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賢學思政」四幹部認「串謀煽動顛覆」罪,最高判刑三年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335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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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9人暴動罪判囚35至48個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2.htm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大批示威者到場聲援,9名暴動罪成的男女,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5個月至48個月。
法官李慶年表示,閱讀各被告求情信後,得知9人本性善良,可惜對社會事務過份熱心,「被激情駕馭理智」,希望他們激情過後,靜思未來,努力增值,砥礪前行。他引述陳秋霞主唱、80年代歌曲《珍惜好年華》來勉勵被告,「莫以青春來做代價,為了前途醒覺吧。將快樂、將溫暖,築起溫馨一個家。」
9名被告22歲至36歲,其中6人被判囚35個月,包括唯一承認暴動罪的被告;2人被判囚45個月;1名參與度較高男子被判囚48個月。
李慶年判刑時表示,整個暴動維時約80分鐘,發生在尖沙咀一帶,部分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把主要繁忙的幹道堵塞,暴動參與者當然是有備而來,但不算計劃周詳和部署精密,案中沒有途人或警員受傷只屬幸運。
法官說,為達到保護公眾利益和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懲治被告,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監禁是唯一選擇。當日暴動規模大,多人對警方的直接暴力行為,例如投擲大量汽油彈,而各被告選擇留下,以衣著及裝備可見,他們和其他示威者是同一陣線。
721白衣人案 被告程偉明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 (11:02)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B%E6%9C%88
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案,六旬裝修工去年從內地返港時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不成立,但改裁定較輕的串謀傷人罪成,他今(27日)在區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4年3個月。
被告程偉明(現64歲);懲教人員今早誤以為被告身體不適,不宜上庭,令判刑延遲約20分鐘開庭。暫委法官王興偉甫開庭問辯方,「似乎係荔枝角一方行政出現混亂所致,(被告)實際上無感染?」,辯方確認,但指被告有前列腺病,現需「孭住個尿袋」,申請被告聞判期間毋須站立,獲法官批准。
法官判刑指,當日的暴動發生於晚上10時40分至11時14分,分為三階段,由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由晚上10時58分進入元朗站,約8至10分鐘後離開,僅參與了第二階段的暴動,被告入內時無持武器,但曾以藤條襲撃他人,準備離開之際又向其他白衣人招手,示意他人向月台進發,明顯有積極參與,但非主導角色,就如辯方的幽默說法,被告是「遲到早退的一員」。
對於辯方多次提到,案發當日示威者並非與政府對抗,法官對此不以為然,因事件是否針對政府,並非法庭最關注的因素,拒絕接納此屬求情理由;至於被告的10項刑事定罪記錄,包括身為黑社會成員、傷人、非法集結等,除藏有攻擊性武器外,其餘案底均發生在20至30年前。
法官表示,當日多人受傷是毋庸置疑,萬幸大部分人傷勢不嚴重,然而「事件對社會造成的震撼,從當時的嘩然輿論可見一斑」,無疑對不同政見的人士造成撕裂,考慮被告的參與程度及角色,以監禁4年半作暴動罪的量刑,串謀傷人罪以2年量刑。
法官基於辯方抗辯焦點集中,僅爭議被告是否在場,形容為「十分負責的抗辯態度」,加上被告以64歲的高齡鋃璫入獄,決定給予3個月恩恤寬減,兩罪所涉的時間地點有密切關連,下令兩罪同期執行,總刑期4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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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QEpark 於 2022-10-27 13:3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