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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恐嚇 Criminal intimidation
#21
涉寄雞頭和紙紥公仔恐嚇CEO 足總女董事認罪候判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9%E5%88%A4

刑恐足總CEO案押後訊 女董事續准保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24/

足總董事曾王琬琪涉寄動物殘肢恐嚇行政總裁 案件6月再訊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8A/318182

據悉涉足總行政總裁被恐嚇 足總一名女董事等三人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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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無業漢以裸照要脅前女友做「性奴」兼收錢囚30個月 官斥被告性觀念扭曲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D%E6%9B%B2

無業男子與15歲少女分手後,以裸照要脅少女做其「性奴」。男子被少女央求刪除照片時,他索價過萬元及要求她每月性交數次交換。男子早前承認促致未滿16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刑事恐嚇、非禮、勒索共5罪,今(12月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0個月。暫委法官勞潔儀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滿腦性慾,但他自卑並不是犯案藉口,斥他對事主作出金錢和性要求是苛刻和變本加厲。

勞官引述求情指,被告陸浩文(現23歲)為任職IT支援人員,他患癡肥和哮喘,有礙運動,平時在家中打機和奏中樂;案發時20歲的被告和15歲的初戀女友事主X拍拖後,發現與她難以相處,他一時衝動犯案。

創傷報告指出,X的負面情緒隨着時間淡化。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為人內向,因外貌而極度自卑,他渴望親密關係及不懂與異性相處,性需要未能滿足,他從侵犯X滿足自己,被告滿腦性慾,而且性觀念扭曲,重犯機會中等至偏高。

勞官判刑時表示,涉案罪行非常嚴重,須即時判監;被告沒有精神和心理問題,自卑及缺乏兩性相處技巧等不是藉口。勞官續指,X在被告要求下,曾經不情願地傳送裸照;被告逼X做其性奴,直至X年屆28歲,在住所為他口交和舔腳以羞辱X,並摸X胸部,歷時約5個多小時。

此外,被告先威脅X支付9000元,其後逐步遞增至1.5萬元,並要求X與他每月性交4次,再加至6次,勞官認為,被告對身為學生的X,作出金錢和性要求是苛刻。被告犯案行為持續逾5個月,而且他變本加厲,不接納他衝動犯罪,而是精心策劃,對X造成剝削。勞官考慮到整體量刑原則,終判監禁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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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廣華醫院男病人涉刑事恐嚇護士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328.htm

廣華醫院一名護士為病人洗傷口期間,懷疑被人用摺刀及言語恐嚇,一名62歲男病人涉嫌刑事恐嚇被捕,案件中無人受傷。

事發在下午3時許,一名46歲女護士在骨科病房為一名男病人洗傷口期間,懷疑被人恐嚇,有人展示一把長約15厘米的摺刀,院方接獲護士報告後隨即報警,警方其後在病房拘捕這名男病人。

廣華醫院發言人表示,非常關注事件,對暴力事件「零容忍」,強烈譴責有關人士的暴力行為,醫院會嚴肅跟進及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並檢視及加強病房的安全措施。

發言人說,院方向懷疑被恐嚇的護士致以慰問,並會為有需要的員工提供心理支援,強調醫院一向十分重視員工工作期間的安全,亦有既定措施和指引,預防同事工作期間發生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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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男子帶刀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被捕 案件列作刑事恐嚇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91312b76...0%E5%9A%87

稱「一拳打死你都無罪」 消防員涉刑恐區長不認罪 押8月裁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71...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大咸濕 於 2023-7-13 04: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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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消防員向上司說:一拳打死你都無罪 官指具法律計算 裁刑恐罪成
https://www.hk01.com/article/925359

男子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留恐嚇字句 缺席聆訊下被判囚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814.htm

一名男子多年前在社交網頁留下針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的恐嚇字句,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男子早前已經離開本港,法庭發出拘捕令,高等法院今日在他缺席聆訊下,將他判囚4個月,並下令男子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3年前接獲恐嚇電話,被告事後在社交平台兩個專頁帖文留下恐嚇字句,法庭及後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散播煽動暴力言論。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指出,被告兩度為了發洩而故意留言讓公眾查閱,煽動行為極其嚴重,明顯違反禁制令,構成藐視法庭,被告故意在傳媒廣泛報道後,在兩個擁有逾千成員的社交專頁上留言,煽動甚至驅使他人採取行動,是嚴重侮辱及挑戰司法行政。

案情指,總裁判官辦公室在2020年12月3日接獲恐嚇來電,被告張志豪兩日後,分別在兩個社交專頁留下恐嚇字句,兩則帖文分別有843人回應及226人留言。被告2021年3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曾主動發布涉案兩則留言,但辯稱是出於憤怒及一時衝動,實際上沒有任何意圖傷害蘇惠德與他的家人,被告其後棄保潛逃,同年9月離港。

45歲女子傳真信件威嚇區院法官承認刑事恐嚇罪 判囚四個月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df36f14a...B%E6%9C%88

[ 本帖最後由 大黃蜂 於 2023-8-19 17: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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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男警威脅女子發布不雅片罪脫 官指「IG見」可有不同意思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41...2_001.html
男警涉威脅發布前女友不雅片罪脫 官指兩人事後關係良好惹疑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9%E7%96%91
7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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