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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Nationality Law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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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奧會奪牌希望谷愛淩!大家來看她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華爾街日報指出她未放棄美國籍、卻稱自己是中國人!來談談其他轉國籍的選手們、怎麼在中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N9kQZnxubQ
[youtube]1N9kQZnxubQ[/youtube]

中共爲“利益”承認雙重國籍?美籍谷愛淩代表中國參賽
https://www.timednews.com/tc/2022/01/19/13686.html
1月19日,據美國之音報道,北京冬奧會在即,出生於美國的女子自由式滑雪運動員谷愛淩將代表中國隊出征。這位 18 歲的年輕選手是北京奧運會自由式滑雪賽事最有力的獎牌競爭者。但是她的國籍遭到許多人的質疑。壹些專家認爲,谷愛淩也許遵守了國際奧委會和國際滑雪聯合會的相關規定,但是“體育移民”的做法有悖奧運精神。

谷愛淩2019年6月在國際滑雪聯合會更改國籍爲中國後開始代表中國參賽,並將在今年代表中國參加北京冬奧會。

谷愛淩當時在 Instagram 上寫道:“這對我來說是壹個極其艱難的決定。”她說希望她的舉動能“在我母親出生的地方,鼓勵那裏的衆多年輕人,尤其是年輕女孩”。她補充說,她想通過滑雪“團結兩國人民,在兩國之間促進共識,創造交流機會,同時締結友誼。”

雪城大學體育與人體動力學學院體育管理教授裏克·伯頓(Rick Burton)則認爲,谷愛淩選擇代表中國有其它考慮。

他對美國之音說:“(這)也可能是她下的賭注。(如果她代表美國隊)她必須在美國獲得資格,而美國通常有相當嚴格的預選賽。 而且,從來沒有保證妳會自動入選美國隊。我認爲她可能保證會自動進入中國隊,這樣她既可以榮耀她的中國背景,又可以確保自己能參加奧運會。而如果她在美國預選賽表現不佳,可能就無法參加奧運會了。”

也有專家認爲,是滑雪運動員同時也是模特的谷愛淩這麽做,可能考慮到了在中國時尚市場的發展。麻薩諸塞大學阿姆赫斯特分校伊森伯格管理學院高級副院長、體育管理科係教授麗莎·派克·馬斯特拉勒克西斯(Lisa Pike Masteralexis)告訴美國之音,“作爲壹名模特,我相信中國市場是谷愛淩和她的經紀公司國際管理集團(IMG)想要開拓的市場。 考慮到她的目標是成爲壹名優秀的奧運選手、榜樣、時裝模特,而且隨着中國市場的日益增長,這似乎是谷愛淩和她的經紀公司的精明之舉。”

曾是美國田徑運動員的密蘇裏大學聖路易斯分校(University of Missouri-St. Louis)人類學教授蘇珊·布勞內爾(Susan Brownell)主要研究中國體育、奧運會以及國際賽事,並曾在中國做過田野調查。她認爲,谷愛淩代表中國隊是爲了迎合她的讚助商。

布勞內爾說:“有趣的是,她確實有壹些主要的讚助商,所以看起來代表中國實際上對那些讚助商很有吸引力,這是壹個相當新的發展,選擇代表中國的華裔美國運動員仍然能吸引讚助商。”

谷愛淩國籍遭質疑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中國媒體報道稱谷愛淩爲了代表中國參賽,在2019年放棄了美國國籍。但這種說法壹直沒有得到谷愛淩的親口證實。

2020年在與ESPN的采訪中,谷愛淩說:"我從小就說當我在美國時,我是美國人,但當我在中國時,我是中國人。"

這樣的說法似乎不能平息人們對她國籍的猜測和質疑。

最近,谷愛淩的主要讚助商之壹紅牛在其網站上刊登了壹段文字,稱谷愛淩15歲時決定放棄美國護照,加入中國國籍,以便代表中國隊,因爲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在《華爾街日報》通過電子郵件要求紅牛確認谷愛淩放棄了她的美國護照後,這段話從紅牛的網站上消失了。

美國之音就谷愛淩的國籍問題試圖聯係其本人、她的經紀人、國際奧委會以及中國奧組委,但截至截稿時未收到任何明確回復。

《華爾街日報》聯係處理公民身份問題的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也沒有收到回復。

麻薩諸塞大學阿姆赫斯特分校教授馬斯特拉勒克西斯告訴美國之音,谷愛淩要代表中國隊首先要符合國際奧委會《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奧林匹克憲章》第 41 條規定 “參賽者國籍:1. 任何參加奧運會的參賽者必須是所代表的參賽國家奧委會所在國家的國民。2. 與確定參賽者可能代表的奧運會參賽國家有關的所有事項均應由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解決。”

馬斯特拉勒克西斯說:“國際奧委會對擁有雙重國籍的人有壹項章程,但中國媒體早在兩叁年前就曾報道過,谷愛淩獲得了中國國籍,而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美國承認雙重國籍,所以有人懷疑中國是否爲谷愛淩設了特例。”

馬斯特拉勒克西斯說,除了國際奧委會的規則外,谷愛淩還要遵守國際滑雪聯合會和國家奧委會的規則。

谷愛淩被國際滑雪聯合會列爲中國運動員。根據國際滑雪聯合會《國際滑雪比賽規則》的203.5條款國際滑雪聯合會執照注冊變更申請,滑雪者在想要代表的國家居住2年並擁有這個國家的公民身份和護照,就可以進行執照注冊變更。但是,如果參賽者出生在這個國家或他們的母親或父親是該國國民,則不需要遵守兩年居住規則。此外,參賽者必須提交壹份詳細說明,說明個人情況以及要求更改的原因。

馬斯特拉勒克西斯說:“滑雪者必須獲得其所在國家/地區的許可才能代表這個國家,所以谷愛淩肯定是正式換了執照,據中國媒體報道,她是在2019年15歲的時候換的。”

馬斯特拉勒克西斯認爲谷愛淩應該是遵守了國際奧委會和國際滑雪聯合會的規則。她說,國際奧林匹克規則或國際滑雪聯合會規則並不要求谷愛淩放棄美國護照,因爲他們允許雙重國籍。她說:“這似乎是中國奧組委和中國政府政策的問題。從最初的紅牛聲明中可以看出,谷愛淩沒有例外。至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是否對谷愛淩有所放鬆還有待觀察。”

專家:體育移民有悖奧運精神

曆年來像谷愛淩這樣的“體育移民”並不少見。布勞內爾說,在過去的幾年裏,富有的波斯灣國家通過提供資金、訓練設施以及比本國更容易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的機會,吸引了其他國家的運動員。例如,近年來,卡塔爾在體育方面進行了巨額投資,並對運動員采取了寬鬆的入籍政策。進入 2015 年男子手球世錦賽決賽的卡塔爾國家手球隊 17 人陣容中隻有 4 名來自卡塔爾的球員,其餘都是從海外招募的。

巴林在 2008 年獲得了第壹枚奧運獎牌,當時出生於摩洛哥的拉希德·拉姆齊在男子 1500 米比賽中獲得金牌(該獎牌後來因其興奮劑檢測呈陽性而被取消)。2012 年,來自埃塞俄比亞的馬麗-尤索夫-賈馬爾爲巴林隊贏得了女子 1500 米銅牌,後因爲金銀牌得主興奮劑檢測呈陽性,替補爲金牌。巴林在裏約奧運會上派遣了其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奧運陣容,其中包括出生在埃塞俄比亞、肯尼亞、尼日利亞、牙買加和摩洛哥的田徑運動員,以及來自俄羅斯的舉重運動員。隻有四名運動員出生在巴林。

布勞內爾說,谷愛淩是壹個很獨特的例子,因爲過去美國運動員選擇代表其它國家是因爲自己成績不夠好,不能進入美國國家隊。

但是也有專家認爲,各國招募其它國家運動員來代表自己參加奧運會的做法有悖奧運精神。

西卡羅來納大學體育管理專業的副教授海蒂·格拉彭多夫(Heidi Grappendorf)告訴美國之音:“谷愛淩的媽媽來自中國,所以她有中國血統。 當妳擁有雙重國籍或對妳的身份很重要的血統時,大多數人都可以理解這種情況。 尋找運動員代表妳國家參賽是更值得懷疑的做法,是國際奧委會需要進壹步研究的做法。 這在本質上違反了奧運會的大部分精神,但國際奧委會壹直不願解決這個問題。”

“當各國試圖從其他國家挖來運動員來爭奪他們以使自己看起來更好時,這顯然違反了奧林匹克精神,” 格拉彭多夫說。

北京冬奧|下一個陳露?中國女單花滑復甦希望 ─ 「入籍少女」朱易
https://hk.sports.yahoo.com/news/%E5%8C%...02734.html
[Image: 623d27a0-7c47-11ec-bcdd-89a54c2bc327]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1-24 10: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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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港去年426人申退中國國籍 按年上升逾4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0...2_001.html

在現屆政府的管治下,近年香港無論在治安或是防疫上皆令人擔憂,引發移民潮。據入境處的數據顯示,香港去年有426宗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較前年的299宗增加42%,而申請變更國籍的個案亦由前年的209宗,上升至322宗,升幅達59%。
而據資料顯示,在去年申請加入成為中國公民的申請個案數目亦達1,233宗,較前年的756宗增加63%,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個案數目亦由4宗上升至11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公民如符合若干規定,可申請退出中國國籍,包括是外國人的近親屬;定居在外國的;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而如果申請人已取得外國國籍及居留權,並選擇在香港特區被視為該國公民,則應向入境事務處提出國籍變更申請。

傳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長期不在港會失身份 入境處重申不實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2...2_001.html

社交網站經常出現虛假消息,其中社交群組流傳指「入境處update咗,36個月無返過香港就無咗香港人身份!」近日亦有傳媒再次查詢有關說法,入境處今(29日)再次澄清,屬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申請退出中國國籍或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入境處表示,相關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期間並沒有作出任何變更。處方指出,根據《入境條例》附表一第7段,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
在斷定相關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時,入境處會根據《入境條例》第2(6)條考慮每宗個案的所有情況,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及該人的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他們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

入境處:連續不在港36個月或以上非中國籍港永久居民不會喪失身份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5%85...20274.html

社交媒體流傳,指根據《入境條例》,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若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入境處就傳言澄清,指有關入境法例自1997年7月1日生效後,一直沒有變更。斷定相關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入境處會考慮不同因素,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在港有沒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作為基地的公司等。

至於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入境處稱,除非他們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或變更申報國籍,否則仍然是中國公民,不會因為長時期不在香港而失去永久性居民身份。

入境處: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連續3年不在港將失身份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3/29/AP6...36157.html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就近日有傳媒查詢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喪失情況是否作出更新,入境處今日(29日)回應指,自香港特區成立以來,根據《入境條例》附表一第七段,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相關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其間並沒有作出任何變更。

入境處指出,在斷定相關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時,入境處會根據《入境條例》第2(6)條考慮每宗個案的所有情況,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及該人的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入境處說,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他們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 本帖最後由 6V6 於 2022-3-30 09: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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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針對移居海外亂港者 葉劉:人大列負面清單褫奪國籍及居留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2...2_001.html
[Image: bkn-20220426135040407-0426_00822_001_01p...0426193534]
不少港人持BNO移英。

移民潮下,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移英及雙重國籍等議題,近日惹來城中熱議。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議員葉劉淑儀認為要針對部分移居海外、仍持續勾結外國勢力、反中亂港、推行港獨及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港人,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作出新的「決定」,解釋如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9條,例如列出「負面清單」,令上述取得外國國籍(含英國國籍)的港人喪失中國國籍,不用申報國籍變更,即時喪失香港居留權,隨後特區政府可修訂《入境條例》,褫奪上述人士的入境權。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葉劉淑儀在報章撰文,指英國政府推出BNO「5+1」移英計劃,根本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備忘錄,而且做法挑釁,志在分化港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她認為處理雙重國籍事宜必需小心及平衡利弊,但需要針對處理那些移英或海外後,持續勾結外國勢力、活躍於反中亂港活動、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港人,更以已流亡美國的張崑陽為例,有報道指張與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會面,游說美國制裁香港的指定國安法官等,有關行為已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這些人不應繼續擁有中國國籍及香港居留權。

在法理依據方面,她認為人大常委會作出新的「決定」,解釋如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9條,例如列出「負面清單」,聲明若這些人繼續從事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他們取得外國國籍(含英國國籍),就會喪失中國國籍,不用申報國籍變更,即時喪失香港居留權。她又指根據香港的《入境條例》,喪失了香港居留權的前永久性居民,仍會有入境權,他們可以進入香港居住、工作、經商、讀書,沒有任何逗留時間和條件限制,而特區政府亦可在人大常委會作出新的「決定」後,修訂《入境條例》,褫奪上述人士的入境權,屆時這些「前港人」便只能像一般英國籍人士般,需申請簽證才能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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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曾鈺成:港人移居外國 會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嗎? 會否被褫奪中國公民身份?《主席開咪》(2022-05-0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VW2VtaswjU
[youtube]ZVW2VtaswjU[/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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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放棄外國護照 免影響事業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ente...00282_023/

近年藝人紛紛北上尋求發展,去年內地傳出「限籍令」,為免演藝工作受阻或影響,有人選擇放棄外國護照,也有人低調不動

謝霆鋒早已將發展基地移師內地,自小隨家人移居加拿大。去年他接受央視節目訪問,透露已申請放棄加拿大國籍。至於本身擁加國戶籍的台星趙又廷,因太太高圓圓是內地一線花旦,加上他本身長時間在內地工作,今年中亦正式放棄加籍。

持有新加坡護照的鞏俐去年談及國籍風波時,她霸氣回應:「改國籍的問題是個人選擇,更沒甚麼必要解釋,這個和其他人都沒關係,完全是自己的決定。」而擁有美籍的「神仙姐姐」劉亦菲,一直未有就其國籍問題而表態,其主演的《夢華錄》播放量有近60億,曾獲官方力挺:「她是一個真正的中華兒女。」

梁振英質疑未還護照 港人從無「移民」?拆解BNO雙重國籍爭議
https://www.hk01.com/article/760464
[Image: DnSAPcjzkUxS7I3WGHGovWekN4fnMthJA8s7NQPL...w1920r16_9]

近年香港出現移民潮,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前日(17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赴英居住的人並非移民,只是「移居」,從未聽聞這些人交還特區護照或身份證。

梁振英所提及的現象,源於回歸前中英雙方為安定香港人心,對於港人國籍問題,各自所做的一系列彈性處理,導致現實上相當多香港人有潛在的「雙重國籍」狀況:即使長時間移居海外,但基於本港現行制度沒有嚴謹定義「移民」,只要一日不主動放棄中國國籍,也作中國公民看待。經過三十年變化,國籍問題已演化成政治矛盾點,部份港人未能適應後《國安法》的新政治環境,移居海外之餘繼續保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繼續享有香港居民的權利,被質疑是「左右逢源」。

如要削除這個灰色地帶,實際上牽連極廣。曾任入境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表示,原則上認同梁振英的看法,會質疑為何移民離港卻不願放棄香港居留權和中國國籍,但現實上《基本法》條文和《入境條例》對香港居留權有明確定義,如要改動涉及極為龐大的工程,且影響甚大。

國籍問題涉政治效忠 新加坡不允許雙重國籍

在全球化年代,不少國家政府會直接或間接容許「雙重國籍」的存在。在政治上,雙重國籍是部分國家增加對本地及海外精英人才吸引力的方式,容讓這些人保留「逃生門」,隨時選擇自己認為合適生活的地方,吸引他們落地生根。但這同時可以引伸政治矛盾,例如一些案件的涉案人如持雙重國籍,雙方都聲稱該人是自己國家公民,對處理手法有分歧,可能觸發外交風波;雙重國籍的持有人,政治忠誠或會引起質疑。

就雙重國籍問題,有些國家執行會更嚴格,例如新加坡,當地《國籍法》容許外地人透過移民歸化入籍,不過同時明確規定,22歲以上人士不得持有雙重國籍,須放棄所有其他國籍,否則會失去新加坡國籍。這政策和歷史背景有關,因為新加坡相當依賴外來人才建設國家,但同時由於建國歷史短、民族根基脆弱,所以不能容許公民「食兩家茶禮」,順景時享用新加坡公民的福利,危機時卻留有「後路」離開。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曾經形容,加入新加坡籍是「遠比『取得一本新護照』深刻得多的承諾」。

1996年人大解釋:外國護照可視為旅行證件 不影響中國籍身份

在香港,由於中英談判後過渡期的政治環境變遷,英國政府於1987年起分批為港人簽發BNO;又由於回歸前一段時間港人對未來局勢有所疑問,其中1989年六四事件後,本港出現大規模移民潮。

由於《中國國籍法》不允許雙重國籍,但實際上回歸前不少港人都持有海外護照,一旦香港資金和人才外流的情況持續,不利回歸平穩過渡。於是,中方對港人國籍問題寬鬆處理。1996年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指出,凡在中國領土出生、具有中國血統人士都具有中國國籍,其持有的外國護照將被視為旅行證件供外出旅行繼續使用。如果他們的國籍發生變更,「可憑有效證件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申報」。

換言之,中央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處理手法,只要沒有申報更改國籍的港人,亦作中國公民看待。按照前港澳辦及中聯辦副主任王鳳超的說法,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居留權是「一經擁有,天長地久」。

逾十萬人循BNO申請赴英居留 但法例無定義「移民」

在回歸初期,這個處理手法一直沒有出什麼大問題。但隨著2014年佔領運動前後政治環境的變化,一者香港本地政治矛盾愈趨尖銳,二者中國與歐美國家關係轉差,英國對香港政治狀況的評論增多,引起中方不滿。

2019年修例風波、2020年《港區國安法》在香港直接頒布實施,以及伴隨而來的一系列政治事件,直接引爆了這個埋藏二十多年的矛盾。英方指控香港人權狀況惡化、有違《中英聯合聲明》;中方反駁指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英國自1997年7月1日後對香港事務再無角色。去年1月,英國因應香港政治局勢,放寬BNO申請入籍資格,容許港人以「5+1」年期申請入籍,觸發中央及特區政府宣布,不再承認BNO為旅遊證件。而截至去年第四季,已累計有10.4萬人循BNO申請到英國居留。

不過有一個灰色地帶至今仍未處理:雖然中央、特區政府不再承認BNO,但BNO對於英國來說實際上已是「入籍資格」。不過香港沒有戶籍制度,理論上香港永久性居民離港時不需要申報原因,即使他們已離開香港長居外地甚至入籍其他國家,只要無向入境處申報,可繼續持有香港身份證及特區護照。現實上,政府無從得知他們日後會否回港,所以梁振英的說法確實有一定道理——現行香港法例根本沒有嚴謹定義「移民」。

從嚴處理牽連極廣

上述現象會再引伸另一些政治爭議:在現實層面,近兩年離開香港移居海外的港人,不少都是對香港政治狀況不滿,政治立場親民主派,但他們對個人在海外事業發展前景未必有十足把握,因此傾向繼續保留港人身份,留下「後路」,如果香港日後政治環境改善或在外地事業發展未如理想,有機會回港。在部份建制派眼中,這批港人是「離棄香港」的「黃人」,會質疑他們為何仍然可以取得香港福利,例如過去兩年派發的電子消費券。

只不過如政府要嚴查雙重國籍,至少有兩個潛在風險:一、現時香港有數十萬人持有效BNO,據英國內政部估計,可能多達290萬人合資格透過BNO計劃移英。如果到時真的有大批港人被迫「二選一」,在本港勢必引起震盪,尤其以今日政治環境;二、本港部份擔任公職人士,甚至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持有或被質疑持有外國居留權,如果要從嚴處理,是否要一併處理這批人?

黎棟國:只要「中國公民」身份未喪失 仍然符合條件

黎棟國向筆者解釋,「居港權」這回事在香港的歷史並不長,是八十年代才有的產物,應對當時人口結構的變化及香港前途問題等。在回歸後,《基本法》第24條以及《入境條例》對「香港永久性居民」有明確定義,首兩項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在此定義下,只要該人仍然是中國公民、而沒有主動申請變更國籍就符合條件,不會因移居海外而失去永久性居民資格,無論所持的香港身份證和特區護照是否已失效。

黎棟國指,梁振英的說法是從「道義角度」分析,在原則上會同意,個人也會質疑既已決定永久離港,為何仍可持有香港居民身份:「但法律條文已經寫得好清楚,當然冇話永遠唔改得,《基本法》都有修改條款,但係咪要喺呢個時候改?冇絕對嘅『是』或『否』,但香港回歸25年來都係呢種安排,所以如果要改,就要諗得非常清楚點解要改、改完會帶來何種影響。」

有建制中人指,去年1月英方放寛BNO入籍規定時,不少人獻計反制,包括削減政治權利如投票權、不可出任公職,更辣的建議是以劃線方式取消BNO到英港人的香港永久居留權,但上述建議最終無被採納,中方只宣布不再承認BNO作為旅遊證件和身份證明,被視為相對溫和的反制。該人指,BNO新計劃是「5+1」,即港人要第六年才正式獲英國國籍,北京需時通盤考慮,料短時間內難有改變。

移民顧問:如政府要嚴查 相信有此能力

環凱移民顧問公司董事張家禧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禁止國民擁有雙重國籍,如果中國公民要移民外地,就要先放棄國民身份。張指出,部分中國公民可能擁有兩本護照,在入境時若被察覺資料有異,或對照護照簽證後被揭發,會指令即時「二選一」,放棄其中一本護照。

至於香港,張指回歸前英國政府容許持有雙重國籍,相信為數不少的市民擁有兩本護照,回歸後中國《國籍法》適用香港,港府如要嚴格執行,估計會牽涉到不少人,因此須視乎日後如何處理,他又指,「如果唔做公職、唔宣誓,係咪就查唔出(雙重國籍)呢?呢個係有保留,因為中國及特區政府要查,相信係有能力做到。」

張強調,居留權與入籍是兩回事,任何人都可以移居幾個國家,但當宣誓入籍後,便有機會牴觸中國《國籍法》,相反,不少港人熱門移民國家,英、美、澳、加等,都歡迎持有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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