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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 - 10-28-2019 高級警涉偽造便箋探女囚犯拒認罪 懲教助理作供:以親友身分探訪不尋常 https://hk.news.yahoo.com/%E9%AB%98%E7%B4%9A%E8%AD%A6%E6%B6%89%E5%81%BD%E9%80%A0%E4%BE%BF%E7%AE%8B%E6%8E%A2%E5%A5%B3%E5%9B%9A%E7%8A%AF%E6%8B%92%E8%AA%8D%E7%BD%AA-%E6%87%B2%E6%95%99%E5%8A%A9%E7%90%86%E4%BD%9C%E4%BE%9B-%E4%BB%A5%E8%A6%AA%E5%8F%8B%E8%BA%AB%E5%88%86%E6%8E%A2%E8%A8%AA%E4%B8%8D%E5%B0%8B%E5%B8%B8-053100032.html 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高級男警員,於2017年1月份於2周內,涉嫌向懲教署展示2封偽造的警察便箋,以工作為由到獄中探訪一名哥倫比亞藉女疑犯,同年年底又以親友身分探訪同一名女囚犯,懲教署職員感可疑終揭發事件。男警否認使用及管有虛假文書等4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案中女囚疑犯為哥倫比亞女子GALVIS SILVA PAOLA ANDREA(下稱 PAOLA),她涉嫌觸犯一宗有關信用卡詐騙案,17年一月份還柙一段時間曾獲准保釋,惟她候訊期間因違反保釋條件同年11月遭法庭下令還柙。 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馬麗莎供稱,前年12月20日在大欖女懲教所當值期間巡視親友探訪欄,且認出被告在訪客席,但他有別以往使用公務身分,他今次透過親友身分探訪同一名女囚犯PAOLA。馬容後於電腦紀錄核實,被告曾於一月份以公務探訪方式探訪,發現事件不尋常並向主官匯報。馬分別於1月11日和25日檢查被告的便箋和負責批准他探訪。 馬續稱,公事探訪安排跟親友控訪安排有別,訪客倘若要求透過公事控訪會見囚犯,將獲安排獨立會見室。親友則會被安排在親友探訪欄進行探訪。 馬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倘若便箋上有輕微的失誤,例如在囚人士編號,日期以及探監人數等,她會接納警員即時在便箋上作簡單的修正,並簽名作實。至於涉案兩張便箋的在囚人士編號和探監人數,與事實不符,被告即席修改後以便箋申請探訪獲批准。而本身該兩張便箋,由高級督察何惠文為警務處處長代簽。 43歲高級警員張嘉諾,被控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和2項交替的管有虛假文書罪。張涉嫌分別於2017年1月11日和25日,在大欖女懲教所使用一份冒充何惠文簽署的文件。 反黑警涉冒簽名探在押女線人 上司否認早知兩人關係曖昧 (22:53)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1029/s00001/1572358476015/%e5%8f%8d%e9%bb%91%e8%ad%a6%e6%b6%89%e5%86%92%e7%b0%bd%e5%90%8d%e6%8e%a2%e5%9c%a8%e6%8a%bc%e5%a5%b3%e7%b7%9a%e4%ba%ba-%e4%b8%8a%e5%8f%b8%e5%90%a6%e8%aa%8d%e6%97%a9%e7%9f%a5%e5%85%a9%e4%ba%ba%e9%97%9c%e4%bf%82%e6%9b%96%e6%98%a7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 於 2019-10-29 09:59 編輯 ] - 香港人 - 10-29-2019 【抗暴之戰】英國留學生8.11遭警卧底毒打至腦出血 困新屋嶺黑倉7小時才准求醫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1028/60203224 ![]() 8.11有警員疑喬裝示威者在銅鑼灣行私刑。 【新增動新聞】 香港警察濫暴濫權行為再度「揚威」海外。英國《電訊報》(The Telegraph)今日刊出專訪,一位化名「K」的19歲香港英國留學生接受訪問時透露,他於8月11日在銅鑼灣被喬裝示威者的警員拘捕,當時對方未有表明身份,卻以警棍將他毆打至腦出血。已返回英國繼續學業的他,至今未有被落案檢控,但表明不後悔參與抗爭,「這是我的家,我希望做得更多。」 相關新聞:【抗暴之戰】蒙面瘋警連番失控!衝前強光照路人 舉食指挑釁市民 「K」接受訪問時剛滿19歲,因感到憂心,未有透露真實名字。他憶述被捕當日為8月11日,參與當日的大型示威活動,至晚上和其他前線抗爭者於銅鑼灣休息,更換衣服及除下保護裝備,並討論到哪處用膳,並看到有一批示威者裝束的人士出現。當時氣氛和平,但該批人士突然走近他們,並以警棍毆打他們。 K透露,當時對方沒有表明身份,K嘗試逃走,但最終被兩名喬裝警員捉住。他被制服後,曾詢問對方究竟是警察還是幫派人士,因當日有支持中國的幫派人士襲擊示威者,但對方未有回應,只是不斷以警棍打他,亦沒有告知他被捕理由。 相關新聞:【抗暴之戰】謝振中言語偽術稱「免責辯護」非豁免 PPRB警司喝記者收聲 K又稱,當時他的雙手已被鎖上索帶及按在地上,無從反抗,其中一名喬裝警叫他站起來,當他站起來時,另一名喬裝警反問他為甚麼站起來,再將他按下,以警棍狂打他,打傷他的頭部、背部及手臂,並踢他左眼。 K稱他被送到新屋嶺扣留中心,被困在一個黑暗的倉內。同倉有多名與他一樣血流披面的被捕人士,有警員稱他們為「曱甴」。當時他因受傷感到暈眩,卻等了6至7小時才獲安排看醫生,最終確診腦出血,但警方仍拒讓他聯絡律師及父母,而K被捕至今仍不時流鼻血。當晚在該處尚有約15人被捕,部份人嚴重受傷,包括骨折。 K至今仍未有被落案控以任何罪名,現時他仍在留英國。他坦言希望回港,卻又十分擔心回港,但沒有後悔走到前線去為香港抗爭,「這是我的家,我希望做得更多」。 報道提及自今年6月的大型示威以來,警方已拘捕逾2,500人及施放多達5,000枚催淚彈,橡膠子彈及水炮車已成街頭示威日常,但政府卻躲在警察背後,令四面受敵的警員被迫走上前線,亦令這隊曾被視為亞洲最優秀的香港警隊,成為被公眾懼怕,亦受盡大眾批評的紀律部隊。 修例風波:屯門示威者向冰室掟汽油彈 警射催淚彈驅散 https://hk.news.yahoo.com/%E8%89%AF%E6%99%AF%E9%82%A8%E5%82%B3%E9%9B%A3%E8%81%9E%E6%B0%A3%E5%91%B3-%E5%85%A9%E4%BA%BA%E5%A0%B1%E7%A8%B1%E4%B8%8D%E9%81%A9-083336547.html 修例風波:記者採訪屢受襲器材被損毀 無綫申臨時禁制令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8%A8%98%E8%80%85%E6%8E%A1%E8%A8%AA%E5%B1%A2%E5%8F%97%E8%A5%B2%E5%99%A8%E6%9D%90%E8%A2%AB%E6%90%8D%E6%AF%80-%E7%84%A1%E7%B6%AB%E7%94%B3%E7%A6%81%E5%88%B6%E4%BB%A4-105804568.html 修例風波:網民發起孤星淚演奏會 400人觀塘靜賞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7%B6%B2%E6%B0%91%E7%99%BC%E8%B5%B7%E5%AD%A4%E6%98%9F%E6%B7%9A%E6%BC%94%E5%A5%8F%E6%9C%83-400%E4%BA%BA%E8%A7%80%E5%A1%98%E9%9D%9C%E8%B3%9E-121640000.html 記者讀聲明抗議警暴被趕離場 PPRB稱:呢個場係我哋,唔係你嘅 https://hk.news.yahoo.com/%E8%A8%98%E8%80%85%E8%AE%80%E8%81%B2%E6%98%8E%E6%8A%97%E8%AD%B0%E8%AD%A6%E6%9A%B4%E8%A2%AB%E8%B6%95%E9%9B%A2%E5%A0%B4-pprb%E7%A8%B1-%E5%91%A2%E5%80%8B%E5%A0%B4%E4%BF%82%E6%88%91%E5%93%8B-%E5%94%94%E4%BF%82%E4%BD%A0%E5%98%85-172608571.html 在周日示威衝突中,有記者被警員強行扯下面罩、被射藍色水及橡膠子彈,更有記者被拘捕。昨日警方記者會上,有記者抗議警方肆意阻礙採訪,結果被警方趕離記者會,台上的警方發言人一度離場,記者會暫停約半小時。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曾向抗議的記者稱:「呢個場係我哋,唔係你嘅。」 警方記者會昨開始後約20多分鐘,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發言後,欲交由行動部總督察張靄兒發言之際,為外媒製作影片的自由身記者Amy Ip突然打斷,要求讀出她的聲明,抗議警方連日來肆意阻礙記者採訪,部分記者站立附和。主持記者會的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隨即表示暫停記者會,台上5名警方發言人離場,沒有理會Amy Ip的發言。 警方發言人離場後,Amy Ip走到台前,再次讀出聲明。聲明指,周日晚多名防暴警員肆意阻礙記者採訪拍攝,不但無理推撞記者及拉扯其防毒面罩,更刻意直射胡椒水劑及發射橡膠子彈,導致多名記者受傷,警方亦多次用強光電筒照射記者及攝影機,另有一名女記者(Hong Kong Free Press自由身攝影記者May James)在接受警員查證身份後,被通宵拘留7小時,「今日記者成為警暴受害者,新聞自由危在旦夕,決定以行動抗議。」Amy Ip讀出聲明後,呼籲其他記者集體離場杯葛記者會。 Amy Ip宣讀聲明期間,警方關掉場內的燈;數名記者手持電筒照向記者會背景板上的警徽,抗議警員用強光照射記者,警方公共關係科人員用圍板遮蓋警徽。高振邦要求Amy Ip坐下,並說:「呢個場係我哋,唔係你嘅。」及後更要求她離開,數名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將Amy Ip等抗議的記者趕離,場面混亂,部分記者響應杯葛行動,包括眾新聞、蘋果日報等數名記者離場。 記者會在約半小時後再開始,直播顯示,有記者要求直接進入問答環節,期間主持人高振邦一度向記者說:「麻煩你收聲」。有記者亦質疑為何警方不容許Amy Ip讀出抗議聲明,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回應,對於記者會被個別記者打斷表示遺憾,指記者可以在合適場合向警方反映,稱記者會目的除了回應提問,還有向市民傳達警方執法資訊,被打斷就等同剝削市民獲得資訊的權利。 記協晚上發聲明,譴責警方以惡劣的態度輕慢新聞工作者,指鑑於警察對記者使用過份武力的事件不斷增加,且暴力程度日益嚴重,充分理解同業的憤怒情緒,記協對杯葛離場及繼續留守採訪的記者均表示尊重,又呼籲傳媒機構切勿對參與抗議的記者「秋後算帳」,應履行捍衛新聞自由及保障員工安全的責任。 記協指,留意到在記者會中斷期間,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對在場記者惡言相向、極不尊重,謝振中在記者會聲稱大部分警員並無針對記者,但事實卻是眾多前線警員不斷阻礙傳媒的採訪工作,敦促警方兌現承諾,立即停止所有干擾記者正常採訪的行為。 有記者指出,過去數天,記者在前線採訪時面對的遭遇,包括被扯甩面罩、被警方噴射胡椒噴霧、胡椒球槍等。謝振中表示,在《禁蒙面法》下並沒有任何豁免或特權,只有免責辯護,雖然免責辯護適用於記者,但不代表記者有特權,不須被截查。謝振中指,若記者身穿反光衣並從事專業採訪,看不到警員有何原因要作出截查,又認為如果在沒有事先要求或作出警告的情況下,強行扯開記者口罩,行為絕不理想。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本月初在記者會上表示,《禁蒙面法》已說明在數個情況下可被認定為合理的辯解,免除刑責,記者符合其中的條件。 有記者質疑4個多月來,警方一直表示會作協調,但仍發生不愉快的事。謝振中說,不認同警員「唔聽話」或管理層沒有足夠指示的說法,指一個大的組織要將訊息傳遞,數個月未必完全做得到,稱警方已不斷向前線警員重複要協助記者、保護記者的訊息,但警方在現場工作時,不是單一對一個記者的行為,往往在記者不同指控中,警員也面對自己性命有危險的場面。 謝振中指,很多時「暴徒」用記者作掩護,甚至用記者裝束掩飾自己的身分,稱絕大部分警員不會針對記者,著記者必須找一個安全位置,不要被暴徒利用。 對於Hong Kong Free Press自由身攝影記者May James周日被捕。謝振中稱,該記者當時沒有戴記者證,警員要求她出示身份證但遭拒絕,警員在多次警告後,以阻差辦公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將她拘捕,在表示將她拘捕後,女記者才出示身份證,現已保釋。謝振中指,如女記者配合警方的要求,相信事件可避免。被問到當時女記者向警員要求出示委任證被拒,江永祥指,當時警員身穿軍裝,對其身份沒有合理懷疑,又強調警員沒有出示委任證並非不出示身份證的藉口。 無綫申禁制令禁襲擊員工、毀壞財物 大律師:警不合法使用武力也可被控 https://hk.news.yahoo.com/%E7%84%A1%E7%B6%AB%E7%94%B3%E7%A6%81%E5%88%B6%E4%BB%A4%E7%A6%81%E8%A5%B2%E6%93%8A%E5%93%A1%E5%B7%A5-%E6%AF%80%E5%A3%9E%E8%B2%A1%E7%89%A9-%E5%A4%A7%E5%BE%8B%E5%B8%AB-%E8%AD%A6%E4%B8%8D%E5%90%88%E6%B3%95%E4%BD%BF%E7%94%A8%E6%AD%A6%E5%8A%9B%E4%B9%9F%E5%8F%AF%E8%A2%AB%E6%8E%A7-155055002.html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4488/%E7%84%A1%E7%B7%9A%E9%9B%BB%E8%A6%96-%E7%A6%81%E5%88%B6%E4%BB%A4-%E7%84%A1%E7%B6%AB%E6%96%B0%E8%81%9E-24488/%E7%84%A1%E7%B6%AB%E7%94%B3%E7%A6%81%E5%88%B6%E4%BB%A4%E7%A6%81%E8%A5%B2%E6%93%8A%E5%93%A1%E5%B7%A5%E3%80%81%E6%AF%80%E5%A3%9E%E8%B2%A1%E7%89%A9-%E5%A4%A7%E5%BE%8B%E5%B8%AB%EF%BC%9A%E8%AD%A6%E4%B8%8D%E5%90%88%E6%B3%95%E4%BD%BF%E7%94%A8%E6%AD%A6%E5%8A%9B%E4%B9%9F%E5%8F%AF%E8%A2%AB%E6%8E%A7 無綫電視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及故意襲擊無綫員工或毀壞其財物。法庭將於11月1日就臨時禁制令申請進行聆訊。大律師黃宇逸分析指,禁制令針對非法及蓄意地傷害無綫員工身體或毀壞財物的人士,若禁制令生效後,警察對無綫記者不合法地使用武力,便會違反禁制令,可構成藐視法庭;市民叫囂、舉牌等行為,則一般不構成襲擊。 根據法庭傳票,無綫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任何人直接或間接毀壞無綫任何財物,包括未得無綫同意下在其物業繪畫或寫任何文字、圖像等;以及禁止任何人襲擊無綫員工身體或令他們身體受傷,包括用強度或頻率足以令減低視力的光照射無綫員工的眼睛。反修例運動期間,曾有人用電筒照射正在拍攝採訪的無綫新聞攝影師。 無綫電視聲明指,自有關反逃犯條例草案的社會運動開始,便出現無綫新聞偏頗此等「毫無根據的指控」,導致於不同社交媒體上發起杯葛無綫電視的行動,意圖對無綫造成經濟損失,無綫電視對此深表遺憾。聲明提到,無綫電視記者亦受到襲擊,採訪車及攝影機遭毀壞。無綫電視指,由於近期對無綫電視記者及財物的襲擊及毀壞對員工及財物安全構成威脅,認為有必要申請臨時禁制令。 無綫新聞的報道手法被一些人質疑維穩、偏頗,無綫更被戲稱為「CCTVB」。近月有人發起在無綫藝人出席活動時「踩場」,亦有人在無綫記者在外採訪及「做扒」時叫囂。若禁制令生效,該些行為是否被視為襲擊無綫員工?大律師黃宇逸分析指,傳票內容主要針對襲擊身體,故叫囂、舉牌等行為一般不構成襲擊,除非叫囂的聲量大到令有關員工耳膜受損。他引述吳文遠向梁振英擲三文治案的判案理由書指,襲擊(an assault)為蓄意或罔顧後果地作出行為,令他人憂慮遭受即時非法武力。 如果警察向無綫記者噴胡椒噴霧或發射催淚彈等,又會否違反禁制令?黃宇逸指,受禁制令所涵蓋者,首先要符合被告的定義,即非法及蓄意地毀壞無綫的財物者(personals unlawfully and wilfully damaging any property of the plaintiff)或非法及蓄意地傷害無綫員工身體者(personals unlawfully and wilfully injuring any employee of the plaintiff)。如果警察有合法權限作出有關行為,便不算是禁制令對象,然而,警察在近日的行動中,很多時都對記者不合法地使用武力,如果禁制令生效,該些超出合法權限攻擊無綫記者的行為,便會違反禁制令,可構成藐視法庭。 警方疑洩市民個人資料助「起底」示威者 受害人:被警截查拍照,照片現親建制起底專頁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A6%E6%96%B9%E7%96%91%E6%B4%A9%E5%B8%82%E6%B0%91%E5%80%8B%E4%BA%BA%E8%B3%87%E6%96%99%E5%8A%A9-%E8%B5%B7%E5%BA%95-%E7%A4%BA%E5%A8%81%E8%80%85-%E5%8F%97%E5%AE%B3%E4%BA%BA-%E8%A2%AB%E8%AD%A6%E6%88%AA%E6%9F%A5%E6%8B%8D%E7%85%A7-%E7%85%A7%E7%89%87%E7%8F%BE%E8%A6%AA%E5%BB%BA%E5%88%B6%E8%B5%B7%E5%BA%95%E5%B0%88%E9%A0%81/ ![]() 【20:50 新增警方回應】 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超過四個月,網上湧現大量親建制的「起底」平台,公開大量示威者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這些平台被指與警方關係密切,有遭「起底」的受害人稱,曾經被警方截查及拍照,事後同一張相片即在「起底」專頁出現。 受害人稱個案或只是冰山一角 有受害人向《立場新聞》表示,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曾經在抗爭現場附近被多名警員截查,有警員用相機拍攝其容貌,他之後獲放行。 事後受害人在一個親建制的「起底」Facebook 專頁上,發現自己的相片。他根據自己的姿勢及衣著等特徵,肯定相片就是當日被警察截查時所拍,並質疑是警員將其相片放上「起底」專頁。 受害人形容,自己的情況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他的朋友亦遇過相同情況,「有好幾個朋友被捕嗰啲更嚴重,係(相隔)無幾日就見到有資料在網上」。 本網記者看過該涉事 Facebook 專頁,可見有大量年輕人的照片,並附有各人的中文全名。專頁又設有電話號碼,鼓勵網民報料「舉報」。目前該專頁已經被移除,原因未明。 受害人因害怕警方報復,要求不披露專頁名稱、他被截查的日期地點等資料。 當局近日採取多項措施,保障前線警員免被「起底」,包括是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不過外界一直質疑,警員亦有份披露市民及示威者資料。 上周六(26日)有醫療專職人員在遮打花園發起集會,有被捕人士上台發言時稱,自己被捕後收到很多「藍絲」及內地人致電騷擾,並認為警方有份洩露他的個人資料令他被「起底」,因騷擾者能準確說出他的住址及家人電話等。 昨日(28日)警方記者會上,一名記者讀出聲明批評警方暴力對待新聞工作者,並用電筒照向警方高層,結果警方立即暫停記者會並將她驅逐離場。該記者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透露記者會上有警察公共關係科職員拍攝其記者證,事後附有其姓名及相片的記者證相片隨即在建制群組流傳。 警方:有程序確保人員遵從私隱條例 警方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表示,警方不會常規性錄影公眾活動。警方在有需要時可為個別公眾活動進行攝錄,例如攝錄群眾遊行的整體動向,用作內部檢討,藉以不斷完善公眾活動的管理和應變。 警方指拍攝並非針對個別參與人士,只有在社會安寧或公共秩序出現可能受到破壞的跡象或已經受到破壞,或有人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時,警務人員才會重點拍攝涉嫌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包括有關行為及其經過。 警方已制訂詳細的內部指引和運作程序,規管在公眾活動時拍攝器材的使用、操作和資料的處理。這些程序旨在確保人員於使用拍攝器材時,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及法院有關處理證物的相關程序及指引。人員亦會接受專業培訓,確保他們熟悉拍攝器材的使用和有關法例及指引。 - 香港人 - 10-30-2019 記協就警方妨礙傳媒申請司法覆核 高院指示聆訊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8086 記協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高等法院開庭作指示聆訊,記協一方同意就辨認警員身分的部分,與其他案件合併處理。 記協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故意妨礙傳媒 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並呈交13個個案,包括警員辱罵記者,故意遮擋記者視線, 向記者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 法官周家明指出,這些個案涉及對警方的指控,相信警方必然提出反對,屆時法庭有可能要就每宗個案的證據單獨審理,也要傳召證人,估計要數年時間才能完成。 但法官認為今次司法覆核要越早處理越好,建議今次案件針對處理原則上的問題,包括警方是否有協助傳媒採訪的責任,如果有,責任範圍又應到甚麼程度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沒有反對,但警方的代表質疑,記協應就每宗個案提交額外陳詞及證據,再交由法庭去判斷,法官未能即時決定,決定押後處理。 而針對記協司法覆核的另一點,辨認警員身分的問題,法官認為法院早前已受理三至四宗同類型案件 ,並排期下年三月聆訊,建議將此幾宗案件合併處理。 雙方也沒有反對,但就警方早前推出新機制,讓警員戴上白卡標記行動呼號,記協一方表示已要求警方提供更多詳請,讓他們判斷新機制下,警員編號是否確實容易辨認、理解及記下,以助識別警員身分。 法官周家明又指,將會與其他爭議 辨認警員身分案件的 代表律師溝通,如果他們都沒有反對,就會將這些同類型合併處理。 記協指警妨礙採訪提覆核 法官考慮部分議題明年3月審 (14:44)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1030/s00001/1572417731343/%E8%A8%98%E5%8D%94%E6%8C%87%E8%AD%A6%E5%A6%A8%E7%A4%99%E6%8E%A1%E8%A8%AA%E6%8F%90%E8%A6%86%E6%A0%B8-%E6%B3%95%E5%AE%98%E8%80%83%E6%85%AE%E9%83%A8%E5%88%86%E8%AD%B0%E9%A1%8C%E6%98%8E%E5%B9%B43%E6%9C%88%E5%AF%A9 香港記者協會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警方未能按憲法及警察通例要求,配合傳媒採訪,故意妨礙採訪,更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高院今(30日)作指示聆訊,法官考慮把涉及警員沒展示編號及其他相關案件,以及政府未能設有效調查機制的議題,排期於明年3月處理。 申請人為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法官周家明指出,記協主要就警方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沒展示警員編號,以及政府未能設立有效的調查機制的議題申請覆核。周官認為,第二及第三項議題可連同其他涉及警員無展示編號的司法覆核,排期於明年3月27至28日,以合併聆訊方式審理。 周官又指出,首項議題涉記協大量對警方的指控,惟法庭不可能獨立審視每宗事件,否則將花上數年時間處理,認為法庭可在原則上裁斷,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記者的採訪工作,以及當中的限制和範圍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同意法庭可在原則上作裁斷,並以記協提出的指控作參考。他又指出,記協就警方新設立的「行動呼號」安排提出查詢,以了解新呼號是否易於閱讀、理解和辨識。 律政司一方回應稱,「行動呼號」的議題與案件的證據有關,認為毋須於今日聆訊中處理,又指個別作出指控的記者,可向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投訴,記協亦可考慮以私人訴訟方式提出索償,認為司法覆核並非合適的處理方式;假如法庭信任由申請方提出、涉13名記者提出的指控,答辯方亦將提出他們一方的版本。 記協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申請司法覆核 涉大量投訴個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88983-20191030.htm 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周家明表示,需要先處理一些原則性問題,以及由於有3至4宗涉及警員無展示委任證或編號的投訴,會詢問有關方面是否同意把有關案件合併處理。 周家明表示,根據記協的入稟中,包括大量公開聲明及大批記者的個案,處理需時,法庭同時希望釐清詳情,包括聲明何時發出、有關記者的個案是否來自第一身經歷等。周家明又說,由於涉及大量記者的投訴個案,如果要每個個案處理,可能要以年計的時間去處理,建議可由法庭就一些原則作裁決,例如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及要做到甚麼程度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說,現時已經有關警員的投訴,未有觸及新聞自由等議題,希望在稍後正式審訊時,會提出這些議題。 律政司代表建議,因應此案提及的各宗個案,綜合一份簡短的事實陳述,讓正式審訊時,法庭可以有部分個案內容作為參考。 支持和不滿警方市民在大興行動基地外聚集 數人被制服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89104-20191030.htm 屯門大興行動基地附近,晚上有一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不滿警方未有清楚交代前日附近一帶傳出刺鼻氣味的事件。期間另一批支持警察的市民在對面行人路,高叫支持警察的口號,雙方互相指罵。 警方曾經舉起藍旗警告,一批防暴警員在大約半小時前,在行動基地外列陣,多名警員衝出馬路,當場制服數人。 稱11.2維園集會逾33城市響應 劉頴匡冀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https://hk.news.yahoo.com/%E7%A8%B111-2%E7%B6%AD%E5%9C%92%E9%9B%86%E6%9C%83%E9%80%BE33%E5%9F%8E%E5%B8%82%E9%9F%BF%E6%87%89-%E5%8A%89%E9%A0%B4%E5%8C%A1%E5%86%80%E7%8D%B2%E7%99%BC%E4%B8%8D%E5%8F%8D%E5%B0%8D%E9%80%9A%E7%9F%A5%E6%9B%B8-092600194.html 反修例風波持續,申請周六「11.2維園集會」的劉頴匡表示,集會得到國際支持,指已通知警方及向維園申請場地,至今未有確實答覆。他說,以目前情況來看,有信心可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劉頴匡指,集會主題是「求援國際,堅守自治」,已確認有超過11個國家,33個城市會同時舉辦集會聲援香港,他冀警方能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讓市民合法和平地表達訴求。 他又表示,「112」為國際求救的電話號碼,希望其他國家暫停向香港警察出售人群管制武器,國際援助組織亦要來港觀察情況。 喊警加油市民被毆 https://hk.news.yahoo.com/%E5%96%8A%E8%AD%A6%E5%8A%A0%E6%B2%B9%E5%B8%82%E6%B0%91%E8%A2%AB%E6%AF%86-214500343.html 【修例風波】5人醫院被捕涉612衝突 李家超:暴力超越憲制保障界線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E%8B%E9%A2%A8%E6%B3%A2-5%E4%BA%BA%E9%86%AB%E9%99%A2%E8%A2%AB%E6%8D%95%E6%B6%89612%E8%A1%9D%E7%AA%81-%E6%9D%8E%E5%AE%B6%E8%B6%85-%E6%9A%B4%E5%8A%9B%E8%B6%85%E8%B6%8A%E6%86%B2%E5%88%B6%E4%BF%9D%E9%9A%9C%E7%95%8C%E7%B7%9A-090000675.html 議員質疑警方濫用保護兒童令涉虐兒 羅致光:會與警方保持溝通 https://hk.news.yahoo.com/%E8%AD%B0%E5%93%A1%E8%B3%AA%E7%96%91%E8%AD%A6%E6%96%B9%E6%BF%AB%E7%94%A8%E4%BF%9D%E8%AD%B7%E5%85%92%E7%AB%A5%E4%BB%A4%E6%B6%89%E8%99%90%E5%85%92-%E7%BE%85%E8%87%B4%E5%85%89-%E6%9C%83%E8%88%87%E8%AD%A6%E6%96%B9%E4%BF%9D%E6%8C%81%E6%BA%9D%E9%80%9A-085800586.html 立法會今日再召開大會,多名議員就政府保護兒童的措施提出質詢。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關注,警方早前為部分被捕學生申請人身保護令,將他們判入兒童院,事後沒有起訴,質疑警方濫用保護兒童令,涉虐待兒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指,當局關注人身保護令事宜,會與警方及保安局保持溝通,希望安排上可以照顧實際需要。 熱血公民鄭松泰在會上表示,據聞有兒童於反修例風波中面對不同程度的壓迫,包括家人不提供膳食、拒絕交學費,甚至反鎖兒童在屋內。民主黨許智峯亦提出,近日社會出現不少自殺個案,當中不少涉及兒童和青年,且被質疑和反修例風波有關,倡羅致光檢視相關個案。 羅致光表示,社署將會保持與警方及保安局溝通,希望使用保護兒童令照顧兒童所需。至於修例風波導致不少家庭受到衝擊,他提及社會福利署已就此推出額外的措施,包括24小時情緒支援熱線、在校內推動一校兩社工等。 民建聯葛珮帆形容帶同小童參與示威活動是虐兒行為,要求當局加強保護兒童。自由黨邵家輝亦關注,鼓勵小朋友到示威前線而令他們受傷的人,會否亦要承擔法律責任。羅致光回覆指,任何人教唆或協助人進行犯罪行為,將涉刑事罪。 羅致光又提及,法改會轄下的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正就個案檢討,亦在今年5月至8月就建議訂立新的沒有保護罪進行諮詢,考慮公眾諮詢的意見後,會盡快向法改會作最終建議。 - 香港人 - 10-30-2019 【修例風波】要求法庭發聲明指警違基本法及人權法 記協申司法覆核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8%A6%81%E6%B1%82%E6%B3%95%E5%BA%AD%E7%99%BC%E8%81%B2%E6%98%8E%E6%8C%87%E8%AD%A6%E9%81%95%E5%9F%BA%E6%9C%AC%E6%B3%95%E5%8F%8A%E4%BA%BA%E6%AC%8A%E6%B3%95-%E8%A8%98%E5%8D%94%E7%94%B3%E5%8F%B8%E6%B3%95%E8%A6%86%E6%A0%B8-040700974.html 記協批評警方自612反送中運動正式展開至今一直阻撓記者合法採訪,亦在執行職務時不出示委任證以隱藏身分,而政府亦未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民眾被警方虐待的投訴。記協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發聲明指警方的惡劣行為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亦應指出政府有責任成立有效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察惡行。 申請人為香港記者協會,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及律政司司長。香港記者協會透過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資深大律師及彭耀鴻資深大律師的律師團隊入稟此司法覆核,此司法覆核文件長達七十六頁,當中六引述逾十名前線記者的匿名證詞。 記協在入稟狀中指出,自6月12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與集會開始至今,有不少涉及嚴重暴力的大型衝突發生,本港及來自國外的傳媒均冒險到場報導及拍攝有關大型公眾活動,警方有責任協助記者採訪,及清晰分辨出記者及示威者,亦不應妨礙記者採訪活動。 不少親歷其境的前線記者則指自己或他人曾被警方施以非必要及過份武力對待,如被警方發射的橡膠子彈及布袋彈射中,被警棍及警盾猛打,被噴射顏色水炮、胡椒噴霧及催淚彈等。記者曾被捕或被恐嚇將會被捕,又被警方以如「記你老母」或粗口等冒犯性及侮辱性言詞對待,警方亦以高強光手電筒向記者及攝影機照射來干擾採訪,又無理驅趕記者,即使被記者詢問能否出示其委任證亦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故認為警方和政府均有責任保障新聞自由及調查記者及民眾對警隊的投訴。 【抗暴之戰】中四生被控四罪 投訴於警署遭圍毆逾10分鐘 需留院4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1030/60212747 中學男生本月中在牛頭角玉蓮臺,疑因戴口罩而遭「藍絲阿叔」影大頭照,雙方發生爭執,及後疑演變成公眾打鬥,事後僅男生被控。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今批准縮短被告宵禁時間。據了解,辯方曾投訴被告被捕後被帶進警署一間昏暗的房間內,遭數名不知名人士圍毆逾十分鐘,事後需留院4天。 辯方又投訴指,自被告徐俊傑(18歲)首次提堂後,有人在其就讀的學校外拍照,騷擾他及校方。 就讀中四的被告被指於10月18日在牛頭角玉蓮臺犯案,被控在公眾地方非法打鬥罪、非法集結罪、集結時蒙面罪及普通襲擊罪。早前提堂時,案件被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但不准離港、須守宵禁令。 實拍「港警」當街飆普通話 撤退時瘋狂開槍 https://m.ntdtv.com/b5/2019/10/10/a102683052.html/amp 中共軍警假扮香港警察,殘酷鎮壓港人抗爭,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中共軍警也越來越不加掩飾。日前網傳視頻顯示,有「港警」在記者在場的情況下,當街大聲用普通話招呼撤退,還有「港警」不願走,繼續瘋狂開槍。 香港政府強推《禁蒙面法》引發港人持續抗爭,多日來警民展開街頭混戰。10月9日,網上傳出一段視頻,顯示疑似「速龍小隊」在撤退時,其中一人轉頭對落後的同事用普通話大喊「趕緊走了喂!」,隨後又有一個較粗的男聲用普通話叫道「走了走了,趕緊的!」在他們大聲喊話時,兩名記者就站在旁邊。 有網友指出,兩人喊話疑似中國北方口音。 隨後,有三名落後的「速龍小隊成員」陸續出現在鏡頭前。他們似乎不願響應前面同事的催促,「意猶未盡」的繼續舉槍向同一個方向密集發射疑似催淚彈和橡膠子彈等。其中兩名還用很高的頻率連續扣動扳機,每人發射了十餘發子彈。視頻中沒有顯示其射擊目標,但疑似遠處的示威人群。 上傳視頻的網友指,「在中共邪黨的善惡顛倒的獎懲制度下,這些傢伙越發的沒人性了。看他們面對人群開槍有多隨意,就知他們有多冷酷。」 從「十一」開始,港警明顯升級了暴力。「十一」當天連開6槍實彈,並發射其它各種非致命子彈兩千多發,超過此前100天的總和。上述視頻中,「港警」在幾秒內連開十幾槍,也反映了這種狀況已常態化。 近期以來,參與武力清場的「防暴警察」已經統一的蒙面且不佩戴警號和警員證,外界普遍懷疑大量中共軍警混入香港警隊。「港警」打斷男示威者四肢甚至頸椎,性侵犯女示威者,製造8.31太子站慘案和密集的「被自殺」事件,均被懷疑是中共軍警特務的「專業手法」。 近日有香港警察爆料指,每次有大型示威活動,自己和一些同事就「被放假」,懷疑身份被中共軍隊盜用。還有同事聽到一些「速龍小隊成員」在衞生間用普通話交流。 【修例風波】警方拘捕最少十多名示威者 進入屯門兆軒苑搜查市民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25523/%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8%AD%A6%E6%96%B9%E6%8B%98%E6%8D%95%E6%9C%80%E5%B0%91%E5%8D%81%E5%A4%9A%E5%90%8D%E7%A4%BA%E5%A8%81%E8%80%85-%E9%80%B2%E5%85%A5%E5%B1%AF%E9%96%80%E5%85%86%E8%BB%92%E8%8B%91%E6%90%9C%E6%9F%A5%E5%B8%82%E6%B0%91 【異味襲屯門】蒙面瘋警拉跌食肆女負責人 闖店內拉跳舞街坊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realtime/article/20191030/60213885 - 香港人 - 10-30-2019 智利軍警濫暴強姦遭獨立調查 香港呢?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99%BA%E5%88%A9%E8%BB%8D%E8%AD%A6%E6%BF%AB%E6%9A%B4%E5%BC%B7%E5%A7%A6%E9%81%AD%E7%8D%A8%E7%AB%8B%E8%AA%BF%E6%9F%A5-%E9%A6%99%E6%B8%AF%E5%91%A2/ 這位11歲的元朗小朋友10.21晚在元朗抗議哭著說:我今天趁媽媽不在出來抗議 要告訴市民7.21有多恐怖 警察當時一直不作為(片段:美國之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h-00BUdeWQ 黃埔10.27之夜警方發射催淚彈後市民大罵:共產黨走狗 日日宵禁 濫權不敢出委任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w2TaXzFoxE 黃埔10.27之夜 這位女街坊拿著終審法院的判詞跟警察辯論法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lXbtNAQ4UI 屯門10.29凌晨 警察私人地方拘捕一位居民時還爆粗惹周圍街坊居民大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lkEUvMFlVs 【異味襲屯門】居民不滿警方未有完整交代 揚言行動升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iDjaGWTplw 【精華】10.27尖東 。警察截查多名市民,並強行扯開其口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39E79Y4xkE 視點31:禁制令;警察在私人地方執法之權限;香港與台灣關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X3BQMievQ - 香港人 - 10-30-2019 聽得出, 大陸人! police 自認不是香港人! 這位女警火了 警方於北角進行突擊拘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fF1FdNHKrs - 香港人 - 10-31-2019 警闖屋苑 逼住客跪地搜身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306 ![]() 約晚上10時,防暴警進入兆軒苑逸生閣大堂,要求十多名住客跪地接受搜查。讀者提供圖片 ![]() 日式食店女負責人與胞弟因拒絕讓警員入店拉人,最後被制服帶走。 ![]() 「大波Man」(箭嘴示)率領藍絲踩場叫口號,防暴警友善驅趕。 【屯門衝突】 【本報訊】屯門受疑似催淚氣體侵襲事件越鬧越大,繼周一晚市民包圍警方大興行動基地觸發衝突後,昨日網上號召將包圍行動升級,要求警方交代。惟區內惡勢力橫行,藍絲「大波Man」石房有率領一批戴口罩的撐警人士到場叫囂挑釁市民,防暴警向示威市民舉旗示警,更以武力驅散,但未有對付大波Man等人。其間又在多處施放胡椒彈球,欲進入一間日式食店拉人,女負責人與胞弟阻止竟被強行拉跌制服地上。警方濫捕行為惹街坊不滿,至今日凌晨衝突仍未平息。 記者:姜偉康 馬耀文 昨日有網民號召市民再升級行動,到大興行動基地外聚集。晚上近9時,建生選區候選人羅佩麗在基地對面的良德街擺街站,收集市民聯署要求警方交代不明氣體事件,一眾街坊到場支持,同區候選人還有陳文華。 「大波Man」率大媽踩場 現場最初平靜,但突然傳出黑社會會來踩場,氣氛轉趨緊張;未幾大波Man帶領數十名戴口罩的大媽及大叔到來,在大興行動基地外大叫「支持警察,嚴正執法」等口號挑釁市民,又辱罵記者「黑記」等,一度與記者發生口角。 大批防暴警察由基地步出,更擋在大波Man等撐警人士前面,警員只向對面馬路的市民舉藍旗警告,指在場人士正非法集會。防暴警作警告後一度退回基地內,之後再走出基地才舉藍旗要求大波man等人離去,大波Man等人在場僅逗留約10鐘後離去。 隨後有人拆毀鐵欄等堵路,至晚上約9時40分,大批防暴警及速龍小隊突然湧至,前後包抄於輕鐵建生站附近搜捕,將多名街坊按地制服,現場傳出胡椒彈的氣味。速龍更跑至建生邨商場及兆軒苑逸生閣,其間要求十多名住客跪地接受搜查,現場指至少10人被捕,部份人穿街坊裝。防暴警又進入逸生閣的電梯大堂向市民截查及搜袋,現場所見被截查人士主要是年輕人,其間住戶進入逸生閣需按警員指示在大廈外排隊,有住戶不滿警方直指要上樓關窗以防警察施放催淚煙毒氣。 於建生站外,亦有大批防暴警及速龍與在場街坊對罵。至晚上10時許,大批蒙面速龍衝入良德街公園拘捕多名男子,其間警員在被捕人士沒有反抗下,仍粗暴推跌對方,又不斷失控呼喝記者,再用強光電筒照射記者鏡頭阻礙拍攝。 食店負責人拒警入內被捕 此外,盈豐園有一男一女在一間食肆外跳舞,引來防暴警不滿,該對男女其後走入日式食店「東屋台」暫避,該店女負責人與胞弟拒絕讓警員入內拉人,與警方理論,未料蒙面警即時情緒失控,指兩人阻差辦工,之後粗暴將他們拉跌按地制服,繼而帶走,並闖入店內截查跳舞男女,其後亦拘捕帶署。其間店內食客不准離開,部份人被截查。蒙面警的失控濫權濫暴行為,惹來街坊不滿,警員反指街坊非法集結,舉起藍旗警告。 事後食店老闆王先生匆匆趕到現場,稱見到直播片段於是立即落舖了解,但太太及舅仔已被帶走,無奈說:「唔知發生乜嘢事,我都要睇吓點聯絡返佢哋。」另一隊速龍小隊一度朝海麗花園購物商場平台,發射多發胡椒彈球。其後防暴警陸續返回大興行動基地,惟直至深夜聚集的市民仍未散去。 大狀:警製造白色恐怖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262 蒙面法今晚將面對萬聖節之夜的挑戰。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表示,市民外出戴面具慶祝萬聖節不會犯法,但根據法例,遇警方截查被要求卸下蒙面物時,則要依言除下;但批評警方若遇戴面具和嗌口號者便截查,沒有法律基礎,將造成白色恐怖,有濫用法例之嫌。 倘警要求便須除下 公眾擔心扮鬼扮馬慶節會遭到無理截查甚至拘捕,大律師吳宗鑾指,根據蒙面法,若非置身在集會或遊行中,在和平化裝舞會等不屬《公安條例》規管的公眾地方集會,即使戴面具亦不會犯法。但他提醒,若警員截查並要求除下蒙面物,便須依言除下,否則違法,警員可於警告後以適當武力除下面具或面罩。吳又解釋,非法集結有定義,參與者需有共同目的,破壞社會安寧,即使逾30人齊集公眾地方慶節亦不犯法。 對於有消息指警方如遇戴上面具的人士呼喊口號,便會摘下其口罩。吳宗鑾認為,截查標準有問題,因戴面具、喊口號不構成合理懷疑事主有干犯罪行,「表達政治訴求係基本權利……蒙面、嗌口號就查,冇基礎」,亦非法例用意,反會造成白色恐怖,令市民不敢行使言論自由,「不分青紅皂白就查佢,某程度有濫用條例之嫌」,除非警員懷疑事主在附近的非法集結中觸犯法例,走至一個公眾地方,上前核實身份或截查。 吳又認為,萬聖節揭示蒙面法存有灰色地帶,增加警民衝突機會,尤其在蘭桂坊等地,若警員介入,易生衝突。 水警辱記者後 電話簿即隱名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310 ![]() ![]() 周日旺角衝突中,扯甩本報女記者面罩的防暴警來自水警總區。 警方再以防滋擾為由,隱藏警員資料。有份參與周日旺角行動並強行扯甩記者面罩的水警總區警員,其總區所有警員姓名近日從政府電話簿中隱去。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因有多名警員被電話滋擾,所以決定暫時隱藏部份人員於政府電話簿內的個人資料,但未有交代何時恢復。 總區指揮官為何德承 《明報》報道,周日晚上在旺角山東街從後強行扯甩《蘋果》記者面罩的警員、在彌敦道要求《明報》記者除面罩和查身分證的警員,以至截查並拘捕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自由攝影記者May James的防暴警察,身上白卡均印有行動呼號「MAR T2」。報道引述警方消息確認,「MAR」代表水警總區,「T2」代表防暴警察第二梯隊(Tier 2),整個梯隊涉及約170人。 報道指,政府電話簿內水警總區總部,以至轄下所有分區的警務人員的姓名,均以符號「-」代替,憲委級警官名字亦從缺。本報昨查閱該電話簿,發現水警總區總部內各個職位,包括水警總區指揮官、副指揮官,以及不同分區警司級人員,續沒有顯示姓名,僅提供辦公室電話和電郵以作聯絡。根據Google頁面紀錄,警方最遲於本周一晚修改網頁資料,即《蘋果》記者被扯甩面罩翌日。由於水警總區指揮官由警務處助理處長級擔任,警方官網的「警隊架構」一欄,續顯示水警總區指揮官為何德承。 兩警拘少年 無警誡即查問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207 【首宗開審刑事案】 【本報訊】9.21「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前,15歲少年在屯門站附近被警員搜出雷射筆以及疑經改裝的長雨傘和行山杖,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少年否認控罪,昨日受審,是反送中浪潮的首宗開審刑事案。辯方披露,案中不論是警員抑或警長,即場舉機拍攝及查問少年時均未有警誡,亦無按照指引等待家長或監護人到場才查問。對於不依程序查問的口供或無法呈堂,作供警員直言不知情,更稱若「個個都警誡」會令人手不足及削弱警方防線。 記者:伍嘉豪 相關新聞:海洋公園取消哈囉喂全園祭 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開審,現已16歲的男被告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 宣誓讀到「真實」口窒窒 控方先傳召2014年10月佔領運動期間加入警隊、案發當天截查和拘捕被告的男警員曾勇凡(譯音)出庭。說話略帶鄉音的曾看着中文誓詞宣誓,當他讀到「本人所作之證供均屬……」,停頓數秒,然後才吐出「真實」二字。 曾供稱,事發時他身穿防暴裝備,發現看來年約15至17歲的被告攜着傘,在警方防線前行來行去,遂上前截查。他指警員工作「分part」,他拘捕疑犯後,會交由刑事偵緝人員進一步調查,包括警誡。 曾在盤問下承認,不知道不依正當程序查問的口供或不能呈堂,也不知道有關問話指引的作用為何。辯方又指,面對未滿16歲的被捕人士,應先有家長或監護人在場才開始問話,曾表示同意。 至於拘捕後是否要即時警誡,曾則稱要視乎情況,揚言若「個個都警誡」,或會令人手不足及削弱警方防線。辯方直指當時根本無人衝擊防線,曾同意,但稱警方要預防有人衝擊。另一名在場查問被告的警長李漢平亦承認沒警誡,但辯稱當時「純粹做一個調查嘅工作啫」,拘捕後會交由刑偵人員跟進。 辯方質疑,調查前先警誡會否比較公平;李漢平揚言現場拍攝片段顯示查問情況「好公平」,很多街外人士在場,亦有錄影。惟李承認,原本於防線附近聚集的30至40名圍觀市民,甫見警方開始攝錄查問情況,不少人因怕上鏡而「縮晒入去商場」。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反對將被告未經警誡的口供呈堂,指警員和警長面對未滿16歲的被捕人士,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在場下查問,違反指引。 相關新聞:大狀:警製造白色恐怖 官指被告自願受查准呈堂 不過,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休庭考慮後,認為片段顯示被告受查應屬自願,接納控方將被告當場受查的影片及文字謄本呈堂,成為正式證物。據悉,被告在片段中的回答因環境嘈雜而無法聽到,謄本亦沒寫明他作出甚麼招認。 控方完成舉證後,蘇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或專家。控辯雙方將於本周五結案陳詞,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TMCC700019/19 - 香港人 - 10-31-2019 facebook證實警施壓促刪帖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313 ![]() 警方要求fb刪除批評警察的帖文,部份內容與「杜汶澤喱騷」的帖文相同。 網上流傳一份聲稱為「警務處再致函facebook(fb)香港總部要求刪除涉嫌違反社群守則的相關帖文」函件,當中提及警務處先後在本月9日及24日先後兩次去信fb香港總部,要求fb刪除某些帖文,並稱fb至今仍未回覆。fb回覆《蘋果》時,確認收到兩封有關警方抗議的信件。 相關新聞:海洋公園取消哈囉喂全園祭 警未獲回覆 稱「極失望」 警方函件內容提及,警務處對fb拒絕回覆「表示極度失望」。函件中警方亦列出要求刪帖的內容,包括「作為本港最大嘅犯罪集團,休班黑警不嬲以犯罪率高見稱」、指控警方濫暴及謀殺市民、不當處理死者屍體及「隱瞞死亡案件真相」。該封警方函件又表示,「警方強烈要求fb香港總部立即刪除此等內容,並將有關資料轉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蘋果》就此向警方查詢,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稱,10月24日已將有關文件上載警隊網頁。至於過去半年,警方要求fb刪帖次數、所涉的帖文數目及警方如何進一步調查等資料,警察公共關係科則稱沒有補充。 據了解,fb有其處理要求刪帖的做法,非單單因應警方要求而刪帖。fb只會在帖文違反社區標準時刪帖,反之,若帖文沒有違反fb社區標準,fb法律團隊會按當地法律審查帖文內容,一旦帖文內容違反當地法律,fb便會限制對有關帖文的非法訪問,不過有關帖文仍可在其他地方閱讀。 此外,若被要求刪去帖文的內容於當地並不違法,或有關要求範圍太闊,fb則會拒絕要求。 馬道立︰法治基礎在於人權和自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032 反送中運動被指由年輕人主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出席中學校長會教育論壇致辭時,提到法律反映的是寬容(tolerance)、尊重(respect)和妥協(compromise),亦是在社會中生活和工作的基礎,揚言學生要成為未來領袖,也需要具備這些特質,但亦要尊重不同意見人士的權利和自由,而教師有責任指引學生向正確方向。 馬道立說,法治的基礎在於權利和自由,並透過司法獨立以及能秉持操守、正直審案的法官去執行。他又稱,法治體現於人權和自由,包括投票權、參選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宗教自由等,當行使權利和自由達極致,與持有不同意見人士的合法和合理權利起衝突時,法院應致力尋求適當的平衡,判決亦無可避免惹起爭議,強調平衡並非只尊重個人權利,社群內其他人的權利也要被尊重。 相關新聞:海洋公園取消哈囉喂全園祭 胡紅玉︰盼政府以政治解決 出席同一場合的前行政會議成員胡紅玉表示,曾與年輕人談到最近的紛爭,她認為世界上紛爭永遠都會有,香港亦會有,「e家嘅紛爭都唔係今時今日開始」。 她認為,大前提是大家願意解決才可開始討論,「好老實講,呢個紛爭係政治問題,所以我係希望政府有能力,願意作出一個政治解決。」 她指,過去四個月來最深刻的是曾看到有人在牆上寫上「如果我連70平方呎屋都冇,我係唔會擔心坐監」,直言感到很「心悒」。她說,希望未來能在解決紛爭上做點事,又稱讚香港年輕人「質素好高」,完全有能力吸收和應變。 石禮謙:五大訴求冇話要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273 【狂踩林鄭】 【本報訊】反送中風波持續四個月,特首林鄭月娥下台的傳聞甚囂塵上。代表地產及建造界的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率先與林鄭政府「割席」。他批評林鄭月娥是引發過去數個月社會動盪的罪魁禍首,《施政報告》又用施捨態度來解決社會矛盾,但「五大訴求冇要你畀間屋佢」。他形容林鄭月娥施政「short circuit咗(短路)」。 記者:麥志榮 曾在建制派支持下擔任《逃犯條例》法案委員主席的石禮謙接受《經濟一週》訪問時承認,他個人其實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因他不同意林鄭月娥聲稱修例是堵塞漏洞,「廿幾年咁多屆政府都唔郁,董、曾、68……梁……政府,呢個係聖火,唔係黑洞,聖火話畀我哋聽,香港法治與內地法治唔同,忽然間呢個窿填咗,普通法、香港法同國家法例黐埋一齊就冇咗光燄,林鄭想打熄呢把火」。 石禮謙指出,這亦是幾百萬香港市民反對的原因,大家都希望保留現有制度。 相關新聞:海洋公園取消哈囉喂全園祭 轟施捨角度處理社會矛盾 石批評林鄭月娥逃避責任,「林大姐一開始就指住過去幾個月有400場示威,拉咗2,000人,搞到社會不安。佢三隻手指指住自己,有冇檢討吓政府做咗乜嘢,引致幾百萬人出嚟?社會唔公義,鍾意就改吓例,鍾意就搬吓龍門呢到,鍾意就搬吓龍門嗰到,後生仔咪唔高興囉」。 不少建制派批評教育出錯,但石認為教育無錯,教育出很多有承擔、有理想的年輕人。年輕人為理想甘冒十年監禁的風險上街,不論對錯政府都應該聆聽,所以應獨立調查,林鄭卻用監警會慢慢拖,令人覺得政府不是在聆聽。 石禮謙認為林鄭月娥剛發表的《施政報告》用施捨角度來處理社會矛盾,「尊嚴係錢買唔到。五大訴求冇要你畀間屋佢,後生仔五大訴求只係要公義、公道、公開、公正」。 石用十個字批評林鄭政府,「無用人之道,無容人之心」。政府打壓了佔中,社會矛盾卻不斷擴大,就算不是反送中,抗爭運動遲早爆發。「林鄭上台時話要connect, 警涉威嚇被告 「警犬未食早餐 再嘈搵狗咬你」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1031/20797276 【串謀破壞港鐵站案】 【本報訊】四名青年被指意圖破壞港鐵油塘站,遭控以串謀損壞財產等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再訊。辯方投訴四人被捕及拘留期間遭警方毆打及侮辱,更威嚇稱警犬「未食早餐」,「再嘈搵狗咬你」。有警員又威脅被告交出手機密碼及作出招認,否則會對他及其家人不利。 四名被告為學生曾慶彰(18歲)、裝修工許偉飛(22歲)、麥姓學生(17歲)及外賣送貨員李漪澄(18歲),被控9月2日干犯串謀損壞財產罪。李另被指同日在鯉魚門廣場梯間管有一把鎚,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再訊。 相關新聞:海洋公園取消哈囉喂全園祭 涉打鬥中四生投訴被打 辯方庭上投訴,四人被捕及拘留期間,遭警方施以不合理暴力及毆打。當中許指有警員稱他為「曱甴」,並一度拒絕讓他見律師,及後要求他「唔好(向律師)亂講嘢」。辯方形容被告「被威嚇到一個程度,連同律師講都唔敢」。 另外,被指本月18日在牛頭角玉蓮臺外蒙面兼與人打鬥的中四男生徐俊傑(18歲),昨日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據悉,他亦投訴在警署一間昏暗房間內遭毆打逾10分鐘。 案件編號:KTCC1644,1859/19 - 香港人 - 10-31-2019 臥底揭5警涉插贓拉人交差 其中4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031/bkn-20191031210651109-1031_00822_001.html - 香港人 - 10-31-2019 修例風波:警太子旺角連放多枚催淚彈 沿彌敦道驅散示威者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031/bkn-20191031171058153-1031_00822_001.html ![]() ![]() ![]() ![]() ![]() ![]() ![]() ![]() ![]() ![]() 修例風波:面具夜中環爆衝突 防暴警制服多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031/bkn-20191031170736199-1031_00822_001.html ![]() ![]() ![]() ![]() ![]() ![]() ![]() ![]() ![]() ![]() ![]() ![]() ![]() ![]() ![]() ![]() ![]() ![]() ![]() ![]() 修例風波:防暴警逸生閣拉人惹不滿 200居民促管理公司交代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031/bkn-20191031105757036-1031_00822_001.html ![]() ![]() 【天眼睇晒】半百警員入密碼闖寶怡花園惹眾怒 管理員變代罪羔羊遭停職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realtime/article/20191030/60211693 修例風波:防暴警擬入良德街食肆搜捕 店東與胞弟阻攔被帶走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031/bkn-20191031000256277-1031_00822_001.html ![]() ![]() 修例風波:高院頒臨時禁令 禁網上煽動暴力傷人或毀壞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031/bkn-20191031182457207-1031_00822_001.html 律政司司長以「公眾利益守護者」的身份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社交平台作出煽動暴力的言論,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31日)緊急開庭處理後,應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及Telegram,去發布言論去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時效直至11月15日案件提訊。 法官高浩文指,鑑於近來在示威者向他人施暴及破壞他人財產的行動中,網上的言論都擔當了煽動的角色,遂應律政司要求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連登及通訊程式Telegram上發布煽動暴力的言論。他明言臨時禁制令的目的,是要告訴大眾在網上發布的言論並非不受法律規管及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相信禁制令能有效阻嚇大眾做出違法行為。 修例風波:高院頒令禁網上煽動 莫乃光指做法如偷襲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9%AB%98%E9%99%A2%E9%A0%92%E4%BB%A4%E7%A6%81%E7%B6%B2%E4%B8%8A%E7%85%BD%E5%8B%95-%E8%8E%AB%E4%B9%83%E5%85%89%E6%8C%87%E5%81%9A%E6%B3%95%E5%A6%82%E5%81%B7%E8%A5%B2-120309964.html 針對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31日)緊急開庭處理後,應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台發布言論去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提到,法庭在緊急開庭後立即批出臨時禁制令的做法是極之危險和不負責任。 莫認為當中沒有經過社會討論,形容做法如同偷襲。他表示,現時已有法例針對煽動非法行為,過往亦有使用,而且臨時禁制令並無執行權力,質疑政府的做法作用不大,甚至會引入局部網禁和過濾互聯網。 他亦提到,部分社交網站的用戶均在海外,於執法上會有困難,又指相關臨時禁制令如同限制言論自由,或會令電訊商需要增加成本作過濾,擔心會變相扼殺電訊商,影響本港的經濟。 修例風波:高院頒令禁網上煽動 莫乃光指做法如偷襲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9%AB%98%E9%99%A2%E9%A0%92%E4%BB%A4%E7%A6%81%E7%B6%B2%E4%B8%8A%E7%85%BD%E5%8B%95-%E8%8E%AB%E4%B9%83%E5%85%89%E6%8C%87%E5%81%9A%E6%B3%95%E5%A6%82%E5%81%B7%E8%A5%B2-120309964.html 針對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31日)緊急開庭處理後,應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台發布言論去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提到,法庭在緊急開庭後立即批出臨時禁制令的做法是極之危險和不負責任。 莫認為當中沒有經過社會討論,形容做法如同偷襲。他表示,現時已有法例針對煽動非法行為,過往亦有使用,而且臨時禁制令並無執行權力,質疑政府的做法作用不大,甚至會引入局部網禁和過濾互聯網。 他亦提到,部分社交網站的用戶均在海外,於執法上會有困難,又指相關臨時禁制令如同限制言論自由,或會令電訊商需要增加成本作過濾,擔心會變相扼殺電訊商,影響本港的經濟。 【禁蒙面法】陳文敏指戴面具屬表達方式 市民應有自由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26177/%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7%A6%81%E8%92%99%E9%9D%A2%E6%B3%95-%E9%99%B3%E6%96%87%E6%95%8F%E6%8C%87%E6%88%B4%E9%9D%A2%E5%85%B7%E5%B1%AC%E8%A1%A8%E9%81%94%E6%96%B9%E5%BC%8F-%E5%B8%82%E6%B0%91%E6%87%89%E6%9C%89%E8%87%AA%E7%94%B1 24名泛民立法會議員及「長毛」梁國雄早前就《禁蒙面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緊急法》及《禁蒙面法》,並頒令《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兩宗案件今合併在高等法院開審,邵家臻、陳淑莊、范國威、郭榮鏗、葉建源、毛孟靜、「長毛」梁國雄今一同出庭應訊,案件由林雲浩法官及周家明法官審理。 代表泛民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今午在庭上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利用《緊急法》訂立並實施《禁蒙面法》時,懷著《禁蒙面法》可能不被通過的想法而沒有試圖召開立法會,直接立法並意圖奪去立法會的權力。陳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引用在緊急情況才可使用的《緊急法》,現時香港情況是否《緊急法》所包括的「緊急情況」亦因《緊急法》中的廣義措詞而不能確定。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五條已指:「如經當局正式宣布緊急狀態,而該緊急狀態危及國本,得在此種危急情勢絕對必要之限度內,採取減免履行人權法案的措施,但採取此等措施,必須按照法律而行」。陳文敏指《緊急法》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以及法律中的合法性原則,亦質疑《緊急法》的權力範圍是否足以涵蓋現時香港情況,陳更向法官指:「Winter is Coming,My Lord」(意指凜冬將至,暗喻危機快將來臨,美國電視劇權力的遊戲之著名台詞)。 陳文敏表示暴力示威者的存在無可置疑,情況亦正如香港警察亦在反修例風波期間使用過大武力,陳指市民戴著JOKER小丑、V煞或小熊維尼等面具不只是要遮蓋面容,而是想表達對政府不滿的聲音,同性戀者遊行時亦會有人不希望公開身分,故認為市民應有合法的理由去戴上面具表達其言論自由及知情權。 代表「長毛」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亦指《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潘指出「執行《緊急法》符合公眾利益」並沒有法律依據,亦剝奪專屬於立法會的立法權。 案件明續。 港台記者掟磚 po低清非原片造謠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1029/60207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