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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最新】首宗國安法案件,法庭駁回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的司法覆核
https://news.now.com/urgentnews.jsp?task...efer=Share

國安獨吞80億 開支全黑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225...KEVFSXQYY/

香港人終要為國家維穩費買單。財政司長陳茂波昨公佈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首度將「維護國家安全」開支納入其中,涉及高達80億元。當局雖指明涉款為「未來數年」非經常性開支,但陳拒披露詳細分項及人手編制,只確認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曾「睇過」數據。民主派批評,國安開支透明度低如無字天書,金額更令人相當吃驚。時事評論員指,國安開支跟內地維穩費性質類同,港府想藉公開國安費威嚇市民。

陳茂波昨於個多小時預算案演辭中隻字不提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80億元開支,有關開支被放在開支預算摘要的最後一項,沒有專屬編號,亦未列出屬哪一部門使用等細節。根據港版國安法第19條,財政司長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維護國安開支,且不受香港法律限制,今次是港版國安法自去年6月30日生效後,公眾首次得悉有關開支。

陳茂波:國安委員會已審批
陳茂波承認有關開支去年12月已批出,解釋今年2月已在2020-21財政年度支付及入賬,又稱來年將毋須再撥款,但拒透露更多資料,僅指預算經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列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特首審批,「我自己都當然參與在內」。

至於為何要在預算案列出款項,據知因開支由庫房支出,若不列明,開支預算便會出現收支不平衡問題。有網民比較內地2017年維穩費數據,指以香港700萬人口推算,人均需承擔開支逾千元,足以打入「全國十大」,幾乎是新疆人均維穩開支約2,300多元人民幣的一半。

雖然國安法列明國安開支及人員編制由該專門款項支付,但本報翻查多個直接參與國安案件部門,包括警務處、律政司及司法機構,發現新一年度人員編制及預算未見明顯減少,未知是否已把人員開支剔出。

事實上,加強國安教育工作開支,亦未納入80億元中,教育局在新財政年度,包含國安教育及師訓的「其他教育服務及資助」,預計開支便逾13億元,較上年度修訂預算大增逾3.5億元。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國安開支透明度低如無字天書外,金額也令人吃驚,又指廉署作為完整架構部門,一年開支只約12億元,假設國安開支80億元為三年開支,每年平均也高達廿多億元,相當於兩個廉署,質疑「根本就係成個特區政府都係用嚟維護國安」;另一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指,有關開支零透明度,令其他牽涉部門應公開支出,也難受監察。

劉銳紹形容如內地維穩費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維護國家安全開支不透明,用途亦不明,加上「未來幾年」等說法疑點重重。他形容跟內地維穩費性質類同,將大陸國安及維穩費概念搬到香港,公佈國安費目的是恐嚇香港人,「當監察唔到,就算只係治安事件,佢咩都以國安之名,就可以混淆一切」。

本報曾向警方、司法機構及律政司查詢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人員職位編制是否包含負責維護國家安全的人員及相關開支是否仍由部門年度預算支付,律政司只回覆指已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並重覆引述國安法第19條條文。而司法機構回覆指,各級法院處理包括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及支援法庭的運作和服務的年度編制和開支預算,全數包括在司法機構的預算案中開支總目內。警方則未有回覆。

傳80億元國安開支主要用於警國安處 目標編制4000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22...2_001.html

財政預算案|撥款80億元作維護國安開支 不受法律規定限制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0%E5%88%B6

財政預算案|國家安全開支撥款80億元 警隊數簿無提國安處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9%E8%99%95
[Image: NW742TvW-MiPglz3ZHQNqi2BPrhNddegm4DoZ5uA6Gc?v=w1920]

李家超接受《有線》專訪 指 80 億元國安開支如戰爭機密不講細節 流亡者或被用完即棄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A3%84/
[Image: chiu-12_TKzWW_1200x0.png]

80 億國安費 政府:撥款與國安公署經費無關 「無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8...0%E4%BE%9B

香港國安費高達80億港幣 夠聘5.9萬公安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433583

80億國安費無細節 「應付未來數年」 不受現行法例規管 消息:用完會再撥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D%E6%92%A5

昨公布的預算案開支預算摘要,列出2020/21年度非經常性一筆過撥80億元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未來數年的開支。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有關撥款去年12月撥出,除警務處外亦涉及其他政府部門,但拒透露詳情,也無公布國安人員編制等資料。被問到若港府沒拒絕撥款的權力,庫房是否變成「國安提款機」,陳否認有關說法,稱按《港區國安法》需預留有關費用。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如80億元撥款用「3至4年」,即一年約20億元,比獨立運作的廉政公署多近一倍。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5-21 17: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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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人被指危害國安被捕 44 被告未定罪已遭還押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4%E6%8A%BC

西貢海濱公園紙船翻新 「香港」「獨立」字眼消失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8%E5%A4%B1

李家超:凍結疑涉犯罪資產與一般人財產是兩碼子的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527.htm

《路透社》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月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滙豐及花旗銀行發信,警告若處理黎智英的帳戶,有機會被判最高7年監禁。

李家超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他向相關公司及機構發出有關通知,是因為有關資產是可能是涉及香港國安法的犯罪資產,行使有關權力是因為黎智英被起訴涉及兩宗危害國家安全及勾結外國或外部勢力的罪行,所以有責任通知相關方面,如果無遵守有關指引的後果。

李家超說,有關做法目的是針對犯罪財產,重申與正常營商行為扯不上關係,他相信正當的商人,都不會做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應將兩件事作出關連。

他又說,發出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所擁有的股票及他一些公司在銀行的財產,是充分考慮掌握材料後,有理由懷疑相關財產是罪行的財產,所以運用香港國安法所賦權力作出凍結,行動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被問到銀行是否已經失去自主權去維護客戶利益,以及銀行本身是否要負上相關刑責,李家超回應指,凍結相關資產是懷疑涉及犯罪的資產,與一般人士的財產是兩碼子的事,涉及犯罪的財產將依法處理。

聯合國人權專員批評中國以國安及抗疫為名限制公民自由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227.htm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批評,中國以國家安全和採取防疫措施為名,限制基本的公民和政治自由。

巴切萊特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說,中國的維權人士,律師、人權捍衛者和一些外國國民,面臨任意的刑事指控、拘留或不公平的審訊。

她說,香港有600多人因參加抗議活動而受到調查,其中部分人根據「港區國安法」受查。

巴切萊特又談到中國新疆的情況,指鑑於傳出任意拘留、虐待、性暴力與強迫勞動等報道,有必要進行徹底和獨立評估。她希望與中方官員就她訪華達成協議。

高院拒毛孟靜尹兆堅保釋 指2人將續危國安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5-28 22: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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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廢柴學者)不懂憲法, 田飛龍顛覆現行的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不是「一黨專政」.

「結束一黨專政」, 結束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國民黨的一黨專政,
才有1949年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礎, 這是顛覆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 (第10段)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建制內鬨】反擊田飛龍「忠誠廢物」論 葉國謙:可能別人也覺得你是廢柴學者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8%E8%80%85

田飛龍︰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綱領違國安法須刪除或修改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93813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在報章撰文,質疑支聯會的「五大綱領」中提出具有政治顛覆性的「結束一黨專政」,即使是在2018年修憲前的中國憲法秩序下,以及香港《基本法》框架下,亦存在違憲違法的嚴重嫌疑。他說過往由於一國兩制下,香港法律環境的特殊性,一直未能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加上中央治港高度節制,放縱支聯會的「顛覆綱領」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田飛龍說,現時國安執法體系日趨完備,支聯會的「顛覆綱領」不能兼容於國安法秩序,必須進行調整或刪改以符合法律要求,或者為繼續對抗法律而承擔罪責。 他指,法律上對支聯會的「灰色地帶」已被港區國安法照亮,要求特區政府堅定執法,又形容支聯會的法律命運到底如何,是一個關鍵性的制度風向標。

支聯會六四口號涉違法 政府指須因情況由執法機關搜證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60...2_001.html
[Image: bkn-20210601100259634-0601_00822_001_01p...0601151412]

支聯會擬舉行六四集會及遊行,早前已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及後上訴亦被駁回。外界關注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政府今日(1日)形容要回應此問題是強人所難,因要顧及呼喊口號時的情況,再決定其表達含意或有否違反現行法例,包括要由執法機關搜證,再由法庭決定等。

政府又表示,香港是在這2、3年發生很多事,而去年開始實施的《港區國安法》為香港帶來很大的影響,包括保障一國兩制,社會不能當沒有產生任何變化。而《港區國安法》的出現令事物本質更清晰,各個行政機關、團體、學校等均要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及視為共同義務。另外,6月30日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相信屆時政府部門會有所回顧。但港區國安委的所有事項都不會公開,執行至中央的工作都受條文限制。

[Image: 20210601_c79a69da6eee803a63717Ttttw9fshih.jpg]

中共應先DQ毛澤東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80322...XNPFRPV6I/
毛澤東70年前“廢止一黨專政”標語 掛在中聯辦後面大馬路
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257213?lang=b5
[Image: faebook-.jpg]
引用毛澤東中聯辦前宣傳“廢止一黨專政”
https://www.dw.com/zh/%E5%BC%95%E7%94%A8...a-43812784
[Image: 43808354_303.jpg]
歷史的先聲─中共半個世紀前的承諾(七)(多圖)
https://m.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152mb.html
毛澤東支持結束一黨專政?
http://hkfiddlercrab.blogspot.com/2010/1...st_21.html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6-1 01: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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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澳等多國領事到場旁聽 法律界狠批明目張膽干預審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3...2_001.html

47人顛覆政權案今續處理保釋 多人申請被拒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6/01/AP6...d190e.html

壹傳媒:國家安全處確認黎智英不得行使公司股份投票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601.htm

湯家驊稱如相約穿黑衫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或違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602.htm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在香港身穿黑衫一般不會視作違法,僅是叫「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也未必屬違法,但如果相約一同身穿黑衫及叫「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可能被視作有組織及共同意圖,使用非法手段,鼓吹顛覆政權,便有機會犯《香港國安法》。

被問到相關行為的非法元素何在,湯家驊指出,相約做同一件事,若有共同目的,在抗疫環境下,會被視為觸犯限聚令,違犯限聚令本身已是非法行為,通過犯罪行為達到同一目的,便是使用非法手段,有機會犯國安法,相關人士即使身處不同地區,但亦有機會因串謀在共同目的下,違犯限聚令而犯法。

既然一個人身穿黑衫不會被視作犯法,為何黃婆婆會被捕,湯家驊表示,不知道她會否被檢控或背後的理據。湯家驊認為,《香港國安法》已清楚列明,以非法行為達到推翻國家政權的目的,就屬違法。

至於今年是否不能悼念六四事件,湯家驊認為不是,市民可以自行用自己的方法悼念,但不一定要到維園、著黑衫和叫口號,呼籲市民要尊重憲制秩序和框架,特別提到年輕人,不值得以身試法,強調不應犯法、是不值得、也不會被同情。

被指未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六四紀念館暫時關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602.htm

蔡展鵬涉光顧無牌按摩店 4人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控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602.htm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6-2 01: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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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研:近6成人認為國安法限制學術自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A%E7%94%B1

香港民意研究所發表主題為「學術自由」的調查。調查發現,近6成受訪者認為港版國安法限制香港學術自由。另有45%受訪者認為本港各間大學的管理層幾不或沒有努力保障學術自由。

民研在本月10至13日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7,216名12歲或以上的市民。調查發現,45%受訪者認為大學管理層幾不或沒有努力保障學術自由,僅29%人認為管理層有努力保障學術自由。

調查亦問及《港區國安法》對本港學術自由的限制。在整體受訪者中,59%人認同《港區國安法》好大或幾大限制學術自由。26%人認為幾少或沒有限制。當中,在支持民主派的受訪者中,94%認為學術自由有限制,僅2%人認為沒有。至於非民主派的支持者中,則有41%認為沒有限制,38%人認為沒有。

【學術自由】香港民研調查:近六成受訪者憂惡法限制大 學者:師生憂稍一不慎就得罪權威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50645.html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學術自由每況愈下。香港民意研究所(下稱:香港民研)發表最新調查發現,近6成人認為《國安法》對學術自由的限制大,45%人認為大學管理層並無努力保障學術自由。多位學者對各大學管理層表示「失望」,只求明哲保身,又稱《國安法》概念不清,「綁手綁腳」,無形恐懼令師生自我審查,更引「舉報潮」,憂稍一不慎就被批冒犯權威。(李智智 報道)

香港民研周五(14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有關調查結果,整體而言,近6成人認為《港區國安法》對香港學術自由的限制大,而認為「限制少」的人只佔26%。4成半人認為香港各間大學的管理層並沒有努力保障學術自由,而認為「有努力」的人只佔29%。

李敏剛:國安法引寒蟬效應 高教界自我審查

香港伍倫貢學院社會科學院助理教授李敏剛認為,《國安法》聲稱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學術自由,惟近來師生政治言論和活動被禁事件頻生,打擊港人信心,結果反映該法未能取信於民。

李敏剛說:現在學校原來對學生的言論,自己以為有可能觸犯《國安法》的東西,已急不及待批評學生。大學管理層會認為這些東西少談為妙,難免增加大家對學術自由疑慮。

李敏剛重申,學術自由價值在於藉不同辯論,推動社會進步,而校園各類活動,亦是學術自由重要一環,惟《國安法》實施後帶來寒蟬效應,令學校管理層、教師以至學生自我審查,尤是涉及政治的議題,「以前可教的,現在都唔知可唔可以教」,不利社會發展。

謝永齡:師生承受沉重無形壓力

城大教職員協會前主席謝永齡稱,《國安法》條文概念模糊不清,如「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和「勾結外國勢力」等,演釋各有不同,令教師成「高危一族」,任教國際關係、歷史、政治學、人口政策的教師則「更高危」,部分大學更要求錄影教學情況,又擔心被人以國安處線「篤灰」,恐稍有錯失便會「使擁有權力的人不高興」。

謝永齡批評,大學理應為師生言論、學術自由提供保障,「站出來承擔更多責任,讓他們放心研究」,對管理層只求明哲保身表示「很失望」。他稱,在恐懼下,教師被迫在教學和研究自我審查,被《國安法》「綁手綁腳」,局限香港學術發展,增加教員的離心,料疫情緩和後,高教界將出現教師「離職潮」。

謝永齡說:經常處於恐懼、困擾,做人不應經常怕犯錯,是很慘的。那種無形壓力,一時情錄影會說錯話,一時又怕得罪人,學生又會挑戰你,警告會投訴你。

潘麒智:教師難抵壓力大逃亡

非政府組織「中科監察」研究員潘麒智亦補充,國安處現時每月平均有4萬個舉報,並舉其一實例稱,有教師僅因與某立法會議員合照,被學生告密,要求校方解僱。潘稱,現時學校並無為教師工作提供任何保障,不少教師擬趁暑假後「逃亡」。

香港民研的相關民調於5月10日至 5月13日期間,以電郵和網上問卷成功訪問7,216名12歲或以上的市民。

民調前,香港高教界禁止多個校園活動,審查報牆政見文宣。中文大學、香港大學先後與學生會「割席」,指出學生言行偏激,收回學生會資源。其中,港大管理層「割席」前,中共官媒《人民日報》發表文章,點名批評香港大學學生會抹黑國安教育,稱「需要猛藥去痾,去除象牙塔中的『惡瘤』」。另科技大學生會早前因舉辦「周梓樂追悼會」被紀律處分,會長麥嘉俊被勒令休學一個學期。

全球公共政策研究所最新公布「2020年全球學術自由指數」(Academic Freedom Index,AFi) 及評級,香港跌至D級,排名更在柬埔寨後,指香港去年實施《國安法》,令高等學府面臨壓力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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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歲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等罪 11.2 區院開審 最高可囚 7 年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court/19-%...-%E5%B9%B4

已服刑完畢但仍在還押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遭控分裂國家、洗黑錢、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等四罪。案件今(1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由「指定法官」胡雅文審理。法官將案件定於 11 月 2 日開審,為期 7 日。鍾翰林須繼續還押。控方指,辯方同意大部分控方證據,包括電腦鑑證及銀行交易記錄,但辯方將爭議一段會面記錄,以及關於鍾翰林向警方提供 Facebook 密碼的口頭警誡供詞。此外,控方將傳召兩位警員作控方證人,以及依賴十段共長約 3 小時片段。

法官胡雅文將案件定於 11 月 2 日開審,為期 7 日,以中文審訊。案件亦會於 8 月 16 日作審前覆核。現階段未知鍾翰林的控罪詳情,而根據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最高可控終身,因案件在區院審訊,換言之一旦罪成,最重可判囚 7 年。

鍾翰林(19 歲)被控一項分裂國家、兩項洗黑錢,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

首項控罪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指鍾翰林於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即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背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第二項控罪「分裂國家」,指鍾翰林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0 月 27 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第三、四項俗稱「洗黑錢」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則分別指鍾翰林於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期間,在香港以該鍾翰林的名義在 Paypal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的帳戶內總值港幣 133,417.69 元的款項;及於 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期間,在香港以該鍾翰林的名義在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持有的帳戶內總值港幣 582,895.88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鍾翰林早前被裁定2019 年 5 月 14 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內,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判監共 4 個月,至今年 3 月服刑完畢但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DCCC 2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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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32 週年】理大以黑紙遮蓋民主牆「平反六四」文宣 稱「太敏感」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a...9%E6%B3%95

[Image: 1_P7ZK7_pToBudC.png]

【六四 32 周年】湯家驊:事先協議分區悼念或違法 穿黑衣招嫌疑 悼六四毋須嗌口號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3%E8%99%9F

明日(4 日)是六四 32 週年,警方反對支聯會在維園舉行燭光集會,食環署前日(1 日)亦指「六四紀念館」未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支聯會昨(2)經商議後決定暫時關閉紀念館。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閉館是負責任的行為,若有法例問題需釐清,最好先關閉以待索取法律意見。湯家驊又表示,本港法例無禁止市民悼念六四,但他提醒市民勿違反「限聚令」、《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如果市民事先有協議聚集悼念,即使有分組、分區,都有可能違法。湯更指,穿黑衣都會招惹嫌疑上身,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支聯會常委,六四紀念館管理委員會主席麥海華在同一節目回應,現階段仍然在徵詢法律意見,紀念館要暫時關閉;但他指六四紀念館建立 10 年至今,從來未有食環署查過牌,質疑今次做法有「選擇性執法」之嫌。麥海華又說,打算在網上建立「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但不會完全取代實體紀念館。對於禁止集會,麥海華說「人心不死,燭光不滅」,籲市民以自己方式表達哀思和追悼。

湯家驊:悼念六四毋須嗌口號

湯家驊在節目中表示,就算「六四紀念館」改為會員制,都不代表不必理會《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因為任何人如果獲得准許,無論是否需要付費而進入公眾場所,都要符合相關條例要求,包括要領取牌照、要遵照消防要求;湯表示自己不清楚紀念館是否實際不符合法律要求,但如果支聯會認為食環署做法不妥當,可向法庭申訴。

對於悼念六四是否違法,湯家驊指現時的法律無禁止市民悼念六四,「我鍾意揸住支蠟燭係唔會犯法」,但是市民就要遵守「限聚令」;而在《港區國安法》之下,其中一個犯罪元素是有否擁有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如果市民組織、策劃,並期望很多人認同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就有可能觸犯國安法。他並且強調,市民不會「唔覺意」觸犯國安法,背後必定是做了明確的違法行為。

對於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違反國安法,湯家驊認為有關口號明顯違法中國憲法,而及一國兩制體系下的香港《基本法》,「如果你做違法的事去表達呢個理念,你都係有機會犯國安法。」他認為,一黨專政是憲法寫明的根本原則,如果聲言結束一黨專政,就代表當事人不接受憲法條文,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無謂將可能犯法、引起嫌疑嘅嘢上身,呢個唔值得,亦唔會獲得社會同情。社會唔會同情刻意犯法的人,更加唔會同情刻意破壞一國兩制的人,所以我唔覺得悼念六四需要嗌咩口號。」

不過《立場》記者翻查中國憲法,當中並沒有列明「一黨專政」為根本原則。憲法的第一章第一條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序言亦有提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稱分批悼念也可能觸犯《公安條例》

至於公眾聚集的悼念活動是否違法,湯家驊就表示,警方已經否決了支聯會的集會申請,任何人都不應該聚集,否則會違反「限聚令」甚至《公安條例》。如果有人事前協議並且有共同目的,即使分成多組在全港不同地方悼念,都有機會被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非法集結。

湯家驊說,「(違法)視乎大家有否協議或組織。例如大家同意我們有一百人,分開十組,每十個人去一個地區進行同一件事,不好意思,有機會觸犯串謀干犯限聚令,是一個違法的行為。如果有一千人分十個區,每區有一百人,有一個這樣的組織,不好意思,亦有機會觸犯干犯非法集結,甚至是暴動罪」,「如果大家都穿黑衣,做一件事,你是會引起一個嫌疑,招惹這些嫌疑上身被捕,係唔會得到社會同情。」

麥海華質疑食環署「選擇性執法」 擬建網上紀念館

麥海華在同一節目回應,表示今年是第 10 年營運「六四紀念館」,過往無論是在私人地方,抑或與人合作於公眾地方舉辦,都未試過遭食環署查牌,今年是首次遭遇相關情況,支聯會都要徵詢法律意見應對,需要暫時閉館。但他亦指,為何今年才受到相關部門挑戰,質疑有「選擇性執法」,令到正常活動受到不必要的騷擾和打擊。

被問到支聯會有否構思替代方案,麥海華就表示打算製作網上的「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希望呈現的內容不再受時間、地域限制,支聯會需要時間籌備。但麥海華同時說,這個只是「其中一個方法」,「有實體館始終重要,有件實物,上網睇似乎唔係好真實」,實體紀念館不會被完全取代。

悼念活動方面,麥海華指政府已經否決了集會申請,支聯會已經取消維園集會的一切宣傳,「但係我相信人心不死,燭光不滅,大家就用自己方式表達返哀思跟追悼」。對於副主席鄒幸彤指會自行到維園點燭光,麥海華指任何個人都有權進行任何行動,個人行為不應該受到任何限制。

LIVE︱9點半蘋果新聞報道 傳7,000警六四封維園 市民今晚舉燭光入內悼念 湯家驊稱黑衣喊口號或違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603...CQCF6WPHM/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6-3 14: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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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羅冠聰指《香港約章》網站疑因港警要求下架 以色列網商:錯誤移除已重開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603...TPT7WHXW4/

[Image: 55FH3BZFZ5HX3EFNYIZZ3YP4ZY.jpeg]

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許智峯等8名流亡海外港人今年3月發起《2021香港約章》,內容包括講述離散港人信念,提出應跨越黨派進行國際倡議工作等。不過,羅冠聰今日在其Facebook發文指,該約章的網站在數日前無法進入,他們與專責提供網站設計服務的以色列公司「Wix」交涉後,取得由香港警方向他們發出的信件,指警方稱「香港約章」內容違反《國安法》,包括有顛覆及煽動顛覆意圖,並要求供應商在72小時內將其下架。Wix晚上回覆《蘋果》時為事件致歉,指該網站被「錯誤地移除」,而網站現已恢復。

根據羅在文中引述的警方信件原文稱,他們有合理理由懷疑網站「https://2021hkcharter.com」,包含的內容很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並可能違反《國安法》中第多條條文的規定,包括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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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日嘗試瀏覽《2021香港約章》網站,只出現「Looks Like This Domain Isn’t Connected To A Website Yet!(看來這個網域並非連接到網站)」的頁面。
記者實測未能登入《2021香港約章》網站

信件於今年5月24日發出,警方要求該公司在72小時內對相關網站採取禁用措施。記者今日嘗試瀏覽該網站,只出現「Looks Like This Domain Isn’t Connected To A Website Yet!(看來這個網域並非連接到網站)」的頁面。

羅冠聰在文中指,《香港約章》的網站架設在香港及中國境外,卻以《國安法》如此明目張膽地要脅服務商,屬「國安法長臂」執法特徵,又指今次事例只是中共以《國安法》及其他法例打壓言論自由的芸芸例子之一,認為世界各地的民主國家亦受影響,任何批評中共的海外異見聲音都會成為政權取締的目標。

羅稱會繼續與Wix公司聯絡,要求他們回復相關服務,並開展獨立架設網站的工作,亦呼籲港府及警察停止任何扼殺言論自由的舉動,停止以《國安法》威嚇任何與民主派人士合作的單位。他又認為民主國家須正視威權國家在網絡世界的威脅,建立機制以保障網絡言論自由;民間社會及人權組織須聯合向網絡公司施壓,要求企業保障網絡言論自由,停止自我審查,不應成為中共打壓異見的幫兇。

《蘋果》向Wix公司查詢,該公司於晚上近9時回覆指,該網站被錯誤地移除。他們審視其初步篩查程序後,認為網站不應該被則除,並為事件致歉,而現時網站已被恢復。該公司亦稱,他們亦正檢討其篩查過程,以確保未來同類事件不會發生。不過,該公司未有回應,是否有接獲警方信件。本報再嘗試登入其網站,網站已恢復運作。

[Image: 2WRMUZPZ6BCYHOMP5Q3HKQS4FM.jpg]
Wix亦於社交平台發出聲明。

流亡港人組織網站亦被強行下架
另外,流亡美國的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等流亡港人成立的組織「Hong Kong Liberation Coalition」(HKLC)今日亦在facebook宣佈,其啟用不足兩周的網站被「Wordpress」強行下架,原因不明。HKLC正與Wordpress交涉中,但他們稱支援流亡手足及在美的游說不會受影響,文中亦稱他們將尋求其他方案,暫時在社交媒體發佈其最新訊息。

警方回覆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警方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處方稱,按《香港國安法》第43條等條文,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對發布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行動;而「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

而《香港國安法》第3條亦訂明,特區行政機關應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禁制行動的權力,目的是為防範及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只適用於在電子平台上發布而可能構成或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電子訊息,市民可繼續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會受影響。

前區議員鍾錦麟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拒保釋 高院頒判詞解釋
https://news.tvb.com/local/60b89d8e34b03...3%E9%87%8B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6-3 15: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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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發重炮法輪功 直指是顛覆組織 批評法援請夏博義打官司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a%e7%be%a9

【六四 32 周年.特寫】警封鎖連番截查 仍堅持到維園的市民們:盡香港人責任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politics/%...C%E4%BB%BB

六四32|青年初中隨校悼念 母校停授六四真相 憂下一代失去認知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D%E7%9F%A5

01消息|警擬部署1500警力 六四維園執法 穿黑衣叫口號或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六四32|穿黑衣或違國安法? 大律師:最重要證明有共同意圖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F%E5%9C%96

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早前以限聚令及防疫為由,禁止支聯會舉辦六四遊行及集會。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2日)於電台節目表示,只要證明有共同意圖,涉及組織及非法行為,即使只有單獨一個身穿黑衣,都有可能觸犯國安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對《香港01》指,要如控觸犯國安法,最重要是證明有共同意圖,如「一齊向同一個方行、做同一樣嘅嘢」,即使穿其他顏色衣服亦可推論有共同目的。另一大律師黃宇逸則認為,身穿黑衣是環境證供之一,強調「去得(維園)就要預有被捕風險」。

湯家驊今日表示,即使市民只有一個人身處維圍,身穿黑衣並寫上「結束一黨專政」,都可能會引起懷疑,被認為與其他人有共同意圖,「大家夾埋你去尖沙嘴,我去銅鑼灣,但係意圖一樣,如果警方掌握到呢啲共同意圖,或者策劃組織嘅證據,你仍然有機會干犯國安法」。

不少市民擔心六四當日如穿上黑衣,會否有被捕風險?陸偉雄認為,觸犯國安法不單只看是否穿黑衣,還要審視出現及逗留時間、地點及人數等因素。他指市民有穿衣及外出自由,但須證明有共同目的才有機會違法;如能證明出現在聚集地方而有合理目的,就可推翻有共同目的的推論。

陸舉例指,律師在法庭須穿上黑色西裝,如有律師放工後經過維園,而維園有其他黑衣人士往同一方向步行,該律師「有合理原因證明著黑衫同其他人無共同目的」。他又直言,如無合理原因「就有少少危險」,惟法律並非「一刀切」,要考慮一籃子因素,因此要證明有共同意圖才是最重要;而即使不是穿上黑衣,亦可推論有共同意圖。

另一大律師黃宇逸則指,現時國安法正確詮釋「連法庭都可能唔清楚」,而「結束一黨專政」說法是否違反國安法亦未能確定,因此在沒有人能確定的情況下,的確有風險。而是否入罪要視乎環境證供,黑衣是其一個,如衣服上有標語則是更強的環境證供。

他解釋,市民的確有自由一人前往維園,惟如維園有超過50人,「無論個人諗法係點,警方都可以推論參加非法集會,去得就要預有被捕風險」。

首宗被控違國安法案 法庭批准加控危駕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607.htm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6-7 12: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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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章程刪「學術獨立」 加入「堅持共產黨領導」  網傳學生唱校歌抗議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china/%E5%...7%E8%AD%B0

中國教育部昨天在官網公布核准多所大學修改章程,內容加入「學校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辦學是為黨治國理政服務,當中上海復旦大學章程有關「學術獨立和思想自由」,「思想自由」的部分更被删。網路流傳影片顯示,因為不滿學校章程內的「學術獨立,思想自由」遭到刪改,多名上海復旦大學學生今天在校內餐廳高唱校歌抗議。復大歷史悠久的校歌,其中一句歌詞就是「學術獨立思想自由」。

除了章程以外,校長主要職責加上「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依法治校」、「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師生員工頭腦,在師生員工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好統一戰線工作」等字句。

多名復旦大學學生在學校人文學院食堂(餐廳)內站立合唱校歌,過程中有一名校內保安員試圖勸阻未果;餐廳內幾乎所有人都站立起來,氣氛激昂。

復旦大學創建於1905年,是中國著名的高等學府,在QS世界大學排名中列全球第44位,位列中國國內高校第3位。

復旦大學校歌創作於1925年,由劉大白作詞,豐子愷譜曲。復旦大學一度於1988年推出新校歌,2004年11月,復旦大學百年校慶之際,在師生強烈呼籲下,校方恢復舊有校歌,歌詞包括「復旦復旦旦復旦,巍巍學府文章煥,學術獨立思想自由,政羅教網無羈絆,無羈絆前程遠,向前,向前,向前進展。復旦復旦旦復旦,日月光華同燦爛。復旦復旦旦復旦,師生一德精神貫,鞏固學校維護國家,先憂後樂交相勉,交相勉前程遠,向前,向前,向前進展。復旦復旦旦復旦,日月光華同燦爛。復旦復旦旦復旦,滬濱屹立東南冠,作育國士恢廓學風,震歐鑠美聲名滿,聲名滿前程遠,向前,向前,向前進展。復旦復旦旦復旦,日月光華同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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