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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 Printabl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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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ppies - 01-26-2023

美駐港澳總領事評人大釋法 外交部駐港公署:公然詆譭香港法治
https://www.hk01.com/article/860707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C. May)在一場研討會講話中提及,中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就《香港國安法》釋法,或將有損香港司法獨立。對此,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大放厥詞,公然詆譭香港法治和自由,正告對方收起「人權衛士」的惺惺作態停止自取其辱的政治表演。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到港就任四個月,星期三(1月25日)受邀出席美國華府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主辦的香港經濟前景研討會,並發表視像講話。

他在講話中提到,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就《香港國安法》釋法,將擴大香港行政當局的權力且缺乏司法機構監察,可能進一步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梅儒瑞說,《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或影響香港公司運作及其員工,並提醒北京的行動或導致香港人才流失、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他也質疑有「很多港人」不認同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所受的待遇,美方將繼續發聲批評北京或港府官員「破壞香港高度自治行徑」。

據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官網消息,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星期四(26日)發文回應梅儒瑞的言論。

發言人批評美國駐港總領事在美國智庫舉辦的香港經濟前景研討會上借題發揮,大放厥詞,公然詆毀香港法治和自由,惡意攻擊香港國安法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釋法,蓄意抹黑香港營商環境,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予以嚴厲譴責。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針對的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問題,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得到鞏固,高度自由開放和一流的營商環境得到提升,2022年香港再度獲評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香港的法治優勢堅如磐石,在全球法治排名中穩居世界前列。香港的新聞自由在安全、穩定、法治環境下獲得更好保障,在港國際媒體和記者數量不降反升。事實雄辯地證明,香港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已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發言人說,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對《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釐清立法原意,進一步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為特區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清晰規範了方式和路徑,完全正當、必要、及時、合法,得到特區社會各界普遍歡迎和支持。

發言人強調,美國「民主燈塔」「人權衛士」的虛偽面目早已被世人看穿、遭世人唾棄,根本不配當什麼「人權衛士」,更沒資格充當頤指氣使的「教師爺」。梅儒瑞作為美國政府派駐香港的高級外交官,干的卻是「吃飯砸鍋」的勾當,對當前香港海晏河清的大好局面視而不見,對香港安定團結的客觀事實充耳不聞,對不干涉內政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肆意踐踏,不斷詆毀香港法治和自由,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唱衰香港發展前景,只能暴露其亂港遏華的險惡用心,必將會被鐵一般地事實狠狠打臉,再次遭到可恥的失敗。

發言人重申,香港作為聯通中國與世界的超級聯繫人,理應成為中國與各國友好合作的「熱土」,而不應成為實施「新冷戰」的「陣地」。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可逆轉的歷史洪流面前,任何阻擋香港由治及興進程的言行都是螳臂當車。中方敦促美國相關官員,勿忘前事之鑑,勿做眾矢之的,反中亂港只有死路一條。拿着糟糕透頂的劇本,無論再怎麼演,都只會自曝其短,自取其辱。

美領事稱釋法損司法獨立 內地營商風險在港出現:1.5萬美人撤離
https://www.hk01.com/article/860638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昨日(25日)出席一個線上論壇時,首度開腔回應人大上月就《香港國安法》釋法。他稱,釋法擴大香港行政當局的權力,可以作出一些影響案件的決定,同時卻缺乏司法機構的監管,或會進一步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梅儒瑞說,《國安法》以至香港及北京採取的措施都可能對公司、員工、財政,以及法制的聲譽和運作造成負面影響;企業須警覺本來在內地才面對的風險,正在香港增加。他又指,過去兩年約1.5萬名居港美國人選擇離開,是2019年在港美國人總數的兩成,他擔心北京進一步行動會促使更多香港最優秀人才離港,令香港國際金融地位受損。

港新聞自由倒退:積極按北京口徑報道

梅儒瑞提到,雖然香港已撤銷大部分防疫限制並與內地通關,但香港營商聲譽令人關注,企業須注意在內地的營商風險逐漸在香港出現。他稱,一些國際企業已遷出香港,亦有公司將重點員工和業務轉移至其他地方。

他稱上任後留意到新聞自由倒退,《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媒體倒閉,意味香港媒體所享有的自由較以往減少。他稱看到香港報紙,尤其是中文媒體,積極地按北京口徑報道及自我審查,令他感到不快。他提到去年10月有男子在北京一道橋上掛上「不要核酸要吃飯,不要封控要自由」等標語,獲國際媒體廣泛報道,但在香港則甚少有傳媒報道。

很多港人不支持嚴苛對待黎智英、政治化

梅儒瑞指,留意到港人對維護香港自由及法律操作的決心,知道很多人不認同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國安法》其他在囚被告的嚴苛待遇,亦明白囚禁和平表達政見的市民將削弱香港法治和作為國際都會的吸引力。

梅儒瑞表示,美方會繼續發聲批評北京或港府官員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的行徑,並促請特區政府釋放所有被不公平拘留的人、並撤銷他們罪名。但同時美方在可行情况下會保持與香港當局合作,包括有關氣候變化、公共衞生和打擊跨國罪案等議題。

約1,300間美企在港 發聲非干預

出席同一論壇的美國駐港澳前總領事史墨客,問梅儒瑞北京經常視美方發聲是干預中國內政。梅儒瑞指,現時香港約有1,300間美國公司,投資額達百億美元,亦有約7萬名美國人在港,涉及龐大利益,在利益受損時發聲並非干預。


[ 本帖最後由 hippies 於 2023-1-26 01:25 編輯 ]


- hippies - 02-08-2023

初選案|戴耀廷提攬炒令西方制裁中共 控方播枱底拍攝協調會片段
https://www.hk01.com/article/864476

民主派47人涉嫌在2020年策劃民主派「35+」初選,其中16名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今(7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昨已開始讀出開案陳詞,並提到戴耀廷及區諾軒等,在當年3至4月期間,已開始招開記者會及在報章發文,提及「議會過半」爭取「35+」議席的想法。

主控官今(7日)將繼續宣讀開案陳詞,提及更詳盡計劃,包括戴提出「攬炒十步曲」,由泛民人士在立法會佔大多數議席後,推翻所有財政撥款,無差別反對財政預算等,令社會陷入危機,最終致令西方國家對中共實施經濟及政治制裁。

同年5至6月戴及區等人開始積極籌備初選,包括呼籲「黃店」及區議員借地方作票站,並接受人報名參選,又要參選人簽下同意書。至《港區國安法》於6月30日晚生效後,戴仍稱初選合法。

庭上播上戴等人在5月時新界西協調會議的片段,影片所見,片的鏡頭不時移動,亦有數分鐘時間置於枱底。片段播放之初,犯人欄傳來低聲的「嘩」響。

攬炒十步曲路線圖及時間表

主控官續讀開案陳詞指,戴耀廷於2019年12月首次提出要奪取過半議席後,曾在多篇報章刊文,提出「攬炒」理念。2020年4月28日,戴在《蘋果日報》刊文,提出「攬炒十步」,即透過否決所有財政撥款,令社會陷入危機,甚至引發血腥鎮壓,最終目的是要讓西方國家實施制裁。(詳看下圖)

[Image: -x4YLexo2Bl7uVURrPHjCE3D_-x10SE-zj3Yjs492I4?v=w960]
若港人自由被剝奪會被迫攬炒

中聯辦之後發文譴責「攬炒」主張,戴於2020年5月5日撰文回應,稱如果中央政府嘗試強行全面接管香港,剝奪港人自由及自尊,港人會被迫至步向擁抱「攬炒」之路,更會令原本守法溫和的港人逐漸轉投公民抗命甚或前線示威。

庭上播新西協調會枱底拍片段

2020年5月8日,戴在新界西選區的協調會議中向參選人解釋,當日的議會者包括:戴耀廷、張可森、伍健偉、尹兆堅的代表、譚凱邦、王百羽及其他人士,戴稱如果在議會取得34席,已足以否決所有政府要求權,但若少於34席,就沒有辦法否決撥款申請,因此參與初選的人必須信守承諾,並指「大家要信任所有人」。庭上播放的相關錄影,可見鏡頭不時移動,亦有數分鐘時間置於枱底。片段播放之初,犯人欄傳來低聲的「嘩」響。

戴曾言樂觀的話大貪啲40+

控上播放相關片段,戴指相信下次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率會較早前的區議會選舉高,有望打破「六四黃金比例」(意指以往民主黨和建制派立法會得票比率),他認為情況樂觀的話:「大貪啲,40+」,又透露只有熱血公民表明不參與。

同日,區在Facebook貼文,呼籲「黃店」店主和區議員借出地方,作初選的票點,亦叫支持者捐款或做義工,支持初選。

趙家賢稱計劃眾籌350萬元

同年6月9日,戴、區諾軒與民主動力的趙家賢和鍾錦麟舉行記者會,表明他們是初選協調及籌辦人。戴確認,已與有意參選者開會,希望可就初選達成共識,又指有信心能取得一個比較「有規範性的結果」。至於香港民意研究所將會提供技術支援,民主動力則負責協調及執行。戴又提到,預計初選開支約需400萬元;趙則稱計劃眾籌350萬元。

參與者須簽署確認同意書

2020年6月19至22日,參選人陸續向民主動力遞交提名表格,並簽署確認他們同意初選目標,承諾會服從初選結果。其中九龍東及新界西的參選人,需要額外簽署一份協議書,聲明:如果成功進入議會,便要無條件否決財政預算案;在初選中取得最高票數的5或6人(視乎地區),才會參選立法會;若果落敗,就要立即停止選舉工程,宣布退選,及支持者轉投勝出的參選人。

國安法生效後戴仍稱初選合法

有意參選新界東的林景楠遲交提名表格,戴等發起人徵詢同區參選人意見後,決定接受林的申請,並託鍾錦麟撰寫新聞稿解釋該決定的公正性。

控方案情續指,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生效後,各被告仍繼續其串謀行為。戴並於7月6日的記者會指,戴作為法律學者,保證初選合法,區亦稱初選只是協調機制。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和中聯辦,已亦先後指初選違國安法,惟初選仍繼續進行。

初選選出31人包括27名被告

初選最終在7月11至12日舉行,251個票站中,172個為區議辦。戴、區、趙其後宣布共有59萬人以電子選票方式投票,而以紙本方式投票的則有2萬人。74名參選人中,共有31人出線,包括27名被告。

初選案|國安法後初選繼續 33被告簽署聲明 表明不顧法律後果

案發時序表

[Image: aTHd3fvwd2PRwy5IIGmiCKeUgoN9UTtB_fMXAP3zFwA?v=w960]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及各人的保釋條件。(詳看下圖)

初選案|國安法後初選繼續 33被告簽署聲明 表明不顧法律後果
https://www.hk01.com/article/864617

【初選案開審】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逾百人輪候入庭旁聽
https://news.tvb.com/tc/local/63e07eb8eb08df7f27f3b943/%E6%B8%AF%E6%BE%B3-%E3%80%90%E5%88%9D%E9%81%B8%E6%A1%88%E9%96%8B%E5%AF%A9%E3%80%9116%E4%BA%BA%E5%90%A6%E8%AA%8D%E4%B8%B2%E8%AC%80%E9%A1%9B%E8%A6%86%E5%9C%8B%E5%AE%B6%E6%94%BF%E6%AC%8A%E7%BD%AA%E9%80%BE%E7%99%BE%E4%BA%BA%E8%BC%AA%E5%80%99%E5%85%A5%E5%BA%AD%E6%97%81%E8%81%BD

被指限制移英港人領存款 滙豐:尊重人權及遵守法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208/bkn-20230208100059702-0208_00822_001.html

美媒周三(8日)報道,英國國會一個委員會公布23頁報告,批評滙豐銀行限制移英港人領取存款。滙豐回應指,它尊重人權並像所有銀行一樣,必須遵守經營地區法律及監管機構指示。

報告指,滙豐協助中國政府在經濟上孤立離開香港的港人,以英國政府發出的入境文件不充分為理由,拒絕客戶提取強積金。英國自由民主黨下議院議員卡邁克爾表示,事件不只關乎法律,更是個人基本權利問題,與有權使用財產的個人基本權利有關。他指摘滙豐的做法,對離港人士造成真正困難。

英國於2021年1月31日正式開放BNO簽證計劃,讓合資格港人申請BNO簽證赴英居留,至今已有15萬港人申請。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呈新文章後指屬煽動 辯方稱「印證點解我覺得唔公道」
https://hk.news.yahoo.com/%E7%AB%8B%E5%A0%B4-%E8%A2%AB%E6%8C%87%E7%85%BD%E5%8B%95%E6%A1%88-%E6%8E%A7%E6%96%B9%E5%91%88%E6%96%B0%E6%96%87%E7%AB%A0%E5%BE%8C%E6%8C%87%E5%B1%AC%E7%85%BD%E5%8B%95-%E8%BE%AF%E6%96%B9%E7%A8%B1-%E5%8D%B0%E8%AD%89%E9%BB%9E%E8%A7%A3%E6%88%91%E8%A6%BA%E5%BE%97%E5%94%94%E5%85%AC%E9%81%93-082842822.html

[Image: dfe9aa30-b41c-11ed-9edd-969d57134271]


- hippies - 02-09-2023

【初選案】林卓廷筆記寫有「同意時代革命」 與梁國雄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3e4bd49eb08df7f27135056/%E6%B3%95%E5%BA%AD-%E3%80%90%E5%88%9D%E9%81%B8%E6%A1%88%E3%80%91%E6%9E%97%E5%8D%93%E5%BB%B7%E7%AD%86%E8%A8%98%E5%AF%AB%E6%9C%89%E5%90%8C%E6%84%8F%E6%99%82%E4%BB%A3%E9%9D%A9%E5%91%BD%E8%88%87%E6%A2%81%E5%9C%8B%E9%9B%84%E7%84%A1%E7%B0%BD%E3%80%8C%E5%A2%A8%E8%90%BD%E7%84%A1%E6%82%94%E3%80%8D%E8%81%B2%E6%98%8E

三名自稱義務急救員理大外暴動罪成判囚16至19個月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06789

律政司冀逮捕9名理大衝突案脫罪被告 遭高院拒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87418-20230210.htm

法庭早前裁定兩宗理大衝突案中的9名被告暴動或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上月底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希望逮捕9人並施加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高等法院上訴庭頒下判詞,指有關申請內容粗略籠統,根據資料亦認為上訴無合理成功機會,考慮相稱性後認為毋須進一步限制各脫罪被告的自由,因此拒絕律政司申請。

判詞透露,其中一名女被告已在上月25日離港,又交代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於上月27日提出上訴時指出,律政司對無罪裁決存在法律上錯誤而表示不滿,認為原審法官沒有適當及充分地考慮和分析涉案全部證據。

法官表示,律政司的上訴理由主要是質疑法官對事實的裁定,以及駁回控方案情。而8人在3年訴訟程序期間已須遵守嚴苛的保釋條件,案件呈述上訴程序需時,如向8人施加保釋條件,會令他們再次要長時間限制自由。

警方就港區國安法至今拘捕逾230人 六成被檢控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07371

警方就港區國安法至今拘捕逾230人,當中六成被檢控。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向立法會交代本港去年治安情況,一共有逾7萬宗案件,按年增加約5600宗。當中詐騙案有逾2.7萬宗,增加約8千宗,佔整體罪案四成,整體破案率三成半。詐騙案金額達到48億元,主要涉及網上騙案。

另外,全年有30宗兇殺案比前一年多7宗,全部已被偵破,當中15宗發生在家庭之間。

六千名反修例示威者未被起訴 蕭澤頤:月內交代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07393

反修例事件中,有約六千名被捕人士仍未被起訴,被問到會否銷案或如何處理。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指本月內會交代處理方式。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 就著那些案件,我們現在一直檢視中,務求盡量希望今個月內向大家公布處理方式,所以我在這裡不再補充。」

警方舉行記者會指就港區國安法,至今拘捕逾230人,當中六成被檢控,而本港去年共有逾7萬宗案件,按年增加約5600宗。當中詐騙案有逾2.7萬宗,增加約8千宗,佔整體罪案四成,整體破案率三成半。

詐騙案金額達到48億元,主要涉及網上騙案,另外全年有30宗兇殺案,比前一年多7宗,全部已被偵破。當中15宗發生在家庭之間。

【47人案】區諾軒供各區協調會 指有人激烈辯論及否定戴耀廷觀點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court/court-47-02152023111408.html

區諾軒稱被捕前已刪所有WhatsApp訊息 負責籌辦初選論壇
https://hk.news.yahoo.com/%E5%8D%80%E8%AB%BE%E8%BB%92%E7%A8%B1%E8%A2%AB%E6%8D%95%E5%89%8D%E5%B7%B2%E5%88%AA%E6%89%80%E6%9C%89whatsapp%E8%A8%8A%E6%81%AF-%E8%B2%A0%E8%B2%AC%E7%B1%8C%E8%BE%A6%E5%88%9D%E9%81%B8%E8%AB%96%E5%A3%87-072333398.html

警向許智峯律師發信 指涉國安法促回港自首 許:不如直接FaceTime吧
https://hk.news.yahoo.com/%E8%AD%A6%E5%90%91%E8%A8%B1%E6%99%BA%E5%B3%AF%E5%BE%8B%E5%B8%AB%E7%99%BC%E4%BF%A1-%E6%8C%87%E6%B6%89%E5%9C%8B%E5%AE%89%E6%B3%95%E4%BF%83%E5%9B%9E%E6%B8%AF%E8%87%AA%E9%A6%96-%E8%A8%B1%EF%BC%9A%E4%B8%8D%E5%A6%82%E7%9B%B4%E6%8E%A5facetime%E5%90%A7-020014706.html
[Image: f32323b0-aff8-11ed-899b-821d14e3419f]
警方向許智峯發信指涉國安法促自首 許:不如直接FaceTime吧

初選 47 人案正在審訊當中,曾參與初選及成「票王」的許智峯,於 2020 年在丹麥宣布流亡。許智峯昨日(18 日)在 Facebook 專頁表示,警方寄公函予香港的代表律師,指他在 2021 年 8 月因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被法庭頒下通緝令,建議他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回港向警方自首。

許智峯指,「過去兩年警方都已經習慣同我做筆友,試過多次親自發電郵叫我出庭,這次又何必出信給我律師呢,不如直接 FaceTime 或 Google Chat吧。」他又問網民,「大家認為我應寫什麼回信好呢?」

黎智英入稟高院 要求司法機構頒令 人大釋法不影響聘用洋大狀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220/bkn-20230220124818264-0220_00822_001.html

壹傳媒黎智英被控串謀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已排期在今年9月25日開審。黎擬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為他辯護,律政司一直反對,但由高院原訟庭至終審法院均以失敗告終。之後港府就此事向全國人大常委提請釋法,人大常委於去年12月宣告,有關問題應取得由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之後港府與香港國安委未有進一步行動,黎智英一方就先出招,於上周五(17日)入稟高院原訟庭,要求法庭頒令人大的宣告對先前法院的判決沒有影響,或者應由法庭就海外大律師問題,向行政長官要求有關證明書。現時司法機構並未就今次申請訂立審訊日期。

今次申請的原告人為黎智英,被告人為律政司司長。原告在其原訴傳票表示,要求原訟庭頒布聲明,全國人大常委在2022年12月30日就《港區國安法》第十四及四十七條所作的解釋,對黎智英申請聘用Tim Owen案的上訴庭及終院上訴委員會判決並無影響。原告另一項交替性的聲請,則是要求法庭向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七條,向行政長官要求證明書,以決定Tim Owen在黎智英案代表黎,是否涉及國家安全;以及其他海外律師在該案擔任辯方律師,是否涉及國家安全。

原告一方要求,他們在呈交此原訴傳票及支持誓章予被告後,被告要在14天內呈交回應誓章,之後原告再有7天時間呈交誓章回覆。此外,原告亦請求高院盡快審理今次申請。

初選案續審首播放記者會片段 與會者冀取得目標及功能界別議席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221/bkn-20230221113012143-0221_00822_001.html

[Image: bkn-20230221113012143-0221_00822_001_01p...0221165347]

47人案|控方認遲交兩警專家證供 官批不合理、指未達無法彌補不公准呈堂
https://hk.news.yahoo.com/47%E4%BA%BA%E6%A1%88-%E6%8E%A7%E6%96%B9%E8%AA%8D%E9%81%B2%E4%BA%A4%E5%85%A9%E8%AD%A6%E5%B0%88%E5%AE%B6%E8%AD%89%E4%BE%9B-%E5%AE%98%E6%89%B9%E4%B8%8D%E5%90%88%E7%90%86-%E6%8C%87%E6%9C%AA%E9%81%94%E7%84%A1%E6%B3%95%E5%BD%8C%E8%A3%9C%E4%B8%8D%E5%85%AC%E5%87%86%E5%91%88%E5%A0%82-043447595.html
[Image: 6f48d240-b3fb-11ed-addf-4afaf1eec1d6]

30歲學護涉循科學館逃出理大暴動罪成 官指被告只為黑衣人急救 (14:23)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30224/s00001/1677219319528/30%e6%ad%b2%e5%ad%b8%e8%ad%b7%e6%b6%89%e5%be%aa%e7%a7%91%e5%ad%b8%e9%a4%a8%e9%80%83%e5%87%ba%e7%90%86%e5%a4%a7%e6%9a%b4%e5%8b%95%e7%bd%aa%e6%88%90-%e5%ae%98%e6%8c%87%e8%a2%ab%e5%91%8a%e5%8f%aa%e7%82%ba%e9%bb%91%e8%a1%a3%e4%ba%ba%e6%80%a5%e6%95%91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多日,8人涉嫌循科學館逃出理大,他們各被控兩項暴動罪,指他們分別在理大內外參與暴動。其中7人認罪。餘下案發時30歲的學護不認罪受審,經審訊後今(24日)於區院被判兩項暴動罪成。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出,被告自稱義務急救員,但他絕非為所有人,包括警方急救,相信他是「為黑衣人服務」,支援暴動者。案件押後3月15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格鬥教練倡「組軍抗共」認煽動顛覆囚五年 女助理認無牌管槍囚16個月 官檢視證物時割傷 (12:3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30224/s00001/1677213035707/%e6%a0%bc%e9%ac%a5%e6%95%99%e7%b7%b4%e5%80%a1%e3%80%8c%e7%b5%84%e8%bb%8d%e6%8a%97%e5%85%b1%e3%80%8d%e8%aa%8d%e7%85%bd%e5%8b%95%e9%a1%9b%e8%a6%86%e5%9b%9a%e4%ba%94%e5%b9%b4-%e5%a5%b3%e5%8a%a9%e7%90%86%e8%aa%8d%e7%84%a1%e7%89%8c%e7%ae%a1%e6%a7%8d%e5%9b%9a16%e5%80%8b%e6%9c%88-%e5%ae%98%e6%aa%a2%e8%a6%96%e8%ad%89%e7%89%a9%e6%99%82%e5%89%b2%e5%82%b7

發顛覆貼文 武術教練煽動罪成判囚5年 女學員入獄16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224/bkn-20230224123223368-0224_00822_001.html

網上發布「斬黑警」言論 入境處職員煽惑罪成判囚半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103/bkn-20230103123600870-0103_00822_001.html

「探監師」年半訪47囚犯達211次 向年輕犯灌輸反政府訊息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224/bkn-20230224172754244-0224_00822_001.html

保安局今日(24日)與撲滅罪行委員會開會後表示,有自稱「探監師」的人透過多次探監,荼毒懲教院所的年輕人,打擊更生工作,甚至用到「光復懲教」字眼,局方指這些人藉探監賺取政治紅利或乘機斂財,對於用「軟對抗」手段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嚴正執法。

當局指,自稱「探監師」的人,多次探訪素未謀面及因反修例入獄的在囚人士,透過思想滲透,持續灌輸反政府訊息和負面思想,甚至用到「光復懲教」字眼,又指「探監師」和「火魔師」、「送車師」如出一轍,燃點青年反政府情緒。又提到,有人自「黑暴」至今探訪59名囚犯達395次,亦有人在一年半內,探訪47名囚犯達211次,這些「探監師」包含3類人,包括對社會心存怨恨的人、為了政治利益和政治紅利的人,以及用高的價錢出售「探監包」,乘機斂財,當局強調,必定會對用「軟對抗」手段,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嚴正執法

另外,當局指本月1日起,規管大麻二酚(CBD)產品條例生效後,有2名人士被捕,包括1人涉收取空運郵包,另1人涉在家中被搜獲有關產品。

政府強烈不滿英外相對國安法偏頗言論 指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https://news.tvb.com/tc/local/63fdfdd9f60e1948c30f12a4/

特區政府就英國外相近日對《港區國安法》發表的不實和偏頗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政府發言人稱,英國有大量國家安全法例,但相關政府官員刻意漠視《香港國安法》實施,讓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顯然屬於出於政治目的,以及政治凌駕法律的卑劣技倆。

又指英國外相祁湛明針對本港執法行動的言論,乃惡意捏造,而英國政府官員言論等同給予有關人士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偷拍之35+協調會議影片呈堂/前區議 - 習頭豬腦袋 - 02-13-2023

黃毓民 毓民踩場 230208 ep1468 p1 of 3 世紀政治審判第二、三日控方開案陳詞/「無間道」偷拍之35+協調會議影片呈堂/前區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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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名氏叔叔 - 03-01-2023

特區政府嚴厲譴責美國政客企圖向檢控人員施加制裁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0032-20230301.htm

特區政府堅決反對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負責人,對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香港特區刑事司法程序發表的所謂聲明,並嚴厲譴責美國政客,企圖向一直獨立和公正秉行公義的律政司檢控人員施加所謂制裁。

發言人表示,強烈反對美國政客作出純為政治目的的言論,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更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顯然易見是屬於主權司法管轄區的內部事務,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干預。美方政客橫蠻無理的霸凌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準則,同時粗暴地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公然破壞香港的法治,只會自暴其短,絕不會得逞。

發言人說,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檢控人員嚴格按照行之已久的國際慣例履行職責,在作出檢控決定時,只會根據適用法律以及可獲接納以充分支持提出法律程序的證據。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 羅覺愛新 - 03-04-2023

支聯會拒向警方國安處交資料 鄒幸彤等三人罪成押後至下周六判刑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4031acbf8f364e595a8ec6c/%E6%B3%95%E5%BA%AD-%E6%94%AF%E8%81%AF%E6%9C%83%E6%8B%92%E5%90%91%E8%AD%A6%E6%96%B9%E5%9C%8B%E5%AE%89%E8%99%95%E4%BA%A4%E8%B3%87%E6%96%99%E9%84%92%E5%B9%B8%E5%BD%A4%E7%AD%89%E4%B8%89%E4%BA%BA%E7%BD%AA%E6%88%90%E6%8A%BC%E5%BE%8C%E8%87%B3%E4%B8%8B%E5%91%A8%E5%85%AD%E5%88%A4%E5%88%91

支聯會拒向警方國安處交資料,否認控罪的三名常委,包括副主席鄒幸彤,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下周六判刑。法官認為,國安處要求交資料,是為預防罪行,所以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現時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2021年9月,未有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成立以來的職員,及香港成員的個人資料等。

當時國安處稱,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於是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提出要求,最終支聯會未有提交,五名常委被控,其中副主席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指部分資料可輕易獲得,支聯會在提交文件限期前,聯署發公開信等,表明不會提供資料,反映他們無意遵守規定。

對於辯方爭議,控方是否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法官稱《國安法》相關實施細則,無列明辨識外國代理人的門檻,現實亦不存相關登記機制,要採納更嚴格標準是不切實際,國安亦是至高無上,因此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法官又承認細則列明「有合理理由相信」可索取資料,這個門檻較「有合理理由懷疑」低,但仍有一系列要求去平衡權力,警方做法難以置喙,但認為警方今次做法克制。

裁定三名被告罪成,押後至本月11日判刑,鄧岳君及徐漢光續准保釋。案中另外兩名常委,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

張國鈞明訪歐洲將講述國安法實施情況 承認對部分人未必有效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02d0c9f8f364e595a65f49/%E6%B8%AF%E6%BE%B3-%E5%BC%B5%E5%9C%8B%E9%88%9E%E6%98%8E%E8%A8%AA%E6%AD%90%E6%B4%B2%E5%B0%87%E8%AC%9B%E8%BF%B0%E5%9C%8B%E5%AE%89%E6%B3%95%E5%AF%A6%E6%96%BD%E6%83%85%E6%B3%81%E6%89%BF%E8%AA%8D%E5%B0%8D%E9%83%A8%E5%88%86%E4%BA%BA%E6%9C%AA%E5%BF%85%E6%9C%89%E6%95%88

[ 本帖最後由 羅覺愛新 於 2023-3-4 11:39 編輯 ]


- IamHK - 03-09-2023

涉網上發布煽動港獨訊息 國安處拘23歲女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9/bkn-20230309233518110-0309_00822_001.html

香港國安處昨日(8日)在秀茂坪區就一宗案件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姓袁23歲女子,她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0及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香港獨立訊息。

消息指鄧燕娥被捕 警方稱被捕女子涉勾結外國危害國安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1216-20230309.htm

黎智英入稟高院要求宣布釋法不影響抗辯一案於下月處理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1250-20230309.htm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監禁4.5個月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08110/%E6%94%AF%E8%81%AF%E6%9C%83%E6%8B%92%E4%BA%A4%E8%B3%87%E6%96%99%E6%A1%88-%E9%84%92%E5%B9%B8%E5%BD%A4%E7%AD%893%E4%BA%BA%E7%9B%A3%E7%A6%8145%E5%80%8B%E6%9C%88

[Image: 20230311_news_%E9%84%92%E5%B9%B8%E5%BD%A4_ch.png]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年被國安處指控為「外國代理人」,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拒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被控,其中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受審後被裁定沒有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羅德泉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判處3人監禁4.5個月。3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惟鄒拒絕接受言論自由限制,拒絕保釋。

被告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先後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

羅官判刑前重申作為外國代理人本身並不違法,本案罪行為不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羅官判刑指國家安全於公共利益和國家而言屬重中之重,法律作用在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判刑須反映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發出訊息指法律不容違反,須判刑懲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羅官續指本案有預謀,被告一同犯案,高調開記招向警務處處長發公開信指不會提供資料,延誤部門防止和調查涉及危害國安的事情。

鄒幸彤判刑前陳情指「我們都清楚事實上我們並非外國代理人,這一年來的折磨也無法證實任何事,在此之下懲罰我們就是懲罰捍衛真相的人。真相就是用國家安全作空洞的借口來向公民社會全面開戰;真相就是我們的民主人權運動植根於此而非由邪惡外國勢力輸入;真相就是這裏的人都有自己的聲音而不會沉默。對當權者說出真相所帶來的代價支聯會並不陌生,我們清楚因為我們已經捍衛了天安門大屠殺的真相超過30年,支援許多因為說出事件真相而入獄受辱的人,我們早準備好付出代價。

政府用本案通知書貶抑我們為外國代理人,切切實實地叫我們屈膝跪下、背棄我們的朋友、背叛我們的理念,接受由國家絕對權威來決定一切之後,我們將可換來一夕安寢。我們會用行動來回應:永不屈服。不義的安穩並非真正安穩。我們永不會向國家拋棄我們的獨立。我們永不會擁護政府的謊言來污衊我們的運動。我們永不會視我們的朋友和自己做罪犯只因政府如是說。

相反我們會繼續堅持以真相對抗謊言,用尊嚴對抗侮蔑,用公開對抗秘密,用理性對抗瘋狂,用團結對抗分裂。在街頭、在法庭、在獄室,我們一定會在所有地方對抗不義。我們會在這個稱之為家的城市的這場戰爭奮鬥,因為我們做自己的自由已經危在旦夕,因為我城的未來甚至更廣闊的世界也危在旦夕。如閣下必須懲罰我們抗命,但如你基於謊言來行使權力,我們人之為人就只能抗命。」

港府不滿黎智英兒子律師團隊尋求聯合國干預國安法案件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11d0181a88fc67364e9007/%E6%B8%AF%E6%BE%B3-%E6%B8%AF%E5%BA%9C%E4%B8%8D%E6%BB%BF%E9%BB%8E%E6%99%BA%E8%8B%B1%E5%85%92%E5%AD%90%E5%BE%8B%E5%B8%AB%E5%9C%98%E9%9A%8A%E5%B0%8B%E6%B1%82%E8%81%AF%E5%90%88%E5%9C%8B%E5%B9%B2%E9%A0%90%E5%9C%8B%E5%AE%89%E6%B3%95%E6%A1%88%E4%BB%B6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律師團隊,尋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關注黎智英《港區國安法》案件,特區政府對此表達強烈不滿。

政府批評黎崇恩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肆意抹黑《港區國安法》和特區司法制度,並濫用聯合國機制,對黎智英案件司法程序進行干預,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強調本港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法治。

而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政府重申絕不容許任何人干預特區的法程序,並予以強烈譴責。

政府擬規定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須獲特首許可 律師會指不符成本效益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11cfa01a88fc67364e8889/%E6%B8%AF%E6%BE%B3-%E6%94%BF%E5%BA%9C%E6%93%AC%E8%A6%8F%E5%AE%9A%E6%B5%B7%E5%A4%96%E5%BE%8B%E5%B8%AB%E5%8F%83%E8%88%87%E5%9C%8B%E5%AE%89%E6%B3%95%E6%A1%88%E9%A0%88%E7%8D%B2%E7%89%B9%E9%A6%96%E8%A8%B1%E5%8F%AF%E5%BE%8B%E5%B8%AB%E6%9C%83%E6%8C%87%E4%B8%8D%E7%AC%A6%E6%88%90%E6%9C%AC%E6%95%88%E7%9B%8A

政府計劃修例,規定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前,須取得行政長官的許可證明書,而在申請特首證明書前,要取得准許申請通知書。律師會認為不符合成本效益。

當局近日進一步修訂機制,加入申請前甄別程序,須先通知律政司司長表明意向,並提供理據及佐證。行政長官之後若認為申請有「確實機會」,可發出准許申請通知書,讓申請人再辦理專案認許申請,以排除毫無理據、浪費時間及資源的申請。

律師會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認為當局相關建議太簡短,不清楚兩重申請的操作細節,亦不清楚如何配合《國安法》第47條有關申請證明書的要求。特首亦無需要就同一件事作兩次裁定,初步認為建議不符合成本效益,並令各方工作重複。

[ 本帖最後由 IamHK 於 2023-3-15 18:09 編輯 ]


- IamHK - 03-14-2023

住所辦公室藏羊村繪本 2男涉管煽動刊物被國安處拘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14/bkn-20230314011857610-0314_00822_001.html
[Image: bkn-20230314011857610-0314_00822_001_02b.jpg]
2男涉藏有羊村繪本被捕。

國安處昨日(13日)在九龍及港島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分別38歲及50歲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據了解,有關刊物為羊村繪本。

調查顯示,該兩名被捕人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該刊物亦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件有關。執法人員亦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捕人的住所及辦公室,並檢獲上述懷疑煽動刊物。

涉事的羊村繪本由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出版,已出版的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繪本有關2019年反修例事件及醫護罷工等,執法部門批評繪本合理化暴力事件。第4本繪本擬發布前,該會5名成員被捕,5人於去年9月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被判監禁19個月,由於5人已還押一年多,故服刑多一個月便刑滿出獄。

警方國安處拘捕兩名男子 涉嫌管有煽動刊物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1839-20230314.htm

警方國安處與海關進行聯合行動,國安處昨日在九龍及港島區,拘捕兩名分別38歲及50歲的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說,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捕人的住所及辦公室,檢獲懷疑煽動刊物。調查顯示,兩人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有關刊物亦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件有關。

警方提醒市民,管有煽動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千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國安處拘捕2男 涉管有煽動刊物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B0/%E8%AD%A6%E5%9C%8B%E5%AE%89%E8%99%95%E6%8B%98%E6%8D%952%E7%94%B7-%E6%B6%89%E7%AE%A1%E6%9C%89%E7%85%BD%E5%8B%95%E5%88%8A%E7%89%A9/365979

大律師公會冀政府修例對國家安全具清晰定義 關注如何保障被告權利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13df143284bfe13ddfc6da/%E6%B8%AF%E6%BE%B3-%E5%A4%A7%E5%BE%8B%E5%B8%AB%E5%85%AC%E6%9C%83%E5%86%80%E6%94%BF%E5%BA%9C%E4%BF%AE%E4%BE%8B%E5%B0%8D%E5%9C%8B%E5%AE%B6%E5%AE%89%E5%85%A8%E5%85%B7%E6%B8%85%E6%99%B0%E5%AE%9A%E7%BE%A9%E9%97%9C%E6%B3%A8%E5%A6%82%E4%BD%95%E4%BF%9D%E9%9A%9C%E8%A2%AB%E5%91%8A%E6%AC%8A%E5%88%A9

政府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大律師公會關注修例涵蓋所有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期望政府能有清晰定義。至於律政司可因應新情況,要求特首覆核已經批出的證明許可,公會關注如何確保被告權利不受影響。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說:「正如司長剛剛提到,民事案或其他一些案件亦可能會受影響,所以在有關條例中,對於國家安全的定義是非常重要。在這方面,我們希望、亦相信條例草案中會有清晰指引。有關覆核機制實際操作上,亦可能影響被告人在審訊中權利,可能中途亦要更換處理的大律師,案件可能要擱置。在這些決定上,我們希望盡量留予法庭決定,法庭已處理案件,他們會考慮到案件獨特性及有關證據,確保被告人權利不受影響。」

政府擬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強調已獲批案件不受影響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13e0583284bfe13ddfd8bc/%E6%B8%AF%E6%BE%B3-%E6%94%BF%E5%BA%9C%E6%93%AC%E4%BF%AE%E8%A8%82%E6%B3%95%E5%BE%8B%E5%9F%B7%E6%A5%AD%E8%80%85%E6%A2%9D%E4%BE%8B%E5%BC%B7%E8%AA%BF%E5%B7%B2%E7%8D%B2%E6%89%B9%E6%A1%88%E4%BB%B6%E4%B8%8D%E5%8F%97%E5%BD%B1%E9%9F%BF

政府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沒有本地執業資格律師向法庭申請來港處理國家安全案件前,要取得特首證明書。有立法會議員關注,修例後的覆核機制,會否影響現有已獲批案件。政府指修例是全新系統,已獲批案件不會受影響。

新民黨/公民力量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容海恩稱:「有關新法例上的覆核程序,是否不會在現有案件上,或現在已發出批准案件上顯示出來?一個案件可能之前,沒有國家安全影響,或在案件審議中, 會演變出有國家安全影響。」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覆核機制同樣是不會適用於立法修訂生效前已提出,或被法院處理的申請。主要考慮因素是,這套是新制度,需要通盤處理,不會作分割,指覆核機制,適用一些過去已處理的申請,或法院已批准的申請。」

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今早西九法院提堂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13573/%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4%BD%95%E4%BF%8A%E4%BB%81%E8%A2%AB%E6%8E%A7-%E7%85%BD%E5%8B%95%E4%BB%96%E4%BA%BA%E9%A1%9B%E8%A6%86%E5%9C%8B%E5%AE%B6%E6%94%BF%E6%AC%8A-%E7%BD%AA-%E4%BB%8A%E6%97%A9%E8%A5%BF%E4%B9%9D%E6%B3%95%E9%99%A2%E6%8F%90%E5%A0%82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3499-20230324.htm
12人政總外暴動囚4至5年多 官斥挑戰政府昭然若揭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3578-20230325.htm
2019年國慶前政總衝突 12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11933

[ 本帖最後由 IamHK 於 2023-3-25 02:55 編輯 ]


- IamHK - 03-27-2023

轉載羊村下載網址留言「有本事來捉我」 中大前學生會成員判囚5個月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14222/%E8%BD%89%E8%BC%89%E7%BE%8A%E6%9D%91%E4%B8%8B%E8%BC%89%E7%B6%B2%E5%9D%80%E7%95%99%E8%A8%80%E6%9C%89%E6%9C%AC%E4%BA%8B%E4%BE%86%E6%8D%89%E6%88%91-%E4%B8%AD%E5%A4%A7%E5%89%8D%E5%AD%B8%E7%94%9F%E6%9C%83%E6%88%90%E5%93%A1%E5%88%A4%E5%9B%9A5%E5%80%8B%E6%9C%88

[Image: page_44_0.jpg]
中大前學生會代表會成員王浩鏘於去年11至12月期間,在Facebook個人帳戶轉載煽動刊物《羊村繪本系列》下載網址,揚言「Catch me if you can」(有本事來捉我),又宣揚「港獨」、呼籲抵制防疫政策等被控。被告今(27日)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指社會亂象雖已沉寂了一段時間,但仍有部分人心有不忿,指被告行為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埋下計時炸彈,惟考慮到煽動言論規模不大,本案亦非精心設計,不算最嚴重,判囚5個月。

官斥被告行為並非危言聳聽 是埋下計時炸彈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8月28日至12月28日期間,在「Drinkwater Cheonggor」為名的Facebook帳戶及以「祥哥浴火焚身」為名的連登帳戶發布196則煽動性陳述或影像,可供公眾瀏覽,內容包括「天滅中共 打倒屠夫政權」、「黑警死全家」、「垃圾香港政府」、宣揚香港獨立、批評港府防疫政策並形容為「法西斯防疫政策」,被告又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借內地發生的「白紙運動」提議香港人趁機重燃街頭抗爭等。在法庭裁定羊村繪本屬煽動刊物後,被告仍在Facebook發佈繪本並留言稱「Catch me if you can」。被告今年1月5日早上於住所附近被捕。

[Image: 1_5_27_0.jpg]
被告涉於個人FB提供《羊村2.0》的下載網址,揚言「catch me if you can」。網圖
24歲男被告王浩鏘承認於2022年8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和Facebook 發布、提供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涉網上鼓吹港獨侮辱國旗等 國安處拘48歲女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28/bkn-20230328211815866-0328_00822_001.html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為許智峯「賣廣告」 辯方呈《文匯報》指有報道前線小隊「眾籌」
https://hk.news.yahoo.com/%E3%80%8A%E7%AB%8B%E5%A0%B4%E3%80%8B%E8%A2%AB%E6%8C%87%E7%85%BD%E5%8B%95%E6%A1%88%EF%BD%9C%E6%8E%A7%E6%96%B9%E6%8C%87%E3%80%8A%E7%AB%8B%E5%A0%B4%E3%80%8B%E7%82%BA%E8%A8%B1%E6%99%BA%E5%B3%AF%E3%80%8C%E8%B3%A3%E5%BB%A3%E5%91%8A%E3%80%8D-%E8%BE%AF%E6%96%B9%E5%91%88%E3%80%8A%E6%96%87%E5%8C%AF%E5%A0%B1%E3%80%8B%E5%A0%B1%E6%9C%89%E5%A0%B1%E9%81%93%E5%89%8D%E7%B7%9A%E5%B0%8F%E9%9A%8A%E3%80%8C%E7%9C%BE%E7%B1%8C%E3%80%8D-071915666.html
[Image: a84f37e0-cd38-11ed-bef9-5d8a2a09b44c]

【初選案續審】趙家賢作供稱獲蕭若元贊助推廣選民登記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2553191f60acbb5bb93203/%E6%B8%AF%E6%BE%B3-%E3%80%90%E5%88%9D%E9%81%B8%E6%A1%88%E7%BA%8C%E5%AF%A9%E3%80%91%E8%B6%99%E5%AE%B6%E8%B3%A2%E4%BD%9C%E4%BE%9B%E7%A8%B1%E7%8D%B2%E8%95%AD%E8%8B%A5%E5%85%83%E8%B4%8A%E5%8A%A9%E6%8E%A8%E5%BB%A3%E9%81%B8%E6%B0%91%E7%99%BB%E8%A8%98

國安法︱林定國:至今不多於250人被捕 否認言論自由受限 「我日日都講民主」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16252/%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5%9C%8B%E5%AE%89%E6%B3%95%EF%B8%B1%E6%9E%97%E5%AE%9A%E5%9C%8B-%E8%87%B3%E4%BB%8A%E4%B8%8D%E5%A4%9A%E6%96%BC250%E4%BA%BA%E8%A2%AB%E6%8D%95-%E5%90%A6%E8%AA%8D%E8%A8%80%E8%AB%96%E8%87%AA%E7%94%B1%E5%8F%97%E9%99%90-%E6%88%91%E6%97%A5%E6%97%A5%E9%83%BD%E8%AC%9B%E6%B0%91%E4%B8%BB
[Image: _2023040210423411891.jpg]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日)接受商台訪問,談到《香港國安法》訂立近3年的實施情況。他指數字證明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不認同有意見指言論自由受限制,指部分人煽動破壞國家憲制秩序,已超出了「自由」的範圍,如同煽動他人「殺人放火、打家劫舍」,是違法行為。

「我日日都講支持民主自由,都唔怕俾人拉」

林定國指,未有國安法前本港經歷慘痛的「黑暴」,社會動蕩不安,國家安全受威脅,社會不能正常運作,國安法訂立後成效顯著,法律體系上的漏洞得以填補。他指,客觀事實是國安法只針對少數人,形容是「讓數字說故事」,國安法立法至今,因涉及國家安全罪行被捕者不多於250人、因涉危害國家安全被定罪者不多於70人、就國安法案件被定罪者不多於30人,相信所有人都會認同這是針對「極少數人」。他指對於新落實的法例,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必定有學習階段,隨著更多國安法案例產生,落實上一定會有增進。

林定國又不點名舉例首宗國安法被判監被告唐英傑,指駕駛電單車在街上作出煽動和極端行為,也涉及暴力,沒有人會覺得應該容忍。有關外國對國安法的看法,他表示並非所有國家都認為《港區國安法》特別苛刻嚴謹,美國在內西方國家是由於地緣政治目的而作批評,內容亦毫無新意,特區政府會積極回應不公和失實的說法。

被問到有意見認為,國安法生效後一些言論無法再表達、有人單純因政治言論被拘捕,林定國回應指沒有這回事,形容說法是「亂噏」:「我日日都講我支持民主自由啦,我又唔擔心自己俾人拉喎。」他指個別人士提出的言論是「搞自己國家」,嘗試破壞國家憲制秩序,這不是什麼學術性討論,而是具煽動性、有目的、鼓勵其他人參與這些具破壞性的行為,因此有指言論自由被打壓是「謊話連篇」。他又舉例指,煽動他人殺人放火也是嚴重罪行,反問:「唔通限制人哋煽動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都叫做限制言論自由咩?」

重申23條立法會「盡快做」

被問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間表,林定國重申「盡快做」,現階段難談具體時間,但透露律政司正與同保安局合作,透過特別工作小組,每星期都在做研究工作,討論現有法律基礎下如何優化適應。

本月中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林定國表示本年主題為國家安全與繁榮穩定的因果關係,形容國安與市民有切身關係,如大家從自身出發,希望安居樂業、做理想工作、追求夢想、過幸福生活,沒了國家安全,一切只是「鏡花水月」。他強調,國安教育應該日日做,「唔通去到母親節你自孝順阿媽咩?日日都要教育自己(國安知識)。」

大律師公會本月將訪京,是自2017年以來首次,當時林定國仍是大律師公會主席。他形容對此事「極之開心」,大律師公會與律師會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對於維護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不可或缺,過去因一些原因不能與內地交流溝通,如今終於成行,認為溝通十分緊要。

89公務員涉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被捕 58人已離政府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4994-20230404.htm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早前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而被捕的公務員有89名,當中58名人員已離開政府,5名人員近月被法庭裁定罪成而將被紀律處分。

局方回覆立法會議員在特別財委會的書面提問,表示其餘26名不獲警方起訴或獲判無罪的人員須接受部門內部調查,當中9名人員經部門調查後已接受紀律處分,13名人員經部門調查後未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違紀行為,其餘4名人員正接受部門調查,視乎調查結果,亦有可能被紀律處分。

局方又說,有關個案中曾被捕的人員,如被起訴,在進行刑事法律程序期間均被扣發不多於50%的薪金。如被裁定罪成,因有機會招致免職處罰,均即時被扣發全部薪金,而最終被免職的人員,停職期間被扣發的薪金一概不獲發還。

國安處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一名47歲男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5016-20230404.htm

警方國安處以涉嫌串謀詐騙,在西區拘捕一名47歲男子,他正被扣查。消息指,被捕男子相信是從事顧問業務。

警方調查顯示,該男子涉嫌協助一個詐騙集團,在去年1月至3月期間,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向一間本地銀行提交虛假資料以申請貸款,獲得約470萬元。

警方說,該詐騙集團另有成員亦涉嫌與本土極端團夥有關,已在去年10月被警方拘捕,涉嫌串謀恐怖活動、縱火、串謀縱火、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據了解,該成員為一名22歲男子,在去年10月下旬被捕,他相信與一個本土極端團夥有關。

警方說,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 本帖最後由 IamHK 於 2023-4-4 11:02 編輯 ]


- IamHK - 04-05-2023

47歲男子涉嫌串謀詐騙被國安處拘捕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13132

鄧炳強稱昨日《明報》尊子專欄屬誤導指控 須公開譴責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94704-20230402.htm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明報》昨日刊登的尊子專欄,就警方構建新一代通訊系統涉及約52億元,作出誤導指控,挑動市民對政府的不滿。他說,政府樂意接受批評,但如果指控並非建基於事實,他有責任說出真相,公開就誤導性指控作出譴責,讓市民有知情權。

鄧炳強表示,尊子的專欄內容是關於他星期二將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他在會上將闡述警隊如何運用科技,以及來年推行的主要資訊科技項目,包括購買新一代資訊系統,而有關估算為52億元,但專欄卻表示,政府不是用52億,是用200億,其餘的錢是用來建監獄、找懲教人員,對付市民。鄧炳強表示,這些純粹是誤導性指控,誤導市民以為政府用科技監控和針對他們。他說,有關科技只是方便當局作緊急救援。

鄧炳強說,有關專欄過去6個月已不止一次針對政府作出誤導性指控,無論警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勞工及福利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都曾就有關誤導性指控作出譴責和澄清。

鄧炳強再斥尊子漫畫:只有犯法的人會害怕執法工作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13110

《明報》尊子漫畫嘲警務處50億元建新通訊系統 鄧炳強批誤導性
https://www.hk01.com/article/883986
[Image: qFFI7x9dP0gtSqRrA7bCLgo7Empo23WJwPpY0MD6...w1920r16_9]

議員再問及《明報》尊子漫畫 鄧炳強:犯法的人才擔心執法工作
https://www.hk01.com/article/884690

鄧炳強點名批評《明報》尊子漫畫 斥內容挑撥對政府不滿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402/bkn-20230402162455172-0402_00822_001.html

家庭主婦涉Twitter發港獨信息 不准保釋還柙候審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B0/%E5%AE%B6%E5%BA%AD%E4%B8%BB%E5%A9%A6%E6%B6%89twitter%E7%99%BC%E6%B8%AF%E7%8D%A8%E4%BF%A1%E6%81%AF-%E4%B8%8D%E5%87%86%E4%BF%9D%E9%87%8B%E9%82%84%E6%9F%99%E5%80%99%E5%AF%A9/368980

國安處本周三(28日)於西區拘捕一名女子,涉嫌以Twitter和Facebook帳戶發布逾60個煽動信息,包括提及與「港獨」有關的口號、辱罵警員「墊屍底」等言論。她日前被國安處拘捕,遭控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她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7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柙看管。

申請保釋被拒
被告羅愛華,48歲,報稱家庭主婦。她被控於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Twitter和Facebook發布、提供及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並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和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辯方今替被告申請保釋,遭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案件押後再訊,期間警方將繼續調查

國安機密海 外律師參與案件 律政司:本質上不應發生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odn-20230409-0409_00176_202/

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計劃加入「申請前甄別程序」,海外律師向法院提出正式申請前,須先取得行政長官簽發的「准許進行申請通知書」,再由其發出證明書,才能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申請時海外律師需自行決定提交甚麽資料,不排除行政長官會就個案要求申請人補充,但他強調有關修例是為海外律師來港出庭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提供途徑和程序,仍屬例外情況,本質上並不應該發生。

林定國表示,國安事務較為敏感,公開討論或不利國家安全,故假如海外律師申請被拒,行政長官不會交代原因;申請人如欲重新申請,則須考慮是否有更多資料說服行政長官,當局目前並無計劃參考宣誓做法,包括設立正、負面清單,供海外律師參考。

稱23條立法「一定要還的債」

被問到上訴庭處理黎智英案時,認為聘請海外大律師Tim Owen符合公眾利益,是否政府考慮因素,林定國表示,目前建議分工明確,不論刑事或是人權案件,只要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都必須由行政長官來判斷,因此下一步將要由法院根據既有原則,考慮相關海外律師的資歷,對本港法律發展是否有積極作用。

就《基本法》23條立法一事,林定國形容其為「一定要還的債」,透露當局正不斷進行研究,但需要時間考慮本港情況,以平衡國家安全和人權自由。他又指,香港的國家安全教育水平已較3年前有所提升,有信心「理性的人」會明白23條立法的必要性。

國安委建議拒絕Tim Owen工作簽證 黎智英昨入稟要求推翻決定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412/bkn-20230412134513917-0412_00822_001.html

【政官莊】涉反修例被沒收回鄉卡 獲證清白者有望重發新證
https://www.stheadline.com/ew-news/3201599/%E6%94%BF%E5%AE%98%E8%8E%8A%E6%B6%89%E5%8F%8D%E4%BF%AE%E4%BE%8B%E8%A2%AB%E6%B2%92%E6%94%B6%E5%9B%9E%E9%84%89%E5%8D%A1-%E7%8D%B2%E8%AD%89%E6%B8%85%E7%99%BD%E8%80%85%E6%9C%89%E6%9C%9B%E9%87%8D%E7%99%BC%E6%96%B0%E8%AD%89

一些曾參與反修例事件的被捕人士表示,早前計劃返內地時,在內地關口遭直接註銷或沒收回鄉卡,有人事後重新申領回鄉卡仍遭拒絕。有泛民人士向本刊透露,雖然自己未有牽涉任何刑事檢控,但仍在過關時被沒收回鄉卡,感到十分愕然。

該泛民人士說:「早前打算回鄉探親,過關時回鄉卡突然失效,然後有數名公安出現,說懷疑我會危害社會安全,要沒收我的回鄉卡。」他強調自己未有案件在身,「身家清白」,跟建制親中人士亦有交情,故此不明白為何會不能過關。

他講述過關詳情,一切歷歷在目,「我沒有申請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需經由傳統櫃枱過關,當我遞上回鄉卡後,內地的關口人員拿着我的證件未有即時放行,且一等便五分鐘,我已心感不妙,及後有三個穿制服的內地人員到場向我盤問,並要求我交出手提電話和搜身。擾攘了大概一小時,才獲放行返回香港,至於回鄉卡則被沒收了。」事後他私下循不同途徑求助,冀經過交涉後能獲發還證件,但至今仍未有進展。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表示,由去年下旬開始收到相關求助,至今共接獲逾三十多宗個案,部分被指因曾涉一九年反修例事件被捕,所以無法前往內地,更有人被拒申請回鄉卡,但近日亦有求助者終於獲中旅社重發回鄉卡。

張欣宇說:「去年十一月,接到一個二十多歲青年求助,指他在回鄉卡未過期的情況下,往內地過關時被拒入境,了解情況後得知與他在一九年與幾位同學參加反修例活動時,因同行者被警方截查時搜到雷射筆,他亦受連累一同被拘捕,但一直未有被起訴。」

張欣宇了解過該青年的情況後,再細閱其被捕相關文件,相信他在案中是清白的,便將其個案轉交保安局,同時去信中央駐港機構尋求協助。該青年近日開心地向張欣宇表示,終於獲中旅社通知,可以重發回鄉卡給他。張欣宇表示,至今一共轉交超過二十宗個案給保安局,期望遞交個案可陸續獲批回鄉卡,讓相關人士可自由往返內地。

保安局指早前收到關於申請回鄉卡的查詢或求助,會轉交相關部門或機構跟進,對於有當事人質疑政府將被捕者資料轉交內地,保安局表示警方沒有將任何被捕者資料,交給內地執法單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與商界合作,協助涉反修例示威被捕或入獄的青年,北上到大灣區工作。

[ 本帖最後由 IamHK 於 2023-4-12 08: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