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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公安/黑警 hk police
法庭:服刑警長再犯索賄今判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122.html

警隊反黑組前警長藉向疑犯的父親介紹律師趁機借款不果,去年十月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囚廿一個月,服刑期間他再被揭發○九年涉及另一宗詐騙案,指他向受害人借款數萬元,但同樣「食白果」,因而再被檢控。他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收押至今日判刑。

四十七歲被告梁偉賢,案發時駐守天水圍警署刑事調查隊第一隊。案情指○九年十月七日,新加坡籍女子謝粵就一宗詐騙案到天水圍警署報案,當時由被告所屬的一隊調查,被告因此認識謝,並一直與她保持電話聯絡。

向一女子借數萬
○九年十月至一○年六月,二人多次到上水的酒樓晚膳,其中一次用膳時,被告向謝借錢以解財困。被告雖未有提及確實金額,但透露自己的開支要數萬元。謝拒絕借錢,及後因不滿調查進度,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FLCC 2402/2011


爆錯屋點錯相 可循民事索償
http://the-sun.on.cc/cnt/news/20090828/00407_020.html

「收錯風爆錯屋」警方出醜行動屢有發生,兩年前商罪科在西貢參與掃毒行動時,爆門硬闖排舞師住所,戶主一家三口身心受創,去年狀告警務處處長及索償。今次警方醜態百出,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既沒有表露身份,又無即時出示搜查令,更涉嫌打人」,是完全錯誤,絕對濫權,促警方交代及向受害人道歉;而受害人可循民事途徑控告有關探員涉嫌毆打。

涂謹申表示,探員因調查需要,避免疑犯發覺及防銷毀證據或反抗,在行動前隱藏其警員身份,是可以理解。不過,當探員破門進入後,必須向屋內人表明「我係警察」及解釋行動原因,並馬上出示搜查令。他補充,搜查令須即時出示,就算事後才到車上取回,亦不可以接受。據他所知,軍裝警員到場時,亦未有登記探員的資料,有包庇之嫌。另外,投訴警察課調查警員涉嫌打人事件需時,受害人可循民事檢控,入稟法院控告涉嫌警員毆打罪名。

商罪科曾遭排舞師索賠
律師梁永鏗指出,警方在執勤時只能使用適當武力,若事件中有事主被打穿耳膜,若證實屬實,涉案警員需負刑責。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遭警方破錯門受損失,受害人可循民事索償,性質屬賠償性,金額小於五萬元,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警方釀成類似事件並非新鮮事。○六年四月,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協助毒品調查科,在西貢相思灣進行掃毒,從露台爬上村屋露台,破開窗門入屋,屋內的排舞師男戶主、妻子和五歲兒女受驚,一度與探員推門角力,後來發現是一場誤會。戶主去年入稟高院,要求警務處處長為其下屬的鹵莽行為負責和賠償他們的損失。

警緝毒「爆錯屋」 3口家入稟索償
http://paper.wenweipo.com/2008/11/02/HK0811020009.htm

涉「爆錯屋」事件的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吳文強(左),曾任《警訊》主持。 港台網頁圖片

 【本報訊】警方毒品調查科聯同商業罪案調查科,兩年前某日往全港多處追緝販毒集團成員,凌晨2時在西貢相思灣村破門入屋搜查,豈料連環「爆錯」2個單位。其中一單位的3口家庭,昨入稟高院控告警務處長,指警方當日擅闖私人地方,要求賠償。

被撞傷左肩 妻女受驚嚇

 原訴人黃家誠、其妻鄭玉娟(譯音)及其女兒,於入稟狀指於2006年4月28日凌晨2時,一家3口在相思灣村一間村屋內,突遭一隊便衣探員包括「殷Sir」及「吳Sir」闖入家中。原訴指警務處長容許該隊探員惡意及魯莽地闖入居所,要求法庭評估及下令警方作出懲罰性的賠償。

 資料顯示,當晚的行動由警方毒品調查科主持,並邀請商業罪案調查科協助,曾任《警訊》主持的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吳文強,亦有參與「爆錯屋」的行動。

 據悉,原訴人黃家誠事發時於無線電視任職排舞師,當晚在客廳觀看球賽,突見露台窗門有人影晃動,隨即有人破窗衝入屋內,另一批人亦破門而入。

 原訴即衝入睡房躲避,並用一邊肩膊頂住房門,但仍被對方撞開房門,令他的左肩受傷,而妻女亦被驚醒大聲哭叫。探員表示懷疑他涉及毒品案件,但一直未有出示搜查令等文件。

惡警私刑暴打良民
http://the-sun.on.cc/cnt/news/20090828/0...html#para6
[Image: 0828-00407-018p2g2.jpg]
[Image: 0828-00407-018p9g4.jpg]

警方烏龍掃毒惹公憤!毒品調查科探員懷疑「收錯風」,指元朗馬田村有人販毒,前晚如臨大敵殺入村,連環爆錯兩幢村屋共六個單位搜查,惟無搜出任何毒品,竟然變身「暴力刑警」向兩兄弟私刑逼供,毒打五分鐘,兄長更被打穿耳膜及被人棉被冚頭狂毆,引起半百村民圍罵,指摘探員濫用暴力,無表露身份,又無出示搜查令,被打兄弟怒稱:「差人同賊無分別!」家人誓要追究。

無辜捱打兄弟黃梓謙(二十四歲)及黃梓澎(十九歲),兩人雙手及腰受傷,兄長右耳膜受傷,及一度失去兩成聽力。「阿謙」在酒店任職法國菜廚師,胞弟「阿澎」下月升讀中七,他們與家人同住馬田村四十五號村屋。

前日下午五時,毒品調查科探員在大圍隔田村破獲毒品案,拘捕一名四十二歲男子,搜獲一公斤可卡因,市值八十萬元。其後,十多名探員根據調查所得,晚上十時許,兵分兩路掩至馬田村二十及四十五號村屋搜查,其中在二十號村屋,探員連環爆開五個單位入內,當時五戶租客均不在家,探員翻轉搜查,惟一無所獲。

兄遭叉頸掌摑傷右耳
另一隊探員則破門進入黃氏兄弟的村屋。據「阿謙」憶述,事發時他在一樓睡房睡覺,期間胞弟叫醒他指樓下傳來爆門聲,以為是賊,他起身與胞弟落樓時,已有一批男子衝至,並大聲喝令﹕「唔好郁!」阿謙聲稱,他與胞弟來不及反應即被毆打,他自己被叉頸及按在梳化上,繼而被掌摑,導致右耳受傷。期間更有人揚言﹕「唔好講,打佢先!」

「阿謙」又稱,兩兄弟被人亂踢亂打近五分鐘,有人更用一張被鋪蓋住頭部來打,期間盤問他:「你好快啲招囉喎,啲毒品喺邊度?」他們才意識到對方是探員,探員搜至昨晨二時許,但沒有發現毒品亦無拘捕任何人。

「差人同賊無分別」
黃氏兄弟捱打期間大聲呼救,驚動半百村民前來查看,黃父亦放下工作趕回寓所,有村民圍住探員,質問他們未有出示警員委任證,並報警求助。軍裝警員到場後,證實是同袍在查案,遂向村民解釋,但村民仍不滿。黃父不滿軍裝警員沒有抄下涉案探員資料,有包庇之嫌。被打兄弟怒稱:「差人同賊無分別!」

在村長到場介入後,探員始於二十分鐘後出示,村民質疑探員事後「補鑊」。受傷兄弟到醫院醫治後到警署投訴。投訴警察課人員昨罕有地到寓所調查。對於警方的執法過程、爆門是否合理及搜查令等問題,警方發言人沒有正面回應,只講及一般情況下的做法。

六警「知衰」罵不還口
http://the-sun.on.cc/cnt/news/20090828/00407_021.html

烏龍探員被大批村民圍困屋內,不斷捱轟捱罵,他們似乎「知衰」,各人頭耷耷罵不還口,更被「點相」拍下容貌,有村民更嘲諷說:「情報無錯,但嚟遲咗,班人搬咗幾個月啦!」整個火爆過程全被村民用手機拍成片段「直擊」。

案發單位深夜傳來「嘭嘭」聲響及粗言穢語,村民以為發生打鬥趕往查看,被數名陌生大漢阻止入屋,只見屋內兩兄弟遭人叉頸按在梳化上。有村民認出該批大漢入夜前已在村內徘徊,恐他們對兄弟不利擬報警時,對方才稱:「差人做嘢,唔好多事!」惟對方無展示警察委任證,更無佩戴證件,卒驚動兄弟的父母趕回家了解,逾半百村民來支援,將屋外窄巷堵塞。

村民嘲諷情報唔update
「我完全唔知你哋咩人?係咪由得我個仔畀你哋打?如果係女人咪要畀你哋強姦?」屋主甫返抵驚聞兒子遇襲感心痛,又被阻與兒子見面,對方又連番強調是入屋搜查時發生「糾纏」,並無打人,言論更激發屋主及村民情緒,將五男一女便衣探員圍困在屋內角落,探員默不作聲「以笑遮醜」。

四名軍裝警員接報到場調解,也無法令村民和屋主息怒,其後帶隊主管用筆記簿寫下入屋搜查紀錄,要求屋主簽署時,又為探員欠寫「入屋打人」起爭拗,最後警方答應補寫暫告平息。有村民透露,遭連爆五單位的村屋,半年前確有男女租住,但已於兩、三個月前搬走,村民嘲諷:「嚟遲咗喇!下次早啲啦!」


傷及耳骨會失聰
http://the-sun.on.cc/cnt/news/20090828/00407_019.html

耳膜,又稱鼓膜,位於外耳道深處,是一個橢圓形的半透明膜。聲音傳到耳膜,會引起三塊小耳骨振動,再傳入內耳刺激耳蝸的液體及細胞,轉為訊號傳送到腦部。專科醫生指出,耳膜十分脆弱,壓力可以令其穿破,幸好耳膜一般可自行愈合,但若傷及耳骨,會導致永久失聰。

復原期間僅一成聽覺
耳鼻喉科醫生黃漢威表示,耳膜是非常脆弱的組織,掌摑造成的壓力足以令耳膜穿破,情況就如乘飛機時所感受的壓力,同樣可以令耳膜破損。在一般情況下,逾九成的耳膜穿破會在一個月內自行愈合。不過,受損的耳膜如果未能在一至兩個月內復原,可能要施手術修補。

他說,耳膜痊愈或修補後,聽覺一般不會受影響,但在復原期間,聽覺會僅得一至兩成,在接受治療時,應防止發炎,否則後果堪虞。若不慎傷及耳骨,更會引致永久性失聰。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9 19: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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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首赴區會火花四濺 議員提臨時動議譴責包庇「警暴」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6%E6%9A%B4

反修例風波爆發已有大半年仍未完結,當中有多個事件,警方的處理手法都受到質疑。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16日)下午2時出席中西區區議會第二次大會,是反修例風波以來首次在區議會接受質詢。
今次會議將會討論兩項有關警方執法的議題,分別是民主黨甘乃威與伍凱欣提出的「遏止警察暴力才能令香港回平靜」,以及民主黨楊浩然提出,有關強烈譴責警方在反修例運動之中濫權濫暴的動議。


回應擬引入電槍 鄧炳強:非提升武力
【16:44】鄧炳強出席中西區區議會後見傳媒,他指作為警隊的首長,有責任出席18區區議會其中一次會議,解答議員關心的問題,但他對會上大部分議員都只是「情緒發洩」感到遺憾,並指有議員提出有女性被強姦、有被捕人士被送內地等言論,屬無稽說法,對此感到無奈及擔憂。

鄧炳強又說,近日警方破獲5宗有關搜獲爆炸品的案件,強調對此不能掉以輕心,警方會加強情報搜查,並維持中度反恐級別。

被問到警方是否研究引入電槍和網槍,鄧炳強稱警方一直就武器、裝備及戰術等檢討,強調需符合數個原則,包括安全、協助增加行動效率以及替代開真槍。鄧炳強指,引入電槍能將警方的武力減低,而非外界所指的提升武力。

對於日前一名攝影師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兩度向法庭申請手令,在無條件下取得被捕人士手提電話,並搜查及檢取所有手機內的數位檔案,鄧炳強回應指,按規定警方在查看被捕人士的電話內容前,要先拿法庭手令,但由於現時正經歷司法覆核,他不方便回應。

【16:25】會議尾聲,區議員葉錦龍提出臨時動議譴責鄧炳強包庇「警暴」,要求他下台,鄧炳強即起身離場,民政事務專員亦離開會議廳。動議最終以14票贊成、1票反對下通過。

【16:20】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要求鄧炳強提供,在過去的反修例風波中,是否有女性被強姦、有被捕人士被送大陸及被自殺?鄧炳強回應指,以上所指的全部都是流言,及無證據的無稽之談。他提到,早前有一名女士指控自己被警方強姦,警方現正循誤導警務人員方向調查。

【16:16】議員張啟昕帶有數張蒙面便衣警員的相片,問及鄧炳強是否能認出相關人士是否警員,鄧炳強稱此刻不知道,強調同事會在可行情況下拿出委任證。張啟昕又指,不少警方在放行動呼號名卡的位置放置奇奇怪怪的標語,問及這是否統一制服,鄧炳強指,行動呼號位置應放名卡,放其他東西是不恰當。

【16:06】民主黨許智峯表示,鄧炳強一直談示威者的不當行為,問及警方在整場運動是否有任何過失和過錯。鄧炳強回應稱,他不是指所有年青人都是暴徒,強調警方一定有不善的地方,許再追問有何方面,鄧指有不少方面,如行動策略、與傳媒聯絡以及和市民接觸的態度等。被問到為何一宗投訴警方的案件沒有被起訴,他解釋指因未有足夠的證據。

鄧炳強回應會否辭職時表示:「我理直氣壯做得好,只是一些懼怕正義的人想我辭職。」

許智峯問鄧炳強如何回應警隊民望歷史新低,鄧炳強承認公眾對警隊觀感較差,但指難比較各部隊的工作,但指有市民被假消息及假新聞誤導,他承認警方工作可增加透明度,又提到警方都想查清楚尖沙咀有女子被射傷眼睛一事,但卻被人司法覆核阻止索取醫療報告。

民主派區議員接連質詢鄧炳強。(歐嘉樂攝)
民主派區議員接連質詢鄧炳強。(歐嘉樂攝)
【15:56】人稱「大波man」的石房有在場叫囂,被要求離開。

【15:55】鄧炳強在會上多次指警暴不是事實,民主黨甘乃威發問時批評鄧炳強漠視事實,又舉朱經煒個案,「一個鏡頭就可以(有足夠證據導致)坐監,計起上嚟宜家有幾百人要坐監」。甘乃威向鄧炳強說,「你真係PK喇」,他要求鄧炳強下台。

【15:45】鄧炳強回應伍凱欣發言時指,不能認同有警暴出現,強調當有暴徒使用暴力時,警察只是維持治安。他說,要證明警察沒有做一件事,例如在8.31沒有打死人,是很困難的事,又指警方已就此多次澄清。

至於鄧炳強是否同意應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他回應指,警方只是負責執法,自己對政治不認識及無興趣。至於警力近日是否有減少的情況?鄧炳強表示不能認同,近日警方亦已多增加了巡邏行動。

【15:38】吳兆康表示,有半山居民在參與遊行後,被警察用槍指住及用粗口辱罵,鄧炳強回應指,歡迎吳兆康作出投訴,但不可只看片面圖片及情況,鄧炳強承認任何不當語言都不應該用,但不同意警察是失控。

【15:34】彭家浩表示,從無反對警方存在,但警方應該檢視執法力度,反思過去七個月的工作。鄧炳強強調,同意任何人,包括警員及他自己犯法,都應該被捕。

鄧炳強在進入會議室後再接收請願信。(歐嘉樂攝)
鄧炳強到中西區區議會接受質詢。(歐嘉樂攝)
鄧炳強到中西區區議會接受質詢。(歐嘉樂攝)
鄧炳強到中西區區議會接受質詢。(歐嘉樂攝)
中西區區議會均在場,不少議員都展示反修例活動期間的相片。(歐嘉樂攝)+1
【15:23】黃永志發言時,展示生豬肉,指香港市民擔心被警方「砌生豬肉」,又批評現時沒有監察警方執法的制度,認為監警會名存實亡。他要求鄧炳強承諾短期內在警署內增設閉路電視,鄧炳強回應時指,對毫無事實根據的說話及假消息表示遺憾,又指警署內有不少證人出入及有搜身地方,不方便增設閉路電視,但承諾會在適當地方加裝閉路電視。

【15:21】有市民在場呼「反中亂港」,主席請他離開。

【15:17】有現場市民說話,被主席趕離場。

【15:11】任嘉兒元旦遊行時她在警方封鎖線外希望協助市民,但在場警員以槍指向她,詢問是否犯法。鄧炳強表示不能一概而論,任嘉兒可以作出投訴。

任嘉兒又指當日被強光照射雙眼,警員表示「我哋之前都係咁架啦」,鄧炳強再表示可以作出投訴。

有警員在當時向她曱甴,鄧炳強指不應以任何負面言論稱呼任何人。

警員稱市民的名稱是私隱,不讓被捕人士說出來,鄧炳強再次表示不能一概而論。

市民在不影響警員執行職務時攝錄,鄧炳強表示是可以的。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7
【15:04】葉錦龍表示,區議員經常要找警察,但現時有「藍絲」打市民,他們不敢報警。葉錦龍就不反對通知書提問,612當日在中信大廈舉行已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但當時警察向和平示威者發射催淚彈,是否鄧炳強負責。

鄧炳強不同意,指有人以磚頭掟磚頭。葉錦龍詢問在發射催淚彈前不反對通知書有沒有終止,鄧炳強表示監警會正調查不會回應,稱可能會影響調查。

葉錦龍追問警察以電筒強光照射是否犯法,鄧炳強稱不能一概而論。

【15:01】鄧炳強並無正面回應警方執法時是否依照守則,表示反對任何人違法。又指有很多假新聞假消息,亦要增加透明度,增進與各界溝通。

【14:59】楊哲安指同意止暴制亂,但過去幾個月都未看到向這方面發展。楊表示看到示威者暴力,亦對警方執法時是否依照守則有疑問,問鄧炳強如何重拾市民對警方信心。

【14:56】質詢時間開始前,建制派區議員楊哲安要求主席立即執行議會程序,請所有違反秩序的人士離場。在釐清程序之後,主席表示這是最後警告,再有違規必定要請離場。其後楊哲安先發言。

【14:54】鄧炳強發言完結後,有現場人士拍手掌,主席指這是莊嚴會議,要求拍掌及高呼的人士離開。

【14:52】鄧炳強強調831太子站無死人,網上流傳都是假消息。

【14:42】鄧炳強讀出反修例風波開始各種數據,指罪案數字大升,以刑事毀壞升幅最顯著。

【14:41】鄧炳強有10分鐘時間發言,之後每位議員平均會有大約4分鐘時間發言。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社民連成員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
有示威表示支持警察,並在會議地點外叫口號。(歐嘉樂攝)+4
【14:37】進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與區議員會面環節,鄧炳強進入會議室前接收請願信,有人高呼「支持警察」,亦有人高呼「追究警暴」。主席勸籲在場人士停止叫口號,指情況若不受控制就會要求離席。

【14:33】有人發現現場疑似便衣警員沒有配戴委任證,主席示意離場,並要求在場指揮官約束部下。

【14:30】中西區區議會通過刪除委任增選委員的項目。

【14:25】鄧炳強到場,接支持警察示威者的鮮花及請願信。

【14:22】中西區區議會正討論增選委員等與警察不相關的事項,而場外有警員指鄧炳強「將會到達」。

鄧炳強到中西區區議會,場外有警隊支持者示威。(林頌華攝)
鄧炳強到中西區區議會,場外有警隊支持者示威。(林頌華攝)
鄧炳強到中西區區議會,場外有警隊支持者示威。(林頌華攝)
梁國雄及社民連人士到場,反對警察加薪。(黃偉倫攝)
鄧炳強到中西區區議會,場外有警隊支持者示威。(黃偉倫攝)
【14:15】中西區區議會會議開始,鄧炳強暫未出席。

【14:08】中西區區議會開始,主席要求在場所有便衣警員戴上證件以示識別。

民主黨甘乃威先讀出聲明,指自己是「和理非」,但近月和平表達訴求未得到回應,表示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不是檢討委員會,調查721、831等事件,不要「警察城市」。

【13:40】兩邊陣營人士不斷高叫相反口號,梁國雄等人高呼:「警察加薪,天理不容」;支持警方人士則有外號「大波Man」 的石房有等人高叫:「支持警察加人工。」

【13:35】社民連梁國雄等約10人到海港政府大樓外抗議「警暴」,又高呼「林鄭下台」。同一時間,約百名撐警人士到場,手持五星國旗、區旗,表示高呼「支持警察」。

【13:32】「長毛」梁國雄及社民連成員到現場示威,反對警察加薪。

【13:15】會議在海港政府大樓舉行,門外出現一批支持警察的示威者高呼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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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張崑陽:陸委會研設「香港惡棍」名單 禁港警入境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5%E5%A2%83

台灣總統大選日前結束,香港大專事務國際代表團前發言人張崑陽在選舉翌日(12日)與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會面,張崑陽引述陸委會稱將研究建立「香港惡棍」名單,禁止侵害香港人權益的人士入境,包括香港警察。他又稱,已向邱垂正遞交一份長達120頁的制裁報告,對方回應指會研究當中內容,希望能盡快建立相關資料庫。

張崑陽昨日在Facebook發文,指台灣當局一直有「中國人權惡棍名單」,對從中國大陸赴台人士有特別嚴謹的審查,惟缺乏香港「人權惡棍」的資料庫,故今次除確認陸委會將探討建立相關的資料庫外,同時亦向陸委會遞交一份由學界和連登「攬炒」團隊撰寫的120頁制裁報告,亦是陸委會首份收到有關香港的制裁報告。

張崑陽認為此舉意義重大,因《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僅僅在美國通過並不足夠,「我們務必要形成全球包圍網,全面阻止賣港人士在自由世界的流動,不能讓他們有半點喘息空間。」

他稱台灣為不少港人經常前往的地方,若台灣政府能夠在東亞地區率先禁止香港警察入境,相信能產生更大的阻嚇作用,令其他亞洲國家仿效。

區會動議譴責鄧炳強 民政專員拉隊離場 政府:不認同不實指控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7%E6%8E%A7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16日)首次出席區議會會議,到訪中西區區議會,至尾聲有民主派區議員提出臨時動議,譴責鄧炳強監管不力,縱容警員濫權濫暴,要求政府鄧炳強下台,「一哥」聞言起身離開會議廳,連民政事務專員及秘書處人員亦一同離開。
政府晚上發稿表示,十分重視區議會的意見,有關部門首長均會親自到區議會聽取意見,惟政府指不認同中西區區議會針對警方和警務處處長作出的臨時動議,強調有關動議對警方作出不實的指控,故所有列席的政府人員均離席。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下午到中西區議會接受議員質詢,會議接近尾聲,區議員葉錦龍提出臨時動議譴責鄧炳強包庇「警暴」,要求他下台,鄧炳強即起身離場,民政事務專員亦離開會議廳。動議最終以14票贊成、1票反對下通過。

大埔區議會昨(15日)在會議上原定就不同委員會選出正副主席,惟大埔民政專員認為現屆成立的大埔區議會保安及政制事務委員會,其職權範圍或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的職能,故聯同民政處及秘書處職員離席。大埔民政事務處其後指,政府認為該保安及政制事務委員會的部分職權範圍與《區議會條例》有牴觸,建議區議會先研究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中西區區議員動議文件提遏警暴 警方回覆:對標題強烈不滿
https://www.hk01.com/18%E5%8D%80%E6%96%B...D%E6%BB%BF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將出席中西區及荃灣區區議會會議,與區議員討論區內保安問題。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及伍凱欣於明日(16日)將舉行的區議會大會上,提出動議文件「遏止警察暴力才能令香港回復平靜」,並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將違法的警務人員停職,惟文件獲警方回覆指,對文件的標題表示「強烈不滿及不可接受」。

區議員甘乃威在區議會大會上提出一份以「遏止警察暴力才能令香港回復平靜」為題的動議文件,動議中提及過去半年中因反修例而引發的事件,如6.12警方施放催淚彈、7.21元朗襲擊及8.31太子站警方無差別打人等,指摘警方多次過份使用暴力。甘乃威又於文件中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調查警察違法行為,和要求檢控及嚴懲違法的警員,並將其停職調查等。

警方於回覆開首對動議文件表達不滿,表明「對於這份討論文件的誤導性的標題表示強烈不滿及不可接受。」警方又反指,區議員必須與政府及社會各界攜手抗暴,同聲譴責暴力,又指區議員「應以身作則,支持警方撲滅罪行。」


甘乃威又於動議文件中提及,自己在去年6月曾多次向警察投訴科投訴警務人員違法,惟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覆。警方回覆時指,去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投訴警察課共接獲2,257宗投訴,當中包括974宗「須匯報投訴」,警方強調投訴警察課會對所有投訴案件作合適跟進,並已成立專責隊伍處理因「反修例運動」的投訴個案。

區議員伍凱欣:盼處長不是為「做show」而出席
民主黨中西區東華區議員伍凱欣表示,不明白為何警察書面回覆區議會時會指其標題是「誤導性」,「警察要解釋吓點解會用『誤導性』三個字。我覺得我哋係陳述緊客觀事實,從新聞報導及片段上,的確見到警察向示威者施暴,有人被打至頭破血流,咁唔係暴力係咩?」

對於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將於明天出席中西區區議會,伍凱欣表示期望鄧炳強不是為「做show」而出席,「睇警察回應區議會的文件,見到警察係擺出一副高傲、高高在上嘅姿態,如果聽日一哥都係呢個姿態,咁就完全唔係一個有誠意解決問題嘅姿態,希望佢唔好回覆類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加以評論』,而係能夠給予實質嘅回應。」

她表示,近日收到不少市民向她反映有問題想詢問鄧炳強,當中主要圍繞警察在民居附近施放催淚彈、濫捕及警暴的問題,又表示不少市民都認為現時警察與市民的關係十分惡劣,期望鄧炳強能真誠回應市民的疑問。

中西區議會通過譴責動議 要求政府「解僱」鄧炳強 官員離席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2%E5%B8%AD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天下午出席中西區區議會會議,回答議員質詢。質詢環節到尾聲時,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處理由議員提出譴責警方濫暴的聲明,鄧炳強即時離座,在場的中西區民政專員黃何穎詩亦率領其他政府官員離席,令會議餘下的議程都沒有官員回應。中西區區議會通過議案,譴責警務處長鄧炳強監管不力,縱容警員濫權濫暴,要求政府「解僱」鄧炳強,並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鄭麗琼指聲明呈交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以及行政會議,並要求和其他區議會主席盡快和林鄭月娥見面,表達不滿。

聲明指,當議員提出動議譴責警務處長的時候,警務處長立即率領所有警務人員離開,包括早已安排出席餘下議程的中區指揮官及西區指揮官及常設警務人員。

議員對黃何穎詩率領部份民政處職員及所有政府官員離席,表示遺憾,「民政事務專員所用的藉口市政府不能認同議員立場,這個不可接受。警隊事務與其他政府部門根本沒有關係,政府官員的離開是罔顧民生、政治先行,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

與民政專員一起離席,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食物環境衛生署、康樂文化事務署和運輸署的官員,聲明獲 14 名民主派中西區區議員贊成,只有自由黨楊哲安的一人反對。

會議原訂在和警務處處長會面後,處理數項由不同區議員提出,針對警方行動的動議。警務處中區指揮官、總警司謝明揚,和西區指揮官 、總警司黃少卿原定會兩個警區警民關係主任一同出席。議員其後得悉,民政專員和警務處代表表明今天不會再回來。

會議最後通過兩項動議,涉及7項要求,包括中西區區議會強烈要求成立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警察違法行為;嚴懲違法警務人員;要求警員在執行職務時必須顯示警察編號;要求便衣警員在執行職務時,必須出示委任證;要求警務人員在執行有關反修例運動的行動時,不應蒙面隱藏身份等等。兩項動議獲 14 名民主派區議員贊成,只有自由黨楊哲安一人反對所有動議。

【逃犯條例】指警員要求「叫耶穌嚟見我哋」 市民入稟求處方道歉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3%E6%AD%89
[Image: cc7d9a78405e154ccfd2c6792d7341dd.jpg]/uBYaJidGm9k9vl1jaCOy8GDk00EtthTEqBBe5KgQXuQ?v=w1920r16_9
【逃犯條例】市民就警說「叫耶穌落嚟見我哋」申覆核 官拒受理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7%E7%90%86
不滿警挑釁「叫你耶穌落嚟見我哋」 前法庭書記申覆核要求一哥道歉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3%E6%AD%89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9-19 00: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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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警催淚彈射上民居 7 樓 走廊煙霧彌漫 目擊居民:好憤怒、點解用咁嘅方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E6%B3%95
[Image: tg-20_MU51T_pTZASiI.png]
今晚屯門防暴警察清場期間,於大興行動基地對出的良運路多次發射催淚彈,部分更向高處發射。網上廣傳短片顯示有催淚彈射入民居走廊,拍片的市民王先生向《立場新聞》證實,該處為兆軒苑逸生閣 7 樓。王先生指,當時與街坊在樓上一同罵警察擾民,豈料防警突然向民居方向射催淚彈,他居住的逸生閣 7 樓升降機大堂突然傳來爆炸聲,原來有一顆催淚彈正冒煙,王先生當時雙眼不舒服,需立即返回單位治理。他對警方做法表示憤怒。

居於兆軒苑逸生閣 7 樓的王先生向《立場新聞》指,今晚兆軒苑逸生閣及對面的寶怡花園不同樓層都有居民大罵樓下十字路口的防暴警察。到近十點半,有防暴警察向高處發射 2、3 枚催淚彈,有射上寶怡花園平台,亦有射上逸生閣 7 樓以上樓層。王先生續在沒有密封的走廊觀察,半分鐘後他身後的升降機口突然傳來「boom」的爆炸聲,原來有一枚催淚彈射上樓。王先生隨即拍片,顯示走廊煙霧彌漫。

王先生又指,當時數名街坊都在樓上,部分較年長,都因催淚煙而身體不適,隨即返回單位。王先生雙眼亦感到不適,要回寓所用生理鹽水治理。他對警方做法感到憤怒:「周遭都係民居,樓下都係著拖鞋的街坊,點解要用咁嘅方法?」

今晚數以百計市民於屯門警察大興行動基地旁的建生邨聚集,質疑警方亂試化學武器,危害市民健康。警其後施放多輪催淚彈清場,制服至少一人。

【屯門衝突】寶怡花園業委會警總投訴 防暴警非法進入私人屋苑 
https://www.hk01.com/18%E5%8D%80%E6%96%B...B%E8%8B%91

[Image: SIsu8f48ZfMng-P5rDOYa8Wtzz9uJ-ML08o0j9PK...w1920r16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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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8日有不明氣體入侵屯門,至少11人感到不適需要送院。有人質疑是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氣體洩漏所致,雖然警方當日已否認曾於屯門使用催淚氣體或試用任何不明氣體,但依舊引起附近市民不滿,終釀成衝突。衝突期間,防暴警察曾向私人屋苑平台及樓層發射催淚彈,以及在沒有搜查令和無人報警前提下,進入私人屋苑搜捕居民,做法令居民關注。今日(20日)寶怡花園業委會在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建生區社區幹事羅佩麗陪同下,前往灣仔警察總部(警務處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非法闖入私人地方進行搜捕。

防暴警察上月28日進入私人屋苑平台
寶怡花園的住戶Cona表示,當天她和其他居民在屋苑平台正在觀察的時候,突然有一批警察進入平台。她指:「在(我們)不知什麼事的情況下,不知為何能夠按我們的屋苑密碼,進入了平台。」據悉,警方是在沒有任何搜查令准許下,搜查寶怡花園平台。她續說,警察進入平台後指罵居民,引起他們的恐慌。事後,居民皆感到不滿,並有數個疑問:「第一,為什麼警方有我們屋苑密碼,能進入屋苑;第二,為什麼他們能夠在沒有搜查令下進入;第三,他們沒有准許下進入屋苑搜查住戶,巡查住戶。」她認為這幾點均十分不合理。

朱凱迪表示,過往也有防暴警察到私人屋苑去做一些調查工作,均引起許多爭議。他強調,「根據警隊條例50(3),如果他們沒有一個清楚的拘捕對象,必須要有搜查令才能上樓,進入屋苑進行調查。」(第232章 《警隊條例》 ── 第50條,涉嫌人士的逮捕、扣留與保釋以及涉嫌財產的檢取,(3)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則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在該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須容許該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內搜查。)他指在寶怡花園中並沒有進行這個程序。對於警員能自行按密碼進入屋苑範圍,他指:「我在其他屋苑都沒有聽過有這個情況。」

催淚彈散落民居 憂影響附近市民及醫院病人
寶怡花園的住戶Oh小姐在上月28日目睹警方向屋苑平台射催淚彈。她指警方突然在寶怡花園平台上施放三次催淚彈,使許多在平台上的居民感到不適,他們需要即時自行進行處理。她對此感到不解:「請問警察現在是否能胡亂放催淚彈?」她指,在放催淚彈期間,警方完全沒有告之發射理由。據悉,寶怡花園鄰近屯門醫院康復大樓,屯門醫院及長期護理院。Oh小姐質疑,在此地放催淚彈是否會影響到附近病人、小朋友和長者,使病人病情更加嚴重,也不清楚會對附近市民會造成什麼傷害。

長者寓所被射中 當場暈倒
據悉,在上月28日,警方在寶怡花園發射武器,惟居民不清楚他們當時是使用什麼類型的武器。武器誤發兩次,其中射中一戶住了三名長者,一名長者當場暈倒,現在仍然在醫院留醫。兩間被射中的住宅,窗戶玻璃都受到破壞。窗戶玻璃受到破壞的住戶,現在會透過管業處先和保險公司商討,其他後續事務則交由索償公司和警方處理。事後業委會也通知了警方,其彈頭已被警方收回。

住在被射中住戶樓上的何小姐表示,她在事發後翌日也因身體發紅、痕癢及氣管不適進了醫院。她指:「在同一時間中,兩個住宅中(催淚彈),同一時間誤發一次後,有第二次誤發,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能在同一時間誤發了兩次?」

寶怡花園業委會投訴警方非法闖入私人地方進行搜捕,是受到寶怡花園居民授權下進行,共210戶居民聯署進行投訴。居民代表希望警察投訴課能正視他們所提出的投訴,以及調查警方對香港市民的行動是否合理,並得到合理的回應。

【寶怡花園】警被指自行按大堂密碼 擅進屯門私人屋苑搜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C%E6%8D%95
[Image: pw-11_R4KQ7_ZjvzXm1.png]

昨晚(28日)有居民在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警方懷疑測試催淚彈,防暴警察其後一度進入寶怡花園範圍搜查,據報有寶怡花園居民被捕。寶怡花園服務處昨晚深夜在大廈張貼公告,指服務處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有執法人員自行輸入密碼進入屋苑平台範圍。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日在 Facebook 上載相片,顯示寶怡花園服務處張貼告示,指服務處發現有執法人員昨晚(28日)進入屋苑範圍,故服務處在業委會主席同意及陪同下,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並發現對方自行輸入密碼進入屋苑範圍。

告示又指,留意到有人於網上公開屋苑各座大堂密碼,基於保安理由,服務處將盡快安排更改密碼,並呼籲業戶妥善保管密碼,以確保屋苑安全。

《立場新聞》已就事件致電及以電郵向警方公共關係科查詢,暫未獲回覆。

[Image: 72998996_2536143906451518_76869981112138...e=61635A5F]

黑幫廝殺追入警署 一哥震怒督師「掃穴」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3%E7%A9%B4

149學警結業 首見中式步操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5%E6%93%8D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12 09: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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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片】罵一句「黑警暴打市民可恥」  區議員李世鴻即被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E6%9C%8D
[Image: st-07_j6se0.png]

警方在大圍等區派出防暴警員搜捕,數名居民、沙田民主派區議員李世鴻在大圍被拘捕,沙田區區議員丘文俊引述街坊指出,李世鴻自在己所在大圍選區,見到有警員打人,大叫「黑警暴打市民可恥」,之後被警員壓低制服,李世鴻眼鏡飛脫,被送到田心警署。一眾民主派沙田區議員現到田心警署了解。

李世鴻太太到達警署後,未獲安排見李世鴻,她離開警署時情緒激動。有陪同李世鴻太太到場的女士指出,聽到有警員指擬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但未能證實。過百名街坊之後到田心警署要求放人,百名防暴警其後增援到場清場,至凌晨人群才散去。

據現場街坊稱,晚上大批防暴警闖入大圍站搜捕示威者,其間拘捕兩名女子,沙田區議員李世鴻叫「黑警暴打市民可恥」,外籍警司、田心分區指揮官潘毅德即指示同袍將他拘捕。(見以下片段)

blob:https://www.facebook.com/c7d9dd95-6620-4...949b156d67

麥子強總督察 向市民舉中指
http://www.hkcpgdb.com/cat17-mak6-ji2-keung4.html

【天水圍警署】與示威者激烈口角 助理指揮官舉中指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87-182762

[Image: 1564543581_xV-1280w.jpg]
[Image: 1564543511_RS-1280w.jpg]
[Image: 1564543610_O3-1280w.jpg]

再有警員於公眾場合舉中指。昨晚2名年輕人在天水圍天富苑附近,懷疑與1名中年男子就「連儂牆」的標語發生爭執,被警方帶返警署,數百人市民包圍天水圍警署聲援,警署落閘關門。

至凌晨,助理指揮官麥子強步出天水圍警署門外與示威者理論,期間雙方發生激烈口角,有人向麥子強做出不文手勢,麥見狀雙手舉起中指回應,又反問示威者:「依個咩手勢嚟㗎?」期間,有人出言辱罵麥子強是「狗」,麥不忿被示威者辱罵,回應稱:「我係狗,你哋都係曱甴咋」,言論一出示威者再度起哄。

至於被捕的兩名年輕人,於凌晨1時許獲准擔保離開警署。

【728集會】兩少年疑被帶返天水圍警署 逾千人包圍警署聲援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2%E6%8F%B4

[Image: 4kg0FVpGKl_aeMHCu3j1fRNhbIpmWLwCGPmJSz35iUs?v=w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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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p88G8zEkGmGDBdwIvlE1d5Hnc_j-xQwbYJM_YmCTP2I?v=w1920]

【桑海神州】中央對港苦無對策,黑警奪權獸性大發
https://www.rfa.org/cantonese/talkshows/...12733.html

禽獸警員警署內淫辱四少女港警"一哥"道歉(圖)
http://news.cctv.com/china/20090821/101665.shtml

  還押至9月判刑的梁禮仲,在囚車內埋首於兩臂之間,根據法例,強姦罪最高判囚終身。(圖片來源:明報)

  香港警務處長鄧竟成20日在法庭作出裁決後,立即向案中4名女事主致電道歉,重申警隊會以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警員的違法行為。(圖片來源:明報)

  中新網8月21日電据香港《明報》報導,現年30歲的香港失婚警員梁禮仲,稱因生活及工作壓力而追求“短暫愛情”,擅取警方計算機內數據,藉詞查案,先後引4名少女到旺角警署認人室非禮甚至強姦,其中一天更是先後非禮及強姦兩名女事主。

  這名“獸警”20日在高院承認非禮、強姦共5項罪名。香港警務處長鄧竟成在被告認罪後,隨即親自致電4名女事主致歉。

  法官斥責被告梁禮仲行動有預謀,是“性捕獵者”,案件包含多個加重刑期因素,根據法例,強姦罪最高可判囚終身,非禮罪最高可判囚10年。

  被捕時隸屬旺角警署刑事調查隊探員的被告,20日在高院承認於去年11月14至24日,前後短短11天,在旺角警署1樓認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內,先後非禮3名16至21歲的女報案人或疑犯,並強姦另1名19歲女報案人,更猖狂至在同一天分別非禮及強姦2名女事主。

  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18日判刑,其間領取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以考慮被告重犯的機會。被告另面對11項以不誠實手段取用計算機罪名,案件於年底在區院提堂。

  被告利用警察的身份,公然誘事主到警署內侵犯,被告的大律師透露,被告曾要求鄧竟成及警隊高層代撰求情信,但被拒絕。法官指被告的罪行嚴重,行為令警隊蒙羞,認同“一哥”的做法。

  法官續指出,被告明顯違反誠信、不誠實、濫用警員的身份,以不法手段取得警方的資料後聯絡事主,誘她們到警署侵犯,每次犯案都是有預謀;再者,被告每次犯案後仍不斷致電及發短訊騷擾事主,是一個“性捕獵者”,尤其被告於11月24日連犯兩案。

  控方案情透露,案中4名報案人或被告本身涉及的案件,均不是由被告調查或處理。17歲的首名事主,本涉及一宗由旺角警署調查的案件,去年11月初,事主收到被告來電,假稱邀請她協助調查一宗商業罪案,事主由母親陪同下到警署,但事主單獨被被告帶往認人室侵犯。其間事主不斷躲避被告,被告露械時更嚇得事主用手掩眼,後來事主在2天內共接到被告發出的16個短訊滋擾。

  次名事主則是16歲店鋪盜竊的疑犯,去年11月17日,被告叫她到旺角警署協助調查另一宗案。單獨赴會的事主遭到侵犯,她受驚離開警署後即向友人投訴,2天后她再到警署接受警司警誡時曾遇上被告。她後來也收到被告的短訊邀請外出,但她沒有理會。

  第三名事主是21歲的大學生,去年10月22日曾在旺角警署報失手機,數日後即接到自稱黃姓探員的電話,請她到警署調查。她於11月24日晚上8時獨自到達,被侵犯後曾問被告的警員編號及姓名,但被告只稱會致電她,及後收到被告數個短訊。

  慘遭強奸的19歲事主則於11月初在天水圍警署報失錢包,但被告於同月22日請她到旺角警署調查,當事主由男友陪同在11月24日傍晚抵達後,被告叫事主晚一點再來,及後致電事主叫她不要帶男友來,以“測試男友的耐性”。當晚11時半,事主單獨再到警署時即遭強姦。

  事主離開警署後向在門外等候的男友投訴,兩人隨即到天水圍警署報警。翌日,被告用短訊及電話與事主聯絡,事主在警方指示下相約被告外出,但被告已警覺事主已報警,請求事主“給次機會”,並以短訊表示可付10萬元作為事主銷案報酬。警方於11月26日下午在紅磡將被告拘捕。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12 14: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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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警集會禽獸不如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176/%E6...D%E5%A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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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晚上,一群香港警察召集「撐七警大會」,號稱有3.3萬人參與,堪稱「半個警隊」,涉及警察四個協會,包括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等,在九龍太子警察遊樂會舉行,名為特別會員大會,實為涉嫌非法集會。他們表示會籌款協助「七警」上訴脫罪,又為拳打腳踢曾健超而被判入獄兩年的「七警」莫名其妙地「默哀」70秒。前保安局局長兼篤定入不了閘的特首參選人葉劉淑儀、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自由黨主席鍾國斌、民建聯葛珮帆、經民聯梁美芬、何君堯、新民黨田北辰、容海恩、專欄作家屈穎妍,均為坐上賓。

有警員在台上高呼「屌你老母」,用來回應及抗議有市民責備警方,然後萬眾當場喊叫同一粗口及熱烈鼓掌,形同黑幫造勢大會,公然侮辱香港市民,渾然忘記了同樣這群警察數年前如何批鬥林慧思老師講粗口。有警員更將香港警察比喻為二戰時期的猶太人,聲稱如同被納粹德軍迫害。這種謊言不但明顯荒謬,更加激起外國抗議。以色列駐港領事館表示言論不恰當;德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表示言論反映發言者對史實的知識不足,因為當時的猶太人是被公權力迫害而喪命,無法與因濫權而被定罪的香港警員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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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取其辱

面是人家給,假是自己丟。一群拿著槍的無知之徒口口聲聲說自己被手無寸鐵的市民責罵,聲稱必須支援綁手、拳打、腳踢市民而被判監兩年的七名同袍,涉嫌非法集會;用粗口羞辱法官,涉嫌藐視法庭;用粗口咒罵市民,涉嫌公然侮辱;然後妄想自己是納粹時期的猶太人,簡直十級腦殘。這種無知、無恥、無良的嘴臉,醜出國際,比1977年警廉衝突時的惡性更大。因為當年的貪腐警察是為了自保,今年的無恥警察是為了擴權,甚至公然叫囂訂立甚麼「辱警罪」。

殊不知:(一)天底下最「辱警」的莫過於這群警察本身,而非別人,如果真要全面保障警隊名譽,這群人何不呼籲訂立「警察自取其辱罪」,可能還比較公道(七警、朱經緯、陳祖光、盧偉聰都在「辱警」),但是監獄肯定人滿為患;(二)「阻差辦公」(妨害公務)、「襲警」(傷害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等罪名早已存在;(三)警察與一般公民的人格權與名譽權是相等的,加重處罰侮辱警察沒有正當性。這群人越鬧越大,已令市民怒火攻心。我們必須嚴正抗議:參與集會的半個警隊必須道歉!朱經緯必須被拘捕!梁振英必須被正法!

有人問:何不搞一場「撐七警老母大會」來回贈七警娘親?我看不必,否則徒然浪費大家的勞力、金錢、時間。(一)「撐」是個動詞,引人聯想,有點不雅。(二)兒子有罪,老母無辜。(三)最重要的是,七警集會已經自暴其醜,層次很低,根本不用再挖苦那3萬多名警察了,因為他們已經令人神憎鬼厭,我們不必去攪和,就讓他們自取其辱吧。香港歷史的恥辱柱上,必定刻上七警、朱經緯的名字,下列3.3萬參與集會人士姓名,左聯「辱警有罪」,右聯「猶太無辜」,上批「屌你老母」。世世代代傳下去,認認真真明羞恥。

二、名詞解釋:警察、義氣

「警察」是甚麼?警察就是前線執法人員。除了執法之外,甚麼權力都不應該有。壓力大、脾氣壞、有女友、有妻兒,都不是脫罪理由。否則,監獄裏的罪犯大可全部釋放。

現在網上瘋傳香港電台1974年《獅子山下》其中一集以下一句精警對白,發人深省:「警察的聲譽不是人家給我們,而是靠你們的一言一語、一舉一動去搏回來!」當年的實況劇,至今仍然是很好的公民教育教材。43年過去了,香港警隊究竟是向上提升,抑或向下沉淪,恐怕不用我多說。

大家也千萬不要搬出丁蟹的名言說:「這個案件的重點不在於七警有無拳打腳踢曾健超,而是浪子回頭金不換。」是否真的浪子回頭金不換,是七警自己面向未來的人生抉擇,不是目前法庭判案的考慮因素。反正,我看不到任何「浪子回頭」的跡象,反而是看見了3萬多人「變本加厲」。

七警動用私刑,暴力傷人,當然不是執法,而是發洩獸性,但他們穿上制服,拳打腳踢曾健超,顯已玷污了香港警隊的聲譽。警務處長盧偉聰本應站出來,譴責七警,革職撤俸,劃清界線,勸警自愛,以此為鑑,莫蹈覆轍。但是他卻不以為然,反而同情、可憐、諒解這群暴徒。世道沉淪,可見一斑。這些警隊高層想來想去,就是希望平息涉及以色列、德國等國的外交風波,但卻不從公義層面誠心懺悔,終究覆水難收,無從扭轉惡名。

「義氣」是甚麼?這根本就是一團混醬,只配智商不高的低能黑幫採用。所謂同袍之愛、手足之情、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身同感受,如果不是建立在「合理」與「合法」的基礎上,那麼這種所謂「合情」,往往只不過是建築在警察這個小圈子以外的一般市民與社會公義的犧牲和痛苦之上,傷害大家的感情、權利、公義,用來成全某一個小圈子的精神亢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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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的「七警大集會」正好反映出這種弱智的亢奮。大家想想:如果持槍的香港警察有半數都是停留在這種講「義氣」的精神境界而已,香港還有安寧嗎?如果我是警務處長,必定把參與集會的警員,區別不同情形,警告或記過處分,對於造成嚴重影響者,更應革職查辦,以正綱紀。領袖不應一味袒護成員,這是所有領袖學的第一課。可惜的是,警務處長盧偉聰、特首梁振英都不用向公義與法治負責,因為這不是一個民選的政府,而是一個欽點的政府。根子還是在制度上。

三、黨的陰謀

提防共產黨陰謀尤其重要。中共術語稱之為「轉移鬥爭大方向」,亦即把焦點從七警傷人,轉移至香港法官國籍與外國勢力亡我之心不死等妄想。

還記得在七警案判刑後,姓黨的《環球時報》及《人民日報》海外版把「香港警察打人的司法案件」改寫成「香港法官對中國的忠誠」問題,簡直莫名其妙。

《環球時報》表示:判決反映了香港司法體系「延續了殖民地的色彩,並沒有像香港政府一樣建立起對中國憲法和基本法的忠誠,因此遇到與政治有關的案件時,它就容易跑偏,背離法律的基本精神」;「『一國兩制』是確保香港回歸祖國實現平穩過渡的政治安排,而不是為了從回歸的那一天起就把香港往遠離國家的方向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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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借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之口,攻擊香港的外籍法官制度:「判案的法官杜大衞是英國人,而香港法律系統中不僅有大量外國籍法官,更多人是港英政府培養出來的」;「這種制度顯然存在商榷的地方,那就是立場問題可能影響他們對案件的判斷」。

然後,中共派遣網軍五毛黨「洗版」,廣傳香港終審法院的法官名單及法官肖像,從區域法院法官杜大衛說起,指他們幾乎全數為外籍或雙重國籍,怒批「洋人治港」、「洋人主政香港司法」、「英國法官弄法反中」、「外籍法官玩死香港」,令香港所有外籍法官都成為中國網民口誅筆伐的對象,質問「這些法官有幾個長著中國人的臉」。但擺明是華人的終審法院法官馬道立等人,也被斥為「法律之恥」,簡直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左派」司馬南等流氓更在網上疾呼「收回香港司法主權」,停止「外國人審判中國人」的「香港法治亂象」。中共少將蔡長元之子蔡小心,甚至公開在新浪微博懸賞,請人毆打七警案主審法官杜大衞:「我願意為實施毆打英籍『法官』杜大衞雜種的人士出資一萬元人民幣,說話算數」;「香港回歸這麼多年,法院還控制在英國人和英國制定的遊戲規則下,出庭還得帶着金毛狗似的假髮,這不是治外法權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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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所說的「轉移鬥爭大方向」,目的就是把焦點從「七警打人」這件事上移開,代之以「外籍法官審判不公及對中國不忠」,然後劍指目前香港的法官制度及組成,急欲根除外籍法官。這就是共產黨的陰謀,轉移話題,胡謅一通,拆穿了,就變成了陽謀。面對陽謀,大家還能不覺醒嗎?總之,這些流氓的意思就是「判決香港警察有罪,就是對中國不忠」,如果法官是白人,他就是「白皮豬」,如果法官是華人,他就是「黃皮狗」,這種貨色的思維是未審先判的武斷和預製標籤的妄想(身分決定善惡),根本跟講求科學證據的法治制度(行為決定罪責)風馬牛不相及。六七暴動的思想幽靈,從來沒有離開過香港。

需知道香港的外籍法官是受到法律制度保障的。《基本法》第9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並無任何居留年期或國籍限制(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除外)。《基本法》第82條甚至明文授權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換言之,香港法院聘用外籍法官的權利早有《基本法》的明文保障。要修改,就先要有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修改,請遵守。《環球時報》、《人民日報》海外版、司馬南、蔡小心、大陸五毛黨,根本無視這些法律規定,然後在「法盲」的狀態下,空言所謂「收回香港司法主權」、「外國人審判中國人」、「洋人主政香港司法」、「英國法官弄法反中」,可以休矣!畢竟,我比較擔心的是香港法院自己投降,但只要香港司法界持續捍衛司法的獨立與專業,繼續聘用及留用外籍法官,拒絕政治壓力干擾,那麼共產黨即使花招再多,香港司法界還是會風雨不動,繼續守護公義。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12 14: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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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不受控警員以報復心態對待示威者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4756/11...1%E8%80%85

交通警員在西灣河向一名手無寸鐵的21歲青年開真槍實彈,傷及他的肝及腎臟,情況危殆;另外,有騎電單車的交通警員被拍得高速衝向人群。多個人權組織關注事件,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表示:「今日,香港警察的執法水平再創新低。警方以真槍實彈射擊示威者,顯示他們使用武力時的魯莽。同日,另一位駕駛電單車的警員被拍攝到高速撞向示威人群。這些行為不是執法,不是維持治安,這是一群不受控的警員以報復心態對待示威者。」

譚萬基續說:「這些普遍和粗暴的行為顯示警察不能夠再『自己人查自己人』。警方今天的行為極需要受到獨立調查,政府必須檢討警方的執法情況,以緩和狀況,避免有更多生命受到威脅。如任何警員像今天那位一樣,向顯然手無寸鐵的示威者,近距離開槍,理應被即時停職。同樣地,那位駕駛電單車、顯然魯莽和任意地撞向人群的交通警,同應被停職。這些警員的行為讓人質疑他們受過甚麼訓練,收到甚麼指示,警方執法應該維持秩序、緩解衝突,而並不是讓情況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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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員向示威者近距離開槍,做法備受質疑。馮梓俊攝
另一組織人權監察對警員毫無需要下用真槍實彈對付市民,表示震怒。人權監察表示,片段顯示,在西灣仔開槍的交通警員,突然抓實一人,然後未有警告下舉槍向另一人開槍,但兩人事前均未有作出任何攻擊行為,亦沒有持有武器。人權監察認為使用真槍實彈射擊手無寸鐵的人士,有極大機會殺死對方或令對方嚴重受傷,警方不應包庇。警方應以一至兩項「意圖謀殺」罪名拘捕該名警員,並命令他停職,進行刑事調查。

人權監察續指,中槍後有警員壓著傷者,更反手上索帶手扣,又將傷者搬動推起,之後又無即時鬆去膠帶,這些都是不必要地傷害傷者,涉嫌干犯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同樣應列作罪名,拘控所有做出該等行為的警員。組織關注有多區出現警察擎真槍畫面,「恐怕很快再有濫用實彈殺傷平民的事件,從而構成傷害人道罪行,無論警方公共關係科如何開脫,這些為該等事件辯解的人員,管理層級中沒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開槍和人道災難的人員,以至容許甚至指使這些事件的政府高層,以至失責未有拘捕和徹查今天開槍的警務人員,都干犯傷害人道罪行的國際罪行,要面對國際追輯和懲治。」人權監察提醒警方在行使公權力時必須符合法例要求,否則屬非法使用武力,須負刑事責任。

民權觀察則對越來越多警員在執勸中使用實彈槍械的情況表示憂慮,認為這是因為警隊默許警員使用過量武力、容許前線警員仇恨及以私刑懲罰示威者的後果。警察用槍械指向人體已屬使用武力,而在示威活動中使用實彈槍械,會進一步激化警察與示威者之間的衝突,並引致生命傷亡的後果。

組織指出,在西灣河發生的開槍事件,警員在未有受到實質生命威脅的情況下,以及沒有使用其他較低武力控制情況或戒備前,拔出配槍的決定是完全錯誤,並屬非法使用武力。開槍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警方應立即指示該警員停職及接受調查。民權觀察注意到警員在開槍後曾强行移動中槍示威者,此做法不專業及罔顧行為可能加重傷者的傷勢。組織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及檢討警察自6月以來使用武力及處理示威的手法、警察强姦市民的指控,以及周梓樂的死亡事件,認為這是緩解社會衝突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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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衝突持續5個多月,警察濫暴濫捕問題引起國際關注。美聯社圖片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陳淑莊指,開槍的交通警反應明顯遠超警務守則,開槍決定更可能是犯法行為,要求涉事警員即時停職,查明後須接受紀律處分,如涉違法行為更要從速檢控。陳淑莊指,上月初傳媒報道,警務處在10月1日國慶前更新了《程序手冊》第29章使用武力及槍械,當時關注點放在六級武力指引,包括容許警員在未有致命襲擊時使用橡膠彈等防暴槍。

根據陳淑莊獲得的舊版《程序手冊》,另一重點是舊版第四點,指明警務人員須臨場自行決定使用哪一級別武力,但要在該情況下具正當性(justified in a given situation),而且涉事警務人員需為其行為負責( officer will be accountable for their own actions)。然而在10月1日前更新的版本,第四點變成備註,而且刪走了「警務人員需為其行為負責」( officer will be accountable for their own actions),陳淑莊指:「情況等同網上傳言警方高層為開槍暗開綠燈,縱容警暴無限延展。然而,今早開槍事故發生後,警方即時發聲明澄清,指高層並無下令前線人員可胡亂開槍,更強調『所有警察都必須為自己的執法及行為負責』。今日的悲劇明顯是高層過去五個月的縱容包庇,導致警暴失控、走向不可挽回的局面,此聲明是要與前線割席,呼籲政府即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重組警隊,追究五個月來的警暴問題。」

【1.19 旺角】患癌漢脫拒捕罪 斥警察禽獸 嘆見證香港「無咗」:打贏官司有咩意思?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1-19-...F%E6%80%9D

[Image: 612-16_EqsA4.png]

前年 6 月 12 日在金鐘中彈、身患癌症的中年漢吳應武,在去年初旺角堵路事件中,被指不斷揮舞雙手、腳向後踢等,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裁判官劉淑嫻今日(4 日)裁決,指由於無法肯定被告是因身體不適、抑或是出於故意而掙扎,故裁定罪名不成立。吳應武在庭外回應傳媒時直斥「警察簡直係禽獸嚟㗎!」認為國內公安都不會這樣對待疑犯。他又指,雖然贏了官司,但無甚意思,如今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香港「一路一路無咗」。

手持拐杖的被告吳應武(59 歲,退休人士)聞判後與親友相擁、握手。他在庭外表示,對判決「無話高唔高興」,但起碼還他一個公道,揭露警察所做的暴行,以及不合法的拘捕行動。他形容,當日多名警員「成個掟我落地」,又以膝跪其腿,令他牙齒破裂,步履不穩,更跌斷腳趾骨,須留醫 6 日。他直斥警察「簡直係禽獸嚟㗎!」,又說相信連國內公安都不會這樣對待疑犯。

「打贏咗又有咩意思?」

他又嘆謂,如今的香港「令人好傷感」,自言「我今年 59 歲,我喺呢度大嘅,我見盡英國點樣去管治我哋,直至到今日轉咗個老細,佢點樣對我哋啊!」、「毁咗成個香港!成個香港都無咗啦!」表明即使贏了官司,亦難以高興起來,「就算打贏咗又有咩意思呢?」他慨嘆,現時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香港「一路一路無咗⋯」

他透露自己已就事件向警察投訴課投訴,但對方會否處理就不得而知。亦表示如警方有偏幫的情況,也沒有辦法。他又引述唐至周朝時期的歷史,提及中國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則天,手下的寵臣來俊臣和周興,設計了不少酷刑來對付人民,但最終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衍生出「請君入甕」的成語故事。吳應武說,希望藉此告誡警察,他們的權力是源於市民,無故毆傷市民只會「打斷自己個根」。

官:警無合理基礎懷疑被告干犯非法集結

裁判官裁決時,引述涉案警員 22266 梁國華及警長 51624 盧家良(譯音)的證供指,當晚 10 時 12 分左右,梁與一眾隊員在指揮官、督察李偉航的指示下,在彌敦道近登打士街收到指示築起封鎖線,防止登打士街內街的 200 多名非法集結人士衝出彌敦道。警方隨即舉藍旗警告,並驅散示威者。其後,梁國華看到被告與一名女子坐在旺角「潮流特區」外的地上,故上前警告。該女子在首次警告後離開,但被告在三次警告後仍坐在地上,沒有理會他。梁遂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並為他鎖上塑膠手銬,但他將雙手收到胸前,又不斷揮舞,更試圖腳踢一至兩下;他被抬上警車時放軟身體,不願配合。

裁判官認為,雖然梁是按上級的指示行事,但他當時只看到被告與該女子坐在地上,沒有目擊他們事前有否作出非法集結的行為,亦無證據顯示曾參與較早前的登打士街的集結,加上案發時周遭地區沒有封路、街上有不少途人,部分商店正常營業,故沒有足夠基礎證明懷疑被告有參與非法集結,而正當地執行職務。

裁判官指出,梁承認不知道被告是否不適、其眼睛是否閉上,亦不清楚他是否因背後受壓感到痛苦,才會腳踢後方和作出其他行為。況且,就連梁自己,亦不能肯定被告是否因身體不適、抑或是故意掙扎。加上有醫療報告及被告女兒吳嘉欣證明,他先後患上羊癇症、肺癌、哮喘等病症,經手術後失去排尿及排便能力,亦不能久站,故法庭無法肯定他是否故意、魯莽、身體不適或在壓力情況下,而作出這些行為。

官:被告沒開口說話自招嫌疑

但裁判官明言,雖然不知道箇中原因,但認為被告的身體狀況不致於會喪失語言能力,故他在被捕前後均沒有開口澄清,屬自招嫌疑。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由於以義助形式處理本案關係,所以沒有任何訟費申請。吳應武另在前年 6 月 12 日在金鐘被橡膠子彈打中肚部,之後被「速龍」毆打。他事後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披露涉事警員的身分。他今天表示,相關索償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透露詳情。

案件編號:WKCC23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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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拒絕追究警察濫用暴力 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aditional
[Image: 7b32de72-75d4-4cc2-96a7-31243419a19e.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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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港人眼裏的「黑警」,大陸人心目中的「英雄」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936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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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叫「黑警死全家」襲警 廚師撤控 傳媒拍下經過 獲賠訟費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8%B2%BB
[Image: 33d1cafceae39ea60e354fa3bb74bbdf.jpg]
圖1之1 - 廚師陳耀鈞被控襲警一案獲撤控,他感激有傳媒拍到事發經過,證實 . . . . . . (余卓祈攝)

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晚上有市民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廚師被指叫「黑警死全家」後襲警被捕。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獲控方撤回控罪兼得訟費。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明言此案是「警方濫捕」,慶幸有傳媒影片證實他沒有襲警,不過現時暫不考慮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

明報 2019.11.30
被指叫「黑警死全家」襲警 廚師撤控 傳媒拍下經過 獲賠訟費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gaa3_r.htm

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晚上有市民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廚師被指叫「黑警死全家」後襲警被捕。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獲控方撤回控罪兼得訟費。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明言此案是「警方濫捕」,慶幸有傳媒影片證實他沒有襲警,不過現時暫不考慮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

斥濫捕誣告 稱警長說「鋤硬你」

被告陳耀鈞(54歲)任職廚師,原有的控罪指稱他於今年9月2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弼街交界襲擊警署警長白皞。案件昨第四度提堂,控方申請撤回控罪,並願意支付訟費。裁判官下令撤控及由控方支付訟費,若雙方在兩個月內未能就金額達成共識,可到區域法院申請訟費評定。

據悉,涉案警長錄口供時稱被告打了他一拳,但控方除此以外沒有其他證據,因此決定撤控。另有傳媒影片拍攝到事發經過,顯示有警員跑向被告並搶去其帽,被告被包圍後攤開雙手,其後被警長拘捕。

散庭後有不少支持者叫好及祝賀被告,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稱,捲入本案全因「警方濫捕同老屈」,又稱涉案警長拘捕他之後表明「會鋤硬你」,現在撤控才可鬆一口氣。他亦感激有記者拍到事發經過,從片段證實他並無襲警。

「全家都係藍」 不考慮私人檢控

就該警長供稱被他拳打,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他說有律師建議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但礙於他「全家都係藍」,亦不想因為打官司而頻開記者會、變得「紅過黃之鋒」,所以暫不考慮建議。

他表示因此案在旺角警署被扣押兩晚,保釋期間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限制,更不敢參與示威,現在會繼續抗爭。他提及本案獲「612人道支援基金」資助,但耗用了6位數字訟費,希望可取回。

【案件編號:WKCC3721/19】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12 15: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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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承隆:警隊高層混淆是非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30.html
[Image: 0225-00176-030b2.jpg]
兩個警察協會日前舉行集會支持七警。

兩個警察協會因不滿七名警員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成判囚兩年,日前舉行集會支持七警。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表示,對七警被判罪感到痛心,但警員亦需明白做錯事便應受到懲罰,認為警隊管理層應做疏導工作,不應為平復個別情緒而將是非混淆,又說「搞咁大型集會來宣洩非好事」。民陣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一行四十人昨午到警察總部請願,抗議警隊高層在七警案中回應失當。

批評「有些管理層相對閃縮」
鄭承隆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警隊有錯失要勇於承擔,不應像「有些管理層相對閃縮」,為了平復個別情緒,令警隊內部繼續講到很混淆及對錯不分,社會需要正當言論。鄭又表示,警員不應該攻擊法官,反問既然警隊不喜歡被別人稱為「黑警」,為何又要說人是「狗官」,認為應該尊重上訴制度。

40人警總抗議警方高層失言
至於有建議認為要訂立辱警罪,鄭承隆認為,再討論辱警罪只會令社會出現新一波的撕裂,不認為目前政治氣氛適合立法。他又指,不應將整個政府的施政放在警民關係上,若不改善社會氣氛,即使訂立辱警罪亦無效。

另外,民陣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一行約四十人,昨午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要求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會面,抗議警方高層在七警案中回應失當,希望盧在一星期內回覆,他們向警方代表遞交請願書後離去。民陣召集人區諾軒表示,盧偉聰和警隊協會領導層的支持七警言論令港人憂慮,批評言論只為安撫下屬,故希望警方能交代如何重建警民關係。

區諾軒又指,警方數萬人集會,除了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更稱集會為會員大會,批評警方有偏袒之嫌,相反民陣發起七一遊行也能稱為會員大會。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表示,已去信要求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警方集會一事,質疑出席集會的警員是否違反警例。議員梁國雄則以前特首曾蔭權案作例,表示警方應就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二○一四年佔旺期間涉嫌以警棍毆打市民一事,提出檢控。

對於有警員於集會上發言時,自比二次大戰中遭德國納粹軍隊迫害的猶太人,繼日前以色列駐港總領事館回應事件後,德國駐港總領事館昨日亦發聲明回應指,該比喻反映有關人士對歷史事實缺乏足夠認識,批評該比喻是完全不恰當(utterly inappropriate)。

市民擬覆核盧偉聰縱容警集會
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表聲明,對於有協會會員的發言令任何國家或民族覺得受冒犯,這絕非協會會議的目的、意圖及立場,協會表示非常難過及遺憾。而撐警大聯盟等團體將於明日起一連八日在各區舉行收集簽名活動,要求特首根據憲法權力盡快赦免或減輕七警的刑罰,但強調活動不接受任何捐款。

此外,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揚言會在周一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縱容下屬舉行非法集會。

示威者沒有喬裝市民,但香港警察在「喬裝」警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4333

隔住馬路問警「7.21去咗邊?」 指揮官: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大律師:不成控罪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3304/92...7%E7%B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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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衫男子隔著馬路諷警員「跌咗良心」,並質問警察:「7.21去咗邊?」《蘋果日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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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白衣男子已被防暴警察追上,吃了多記警棍,抱頭倒地。《蘋果日報》影片截圖
[Image: 92%E6%97%BA%E8%A7%92%E8%AD%A6%E7%BD%B2%E..._large.jpg]
(左)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右)被打的白衫男子。右圖為蘋果日報照片

周一(9月2日)晚上,一名白衫男子在彌敦道與界限街交界向馬路對面的防暴警員說:「阿sir你跌咗嘢呀,良心呀、人性呀。」、「7.21去咗邊?黑社會打人嗰陣你去咗邊?」其後數名警員衝前追捕該男子,將男子壓倒在地、揮棍毆打,最後帶上警車。

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在周二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案件,指警方的行動是依據法律與證據,每個個案都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傳媒一再追問該男子的言論觸犯哪一條法律,韋能治稱,會循「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Disorder in public places) 方向調查。大律師黃宇逸回覆眾新聞查詢,認為不可能憑這樣的言論入罪,因為這項罪名最重要的控罪元素,在於「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或其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而案中白衫男子並非叫人打警察,只是問問題,所以不可能構成犯法。

蘋果日報在周一當晚拍攝的片段可以見到,一名白衫男子向著馬路對面的防暴警員說:「阿sir你跌咗嘢呀,良心呀、人性呀。」有警員回覆道:「大家咁話吖」、「喺呢度,良心喺呢度。」白衫男子再問:「7.21去咗邊?黑社會打人嗰陣你去咗邊?」數名防暴衝向該男子,男子逃跑到馬路中心,被至少六名警員用警棍圍毆,男子抱頭倒地大聲喊叫,有警員用腳重踢他幾下,之後聽到有警員說:「夠喇、夠喇」。男子被制服在地,白色衣領上染滿鮮血。最後被帶上警車。

同日晚上,一名女子被警員制服後被警員踩手、一名市民被拗手近180度。有記者昨日問警方為何會有這些粗暴清場行為,以及該白衫男子到底干犯何罪。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則表示「反駁指控」,又指警方的行動是依據法律與證據,每個個案都需要進一步的調查,有需要亦都會向律政司取得意見,但未有回應白衫男子所犯何事。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其後再就踩手一事補充:「以我所知,就係有一個意圖搶犯的情況出現,於是我們來到的同事,就係背向那個混亂的情況,希望面向外,做番一個適當的封鎖線,就不好讓人靠近中間混亂的人群。你話會不會因為我們同事背向某些人,而不小心踩到呢?咁呢個我不去揣測。」又指同事已即時縮腳。

後來再有記者追問,是否市民單純向警員大叫,警方都可以輕易帶走市民。韋能治指,會繼續調查,可能涉及一些其他罪行,並稱沒有人會因為表達意見而被捕。記者再問,該男子與警員保持距離,實際上做了甚麼犯法行為,韋能治答:「有其他罪行待調查,包括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其後再有記者問到,男子向警員大叫,如何足以構成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韋能治僅重申會繼續調查。

眾新聞向大律師黃宇逸查詢,男子的言論可會構成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黃宇逸直接回應「其實梗係唔可以。」他指,根據《公安條例》第17B,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有三個控罪元素:(1)在公眾地方;(2)做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3)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三項元素俱備才構成犯罪,而第三項是最重要的。

「針對的不是那個人本身的行為會破壞社會安寧,而係那個人的行為會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舉個例就係,譬如你大叫『打他』,這個有可能在公眾地方意圖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續指,白衣男子的言論,則與「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扯不上關係,相信可能是警方拘捕他的藉口。

黃宇逸說:「如果他(警方)要濫捕的話,他要堆砌一個罪名,的確係可以的,呢個係其中一個他們可以用的罪行。因為呢個罪行同非法集結不同,非法集結要三個人或以上,呢個罪行就一個人就做到,但係當然他關注那點會係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12 15: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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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監警會前委員:唔鍾意人哋話你黑警咁點解要話人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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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員方組織前晚舉行特別大會聲援七警,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今日表示,警隊管理層應做疏導工作,並表明襲擊行為不能接受,不應為平復個別情緒而混淆是非黑白,更直言「你哋都唔鍾意人話你黑警啦,咁點解要話人狗官?」 鄭承隆今早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指,對七警被判刑感到痛心,明白他們是在執行職務時犯錯,但認為警隊是司法系統重要的一環,有錯失要勇於承擔,警員同事亦需要明白做錯事就要受懲罰。他又指,警方管理層應做好疏導工作,表明今次襲擊行為是個別事件,並不能接受,「是非一定要講清楚」,不應為平復個別情緒而混淆對錯,社會需要正當言論,「搞咁大型集會來宣洩非好事」。鄭承隆又認為,警員不應該攻擊法官,直言「你哋都唔鍾意人話你黑警啦,咁點解要話人狗官?」,認為大家應該尊重上訴機制,同一個系統內互相攻擊並非好事。至於是否應該設立辱警罪,鄭承隆認為今次事件與辱警關係不大,「走得相對遠」,討論辱警罪只會令社會出現新一波的撕裂,以現時的政治氣氛並不適合。

鄭承隆:警隊管理層應做疏導工作 不應為平息情緒混淆是非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F%E9%9D%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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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員佐級協會等日前舉行會員大會,對七警案判決表達不滿。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今日表示,警隊管理層應做疏導工作,並表明襲擊行為不能接受,而非混淆是非黑白。他又籲警方不應攻擊法官,「你哋都唔鍾意人話你黑警啦,咁點解要話人狗官?」

鄭承隆接受港台節目訪問,稱對目前的情況感到痛心。他指七警被判有罪,明白他們是在執行職務時犯錯,但警員同事應明白做錯事應受懲罰。他認為警方管理層應做好疏導工作,今次以大型集會來宣泄壓力並非好事。

他強調警察是司法系統重要一環,「有同事做錯事,應該勇於承擔,而不是像有些管理層相對閃縮」。他認為管理層需要說清楚今次襲擊行為是個別事件,並不能接受,相信警察同事都能理解,「有些警察同事都明白有些錯失,點解唔勇於承認?唔好將事件講到混淆了,對錯已經好似再不重要」。

鄭承隆表示,警方不應以「狗官」一詞攻擊法官:「我覺得警察同事唔應該攻擊法官,你哋都唔鍾意人話你黑警啦,咁點解要話人狗官?」他認為大家應該尊重上訴機制,同一個系統內互相攻擊並非好事。

《都市日報》今天頭條引述「在警隊高層工作的消息人士」報道,有傳警隊曾卻發起「工業行動」,包括事事按章工作,只做份內事,不會做多,亦不會做少;又稱有警員當時更建議「衝出去勁抄牌」,故形容盧偉聰公開安撫的言論,其實已「化解了警隊內部的一場大風波」。鄭承隆回應稱,作為管理層一定要是非分明,不能因為要平息情緒就將是非黑白混淆,而社會亦需要正當言論。

至於應否設立辱警罪,鄭承隆這討論只會令社會出現新一波的撕裂,目前政治氣氛並不能推動。他又指目前已有法律阻止有人妨礙警員執法,認為今次事件與辱警關係不大。

鄭承隆:警隊高層混淆是非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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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警察協會因不滿七名警員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成判囚兩年,日前舉行集會支持七警。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表示,對七警被判罪感到痛心,但警員亦需明白做錯事便應受到懲罰,認為警隊管理層應做疏導工作,不應為平復個別情緒而將是非混淆,又說「搞咁大型集會來宣洩非好事」。民陣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一行四十人昨午到警察總部請願,抗議警隊高層在七警案中回應失當。

批評「有些管理層相對閃縮」
鄭承隆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警隊有錯失要勇於承擔,不應像「有些管理層相對閃縮」,為了平復個別情緒,令警隊內部繼續講到很混淆及對錯不分,社會需要正當言論。鄭又表示,警員不應該攻擊法官,反問既然警隊不喜歡被別人稱為「黑警」,為何又要說人是「狗官」,認為應該尊重上訴制度。

40人警總抗議警方高層失言
至於有建議認為要訂立辱警罪,鄭承隆認為,再討論辱警罪只會令社會出現新一波的撕裂,不認為目前政治氣氛適合立法。他又指,不應將整個政府的施政放在警民關係上,若不改善社會氣氛,即使訂立辱警罪亦無效。

另外,民陣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一行約四十人,昨午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要求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會面,抗議警方高層在七警案中回應失當,希望盧在一星期內回覆,他們向警方代表遞交請願書後離去。民陣召集人區諾軒表示,盧偉聰和警隊協會領導層的支持七警言論令港人憂慮,批評言論只為安撫下屬,故希望警方能交代如何重建警民關係。

區諾軒又指,警方數萬人集會,除了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更稱集會為會員大會,批評警方有偏袒之嫌,相反民陣發起七一遊行也能稱為會員大會。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表示,已去信要求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警方集會一事,質疑出席集會的警員是否違反警例。議員梁國雄則以前特首曾蔭權案作例,表示警方應就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二○一四年佔旺期間涉嫌以警棍毆打市民一事,提出檢控。

對於有警員於集會上發言時,自比二次大戰中遭德國納粹軍隊迫害的猶太人,繼日前以色列駐港總領事館回應事件後,德國駐港總領事館昨日亦發聲明回應指,該比喻反映有關人士對歷史事實缺乏足夠認識,批評該比喻是完全不恰當(utterly inappropriate)。

市民擬覆核盧偉聰縱容警集會
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表聲明,對於有協會會員的發言令任何國家或民族覺得受冒犯,這絕非協會會議的目的、意圖及立場,協會表示非常難過及遺憾。而撐警大聯盟等團體將於明日起一連八日在各區舉行收集簽名活動,要求特首根據憲法權力盡快赦免或減輕七警的刑罰,但強調活動不接受任何捐款。

此外,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揚言會在周一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縱容下屬舉行非法集會。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連任兩年 前委員鄭承隆:叫佢食屎啦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E5%95%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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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總監及警司涉僭建及霸地 其後申請規範化被拒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91...?refer=hn2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13 07: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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