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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 Employment Ordinance
#1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ciseGuide.htm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
http://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2.htm

亞坤罰遲到員工捐$100
勞處指無違法 勸僱員自願才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19119952

有「多士一哥」之稱的新加坡連鎖餐廳亞坤疑走法律罅剝削員工。網上流傳亞坤發出的員工捐款細則,員工若遲到、打卡程序有誤等9項細則,要「捐款」20元至100元不等作為員工活動經費。有亞坤分店經理承認有「捐款」細則。勞工處表示,亞坤並無違法;但有工會批評亞坤做法「好衰格」及不道德。
記者:陳沛冰 鍾雅宜

有網民上載該亞坤員工捐款細則,包括遲到10分鐘捐20元、遲到30分鐘或以上捐100元、上班沒先穿制服打卡捐50元、請病假時未能提供醫生紙捐100元,扔棄公司餐具每件捐100元等。網民留言「大佬你一個鐘先$40,又話咩做活動經費,根本一個活動都未搞過」。
本報昨向多間亞坤分店查詢,尖沙嘴分店經理Andy承認有「捐款」細則,但會運用酌情權,若員工每月遲到逾3次及屢勸不改才需「捐」20元。他指「捐款」會放入店內貼士箱,全數供員工娛樂飲食,如慶祝新年活動。
以該店為例,去年開張後不少員工常遲到,有員工原應中午12時上班,下午2時才致電請病假,令人手分配困難;開張初期有不少餐具流失,料員工清潔時不小心丟掉,但情況有改善。他上月出任該店經理以來,該店並無員工被要求「捐款」。至於是否違反勞工法例,他着記者向總公司查詢,惟亞坤總公司截稿前未有回覆。

職工盟斥無道德

勞工處指,《僱傭條例》沒就僱員自願捐款作出規範,亞坤並無違反條例,該處建議僱員如非自願,毋須向僱主捐款。該處已與亞坤接觸,解釋《僱傭條例》訂明扣薪限制,若僱員缺勤,僱主只可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按比例工資,不能單以僱員工作上犯錯扣薪。僱員因疏忽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可按值扣薪,但不可逾300元。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可超過四分一工資。
職工盟組織幹事王宇來表示,亞坤美其名要求遲到員工捐款,其實是罰則,「非常無道德」,質疑亞坤要求員工遲到捐20元,已超出人工比例。

[Image: a1201a.gif]

[ 本帖最後由 Amigo 於 2015-4-21 19: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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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先例曾判囚5個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19120007

張震遠因違反《僱傭條例》而遭勞工處票控,他承認的兩項控罪最高罰則為罰款35萬及入獄3年。根據勞工處提供資料,共有5名僱主及4位公司負責人在2012至2014年間,因干犯與張相同的控罪而被判監,最長的刑期為入獄5個月,最高罰款金額為32萬元。

官曾明言或判監

勞工處資料顯示,一名清潔公司東主因違法僱用3名員工,於2013年2月被判監5個月。該東主拖欠一名員工1,300多元薪金、無遵從勞資審裁處命令向另一員工支付5,000元、亦無為第3名涉案員工買保險。另一僱主則因拖欠外籍家傭薪金共3萬4千元,於2013年2月被判囚3個月。兩名僱主被判囚後亦必須支付法庭指定的賠償金額。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法庭會根據每宗案件的案情量刑,除考慮被告的求情,亦會考慮案底等,不同個案的刑罰或有所差異。張震遠於上月25日認罪,控罪指他無向一名員工支薪,及無履行勞資審裁處命令,涉款共33.9萬元。裁判官香淑嫻為他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曾明言或會判監。案件押後本周四判刑,張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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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獵頭公司 人力資源顧問 headhunter recruitment employment agency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light=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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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賠錢離職 港青轉工慘遭「飛起」
https://hk.news.yahoo.com/%E8%B3%A0%E9%8...20856.html

[Image: JAE_01_a_20150422_L.jpg][img=556,600]https://s1.yimg.com/bt/api/res/1.2/x5i6RsDEW.n6NlQzRI3j.Q--/YXBwaWQ9eW5ld3M7Zmk9aW5zZXQ7aD02MDA7aWw9cGxhbmU7cT03OTt3PTU1Ng--/http://media.zenfs.com/en_us/News/skypost/JAE_01_b_20150422_L.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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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官斥住豪宅無悔意
張震遠欠薪判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9123926

被拖薪員工:判刑過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9123913

首位公司負責人判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9123915

張震遠承認的兩項違反《僱傭條例》罪名,包括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的判令,就此罪判監8周,獲減刑至6周。勞工處指自2010年10月起將拖欠勞資審裁處判令款項列為刑事罪行後,張震遠為首宗以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而被判處即時監禁的個案。
勞工處資料顯示,在2010至去年間,共有859張與張震遠相同控罪、即僱主未有支付工資的傳票被定罪,當中有5名僱主被判即時監禁2至3個月,另有32名僱主或公司負責人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官指案情嚴重不適合緩刑

至於張的另一控罪、即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處方指相同時段,共有326張傳票被定罪,其中129張涉及公司負責人。當中有1名僱主被判處即時監禁3個月,另有9名僱主或公司負責人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處方強調將繼續嚴厲執法,把違例僱主或公司負責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僱員權益。
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時稱,過往雖有違反《僱傭條例》判罰緩刑的案例,但她認為本案嚴重,考慮涉案的金額及拖欠時間後,認為不適合緩刑。

[ 本帖最後由 Amigo 於 2015-4-24 22: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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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亞視葉家寶欠薪案判罰款十五萬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index.ph...寶欠薪案判罰款十五萬

ATV欠薪案 葉家寶罰15萬鬆口氣
工會質疑法庭縱容僱主「起碼判緩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3/1939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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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職業介紹所濫收費遭罰款及退佣金
https://hk.news.yahoo.com/職業介紹所濫收費遭罰款及退佣...00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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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介公司向外傭超收32倍佣金 罰款九千
https://hk.news.yahoo.com/中介公司向外傭超收32倍佣金...00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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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要求僱主出糧入數 
中介扣提款卡 吞外傭八成薪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2/19768164
[Image: a0601b.gif]

[ 本帖最後由 大的水 於 2016-9-12 11: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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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菲傭產女後求同住被拒 申覆核稱不准在外留宿違人權
https://hk.news.yahoo.com/%E8%8F%B2%E5%8...35043.html

一名菲律賓籍家傭在港懷孕產女,其僱主堅持她要按照僱傭合約,在僱主住所留宿,但就拒絕讓其初生女兒同住。她遂以自己和女兒代表的身份,昨日(29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促法庭裁定標準外傭合約中,要求外傭在僱主家留宿的規定,於休假時期並不適用;及宣告要外傭任何時間都在僱主家留宿,是違反外傭的人身自由和家庭團聚自由。

本案申請人為外傭Yvette Dingle Fernandez,她同時代表自己及其在香港出生的女兒 Eloisa Valerie Fernandez提出今次訴訟,與訟人則分別是勞工處處長和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人在其司法覆核申請書表示,她在去年12月發現自己懷孕,並在今年5月9日將此事通知僱主,其預產期為7月4日,但其女兒在6月14日便出生。

申請人表示,她在5月下旬就住宿問題詢問勞工處與入境處,獲回覆她需按合約規定住在僱主地址,就算懷孕與休假時亦不例外。法例和合約對於新生嬰兒的安排、和僱工放產假時應回鄉或留港的問題上並無規定,應由勞資雙方自行商議。其僱主則堅持要她獨自在其住所留宿,但就不會招待她的女兒,亦不會為她照顧女兒提供協助。申請人遂向勞工處求助,請求處方酌情豁免她要在僱主家留宿的合約要求,不過處方稱因她與僱主並無共識,所以拒絕插手干預。申請人又先後向勞資審裁處及平機會申索賠償,最終在扣除一個月離職代通知金後,獲僱主支付2000多港元和解。

申請人稱僱傭合約中,要外傭在指定地點工作和居住,應詮釋為在工作時要在指定地點居住,因此在休假時不應受限,額外的規限屬於違反外傭的行動自由。另外,她亦指勞工處在事件上僅要求勞資雙方商議,拒絕行使酌情權考慮是否豁免規限,亦是違反申請人的基本權利,包括家庭團聚之權利和保障兒童福利的國際公約,法庭因此應作出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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