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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公安/黑警 hk police
3警涉醫院內私刑虐被捕漢 其中2人認罪還押候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2...2_001.html
[Image: bkn-20201123113429363-1123_00822_001_01p...1123133058]

3名警員涉嫌於去年6月底,在北區醫院行私刑虐待內一名因襲警被捕的六旬老翁,事件曝光後他們被落案起訴,案件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二人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還押候判,餘下一人則否認控罪受審。案情顯示受害老翁被固定在病床上動彈不得時,遭涉案警員23分鐘內用逾10招連番虐打,包括用床單捂口鼻、警棍塞口、電筒閃眼、拔腳毛、打下體及以警棍向下體「戳」並抽插等,更有警員聲言要「搞埋你老婆」,令老翁受驚致頭撞床架圖輕生。

3名被告依次為歐國偉(25歲)、鄧文謙(24歲)和林易昇(30歲),歐及鄧承認於去年6月26日,在北區醫院身為警員,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非法襲擊鍾志華(62歲)。而林則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屬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3被告事發後已經離職。而事主鍾志華早前已承認普通襲擊及襲警兩罪,本被判囚半年,但經上訴獲改判監3星期。

首兩名被告歐國偉及鄧文謙承認的案情指,案發時他們屬上水分區巡邏小隊軍裝警員,而事主鍾志華在去年6月25日曾醉酒與途人爭執,後被警方押解送院,翌日凌晨接受檢查時,除了雙手雙腳有紅印外,並沒有其他傷勢。

凌晨2時許,鍾的手腕及腳踝被約束帶綁在病床上,並被推進一紊亂病人休息室,該房裝有閉路電視,並拍得兩名被告先後多次進出病房,且在房內連番向鍾施襲。除二人外,期間曾有另一名警員在場。

片段顯示鍾至少在受襲的最後18分鐘甦醒及有反應,並曾大聲呼救,他更被打致面露痛苦,上半身彈起。期間更有警員向鍾說出他妻兒名字,並聲言「搞埋你老婆」及「我轉頭返嚟再炮製你」。鍾因受警驚過度而用頭撞向病床床架,意圖輕生。

鍾事後再接受檢查時,其右手指間遠端關節伸展落差30度、兩邊胸壁下方觸痛、左邊胸壁下方瘀傷、右膝擦傷及瘀傷等。鍾其後被證實患上適應障礙,需服藥治療,出現情緒低落、難以入眠、對事情提不起勁、容易感到煩躁、感到無助及社交退縮,更會回想被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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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護短死不認錯 濫捕濫告成風土病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3830/%E...F%E7%97%85

逾 300 市民報章刊聲明:譴責警隊濫權濫捕過度武力 促政府獨立調查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9F%A5/
[Image: paper_R5wPJ_1200x0.png][Image: 70910537_431010764207301_577503431635448...1200x0.jpg]

數據證實政府濫捕濫告香港人再創高峰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3349
[Image: 471kyb4q2uy3gn5v19pupdl430il3a.jpg?auto=...=80&w=1080]
[Image: t1xhu9df6nvf0nx9ds596wzjizq2hk.png?auto=...=80&w=108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721元朗恐襲涉事白衣人、煽惑暴力721「教人打仔」的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831集體濫用暴力的黑警卻繼續逃之夭夭。

最新立法會財委會問題中提到的保安局數字,顯示自2019年因反修例運動被捕的人數高達7,613人,遠超當年六七暴動過6,000人的紀錄。

撇除極少數因咬破耳仔、連儂牆劏肚等罪行被拘捕的「藍絲暴徒」,以上數字即代表現時每1,000名香港人中,大概就有1個手足因近月社會運動而被拘捕。其餘721元朗恐襲涉事白衣人、煽惑暴力721「教人打仔」的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831集體濫用暴力的黑警卻繼續逃之夭夭。

律政署最新數字更能發現近4年來以《公安條例》的檢控失敗率,由2016年53.1% 再升至2019年60.5%(直至9月),成功檢控率不足四成。事實上,政府以《公安條例》將市民入罪本身門檻已經相當低,但仍然有過6成都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印證了近年濫捕濫告的「復仇」行徑,已經成為香港打壓社會運動的手段的新常態。

無限濫用法律資源打壓公民社會,都是威權政府的共同特質,亦可預視未來復仇式濫告將會更加嚴重。希望各位更加關注及支援因反修例運動而被捕的手足真實處境,不要讓他們只成為濫捕濫告的一個數字。

反送中濫捕 
警拘7,854人僅控逾千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404...5X2RJJPEQ/
[Image: M7LCTXBFTH5DN7J2Y2O422KHN4.jpg]
6.9起示威者多番被警方針對,數百人在街頭被截查圍捕的畫面屢見不鮮。
[Image: OP6EK6YDBKOPSTL3ZB4FLWE5EA.gif]

警方在反送中運動中一直被轟濫暴濫捕。警方向《蘋果》提供的最新數字顯示,去年6月9日至今年3月19日,警方在示威活動中共拘捕7,854人,並落案控告1,252人,當中564人被控暴動罪。不過,有關資料同時顯示,多達809人最終獲無條件釋放,佔總被捕人士約10%。有立法會議員指有關數字正正是反映警方濫捕的力證,「根本警方就係有拉錯冇放過,律政司盡情配合,完全冇做好把關角色」。

陳志全:好多人未出站就被拉

逆權運動至今近九個月,警方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3月19日在各區示威活動中拘捕7,854人,包括5,870男及1,984女,年齡介乎11至84歲,當中1,252人被落案控告涉及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被捕者中3,219人為學生,當中465人被起訴;而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有1,376人,當中151人被起訴。至於餘下5,758人,警方指案件仍正調查,他們保釋候查或在拒絕續保後獲釋放。

值得留意的是,該7,800多名被捕者中,809人最終無條件獲釋,佔被捕者約10%,另有六人於警方警誡後獲釋放。而警方早前提供數字顯示,另有19人獲撤銷控罪。

律政司昨日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的查詢,指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9日,警方於反修例示威中拘捕7,613人,換言之,警方單單於3月1至19日內已拘捕241人,當中尚未包括3月31日8.31悼念活動所拘捕的示威者。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表示,數字是反映警方濫暴濫捕的證據,形容自己亦是受害人之一,「好多人未出港鐵站就被拉,乜都冇做過,警方係有拉錯冇放過,係冇證冇據就拉人」。他質疑現時的警權過大,完全無王管,認為必須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警暴。

6.28靜默遊行被捕區議員獲釋 稱警未查身分證便拘捕批濫捕升級 (14:5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7%E7%B4%9A

許智峯批評當局濫捕濫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102.htm
許智峯:警方介入議會事務是濫捕濫告 (15:58)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B%E5%91%8A

【專訪】濫捕濫告陰霾下的司法危機 吳靄儀:政府在顛覆法治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B2%BB/
[Image: mar-25_8sahd_1200x0.png]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1-23 09: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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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涉迷暈輪姦女輔警
駐守上水 誘酒吧消遣落藥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70..._0000.html
21/02/2007
[Image: sn06022105_big.jpg]
兩名男警被發現與女輔警同睡酒店床上。

警隊爆出現役警員涉輪姦女輔警醜聞。兩名駐守上水警署軍裝男警員,早前相約一名剛入職「新紮師妹」到酒吧消遣,期間女輔警疑遭人落迷藥,致電男友求助後即昏迷。男友報案後與警員四出找尋女友蹤影,終在大埔一間時鐘酒店驚見三人衣衫不整「大被同眠」,懷疑女輔警被人先迷暈後輪姦,警方重案組已接手調查,暫未拘捕任何人。

消息透露,該名女輔警二十餘歲,與涉案兩名男警員同駐守上水警署。約兩周前,兩名男警相約她下班後到附近酒吧消遣,女輔警不虞有詐應約,並致電男友知會當晚與同袍飲酒。三人其後前往上水一間酒吧,女輔警如常與兩男警聊天,惟當她喝下酒精飲品後不久即感到頭暈,她心感不妙,懷疑遭人落藥,遂偷偷致電男友求救,惟未及說出酒吧名稱已失去知覺。

遍尋上水大埔酒店
女輔警男友擔心女友出事,立即報警,並與警員到上水的酒吧逐一搜尋,期間一間酒吧的職員報稱,曾目睹兩男一女一起到來飲酒,最後女子不勝酒力醉倒,並由同行兩名男子攙扶離開。男友立即與警員到附近賓館及時鐘酒店搜尋,但仍未能找到女友,惟有轉往大埔區繼續搜尋,最後到達大埔一間時鐘酒店,管房透露早前有兩男一女到來開房。

警員立即破門,赫見女輔警與兩名男警員同睡一床,三人衣衫不整,懷疑女輔警遭人輪姦,立即將兩名男警帶署調查,並將女輔警送院檢驗。由於案件涉及三名現役警務人員,警方高層極度關注,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警方發言人證實接獲一宗女子懷疑被人性侵犯的報案,惟案件暫未列案,亦未有人被捕,警方目前仍在調查。

八成風化案屬「友姦」
對於警務人員近期多次捲入風化案醜聞,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指出,警務人員的執法者身份,易令女性放下戒心,但其實警務人員同樣會犯法,故女性絕不應因異性的職業而減低防宪機制,或以為認識的人便不會傷害自己,因近年發生的強姦案,八成屬色魔與受害人認識的「友姦」個案,她呼籲受害人千萬不要自責是「自己唔帶眼識人」,應尋求專業協助。

兩警涉迷姦師妹
http://orientaldaily.on.cc/archive/20070...00cnt.html
[Image: 0221nhkm01b3.jpg]
21/02/2007

新 春 伊 始 , 警 隊 爆 出 駭 人 聽 聞 的 迷 姦 女 同 袍 疑 案 。 兩 名 駐 守 上 水 警 署 的 男 警 , 涉 嫌 先 迷 暈 後 輪 姦 一 名 新 紮 師 妹 。 消 息 稱 , 兩 周 前 兩 男 警 相 約 一 名 剛 入 職 的 女 輔 警 休 班 後 到 酒 吧 消 遣 , 期 間 警 花 懷 疑 遭 人 落 藥 , 加 上 酒 精 作 用 而 神 志 迷 糊 , 她 致 電 男 友 求 助 後 即 不 省 人 事 。 男 友 報 案 後 與 警 員 尋 遍 酒 吧 及 時 鐘 酒 店 , 最 後 在 大 埔 一 時 鐘 酒 店 發 現 三 人 衣 衫 不 整 同 臥 床 上 , 懷 疑 女 事 主 遭 人 迷 姦 , 兩 男 警 被 帶 署 調 查 , 案 件 由 大 埔 警 區 重 案 組 調 查 。

消 息 稱 , 二 十 餘 歲 的 受 害 人 近 月 才 加 入 輔 警 , 隨 即 被 派 駐 上 水 警 署 , 因 工 作 關 係 認 識 同 區 駐 守 的 兩 名 軍 裝 男 警 員 。 約 兩 周 前 , 兩 名 男 警 相 約 女 事 主 下 班 後 一 起 到 警 署 附 近 酒 吧 消 遣 , 已 有 男 友 的 女 事 主 視 為 三 人 同 行 , 對 方 又 是 同 袍 , 故 爽 快 應 約 , 三 人 到 上 水 一 酒 吧 飲 酒 , 期 間 女 事 主 曾 致 電 男 友 , 通 知 當 晚 會 與 同 事 飲 酒 。

最 初 女 事 主 未 察 覺 情 況 有 異 , 並 如 常 與 兩 男 警 飲 酒 聊 天 , 但 未 幾 她 發 覺 喝 下 酒 精 飲 品 後 , 感 到 頭 暈 及 神 志 不 清 , 懷 疑 遭 人 在 飲 品 中 落 藥 , 偷 偷 致 電 男 朋 友 求 救 , 但 她 未 說 出 酒 吧 名 字 便 不 省 人 事 。

男 友 報 警 搜 遍 上 水
女 輔 警 男 友 擔 心 女 友 出 事 , 立 即 報 警 , 並 與 衝 鋒 隊 警 員 一 起 到 上 水 的 酒 吧 逐 間 搜 尋 女 友 蹤 影 , 遍 尋 不 果 , 最 後 一 間 酒 吧 的 職 員 報 稱 , 曾 目 睹 一 名 年 輕 女 子 , 早 前 與 兩 名 男 子 一 起 到 該 酒 吧 飲 酒 , 最 後 該 女 子 不 勝 酒 力 醉 倒 , 約 於 凌 晨 時 分 由 同 行 兩 名 男 子 攙 扶 離 開 酒 吧 。

女 事 主 男 友 無 法 與 女 友 取 得 聯 絡 , 遂 與 警 員 到 附 近 賓 館 及 時 鐘 酒 店 搜 尋 , 但 都 未 能 發 現 女 事 主 , 遂 轉 到 大 埔 區 找 尋 , 最 後 找 到 大 埔 一 間 時 鐘 酒 店 。

大 埔 酒 店 開 房 尋 獲
管 房 接 受 查 問 時 透 露 , 早 前 有 兩 名 男 子 帶 同 一 名 女 子 開 房 , 警 員 立 即 衝 入 房 內 救 人 , 發 現 女 輔 警 與 兩 名 男 子 同 睡 一 床 , 三 人 衣 衫 不 整 , 懷 疑 女 事 主 遭 人 強 姦 , 立 即 將 兩 名 男 警 帶 走 調 查 , 並 將 女 事 主 送 往 檢 驗 。

由 於 案 件 嚴 重 及 涉 及 三 名 警 務 人 員 , 警 方 高 層 對 事 件 高 度 重 視 , 下 令 查 出 真 相 。

警 方 發 言 人 接 受 查 詢 時 證 實 , 收 到 一 宗 報 案 , 一 名 女 子 懷 疑 被 人 性 侵 犯 , 案 件 暫 未 列 案 , 亦 未 有 人 被 捕 , 調 查 仍 在 進 行 中 , 但 不 肯 透 露 是 否 涉 及 警 務 人 員 。

警 察 員 佐 級 協 會 主 席 鍾 錦 華 接 受 查 詢 時 表 示 , 希 望 負 責 調 查 的 探 員 盡 快 調 查 出 事 件 真 相 , 若 事 件 屬 實 , 警 方 一 定 會 抽 出 瘀 血 , 繩 之 於 法 , 但 現 階 段 真 相 未 明 , 對 案 情 不 作 評 論 。

2男警偕女子酒店開房 事後涉強姦被捕 將被停職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C%E8%81%B7
[Image: YpaqYyg-u_8nIRSZewnqzd7FcTe2k-FbF5I6_heS...w1920r16_9]

兩名男警務人員涉嫌強姦被捕。據了解,較早前兩名男警員前往一間酒吧消遣,其間結識兩名女子,眾人一同飲酒耍樂,其中一名女性其後離開,獨留兩男一女。該名女子疑飲至醉醺醺,兩男警偕女子前往西九龍區一間時鐘酒店,之後兩男警曾輪流上房。事後女子報稱被兩人強姦,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案中兩名男警,涉嫌強姦。他們均為22歲,分別是新界北總區機動部隊人員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刑事偵緝探員。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現正調查案件詳情。

警方表示,被捕兩人當時為休班警務人員,將會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嚴正處理。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1-24 09: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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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男生被女警裸搜虐打下體 受害人挺身拍片向國際作證港警性暴力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25...MVBDWWVPE/
[Image: WTBX7Z5ZIS2SKSR7QOTKKJM6BU.jpg]
挺身而出拍片向國際求援的5名受害人包括中大學生吳傲雪(Sonia Ng)、17歲的K同學、20多歲男生C、8月被捕時被男防暴抬起「被走光」的天水圍少女Chloe及呂小姐。
(互聯網)
[Image: S43XB5X4XT2HVQKTMX7S3A7FJ4.jpg]
男生C(化名)指自己在警署羈留超過20小時,被女警裸搜,之後女警更以工具虐打臀部及下體,又以言語侮辱他。
(互聯網)
[Image: JR7UUIQALG72FGN4ZSWPSPMW3Y.jpg]
中大學生吳傲雪(Sonia Ng)說,追求公義不只為了自己,也為每一個香港人,因為很多人也是警暴受害者和倖存者。
(互聯網)
[Image: ZU6DOUI7K4LXUD6Z2INDVDTUXE.jpg]
17歲女同學K(化名)則指,羈留期間被要求裸搜,之後女警故意哄近她下體,事後她3次自殺未遂,最後被送往精神科醫院,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互聯網)

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暴無日無之,一班遭受警察性暴力的受害人,近日拍片向國際求救,《蘋果》獲當事人同意,轉載影片。5名受害人包括一名17歲少女及20多歲男生,他們指控警方在羈留期間無解釋原因下進行裸體搜身,男受害人更一絲不掛地被女警虐打臀部及下體。多名受害人指,報稱在荃灣警署被輪姦的X小姐個案,印證監警會黑箱作業,令他們無法再相信警察投訴課會認真調查案件,擔心投訴只會招來警方報復。

5人在片中促請美國為香港警察性暴力受害人發聲,制裁侵犯者和共產黨,「香港年輕人站在你們對抗共產黨的最前線,我們已做盡一切,現在請求你的幫忙。」面對連日的性暴力指控,被問及會否主動調查,警方僅回覆《蘋果》指,任何人士如認為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去年反送中運動,不少示威者指控曾遭受警察不同程度的性暴力,包括拘捕時被觸碰身體敏感部位、用具有性意味的言語侮辱、羈留期間裸搜、在眾目睽睽下如廁、非禮和性侵等。挺身而出拍片向國際求援的5名受害人包括中大學生吳傲雪(Sonia Ng)、17歲的K同學、20多歲男生C、8月被捕時被男防暴抬起「被走光」的天水圍少女Chloe及呂小姐。

其中男生C(化名)指自己在警署羈留超過20小時,被女警裸搜,卻沒被告知原因。其後女警更以工具虐打臀部及下體,又以言語侮辱他,C向《蘋果》表示,當時沒被告知搜身分三級,也沒有男性警員在場,認為「警方將性暴力武器化,用作恫嚇抗爭者的工具。」C指自己站出來是希望不會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我好怕講出嚟大家個反應係:你男仔嚟㗎嘛唔使驚啦,冇所謂啦。我想捍衛返每個人應有權利。」

警方回應指,在進行羈留搜查期間,除負責搜查的警務人員外,最少會有另一名與被捕人士同一性別的人員在場作見證或監督。搜查期間,只有與被捕人士同一性別的人員方可在場。

17歲女同學K(化名)日前在記招公開指控警方性暴力,指自己在9月25日於沙田被捕時在警車上被揑胸,在警署被要求裸搜,其後女警故意哄近其下體,如廁時也有警員在旁觀看,事後她3次自殺未遂,最後被送往精神科醫院,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警方日前僅指會致力保障被捕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

去年10月中大校長段崇智與學生公開對話時,在場脫下口罩公開指正警方性暴力的中大學生吳傲雪(Sonia Ng)說,追求公義不只為了自己,也為每一個香港人,因為很多人也是警暴受害者和倖存者,若公義不彰,警方濫權的行為只會變本加厲。

天水圍少女Chloe被男防暴抬走時「被走光」,她說警方想羞辱和威嚇她,但她不會退縮。去年8月在代表律師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陪同下召開記招的呂小姐(化名)則指,中共侵蝕民主自由,「香港有責任提醒全世界,一旦被入侵,你要有犧牲自己同埋下幾代人權自由嘅準備。」

香港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11月曾發表與「反送中運動」有關的性暴力經驗調查結果,此自填式的網上調查於8月展開,共收到67份回覆,包括有3宗個案在受到威脅或脅迫下進行非法性交,16宗威嚇進行性侵、54宗用有性意味的說話挑釁、侮辱或恐嚇。調查結果同時顯示,有約40%(27人)受訪者正因施暴者為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而決定不報警。惟5月發表的監警會報告隻字未提警方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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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解犯鍊」押老翁送院 警員被裁「濫用職權」遭訓諭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1-23-2018/43706

監警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1月22日公布投訴個案,揭發一名警員涉濫用職權,用手鐐鍊帶(俗稱「解犯鍊」)押送老翁求診,投訴警察課最終接納監警會觀點,就「濫用職權」和「疏忽職守」的指控,分別向涉事的警署值日官作出警告和訓諭。

據監警會公布,事件源於一名老翁於街上派發傳單時,因兩名食環署人員企圖移走手推車發生爭執,向食環署人員推撞及箍頸,老翁涉「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普通襲擊」罪被帶返警署。老翁表示腳部受傷要求送院,但警署值日官決以手鐐鍊押送老翁到醫院,老翁認為此舉引人注目令他難堪,,因而聯絡投訴警察課,投訴值日值日官「濫用職權」,不恰當地使用連手鐐鍊帶。

投訴警察課以老翁「拘留期間亦顯得情緒激動」、「保障警務人員和投訴人本身的安全」、「防止投訴人潛逃」,加上值日官聲稱用手鐐鍊帶前「曾向投訴人說明」,認為值日官的命令「理據充分」,做法「並無過錯」。

不過監警會對解釋「有所保留」,因為老翁年事已高,本身有腳傷,再由兩名警員押送,理應不易逃脫,而值日官既無記錄用手鐐鍊帶時老翁情緒不穩,加上值日官未有按既定程序,在其警察記事冊內記下授權使用連手鐐鍊帶的原因及理據,因此監警會除接納投訴人「濫用職權」的指控外,再增一項「疏忽職守」指控,並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投訴警察課亦最終同意監警會的觀點,就「濫用職權」和「疏忽職守」的指控,分別向涉事的警署值日官作出警告和訓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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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被殺】盧偉聰拒向家屬道歉:警務人員只是真誠執法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MZm2toh5HY[Image: 5kekK9UfqE5-B12ZsiXJPCRC1sX3JjikCakCRwmp...w1920r16_9]

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發生糾紛,被押上警車時懷疑被警員箍頸後受傷,留院一個月後因出現併發症而死亡。前日(24日)死因庭五名陪審團以三比二裁定死者死於「不合法被殺」。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26日)日拒絕向家屬道歉,重申警務人員只是真誠的執法,並沒有不良意圖;而現時警方會研究判詞,再跟律政司開會跟進。

的士司機陳輝旺與乘客生車資糾紛,被押上警車時遭警員箍頸,留院一個月後因併發症離世,死因庭日前(24日)裁定他「不合法被殺」。被兩度問及會否向家屬道歉,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並無就此道歉,僅表示是一件不幸事件、感到難過,完全明白及理解家屬心情,但指警察現時要在複雜及具挑戰性的環境下工作,只是真誠地執勤,「無其他唔好的想法及意圖。」

陪審團提出的4項建議,包括在警車安裝具有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培訓警員搬抬被捕人的技巧;警方應盡快通知被捕人的家屬,除非被捕人拒絕;若意識到在拘捕過程中傷及被捕人,亦應盡快通知醫護人員,並詳述受傷的部位。

盧偉聰表示,正等候法院文件,會詳細及小心研究判詞,檢視現有訓練指引,並跟進陪審團建議。就涉事警員的安排,他指,會尋求律政司意見再作跟進,目前無其他意見。


【不合法被殺】六級武力指引 遇反抗、埋身肉搏 學堂都無教箍頸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D%E9%A0%B8[Image: TVlcx2RvgrrfQSJZ8sjR2RUhWInufJo2bLKOMWyy...w1920r16_9]


【不合法被殺】開庭前兩度徵律政司意見 警或重新審視是否涉刑事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1%E4%BA%8B[Image: UjpmPHP-VusIJdVkuEL_ahlKDNRuc-7mKa3t8ymt...w1920r16_9]


【不合法被殺】大律師:箍頸警員很可能被控 警或與家屬民事和解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C%E8%A7%A3[Image: -vu25Orn1PbUl8qrPh-mDWmYOzc9UMVOIQGfuCEB...w1920r16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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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二代受查態度囂張遭掌摑 男警長罪成判囚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2_001.html

任職保險代理的「警二代」,3年多前因涉事受查期間,在警車上遭一名警長用粗口辱罵兼掌摑三下。涉案警長黃明偉經審訊後,今日(31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3個月,但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裁判官直斥他知法犯法,警隊職責是維持治安,但他卻有負公眾對警隊期望,令警隊聲譽受損,令市民對警隊失去信心。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男事主李文瀚描述他被帶上警車前的證供不盡不實,且從警員隨身攝錄器所拍的片段,亦見他態度囂張傲慢。該該段片段亦成有力證據,可佐證他曾遭被告掌摑的說法。

陳官並推斷,被告掌摑李的原因是出於發洩情緒,作為懲罰李不合作的手段,故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時呈上108封由同袍等人為被告所寫的信件,冀法庭輕判。辯方透露,被告加入警隊23年,過往一直是盡責的警員,現時他已被停職。此外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需供養妻子及11歲的兒子。

裁判官採納監禁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李姓事主才是本案始作俑者,酌量減刑1個月,法庭又接納被告過往在警隊表現超卓,再減刑1個月,最終判他監禁3個月。


警長掌摑受查警二代罪成上訴 稱合理武力非朱經緯般無端施襲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2...2_001.html

警長黃明偉被指3年前調查一名「警二代」期間,在警車上用粗口辱罵兼掌摑對方,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3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法官今(26日)開庭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上訴方力陳警長當時認為事主有機會襲警,遂施用合理武力將他制服,並指本案非退休警司朱經緯般「無端端」襲擊途人。

代表警長的律師陳詞指,原審裁判官錯誤拒絕接納警長的辯解,強調事主當時表現不合作且有機會襲警,故警長「拍醒」他,已屬最合理的做法並且是適當武力。律師又指當時車上雖然有其他警員,但他們都在專注找子彈,故只有警長一人看守事主。

律師又指,當時情況不容許警長想太多,以防事主傷害自己或同袍,他只有使用適當武力防止罪行發生。

律政司一方則回應指,當時車上至少有3名警員,警長絕對可以先警告事主坐下,或是將他按下即可,而且當時事主雙手已被反鎖背後,但警長卻三度打他的頭,實屬不必要武力。而當時的片段有錄到聲音,顯示警長曾向事主講粗口,認為他只是為了發洩情緒才使用不合理或非法武力。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1-26 11: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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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查男女搜出噴漆模具 警承認未警誡便作查問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2...2_001.html

青年否認藏雷射筆受審 稱被警打頭入ICU做開顱手術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2...2_001.html

不排除警拉錯人 男生脫意圖損毀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2...2_001.html

十二港青:「警方行動」請君入甕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1107.html
[Image: 40067cc8-9b2a-4bfd-ab62-d44445ba9f00.jpeg]

12名港人「被送中」案,繼港府飛行服務隊的定翼機被揭發案發時疑全程跟蹤涉事偷渡船隻後,周四再有飛行服務隊密件公開,佐證警方全程監督港人「送中」,家屬批評香港警方謊稱「事前不知情」,事實上港府刻意放棄獨立司法管轄權,助中國海警把12人「送中」。他們周四(8日)聯同多名民主派人士到飛行服務隊總部抗議,要求港府及中方交待「設局送中」來龍去脈和立即釋放12港人。警方派出逾20警員拉起封鎖線,並以限聚令票控示威者。(李智智/陳潤南 報道)

12名香港青年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一個月仍未能與外界接觸,目前情況不明。與此同時,其「被送中」過程爆出種種疑團。繼《蘋果日報》日前揭發,隸屬保安局的飛行服務隊一架定翼機「B-LVB」和一架H175獵豹直升機「B-LVH」案發時,即在8月23日凌晨至早上出勤,在事發的布袋澳至果洲群島附近一帶,疑似全程追縱12港人乘坐的船隻,案件再有新發現。

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四(8日)根據消息披露的飛行紀錄密件,了解到當日的飛行程序(Flying Programme)清楚紀錄定翼機行動為「P-OPS」(Police Operations,即警方行動)。

黃之鋒說:據消息人士向我們提供飛行服務隊內部飛行程序,裡面清楚記錄定翼機的行動代號是有一個P-OPS(即Police Operation),中文就是警方行動,反映當定翼機在凌晨4時10分到早上8時45分進行一個任務,很明顯有警方驅使,這也導致警方表示自己對整個過程不知情很明顯是不攻自破,也說明很大可能這個「被送中」事件是保安局轄下飛行服務隊和警務人員跨部門、跨紀律部隊合作促成。這一個陷阱設局把12位香港人「送中」。

另外,雖然黃之鋒取得當日參與行動的機組人員名單,但政府電話簿(Government Directory)將政府飛行服務隊整個行動組(Operations Unit)職員的聯絡資料全部刪除。該網頁標明最近更改日期為7日,本土派人士鄒家成認為事實證明政府刻意隱瞞真相。

鄒家成說:這件事明顯就是有關部門是「身有屎」,在傳媒揭發香港政府各部門和中共,夾手夾腳(粵語,意指聯手)密謀將12位港人「送中」後,她(港府)就急急腳去刪除有關資料,刪除剛才我們提及的電話簿,我們也看到有改動(電話簿)的跡象,所以我們更加需要在這裡講述真相。

記者查閱該網頁更改紀錄,發現在去年10月時,政府仍會將行動組成員聯絡資料公開,當中就包括數名涉及今次行動的機組人員,顯示政府有心將資料刪走。而涉及今次行動的機組人員曾參與多次搜救行動,曾多次受訪及獲得政府嘉許。例如高級機師丁沛東,就獲銅英勇勳章及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

曾任機師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認為,事件責任主要落於警方身上,因政府飛行服務隊的出動只會配合其他部門的要求。

譚文豪說:(飛行服務隊可能)真的會不知情,尤其是越機密的行動,最後才通知他們要出勤,而出勤的時候未必會告訴他們,甚至不會告訴他們行動目的,只會告訴他們要跟著這艘船、這個目標,只會是這樣。在結束整個行動、降落後,他們未必知道(行動)是關於12港人。

同日,《蘋果日報》爆出,香港警隊在當日凌晨急召飛行服務隊協助派涉事兩架飛機,從3,000呎高空監視快艇由西貢布袋澳駛至公海的行蹤,兩程飛機均有警員隨行,飛機確認快艇被中國海警拘捕後才回航。

周四下午,部份被捕港青家屬聯同跟進案件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鄒家成黃之鋒和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到於赤鱲角的政府飛行服務隊總部抗議。惟遭現場20多警員拉起封鎖線,以限聚令票控。

家屬表示,因憂慮大陸當局會秘密審訊,一直請求港府向大陸部門要求將12人遣返香港審訊,惟港府以「案件屬內地司法管轄範圍」為由拒絕。現時種種證據顯示政府對有關航程早已知悉,並刻意與中方勾結,放棄獨立司法管轄權,協助中國海警把十二人「送中」,將港人賣予中共,做法令人髮指。

家屬要求港府及中方:交出8月23日的定翼機偵察紀錄;交待「設局送中」的來龍去脈和立即釋放12人。李子賢母親稱,絕對不會放棄,必定追究到底,將真相查到水落石出。

李子賢母親:如果他們(中國當局)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為何一直不讓我們用我們委派的律師?我覺得他們(香港當局)是串同中港合作、出賣港人。我要求立即釋放我們的兒子、兒女、12港人,不能再讓他們「送中」、不能中港合作。如果警方、港府說沒有角色,其實他們的角色是有的。

岑敖暉認為,現時證據證明港府及警方多番堅稱在「12港青」案中沒有角色是大話連篇。

岑敖暉說:這次新披露的證據肯定地指出一點就是,不論是香港警察、李家超還是林鄭月娥之前所説的全部都是謊言,是百分之百、肯定的謊言。警察、香港政府一直都有角色,且一直密謀、刻意地去將這12名香港年輕人「送中」。

據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8月27日的講法,案件並非一個跨境合作行動,其後警方發表聲明稱於8月28日才接獲中國執法部門通報事件。警方再於9月25日公布,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廣東海警局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認為案件屬內地管轄範圍,但拒公開雷達資料。

保安局回應本台就有關事發當日警方的行動安排,包括曾否要求飛行服務隊到場協助和行動原因等,發言人表示飛行服務隊擔當正常的日常工作。按一貫做法,飛行服務涉及的飛機調配、航行細節等,不會公開。又重申,12名香港疑犯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警方無關。並指12名逃犯是香港通緝犯,在香港涉嫌干犯不同的嚴重罪行,呼籲社會回歸事情的本質。

飛行服務隊方面的回覆則稱,不公開飛行任務涉及的飛機調配、航行細節。本台也曾在9月28日向香港海事處查詢事發當日果洲群島附近一帶的雷達記錄,遭處方拒絕,只透露「海事處當日並沒有接獲在果洲群島附近一帶有可疑船隻的報告」。

12名香港青年被關押在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一個月至今仍杳無音訊,早前正式被深圳鹽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大部份人「取保候審」遭拒,有關家屬及其委託律師至今未能接觸他們。外界一直質疑港警事前知道有關逃亡計劃,並將資料通報予中國執法機關;以及關注大陸公安有否越境執法等。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1-27 03: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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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警涉酒店內強姦20歲少女被捕 西九重案組接手
https://hk.appledaily.com/breaking/20201...5GHYQRVR4/

警方再度爆出性醜聞。消息稱,早前數名男女警員前往酒吧消遣之後,部份人離開,餘下一名醉醺醺的女子。兩名男警將女子帶到旺角區一間時鐘酒店,事發後該名女子報案,報稱在酒店內被兩名警員強姦。據悉,警方接報後高度重視,經調查後拘捕兩名男警,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

據知,其中一名涉嫌強姦的被捕男警為新界北總區機動部隊人員,目前擔任防暴警工作,另一人則在早前調到三合會調查科,從事刑事偵緝探員。此外,有傳早前往酒吧消遣的男女警之中,尚包括一名來自俗稱O記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年長「老差骨」探員,不過這名探員疑最終未有前往酒店,故暫時相信他與案無關。

警方其後表示,事發於周一凌晨(16日),一名20歲少女報稱在旺角一間酒店內,懷疑被兩名同為22歲的男子強姦,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揭發兩名男子為休班警務人員,他們涉嫌強姦被捕,稍後將會被停職,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

鍾劍華斥:警隊高層本身就係帶頭害群之馬
對於警隊再傳醜聞,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坦言,警員紀律及操守問題存在已久,更直斥警隊高層,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是「帶頭嘅害群之馬」!鍾劍華認為,特區政府必須嚴格處理警員違紀違法問題,方有望撥亂反正。

接連發生警員販毒、偷鮑魚及傷人等案件,今年4至5月,已至少16名警員被捕,包括警署警長私吞25公斤冰毒。鍾劍華分析,特區政府及中央利用警隊作政治工具,對警員濫捕、作假口供等違法違紀問題視而不見,縱容警隊視法律如無物,長此下去,會由個人行為問題,演變成集團式犯罪,「而家作假口供都冇事嘅,成個警隊互相包庇!」。

鍾劍華以日前特區政府向警隊大量頒授勳銜為例,當中包括大量參與抗爭運動的警員,反映政府鼓吹警員的濫捕濫暴行為,「由懲罰變成獎勵!你睇過去一年升職嘅警員,佢哋面對公眾嘅態度、操守有目共睹,盜用公物、僭建都可以升職!」

對於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怒斥害群之馬令警隊蒙羞,鍾劍華直斥「警隊高層本身就係帶頭害群之馬」。他認為,若決心將警隊紀律撥亂反正,政府必須對警員違紀問題嚴格處理,不然 「警隊只會繼續爛落去」。

鍾劍華直斥警隊高層,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是「帶頭嘅害群之馬」。

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特區政府倚賴警方鎮壓市民、維持政權,故放任警隊的違法問題,令警員「覺得自己係皇帝,法律在手中」。去年起,政府縱容警員以暴力手段鎮壓抗爭者,相反民主派提出的私人撿控卻屢遭撤控,反映政府上下皆視法律如無物。涂謹申認為,除非中央改變對港的統治策略,否則政府將繼續以警隊作治政工具,警隊形像低落及不守紀律問題並不會改善。

旺角CID利用職權誘騙4名少女到警署內姦淫最轟動
翻查資料,警隊不時有警員涉犯強姦和非禮等風化案,在2015年至2018年間,共有107名警務人員被捕,當中6人涉犯強姦和非禮等風化案。

警員過去涉及的風化案件

●2020年9月,27歲姓陳水警東督察相約19歲中學小師妹聚會,事後兩人同乘的士離開,途中有人不斷向醉醺醺的少女上下其手,又強吻又鹹豬手,並要求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見愛女深夜未歸,於是外出尋人,終發現女兒醉倒翠灣邨街頭,向巡警求救,調查後以涉嫌非禮將拘捕。

●2019年8月,一名已離婚警長,涉嫌於中環奧卑利街警察宿舍內非禮一名舊同學,至女同學離開時,仍在中環街頭尾隨,被控非禮及遊蕩罪。

●2019年5月,54歲休班警林忠榕在一輛沿青山公路汀九段駛往荃灣青龍頭方向的小巴上,非禮一名17歲少女,事後被警方拘捕,起訴一項非禮罪。

●2018年11月,54歲休班警員在港鐵荔景站,涉嫌非禮16歲少女被捕。

●2018年5月,一名駐守毒品調查科的32歲警員余俊鑫在網上社交媒體結識了兩名未成年的援交女,並相約在天水圍區見面,其間涉嫌非禮兩女,隨即被停職受查。大約兩個月後,即他仍在停職期間,相約3名女網友到酒吧飲酒,之後藉詞送其中一名14歲女童返沙田寓所時,在後樓梯強姦該名女童。他被控一項強姦罪,其後於粉嶺法院提堂。

●一名駐守新界北快速應變部隊的36歲姓鄭警員,16年在警署擅闖女更衣室遭停職調查。至2018年4月,他涉嫌在大埔富善邨向一名21歲少女胸襲非禮,警方事後翻查現場大廈閉路電視錄影,憑外形衣着鎖定疑犯身份,登門將涉案的停職警員拘捕。

●2018年2月,一名前警員自2013年起多次非禮及強姦兩名當時只有10歲及12歲的女兒,最終長女於15歲時因姦成孕,肚痛入院揭發事件,前警員在高院承認強姦、非禮及亂倫共8罪,遭判囚16年8個月。

●2015年1月,男警員鄺浩雲以搜身為名,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東翼地下女廁內,觸摸涉及盜竊案的內地女疑犯胸部,又要求女疑犯脫下內褲,讓他更近地觀看女疑犯私處,事後被判監16個月。

●2013年11月,一名剛出學堂的新紮師兄,透過手機軟件,相約一名18歲少女到大埔酒吧飲酒,之後帶醉酒的少女到酒店開房,其間意圖不軌有所行動,少女反抗逃走報警,新紮師兄事後涉非禮被捕。

●2011年7月,28衝鋒隊警長休班期間,冒雨在觀塘協和街借醉,向38歲幼稚園女教師揸胸非禮,事後被法院裁定非禮罪罪名成立。

●2008年11月,駐守旺角警署的CID梁禮仲偷用上司密碼,64次擅自登入警方電腦系統,窺看8名女事主資料,將刑事檔案當成「溝女寶典」,更致電其中4名16至22歲的少女,假扮查案引她們先後到旺角警署,讚她們身材豐滿,大談色情話題,見她們不敢反抗,便露出狼相上下其手,甚至在口供房強姦其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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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s 要認清警方動機,切勿虛耗時間出席公關活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ng...%E5%8B%95/

本會收到消息,指警方廣邀 NGOs 高層約見,名義是了解現時青年人需要和想法,安排 12 月某日與警務處助理處長會面。

本會感到憂慮。首先,警方動機始終不明,儘管它表明是為了理解青年人需要與心態。若要理解青年人心態,處長上網便可掌握了,何需要找我們業界 NGOs 的領導?當最近警方拘捕《721 誰主真相》編導時,難道處長不估計到青年人對現時社會和政府的觀感和反應嗎?

其次是,各 NGOs 高層在會上的講話,有機會隨時被錯誤轉述。若某 NGOs 高層的出席赴會和會上的意見,被意外地詮譯為支持警方執法,NGOs 能給予外界人士的信任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本會有三項呼籲:

第一項是給警方的呼籲:警方應公開是次會見的邀請對象,以及答允出席會面的 NGOs 高層名單,在陽光下讓業界和公眾知道。這次,還有以後類似的會面,不應猶如在暗角之處進行!

第二項是給 NGOs 高層代表的呼籲:當NGOs考慮出席是次會面與否,除了評估這是一個大龍鳳的公關活動外,請想想:警方要求或訓示 NGOs 要教年青人守法守法守法,同時 NGOs 可又會要求警方要尊重人權、嚴守紀律,以免成為年青人的反面教材?NGOs 準備以不亢不卑,還是投懷送抱的態度去赴會?

第三項是給前線同工的呼籲:請你們去查問機構主管有否被邀請?如機構高層準備赴會,不用動氣,請嘗試提醒機構,工作有先後緩急之別,出席大龍鳳吹水會或訓話式公關活動,是否是機構當務之急的工作?若機構高層最終無奈地答允出席,也不用動氣,請強烈誠懇要求高層帶同前線同工一起赴會,列出一系列你們關心的問題,以盡反映前線真相之綿力。


約女網友上酒店 持假委任證冒警偷錢 43歲男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Image: 64CzHriVjusE04IGtPeVYSWBPOhfehl5CzQpRAs0...w1920r16_9]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1-27 11: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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