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2016, 07:56 PM
大陸強調李波是中國公民 律師指中國刑法按「屬人原則」 公民境外犯事回國可被捕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A4...%E6%8D%95/
中國官方至今未證實,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等五人失蹤,是否涉及內地當局的調查。惟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多次強調,失蹤的李波是中國公民,背後有何原因?立法會議員、律師何俊仁向《立場新聞》表示,中國刑法對外國公民、中國公民處理有別,實行所謂的「屬人原則」,如中國公民在境外的行為,涉及違反中國刑法,返回中國境內可被捕、被檢控。
正在訪華英國外首夏文達證實,失蹤的李波為英國公民,並急要求香港與中國內地當局,協助調查李波的下落,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則稱,李波「首先是中國公民」;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被問到李波事件時,也強調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都是中國國籍。
何俊仁解釋,中國刑法如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均實行「屬人原則」,以國籍管轄,意即中國公民無論在境內或者境外觸犯中國刑法,一律可被控。根據中國刑法第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他何俊仁指出,中國國籍人士(即中國公民)在香港等境外範圍,違反國家安全等法律,若果他返回內地,可被當局拘捕;但外國國籍人士在香港等境外範圍即使有同樣行為,並不視之為違反中國刑法。因此當局若把李波視為中國國籍人士,指控他涉及境外有違反中國刑法行為,可能成為他被捕的理由。
另外,部分中國刑法亦只是針對中國公民,如第102條「背叛國家罪」,法例提到犯罪主體只能是中國公民。
「中國血統」香港居民 自動成中國公民
何俊仁提到,中方反覆強調李波是中國公民,相信是意圖阻止英國干涉事件。
儘管英國外首夏文達證實,失蹤的李波為英國公民。不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6年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解釋,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當時解釋指出,任何在香港的中國公民,因英國政府的「居英權計劃」而獲得的英國公民身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予承認,「這類人仍為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何俊仁提到,一般而言,香港居民如果持回鄉證回內地,即使持有外國護照,中方一律視之為中國公民,如他們被捕,外國領事不得干涉,但若果香港人持外國護照入境內地,一旦被捕,理論上外國領事有權探望。
[ 本帖最後由 隻手遮天 於 2016-1-7 1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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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至今未證實,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等五人失蹤,是否涉及內地當局的調查。惟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多次強調,失蹤的李波是中國公民,背後有何原因?立法會議員、律師何俊仁向《立場新聞》表示,中國刑法對外國公民、中國公民處理有別,實行所謂的「屬人原則」,如中國公民在境外的行為,涉及違反中國刑法,返回中國境內可被捕、被檢控。
正在訪華英國外首夏文達證實,失蹤的李波為英國公民,並急要求香港與中國內地當局,協助調查李波的下落,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則稱,李波「首先是中國公民」;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被問到李波事件時,也強調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都是中國國籍。
何俊仁解釋,中國刑法如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均實行「屬人原則」,以國籍管轄,意即中國公民無論在境內或者境外觸犯中國刑法,一律可被控。根據中國刑法第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他何俊仁指出,中國國籍人士(即中國公民)在香港等境外範圍,違反國家安全等法律,若果他返回內地,可被當局拘捕;但外國國籍人士在香港等境外範圍即使有同樣行為,並不視之為違反中國刑法。因此當局若把李波視為中國國籍人士,指控他涉及境外有違反中國刑法行為,可能成為他被捕的理由。
另外,部分中國刑法亦只是針對中國公民,如第102條「背叛國家罪」,法例提到犯罪主體只能是中國公民。
「中國血統」香港居民 自動成中國公民
何俊仁提到,中方反覆強調李波是中國公民,相信是意圖阻止英國干涉事件。
儘管英國外首夏文達證實,失蹤的李波為英國公民。不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6年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解釋,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當時解釋指出,任何在香港的中國公民,因英國政府的「居英權計劃」而獲得的英國公民身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予承認,「這類人仍為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何俊仁提到,一般而言,香港居民如果持回鄉證回內地,即使持有外國護照,中方一律視之為中國公民,如他們被捕,外國領事不得干涉,但若果香港人持外國護照入境內地,一旦被捕,理論上外國領事有權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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