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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中國政府高官的學歷一覽 (部份)
#1
1948年中國政府高官的學歷一覽 (部份)
  
  中央銀行總裁:劉攻芸----倫敦經濟學院博士
  
  行政院長:翁文灝 -----比利時魯文大學博士
  
  外交部長:王世傑----倫敦大學經濟博士,巴黎大學法學博士
  
  駐美大使:胡適----哥倫比亞大學博士  
  
  教育部長:朱家驊-----柏林大學博士
  
  司法部長:謝冠生----巴黎大學法學博士
  
  交通部長:俞大維——哈佛大學博士
  
  社會部長:谷正綱——柏林大學博士
  
  衛生部長:周詒春——耶魯大學碩士
  
  糧食部長:關吉玉——柏林大學博士
  
  考試院長:張伯苓——哥倫比亞大學畢業,芝加哥大學名譽博士
  
  司法部長:王龐惠——耶魯大學博士
  
  立法院長:孫科——哥倫比亞大學碩士
  
  最高法院院長:謝贏洲——巴黎大學法學博士
  
  上海市長:吳國楨——-普林斯頓大學博士
  
網友幽默跟帖:

原來, 我們的民族曾經也那麼充滿希望!!!

黨校學歷有沒?

我們基本沒有會外語的。

好像沒有中國國民黨黨校畢業的
泥桿子三代整的還是假博士

誰能把1958年在這些官位的學歷發上來?一定令人絕望。

是誰斷送了民眾的希望?都怨老蔣。

文化人幹不過泥腿子

那是一個令人懷念的時代!恨老蔣不能斬草除根!

越想越恨張學良。

我們生於亂世,一度,被洗腦,還以為全世界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清醒過來才發現現實多麼殘酷,張公子是這個民族的罪人!

我們有D校博士啊 比他們厲害多鳥

書生哪鬥得過流氓

一聲歎息

我覺得當年中國人是瞎了眼
================
那幫農民、流氓無產階級為了分得利益害了整個華夏民族

一代又一代的泥腿子前仆後繼,整個文明現在沒有半點高尚和優雅的感覺

49之后土匪掌握了中國

怎麼沒有中丫襠校的學歷?


抗戰勝利前後,國府進一步任用各類專才專家治國,名流學者雲集,蔚為大觀。
看看民國時期部份外交界牛人.

陸征祥(1872—1949)

字子欣,上海人,畢業於廣方言館和同文館,隨清朝駐俄、德、奧、荷四國欽差大臣許景澄在駐俄使館任翻譯,此後即一直在外交界服務,成為中國第一代職業外交家。民國成立前,陸已升任駐俄公使。辛亥革命後,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總理唐紹儀力邀出任第一任外交總長。他吸取西方外交事務管理經驗,組織建制外交部,革除時弊,創建了中國外交人才培養體系,因此,說到中國外交的現代化,陸征祥功不可沒。巴黎會議期間,當時的中國政府逼他和代表團在辱國喪權的《凡爾賽和約》上簽字,他和代表團的團員沒有簽。但回國後,山東省的「民眾代表團」天天到外交部纏住他不放,說因為陸代表不簽字,日本人便報復山東人,使他們苦不堪言。陸征祥誠懇地對他們說:「政府令我簽字,我沒有簽,結果得罪了政府,也得罪了山東同胞。我若簽了,則得罪了全國同胞。諸位請想想我是否該簽。請諸位回去後對山東同胞說:我陸某願和山東人民一起受苦。」 巴黎和會使陸征祥的外交報國理想徹底破滅。「弱國無工藝,弱國無外交」,他在回憶錄中悲憤地寫道。1921年,他遞交了辭呈,決意離開外交部;1926 年,他夫人去世;1927年10月他在比利時聖安德魯修道院正式成為一名修道士,1949年1月逝世於該修道院。


  梁如浩(1863-1941)

廣東香山唐家村(今屬珠海)人。1874年赴美留學,為清廷第三批幼童留美生。1881年入史梯文工學院旋被召返國。1885年入駐朝鮮通商事宜大臣袁世凱幕。1894年返國後,歷任關內鐵路運輸處處長、北寧鐵路總辦等。1905年任駐荷蘭公使陸征祥隨員。後納貲升為候補道。1907年任奉錦山海關道兼山海關內外鐵路總辦、天津海關監督、上海海關道等。次年任外務部右參議、外務部右丞兼奉天左參贊。1911年被委為袁世凱內閣郵傳部副大臣,未就。廣東獨立後,任軍政府交通部部長。1912年9月任陸征祥內閣外交總長,旋辭職。後不問政事。1921年任出席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高等顧問。同年北方大旱,致力於救濟災民。1922年9月任接收威海衛委員會委員長,負責接收事宜。1924年卸職。晚年任天津華洋義賑會會長。1941年10月14日在天津去世。

  孫寶琦(1867—1931)

字幕韓。浙江杭州人。年輕時便有經世之志,1886年起,歷任直隸道台、順天府尹、駐外公使等職。1902年,出使法蘭西,力主傚法日本圖自強。1907年出使德意志,籌措討還青島事宜。1909年回國,任津浦路公辦,曾疏請錄用黨人,罷宦官。1911年升山東巡撫。武昌起義後,一度宣佈山東獨立,任都督。 1913年9月任外交總長。次年代國務總理。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條」後,即辭職。次年出任審計局長,此後歷任財政總長兼鹽署督辦,經濟調查局總裁等。1924年任國務總理兼外交委員會委員長,任內竭力維護國家利益和主權。後任漢冶萍鋼鐵公司及招商局董事長,中法大學董事長。1931年2月在上海病逝。年64歲。

  唐紹儀(1862-1938)

字少川。生於廣東香山(今中山市)。1874年被清政府選派到美國留學。1885年到天津稅務衙門任職。隨後被派往朝鮮辦理稅務,成為清政府駐朝鮮大臣袁世凱的書記官和得力助手。1904年以清政府議藏約全權大臣身份,先後兩次與英國辦理交涉,簽訂《續訂藏印條約》,使英國確認中國對西藏地方的領土主權。武昌起義後,充當袁世凱內閣全權代表,於1911年底開始與民軍全權代表伍廷芳舉行議和談判,達成在湖北、陝西、安徽、江蘇、奉天等地的停戰協定。後繼續與伍廷芳秘密磋商關於清帝退位的優待辦法,以及孫中山的辭職和由袁世凱繼任的各項問題。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為第一任內閣總理。經孫中山同意,他加入了同盟會。1912年3月到南京組織新內閣,4月遷往北京。唐力圖推行責任內閣制,同袁世凱的意圖不能相容,被迫棄職離京。1917年參加廣州護法軍政府,任財政總長,後為七總裁之一。曾參與與北京政府代表舉行的議和談判。1920年後退居家鄉。1931年5月任廣州國民政府常務委員。九一八事變後,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國民政府委員。1932年任西南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兼中山縣縣長。日本侵佔上海、南京後,策動其出任偽政權首腦,未成事實。後在上海寓所被國民黨軍統特務刺殺身亡。

  伍廷芳(1842-1922)

字文爵,號秩庸。廣東新會人。其父伍榮彰在南洋經商。伍廷芳於1842年 7月30日生於新加坡。1845年隨父歸國,十三歲往香港入聖保羅書院,1861年畢業,任香港高等審判廳翻譯。1874年留學英國林肯法律學院,三年後獲大律師資格,到香港任律師、法官。1896年任清政府出使美國、西班牙、秘魯大臣。1902年回國,先後任修訂法律大臣、會辦商務大臣、外務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職。1911年10月武昌起義後,伍廷芳在上海宣佈贊成共和,並兩次致函清廷,勸告清帝退位。12月被南方獨立各省推為民軍方面的議和全權代表,與袁世凱派出的代表唐紹儀在上海正式舉行南北議和談判。次年 1月任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協助孫中山制定和頒布一些符合資產階級民主制度的法制和法令。袁世凱篡權時,退居上海,反對帝制。1916年11月出任段祺瑞內閣外交總長。1917年,在以美、日帝國主義為背景的「府院之爭」中,伍站在黎元洪一邊,於5月任代總理,協助黎免去段祺瑞的總理職務。6月,因拒絕在黎元洪解散國會的命令上副署,被免去代總理職務。1917年 9月伍廷芳到廣州,被孫中山任命為護法軍政府外交部長。次年5 月改任軍政府七總裁之一,兼任外交和財政部長。為抵制桂系的黑暗統治,他脫離軍政府,攜印信、稅款於1920年 4月前往上海。伍廷芳從現實鬥爭中改變了對孫中山的態度,日漸與孫中山緊密合作。11月隨孫中山回廣州,恢復軍政府。次年 5月孫中山任非常大總統,任命他為外交兼財政部長,並一度代行總統職務。1922年 4月兼任廣東省省長。他積極支持孫中山出兵討伐直系軍閥。6月16日陳炯明叛變,伍廷芳堅定地站在孫中山一邊。17日親登永豐軍艦與孫中山會晤,接受指示,通告各國駐廣州領事,希望他們嚴守中立,勿助叛軍。但英、美等國置之不理,仍助叛軍奪取廣州。他憤而病發,於6月23日在廣州逝世。

  汪大燮(1860年—1929)

字伯唐,又字伯棠,錢塘人。清光緒十五年 (1889年)舉人,以捐班任內閣中書,升翰林院侍讀、戶部郎中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經張蔭桓保薦先後任外務部員外郎、右丞等職。二十八年十一月任留日學生監督。次年任外務部參議,旋任駐英公使。三十二年轉外務部右侍郎。次年奉派去英國考察憲政。三十四年調任郵傳部左侍郎。宣統二年(1910年)任駐日公使。辛亥革命後,奉調回國。民國2年(1913年)9月,任熊希齡內閣教育總長,參加進步黨。次年3月,任平政院院長;5月,袁世凱設參政院,任副院長,後反對袁世凱稱帝,辭去職務。5年6月,任段祺瑞內閣交通總長。次年 7月,張勳復辟失敗,再任段祺瑞內閣外交總長。8年2月,創議組織「國民外交協會」,當時理事長梁啟超在國外,由汪大燮代理。徐世昌任總統時,設立外交委員會,任汪大燮為委員長,參與審議巴黎和會有關中國外交事件。11年11月任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因北洋軍閥派系相爭,不到一月即辭職。14年8月又出任外交委員會委員長。17年張作霖撤兵出關時,與王士珍等組織北京臨時治安維持會。晚年棄政辦學,創辦平民大學、紅十字會等。在民國政界中,與孫寶琦、錢熊訓合稱「浙江三老」。晚年熱心教育,創辦北京平民大學,任董事長兼校長,並致力於紅十字會等慈善事業。編有《英國憲政叢書》、《分類編輯不平等條約》。

  顏惠慶(1877-1950)

字駿人。江蘇上海人。早年畢業於上海同文館,後去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留學。回國後曾任聖約翰大學英文教授,商務印書館編輯,清朝駐美使館參贊。1909年任外交部股長。1910年兼清華大學總辦。1912年任北洋政府外交次長。1913年出任駐德國公使,後調任丹麥、瑞典等國公使。1919年任中國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團顧問。1920年8月,任北京政府外交總長、內務總長等職。1926年春,曾任國務總理並攝行總統職務。1927年移居天津,任天津大陸銀行董事長、自來水公司董事長等職。南京政府成立後,先後任駐英大使、駐蘇大使,出席國際聯盟大會首席代表。抗日戰爭爆發後,在上海從事慈善和教育事業。1949 年2月,為反對蔣介石繼續內戰,和章士釗、邵力子、江庸等以私人資格到北平、石家莊與中國共產黨商談和平。上海解放後,主持上海臨時救濟委員會及中蘇友好協會籌備等工作。同時,應邀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等職。1950年5月在上海病逝。  

  王正廷(1882-1961)

字儒堂,浙江奉化人。1896年考入天津北洋西學堂。1901年進海關任職。1905年赴日本籌設中華基督教青年協會分會,加入同盟會。1907年赴美國留學,1910年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律系後,留耶魯大學研究院深造。1911年回國。武昌起義爆發後,任黎元洪都督府外交司司長,12月任臨時參議院議員。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任唐紹儀內閣工商部次長兼代總長。7月辭職回上海任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總幹事。1913年4月當選為參議院議員及副議長,一度代理議長,因袁世凱以暴力壓迫國會和議員,被驅逐出北京。1916年袁世凱死後,國會恢復,繼任參議院副議長。1917年赴廣州參加護法運動,9月署理軍政府外交總長。1919年為中國出席巴黎和會全權代表之一,堅持拒簽對德和約,獲得國內輿論好評。1921年到北京就任中國大學校長,這一職務長期連任。1922年3月任「魯案」善後督辦,12月同日本簽訂「魯案協定」,並辦理移交膠澳管理手續。12月11日被黎元洪任命為代理國務總理兼外長,至月底結束。1923年3月任中俄交涉督辦,至1924年5月與蘇聯代表簽訂「中俄協定」。未久先後兩度任外長,一度兼財政總長。1927年夏任隴海鐵路督辦。 1928年6月王正廷任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等職。10月與日本代表談判「濟案」問題,未能取得進展。其後曾與美、英、法、德等國訂立「新關稅條約」,爭取到西方國家一些讓步,但沒有實質性的進展。他執行蔣介石對日妥協政策,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1931 年「九.一八」事變後,被迫辭職。1936年8月出任駐美大使。1938年9月奉調回國,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和國民政府委員。抗戰勝利後回上海,任上海市參議員、全國體育協進會理事長、中國紅十字會會長、交通銀行董事等職。1949年初去香港,任太平洋保險公司董事長等職。1961年5月21日在香港病逝。

  黃郛(1880—1936)

浙江紹興人.原名紹麟,字膺白。1904年春,入浙江武備學堂,不久被選派留學日本,就讀於東京振武學校。次年加入同盟會。1907年結識蔣介石、張群。次年轉入日本陸軍測量局地形科學習,1910年畢業回國,在清廷軍諮府任職。 1911年武昌起義後被陳其美招往上海,參與上海光復,任滬軍都督府參謀長兼滬軍第二師師長,委蔣介石為第五軍團團長,並與陳其美、蔣介石訂為「盟兄弟 」。次年改任江蘇都督府參謀長,迎合蔣介石意,主動解散所部軍隊。「二次革命」失敗後逃亡日本,後赴美國。1915年底護國戰爭起,由美返國,在上海參與謀劃浙江反袁軍事。後定居天津,與北洋政客過往從密。1921年出任北洋政府參加華盛頓會議的代表團顧問。1923年2月入張紹曾內閣,署理外交總長,隨後又歷任高凌尉、顏惠慶內閣教育總長。1924年參加馮玉祥領導的北京政變,代理內閣總理,並攝行總統職權。國民革命軍大破北洋軍閥,黃郛草擬國民軍通電,以表擁護之情。1926年,應蔣介石之邀赴滬共商大計,並任上海特別市市長,不久即引退。後又受命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1928年,因天津五三慘案,引咎辭職,並攜眷居於莫干山。籌設莫干小學,建造藏書樓,成立農村改進會,以回報社會。1933年,國民政府行政院駐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設立,出任委員長。1935年托病避入莫干山,次年病死於上海。著有《歐戰之教訓與中國之將來》,《戰後之世界》等。

  顧維鈞(1888—1985)

字少川,1888年1月29日生於上海嘉定,初入舊式私塾,後於1899 年考入上海英華書院 ,1901年考入聖約翰書院。1904 年自費赴美留學,入紐約庫克學院。一年後考入哥倫比亞大學文科,畢業後攻讀政治學研究生。1909 年獲碩士學位,1912 年獲哲學博士學位。同年經唐紹儀介紹,回國任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的英文秘書兼外交秘書。1915 年獲悉中日「二十一條密約」,無奈之下將其洩露,以期獲得輿論的支持而為中國爭奪權益。同年赴美國任駐美公使。1919年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赴巴黎參加巴黎和會。會上日本政府要求以戰勝國的身份接管戰敗國德國在中國山東的一切權益。顧維鈞為此準備了《山東問題說貼》併發言,將山東比喻為西方人不可放棄的耶路撒冷,震撼整個歐美,扭轉了輿論形式並博取列強同情。後由於意大利退出和會,英法美害怕日本的退出威脅生效而導致和會流產,於是將山東割讓給了日本。此時中國代表團團長陸征祥因畏難而擅離職守,離開巴黎。因此顧維鈞實際上暫攝團長職權,在他的主持下,中國代表團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 1920年顧維鈞改任駐英國公使。1927年回北京組閣,出任北洋政府總理五個月零三天。國民革命軍基本統一全國後,顧維鈞加入國民政府。1931年「 九.一八」事變後受政府委派,參加國際聯盟李頓調查團。不畏日本阻撓甚至生命恐嚇,堅持進入中國東北實地考察並且獨立進行了許多工作,向調查團提出了揭露日本侵略行徑的長篇備忘錄,對調查團施加影響,為中國博取利益。後長期出任駐美大使,為中國抗日戰爭在美國奔走呼號,爭取援助。1945年6月26日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首先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宣佈聯合國正式成立。國共內戰中繼續駐節美國,1948年共產黨公佈內戰戰犯名單,顧維鈞列第二十二位。戰後於 1957年出任國際法院法官、副院長。1967年退休。1985年顧以98歲高齡在紐約寓所逝世。晚年口述了計13卷,600餘萬字的《顧維鈞回憶錄》。

  沈瑞麟(1874—?)

字硯裔,浙江吳興人。舉人出身。 1902年任駐比利時公使館隨員。1908年代理駐德公使館二等參贊,兼任萬國保護文藝美術版權公會會員。1909年內調清政府外務部,任參事上行走。 1910年任駐奧地利公使。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仍任駐奧地利公使。1917年8月,北京政府對奧地利宣戰時回國。1918年8月至1920年 9月,任和約研究會副會長。1921年任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顧問。1922年1月,任外交部次長,並兼任外交委員會會長,7月代理部務。1923年3 月,派為蒙疆善後委員會委員。1925年2月升任外交部總長,兼任關稅特別會議委員會委員長。1927年6月任內務部總長。1928年督辦京都市政事宜。次年隨張作霖退往關外,1929年任中東鐵路理事,東北邊防軍司令長官公署參議。後投偽滿政府,1932年任偽滿北滿鐵路首席理事,偽滿宮內府大臣,1935年任偽滿參議府參議,祭祀府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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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惟德(1863-1933)

字馨吾,浙江吳興人。少年入上海廣方言館就讀。1888年戊子科以算學中舉人。1890年隨薛福成出國,任駐英國使館翻譯學生,繼升隨員,三年期滿後任駐美國使館參贊。1896年任駐俄國使館參贊。1902年2月,任代辦使事;同年7月以三品卿銜派充出使俄國欽差大臣。1907年9月,內調外務部右丞。1908年3月任使日本欽差大臣。1910年派兼任海牙國際法院中國委員;5月再度內調升外務部右侍郎;7月遷左侍郎,兼稅務大臣幫辦。1911年10月,任袁世凱內閣外務部大臣副大臣署理外務部大臣。1912年3月底,北京政府任命為稅務處督辦,唐紹儀內閣外交部次長;1912年11月任駐法國公使兼駐西班牙、葡萄牙全權公使。 1914年起,專任駐法國公使。1920年9月,任駐日本公使。1922年6月,免職回國待命,改派為毛革改良會會長,三個月後改任外交部太平洋會議善後委員會理事。1926年3月,出任賈德耀內閣外交部總長,兼關稅特別會議全權代表;4月兼署國務總理並攝行臨時執政。1927年1月任顧維鈞內閣內務部總長;6月代理國務總理;11月任平政院院長及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18-1928年四次連任海牙國際法院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員。1933年11月 24日病逝於北平。終年70歲。


  施肇基(1877—1958)

字植之,浙江餘杭人。早年就讀上海聖約翰書院。1893年赴美國,任駐美使館翻譯生。1897年入美國康奈爾大學學習,1900年獲文學碩士。1902年獲哲學博士學位。同年回國,1903年任任湖廣總督張之洞洋務文案兼鄂省留美學生監督。1905年隨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任一等參贊。1906年署郵傳部右參議兼京漢鐵路局總辦,並應考試,得法政科進士。1907年調任京奉鐵路局會辦。1908年任吉林西北路兵備道兼濱江關監督。1909年升任吉林交涉使。1910年調任外務部右丞。1911年轉任外務部左丞。旋出使美、墨、秘、古等國。1912年4月任中華民國唐紹儀內閣交通總長兼署財政總長。1913年任大總統府禮官。1914年6月任駐英國全權公使,出席巴黎和會,為中國五位全權代表之一。1920年9月任駐美國全權公使,曾出席華盛頓會議。1923年1月任張紹曾內閣外交部總長,4月辭職,回任駐美公使。1925年任中國出席關稅特別會議全權代表。1926年5月任外交部總長,未赴任。1928年7月任國民政府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董事。1929年1月再任駐英公使,次年出席國際聯盟會議,任中國全權代表兼國聯理事會全權代表。1931年9月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11月任國民政府委員。1933年1月再任駐美公使,1934年任出席日內瓦國際禁煙會議中國全權代表。1936年使館升格,任駐美大使。1937年5月辭職回國。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國際救濟會宣傳組主任兼上海防疫協會董事長。1938年6月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0年12月任第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1年赴美,任中國物資供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46年6月任出席舊金山會議中國代表團高等顧問。1948年至1950年任國際復興開發銀行顧問委員會委員。 1958年1月4日在美國逝世。終年81歲。著有《施肇基回憶錄》。


  蔡廷幹(1861-1935)

字耀堂。廣東省香山縣上恭都上柵村人 。 1873年,蔡廷干被選派為第二批三十名幼童赴美留學。1881年蔡廷干奉調回國後,分配到「大沽水雷學堂」學習。1884年,畢業後被派往福建水師。 1885中參加了中法之戰。1894年參加中日甲午海戰。1907年蔡廷干任北洋水雷艇隊統領。1910年2月24日任海軍籌辦處參贊廳二等參贊兼第四司司長,補授海軍正參領,又授予「三品京堂候補並加二品銜」,任袁氏的「海軍副官」,專責協助袁氏一切外事活動。1912年2月,袁世凱正式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在稍後時期,袁世凱擢升蔡廷干為「高等軍事參議,海軍副司令兼大總統府副禮官「並授予「二等嘉禾勳章」。同年11月20日授海軍中將。1913年2 月12日特授予勳四位,後派充鹽務嵇核總所總辦,稅務處會辦。袁世凱死後,蔡氏退出政壇在京都閒住。段模瑞執政以後,蔡廷干又得到北洋政府的重用。段棋瑞在1917年10月7日授予他「二等寶光嘉禾章」,1918年5月20日委他為「修改稅則委員會主任 」兼全國稅務學校校長,10月又授予「大綴寶光嘉禾勳章」,年底又任命為「總統府副大禮官」而重返總統府工作。1919年1月,出任「敵國僑民遣送事務局會辦」,4月20日任「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9月,北洋政府又授予「一等大綏嘉禾章「,10月授予「一等文虎章」,1920年1月又授予「一等大綴寶光嘉禾章「。1922年10月11日晉授勳四位。1926年杜錫珪內閣成立,蔡廷干擔任了外交總長,1926年10月9日授海軍上將,杜辭職後,蔡一度代理內閣總理一職。1927年5月,北京政府發生財政恐慌,蔡氏遂辭職到大連隱居,從此退出政壇。1935年9月20日,蔡廷干病逝於北平。

  劉玉麟(1862-1942)

字運道,號葆森,廣東香山人。幼學於上海廣方言館,1875年赴美,為中國第四批赴美幼童留學生之一。1881年回國後,入天津北洋學堂習醫,後因病輟學;病癒,改任天津電報學堂教習,並被李鴻章聘為家庭教師。1886年派充駐紐約領事館翻譯官。1889年調任駐美使館翻譯官。嗣任直隸候補道、洋務局總辦、北洋大臣洋務文案。1893年派為駐新加坡總領事館翻譯官。逾年,署理新加坡總領事。1898年派為駐比利時使館二等參贊,代辦駐比利時出使大臣事務。後派充澳大利亞總領事,任滿調外務部丞參上行走。1909年1月,赴上海參加萬國禁煙會議,外務部任為首席專員,1910年補授外務部右丞,9月任出使英國大臣。翌年,英國劍橋大學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民國成立後,1913年12月,再任駐英全權公使。1914年6月,辭駐英職公使。1917年9月,任廣州軍政府陸海軍大元帥高等顧問。後任兩廣鹽運使,逾年解任。1922年8月,任為粵海關監督兼廣東交涉員。1923年1月離任,隱居澳門,聘為澳門政務會議華人議員。1929年2月,任中山縣第一區自治籌備所所長。1930年隨唐紹儀卸縣長而同時解任,回澳門寓居。1942年1月27日在澳門逝世。終年 80歲。

  伍朝樞(1887-1934)

字梯雲,廣東新會人,生於天津。伍廷芳之子。1897年隨父赴美國,15歲入西方高等小學。17歲升入大西洋城之高等學校。1905年畢業返國,任廣東勞工局及農工實業局委員。1908年又以官費派送英國留學,入倫敦大學研究法律,1911年畢業,獲法學士學位,旋入林肯法律研究院,獲大律師資格。1912 年由英返國;5月任湖北都督府外交司司長。1913年被選為第一屆國會眾議院議員。國會解散後,任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兼外交部條約審查委員會委員。 1915年任政事堂參議兼外交部參事。1917年赴粵參加護法運動。1918年任廣東軍政府外交部次長兼總務廳廳長。1919年春,代表廣州政府赴法國,參加巴黎和會。1921年5月,孫中山就任非常大總統時,被任為外交部次長。1923年6月,任廣東大元帥府外交部部長。1924年2月,中國國民黨改組,任中央黨部商務部部長。1925年3月,任廣東軍政府外交部部長;7月任廣州國民政府委員、司法委員會主席兼廣州市政委員長;11月任司法調查委員會主席。1926年1月,被選為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1927年5月,任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兼中央政治會議委員。1928年2月辭職,赴歐美各國考察。1929年1月,任駐美公使。1931年5月,美國密蘇里大學贈以法學博士學位;6月回國,任廣東國民政府委員;11月任廣東省政府主席;12月南京國民政府任命為司法院院長,未就職;1932年3月,就任瓊崖特區長官;5月任國民政府委員;1934年1月3日病逝於香港。年47歲。

  王寵惠(1881-1958)

字亮疇。廣東東莞人。其父王煜初是香港基督教堂牧師。王寵惠幼年在香港上小學、中學。1900年畢業於天津北洋大學堂法科。1901年留學日本。1902年轉赴美留學,獲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又取得英國律師資格。1904年在紐約協助孫中山撰寫《中國問題的真解決》英文稿。1911年在廣州加入同盟會。參與籌措經費發展會員的工作。武昌起義後,任民軍代表伍廷芳的參贊,並出席在南京召開的各省代表會議,被推為副議長。1912年1月任南京臨時政府外交總長。3月改任唐紹儀內閣的司法總長。6月因忿於袁世凱的獨裁,與同盟會閣員一起辭職。不久往上海,在孫中山創辦的鐵路總公司任顧問。1916年5月任西南反袁護國軍軍務院外交副使。1917年赴北京任法律編纂會會長,1920年改任大理院院長。次年10月被派為北京政府全權代表之一,出席在美國華盛頓召開的太平洋會議。1922年6月後任顏惠慶等內閣的司法、教育總長,一度兼代總理。9月19日,王寵惠在直系軍閥吳佩孚等支持下,改組內閣,署理國務總理。人們稱這屆內閣為「好人政府」。由於另一直系軍閥曹錕的反對,被迫於11月29日下台。1923年被國際聯盟選為海牙常設國際法庭正法官。1927年6月出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部長。次年8月任國民政府委員、司法院院長。1929年任國民黨第三屆中央監察委員。1931年5月,再次出任海牙常設國際法庭正法官。1936年,全國抗日運動高潮時回國,贊成西安事變和平解決。1937年3月起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曾一度兼代主持行政院院務。抗日戰爭爆發後,曾以外交部長名義發表抗日聲明。其後,蔣介石推行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政策,王寵惠從外交上予以配合。1941年後改任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1943 年11月隨蔣介石訪問印度和出席開羅會議。1945年4月出席在美國舊金山召開的聯合國憲章制憲會議。1946年11月出席蔣介石非法召開的國民大會,並參與《中華民國憲法》的制訂工作。未久,再任司法院院長。1949年去香港,後轉赴台灣,1958年3月15日在台北病逝。


  郭泰祺(1889-1952)

字復初、葆東,湖北崇陽人。幼年在武昌讀書,1904年考取留美公費生,就讀於賓夕法尼亞大學,專攻政治學。1911年獲博士學位。回國後,先後擔任湖北軍政府秘書,北京政府副總統黎元洪的英文秘書,首席英文秘書和外交部參事,開始踏上外交舞台。1917年因反對解散國會而辭職,南下廣州參加孫文的護法戰爭,任廣東大元帥府參事。1919年郭泰祺作為中華民國代表團的專門委員,出席了巴黎和會,週旋於歐美各國外交官員中,嶄露頭角。1923年任廣東軍政府的外交部次長。1927年任江蘇交涉員兼上海政治分會委員。1928年人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上海辦事處國際組主任。1929年出任中國駐意大利公使。 1932年擔任國民黨外交委員會委員,並被選派為中國首席代表,在上海與日本代表議訂《淞滬停戰協定》。作為128事變調停交涉的首席代表,因此被反日民眾毆打。同年9月出任駐英國公使,1935年改任駐英國大使。郭泰祺的外交生涯一帆風順,步步高陞。曾三次代表中國出席國聯會議。抗日戰爭期間,由於郭泰祺與汪精衛的關係密切,蔣介石於1941年4月將郭泰祺內調回國,委任他為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同年12月因被免去外交部長,任最高國防會議外交委員會主席。1945年國民黨六大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抗日戰爭勝利以後再度復出,於1946年赴倫敦參加第一次聯大會議,出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首任中國代表。後任駐英及巴西大使。晚年旅居美國加州。1952年2月29 日,郭泰祺在美國病逝。

  宋子文(1894-1971)

原籍廣東省文昌縣。1894年12月4日生於上海。父宋嘉樹早年留學美國,一度在上海當傳教士。宋子文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繼入美國哈佛大學經濟系。 1917年回國後受盛宣懷之聘,任漢冶萍公司駐上海總辦事處秘書等職。1923年10月赴廣州任孫中山大元帥府英文秘書兼兩廣鹽務稽核所經理。1924年 8月任中央銀行行長。其後調任廣東省政府商務廳長。後又升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兼任廣東省財政廳長。1926年1月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任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中央商務部長。1926年12月前往武昌。次年初先後任武漢國民政府委員。常委。1928年2月,被任為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長,隨之任中央銀行總裁。1929年3月當選為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以後又連任三屆。1931年6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12月與蔣介石同時下野。 1932年宋子文再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一度代理行政院長。1933年10月後辭去政府職務,專門從事財政金融活動。次年4月兼任中國銀行董事長。 1936年12月西安事變發生,宋贊成和平解決,與宋美齡往西安同張學良、楊虎城及中共中央代表等進行談判。抗戰爆發後,任中國銀行董事會主任。1940 至1942年充任中國常駐美國代表,為中國爭取美援。1942年10月返國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1945年4月同中國共產黨代表董必武等聯合組成中國代表團出席聯合國舊金山會議。6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1946年1月任最高經濟委員會委員長。10月再任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長。1947年9月,改任廣東省政府主席。11月兼任廣州行營主任。1949年1月去法國,隨後僑居美國紐約。1971年4月25日病逝於美國舊金山。

  王世傑(1891—1981)

字雪艇,湖北崇陽人。早年就讀於湖北優級師範,結業後入天津北洋大學採礦冶金系。辛亥革命後任湖北都督府秘書。1912年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時,參與組建國民黨鄂支部,任組長。後在武昌創辦《經濟雜誌》。1913年赴歐留學,先後入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1917年畢業獲政治經濟學士學位。後轉赴法國,入巴黎大學,1920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巴黎和會時,曾代表旅歐同學會求見中國代表,阻止簽約。回國後任北京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27年6月,任南京國民政府法制局局長;12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1928年10月,任海牙國際仲裁所裁判官。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1929年3月,任武漢大學校長。1933年4月,出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1934年10月,建任倫敦中國藝術國際展覽會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1935年11月,任國民黨第五屆候補中央監察委員。1938年1月任軍事委員會參事室主任。6月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1939年11月至1942年12月,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 1941年至1943年,任中央設計局秘書長。1943年9月當選第三屆國民參政會主席團主席;1944年11月,再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1945年 7月任外交部部長。1947年4月,任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9月任出席聯合國大會第二屆會議首席代表;1948年3月,當選第一屆中央研究院院士;9月任出席聯合國第三次大會首席代表;1949年去台灣。1950年3月任「總統府」秘書長。1958年7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1962年4月,任中央研究院院長。1970年4月,改任「總統府」資政。1981年4月21日,病逝於台北,終年90歲。著有《比較憲法》、《中國奴婢制度》;主編《故宮名畫三百種》、《藝苑遺珍》等。


  徐謨(1893-1956)

字叔謨,筆名平章,江蘇吳縣人,祖籍河北。童年就學於當地的蘭陵學堂,11歲時跟隨父赴上海人南洋公學附屬小學讀書,後來升人南洋公學。1914年入天津北洋大學法科,常被推選為國語講演會會長、英語辯論會會長。1917年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後由天津回到江蘇,在江蘇省省立揚州第八中學任英語教師。1919年9月,應外交官招聘考試,以第一名被錄取。1920年4月,被派往駐美使館見習,並在華盛頓大學就讀,獲法學碩士學位。1921年至1922年,在一戰戰後事宜的華盛頓會議上,擔任中國代表團的秘書。1922年7月回國,受聘於天津南開大學,在政治系擔任法學、政治學教授。1925年當選為文科主任。並兼《益世報》的主編。 1926年上海特區法院成立,被選為推事。1927年奉調任鎮江地方法院院長。1928年3月,任國民政府外交部參事;4月調任外交部第一司司長;6月調任第三司司長。1929年1月,任外交部歐美司司長,5月兼任外交部駐上海交涉員。1931年兼任中央政治大學外交系主任。同年1月,代理外交部常務次長。1932年6月,任外交部政務次長。1933年10月,任考試院典試委員會高等考試典試委員會委員。1941年7月,出任中國駐澳大利亞公使。 1943年墨爾本大學授予他名譽法學博士學位。1944年11月,任駐土耳其大使。1945年4月,赴華盛頓出席聯合國法律專家委員會,參加起草國際法庭章則,並任舊金山聯合國組織會議中國代表團顧問。1946年當選為聯合國海牙國際法院大法官。1948年他任職三年後又連選連任。1956年赴西班牙參加國際法學會,當選為大會副會長。1956年6月28日在荷蘭海牙逝世。終年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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