」,後者針對「國家政權」,《國安法》的範圍更廣。

有了《國安法》,23條還有迫切性嗎?

香港現行法例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包含23條的要求,但部分法律被指過時。

例如涵蓋間諜罪的《官方機密條例》,是將英國1919年訂立的法例本地化,而《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叛逆罪仍保留了「女皇陛下」等字眼。

行會成員湯家驊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表示,這些港英政府通過的法例已經超過30年甚至50年,「無論是內容還是程序上都追不上現有社會的需求,更加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所以現在有很迫切的需要,把這些法律現代化到符合23條的需求。」

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則曾指出,現存法例需要改革和與時並進,可交由法律改革委員會討論,沒有必要為了政治上的方便,而動不動要求23條立法。

他又說,現行法例不僅不是力度不足,反而是過於嚴苛,例如過往案例有三人擺放炸彈,已被視為對英皇(中國政府)發動戰爭,甚或知情不報也受牽連,這些都有違現今《基本法》和普通法對人權的保障。

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學院訪問研究員黎恩灝博士也對BBC中文表示,更新過時法例有其必要性,「問題是,現在是想更新到更加嚴苛和侵犯人權,還是更符合人權保障呢?」

黎指出,目前《國安法》已是控制社會的法律武器,有無遠弗屆的影響力,達到極大震懾效果,他質疑23條立法的迫切性。

「究竟是客觀現實上的迫切性,還是政治宣傳、口號式的迫切性?從政府角度,不斷訂立新的國家安全法律,進一步延伸國安體制在香港社會的權力,都對政府強硬管治更加有利。 」

23條「政治任務」勢在必行?

香港特首李家超近日多番表示23條立法是優先工作,強調「越快越好」、「不是交差」。

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對BBC中文指出,目前的《國安法》已足以維持北京需要的「穩定」,「23條可能主要是形式上,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作用」,立法是為了進一步確立香港「二次回歸」。

資深傳媒人、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專業應用教授陳景祥在《明報》撰文分析指,香港前幾屆政府都對23條「不為所動」,但這次勢必在李家超第一個任期內完成立法,因為香港現在已經由黨中央直接領導,而維護國家安全是習近平時代的核心思想。

他指出,2012年習近平上台後,設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二十大更說「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在此背景下,香港23條立法已不再是回歸初期被說成的「憲制責任」那麼簡單,而是中南海的首要關切和重大政治任務。

他舉出澳門的先例,即使當地早年立了較「溫和」的國安法版本,事隔十多年後也要追上北京的政治形勢,把條文修訂得更嚴厲,而國安問題上只有「一國」,沒有「兩制」,相關法律必須與中國大陸看齊。

已移居英國的香港社會政策及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表示,香港主權移交已屆26年,政府的確要盡快履行23條立法的憲制任務,問題是「憲制任務」同時也包括落實《基本法》第45條及第68條的政制改革,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以普選為最終目標。

「2003年立法不成功之後,一般的理解是要等2007年第三屆特首選舉方法確實後,再推動較為合理的選舉,才進行23條立法。這(落實普選)其實也是憲政責任。現在北京講一部分不講一部分,這個時勢亦沒有人再能阻止他閹割《基本法》和斷章取義。特區政府似乎也想用這件事(23條)向北京表忠。」

23條和《國安法》有衝突嗎?

[Image: _130246881_gettyimages-1228829496.jpg]
國安法有凌駕地位,被指侵害《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權和自由(資料照片)。

23條是本地立法,《國安法》是實施在香港的全國性法律。保安局長鄧炳強早前形容,兩者「相輔相成」。

2020年中國全國人大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的壓倒性票數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當時提到,23條被別有用心的人嚴重污名化和妖魔化,難以在香港立法會通過,因此必須「從國家層面」建立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

北京把國安法直接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這被外界視為繞過香港本地立法程序,形同「違法立法」,破壞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官方則解釋,雖然《基本法》23條規定港府應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但並不排除中央為維護國家安全而進行立法,又指國家安全超越了香港的自治範圍,因此國安法符合《基本法》第18條「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表示,由於《香港國安法》在國際社會備受批評,很多國家和國際機構都要求取消有關法律,他預料港府完成23條立法後,會減少使用《國安法》這把「尚方寶劍」。

「23條的本質其實就是國安法,以後就可以大大聲告訴全世界,這是在香港本地立法的,《基本法》原本就應該有的,是一國兩制。這樣可以令大家收聲。」

重推23條會否再激起爭議?

香港特首李家超日前接受官方中通社訪問時表示,《國安法》和23條的罪類加起來「即便不重疊,也是11個」,他強調與外國針對維護國安的廣泛法律比較,是「小巫見大巫」。

行會成員湯家驊也對BBC中文表示,最具爭議的罪行已在《國安法》處理,餘下五宗罪相信爭議不大。「剩下的例如有叛國罪,叛國罪怎會有爭議?全世界都有叛國罪,英美的寫得更加虛無飄渺,令人驚嚇和難以置信,我相信香港會寫得精凖得多。」

法律學者黎恩灝則指出,23條是否有爭議除了看法律條文「有多辣」,也很視乎程序規定,比如「香港法院有沒有權力覆核23條是否違憲」。

黎說,假如23條的刑事程序與《國安法》看齊,例如有特首委任指定法官、不設陪審團、比照《國安法》保釋安排等,則仍會被視為破壞普通法原則及司法獨立,「到時國際社會會認為,現在是香港政府親手摧毀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管控網絡和意識形態?

港府尚未就23條公布條例草案,但特首李家超對官方中通社表示,防範國安風險要「警惕意識形態的影響」,23條立法要考慮到「網絡世界出現的新手法」。

公共政策學者鍾劍華估計,23條或加入控制網絡的條文,而且條文可能比國安法寫得更加空泛,更加可以隨意解釋。

熟悉中國事務的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也預料,23條會在言論、出版、通俗文化等方面加強規範,「有利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開展,和愛國主義教育相似」。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首次提到要加強「港澳台同胞」對中國的認同,「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劉銳紹指出,儘管國安法在香港實施三年來反對聲音幾乎絕跡,北京仍覺得情況未如理想,「他的理想是大家主動積極地愛國,而不是被動地服從」。他續稱,中共長期有鬥爭意識和外國勢力的心魔,揮之不去,無論如何都不會放心。

「即使香港立了23條,心魔也難以解除,因為這是他們的自然心理和反應,也是他們的需要和策略——只有這樣才可以繼續製造政治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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