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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拉 Adolf Hitler
#1
希特拉傳假死逃往巴西
http://the-sun.on.cc/cnt/china_world/201...3_036.html

希特勒被曝假死逃到巴西娶黑人為妻活到95歲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40126/-5...356/1.html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7-5-25 23: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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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德國破禁 辦希魔納粹展覽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7/1456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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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IA揭希魔假自殺真逃亡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0_033.html

【本報綜合報道】坊間一直對納粹德國領袖希特拉自殺身亡之說存疑,有人認為他在二戰尾聲時已離開德國,到他地繼續「做皇帝」。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有前隊員近日受訪,大爆希特拉當年極可能逃亡至西班牙特內里費島或希臘。

曾任聯合國戰爭罪行調查員的森希切(John Cencich)日前趁檔案保密期限屆滿,亮相電視節目,大談「希魔」自殺之謎。他稱,文件指出希特拉的屍體比其真人矮五吋,頭骨亦較小,故相信「死者」是希特拉的替身,而更可疑的是該具遺體之後離奇失蹤,令英美當局無法調查。

曾有希臘人見蹤影

森希切認為,希特拉極可能逃往西班牙的特內里費島或希臘。他曾訪問一名希臘前建築工人,該男子稱曾於一九四五年五月,即官方公布希特拉死亡後不久,曾在薩斯島見過希特拉。此外亦有文件指希特拉曾飛往位於大西洋的特內里費島,然後乘潛艇前往與納粹關係密切的阿根廷。

[Image: 0110-00180-033b2.jpg?t=145246818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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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陸媒體報導希特拉不是民選當上總理! 希特勒是經過一系列的秘密談判後才當上總理, 然後希特勒違反憲法, 宣報反對派當選的議員資格無效, 才可擺脫國會和總統的監督, 成爲一手遮天的國家元首. 親共人士老吹希特勒是民選當上總理, 以此說民主選舉帶來災難. 咁不如話大陸國家主席是民主選舉選出來, 大陸國家主席帶來中國災難!

胡锦涛笑答为何当主席:人民选了我 我不应辜负
http://news.sohu.com/20080510/n256767459.shtml
胡主席:是全國人民選了我,讓我當主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2fgGT7bbJ0
[Image: 256?cb=20100223235758]

希特勒是民选出来的独裁者吗
http://view.qq.com/a/20130821/004803.htm
2013-08-21

今年是希特勒开始独裁统治80周年。关于希特勒上台,一个普遍的说法是,希特勒通过民主选举获得执政地位。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一、希特勒并非靠民选当上总理

1、1932年希特勒竞选总统只获得36.8%票数,以败选告终

1918年德意志帝国在一战战败后,就结束了王朝统治,在魏玛城颁布宪法,实行共和制。这个共和政府被后世称作“魏玛共和”,宪法也被称作“魏玛宪法”。根据“魏玛宪法”规定,国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由“普遍、平等”选举产生的党派代表议员组成;总统是共和国的代表和国家元首,掌有很大权力,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Image: 90900393.jpg]

1932年魏玛共和国兴登堡(von Hindenburg)总统任期届满,需要举行新的总统选举。希特勒代表民社党(即纳粹党)参选,希望通过合法途径登台。在总统普选中,纳粹党开动全套宣传机器,从每个选区到最偏僻的村镇展开游说,大街小巷贴满纳粹党的标语,摄制影片在各地放映(这是当时的一个创举),还包租飞机让希特勒遍游德国。可是,经过3月和4月的两轮选举,希特勒获1341万票(占总票数36.8%),没有获得过半数以上的选票,以败选告终;兴登堡则以1936万票(占总票数的53%)当选,共产党候选人台尔曼获得370万票(占总票数10.2%)。(朱庭光主编:《法西斯体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P67)

2、在竞选总统失败后,希特勒在高层政治角斗中渔翁得利当上了总理

尽管竞选总统失利,但纳粹党在1932年7月的国会选举中获得1374万张选票,占全部选票的37.4%,在国会608个席位中拥有了230席,一跃而成为第一大党。11月重新举行的选举,德国人对接连不断的选举已感厌烦,纳粹的宣传鼓动失去了以往的势头,这次纳粹党丢了200万张选票,丧失34个议席,而共产党则异军突起,获得了600万的选票,赢得了100个议席。当然,这时纳粹依然是国会第一大党,这些选票确实成为了希特勒日后进入总理府的资本,但这并不等于希特勒和纳粹党获得了最高权力,也不等于他必然能担任德国的内阁总理,更不等于他获得了总统兴登堡所具有的最高权力。(朱庭光主编:《法西斯体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P68)

在7月选举结束后,总统兴登堡打算任命希特勒为总理。其实兴登堡从来没有对希特勒怀有信任,甚至认为纳粹党是一个激进主义和粗俗本性的政党。奥托·扎尔姆·霍斯特马尔侯爵在一封信中记录了兴登堡所说的关于希特勒的一段话:“他会精采地演说,但他并不信守他承诺的事情。他(兴登堡)无论如何不会把国家政权交给他;他不愿实行党的专政,也不会把德国作为试验品移交给希特勒手中。”(赫内:《德国通向希特勒独裁之路》,商务印书馆,P194)

兴登堡对希特勒心存恶感,却为何又任命他为德国总理?这与魏玛宪法的规定有关。魏玛宪法53条规定,政府内阁未获得选民50%的选票时,总统可以自行指认总理,限制性条件为,指认的总理必须得到国会的认可(不超过50%的议员反对)。保守派的兴登堡曾利用总统职权先后指认他的亲信帕彭(Franz von Papen)和施莱谢尔Kurt von Schleicher为总理,确保保守派的专权,可是帕彭和施莱谢尔的统治很不得人心,都没有获得议会支持,其内阁先后在短短几个月内解散了。1932年德国政局愈发不稳,共产党在议会的议席增多,日益壮大,帕彭与一些保守派惧怕由社会动荡引起的共产主义革命,打算拉拢希特勒组阁阻击共产党。经过一系列的秘密谈判后,帕彭、希特勒与国家人民党主席阿尔弗雷德·胡根贝格达成协议,希特勒担任总理,帕彭为副总理,国家人民党成为执政党。

3、但是当上总理并不等于坐拥独裁权力,希特勒的权力依然受议会民主的制衡

1933年1月,希特勒如愿以偿成为内阁总理。希特勒上台后成立的内阁,称为“民族团结政府”,此时希特勒还是无法坐享独裁之权力,他在内阁中要受到总统权力的限制和内阁联合伙伴的制约。在该内阁中,总统决定内阁多数人选,直接掌握国防和外交大权。希特勒出任总理,只能决定除自己之外的两名民社党人入选。帕彭才是内阁中握有实权的人物,在由11人组成的内阁中,民社党只占3人,以帕彭为首的保守派8人。总而言之,希特勒的内阁依然在宪法约束范围内,尽管国会的权力受到了严重削弱,但是各党派仍有可能利用宪法中规定的权利,反对希特勒政府,也有可能在民社党违宪时,通过宪法程序表示反对。

此外,兴登堡总统对希特勒依然不完全信任,倾向于保守派。根据双方规定,总统不单独接见希特勒,只有在副总理帕彭陪同和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听取希特勒关于工作的请示和汇报。而且,总统并未授予该内阁依据紧急法令执政的权力,兴登堡随时可颁布紧急法令解散内阁,把希特勒和民社党赶下台。副总理帕彭认为,自己在内阁的优势加上与总统的交情,预期可以围堵希特勒。他扬言:“我们聘用了希特勒为我们服务!”“在两个月之内,我们就会把他逼到角落里哇哇乱叫!”当时在希特勒上台之初,当时德国舆论界亦普遍认为:民社党“执政的时间不会长久”,“也许很快就会下台!”,社会民主党右翼领导人也在党员中散布:“希特勒政府将在很短的时间内自行消亡。”(吴友法:《德国法西斯的兴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1)

二、希特勒成为总理后,以暴力手段当上国家元首

1、希特勒决定解散国会重新选举,欲打破宪法约束,争取多数支持彻底废除议会民主制

总理职位满足不了希特勒的胃口。希特勒一心追求的目标是彻底废除议会民主制,建立法西斯独裁政权。远在1932年1月,他就明确表示:“法西斯要求全部权力,绝不同其他势力、保守派政党和派别长久地分享权力!”

现在希特勒已手握行政大权,要独裁还须获得立法权。但是要攫取全部权力并非易如反掌之举。希特勒首先要获得国会对他出任总理的认可,然后打破魏玛宪法的约束,通过一项彻底改变国家体制、使自己不受限制地行使权力的法律,以“合法”程序建立法西斯独裁统治——这就是“授权法”。魏玛宪法第76条规定,通过任何一项改变宪法的法令,须经国会2/3多数通过。当时执政的民社党和德意志民族人民党在国会中只占41.9%,于是希特勒上台后不到两天就决定解散国会,重新选举,改变国会中政治势力的格局。(斯卡顿:《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商务印书馆,P160—P166)

2、在国会选举前希特勒肆无忌惮地以暴力手段破坏其他党派的竞选活动

国会选举定于3月5月举行。在选举前,希特勒肆无忌惮地以暴力手段破坏其他党派的竞选活动,而当时也存在着对希特勒有利的条件。1932年7、8月之后,德国渡过了经济危机的低潮,经济的反弹为希特勒上台后扩大权力带来契机。纳粹重要人物戈林被希特勒任命为不管部长(编辑注:“不管部长”指的是政府中不专管某一部事务的部长级官员,在内阁制国家,常受首相委托处理某些特殊政务),掌管了全国的和最大邦普鲁士的警察武装。他命令警察“对‘国家的敌人’不必手下留情,要狠,必要时可以开枪。2月22日成立了一支五万人的‘警察辅助队’,其中四万人来自冲锋队和党卫队,一万人来自钢盔团,以帮助正规警察对付反对派。成立了国家秘密警察(盖世太保)来对付反对政权的敌人并逮捕政治嫌疑分子。”(斯卡顿:《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商务印书馆,P164)

就在选举的6天以前,2月27日纳粹党人制造国会纵火案,嫁祸于共产党人。翌日,兴登堡总统签署《保护国民和国家法令》,暂停魏玛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言论和集会等自由权利。所有这些表面上看是针对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的,实际上也包括对待反对派。希特勒曾声称德国面临“‘共产主义危险’,扬言他的全部斗争都是为了反对共产主义,消除马克思主义工会,一个不搞社会主义实践的、热衷于国防的专制国家,将结束‘党派争吵’”,戈林亦声称:“要充分利用国家和警察的力量”,“任何司法上的考虑……任何官僚都不能妨碍我的行动。”在这项法令公布后,全体共产党议员和一部分社会民主党议员被拘留,全国有4000名共产党、工人组织的领导人以及反法西斯人员被捕。(吴友法:《德国法西斯的兴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1)

3、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后,纳粹党在国会选举中依然无法获得所需的2/3多数票

国会选举在恐怖气氛下如期举行。 为了赢得多数票,民社党在选举前可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但结果只获得1720万张票,占43.9%,加上人民党所获得的8%的选票,亦只达到51.9%,获微弱多数,希特勒内阁由此得以继续执政,但是离通过“授权法”所需要的2/3多数票仍有一段距离。

不过,从这次选举结果看出,此时纳粹主义已经极具诱惑力,1720万选民投了民社党的票,其中约有300万人是以前未曾参加过投票的。当时的选举分析专家就认为这是一个标志:“‘希特勒本人的号召力’在赢得新选民的过程中‘比民社党起了更大的决定作用’。这一事件已经表现出了对未来的领袖专政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东西,那就是希特勒比他的党更有声望。” (赫内:《德国通向希特勒独裁之路》,商务印书馆,p254 )

4、最后希特勒不得不违反宪法,直接以武力和恫吓手段迫使国会议员通过“授权法”

尽管希特勒可以继续执掌内阁,但没有“授权法”,再怎么闹也只是个受议会限制并且肯定将要下台的总理而已。换言之,再胡闹也闹不到哪儿去。所以在3月5日国会选举之后,希特勒立即在当天举行的内阁会议上提出授权法草案。帕彭和胡根贝格不愿意将全部权力交给希特勒一人,对法案表示异议,遭到拒绝。在3月15日内阁会议上,胡根贝格要求增加总统对政府颁布法令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样遭到否决。

为了让“授权法”在议会通过,纳粹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公然违反宪法,宣布当选的81名共产党议员资格无效,戈林利用掌管的警察大权,对若干名社会民主党议员进行“保护性拘留”。当时,中央党在新国会占有74个席位,争取最大政党中央党的支持也就成为关键,他们的政治态度对能否通过授权法起重要作用。戈林对中央党领导人威胁说:“如果不赞成授权法,将把中央党官员从所有机关全部清除!”通过欺骗、拉拢和恫吓手段,希特勒获得了中央党领导人的支持。3月23日,国会举行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授权法”,为使这项法律得以通过,在讲台、过道以及旁听席上站着全副武装的冲锋队员狂吼着:“我们要授权法—否则棍棒相见。”3月23日,新国会在一片恐怖气氛中以441票赞成,94票反对通过授权法。3月24日,兴登堡总统签署授权法,该法令正式生效。(吴友法:《德国法西斯的兴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6)

5、“授权法”通过后,希特勒才完全摆脱国会和总统的监督,成为一手遮天的国家元首

“授权法”正式名曰《消除人民与国家痛苦法》,该法案容许希特勒和他的内阁可以通过任何法例,而不需要议会的同意。也就是说,希特勒完全摆脱国会和总统的监督,手握立法与行政权。

兴登堡病逝后,希特勒内阁立即宣布一项法律,即早已秘密拟定的《国家元首法》,规定“德国总统职务与总理合并为一,因此,帝国总统的原有职权移交给帝国总理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从而摘取了总理兼国家元首的桂冠,并握有对国防军的统帅权。8月9日举行了一次全国公民投票表决,法西斯严格控制了投票宣传活动,有90%的人投了赞成票,追认希特勒继承总统的合法性。至此,希特勒“合法的”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成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独裁者。(吴友法:《德国法西斯的兴起》, 湖北教育出版社,P177)

结语:

在希特勒上台之前,德国的议会民主早已夭折,希特勒的上台是民主缺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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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葉劉說謊!希特拉非民主選出來!
http://plastichk.blogspot.hk/2006/08/blo...14226.html

有人認為葉劉淑儀聲稱支持 2012 年普選,就天真地認為葉劉變了,忽然支持民主了,看看她所舉的例子- 希特拉也是民主選出來的,就知道這一切只不過為爭取曝光的謊言。

香港人對歷史無知,傳媒人也對歷史無知,一個在德國或在全世界可以引起哄動的話題,在香港卻石沉大海,泛不起一絲漣漪,那些記者不是最喜歡問「學者」意見的嗎?難道香港的歷史學者都不願接受訪問嗎?還是...

算了吧,今天就談談希特拉是如何上台的。

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戰敗之後,盟軍強迫德皇退位廢除帝制,建立共和政體,被稱為「威瑪共和國」。
然而,由於戰敗的條款苛刻,德國政府無力償還賠款,於是濫發鈔票,令德國馬克大規模貶值,最恐怖一九二三年,一美元可兌換數以兆計的德國馬克,價品的價格每分鐘就以倍數提升,德國人民的所有積蓄都在貶值浪潮中蒸發了。(對比起,一九八三年中英談判期間,港幣也不過由五個幾跌到九個幾而已,最終以七點八為聯繫匯率)。

經歷了多次成功失敗的政變,先天不良的威瑪共和本身已千瘡百孔,再加上歷史上規模最大對全世界影響最深遠的「大蕭條」於一九二九年爆發,美國的大蕭條令銀行回收所有資金,德國本已剛剛復蘇的經濟立即受到更致命的一擊,失業率高企,人民生活不如今天的第三世界國家。

希特拉上台的前夕,是一九三三年的德國,當時德國的總統是與登堡,一次大戰的著名元帥,年老的元帥生命已經無多,國內的黨派衝突,令一個又一個的總理無法得到國會支持而下台,跟據當時不健全的憲法,總統有權委任一個總理,而不是靠民主普選去選出一個總理,但得不到國會支持的總理,很快就會面對施政的困難,於是又要被迫解散國會重選,在此之前幾年,一年往往有三四次選舉,人民已對此感到很厭倦。

由於希特拉無法得到國會過半數的支持,於是宣佈解散國會重新選舉,為了得到國會半數,納粹黨無所不用其極,首先聯絡企業家,答應取締工會重建軍備,另一方面取締共產黨、社會民主黨以及天主教中央黨的集會,派衝鋒隊打手去搗亂其他黨派的集會,再派褐衫隊毆打天主教工會的領袖,競選期間有五十一名反納粹的人被謀殺,再以國家的機器下令警察開槍打一切反對希特拉的人。

然而這樣仍不足夠,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希特拉的副手戈林派人策劃「國會縱火案」,假扮為共產黨人放火燒掉德國的國會大樓,就在第二天,希特拉使老糊塗的興登堡簽定了「防止共產黨危害國家的暴力行為預防措施」,去限制人民的個人自由,包括表達意見的自由,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的自由,對郵件、電話、電報進行檢查;對搜查住宅發許可證,發出沒收及限制財產的命令。

希特拉以此條例合法地任意箝制及逮捕其反對者,而其捏造的共產黨威脅得到「公認」,成千上萬的德國中產及農民陷於恐懼之中,另外四千名共產黨員及社會民主黨及自由主義的領導遭到逮捕,包括一些有豁免權的國會議員,而根據法律,他們是不能被逮捕的。這是德國人民有數以來第一次受到政府支持下的納粹恐怖,滿車滿街的衝鋒隊員在各城市任意破門而入,進行「搜查」,反對派的報紙被停刊,集會不是被禁止就是被破壞,只有納粹黨及其盟友可以任意競選。

納粹黨掌握了全國政府的一切力量,財庫有大企業的經費,鋪天蓋地的納粹宣傳,納粹黨可以得呈嗎?一九三三年三月五日,德國人民在希特拉一生中最後一次民主選舉那天,用他們的選票說話了。盡管經歷種種恐怖和威脅,他們大多數人仍反對希特拉 - 納粹黨雖然以一千七百二十七萬七千一百八十票領先,比上次大選多了五百五十萬票,但仍只佔有全部選票的百分之四十四;希特拉仍然無法贏得半數,加了其盟友民族黨的選票,雖有了十六席的多數,但距離要達到希特拉的邪惡計劃所需要的三分二的多數,還相差很遠。

為了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數,希特拉無所不用其極,包括拘留反對派,以條文字眼的騙術愚弄其他國會議員,以非法禁制的手段令反對派無法投票,最終通過一項把國家總統國會所有權力盡歸於希特拉的條文,最後以這樣的權力解散了所有反對派,於是納粹的獨裁政權就此建立 - 國會不再開會,興登堡不久後就逝世,希特拉以總理在兼任總統,自稱為元首 (Fuehrer),在同年的七月十四日,一項新法律規定:

「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工人黨是德國唯一的政黨。凡維持另一個政黨的組織機構或組織一個新政黨者,處以三年以下的徒刑,或六個月到三年的拘禁。」

這就是希特拉上台的經過,如果希特拉是民主選出來的,葉劉淑儀不妨跟我們說,毛澤東、金日成、薩達姆候賽因以至董建華,都是民主選出來的。

葉劉在「推銷廿三條」時說的是這樣的謊言,回來建智庫仍是同一個謊言,無知之徒則跟著這個謊言起舞,把假的說成真的,香港的傳媒真的無人懂得歷史嗎?沒有人敢問葉劉一句:「放火舞弊監禁反對派的選舉,是民主選舉嗎?這就是你所相信的民主成熟條件嗎?這就是香港 2012 年可以普選的前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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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6年06月01日|無奇不有 納粹原子彈 (第1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5CPzf2a80s
[youtube]Y5CPzf2a80s[/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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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00萬猶太人二戰被屠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9938792

【話你知】
「猶太人大屠殺」(Holocaust)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納粹德軍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屠殺了超過600萬人,成為二次大戰其中一段最沉痛史事。香港猶太大屠殺及寬容中心教育總監、歷史學者李家豪指出,大屠殺源起自納粹德國領袖希特拉,他深信日耳曼人為優等人種,而猶太人則為劣等人種、「唔配留喺世上」。

每年1.4萬倖存者去世
二戰在1939年爆發,在希特拉領導下,納粹德國在歐洲大規模迫害猶太人,包括送往集中營及施虐。納粹德國在1941年商議出《最終解決方案》,決定將歐洲的猶太人滅絕,其後在1942至1944年大批猶太人被送至滅絕營,在毒氣室大規模屠殺,其中最為人所知的奧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估計逾110萬猶太人死於該處。
李指猶太人大屠殺乃公認歷史浩劫,而二戰後倖存的猶太人,現時多數已80、90歲,每年平均有1.4萬名倖存者去世,各地關注組織及歷史學家均致力透過教育及宣傳幫助公眾理解史實。以該中心為例,每年應邀到多間中學、國際學校及大學演講,亦會舉辦電影節及邀請倖存者來港分享。

警自比猶太人受納粹迫害
以色列領館:言論不當 令人遺憾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4/19938785
[Image: a0102a.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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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密件:納粹測試原子彈 較美國早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0_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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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日准希魔自傳列教材-允學校使用-教育敕語
https://hk.news.yahoo.com/%E6%97%A5%E5%8...11152.html

否認大屠殺罪
https://www.itsfun.com.tw/%E5%90%A6%E8%A...97-4735667

[ 本帖最後由 中國好呻吟 於 2017-5-21 16:58 編輯 ]
中國好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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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IA密件揭希特拉戰後匿南美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0_030.html

歷史記載納粹德國領袖希特拉於一九四五年四月三十日,在柏林地堡內吞槍自殺,惟半世紀以來不斷有傳言指希特拉並無死去,而是隱匿南美洲。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公開的一份陳年機密文件顯示,有特工收到消息指希特拉在二戰結束十年後仍在哥倫比亞生活,密件更附有疑幻疑真的照片。

根據該份撰寫於一九五五年十月三日的報告,代號「CIMELODY-3」的特工於同年九月廿九日,從一名居於委內瑞拉馬拉開波的舊部收到消息。

傳移居阿根廷

舊部聲稱認識前納粹德軍武裝親衞隊成員西特羅昂(Phillip Citroen),西特羅昂指希特拉仍在生,化名「阿道夫‧施里特爾馬伊勒」(Adolf Schrittelmayor)生活。

西特羅昂聲稱,每月都會以船公司職員的身份赴哥倫比亞一次,與希特拉見面,不久前更與他合照,不過希特拉已於同年一月轉赴阿根廷定居。西特羅昂更說道:「只要十年過去,同盟國就無法以戰犯罪名控告希特拉。」

CIMELODY-3的舊部於九月廿八日取得有關照片,翌日向CIMELODY-3出示,以驗證「希特拉未死」這個難以置信的故事。該份機密報告附上該張照片,可見一名貌似希特拉的男子在右,相信是西特羅昂本人的男子則坐於左方,相片背面寫着「阿道夫‧施里特爾馬伊勒,哥倫比亞通加,一九五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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