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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7年香港 Hong Kong 2047 - AdamSmith - 03-15-2016 學苑建議2047後香港獨立何俊仁稱尊重年輕人創見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860315&csid=261_341 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新一期以《香港青年時代宣言》為題,在兩篇文章談論港獨,其中一篇《我們的二零四七》,提到《中英聯合聲明》的五十年不變,在二零四七年屆滿,香港日後究竟是獨立成國,維持現狀,還是成為中國城市,認為現時需要著手準備討論,並建議香港成為獨立主權國家。負責這期《學苑》的前總編輯劉以正說,文章希望提出香港年輕人對社會未來的願景,以引發更多人討論。 行政長官梁振英回應指,基本法寫的五十年不變,是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相信二零四七年後是不需亦不應改變。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被問及時,沒有表示支持或反對學苑的觀點,指未來的世界是年輕人面對的。香港是言論自由的社會,年輕人的創見應該得到尊重。 理大男生TG頻道倡港獨 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判囚5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29/bkn-20220429141624635-0429_00822_001.html 理大生前年Telegram頻道倡「港獨」 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囚五年 https://news.tvb.com/local/626bd5a7e774ff3725f23f18/%E7%90%86%E5%A4%A7%E7%94%9F%E5%89%8D%E5%B9%B4Telegram%E9%A0%BB%E9%81%93%E5%80%A1%E6%B8%AF%E7%8D%A8-%E6%89%BF%E8%AA%8D%E7%85%BD%E5%8B%95%E4%BB%96%E4%BA%BA%E5%88%86%E8%A3%82%E5%9C%8B%E5%AE%B6%E7%BD%AA%E5%9B%9A%E4%BA%94%E5%B9%B4 25歲理工大學男學生承認前年夥同另一男子,管理Telegram頻道,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五年。 案情指被告呂世瑜前年六月至九月,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他之後因一宗無牌管有槍械案被捕。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法官胡雅文指被告主張「港獨」,呼籲他人武裝革命。而涉案Telegram頻道,公開予大眾瀏覽、人數不設限,訊息亦可短時間傳播。 被告是頻道其中一個管理員,犯案目的是盡可能影響更多群組,透過「革命」推動「港獨」,又在頻道內售賣武器裝備,屬加刑因素。 胡雅文指案件屬情節嚴重,加上頻道另一管理人在出售酒精搓手液,揚言會捐出收入以爭取「港獨」,與被告罪責相關;被告犯案時反政府情緒高漲,社會不穩,犯案加強動盪風險,需判刑阻嚇,以五年半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囚三年八個月。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提醒法官指,《國安法》下情節嚴重者,需判囚五年以上。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同意控方詮釋,但指量刑起點是七年半,才可獲扣減三分一刑期至五年,已超出區院最高刑期限制。蔡維邦又指法官原量刑起點,定為五年半已反映被告刑責,若最終判囚五年,變相只獲十一分之一的扣減,有損公平。 法官胡雅文最終堅持案件屬情節嚴重,因此推翻原判,依例判被告最低刑期,即監禁五年。 理大男生TG頻道倡港獨 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判囚5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29/bkn-20220429141624635-0429_00822_001.html 理大生前年Telegram頻道倡「港獨」 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囚五年 https://news.tvb.com/local/626bd5a7e774ff3725f23f18/%E7%90%86%E5%A4%A7%E7%94%9F%E5%89%8D%E5%B9%B4Telegram%E9%A0%BB%E9%81%93%E5%80%A1%E6%B8%AF%E7%8D%A8-%E6%89%BF%E8%AA%8D%E7%85%BD%E5%8B%95%E4%BB%96%E4%BA%BA%E5%88%86%E8%A3%82%E5%9C%8B%E5%AE%B6%E7%BD%AA%E5%9B%9A%E4%BA%94%E5%B9%B4 25歲理工大學男學生承認前年夥同另一男子,管理Telegram頻道,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五年。 案情指被告呂世瑜前年六月至九月,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他之後因一宗無牌管有槍械案被捕。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法官胡雅文指被告主張「港獨」,呼籲他人武裝革命。而涉案Telegram頻道,公開予大眾瀏覽、人數不設限,訊息亦可短時間傳播。 被告是頻道其中一個管理員,犯案目的是盡可能影響更多群組,透過「革命」推動「港獨」,又在頻道內售賣武器裝備,屬加刑因素。 胡雅文指案件屬情節嚴重,加上頻道另一管理人在出售酒精搓手液,揚言會捐出收入以爭取「港獨」,與被告罪責相關;被告犯案時反政府情緒高漲,社會不穩,犯案加強動盪風險,需判刑阻嚇,以五年半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囚三年八個月。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提醒法官指,《國安法》下情節嚴重者,需判囚五年以上。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同意控方詮釋,但指量刑起點是七年半,才可獲扣減三分一刑期至五年,已超出區院最高刑期限制。蔡維邦又指法官原量刑起點,定為五年半已反映被告刑責,若最終判囚五年,變相只獲十一分之一的扣減,有損公平。 法官胡雅文最終堅持案件屬情節嚴重,因此推翻原判,依例判被告最低刑期,即監禁五年。 - AdamSmith - 03-15-2016 2047 年後的香港前途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7295 學苑前總編:港暫無能力獨立 冀2047前豐富獨立條件 (11:23)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316/s00001/1458096621942 新一期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其中一篇文章就香港2047年後前途問題提出3大訴求,包括香港獨立成國。負責今次出版的前總編輯劉以正在港台節目表示,一國兩制瓦解的速度比想像中快很多,社會對本土亦有較多接觸,而社會上仍未有人討論2047年後問題,認為現時是一個好時機,提出港獨議題讓社會討論。 他承認現時香港未有能力及客觀條件獨立,但稱數十年後的事無人知,故更應在這段時間嘗試令香港有更豐裕及充沛獨立條件。 劉以正表示,不敢說學苑代表港大學生主流看法,亦不知道確實有多少人支持港獨,但指出5年前本土思想亦只是論述,5年後的今天,愈來愈多年輕人願意接納本土思潮,9月也會有本土派人士參選盼將本土思想帶入議會,故不能說港獨在5年後、10年後會沒人支持。 劉以正又說,看不到在中國管治下香港會有民主,因為不能選出代表香港人的政府,一國兩制不受保障,李波事件亦令人覺得,港人的人身自由不是想像中安全。他續指,重塑一國兩制角色不是香港人,而是在中國與香港政府。 東江水源自天上雨水, 通過各河流, 到東江, 再到香港, 用後流入大海, 再通過大氣天空再變成雨水. 雨水通過大氣天空在地球各處形成, 所以東江水本來就不屬於中國. 香港原屬南越國, 不是中國. 南越國,又稱為南越[1]或南粵[2],在越南又稱為趙朝[3],是約前203年[4]至前111年[5]存在於嶺南地區的一個國家,國都位於番禺(今廣東省廣州市)[6],疆域包括今天中國廣東、廣西的大部分地區,福建的一小部分地區,海南,香港,澳門和越南北部、中部的大部分地區[7][8][9][10]。南越國是秦朝將滅亡時,由南海郡尉趙佗起兵兼併桂林郡和象郡後於約前203年建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D%97%E8%B6%8A%E5%9B%BD 漢朝是如何對付南疆的越族:東甌、閩越、南越被消失於歷史 https://kknews.cc/zh-hk/history/vmkov82.html 中國大陸供應各用品是香港人用錢買的, 而且是外匯, 大陸經濟發展部份一直靠香港. [ 本帖最後由 AdamSmith 於 2017-5-19 18:55 編輯 ] - AdamSmith - 03-16-2016 學苑出版《香港青年時代的宣言》 文章倡香港成獨立主權國家 (13:41)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314/s00001/1457930980492 香港大學學苑編輯委員會今日在facebook專頁公布,出版最新一期刊物,題為《香港青年時代的宣言》,分析及表達本港語言、教育、住屋、工作環境、時裝設計、交通政策等方面的看法及提出意見,其中一篇以《我們的二零四七》為題,認為本港應成為受聯合國認可的獨立主權國家、建立民主政府及制訂香港憲法。 該文章批評,本港政府傾斜內地,亦無視高鐵超支、無理發展新界東北等,認為即使本港硬件上未有獨立條件,或者中國經濟持續強勢,這非主要考量,重點是香港應否獨立。文章稱,渴望守護粵語正體字、獨立司法制度,建立民望政府等。 另一篇文章《民族意識與群眾運動》,從雨傘革命、旺角大衝突說起,文中認為港人直斥政權,源於對香港墜落感到恐懼,並指要不斷抗爭才清楚感受到自己存在,填補恐懼所生的虛無。文章認為,旺角衝突是抗爭者雨傘運動失敗以後,所累積的不快,與港人等不到民主焦躁引起。 - AdamSmith - 03-16-2016 學苑調查:港大生撐港獨倍增 逾6成指港人是民族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AD%B8%E8%8B%91%E8%AA%BF%E6%9F%A5-%E6%B8%AF%E5%A4%A7%E7%94%9F%E6%92%90%E6%B8%AF%E7%8D%A8%E5%80%8D%E5%A2%9E-%E9%80%BE6%E6%88%90%E6%8C%87%E6%B8%AF%E4%BA%BA%E6%98%AF%E6%B0%91%E6%97%8F/ 特首梁振英上月在施政報告中抨擊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其後《學苑》在校內進行民意調查,發現支持「香港獨立成國」的受訪者較去年上升近一倍,更有62%的受訪者認同「香港人是一個民族」。 最新一期《學苑》公布「政治與抗爭2015民意調查」結果,調查於1月24日至2月5日進行,以登入內聯網填寫網上問卷的形式,訪問了569位港大學生,調查他們對「抗爭手法」、「政治取態」和「港人身分與前途」的意見。 對於最適合香港的政治體系,認為應維持一國兩制的受訪者由68%跌至53%,支持「香港獨立成國」的由15%升近一倍至28%。調查又問到若明天舉行公投,表決「香港應為一個獨立國家」,無論北京會否承認結果,都有過半數受訪者表示會選擇贊成。亦有七成四人不同意「中國有民主,香港才會有民主」。 就「抗爭手法」方面,有一半受訪者認為應恪守「和平理性非暴力」,但不同意者則較去年有所上升。對於政治團體的代表性方面,56%的人認為沒有政黨或政治團體能代表自己,認為學聯能代表自己的有9%,而公民黨和新民主同盟則同為8%。 - AdamSmith - 03-19-2016 鼓吹港獨 《學苑》老鬼指一國兩制是好體制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319/bkn-20160319115552986-0319_00822_001.html 港獨印香港國護照貼紙 使用可囚14年罰15萬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219/bkn-20160219135629210-0219_00822_001.html?eventsection=hk_news&eventid=4028828d4a52711d014afc3eb98c251f 港獨網頁現雷射筆射燶五星旗短片 警方跟進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51102/bkn-20151102195857432-1102_00822_001.html?eventsection=hk_news&eventid=4028828d4a52711d014afc3eb98c251f 動港獨旗幟是否違法 陳弘毅稱要視乎是否組織策劃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35105-20200701.htm 《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港區國安法》基本上定出一國兩制原則的底線,認為一般正常和平的活動不受影響,只是涉及暴力行為及有關港獨、推翻中國內地制度等的言論受到限制。 被問到揮動「港獨」旗幟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陳弘毅認為,當中有灰色地帶,要視乎相關行為是否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或煽動他人作出相關行為等,認為只是叫口號、舉標語不屬違法。 至於在立法會拉布會否觸犯法例,陳弘毅表示,拉布不是非法手段,提到若用合法手段阻撓立法會行使職能,並不違法。 【港版國安法】葉國謙指揮港獨旗警即拉人 陳弘毅:叫口號舉標語不違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1/R7R36BDAYMOWYQBRELJCZ4Y77E/ ![]() ![]() 陳弘毅指,揮動「港獨」旗幟會否違反國安法存有灰色地帶。 ![]() 至於示威者經常舉起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葉國謙認為相關口號意思較含糊,要視乎舉旗及叫口號的人當時的行為。 「港版國安法」深夜公佈條文,唯魔鬼細節下港人的人權保障更少。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揮動「港獨」旗幟會否違反國安法存有灰色地帶,要視乎相關行為是否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或煽動他人作出相關行為等,他認為只是叫口號、舉標語不屬違法。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則表示,只要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就是港版國安法管轄範圍,又指若在今日的公眾活動中,有人再舉起港獨旗幟,警方就會馬上執法。 陳弘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版國安法」,反映中央認為香港已出現部份跨越一國兩制底線的情況,令中央不能接受,因此要提出立法而填補一國兩制的缺失。他又指,在「港版國安法」下一般正常和平的活動不受影響,只是涉及暴力行為及有關港獨、推翻中國內地制度等的言論受到限制。他又說,在街上揮動港獨旗幟是跌入灰色地帶,只有涉及組織、策劃、實施相關罪行,才會構成分裂國家罪,單純叫口號或舉標語並不違法。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指,只要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就是港版國安法管轄範圍,但若是普通損壞交通設施則不是法案管轄範圍,強調只是針對極少數人。他認為,如果在今日的公眾活動中,有人再舉起港獨旗幟,警方就會馬上執法。至於示威者經常舉起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葉國謙認為相關口號意思較含糊,要視乎舉旗及叫口號的人當時的行為,周邊環境是甚麼,才能判斷是否違法。 陳弘毅:拉布不是非法手段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港版國安法是「有辣有唔辣」,「唔辣」是嚴重罪行參與者的刑罰比早前傳聞的較低,而針對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推翻政權等人士,會受到規管則屬「辣」的部份。對於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所作決定不能被司法覆核,湯家驊表示,對於有關條文感到少少詫異,但認為司法覆核有很多限制,所以實際運作上分別不大。 至於在立法會拉布,在「港版國安法」下是否屬於犯罪行為,陳弘毅認為,拉布並不是非法手段,除非威脅使用武力,或者採取非法手段,才構成違反國安法;而湯家驊則認為,若立法會屬「政權機關」,一般在立法會拉布並導致立法會受阻一兩日、甚至一星期,都不屬嚴重干擾或阻撓,惟他認為,若長時間阻撓立法會職能,如一年半載,才有機會觸犯法例。 港區國安法:銅鑼灣男子被搜出港獨旗 成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捕者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1/bkn-20200701104341553-0701_00822_001.html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昨日(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並於即晚11時刊憲生效,有網民及團體藉今日(7月1日)香港回歸23周年,發起下午2時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警方早前已表明反對今日在港島舉辦集會及遊行。警方於下午1時左右,首次舉紫旗警告。 今晨約9時許,中聯辦外已有一批防暴警員駐守,至10時許,再有水炮車及裝甲車到場戒備,未知是否與稍後遊行部署有關。至中午時分,開始有示威者在現場聚集,有人揮動美國國旗。 至下午約1時,逾二百人在銅鑼灣Sogo門外聚集,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並舉藍旗警告在場人士。期間,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疑因以大聲公說話,警方要求他收起大聲公不果,雙方出現爭執,有警員動用胡椒噴霧噴向尹後將他按在地上制服,其後將他雙手鎖上索帶,以涉嫌「阻差辦公」拘捕帶走。 此外,在場警員亦要求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離開,遭到拒絕,有警員指林不離開會干犯「阻差辦公」。混亂中有警員被胡椒噴霧噴中。防暴警員其後推進至名店坊外,區議員譚凱邦的街站,指街站危害公眾要求在場人士離開。 下午1時23分,警方推進至記利佐治街,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與在場警員發生爭執,警方噴射胡椒噴霧拘散,現場多人「中椒」。 同時,警方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時,在其背囊發現一支港獨旗,以涉嫌違反國安法將他拘捕,該男子成為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捕人士。 警方指,銅鑼灣東角道一帶有人群集結及高聲叫囂。警方在現場先後向人群發出多次警告,明確指出進行相關活動有機會干犯《公安條例》有關未經批准集結的罪行。然而,群眾依然拒絕離開,警方遂採取執法行動。為有效維持現場公共秩序,警方已暫時封閉百德新街、東角道及記利佐治街,禁止公眾進入相關街道。 警方要求集結群眾停止集結及立即離開,市民亦不應前往參與相關活動。警方會嚴正執法,果斷採取拘捕行動。 警方封鎖多條街道,同時港鐵銅鑼灣站的D1及E出口亦封閉,有大批市民在希慎商場內聚集高叫口號。此外,鵝頸橋底亦有近400人聚集,當中有人高叫「港獨」口號。 【首宗個案】銅鑼灣男子涉違國安法被捕 警檢獲港獨旗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08874/%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9%A6%96%E5%AE%97%E5%80%8B%E6%A1%88-%E9%8A%85%E9%91%BC%E7%81%A3%E7%94%B7%E5%AD%90%E6%B6%89%E9%81%95%E5%9C%8B%E5%AE%89%E6%B3%95%E8%A2%AB%E6%8D%95-%E8%AD%A6%E6%AA%A2%E7%8D%B2%E6%B8%AF%E7%8D%A8%E6%97%97 ![]() ![]() ![]() 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下午約1時半有人羣集結,警方於百德新街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在其身上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該名男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被捕。 基於集結羣眾在現場的行為,警方已經先後向人羣發出多次警告,指出他們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及《港區國安法》。警方警告集結羣眾停止集結及立即離開,警方將會採取執法行動。 【Kelly Online】男子涉藏港獨旗被捕 眼利網民發現「不要」細字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08961/%E5%8D%B3%E6%99%82-%E6%B8%AF%E8%81%9E-Kelly-Online-%E7%94%B7%E5%AD%90%E6%B6%89%E8%97%8F%E6%B8%AF%E7%8D%A8%E6%97%97%E8%A2%AB%E6%8D%95-%E7%9C%BC%E5%88%A9%E7%B6%B2%E6%B0%91%E7%99%BC%E7%8F%BE-%E4%B8%8D%E8%A6%81-%E7%B4%B0%E5%AD%97 ![]() 一名男子下午於銅鑼灣被警方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有眼利網民發現,旗幟上「香港獨立」字句前有寫上疑似「不要」的細字,而下方英文「HONG KONG INDENPENCE」前,亦有疑似「No To」的細字。 消息指,警方拘捕時已知道相關字眼,但根據指引,明示或暗示已構成犯罪意圖。 警方首度舉紫旗警告集結人群 拘捕一名男子搜出港獨旗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35171-20200701.htm 警務處今成立國家安全處 揮港獨旗即可拘捕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701/00176_006.html 政府昨晚就《港區國安法》刊憲,指警務處即將於今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由於法例昨晚十一時正式生效,警務人員今日要即時執法,故警隊管理層已向前線同事匯報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執法,包括若在現場發現有人揮舞旗幟、高喊口號及發表演說,涉及煽動、教唆、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已可能觸犯法例。 明示暗示港獨亦可能違法 據了解,有關旗幟或口號,如涉及「香港獨立」、「成立香港國」、「香港獨立是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香港獨立自強」,即使是明示或暗示,也可能違法。另外,警方亦提及特別情況,若揮舞藏獨、疆獨及台獨旗幟,亦會違法。 警務人員會在現場搜證,包括拍攝及錄影等,根據環境證供作出警告、拘捕,或稍後作出拘捕,但警方其實毋須警告便可作出拘捕。此外,警方亦已準備新的警告橫額,指若有人展示旗幟及喊叫口號有分裂及顛覆國家意圖,已構成觸犯《港區國安法》,會要求停止,否則可能被刑事檢控。 警方發言人表示,《港區國安法》已經生效,明確規定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警務處將會果斷執法。 港版國安法:陳弘毅指若無特別規定 相關案件由港法院審理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525/bkn-20200525095352860-0525_00822_001.html 全國人大會議將於本周四(28日)就「港版國安法」作表決,獲審議通過後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再透過《基本法》第18條宣布直接在港實施。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今早(2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相信基本法委員會未必有很大空間就港版國安法表達意見,亦視乎人大常委會的諮詢階段,而基本法18條規定人大常委會將全國性法律放入附件三前,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及特區政府,但人大可以在制訂法律後才諮詢意見。 對於社會關注香港法院對相關案件是否有審理權,他解釋若港版國安法的條文無特別規定,相關違法的案件將由警方等執法部門執法,律政司負責檢控,並由香港法院審理。陳又稱,香港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時,有解釋法律的權力,惟港版國安法作為全國性法律,人大常委會亦可以作出解釋,同時若該法律違反基本法下的人權保障,將涉及解釋基本法,人大同樣有權解釋基本法。 至於港版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陳認為可以理解為包括地方政府,不止中央政府。若有人批評香港政府、要求官員下台,會否有後果,他稱目前具體條文尚未公布,現時討論是言之尚早,但估計批評或表示強烈不滿不構成「顛覆」,認為顛覆相當於推翻政府,希望條文能夠寫得清晰明確。 陳又指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有部分重疊,但亦提出新概念,涉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的活動」,相信中央政府是針對反修例運動,認為是外國勢力推動顏色革命。而目前難以估計如何規範相關活動,他估計可能會影響捐款活動、及在港成立的外國社團。 另外,文件提及中央政府將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陳預料會設立一個不屬於警隊的部門處理,並會由中央派員到香港執行相關工作,類似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中聯辦及解放軍的性質,亦要遵守香港法律,相信「港區國安法」會列明相關規定及權責。 港區國安法:加細字扮「不要」港獨 大律師指難逃法網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1/bkn-20200701160739708-0701_00822_001.html ![]() 今日(1日)下午銅鑼灣遊行前夕,一名男子在銅鑼灣百德新街遭到警方截查,並在其背囊內搜出一支港獨旗,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成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捕人士。不過,細心發現,原來該名男子藏有的港獨旗上,以白色筆在「香港獨立」前寫上很細小的「不要」二字。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該男子的行為只是「掛羊頭賣狗肉」,因港獨旗本來就有港獨意味:「既然不要香港獨立,點解你要袋住支旗,而唔選擇丟咗佢呢?」另外,該男子被捕時正穿着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衣服,頗有政治意味,而出現的地方亦是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遊行集會現場,意圖已非常明顯,即使在旗幟上寫上「不要」二字,亦難令人信服。 至於最終是否會定罪,龔靜儀說,仍要視乎開庭時被告人是否有合理抗辯理由,以及法官是否接納。另外,若在往後的審訊中,發現該等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是有組織在背後網上教唆,有關人士也有機會違法。 有意見指該男子只是藏有港獨旗,並未有展示,難構成煽動國家分裂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無展示或能成爲一個抗辯理由,但由於新法目前仍無例可依,故是否有充分證據檢控仍有空間討論。 另外,銅鑼灣登龍街有一男子也被搜出多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惟有意見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僅為象徵「中華民國」,並非鼓吹台灣獨立,對該人士被捕一事存有異議。陸偉雄指出,要判斷是否違法,不單是看展示的旗幟,而是要視乎展示一刻是有什麽訴求或政治目的,展示的背後是否有隱含意味,若無合理抗辯理由,法官亦未必會接納。 加細字扮「不要港獨」 男子「暗獨」難逃法網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7/01/IN2007010085.htm 鄭若驊︰叫口號是否違法要看意圖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35276-20200701.htm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叫「光復香港」等口號是否違法,要看涉事者的行為及犯罪意圖,能否被客觀理解為提倡「港獨」。 條文列明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安罪行,即喪失參選資格,鄭若驊指條文沒說明喪失資格多久,因此應該有機會被視為終身喪失資格。 對於55條訂明在三種情形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可對危害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以看電影的幻想力作例子,指若當局被人高度滲透,導致對辦案的人士失去信心,相信是其中一個無能力處理的情況,但他相信是萬中無一的情況。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7-1 23:03 編輯 ] - AdamSmith - 04-02-2016 在香港討論香港獨立或分裂中國, 無違反香港法律或23條! 理據 1) 前刑事檢控專員已說明: 湯家驊:可以煽動罪跟進戴耀廷言論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01092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戴耀廷發表有關港獨言論是「踩界」行為,若有更多證據,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不過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純粹討論港獨不涉及刑事責任,即使根據03年的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戴耀廷的言論亦沒有觸犯法例。 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在台灣發表有關港獨言論,引起爭議。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若有其他證據顯示,戴耀廷在香港的言行意圖煽動香港人推動港獨,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 至於戴耀廷受到中央機關、以至特區政府及建制派批評,湯家驊不認為是文革式批判,而是文明社會言論自由的表現。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回覆查詢表示,戴耀廷在台灣的言論並非倡議獨立,純粹討論港獨不涉及刑事責任。在刑事罪行條例下,煽動罪定義需要涉及煽動暴力行為、鼓吹仇恨等,除非戴耀廷煽動或鼓勵他人採取暴力行為或非法行動,否則他不需要負上刑責。 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刑事罪行條例下,江樂士看不到特區政府可對戴耀廷的言論採取任何行動。 至於23條立法後,主張港獨或討論港獨又是否違法,江樂士指根據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的建議,顛覆及分裂國家需要涉及武力或其他嚴重行為,甚至是參與戰爭,純粹討論獨立或和平倡議獨立,根據當年的立法框架亦沒有違法。 戴耀廷播獨捱轟 江樂士稱不涉刑事責任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403/bkn-20180403204028320-0403_00822_001.html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於台灣的港獨言論,連日遭到各界狠批,有法律界人士更指如有更多證據顯示,戴耀廷是有意圖煽動港人推動港獨,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不過,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稱,純粹討論港獨不涉及刑事責任。 江樂士指出,在刑事罪行條例下,煽動罪定義需要涉及煽動暴力行為、鼓吹仇恨等,除非戴耀廷煽動或鼓勵他人採取暴力行為或非法行動,否則不需要負上刑責,他亦看不到港府可對戴耀廷的言論採取任何行動。 對於一旦《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任何人主張港獨或討論港獨是否違法,江樂士稱根據2003年的23條立法建議,顛覆及分裂國家需要涉及武力或其他嚴重行為,甚至參與戰爭,若然純粹討論獨立或和平倡議獨立,根據當年的立法框架也沒有違法。 湯家驊指國際法訂明可因國安限言論自由 法夢成員批欠公法常識:政府須證公益迫切性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B9%AF%E5%AE%B6%E9%A9%8A%E6%8C%87%E5%9C%8B%E9%9A%9B%E6%B3%95%E8%A8%82%E6%98%8E%E5%8F%AF%E5%9B%A0%E5%9C%8B%E5%AE%89%E9%99%90%E8%A8%80%E8%AB%96%E8%87%AA%E7%94%B1-%E6%B3%95%E5%A4%A2%E6%88%90%E5%93%A1%E6%89%B9%E6%AC%A0%E5%85%AC%E6%B3%95%E5%B8%B8%E8%AD%98-%E6%94%BF%E5%BA%9C%E9%A0%88%E8%AD%89%E5%85%AC%E7%9B%8A%E8%BF%AB%E5%88%87%E6%80%A7/ 理據 2) 人大針對香港法律已有解釋鼓吹分裂中國不是犯法! 【短片】「港獨」熱烘烘 范太:唔可以以言入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21029/51119471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毋須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以禁止近期社會上的「港獨」言論,亦不認為特區政府現階段,有就廿三條立法的打算,又認為即使立法,亦不能以言入罪。... 范太:港獨無實際行動毋須立法 http://news.wenweipo.com/2012/10/29/IN1210290027.htm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回應有關港澳辦前副主任陳佐洱「港獨」的言論時認為,陳佐洱有權表達意見,但她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不贊成港獨,又認為,港獨無實際行動,毋須立法,呼籲各界冷靜。... ...她個人認為,即使將來的特區政府要立法時,都不可「以言入罪」。 ... 反分裂國家法不適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http://people.com.cn/BIG5/shizheng/1026/3062967.html 理據 3) 大法官在法院已解釋鼓吹分裂國家不是犯法: 蘋論:文明社會有鼓吹分裂國家的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80503/11062862 ... 前美國大法官 William O. Douglas(1898-1980)曾就1951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 Eugene Dennis「組織共產黨、鼓吹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一案提出反對意見,他認為美國共產黨並沒有推翻政府和危害社會的能力,因此「鼓吹」不會造成「明顯、立即的危險」。而倘若把「鼓吹」當作劃分言論是否自由的標準,那就意味[img][/img]某一個言論有沒有自由不在於言論的內容是甚麼,而在於說話的人有甚麼意圖。意圖是摸不[img][/img]、看不見,難以證明的東西。因此,一旦走上了將「鼓吹」視為違法之路,就進入了一個十分危險的境地,「每個公民的自由都將受到危害」。 ... 理據 4) 學術討論! 未去過外國上大學不知, 教授教書上堂討論: 殺人, 食人, 自殺, 反政府, 反法治, 反民主, 反宗教, 無政府, 反自由貿易, 質疑人類文明, 上堂一齊睇 AV, etc. 不只美國哈佛大學! 同班同學來自不同學糸: 醫科, 電腦, 工程, 法律, 金融會計, 政治, 工商管理, 經濟, 心理學, 歴史, ... 這是好平常的. 以下是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教書, 上堂討論殺人, 又有食人. 第1講-正義: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Sandel [url= 中大候聘校長:學生可討論港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07/20081864 中大候聘校長:學生可理性討論港獨 http://www.worldjournal.com/5055137/article-%E4%B8%AD%E5%A4%A7%E5%80%99%E8%81%98%E6%A0%A1%E9%95%B7%EF%BC%9A%E5%AD%B8%E7%94%9F%E5%8F%AF%E7%90%86%E6%80%A7%E8%A8%8E%E8%AB%96%E6%B8%AF%E7%8D%A8/ 中大候聘校長段崇智﹕校園可理性討論港獨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707/s00001/1499363940226 比較的討論 這是毛澤東鼓吹分裂中國的事實: 90年前的言論自由:青年毛澤東在民國國慶主張分裂中國無罪 http://big5.backchina.com/news/2012/05/20/197044.html ... 九十年前的中華民國國慶,毛澤東在報上大發民族虛無主義的宏論,主張解散中國,各省自決自治,只要省慶不要國慶。而毛並未因此言罹禍。 ... 分裂中國的事實: 1931年中共在中華民國領土(中國領土)另建中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1945年外蒙古獨立公民投票 1949年中共在中華民國領土(中國領土)另建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以來中共割讓領土一覽表 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11/5/16832b.html 大家也可看到世界多國鼓吹分裂國家的事實, 文明合法鼓吹分裂國家和實質分裂國家的不同例子: 美25州民眾要求獨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21114/00180_001.html 獨立公投 (好多例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D%A8%E7%AB%8B%E5%85%AC%E6%8A%95 針對戴耀廷被指在台灣一個論壇上發表港獨言論: 台灣應用的法律是中華民國憲法下的法律. 台灣應用的法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的法律(大陸法或香港基本法). 所以戴耀廷在台灣做甚麼事都不可能違反大陸法或香港基本法. 總結: 歡迎在香港討論香港獨立及分裂中國! 曾德成 case, 1967年香港親中勢力涉及嚴重暴力, 有暴動, 有炸彈炸死人, 有人放火燒死人. 現在不同. 納粹屠殺和南京大屠殺是反人類行為, 全世界都禁. 分裂國家是人民選擇, 世界多國都有, 兩者不同. 以上全部有依據, 又有資料來源, 事實是這樣. 親共人士/中共媒體亂吹無用.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6-27 06:24 編輯 ] - AdamSmith - 04-02-2016 孫曉嵐:爭取港獨要透過革命或武力 http://www.metroradio.com.hk/news/live.aspx?NewsID=20160402110736 2/4/2016 11:07 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前總編劉以正說, 港獨主張並不天真, 將議題引入社會討論才能引起公眾關注, 讓國際社會知道港人有這個想法, 才能爭取輿論壓力向中國政府施壓. 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說, 香港要獨立, 就先要爭取國際社會認受, 她認為可先將港獨設為目標, 如何爭取港獨, 就可能需要透過革命或武力推翻現有政權, 這個並非沒可能, 問題是能否付出這個代價. 中大學生會會長周豎峰就說, 隨著50年不變、普選落空, 以至廣東話及繁體字被衝擊, 新一代的思潮被破滅, 港人大夢初醒, 討論港獨的可行性, 是實事求事的做法. 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表示, 言論自由並非沒限制, 如果影響國家安全、地區穩定, 及言論有煽動性, 影響社會安寧, 目前法例都可處理危險性說話. 香港人搞革命出類拔萃, 驚天地泣鬼神! 上世紀, 孫中山不用返大陸都可以推翻清政府. 當然不會預先通知幾時打及打那裹. 1989年香港百萬人六四遊行, 領導全球華人共同反共, 全球華人共同反共開始了. 2003年香港50萬人上街反23條, 香港政府立即收皮. 2008年陳考文係咁而舉下西藏旗, 成班親共人士叫生叫死. 2012年黃之鋒15歲都可以領導香港人反國民教育, 香港政府又收皮. 2012年求奇幾條友舉下港英旗反大陸水貨客, 香港政府立即出動打擊水貨客. 大陸人不斷上街上訪示威反中共政府, 也會收中共皮. 當然不會預先通知幾時打及打那裹. 香港人搞革命, 當然不會預先通知幾時獨立及點獨立. - AdamSmith - 04-02-2016 港大學生會雜誌提出港獨訴求 https://tw.news.yahoo.com/%E6%B8%AF%E5%A4%A7%E5%AD%B8%E7%94%9F%E6%9C%83%E9%9B%9C%E8%AA%8C%E6%8F%90%E5%87%BA%E6%B8%AF%E7%8D%A8%E8%A8%B4%E6%B1%82-094537830.html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603150411-1.aspx http://news.pchome.com.tw/internation/cna/20160315/index-14580351376698318011.html 最新出版的香港大學學生會雜誌「學苑」明確提出「香港成為受聯合國認可的獨立主權國家」的訴求,事件引起外界關注。 港大學生會是2014年底「占中」運動的核心力量之一,在「占中」之後,學生會曾多次在「學苑」發表文章,表達「革命」、「捍衛自治」及「排斥中國」等立場。 學生會近日在臉書刊登最新一期「學苑」,封面以「香港青年時代宣言」為題,其中一篇題為「我們的二零四七」文章,明確題出上述訴求。 文章說:「觀乎目前香港赤化之快之急,我們現在已需要著手準備二次前途問題,增加談判桌上的籌碼。」 就二次前途問題,文章表示有以下訴求:一、香港成為受聯合國認可的獨立主權國家;二、建立民主政府;三、全民制訂香港憲法。 - AdamSmith - 04-06-2016 香港民族黨:本土派過時 指統獨之爭必須表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06/19559442?_ga=1.112122116.1672940463.1459943955 - AdamSmith - 04-17-2016 陳浩天聲言出選新界西宣揚港獨 http://kinliu.hk/news/17245-53a4002065bf81edd7d37e64b3b97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