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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共匪 - 10-05-2020 處理示威令警員被起底 投考者卻步致招聘人數大跌35%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05/bkn-20201005193046782-1005_00822_001.html 受反修例事件影響,警隊招募情況未如理想,於對上一個財政年度即19/20年僅招聘得874人,包括169名督察及705名警員,較2018/19財政年度聘請到的1341人,包括220名督察及1121名警員,下跌近35%,只達每年取錄目標的一半。警方分析相信警務人員於反修例事件後被人大起底,令有意投考者卻步,而年過30歲以上的投考者則告上升。 警方指,以往不會有大批警員被起底,但自去年的社會暴力事件後,起底對於投考者本身及其家人帶來相當大壓力,有部分人因此卻步,亦令招募工作困難重重。 不過,並非所有人都捨警隊而去,警方指,過去一個年度投考督察及警員的人士中,分別約有30%及24%是30歲以上,今年4月至7月,30歲以上投考警隊的比例更進一步增加。 警方認為,投考者年紀越大,人生經驗及社會閱歷更豐富,世事難以兩全其美,體能上可能會稍遜,他們擁有正確的態度,可以在培訓上起正面作用。警方指,明白社會對警隊工作可能存在誤解,未來會加強宣傳,期望回復昔日的警民關係,亦會繼續向內地或海外升學的學生推廣警務工作,期望投考人數上升。 警長涉策畫“自炸”警署嫁禍抗爭者被捕 https://www.rfi.fr/tw/%E6%B8%AF%E6%BE%B3%E5%8F%B0/20200421-%E8%AD%A6%E9%95%B7%E6%B6%89%E7%AD%96%E7%95%AB-%E8%87%AA%E7%82%B8-%E8%AD%A6%E7%BD%B2%E5%AB%81%E7%A6%8D%E6%8A%97%E7%88%AD%E8%80%85%E8%A2%AB%E6%8D%95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6 12:43 編輯 ] - 反共匪 - 10-09-2020 準學警遭友人「篤灰」參與社運 涉藏氣槍伸縮棍被捕 https://hk.appledaily.com/breaking/20201009/ZQ7EQGUC7FBDZF5TSXWBIBDI6Q/ 灣仔刑事調查隊第一隊昨日(8日)拘捕一名21歲男子,涉嫌管有仿製火器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消息指,被捕男子是一名準學警,今年9月獲取錄入學堂後,友人心生妒忌向警方「篤灰」,又指他去年曾參與社會活動,引發事件。 據悉,被捕男子去年6月曾與一名好友投考警察,至今年9月男子才接獲取錄通知,準備入學堂,男子大感高興四處宣揚。然而,與他一同投考的好友卻名落孫山,懷疑因此心生妒忌,遂向警方寫投訴信「篤灰」,指控準學警於去年曾參與社會運動,不僅形容他是「前線巴」,更指控他藏有攻擊性武器。 至昨日,該名準學警原本打算前往黃竹坑警校參與迎新日,但臨時接獲通知改往灣仔警察招募組解釋。其後,灣仔刑事調查隊警員接手跟進,上門搜屋期間發現一支伸縮警棍以及一批wargame裝備,包括4把仿製槍枝、兩包BB彈、兩罐二氧化碳、一件戰術背心和一個頭盔。 準學警在警誡,否認自己曾參與社會運動,強調自己是軍事迷,所有物品都是玩wargame所用,然而警方依然以管有仿製火器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將他拘捕。目前,警方已終止聘用該名準學警,同時正檢驗槍械火力是否違規超過兩焦耳, 前警員停的士阻防線兼襲警 因無悔意囚半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12/bkn-20201012171646760-1012_00822_001.html 曾任警員的六旬的士司機,去於年7月7日九龍區大遊行期間,被指在道路中橫泊的士阻擋警方防線,期間更涉嫌踢了警員的腳兩下,他承認酒後駕駛罪,之後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成,今(12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入獄共6個月及停牌3年,另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認為他無悔意,守法意識薄弱,做事不理後果,其當時的行為會令現場情況惡化。 66歲的被告張錦運,判刑後他申請以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獲批,期間他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定時到九龍城警署報到。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判刑時指,被告於70年代因身為警員貪污而首次定罪後,先後犯過打劫、賭錢、恐嚇、暴力及醉酒駕駛等罪,他沒有穩定工作,90年代開始靠綜援維生,與家人20年無接觸。 而感化官就形容被告態度迴避,守法意識低,但辯方就解釋被告只是避談不快經歷,並非不合作,他承認自己性格易怒,不懂處理情緒問題及容易激動,案發時更受酒精影響,事後他已主動尋求心理輔導。 辯方續指,被告阻礙的時間只維持2、3分鐘,他本來已上車打算離開,因警員叫他落車才引發之後的事,當他得知有警員受傷也即時表示歉意:「我唔係有心,好對唔住」。辯方形容被告非大奸大惡之人,過去3年有到老人中心做義工,同居女友及朋友等今日也到庭支持。 法律行政人員涉咬甩警手指 控方專家指非疼痛反應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12/bkn-20201012123415199-1012_008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12 06:19 編輯 ] - 反共匪 - 10-14-2020 兩警登機 加密通訊 紅外線監視快艇 家屬轟中港勾結 促釋放12人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9/F7NKVR5JNJERJA5OFREVL6P5YM/ ![]() 警方設局將12港人送中的陰謀呼之欲出。本報得悉飛行服務隊8月23日先後派出定翼機及直升機執行警方行動,兩名警員登機隨行。警方隱瞞行動性質,聲稱緊急飛行旨在空中搜索,其實透過加密通訊系統與地面保持聯繫,以紅外線望遠鏡監視快艇。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昨公開飛行服務隊內部文件截圖,亦引證飛機出勤是協助警方行動。警方稱「無角色」的謊言被揭穿,家屬炮轟警方「中港勾結、出賣港人」,要求立即釋放12港人。 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飛行服務隊定翼機的隊員一般不會凌晨值班,鮮有深夜派機飛行。以往執行反走私巡邏,執法部門多數提前一個月申請,但8月22日定翼機隊員晚上10時下班不久,23日凌晨過後突然向隊員緊急召喚。五名隊員抵達香港機場後,有警員已備裝待發,警方沒交代任務詳情,書面紀錄只交代「Aerial Search(空中搜索)」,警方要求派出定翼機,以免用直升機打草驚蛇,最終兩名經理級當值人員同意下開始預備任務。 飛行程序列明「警方行動」 據悉,由於警方拒絕提供任務細節,飛行服務隊人員只好按一般任務執行出動安排,定翼機出發時只載着標準油量,即油缸約三分二滿。登上定翼機B-LVB的人員為兩名警員、機師、副機師及一名隨航操作人員。兩名警員分別負責監視及跟地面保持聯繫。警方為免走漏風聲,自行配備已加密的手提式通訊系統,不使用飛行服務隊總部作為指揮中心。 由於行動較預期長,加上長時間維持低飛及較慢航速影響耗油,結果燃油不足,8時許目送快艇出海後需折返。緊接出航的獵豹直升機B-LVH最少接載兩名警員,包括剛從定翼機B-LVB折返的警員。據了解,直升機出航不久,地面中心已得悉12港人的快艇被中國海警截獲,機上警員為了確認任務完成,要求直升機繼續出航。消息人士直言,事件中飛行服務隊只能聽由警方指揮,「其實我哋只係交通工具」,大部份隊員事後感到被警隊利用。 協助12港人的朱凱廸和鄒家成昨到飛行服務隊總部外抗議,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公開飛行隊內部文件「flight program(飛行程序)截圖」,顯示8月23日兩度派飛機進行「P-OPS(警方行動)」。他公開五名參與定翼機任務的人員名單,但不包括警方;他透露政府電話簿已將整個行動組職員資料刪除,但有吹哨者向他披露事件。他質疑警方早已掌握12人行蹤,並主動策劃空中監視行動,絕非無角色。 翻查定翼機型號資料,該機種最高可攜帶20,000磅油量。根據黄之鋒公開的紀錄,當時定翼機負載12,000磅燃油出發,即約六成油量,佐證了消息人士的說法。 家屬出海發現更多疑團 被內地拘押港人鄭子豪的父親激動質問,已報警兩星期,警方「連一個電話都冇、一啲消息都冇……到底做過啲咩嘢?」李子賢的父親表示,有新證據顯示警方疑早已掌握12港人行蹤,希望港府盡快就事件向家屬及傳媒公佈真相。他認為各家屬至今仍處於被動角色,「權力喺政府度,我哋可以做啲乜嘢?只有將知道嘅嘢反映返出嚟,希望全世界可以幫到我哋」。 黃偉然的太太表示,近日村中的狗經常警戒吠叫,懷疑有人入村跟蹤,她坦言警方已不能相信,曾親自出海了解,卻發現更多疑團。她前日終於打通姓莊的內地警方聯絡人,對方指因不能核實家屬身份,故拒絕透露案情。她只想了解丈夫情況,對方只敷衍「很好」,其後稱有要事需掛線,她希望港人繼續關注事件。 機管局警方打壓記招滅聲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9/ZBCDCVR2VRGO7K75PTXLAJVGFM/ ![]() 黃之鋒、朱凱廸等昨聯同被扣押12港人的家屬在飛行服務隊總部外見記者,先有機管局職員以《機場管理局附例》作警告,之後在場警員再以限聚令阻攔記者會,更拉起封鎖線包圍家屬和黃之鋒等人,朱凱廸只好高舉相關證據紙牌嘗試發言,最終在場八人全部收到限聚令告票。 相關新聞:PK鄧狂改口「擘大眼講大話」 拉封鎖線指違限聚令 記者會開始前,最少兩部警車已在飛行服務隊總部外戒備,現場有多個機管局保安把守,查問在場人士及記者。隨後黃之鋒、朱凱廸及家屬帶着大型紙牌到場,有機管局職員與朱凱廸交涉,指若舉起紙牌示威,會違反《機場管理局附例》下的「禁止未經許可豎立標誌及宣傳品」,不過朱凱廸向職員解釋,他們準備紙牌是作為新聞材料的證據,不是宣傳品。 當記招開始,在場大批軍裝警察即殺向他們,開咪指八人違反限聚令,要即時散開,多名軍裝警員更用橙色膠帶將他們圍起,又指記者只能在橙帶外拍攝。黃之鋒、朱凱廸等人一度高舉紙牌,大聲講出訴求及發言內容,其間有家屬嘗試與警員據理力爭,神情激動。擾攘一輪後,警員向八人逐一發出限聚令告票並放行,之後黃之鋒等人與家屬分開接受記者訪問。有記者問及家屬會否繳交告票罰款,但家屬似乎無暇理會警察打壓,「唉,唔理住啦,遲啲先算」。 - 反共匪 - 10-14-2020 12港人蛇案9名幫兇被捕 包括梁國雄及游梁前議員助理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10/bkn-20201010102539098-1010_00822_001.html ![]() 9疑犯集資助12人蛇 「金主」斥數十萬元購快艇偷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10/bkn-20201010162025575-1010_00822_001.html 港島重案負責聯絡家屬 12港人關注組指誓追究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10/bkn-20201010170539571-1010_00822_001.html 黃之鋒稱鄧炳強轉移話題 重申警方主導飛行服務隊監視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4767-20201014.htm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留意到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指控警方串謀綁架12名人士返內地,批評對方作出含血噴人的虛假指控,但事件清楚顯示是他們自行安排逃走,強調與人無關,質疑有人模糊焦點。 黃之鋒在社交網站回應說,政府至今仍然拒絕回應警方和飛行服務隊在中國水警進行拘捕前,曾否監視12人離開香港水域,認為鄧炳強只屬轉移話題的低級技倆,又指警方繼續迴避問題,只會繼續增加政權把12港人「設局送中」的嫌疑。 黃之鋒指出,早前獲得的行動代號「P-OPS」飛行服務隊內部文件,已證據確鑿的說明飛行服務隊在8月23日的定翼機監視行動,乃是由警方主導的Police Operation,重申要求警方公開8月23日定翼機行動任務性質,和交代警方有否派員登上定翼機在空中監視。 斥黃之鋒含血噴人 鄧炳強避答事前是否知悉 12 人潛逃 強調拘捕屬內地執法行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96%A5%E9%BB%83%E4%B9%8B%E9%8B%92%E5%90%AB%E8%A1%80%E5%99%B4%E4%BA%BA-%E9%84%A7%E7%82%B3%E5%BC%B7%E9%81%BF%E7%AD%94%E4%BA%8B%E5%89%8D%E6%98%AF%E5%90%A6%E7%9F%A5%E6%82%89-12-%E4%BA%BA%E6%BD%9B%E9%80%83-%E5%BC%B7%E8%AA%BF%E6%8B%98%E6%8D%95%E5%B1%AC%E5%85%A7%E5%9C%B0%E5%9F%B7%E6%B3%95%E8%A1%8C%E5%8B%95/ ![]() 鄧炳強否認警綁架12港人 斥黃之鋒含血噴人 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current/article/2607686/%E9%84%A7%E7%82%B3%E5%BC%B7%E5%90%A6%E8%AA%8D%E8%AD%A6%E7%B6%81%E6%9E%B612%E6%B8%AF%E4%BA%BA+%E6%96%A5%E9%BB%83%E4%B9%8B%E9%8B%92%E5%90%AB%E8%A1%80%E5%99%B4%E4%BA%BA 蓬佩奧:涉偷渡12港人並無犯罪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9018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說,被指涉嫌偷渡、遭內地拘留的12名港人並無犯罪。 蓬佩奧透過視像在國際共和學會發言時,提及白俄羅斯和香港的民主運動,又指八月底涉嫌偷渡、遭內地拘留的12名港人並無犯罪,他們只是相信自己值得享有自由和不可剝奪的權利。 蓬佩奧強調12人並不孤單,美國會與他們站在一起,國際共和學會亦會與他們站在一起。 - 反共匪 - 10-15-2020 警認與同袍夾口供今反口 裁判官即場翻查紀錄證有講過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014/V4GBU3LJRNCNFBGDDNJLQPLQTY/ 政府去年10月強行通過禁蒙面法,引發連日多場示威。兩名男子涉嫌在示威現場大叫「死黑警×你老母」等語句,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案件今在屯門法院續審。拘捕男子的警員早前出庭作供時,被發現有關警誡被告及將其帶回警署的時間,證供與書面口供紙有出入,他當時直認該些時間是與其他警員事後「夾出嚟」,但今日推翻説法。裁判官聞言翻查聆訊紀錄,確認他有關證供,警員最終指「唔記得咗」。 兩名被告分別為運輸工人趙樂(26歲)及地盤工人盧國威(26歲),被指去年10月7日晚上在元朗阜財街馬路上叫囂。 警員24418林華彬今繼續作供,在辯方盤問下,他推翻自己曾承認與同袍「夾時間」一事,並否認曾向上級請示才將趙拘捕。主審裁判官梁雅忻聞言翻查聆訊紀錄,確認林早前確有相關證供,林回應指「唔記得咗」。 拘捕後未即時警誡被告 警:忙於驅趕記者 辯方再問林,為何拘捕趙後不立即警誡,林辯稱因忙於驅趕記者,及後才作出警誡,惟辯方又發現林口供顯示拘捕及警誡是連貫作出。林同意警誡屬於重要部份,承認沒有準確記錄。 庭上再度播放現場新聞片段,片段清楚顯示,兩名被告被截停後,一直只有一名便裝警員在場處理,質疑林其實沒有參與拘捕。林不同意此說法,並指「鏡頭喺佢(記者)度」、「佢點解影唔到我唔知」。 辯方及後再次向林指他與同袍「夾口供」,並列舉林的證供內多處與另一名警員證供「脗合」,包括早前林證供曾指拘捕趙的位置對開有一條斑馬線,後來他在庭上同意「睇錯」,修正指斑馬線位置並不準確,此處「恰巧」另一名警員證供亦一同出錯。 辯方又指,林與同袍的證供相同的地方還包括被告指罵警員的字眼、被告街上企位及走動位置等,辯方指「夾到連錯嘅都一樣」,直指林「夾口供」,林否認。 辯方續指片段中從來沒有拍攝到被告行出馬路向警高聲指罵,拘捕行動純為現場曾傳出有人大嗌「黑警死全家」,故警員「見人就捉、見人就打」。林再度否認。 警員稱沒聽過有警員鬧示威者「曱甴」 辯方透露,當日警車內對講機不斷傳出以「曱甴」形容示威者的對話,又有警員手持催淚彈稱希望「曱甴」追上嚟,他便可向對方投擲催淚彈,並詢問同車警員「仲有冇」催淚彈。林稱沒有聽過有警員鬧示威者「曱甴」。辯方又指,趙被捕後被「掹住」耳仔落警車,並隨即被警員掌摑,警員並稱「行啦,×你老母!」林指「完全不是」。 辯方再引述林的證供指,拘捕趙時曾用紙張記錄時間,未有記錄在記事冊內,問林「張紙喺邊度」。林稱「掉咗」。辯方直指,補錄記事冊一事只是林「作出嚟」,指趙根本沒有指罵警員,林否認。案件11月16日續審。 警方:鄭麗琼案被起底警員受滋擾 包括被借貸及叫外賣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9665&home=1 鄭麗琼涉網上轉載警員資料 判監28天緩刑1年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5518-20201019.htm 警方歡迎鄭麗琼案裁決 稱律政司處理16宗「起底」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5577-20201019.htm 博士生稱6.12受催淚煙襲擊入稟小額 律政司上訴至高院求剔除申索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6193 ![]() 科大博士生去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就6.12吸入催淚煙而受到精神困擾,以及警方無理驅散和平集會,而向警方索償。代表警方的律政司以相關申索屬「瑣碎無聊或無理纏擾」為由,要求審裁處剔除申索,惟今年5月遭審裁官駁回。案件原本應進入正式訴訟,但律政司近日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剔除相關申索。案件今日(6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聆訊,審裁官認為需等待高院上訴結果後才能繼續申索程序,故押後案件至11月6日再訊。 律政司不服審裁官今年5月批准案件正式訴訟,近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已獲得上訴許可,但暫未排期作上訴聆訊。 申索人吳嘉倫要求在等候上訴結果期間繼續處理申索,指律政司利用程序,將案件拖延了逾一年,至今仍未提供任何證據,若果等候排期聆訊以及上訴結果,有機會再經過以年計的時間,屆時可能證人記憶模糊、證物不被保留,對訴訟雙方都不公平。 署理主任審裁官葉樹培則認為,高院的上訴結果影響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程序是否能繼續,法庭應按部就班、「跟程序做嘢」。葉審裁官建議,若果申索人擔心拖延時間太長,可敦促被告人盡快排期聆訊,他亦會要求被告一方定期匯報上訴進度。 申索人吳嘉倫在入稟狀稱,去年6月12日出席民陣發起的和平集會,得悉可能發生衝突情況,為免受到波及而轉往夏愨道,惟在毫無警告下遭警方催淚彈攻擊,事後精神受到困擾,故向警方索償。 代表警方的律政司今年1月聆訊時,指相關申索屬「瑣碎無聊或無理纏擾」,要求審裁處剔除吳嘉倫的申索。至5月,署理主任審裁官張志偉駁回律政司的申請,指申索人並非毫無合理訴訟理由,況且可接受象徵式或懲罰式賠償,故批准正式訴訟。 案件編號:HCSA9/2020、SCTC25263/2019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19 09:40 編輯 ] - 反共匪 - 10-20-2020 【重案現場】唔認又認!跑馬地紙盒藏屍兇手究竟有冇殺人? https://hk.on.cc/fbia/bkn/cnt/fbia/20180411/fbia-20180411155907772-0411_31011_001.html ![]()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引用科學鑑證,為兇案舉證揭開新的一頁,在欠缺人證之下,客觀的科學鑑證就成為了唯一有力的證據,但當中不能有絲毫差錯。1974年12月17日,跑馬地發生了一宗謀殺案,一名16歲少女乘搭電車到達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裸屍其後被揭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兩個乳頭被割去,陰毛被燒焦,處女膜仍完整。此案為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的案件,但犯人卻一直堅稱自己清白,最後被判死刑,科學鑑證當時引起社會議論紛紛。 裸屍藏紙盒 乳頭被割去 轟動一時的紙盒藏屍謀殺案於1974年12月17日早上被揭發。跑馬地一間獸醫診所外離奇出現一個紙盒,診所女職員因為其阻礙門口而將紙盒移到行人路上,一名清潔工以為診所棄置動物屍體而與職員理論,豈料打開紙盒內藏的竟是一具少女裸屍。 盒中死者為16歲少女卞玉英,當時她全身赤裸於盒內,經驗屍後證實死因是被人勒斃,身上有多處瘀痕,生前懷疑遭人虐打,其一對乳頭更被割去。兇徒以麻繩將屍體屈曲綑綁,放在紙盒內再棄屍街頭。 缺乏人證 單靠科學鑑證拉人 事發前一日,即12月16日,當時16歲的少女卞玉英用電話相約友人到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友人抵埗後未見其身影。翌日清晨卞玉英就被發現倒斃於紙盒內,警方猜測她曾經到獸醫診所毗鄰的「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後被殺害,調查方向隨即指向該公司的職員。 調查分析指紙盒底部經過拖拉但損毀輕微,認為兇案的第一現場就在跑馬地區內,當時有「光頭神探」之稱的貝亞鎖定雪糕店職員歐陽炳強為兇手。其後一名探員到雪糕店,發現死者身上有兩塊電線膠布及紙屑,與雪糕店的物件相同,懷疑死者在店內遭毒手。 疑點重重下定罪 犯人堅稱無辜 警方翻查雪糕店的記錄,發現當晚只有歐陽炳強在店內工作。而政府化驗所在死者指甲中找到269條纖維,有7條與歐陽炳強身穿的衣服屬同色同款。在缺乏人證之下,科學鑑證成為唯一證據,而歐陽炳強亦因此被裁定謀殺罪成,被判死刑,這亦成為香港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的案件。 但由於案件有不少疑點,當年市民亦質疑科學鑑證的準確性。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堅稱自己遭冤枉,在定罪後多次上訴,更一直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但全部均被駁回。 行為表現良好 歐陽炳強獲假釋 被判死刑的歐陽炳強,在1977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為終身監禁。歐陽炳強在獄中極守記錄,又報讀香港公開大學及考公開考試,在獄中考獲不少證書,另一方面又申請假釋。事實上刑期覆檢委員會在歐陽炳強入獄5年開始已考慮其獲假釋的資格,但由於他堅稱清白,被委員會認為沒有悔意而未有批准。直到1997年,歐陽炳強一改常態承認殺人,其後於2002年獲得有條件釋放。 鐵窗生涯28年 香港截然不同 在監獄中渡過28年,歐陽炳強不但增值自己,亦教化不少囚犯。有出獄的囚友表示歐陽炳強愛讀書亦不與人爭執,與其他自以為沒機會的囚犯不同,歐陽炳強表現積極,又向懲教署職員了解外面情況,部分長期囚犯被其精神感染,紛紛詢問改善表現的方法,以為自己帶來一絲希望。 與世隔絕28年,出獄後的香港已有極大改變。出獄一周,歐陽炳強已感受到百物騰貴,大學課程亦要等待經濟許可才能繼續進修,不過他依然樂觀,希望找到一份工作安頓,亦封口不提過去往事,更改名換姓繼續新生活。 歐陽炳強當時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已發生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至於此次獲釋,他表示:「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出獄後,歐陽炳強終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但案發時支持他的妻女已不知去向。 直至14年,再有人問歐陽炳強有無殺人,他當時竟親口推反自己的認罪,更重申坐牢多年不認罪因為根本「無做過」,但最終認罪考慮到事隔多年,認罪就可重獲自由,於是不得不趁此機會重獲新生。承認過也否認過,於歐陽炳強有否殺人的真相,就漸漸沉沒於時間巨輪之中,只有已重獲自由的他自己最清楚。 【各界推測歐陽炳強是兇手的論點】 1.紙箱極有可能在安美樓工場停留過。因死者死時握有一張「未修」的紙條,與該工場另一「修妥」紙條上的字跡脗合。 2.死者雙乳乳頭被割,下體有被「辣雞」燒焦,兇手必須在隱蔽地方進行,同時亦要有燒焊器等工具。 3.歐陽炳強第一次被邀協助調查時,神色慌張,但很快又回復平靜,事後辯稱喝了酒。但探員理應不會分辨醉與慌張。 4.法庭接納兩個證人指,看過新聞後才指責歐陽曾變態地用煙燒她們裙子的品格指證。 【各界推測歐陽炳強並非兇手的論點】 1.歐陽炳強新婚,夫妻恩愛;任政府文員,職業穩定;最重要的,是他個子矮小,體力不足以應付藏屍滅跡。 歐陽炳強與死者互不相識,也找不到殺人動機。 2.當年為歐陽炳強辯護的胡鴻烈記得,探監時力勸歐陽承認誤殺,然後代他求情減刑。「我對他說,誤殺罪最多判監2年;謀殺罪會判終身監禁。我還向他分析,打官司的結果,通常難以預料。一旦判了終身監禁,會痛苦一生。可是,他堅決否認殺人。」歐陽炳強的態度,令胡大律師相信他無辜。 3.歐陽炳強一案,是本港第一宗引用科學鑑證來判罪,結果值得商榷。例如在死者卞玉英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只有其中7條與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 4.紙盒上的指印不是歐陽炳強留下,案發地點找不到卞玉英的指紋。 5.警方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隨身物品。 6.警方不曾向死者卞玉英的夜校男同學調查過,當日卞玉英的夜校簽到簿碰巧不翼而飛。 【香港奇案】涉跑馬地紙盒藏屍案謀殺罪成 歐陽炳強由喊冤變認罪 https://www.hk01.com/%E7%86%B1%E7%88%86%E8%A9%B1%E9%A1%8C/273670/%E9%A6%99%E6%B8%AF%E5%A5%87%E6%A1%88-%E6%B6%89%E8%B7%91%E9%A6%AC%E5%9C%B0%E7%B4%99%E7%9B%92%E8%97%8F%E5%B1%8D%E6%A1%88%E8%AC%80%E6%AE%BA%E7%BD%AA%E6%88%90-%E6%AD%90%E9%99%BD%E7%82%B3%E5%BC%B7%E7%94%B1%E5%96%8A%E5%86%A4%E8%AE%8A%E8%AA%8D%E7%BD%AA ![]()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19 17:30 編輯 ] - 反共匪 - 10-20-2020 黑幫活動背後是香港警察策劃, 警察參與有組織犯罪, 無法無天! ------------------------------------- 2020.09.30 反黑警疑炮製假掃賭 事前邀黑幫入警署傾安排戲子被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930/BJWFUDCZLNHFNACMJXMFWCHG2M/ 反黑警員疑設局造假,串同黑幫成員策劃「掃蕩」非法賭場,但只會拘捕假賭客並撿取少量賭具及賭款。涉案賭場負責人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披露疑有反黑警在掃賭行動前,警署會對黑幫成員中門大開,反黑警疑帶領黑幫成員手下進入警署開會,向對方建議事前如何佈置賭場及揀選戲子賭客。詎料,該手下原來是反黑委派滲入黑幫的臥底。 警方事後控告五名男子,包括四名警員趙廣林(54歲)、賴福康(48歲)、傅裕文(36歲)、張子健(28歲),以及無業男子陳少寶(39歲)。其中陳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與另外四名被告於去年5月2日至7月10日間,在香港連同王偉軍及「Eddy」犯案。 案情透露,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於2016年12月派出臥底滲入荃灣黑幫「和勝和」其中一個派系,該派系的「阿頂」叫王偉軍,綽號「菜仔」。 至2018年,「菜仔」指派臥底到荃灣德士古道某工廈的非法賭場工作。賭場內有3部釣魚機。臥底是兌分員,陳姓被告則是賭場負責人。 同年4月,警方收到線報,指「菜仔」在工廈經營非法賭場,案件交由荃灣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調查。 「菜仔」於同年6月18日指示臥底搬走賭場其中兩部釣魚機及多個閉路電視鏡頭。「菜仔」又向臥底表示,已跟警方聯絡及安排,警方將於同月22日到賭場掃蕩,由警方拘捕被告及四名「賭客」,場內則有一部釣魚機,留下3,000元賭款。 「菜仔」又指示臥底在被告及「賭客」離開警署後,分別給他們5,000元及1,500元報酬,更著臥底與「反黑南哥」聯絡。 臥底致電「反黑南哥」,對方約臥底同月20日晚上在荃灣警署外等候。當晚「南哥」帶臥底進入警署其中一間房會面。除「南哥」外,尚有三名男子與會。 四人向臥底索取賭場平面圖,「南哥」則指示臥底如何佈置場景,建議臥底在賭場內放置香煙、飲品及租約,前門的閉路電視則需加設硬碟。「南哥」更向臥底指出,賭場僅得一部釣魚機,卻放有20至30張椅子,認為如此屬不合邏輯。 「南哥」又問臥底,被告安排了甚麼戲子扮「賭客」,並強調:「唔要南亞,唔要唔夠秤,唔要通緝。」 「南哥」在翌日致電臥底,提醒臥底有關準備工作須於22日晚上11時前完成,因屆時警方會採取行動。臥底致電被告,確認被告與四名「賭客」屆時將在賭場內。惟突擊搜查行動最終沒有執行。「菜仔」亦聯絡臥底稱行動已取消,並叫臥底不要接聽「南哥」來電。 警方於同月27日拘捕被告及另外四名男子。被告接受警誡時稱,與「菜仔」協議留在賭場內被警方拘捕,事成後可得5,000元報酬。 而自稱為「反黑南哥」的男子及當時在警署與臥底開會的三人,均為荃灣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四名不認罪的被告警員,將於明年1月15日受審,而陳姓被告亦需於同日備妥求情文件。 【案件編號:DCCC917/19】 ----------------------------------- 葵涌差館汽油彈案 警長涉自導自演被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421/UG7KUV7WRORAP44AHCVNSLBU34/ ![]() 葵青警區一名警長涉嫌策劃本月中葵涌警署外一宗汽油彈案,警方拘捕放置者,追查後懷疑有人透過中間人再自編自導案件,意圖造成社會輿論,嫁禍抗爭者,之後佯裝調查再破案。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經深入追查,昨日在秀茂坪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將警長拘捕。消息稱,有人被捕後否認涉案,聲稱被誣衊,警方仍在調查涉案警長犯案動機,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記者:黃祺文 被捕警長38歲,通宵被扣查。消息稱,警長被捕後被停職。事源本月13日晚,一名男子在葵涌警署對開的葵芳邨葵正樓對開一張石枱,放下一個載有兩個汽油彈的袋後離開,一隊正進行反罪惡巡邏的警員覺可疑上前截查揭發事件,事後警員以涉嫌藏有攻藏性武器將男子拘捕帶署。由於涉及汽油彈,且葵涌警署今年曾遭汽油彈襲擊,懷疑男子當時準備犯案,並針對葵涌警署。 傳黑幫招童兵再出賣 相關新聞:多區警署屢中彈 葵青警區刑事部人員接手調查,向疑犯查問有否同黨,包括接載的人、汽油彈從何得來及準備作何用途等。其間,有人向警方透露是受人招攬參與事件,警方根據線索追查,懷疑一名警長有份策劃案件,包括透過中間人招攬他人參與,以協助他展開行動。警方高層獲悉後,認為案情嚴重,交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蒐集足夠證據後,昨採取行動拘捕涉案警長。 警方發言人稱,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務人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據了解,此類牽涉自編自導查案的情節,近期網上已有流傳,有指在新界區包括元朗、天水圍及屯門一帶,有黑幫正在招募童兵,主要是尋找13至16歲青少年製造爆炸品,「再出賣佢哋同黑警交易」,以「賣料」給警方收取線人費用,破案的警員亦藉此立功。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事件,指自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方聲稱多次撿獲多枚汽油彈拘捕多人,但坊間一直有人質疑,案件是否由警方自編自導自演,今次有警長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令大眾有更多證據支持上述說法。 議員:鄧炳強應慚愧 林不排除有人「籠裏雞作反」舉報同袍,或有確實證據,不可不查,認為警方應披露詳細資料。他認為,鄧炳強作為警務處長應感到慚愧,警隊在他的管治及帶領下,居然可以發生如斯事件,出現插贓嫁禍行為,「成個風氣畀佢敗壞晒」。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認為事件極之荒謬,但不會對警員自編自導自演的事感到意外,坦言十分期待撐警大聯盟和建制陣營人士「點樣解讀呢件事」,亦認為警察倘真的「絕不姑息警員干犯違法行為」,去年便不會出現多宗警員濫權濫暴,「冇一千都有幾百個朱經緯」。他認為,警隊高層縱容警隊內各職級人員的做法,無疑會令他們為所欲為,「結果咪有呢啲咁荒誕嘅事情發生」。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19 18:54 編輯 ] - 反共匪 - 10-20-2020 涉去年沙田衝突 兩被告稱受警威嚇利誘才招認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20/bkn-20201020180622636-1020_00822_001.html 有市民於去年聖誕節發起「和你shop」活動,有市民到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最終多人被捕,其中有3人分被控襲警和參與非法集結共3罪,案件今(20日)在沙田法院開審。辯方要求法庭剔除其中兩名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指他們受警員威嚇和誘使下才參與會面,而他們又曾聽到警員喝罵其他被捕人士:「你要玩我今晚拉你入房除晒你啲衫打你,同你慢慢玩都仲得!」 3名被告依次為公關人員邱文傑(27歲)、16歲麥姓學生及原永滔(20歲),邱、麥兩人分别否認襲警罪;原則否認當日在新城市廣場內翡翠拉麵小籠包餐廳參與非法集結。 聲稱被襲的警長蔡永德供稱,當日他得悉有黑衣人破壞新城市廣場一店舖,他遂與同袍到廣場3樓,沿途聽到有人聚集叫囂,大叫「有狗」及「死黑警」。當他打算沿扶手電梯往2樓時,突感到有人推他的背部,他轉身望見邱及一名女子,同僚指是邱推他,他遂與同僚合力制服邱。 辯方盤問時指,現場閉路電視顯示邱最初只是靠在欄杆,後見警察前來,便右手攬住女友,左手護着女友身前打算離開,從沒望向警員。但蔡不同意辯方說法。 因警夾口供控方放棄舉證 兩青年脫擾亂秩序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20/bkn-20201020123243743-1020_00822_001.html 被指租用單位藏 400 呎天台僭建物 鄧炳強拒道歉:租住時唔察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2%AB%E6%8C%87%E7%A7%9F%E7%94%A8%E5%96%AE%E4%BD%8D%E8%97%8F-400-%E5%91%8E%E5%A4%A9%E5%8F%B0%E5%83%AD%E5%BB%BA%E7%89%A9-%E9%84%A7%E7%82%B3%E5%BC%B7-%E5%94%94%E5%AF%9F%E8%A6%BA/ 被指涉及 3 宗僭建 鄧炳強:敏感度不足 如違法願承擔後果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2%AB%E6%8C%87%E6%B6%89%E5%8F%8A-3-%E5%AE%97%E5%83%AD%E5%BB%BA-%E9%84%A7%E7%82%B3%E5%BC%B7%E7%A8%B1%E6%95%8F%E6%84%9F%E5%BA%A6%E4%B8%8D%E8%B6%B3-%E5%A6%82%E9%81%95%E6%B3%95%E9%A1%98%E6%89%BF%E6%93%94%E5%BE%8C%E6%9E%9C/ 慣犯現形ㅤ揭 PK 鄧 9 年僭建史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85%A3%E7%8A%AF%E7%8F%BE%E5%BD%A2%E1%85%A0%E6%8F%AD-pk-%E9%84%A7-9-%E5%B9%B4%E5%83%AD%E5%BB%BA%E5%8F%B2/ ![]()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21 07:19 編輯 ] - 反共匪 - 10-21-2020 楊潤雄稱收到25宗涉及警員子女在校疑被欺凌個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55959-20201021.htm 租車無賴|前女交通警化身極惡租霸 累租車公司硬食33張告票 https://hk.appledaily.com/breaking/20201025/O6FAWY5LFFFQXB63K5OHZMLJAQ/ 七旬翁腐液重創前妻判囚12年半 官斥冷血襲擊毁事主一生 (17:3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1022/s00001/1603358882260/%E4%B8%83%E6%97%AC%E7%BF%81%E8%85%90%E6%B6%B2%E9%87%8D%E5%89%B5%E5%89%8D%E5%A6%BB%E5%88%A4%E5%9B%9A12%E5%B9%B4%E5%8D%8A-%E5%AE%98%E6%96%A5%E5%86%B7%E8%A1%80%E8%A5%B2%E6%93%8A%E6%AF%81%E4%BA%8B%E4%B8%BB%E4%B8%80%E7%94%9F 悼周梓樂男子控掟磚襲警脫罪 片段證報稱遇襲警長沒被擊中 (18:3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624/s00001/1592990557114/%E6%82%BC%E5%91%A8%E6%A2%93%E6%A8%82%E7%94%B7%E5%AD%90%E6%8E%A7%E6%8E%9F%E7%A3%9A%E8%A5%B2%E8%AD%A6%E8%84%AB%E7%BD%AA-%E7%89%87%E6%AE%B5%E8%AD%89%E5%A0%B1%E7%A8%B1%E9%81%87%E8%A5%B2%E8%AD%A6%E9%95%B7%E6%B2%92%E8%A2%AB%E6%93%8A%E4%B8%AD 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墮樓的科大生周梓樂去年11月8日離世,當日大批市民在銅鑼灣默哀。其間34歲無業男子被指以磚頭襲警,經審訊後,今(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裁判官指出,警署警長魯君樑在書面證供聲稱遭磚頭擊中胸口,但片段顯示他沒有被任何物件擊中,故拒絕接納其證供。 被告林耀庭(34歲)得悉脫罪時眼泛淚光,與親友相擁。他早前否認去年11月8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襲擊警署警長魯君樑。 裁判官林希維裁決時表示,控方呈堂的影片沒有拍下警員追捕擲磚者過程,故法庭相當依賴拘捕被告的警員謝南偉及事主魯君樑的供辭。謝南偉供稱目睹疑犯投擲物品,但從片段可見,他當時望向右方,擲磚者位於其左方;直至市民四散,謝南偉才望向左方,故法庭不相信他目睹案發經過,其口供並不可信。 林官續指出,魯君樑供稱受襲後有途人從右方走近,所以要施放胡椒噴霧,但從片段可見,市民當時已散開;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林官裁定被告襲警罪不成立。 被告散庭後向記者表示,被捕時遭警員以膝頭壓頸,又被胡椒噴霧噴眼。他說這場官司影響他求職,種種問題令他患上抑鬱症,現在獲判無罪才鬆一口氣。 男生涉掟磚堵路脫罪 官指警長或認錯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27/bkn-20201027173800186-1027_00822_001.html 19歲男學生被指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荃新天地外的行人天橋上向馬路扔磚,又推水馬堵橋,因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他不認罪後受審,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雖然被告身處案發現場確是可疑,但控方未能成功舉證,警方有可能誤會疑犯身份。 控罪指,19歲被告趙嘉進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荃新天地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裁決時指,警署警長供稱當時看不清楚扔磚男子的容貌,他是靠著記憶男子的白色衣着以及緊盯其動向,以作辨認其身份。惟裁判官觀察現場片段,發現他實際沒有緊盯疑犯,反而多次望左顧右。 裁判官又指,該男子向荃新天地方向逃去,但因當時商場大門關閉,無疑是跑進掘頭巷。但現場片段反映,接近20名市民同時身處掘頭巷內,有部分是年青人,並身穿不同顏色的衣物。故法庭不排除警員只是看見穿着白衣的被告混入其中,才會截查他,對被告是否該掟磚男子表示存疑。 警員不展示編號巿民記協申覆核 李柱銘︰政府做法荒謬 (19:5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624/s00001/1592985225806/%e8%ad%a6%e5%93%a1%e4%b8%8d%e5%b1%95%e7%a4%ba%e7%b7%a8%e8%99%9f%e5%b7%bf%e6%b0%91%e8%a8%98%e5%8d%94%e7%94%b3%e8%a6%86%e6%a0%b8-%e6%9d%8e%e6%9f%b1%e9%8a%98-%e6%94%bf%e5%ba%9c%e5%81%9a%e6%b3%95%e8%8d%92%e8%ac%ac 學生涉天橋擲磚 辯方指有片證警員說髒話 警稱有人在說:你有無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530600/%E5%AD%B8%E7%94%9F%E6%B6%89%E5%A4%A9%E6%A9%8B%E6%93%B2%E7%A3%9A-%E8%BE%AF%E6%96%B9%E6%8C%87%E6%9C%89%E7%89%87%E8%AD%89%E8%AD%A6%E5%93%A1%E8%AA%AA%E9%AB%92%E8%A9%B1-%E8%AD%A6%E7%A8%B1%E6%9C%89%E4%BA%BA%E5%9C%A8%E8%AA%AA-%E4%BD%A0%E6%9C%89%E7%84%A1 吸毒12年警藏毒判入戒毒所 官斥知法犯法不加刑「已經好客氣」 (18:55)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1030/s00001/1604053275342/%E5%90%B8%E6%AF%9212%E5%B9%B4%E8%AD%A6%E8%97%8F%E6%AF%92%E5%88%A4%E5%85%A5%E6%88%92%E6%AF%92%E6%89%80-%E5%AE%98%E6%96%A5%E7%9F%A5%E6%B3%95%E7%8A%AF%E6%B3%95%E4%B8%8D%E5%8A%A0%E5%88%91%E3%80%8C%E5%B7%B2%E7%B6%93%E5%A5%BD%E5%AE%A2%E6%B0%A3%E3%80%8D 48歲警員已吸毒12年,去年2月休班期間被發現藏毒,受審後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戒毒所,報告透露被告保釋期間仍然吸毒,辯方雖力陳他多年貢獻警隊,「拉咗好多毒犯」,但裁判官稱被告「明顯有毒癮」,更斥他知法犯法,「應該要拉嘅人唔拉,仲要向佢買毒品」。 警員陳天賜(48歲)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罪成。控罪指出,被告去年2月21日在新屯門中心3座地下電梯大堂,管有兩個膠袋內共1.3克粉末內含1.13克氯胺酮。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今年7月確診新型冠狀病毒,他本身患心臟病、高血壓等,以及要定期到精神科覆診。辯方稱,被告育有兩子,任警察27年屢獲嘉許,「拉咗好多毒犯」,並說被告現已前途盡毁,他不希望進入戒毒所,以免「返去嗰個圈子,接觸返嗰啲人」。 惟裁判官水佳麗指出,被告保釋期間繼續吸毒,「明顯有毒癮」,又說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竟知法犯法,「應該要拉嘅人唔拉,仲要向佢買毒品」,聲言法庭若不加刑「已經好客氣」。 水官續說,被告曾向感化官表示申請上訴,顯示他並無悔意,又稱其家人需共同面對他犯罪帶來的後果。水官表示,報告顯示被告2008年起吸毒,斥被告「你應該好明白你唔應該咁做」,雖同情被告家人處境,但強調戒毒是被告當前大事,終判他進入戒毒所。 資料顯示,今次事件另涉及兩名被告,包括女子阮嘉欣(21歲)及其男友。兩人被指向警員陳天賜販毒,阮嘉欣經審訊後脫罪,其男友則認罪被判入獄。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31 06:23 編輯 ] - 反共匪 - 10-31-2020 七人暴動罪不成立 官:不應將黑衣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1117 七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全部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參與暴動;又指不應將穿着黑色衫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否則有機會冤枉無辜。 七人年齡19歲至27歲,到法庭聽取裁決;同案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的社工陳虹秀亦有旁聽,法官頒下書面判詞。 案發在去年8月31日,七人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判詞指,控辯不爭議當晚發生暴動,問題是各人有沒有參與。 被告余德穎及莫家晴同時被捕,警員作供稱,余德穎被捕前,曾作出挑釁行為,叫口號如「死黑警」等,又用雨傘指着警方,再打向地下,但法官不信納警員說法,因他第一時間在紀事冊沒提及相關情況。 被告鍾嘉能因衣着服飾,被認為被捕前於現場不同場合出現;法庭不同意他的服飾是獨一無二,以衣着辨認被告,並非毫無合理疑點。 另一被告簡家康,被捕後頭破血流,警員被問及其傷勢來由時,沒有講真話,法庭不接納警員的證供。 涉及被告梁雁彬的案情,法庭認為,警員證供有誇張失實之嫌,質疑警員承認推進前沒有鎖定拘捕對象,如何能注視梁雁彬並仔細記下裝束。 整體而言,判詞認為,法庭不應將穿着黑色衫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指做法有機會冤枉無辜,衣着服飾可以是個人喜好,當晚或有人認為是歷史時刻,法庭不排除有人希望來見證,他們明白可能遇到暴力場面,帶防護裝備也無可厚非。 法官認為,控方遇到最大問題是無證據顯示被告在被捕前的行為,與暴動有關;而各被告參與暴動亦非唯一合理推斷,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裁定全部人罪名不成立。 七人暴動罪不成立 官:不排除有人希望見證歷史時刻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1125 七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全部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又指不應將穿着黑色衫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否則有機會冤枉無辜。 七人年齡19歲至27歲,聽取裁決後離開法庭;同案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的社工陳虹秀亦到場聲援。法官沈小民庭上宣判七人全部罪名不成立,眾人激動落淚。 案發在去年8月31日,七人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法官在書面判詞指,控辯不爭議當晚發生暴動,問題是各人有沒有參與。 其中余德穎及莫家晴同時被捕,警員作供稱,余德穎被捕前,曾作出挑釁行為,叫口號如「死黑警」等;又用雨傘指着警方,再打向地下,但法官不信納警員說法,因他第一時間在記事冊沒提及相關情況。 鍾嘉能因衣著服飾,被認為被捕前於現場不同場合出現。法庭不同意他的服飾是獨一無二,以衣著辨認被告,並非毫無合理疑點。 簡家康被捕後頭破血流,警員被問及其傷勢來由時,沒有講真話,法庭不接納警員的證供。 至於龔梓舜同時被控一項攻擊性武器罪,判詞指,影片顯示警長及被告未出現鏡頭前,行人路上已有疑似伸縮警棍在地上滾動;控方沒有證據顯示汽油彈和伸縮警棍的來源,因此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不成立。 法官認為,法庭不應將穿着黑色衫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指做法有機會冤枉無辜,衣著服飾可以是個人喜好,當晚或有人認為是歷史時刻,法庭不排除有人希望來見證,他們明白可能遇到暴力場面,帶防護裝備也無可厚非。 控方遇到最大問題是無證據顯示被告在被捕前的行為,與暴動有關;而各被告參與暴動亦非唯一合理推斷,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裁定全部人罪名不成立。 案件中屬於被告的財物將會交還予他們,但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的相關物品就將會充公。 七人被控去年831參與灣仔暴動 全部人罪名不成立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1109 七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全部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七人年齡19歲至27歲,早上到法庭聽取裁決;同案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的社工陳虹秀亦有旁聽。法官沈小民庭上宣判,七人全部罪名不成立,其後頒下書面判詞。 案發在去年8月31日,七人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法官指,法庭不應將穿着黑色衫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指做法有危險性,有機會冤枉無辜的人,當下情況穿着例如白色或其他顏色衫的人,也可以參與暴動,衣着服飾可以是個人喜好。 法官認為,控方遇到最大問題是無證據顯示被告在被捕前的行為,與暴動有關;而各被告參與暴動亦非唯一合理推斷,未能在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因此裁定全部人罪名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