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2012, 03:46 PM
揭黑店陰招 簽帳額8萬碌18萬
延交簽帳單 消委促銀行堵漏洞
美容黑店Q&A+被消委會揭發掠客最少850萬元,本報追蹤發現,其中一名慘需賣樓還債的苦主,其信用卡簽帳額只有8萬元、但竟被碌18萬元!
事件揭示信用卡簽帳額存在漏洞,客人簽卡後若店舖不交回簽帳單,銀行便會自動回復簽帳額。涉事的銀行承認該店出蠱惑,成功暪過銀行進行超額交易,但強調歸根究柢是事主簽帳,必須負責。
然而信貸業內人士及消委會都認為,銀行應採措施堵塞漏洞,否則信用卡設定簽帳限額,形同虛設。
陳小姐在Q&A+簽帳54萬元,其中18萬元,陳稱是職員哄她在白紙上簽名,以供內部核對資料,結果信用卡月結單寄來,出現18萬元簽帳;她當日使用的渣打信用卡,簽帳額只有8.8萬元,為何可簽帳18萬元?
渣打:事主須負責 不存漏洞
渣打發言人證實,涉事商戶使用不當手法處理簽帳。她舉例,市民外遊入住酒店時,會被要求以用信用卡預支簽帳,若退房時沒有額外消費,酒店不會將簽帳存單送交予銀行(俗稱「返單」),當銀行在合理時間內沒收到返單,便會自動解除扣起的簽帳額。
根據記錄,陳小姐在2010年4月10日,被碌兩筆分別4萬和5萬元的帳項,輕微超她8.8萬元簽帳額,但Q&A+並無「返單」,銀行數日後自動解除扣起的9萬元簽帳額,令陳小姐的簽帳額又恢復回8.8萬元,並在4月18至20日再簽8筆款項,分別由8,000至1.8萬元,合計共9萬元,前後簽帳共18萬元。
渣打發言人強調,商戶不返單,便自動解除扣起信用額的機制,是業內普遍做法,不存在漏洞,因要平衡扣起簽帳額對客戶造成的不便。她強調,最重要是持卡人看清楚銀碼和交易內容才簽名,若持卡人不簽,無人可利用機制出蠱惑,也不構成漏洞。
「超出還款力 何需批卡程序?」
然而,香港信貸及收帳管理協會理事羅柏道認為,這絕對是漏洞:「簽帳額8萬元,就是評估一個人的還款能力不可超過8萬元,可以出蠱惑突破的,那為何要訂定簽帳額?為何要有審批程序?」他又反駁,制度漏洞和方便用戶是兩回事:「方便用戶你可提高他的簽帳額,這是商業法定;但現在是制度漏洞,令用戶原本只能簽8萬變簽18萬元,這不是方便。」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如有不法商戶透過「不返單」突破信用卡簽帳額,銀行亦採取適當措施堵塞漏洞,而且是有迹可尋:「一位卡主同一間公司簽帳,未返單又再簽,銀行是可以跟進!」
陳小姐已就事件向金管局投訴,她認為銀行應及時截停超額簽帳,因為簽帳額是8萬多元,被騙了也無話可說,但問題是碌爆到18萬元,銀行又照過數。她收到月結單後,已即通知銀行並無有關交易,但仍叫不停。
金管局發言人回應指出,根據《銀行營運守則》,發卡銀行應承擔在持卡人給予發卡銀行足夠通知,表示被盜用卡後,所有未經持卡人授權的交易所招致的損失,如損失是因持卡人的嚴重疏忽引致的,持卡人則可能要承擔所有損失。
撰文:王嘉嘉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971dcfd2...64d-826056
![[Image: HKET20120218LA01ATL.jpg]](http://www.hket.com/store/IMAGE/HKET/2012/201202/20120218/HKET20120218LA01AT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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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交簽帳單 消委促銀行堵漏洞
美容黑店Q&A+被消委會揭發掠客最少850萬元,本報追蹤發現,其中一名慘需賣樓還債的苦主,其信用卡簽帳額只有8萬元、但竟被碌18萬元!
事件揭示信用卡簽帳額存在漏洞,客人簽卡後若店舖不交回簽帳單,銀行便會自動回復簽帳額。涉事的銀行承認該店出蠱惑,成功暪過銀行進行超額交易,但強調歸根究柢是事主簽帳,必須負責。
然而信貸業內人士及消委會都認為,銀行應採措施堵塞漏洞,否則信用卡設定簽帳限額,形同虛設。
陳小姐在Q&A+簽帳54萬元,其中18萬元,陳稱是職員哄她在白紙上簽名,以供內部核對資料,結果信用卡月結單寄來,出現18萬元簽帳;她當日使用的渣打信用卡,簽帳額只有8.8萬元,為何可簽帳18萬元?
渣打:事主須負責 不存漏洞
渣打發言人證實,涉事商戶使用不當手法處理簽帳。她舉例,市民外遊入住酒店時,會被要求以用信用卡預支簽帳,若退房時沒有額外消費,酒店不會將簽帳存單送交予銀行(俗稱「返單」),當銀行在合理時間內沒收到返單,便會自動解除扣起的簽帳額。
根據記錄,陳小姐在2010年4月10日,被碌兩筆分別4萬和5萬元的帳項,輕微超她8.8萬元簽帳額,但Q&A+並無「返單」,銀行數日後自動解除扣起的9萬元簽帳額,令陳小姐的簽帳額又恢復回8.8萬元,並在4月18至20日再簽8筆款項,分別由8,000至1.8萬元,合計共9萬元,前後簽帳共18萬元。
渣打發言人強調,商戶不返單,便自動解除扣起信用額的機制,是業內普遍做法,不存在漏洞,因要平衡扣起簽帳額對客戶造成的不便。她強調,最重要是持卡人看清楚銀碼和交易內容才簽名,若持卡人不簽,無人可利用機制出蠱惑,也不構成漏洞。
「超出還款力 何需批卡程序?」
然而,香港信貸及收帳管理協會理事羅柏道認為,這絕對是漏洞:「簽帳額8萬元,就是評估一個人的還款能力不可超過8萬元,可以出蠱惑突破的,那為何要訂定簽帳額?為何要有審批程序?」他又反駁,制度漏洞和方便用戶是兩回事:「方便用戶你可提高他的簽帳額,這是商業法定;但現在是制度漏洞,令用戶原本只能簽8萬變簽18萬元,這不是方便。」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如有不法商戶透過「不返單」突破信用卡簽帳額,銀行亦採取適當措施堵塞漏洞,而且是有迹可尋:「一位卡主同一間公司簽帳,未返單又再簽,銀行是可以跟進!」
陳小姐已就事件向金管局投訴,她認為銀行應及時截停超額簽帳,因為簽帳額是8萬多元,被騙了也無話可說,但問題是碌爆到18萬元,銀行又照過數。她收到月結單後,已即通知銀行並無有關交易,但仍叫不停。
金管局發言人回應指出,根據《銀行營運守則》,發卡銀行應承擔在持卡人給予發卡銀行足夠通知,表示被盜用卡後,所有未經持卡人授權的交易所招致的損失,如損失是因持卡人的嚴重疏忽引致的,持卡人則可能要承擔所有損失。
撰文:王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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