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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彭定康:中共趁疫情打壓香港 倡拒絕中歐投資協定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6.htm

警方拘捕53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指他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前港督彭定康發表聲明,指事件清楚反映支持民主被視作違法,中國共產黨趁全球應對疫症時,進一步對香港施加壓力,認為歐洲議會需要拒絕與中歐投資協定,形容協定是重大戰略錯誤。

彭定康呼籲世界各地的自由民主國家繼續發聲,抵抗粗暴破壞一個自由社會的行為。彭定康指出,一個自由城市正面臨破壞,國際間需要採取行動,認為當有恐怖的事情正在發生,其他人也不能視而不見。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行政總裁羅傑斯亦說,香港警方今次行動標誌著在《香港國安法》下的一個關鍵時刻。他認為,在香港參與民主運動原本受《基本法》保障,但現在因應《香港國安法》生效和北京的威脅,被標籤為顛覆行為。

美國國務卿提名人批北京打壓民主 英外相稱不會置港人不顧
http://news.tvb.com/world/5ff5d08d34b031...D%E9%A1%A7

美國總統當選人拜登提名的國務卿布林肯,批評北京打壓民主。

布林肯指,香港大規模逮捕民主派人士,是對勇於為普世權利發聲人士的攻擊,即將上任的拜登政府會站在香港人民一方。

英國外相藍韜文稱,英國不會置港人不顧,指事件反映香港及北京當局,之前刻意誤導國際社會《港區國安法》的真正目的。

歐盟要求立即釋放被捕人士,批評《港區國安法》用於壓制異見聲音,扼殺受法律保障的人權及政治自由。

澳洲外長佩恩亦表達關注,指澳洲駐港總領事館正密切監察事件。

美國務卿提名人批北京打壓民主 歐盟促釋放被捕人士
http://news.tvb.com/world/5ff5b52934b031...A%E5%A3%AB

警方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53人。美國總統當選人拜登提名的國務卿布林肯,批評北京打壓民主。

布林肯在社交網站發文,指香港大規模逮捕民主派人士的做法,是對勇於為普世權利發聲人士的攻擊;強調即將上任的拜登政府將會站在香港人民一方,對抗北京打壓民主。

歐盟要求立即釋放被捕人士,指事件顯示香港已不再容許政治多元,批評《港區國安法》用於壓制異見聲音,和扼殺受香港及國際法律保障的人權及政治自由。

澳洲外長佩恩亦表達關注,指澳洲駐港總領事館正密切監察事態發展。

歐盟發言人:拘捕顯示香港不容多元聲音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9286

歐盟發言人指,香港警方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顯示香港已不容許多元聲音;又指港區國安法旨在壓制異見人士,並扼殺香港法律,及國際法所保護的人權及政治自由。發言人同時促請港府立即釋放所有被捕者。

【大拘捕】歐盟研對華制裁批不再容多元政治 澳加關注港自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A%E7%94%B1

蔡英文稱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行動再摧折僅存民主自由
http://news.tvb.com/greaterchina/5ff5de9...A%E7%94%B1

在台灣,蔡英文總統表示,香港警方國安處的拘捕行動再一次摧折香港所剩無幾的民主自由。

蔡英文在社交網站表示,今次大規模拘捕,顯示出北京當局徹底毀棄了當年「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她指台灣清楚感受到北京對承諾的寡信,以及對香港自由的打壓,呼籲全世界民主陣營團結,為香港發聲。

國民黨亦稱,對香港這一、兩年的自由民主發展感到憂慮,呼籲北京與港府在處理香港民主自由上,特別謹慎和包容,不要限制或破壞香港自由民主未來的發展。

國安法|大搜捕泛民 陸委會:香港由「東方明珠」變「東方煉獄」
https://www.hk01.com/%E5%8F%B0%E7%81%A3%...9%E7%8D%84

1月6日警方拘53名泛民派
地點 1000警持法庭手令搜查全港72處地方
被捕人數 53人被捕(45男8女)
凍結資金 160萬港元
罪名 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角色 6人為組織及策劃者,包括戴耀廷、區諾軒、吳政亨、關尚義、趙家賢、鍾錦麟
47人為實施參與者,即初選候選人

警方指續追緝涉違國安法人士 有離港初選參選人促各國制裁
http://news.tvb.com/local/5ff5d074335d19...6%E8%A3%81

警方指仍在追緝部分涉案人士,有已離開香港的初選參選人,促請各國採取制裁等行動。

之前已被警方通緝、已離港的羅冠聰、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在社交網站發聲明,指警方今次行動近乎涵蓋整個光譜的民主派人物,認為是最大規模的打壓、製造白色恐怖。

事件中亦有一名美籍律師被捕,促請外國政府重新審視香港情況;又呼籲各國採取實際行動,包括制裁負責的官員及暫緩跟中國落實任何經濟共同協議。

警方拘53人涉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 圖獲過半立法會議席癱瘓政府
http://news.tvb.com/local/5ff56ec1335d19...F%E5%BA%9C

警方拘捕53人涉嫌參加去年民主派初選,以策略性投票獲得立法會35席以上,企圖癱瘓香港政府,涉嫌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

警方指行動今晨展開,包括國安處在內,出動1000名警員搜查72處地方,當中6名被捕人涉嫌組織及策劃初選,餘下47人涉參加初選,警方同時凍結160萬懷疑與計劃有關資金。

警方指初選計劃去年3月籌備,至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如期舉行初選,而當選人之後繼續承諾入議會後,否決財政預算案,企圖癱瘓香港政府。當局強調議員可以否決預算案,但目的不可以是顛覆國家政權。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說:「可以否定一些法案,甚至財政預算案,但目標絕對不應該是為了推翻政府政權,阻礙其運作。一人駕車打劫,駕車沒問題,但原來他是打劫,做這件事便是犯法,千萬不要指,議員做這件事便是犯法,不是,需要看全部事情及目標是何及其意圖。是否不讓人初選,大家知道初選在其他國家進行,但這些運動通常要選合適人選及一些適當人選參加議會,但正正今次並非如此,他們只有一個目標,便是令到政府停擺。」

警方又表示,發現主辦初選組織曾向參加者提供資金,由四千元至二十九萬元,正調查出資目的及運作;又指不會對初選投票人士作刑事調查。

李家超指警方行動針對涉顛覆國家政權活躍分子是依法及必須
http://news.tvb.com/local/5ff5682134b031...5%E9%A0%88

【大拘捕】葉國謙指策劃立法會變能癱瘓政府組織或違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5%E6%B3%95

民陣指初選屬基本法下合法行為 斥警斷章取義詮釋法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6.htm

一批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捕,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民陣認為,警方斷章取義詮釋法律,製造大規模拘捕,意圖營造白色恐怖,意圖損害港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民陣強烈譴責。

民陣表示,根據《基本法》,立法會可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案,審核權自然包含否決權,在立法會拒絕通過預算案並被解散後,重選的立法會若繼續拒絕通過,特首就必須辭職。

民陣認為,參選人透過初選機制,向公眾公開辯論政治立場及《基本法》賦予立法者的權利,並由願意參與及表達立場的公眾選擇支持與否,不應視作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初選行為所討論的均屬《基本法》下的合法行為。

【大拘捕】質疑民主派有何「非法手段」達致顛覆 田北辰促警方解釋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3%E9%87%8B

警方拘捕53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警方說,其中6人是組織及策劃角色,其餘47人是參與者。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社會對大規模拘捕好震驚,對於警方引用《港區國安法》22條第3款,「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田北辰認為,構成犯罪的另一個元素是要用「非法手段」,他聽完警方解釋都不太理解警方覺得相關人士用了何等「非法手段」。

田北辰質疑,警方認為整個計劃目標是非法,但聽不到用了甚麼非法手段去達到目標。他敦促警方解釋,「我諗警方真係要再解釋清楚,如果唔係點起訴呢,到時律政司都無可避免要再解釋,萬一上到庭告唔入,咪更加打擊管治威信?」。

田北辰促警方就拘捕行動再解釋理據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6.htm
[Image: mfile_1569004_1_L_20210106211232.jpg]
53名倡議或參與民主派初選的人,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捕。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警方應再解釋清楚理據。

田北辰在社交網站表示,警方引用國安法第22條第3款作拘捕行動,這條文有另一元素是要涉及使用「非法手段」,相信警方覺得整個計劃的目標屬非法,但他不明白相關人士使用了甚麼非法手段去達到有關目標。

湯家驊:干犯國安法視乎3元素 暫看不到初選違法原因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6.htm

53名倡議或參與民主派初選的人,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會否干犯國安法要視乎是否達到3個元素,包括有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一些活動;活動本身涉及武力、威脅用武力或違法;以及目的是國安法提到的嚴重干擾或阻撓政權機關履行職責等。

湯家驊在本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表示,如果有人準備參選進入立法會後,不論如何都否決財政預算案,如此宣稱的行為可能涉及國安法所說的非法目的,但仍有另外兩個元素要證明,包括所做的事本身是否違法,他暫時未能看到為何初選本身是違法行為,警方見傳媒時也沒有觸及這個問題。

湯家驊表示,《基本法》第51條提到如果財政預算案被否決會發生甚麼事,但這條文是基於第73條,第73條提到議員職責是審核和通過財政預算,如正當行使職權是沒有問題,但如果不論如何都會否決財政預算,目的是拖垮政府,這種權力的行使就是違反《基本法》,不過不是違反《基本法》就等如違反國安法。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6 11: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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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WhatsApp_Image_2021-01-05_at_91705_PM@12...0x400.jpeg]
【大紀元2021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2021年1月6日早上,香港警察抓捕至少52名民主派人士,港府被指以港版國安法對香港民主人士進行秋後算帳。台灣陸委會對此回應稱,「港版國安法」已使香港由「東方明珠」變成觸目驚心的「東方煉獄」。


港媒消息,截止1月6日早上8點半,已有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包含戴耀廷、劉穎匡、毛孟靜、梁晃維、楊岳橋、范國威、袁嘉蔚、伍健偉、何桂藍、朱凱迪、馮達浚、岑敖暉、王百羽、鄒家成、鍾庭耀、張可森、涂謹申、尹兆堅、林卓廷、梁國雄、岑子傑、胡志偉、鄺俊宇、黃碧雲、趙家賢、黃子悅、陳志全、余慧明、區諾軒、鍾錦麟、安德里、劉凱文等52人。

這些被抓捕人士部分是被指稱涉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有消息指出,此次拘捕行動和民主派去年舉行的「35+民主派初選」有關。

除此之外,稍早港警大肆展開搜索,包括前往協辦初選的「香港民意研究所」總部。港警還到香港媒體《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搜索。

去年,民主派提出「35+公民投票初選計劃」,希望在去年的立法會選舉上奪得超過半數的席位,但該選舉遭到港府以疫情為由取消,至今仍然選舉無期。

國安處警察稱,這些人響應法律學者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部曲」,讓當選立法會議員後聯手否決政府預算案,迫使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辭職,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然而,根據香港《基本法》第52條,香港特首在三種情況下必須辭職,其中一個情況是「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它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

今次港府行動被質疑為大報復、大清算行動,是為「滅聲」,趕絕民主派包括溫和派人士。

台灣陸委會對此事回應說,港府本次行動讓他們及國際社會同感震驚,譴責任何壓迫民主人權的惡霸行徑。陸委會強調,若香港民主自由持續淪喪,將影響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對中國大陸沒有半點好處,若不審慎收斂,終遭惡果反噬。

陸委會還表示,「港版國安法」動輒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打擊民主人士,不僅顯示出香港《基本法》對港人權利的保障形同具文,更使香港由「東方明珠」變成觸目驚心的「東方煉獄」。

身在英國「流亡」的羅冠聰在臉書回應事件指,「國安法對政治自由、言論自由的打壓,已再上升多一個層次。香港人,要記住這份仇。任何尚替國安法辯護、和稀泥的人,都是香港人的敵人。」

被捕名單如下:
初選協調人(5人):戴耀廷、趙家賢、鍾錦麟、關尚義、區諾軒(已辭任初選協調人)

民主黨(6人):涂謹申、尹兆堅、林卓廷、胡志偉、鄺俊宇、黃碧雲

公民黨(4人):楊岳橋、郭家麒、李予信、譚文豪


民協(2人):施德來、何啟明

抗爭派(14人):袁嘉蔚、梁晃維、李嘉達、馮達浚,何桂藍、劉頴匡、鄒家成,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超級區議會岑敖暉、王百羽、衞生服務界余慧明

社民連(2人):梁國雄、岑子傑

新同盟(2人):范國威、譚凱邦

人民力量(1人):陳志全

區政聯盟(1人):柯耀林

工黨(1人):吳敏兒

獨立(10人):鄭達鴻、安德里、彭卓棋、劉澤鋒、劉偉聰、毛孟靜、呂智恆、徐子見、李芝融,楊雪盈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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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傑指警要求交出文件是漠視法律保密及傳媒採訪保障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6.htm

民主派不同版塊代表下午一起見記者,批評警方拘捕行動是濫捕。民主黨有7名成員被捕,與律師溝通後,預計被捕人士要被通宵扣查。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批評,政府選擇與民意對抗,不聆聽市民透過初選及區議會選舉表達的意見,並向獲得支持的參政者加以報復,形容政府為民主派「生安白造」涉及國安法的罪名,又形容國安法已成為拘捕市民的「萬能KEY」。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當局無尊重市民受到《基本法》保障的投票權,警方到律師樓及傳媒機構,要求交出文件,是漠視法律專業保密以及傳媒採訪的保障。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批評,警方以「打劫」比喻透過初選出線及否決預算案的民主派,是比喻不倫,指民意代表否決預算案,只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屬要求政府「兌現支票」。他又指,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亦有人並無承諾否決預算案,反映當局只是為政治搜捕尋找藉口。他透露,區諾軒已獲保釋,估計與他仍然身處指定酒店接受檢疫有關。


黎智英案律政司稱國安法非「無罪假定」震驚司法界 張達明:法庭將面對兩套法制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52551.html
[Image: 889dea27-1063-48e9-b8d5-f907bc4db1db.jpeg]

香港終審法院除夕日(周四,31日)批出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的上訴許可。庭上焦點之一是,律政司指法庭考慮《港區國安法》保釋條件,不能跟一般刑事案件相提並論,稱條文中沒有「無罪假定」,引起社會爭議。香港法律學者張達明接受本台訪問時稱,當中反映《國安法》完全顛覆香港普通法,亦與香港本地法律存有不少矛盾,在政治滲入法庭的氛圍下,法庭判決「難上加難」。(李智智 報道)

就黎智英保釋的上訴許可,庭上,代表律政司的控方就《港區國安法》解讀時稱,法庭應考慮《港區國安法》保釋條件不能跟一般刑事案件相提並論,《港區國安法》並非在香港同一個法律體系下產生的,條文中沒有「無罪假定」。故在考慮是否批准保釋時,應給予「國家安全」問題更多考慮,《國安法》第42條亦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犯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否則不得准予保釋。

有關說法引起社會關注。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在Facebook撰文時指,《國安法》第5條已清楚寫明,未判罪前任何人必須「假定無罪」,批評控方律師的言論:「真丟臉」。

張達明:國安法與普通法存不少矛盾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本台訪問時稱,事實反映《國安法》與香港普通法存有不少矛盾。他又引《港區國安法》第5條,當中已列明:「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認為問題癥結在於《國安法》立法本身是顛覆香港本地法例。

張達明說: 《國安法》不是在香港草擬的法律,在一國兩制下,弔詭之處是,現有法庭是據本地法律處理。即使你說不適用普通法,是否就等於「無罪假定」不適用呢?《港區國安法》第五條,已列明: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現在令到《國安法》是完全顛覆香港現有法律。因為法律是沒有經過討論,就寫出來後,又說解釋權是在人大常委,而非香港法庭,帶出很多問題,衝擊香港現有法制,有很多不清晰地方。簡單而言,(《國安法》)並非走香港普通法。

香港法庭將面對兩套不同法制

張達明又稱,香港法庭面對《港區國安法》和香港普通法的兩套不同法制,增添判決難度。

張達明說:是很難做的。要香港法庭處理不是在香港法制下草擬的法律,本身是不是《基本法》下的設計,被硬推。一國兩制,原本是兼顧香港和內地的法制不同,現在《國安法》基本上是將國內的一套法律放在香港推行,故出現很大問題。

早於今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曾就相關條文「尊重和保障人權」,並「貫徹一些重要的刑事法治原則」。然而在同一時間,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舉辦論壇討論國安時,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當時就質疑條文不一致,例如法例訂明如非信納疑犯不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否則不准保釋,與無罪假定矛盾;而同場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亦指《港區國安法》部分條文或未必據普通法原則處理。

【林忌評論】香港已成思想入罪之都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84800.html

以往外界相信香港在1997年主權移交之後,仍有獨立的司法系統,仍是一個法治的都市,其根本的原因,就是英國普通法體系,依然得以實施;這體系的基本保障,包括在《中英聯合聲明》之內,即中國保證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法律基本不變」(中方保證 3.3);中國更保證在香港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等自由(中方保證 3.5)。然而隨著中共通過「港版國安法」,加上近日終審庭批准律政司的上訴,把黎智英再度收監還押後,香港法律下對人身的最基本保障的自由,以至香港人的思想自由,都終於全部變成了問號。

律政司上訴的理據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提出「港版國安法」並非在香港的普通法體系下產生,因此沒有香港法律一貫所擁有的「無罪假定」原則;單是這點其實已經清楚說明,所謂「現行法律基本不變」,已經成為了一紙空文;而更嚴重的是,這原則就是所謂「香港法治」最基本的基石——即任何人不會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起訴,然後就因此先行假定有罪,即使他日有幸打贏官司,那麼白坐的監牢又如何?這是所謂「法治」當中最重要,也最基本的原則,如果沒有了,這還叫作「人權」?這還叫作「法治」嗎?

即使「港版國安法」第5條白紙黑字,寫明「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然而律政司卻聲稱42條說明「除非法官有充份理據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準予保釋」──這兩段完全相反衝突的條文,一如早前各界所料,說明這種任意由中共解釋的法律保證,是完全沒有作用──未經審訊,就假定無罪;但即使假定了無罪,卻仍然不得保釋,那麼假定無罪又有何用?這就有如對大家說,你有人權,不過政府卻不保證你的安全,這不是廢話以至謊言,又是甚麼?

根據記者聽審的引述,連由港共指定的《國安法》法官,也在質疑控方案情「並非好強」,指控方證據所指的黎智英在訪談當中所謂「請求外國制裁」,看起來只屬「評論」,而並非「請求」,因此辯方有抗辯的理據;可是控方聽上去如此牽強的證據,也可以「莫須有」,超越了以往的「以言入罪」──最起碼你要說出口,如今已經成為了「思想入罪」;控方陳詞所羅列的「證據」,竟指黎智英多年來「積極支持泛民主派及反對中國共產黨與香港政府」──原來支持民主派,以至支持香港有民主,也屬「罪行」的一部份。

因此不需要聽他口說甚麼,只需要羅列以往他支持甚麼,也可以構成「犯罪」的一部份,然後因此「即使」你口沒有說,你心中「支持」別國制裁,然後說了幾句「評論」──律政司代表說「法庭可推論言論屬經掩飾的請求」,也可以成為了「犯罪」;這不但把原本合法的事情,變成了非法,更連最基本的時效原則,也可以完全「穿越」──在香港長期合法的行為,如今變成了「非法」。這種破壞法治一切基本原則的「法律」,還有人相信香港擁有「法治」嗎?

刑事法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刑罰與「過失」是合乎比例;律政司指黎智英「評論」兩句等同「謀殺罪」,不知他的評論謀殺了誰?有誰人因為這兩句評論而死亡?當評論兩句就可以等同「殺人」,然後隨時被判終生監禁的時候,請問是否還對香港的「生活方式不變」?是否「依法保障人身、言論、出版自由」?這些在《中英聯合聲明》保證50年不變的所謂「一國兩制」原則,還有甚麼是仍然「有效」的呢?

殺人疑犯陳同佳,就繼續逍遙法外,律政司堅稱香港無法可控告,也沒有打算修法去控告;黎智英的兩句「評論」,就可以引用《國安法》去超越時空,超越全宇宙的司法管轄權,倒流時光去作出起訴,這種做法當說明了,今日香港所殘餘的「法治」,只餘的是甚麼。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6 16: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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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拘捕】警搜屋揭胡志偉未交出旅遊證件 涉及非法集結案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0%E6%A1%88


初選大搜捕|蓬佩奧:會考慮就大搜捕制裁香港 香港駐華盛頓經濟貿易辦事處或受限
https://hk.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ZHFXTUVFU/
香港初選大搜捕多達53名溫和民主派人士,當中包括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震驚國際,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回應,稱美國對事件表示憤怒,會考慮向相關人士實施制裁,他在聲明說:「在香港人受共產黨壓迫之際,美國不會袖手旁觀。」另外,蓬佩奧宣布,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克拉夫特(Kelly Craft)將訪問台灣。蓬佩奧說,台灣為美國可靠夥伴與蓬勃民主政體,且展現出「一個自由的中國」所能達成的成就。

相關新聞:初選大搜捕|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籲釋放被捕人士 勿用國安法壓制自由
蓬佩奧在聲明形容,今次大搜捕反映中國共產黨鄙視自己的人民和法治,他說:「美國將考慮對有份打壓香港人的任何個人或實體施以制裁或其他限制。」他續指,美方也會對香港駐華盛頓經濟貿易辦事處實施限制。對於有美國公民在大搜捕當中被逮捕,蓬佩奧表明深感震驚,他說:「美國不會容忍對美國公民的任意拘留或騷擾。」

關尚義被捕震驚美國
警方國安處出動千名警員拘捕53名民主派人士,指控他們組織、策劃及參與去年7月的立法會民主派初選,以進入議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為手段,迫令特首下台,癱瘓政府運作,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年紀最大被捕人士是79歲民主動力司庫兼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他更是首名涉干犯港版國安法被捕美國公民,另外還有提出立法會35+的法律學者戴耀廷,他是唯一被中聯辦點名批評「險惡居心」、是「對香港社會的危害」。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報道,關尚義不持有香港護照,是首名在港版國安法下被捕的外國人,與同時持有外國護照的雙重國籍港人有別,他被拘留一事可能將成為華府重要外交議題(major diplomatic issue)。

美國總統當選人拜登的國務卿人選布林肯(Antony Blinken)在港府拘捕行動後數小時,已在Twitter發文批評港府,並表明拜登與賀錦麗的政府會跟香港人站在同一陣線,多名美國參眾兩院議員亦表達關注。

初選大搜捕|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籲釋放被捕人士 勿用國安法壓制自由
https://hk.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JVF2YVIJE/

警方國安處昨日出動千名警員,拘捕53名組織及參與去年7月民主派初選人士,指控他們涉違反《港版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發言人特羅瑟爾(Liz Throssell)周四表示深切關注事件,要求港府立即釋放被捕人士,不要再利用《港版國安法》壓制言論、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

相關新聞:初選大搜捕|蓬佩奧:擬就大搜捕制裁 香港駐華盛頓經貿辦或受限
特羅瑟爾在聲明中指出,今次拘捕行動顯示《港版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用作拘捕行使合法權利參予政治及公共生活人士。聯合國人權事務辦公室和獨立聯合國人權專家已多次警告,《港版國安法》有關顛覆罪行的解釋模糊、太廣泛、容易被濫用或任意執行,昨天的逮捕只是最近一連串涉及行使包括和平集會基本自由的拘留行動。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強調,無論是直接或透過自由選擇的代表行使參與公共事務權利,都是一項受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ICCPR)保障的基本權利,亦已納入香港《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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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辦公室呼籲當局履行ICCPR規定的義務,避免利用《港版國安法》壓制言論、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我們還敦促當局在正進行的調查中保障言論自由,包括允許記者和新聞機構完全和自由行使其合法功能。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

初選大搜捕|《華郵》《衞報》促歐美聯手回應中國打壓香港自由 澳媒:香港變檢控之城
https://hk.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2RWSFMQJU/

[Image: NP27335ZURGYFBOHWK5NBQHW2I.jpg]

香港警方周三以顛覆國家政權為名,拘捕50多名民主派人士,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聲明威脅制裁相關人士,而西方傳媒亦批評港府,斥責北京藉拘捕行動清洗民主派。美國《華盛頓郵報》及英國《衞報》社論要求歐美聯手採取行動,回應中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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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郵報》編輯部周四發表評論,形容中方行為直接挑戰美國總統當選人拜登,亦冒犯不久前才與中方達成投資協議的歐盟,促請美國及歐盟強硬回應中方摧毀香港自由的行為。

斥中國有恃無恐 趁美混亂乘虛而入
《華郵》指出,中國政府及其香港傀儡近月持續針對民主運動領袖,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多名立法會議員,還有12名被「送中」的年輕港人等,周三大搜捕規模則更龐大,當局當日動員逾千警力拘捕53名民主派人士,「他們的罪名呢?他們是初選候選人或協助舉辦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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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郵》形容中國曾承諾保護香港開放的社會,周三大搜捕卻打擊保護香港社會開放的人,質疑中國是早前與歐盟達成投資協議後有恃無恐,亦可能是判斷美國政治混亂,於是乘虛而入。

《衞報》:試圖恐嚇港人
英國《衞報》亦發表社論,形容港府搜捕是攻擊反對派的行為,反映當局昔日聲稱港版國安法「只影響極少數人」的說法是謊言。社論批評中國打擊香港所有反抗者,不僅拘捕知名度高人士,九龍西初選參選人安德里等人亦因參與初選被捕,「不止是和平示威,連反對派本身也不再獲接受」。

社論批評當局的顛覆罪名定義過份廣泛,並針對那些參與民主程序的人,強調民主派初選只是選出最有可能勝出立法會選舉的人士,質疑警方的控罪意味「計劃勝出選舉,並運用法定否決權,現在也是違反國家安全,可判囚終身」。

《衞報》直言香港立法會權力有限,政權亦多次剝奪參選人及當選議員資格,甚至以疫情為名押後2020年立法會選舉,文章稱當局舉動只是試圖恐嚇香港人:「北京知道香港人的憤怒,以及對民主的渴求在2019年示威後有增無減,且有10%居民在官員反對下仍在初選投票」。

美國周二舉行喬治亞州聯邦參議院議席第二輪投票、周三舉行國會參眾兩院聯席會議,兩者均關乎大選結果,備受全球關注。《衞報》質疑北京和香港當局是趁國際關注較少的時機行事,且即使歐盟、英國等官員即時譴責港府行為,中方亦可能不在意,《衞報》促請英國、美國及歐盟採取聯合行動。

《紐時》:港府懲罰所有民主活動參與者
美國《紐約時報》分析則指,北京正藉搜捕民主派,顯示它對香港的控制能力,指今次是中國共產黨「最有力的一次權力展示」,旨在傳達北京控制一切的訊息,並消滅一切反對行動,又指港府在北京授意下,任意詮釋港版國安法。

《紐時》亦提到北京正推動「司法改革」,試圖改變香港的獨立司法制度,又提出修訂教材等,而周三被捕人士即使表現溫和及低調也無法倖免,反映港府是志在「懲罰所有參與民主活動的人」。

彭博社:拜登難扭轉大局
彭博社評論指,北京在大搜捕對香港反對派發出鮮明訊號,形容搜捕規模前所未見,並警告在拜登上任美國總統後,香港已沒多少民主可以拯救。文章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9年香港發生大規模示威後,便加強對港控制,試圖消洗反對派,即使拜登上任亦難以扭轉香港局勢,港府更拘捕美籍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勢將加劇中美緊張關係,亦使香港國際城市的地位進一步褪色。

《外交政策》雜誌網上版形容,港府大搜捕是為異見者「敲響喪鐘」(sound the death knell),批評警方滋擾民主派初選的協辦機構,令人認為參選投票都可能成為被捕藉口,形容港府在港版國安法立法後,持續對香港市民的權利「打上棺材釘」。

加媒:香港已死,但將浴火重生
澳洲廣播公司(ABC)則稱,中國藉大搜捕向傳達「不再容納反對派」的訊息,任何真正的異見者也會被鏟除,甚至可按照港版國安法被送到中國大陸受審,批評北京藉武漢肺炎疫情,把香港由「示威之都」變成「檢控之都」。ABC指出,民主派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大勝,加上去年7月在疫情下仍有60萬人在民主派初選投票,這些選舉結果觸發北京鎮壓反對派,如今所有最活躍的反對派政治人物均已被捕。

加拿大時事評論員格立文(Terry Glavin)在當地《國家郵報》以「香港已死、香港長存」為標題撰文,指香港的民主運動縱被連根拔起,但香港人的精神不滅。格立文又引述「加拿大香港之友」召集人辛智芬(Fenella Sung)指,香港在地理上已死亡,但精神仍然存活,只要外界一直支持香港人,香港日後終可浴火重生,走向民主。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7 05: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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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大規模拘捕摧毀香港所剩無幾民主自由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6.htm

[Image: mfile_1569016_1_L_20210106214919.jpg]

警方拘捕53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指他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在台灣,蔡英文總統在社交網站發文,指事件再一次摧折香港所剩無幾的民主自由,認為大陸自改革開放以來對世界做過很多承諾,包括不稱霸和不擴張,但這一年多以來,國際上越來越多人懷疑北京是否有誠意遵守承諾。

蔡英文說,大規模拘捕事件顯示北京當局徹底毀棄當年「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反問如果是言而無信,怎能期待國際社會善意的理解。
  
蔡英文指出,台灣清楚感受到大陸政府對承諾的寡信以及對香港自由的打壓,但台灣不會退縮,更會為普世價值挺身而出。她呼籲全世界民主陣營的夥伴為香港發聲,不要讓香港僅存的自由空氣消失。

蓬佩奧促放香港民主派人士 考慮制裁涉採拘捕行動人士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表示,對香港警方拘捕53名民主派人士感到憤慨,美國正考慮對涉及採取拘捕行動的人士和實體,實施制裁及其他限制措施,亦探討對香港駐美國的經貿辦事處施加限制,以及對削弱香港民主的官員採取額外的即時行動。

他又說,對被捕人士包括一名美國公民感到震驚,強調美國不容忍對美國公民的任意拘留或騷擾行動。

蓬佩奧發表聲明,批評拘捕行動令人再次意識到中國共產黨蔑視人民及法治,促請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他又說,香港人正受到中共壓迫,美國不會袖手旁觀。

另外,蓬佩奧表示,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克拉夫特將會訪問台灣,形容台灣是可靠的黟伴,民主政體充滿活力。

特區政府:無懼任何海外政府制裁威脅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特區政府表示,有海外政府官員和政客,就個別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拘捕,作出以偏概全和失實的言論,強調特區政府無畏無懼,對於某些海外政府官員的言論,感到震驚。發言人說,政見上的多元與試圖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間,存在清晰的界線,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這種歹毒的圖謀。
  
特區政府表示,無懼任何海外政府的制裁威脅,亦會毫不猶豫譴責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的外國或境外勢力。
  
發言人說,與一些海外評論者的指控剛剛相反,《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罰。《香港國安法》有特定條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國際有關人權的公約適用於香港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法律亦體現了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以及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等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特區政府說,《香港國安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類似的國家安全法律看齊,甚或更佳。眾多海外評論者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明顯地是採取雙重標準,只會暴露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的偏見。

涉違國安法被捕人士 部分晚上陸續獲准保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涉違國安法等多人包括何啟明、劉偉聰等已獲准保釋離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涉違國安法多人獲准保釋 岑敖暉:被捕理據可笑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湯家驊:若屬達犯罪目的步驟非一般初選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2條,須具備三大元素,包括策劃組織、參與、使用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達到目的。他說,舉行初選並不構成犯法,但如果屬達至犯罪目的的步驟之一,就並非一般的初選。

他又指,違反《基本法》第73條,並非犯刑事罪行,但如果有人想嚴重干擾議會運作,癱瘓政府就具有刑事責任。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就表示,初選並不涉及武力,質疑警方未能解釋昨日拘捕53人的行動中,是根據甚麼證據和事實,指涉案人士涉及非法手段。

湯家驊稱爭議點是如何證明53人利用非法手段達致目的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警方拘捕53人,涉嫌組織及參與去年的民主派初選,違反《香港國安法》22條,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現時案件的爭議點,是如何證明他們利用非法手段達到目的。

湯家驊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初選本身並非非法手段,但如果是想達至犯法的10步之中,其中一步,則不能夠視為一般初選,他又以打劫銀行為例,如果有人精心部署10個工序,做了5步,但去到銀行時,發現因疫情無開門,最終無打劫,但有關人士仍犯了刑事罪。

他又說,如果議員無履行《基本法》73條所列的職責,並非犯了刑事罪行,但如果有人想嚴重干擾議會運作,癱瘓政府就有刑事責任,因此他認為,《基本法》73條與《香港國安法》22條,兩者是相關,但非對等,違反《基本法》73條不等於已違反《香港國安法》。

湯家驊強調如果干犯《香港國安法》22條,需要有三大元素,即策劃組織,參與,使用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非常手段達到目的,但他強調,現時根本未去到否決財政預算案的階段,未有刑事行為發生,因此不能說有關行為及意圖已經發生。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在同一節目表示,有關當局根本講不到所謂的非法手段為何,他指出,議員背負選民意願,有權決定如何行使《基本法》73條的權力,反問有關做法如何達至《香港國安法》22條所指的非法手段。

梁家傑說,《基本法》49條至53條,已說明兩度否決財政預算案等程序,屬行政與立法機關互相制衡,憲法容許的手段。
張達明稱觀乎初選安排看不到涉及武力或非法手段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07.htm

警方拘捕53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香港國安法》包含的重要元素,包括使用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達致相關行為。但觀乎初選的安排,看不到涉及武力或任何非法手段,而政府及警方截至昨天的解釋,都沒有指出被捕人士的行為涉及哪些非法手段。

張達明分析,根據普通法,除非有明文禁止那些行為是非法,否則其他的行為都不算非法。不過,去年曾經有聲音指出,法律如果沒有授權容許初選,某些人士進行初選則屬違法。他說,如果根據這種理解,是嚴重顛覆一向使用普通法的制度,亦是嚴重削弱香港人的自由。他形容,這種演繹是十分恐怖。

張達明又說,即使相關人士會被落案及告上法庭,仍未知道香港法院能否獨立及有足夠權限處理相關案件,抑或政府都認為法院需要配合,甚至要由人大常委會釋法去教法庭如何判案。他說,如果最終告上法庭,是令法庭處於很大的困難和挑戰。

他認為,以香港一向根據的普通法以及基本法和人權法保障的公民權利,看不到為何初選會觸犯國案法條文。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7 08: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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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大搜捕|與譚得志同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黃之鋒遭鐵鏈纏 ...hk.appledaily.com https://hk.appledaily.com/breaking/20210...IWB4HZ7CU/
8 hours ago — 警方國安處昨日(6日)動員千人,拘捕53名去年參與「35+」初選的 ... 初選大搜捕|與譚得志同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黃之鋒遭鐵鏈纏腰送收押所問話 ... 黃之鋒Facebook小編今午則發出標題為【黃之鋒獄中錄口供期間並無 ... 助理續稱,即然快必多了一條罪名在身,但在荔枝角收押所的起居作息應該不會受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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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拘捕】陸委會:會密切關注港版國安法實施狀況 採取一切可能行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E5%8B%95

53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國安法於昨日被拘捕,今日晚上陸續獲保釋。在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於今天表示,政府正研究對港人可作出的協助,強調將視乎形勢,與國際社會合作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

邱垂正指,政府支持香港人民爭取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立場一貫堅定,當局除了將依據人道原則和既有法規規範,透過公私協力方式提供港人必要人道協助,亦會持續精進現有法規和制度,給予港人最實際的支持和幫助。

邱垂正表示,會持續密切關注港版國安法實施狀況及世界主要國家政策動態,持續盤點檢視相關政策法規,與國際社會保持聯繫和合作,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

【大拘捕】陳志全批政府圖消滅民主派 涂謹申:處境困難心情沈重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E9%87%8D

多名涉嫌違反國安法而被捕的泛民晚上陸續獲准保釋,並離開警署。人民力量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獲准保釋,兩人均表示自己的旅遊證件被沒收,並以3萬港元保釋。

人民力量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離開中區警署後會見傳媒。他指,自己由被扣查至今已有接近40小時,並指自己亦擔心能否外出向市民發言,又指自己的旅遊證件被沒收。他指,一批參與民主派初選的參選人及協助進行初選的人,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上門拘捕。他批評,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匪夷所思及荒謬,又指事件反映港人反對國安法的原因。他認為,是次事件反映國安法在政府操控下用作打壓異見人士,並指已進入瘋狂的階段。他續指,政府由選舉主任DQ參選人,到押後立法會選舉,再利用港區國安法拘捕及檢控議員,以消滅民主派,並認為未來的道路不容易前進。

另外,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獲准保釋,並離開中區警署。他指,他與不少港人今日面對的處境困難,心情沈重。他續指,希望國家領導人可以想一想,為何不能讓香港做回真正的一國兩制,而要遠離文明價值,以莫需有的政治罪名,迫害和平爭取文明價值及民主的人士。他又指,對情況感心痛,又指國家原本可以透過本港與世界接軌。他亦指,對於接近全部民主派被捕一事感擔心,相信令不少港人的心情亦不好過,並相信事件令部分人希望離開香港,又指希望上帝能保守香港。


羅冠聰促歐洲台灣制裁中國 學者指涉違國安法 促發國際通緝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10...2_001.html

台灣「香港邊城青年」及台灣公民陣線等團體今日(8日)召開記者會。早前秘密逃往英國倫敦的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已流亡海外的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等人要求中國立即釋放被捕的泛民主派人士。

羅冠聰以視像出席記者會,呼籲歐洲議會暫停《中歐投資協定》,並希望台灣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有法律界人士指,羅的言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倘若英國重啟與香港的引渡逃犯協議,羅或面對數十年的刑期。另有學者批羅只是刷存在感,旨在靠言論籌款,應予以譴責。

記者會上,多名人士促台灣建立完備救援機制、呼籲速審《港澳條例》和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以支持更多港人到台;亦有人呼籲歐洲議會暫停《中歐投資協定》。羅指很多台灣人看到香港多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拘捕後,都稱為「美麗島事件」翻版,又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人感到黑暗及不安。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稱,雖然羅冠聰身在外國,但言論及行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龔認為,羅公然挑戰《港區國安法》,理論上可以被拘捕。她又指,雖然英國暫停與香港的引渡逃犯協議,但國際局勢瞬息萬變,倘若兩地重啟引渡協議,羅或需被引渡回港,一經定罪或面對數十年的刑責。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稱,羅冠聰呼籲歐洲國家制裁中國,有損國家利益;呼籲台灣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亦有勾結境外勢力之嫌,促港府通知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俗稱「紅色通緝令」的紅色通告,當羅到達其他與香港簽訂逃犯引渡協議的國家時,立即將羅拘捕及引渡回港。

陳又指,羅發表言論只是刷存在感,會面外國政要並非為香港做事,反而旨在籌款度日,要求港府對羅予以譴責。


「香港編年史」一度未能瀏覽 據悉警方首引港區國安法封鎖網站
https://news.tvb.com/local/5ff8762834b03...2%E7%AB%99

載有警員及官員個人資料的網站「香港編年史」一度未能瀏覽。消息指,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封鎖網站。

網站到晚上回復正常,網站聲明指周三晚起,接連收到香港用戶報告無法連線至網站,管理人相信有香港的網絡供應商主動封鎖網站內容,當中或涉及政府部門要求。網站載有大批警員、官員和建制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地址等。

警方回覆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就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行動。


譚惠珠指民主派初選不違法 參選人圖製造憲制危機屬非法
https://news.tvb.com/local/5ff7d1de34b03...E%E6%B3%95

55名民主派人士就去年參與初選,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初選並不違法,但參選人選前表明製造憲制危機的意圖則屬非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在立法會審議否決這不是非法,但他們未入立法會前已說明是否決,目的是製造憲制危機,令政府停擺,甚至行政長官下台,這就是非法。所以我們不是因為初選,而是因為初選意圖,有策劃有組織地犯國安法。我們不用說實施,我們是『旨在』,目的是。」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8 13: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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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澳加斥拘捕泛民損一國兩制 王國興轟干預香港事務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11...2_001.html

美國、英國、澳洲及加拿大外長周日(10日)發聯合聲明,嚴重關切香港政府以《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大規模拘捕55名政客及社運人士,強調原定去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日後以公平方式進行是相當重要。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英國外相藍韜文、澳洲外長佩恩、加拿大外長商鵬飛在聲明表示,《港區國安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損害「一國兩制」原則,剝奪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被利用來排除反對派政見。
聲明促請香港及中央政府尊重香港人在不需畏懼被捕及拘留的情況下,享有法律保障的自由和權利,強調押後的立法會選舉要公平舉行,包括不同政見的參選人。
港府回應指,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港區國安法》亦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且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類似的國家安全法律看齊,甚或更佳。對於相關聯合聲明中指控《港區國安法》損害「一國兩制」的評論,發言人批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高級官員妄語詆毀《港區國安法》,明顯地是採取雙重標準。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幾個國家是藉着這份聯合聲明,粗暴干預中國內政、插手香港事務,直斥他們的行為毫無道理。他又提到,2019年本港示威活動連連,實為港版顏色革命,當中有無數的破壞及搗亂,嚴重威脅港人生活及本港經濟,但外國卻從未批評這些行為,反映他們是雙重標準。王認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重新回復穩定,是「事實勝於雄辯」,這份聲明只會「更見外國的無道理及雙重標準」。

反修例案判決法官屢遭投訴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07.html

自2019年發生連串反修例衝突後,個別法官和裁判官的判決及判決理由惹起社會爭議,甚至遭集體投訴,司法機構因此採用新措施,在收到大量關於某宗案件的相同或類似投訴後,會透過網頁公布投訴要點和調查結果。據目前公布的資料,被大量投訴除了法官郭偉健外,還有裁判官何俊堯、水佳麗和鄭紀航等,但大部分的投訴結果都被裁定不成立。
大部分裁定不成立
現時為高院排期法官的何俊堯,在出任裁判官期間,曾審理多宗反修例示威案,除判被告無罪外,也曾對警方證人作出具爭議的評價,又曾形容3名被控在立法會會議廳不遵守秩序的前香港眾志成員是「社會棟樑」,勸他們要保留「有用之軀」。有市民就其中8宗案件作投訴,總裁判官考慮後,認為其中6宗並不成立,另外兩宗則因司法程序未完結而暫緩處理。
裁判官水佳麗在判處一名承認擲汽油彈的15歲少年,讚稱他「滿腔熱誠」,是「優秀嘅細路」,輕判他18個月感化令。上訴庭其後裁定她原則上犯錯及判刑過輕,改判該少年入勞教中心。不過,針對她的投訴,總裁判官雖指她對該少年的評價雖有失中肯,但裁定投訴不成立。
另外,裁判官鄭紀航曾經形容刺傷「長毛」梁國雄的男子「熱愛社會」,也遭投訴。總裁判官認為鄭官無對該男子作出讚揚或鼓勵,亦無偏頗或表達政見,投訴並不成立。

美國家安全顧問:民主派被捕反映北京進一步葬送港民主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9949

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萊恩指,上周多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捕,反映北京進一步葬送香港民主。

奧布萊恩發聲明表示,上周香港有逾50名根據《基本法》行使政治權利的人被捕,形容是北京在香港民主的棺材再加多一口釘。他指北京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並正終止香港的法治。

他又批評,中國無交代新型冠狀病毒的源頭,拒絕合作,指北京政府不負責任和具危害性的行為,令全球付出高昂代價,呼籲各國團結一致,要求中國無論在香港問題,還是新冠疫情上都要負起責任,美國亦正考慮作進一步回應。

路透引消息人士 指拘捕行動確保香港不重返年半前情況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12.htm
特區政府早前拘捕超過50名協調及參與民主派初選的人士。路透社引述兩名內地消息人士,指近期香港的拘捕行動,是持續進行的行動中的一浪,目的是確保香港不會返回18個月前的情況。

報道指兩人中的其中一人,是內地高級官員;兩人都不願透露身分,他們對香港事務有廣泛及高層處理經驗,代表北京利益,亦對北京的計劃有直接理解。該名高級官員形容,北京保持耐性太久,要一勞永逸處理有關事情,又指在推動及協調香港政府的行動方面,北京有實質參與。

兩人表示拘捕行動是要加強鎮壓力度,以防民間對中央管治的挑戰,捲土重來,更多措施可能陸續有來,但有關計劃未有最終定案。

其中一人說,以疫情為理由押後的立法會選舉,可能面臨改革,目的是減少民主派的影響力。該名官員提到,北京仍然擔心如進行選舉,反對派在廣泛公眾支持下,可以在立法會取得多數議席,內地官員正討論各種方法,改變選舉制度以處理缺陷。

報道又引述另一個親北京的消息來源,證實有進一步討論改變香港政治制度的結構,包括在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減低民主派人士影響力的可能性,到時有機會動搖整個政治根基。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昨日表示,香港特區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是天經地義及無可置疑,不容抹黑,包括司法個案和特區選舉在內的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

民主派大圍捕 林鄭:外國要放下雙重標準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9948

外交部駐港公署譴責五眼聯盟當中四國外長的聲明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10.htm
[Image: mfile_1569676_2_L_20210110231302.jpg]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12 11: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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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合法執行基本法 = 違反國安法「顛覆政權」?
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是依據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www.gov.cn/gate/big5/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298.htm
第五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
  (一)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
  (二)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而行政長官仍拒絕簽署;
  (三)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
第七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九)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鄭若驊:國安屬中央職權 戴啟思:指責法官偏頗是卑劣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11.htm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表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職權範圍,《基本法》要求香港履行就關乎國家安全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強調「一國兩制」原則已遭破壞的說法,全屬誤解。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則指出,指責法官偏頗或不誠實的無理抨擊,是破壞公眾對司法機構信心的毒藥,批評這種抨擊卑劣。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13 08: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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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拘捕】《華郵》:警撿被捕人手機電腦送內地提取數據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E6%93%9A

民研協助民主派初選被搜查 鍾庭耀要求警方發還檢走文件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11...2_001.html

蘋果引述外媒指國安法疑犯手機送往內地破解 警澄清絕無此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11...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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