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ad Rating:
  • 0 Vote(s) - 0 Average
  • 1
  • 2
  • 3
  • 4
  • 5
藐視法庭 Contempt of court
#1
壹傳媒藐視法庭判罰款 控方憂新聞太自由
http://news.tvb.com/local/55f944d56db28ccd53000001/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8-9-4 22:57 編輯 ]
Reply
#2
17人涉藐視法庭案 袁國強:考慮觀點再檢控
http://news.tvb.com/local/55f8faab6db28c7543000003/
Reply
#3
藐視法庭 民間電台罪成待判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5%E5%BA%AD
Reply
#4
Contempt of court
陪審員違規 販毒案再重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9503207
845
Reply
#5
律政司:辱官或藐視法庭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6/19929959

七警罪成還柙候判,大批藍絲在網上發文表達不滿,指名道姓辱罵主審的外籍法官杜大衞「狗官」、「去死啦你」,更詛咒他全家「死絕」、「絕子絕孫」;導演高志森也有發表「狗官」言論。律政司昨稱,惡意攻擊法官可構成藐視法庭,會毫不猶豫轉介執法機構調查。

律政司表示,社會人士就法院裁決發表意見,必須尊重司法獨立,評論應是善意、持平和合理,任何言論應避免構成向法院或個別法官施壓,絕不容許惡意攻擊法官的行為。發言人稱,會毫不猶豫將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轉介執法機構調查,並展開相關的法律程序。

愛港之聲高院外示威

導演高志森前日在facebook發文指:「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分子。本土港獨暴徒縱火、打警察、破壞公物,狗官就輕判、甚至判無罪,實在偏頗至極。」其後他發文辯稱:「我以上有邊粒字係談論今天判的案件?有邊粒字係『藐視法庭』?」昨日他再留言指:「基本法哪一條是『不可以批評法官』的?」

此外,約30名愛港之聲和珍惜群組等成員昨到高等法院外示威,並發表公開信指「法官審判令裁決顛倒」。過往有反政府人士發表辱罵法官的言論,執法機關都迅速採取行動。2015年7月裁判官陳碧橋在反水貨客示威案中,判女示威者以胸襲警罪成後,網上出現疑恐嚇及攻擊其家人的言論,警方重案組接手調查後拘捕一涉案男子。

高志森罵法官涉藐視法庭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5/19928945
[Image: 15la2p5.jpg]
845
Reply
#6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
研究報告書
藐藐視法庭法例
(論題四)
http://www.hkreform.gov.hk/tc/docs/rcourt_c.pdf

香港的法律制度
http://www.doj.gov.hk/chi/legal/

法律界促檢控恐嚇法官者 憂年輕人受鼓動愈趨暴力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00379.html

  大公網8月5日訊 (記者唐曉明)屯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早前處理案件,在判刑時指曾受威嚇;激進團體“熱血公民”旗下的網媒《熱血時報》更為此製圖,在陳碧橋的頭像上配以標靶,又在頭像附近寫有“做乜都無用,做嘢最實際”、“小心睇路”等字句。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指出,有關言詞按上文下理分析已可構成恐嚇,他已向律政司提交刑事恐嚇及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例,讓律政司參考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

  “港獨”分子三月一日在元朗發起暴力衝擊事件,主審案件的陳碧橋早前就此案件判刑時坦言,兩週前裁定被告罪成後遭受威嚇,擔心人身安全,近日更有不少反對派人士扭曲陳碧橋判詞,“熱血時報”更為此製圖,煽動人“做嘢”。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昨日就此召開記者會,身為大律師的馬恩國表示,有關言詞按上文下理分析已可構成恐嚇,為確保法官在毫無威脅下判案,已向律政司提交刑事恐嚇及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例及建議,讓律政司參考後,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

  馬恩國又指出,今次去信律政司,希望為律政司提供世界各地成功檢控的判例和量刑指引作參考,同時提醒律政司司法獨立是法治的基石,打擊妨礙司法公正或藐視法庭都是一項對司法獨立的保護措施,進行刑事檢控才可讓法庭阻止人用無理和惡意的行動攻擊法官,試圖影響判決。他希望,律政司顧及公眾利益,讓香港的司法制度被完善保護,而律政司作為本港司法的守護者,應該要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司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否則香港法治會蕩然無存。馬恩國認為,在網際網路上已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和刑事恐嚇是有表面證供成立,律政司理應考慮是否正式起訴有關人士。

  身為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反對派針對陳碧橋的言論已不止停留在謾罵階段,現時有煽動者唆使年輕人從事暴力行為。她指,圖片明顯不是一般的謾罵或純粹表達不滿,明顯是呼籲人行動。她又指出,可從一個“合理的第三人”角度分析,叫人“做嘢”的圖片是否構成恐嚇成分,是否令當事人生命安全感受威脅。梁美芬表示,事件亦反映本港法治精神亮起嚴重警號,司法機關受到威嚇,為了繼續維護司法獨立,令法律精神應該得以保障,社會大眾都應該起來發聲。

  執業律師錢志庸亦稱,示威人士打完官司敗訴後,竟説投訴人變了被告,勉強扭曲事實辱罵法官,又説非禮無人理,又説法官稱“胸是武器”,和法官説“以胸襲擊”有所分別,冤枉法官。

憂年輕人受鼓動愈趨暴力

  不少“港獨”網媒煽動青年人“暴力抗爭”,近日又有裁判官遭受恐嚇,梁美芬對此深感憂慮。她指出自從發生79日違法“佔中”事件之後,有部分年輕人受人唆擺愈趨暴力,希望社會能對此多加關注。

  梁美芬認為,在違法“佔中”行動以後,愈來愈多年輕人受人煽動崇尚“暴力抗爭”。她認為以往市民都認為香港未必去到那個程度,但在政改表決前有“港獨”分子被發現製造炸彈,情況令人憂慮。梁美芬又指,“佔中”對香港傷害很深,香港人經過幾十年時間,男女老少都培養了遵守法治的精神,願意保護這個法治社會就需要遵守法律,而不是自己拿一個理想出來就不遵守現有的法律,這根本是顛倒黑白是非。她指,若打破香港的法治形象,誓將難以填補。

  梁美芬擔心,如果年輕人繼續被人煽動,以暴力手段去達到自己目的,會對崇尚法治的香港社會繼續帶來負面影響。

  梁美芬又提到,有些年輕人只有13、14歲,卻被一些自己不行動的人煽動,糊里糊塗進行暴力行為。她指,有網媒製作恐嚇裁判官的圖片資訊非常清楚,先叫人“做嘢”,再配上以標靶對準裁判官陳碧橋的圖像,明顯煽動唆擺年輕人以暴力方式妨礙司法,必須嚴正處理。
845
Reply
#7
法官不能辱罵 法治不容破壞
https://forum.hkej.com/node/139408

在三權分立的美國,即使總統批評法官也會引起非議,甚至有藐視法庭之嫌。同樣地,在三權分立的英國,任何人皆不能惡意攻擊司法機構,法官被侮辱等於法治被損害。既然如此,在奉行司法獨立的香港,法官要是受到辱罵為「狗官」,該當如何處理?昨日,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就近日有人在社交媒體發表對個別法官的評論,司法機構對事件高度關注,已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

司法機構的回應,源於七名警員在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各人被判罪成之後,導演高志森在社交媒體寫道:「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分子。本土港獨暴徒縱火、打警察、破壞公物,狗官就輕判、甚至判無罪,實在偏頗至極。」還有撐警專頁網民留言,指名道姓辱罵主審的外籍法官杜大衞為「狗官」,或者詛咒「去死啦你」。

但凡案件判決之後,公眾對於孰是孰非的評論當然是可以的,但必須建基於事實和理據,而不是針對法官予以人身攻擊,「狗官」的標籤顯然遠離於以事論事,有機會構成藐視法庭,從而損害司法獨立。因此,司法機構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可視作捍衞法治的表現。

法官不容許惡意攻擊,剛巧與香港同樣奉行普通法的美國和英國最近都有實例可援。在美國,總統特朗普甫上台即簽發行政命令,禁止七個伊斯蘭國家的公民入境,此舉受到司法挑戰,華盛頓州聯邦法官羅巴特(James Robart)頒布全國臨時限制令,暫緩執行白宮新主人的行政命令。對此,特朗普蔑稱羅巴特為「所謂法官」,狠批他的裁決等於開放美國邊境給潛在恐怖分子,做法荒謬。特朗普的出位言論隨即惹來輿論撻伐,指摘他破壞用於制約政府和國會權力的司法體系。

律政司司長談法官被威嚇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310360.htm

律政司就近日對旺角暴亂事件的意見發表聲明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240766.htm
845
Reply
#8
網民咒罵甚至威嚇圍住所 司法機構轉介
七警案 法官受辱 律政司跟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87292330
七警暗角打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撐警「藍絲」連日來發動網上攻勢,辱罵案件的主審法官,「狗官杜大衞,去死啦你」,甚至恐嚇其人身安全,有藍絲網民揚言「包圍杜X偉居所」。司法機構昨日表示高度關注,已轉介事件給律政司跟進。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侮辱法官「黃狗」、「狗官」等言論,有意圖損害法官權威或司法運作,已可構成藐視法庭罪。
記者:王家文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高度關注近日有人在社交媒體發表對個別法官的評論,已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律政司前日表明,惡意攻擊法官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會毫不猶豫轉介執法機構調查。惟律政司昨回應則相對溫和,沒用上「藐視法庭」字眼,僅稱會跟進,重申社會人士不應惡意攻擊法官或作出損害司法的行為,也應避免向法院或個別法官施壓,影響司法獨立。

高志森:對號入座吧

7名警員於佔領期間在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本周一在區院被裁定襲擊罪成,今日判刑。連日來網上湧現大量涉嫌針對七警判決的言論,矛頭更直指外籍主審法官杜大衞。七警案裁決當日下午,導演高志森即在其網上社交媒體facebook發文指,「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份(分)子。本土港獨暴徒縱火、打警察、破壞公物,狗官就輕判、甚至判無罪,實在偏頗至極」。

高前日繼續在其facebook留言:「公道判案的是法官,偏頗判案的是狗官,對號入座吧。」並質疑「基本法那(哪)一條是『不可以批評法官』的?」至昨晚,高透過手機短訊回覆本報查詢稱,「謝謝告知(司法機構聲明),我不作進一步評論了」。

多個撐警專頁昨仍見辱罵主審法官杜大衞的言論。藍絲facebook專頁「9up新聞」管理員更張貼杜的個人照片,並寫上「狗官杜大衞,去死啦你」、「禍港(西人)黃狗官!杜大衞」;網民Fung Chon則揚言「撐七警,打倒垃圾法官」。在香港政研會facebook專頁,網民陳建波更稱「發動市民、警察和家人包圍杜X偉居所」。
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健峰認為,司法機構評估有關言論有足夠嚴重性,故轉介律政司跟進,但檢控與否需由律政司決定。如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在法院自拍,司法機構也轉介給律政司,最終都沒作檢控。他指網上針對七警案的言論,若屬有意圖損害司法機關、法官權威或司法運作,例如部份指名道姓批評主審法官是「黃狗」、「狗官」等,已可構成藐視法庭罪,相信警方也可追查到發佈有關言論的人士。

[Image: a0202a.gif]
845
Reply
#9
以胸襲警案官遭恐嚇 警拘網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19931085

過往曾有網民在社交平台恐嚇及辱罵法官,執法機關迅速採取行動。2015年7月,裁判官陳碧橋裁定「光復元朗」反水貨客女示威者吳麗英「以胸襲警」罪成。多個討論區均有網民留言批評裁決,有留言怒斥「好快無證無據又無受害者,都可以告殺人」;有網民甚至以粗口辱罵陳碧橋,指他或家人要「小心睇路」、會「有報應」、「發生意外」等。
陳當日判刑後於法庭上稱,因案件遭受人生威嚇,擔心人生安全。

藐視法庭罪無明文罰則

警方重案組其後接手調查,相信有人在網上平台發佈內容含有恐嚇成份留言,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一名29歲姓陸的本地男子。

惡意攻擊法官也隨時構成藐視法庭罪。這項罪名源自普通法,維護司法公正,使司法工作不受外界影響;若有人書面或口頭毁謗法庭,便可構成藐視法庭罪,但這類罪名沒有明文罰則。
最經典的案例是1998年律政司起訴東方報業集團及《東方日報》總編輯黃陽午,被告因刊登激烈言論及跟蹤上訴庭大法官高奕暉,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4個月。
845
Reply
#10
【七警案】網上現針對法官言論 司法機構:已轉介律政司跟進
http://toronto.singtao.ca/1546170/2017-0...iant=zh-hk
司法機構表示,就近日有人在社交媒體發表對個別法官的評論,司法機構對事件高度關注,已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 7警案前日裁決,引起部份聲稱「撐警」的人士不滿,甚至有人辱罵法官,其中導演高志森在facebook稱「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份子,本土港獨暴徒縱火、打警察、破壞公物,狗官就輕判、甚至判無罪,實在偏頗至極」。

七警案罪成 網上現針對法官言論 司法機構:高度關注 已轉介律政司跟進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9%80%B2/

網上罵七警案法官 司法機構轉介律政司跟進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216...2_001.html

網民咒罵甚至威嚇圍住所 司法機構轉介
七警案 法官受辱 律政司跟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7/19931071

警察協會指七警判刑太重難接受 同胞擬遊行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217...18ac906b4c

七警判囚 佔領主腦逍遙 撐警者轟司法不公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217...on=hk_news

交替襲擊致傷罪 可囚三年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215...on=hk_news
845
Reply


Forum Jump:


Users browsing this thread: 1 Gu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