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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出口管制毀了中國科技發展 US export control destroyed PRC tech!
#1
美國出口管制毀了中國科技發展!
US export control destroyed China tech development!


瞭解美國出口管制
https://research.hktdc.com/tc/article/MzQ4NDUzODIw

美國國會已授權總統管制一系列商品、技術和服務的出口,並實施經濟制裁。在此過程中,美國國務院和商務部是發揮主要作用的兩大政府機構。

美國國務院國防貿易管制局(Directorate of Defense Trade Controls,簡稱DDTC)負責國防物品及服務的出口許可事宜,以及建立在《武器出口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 Act)下的「美國軍需物品清單」(US Munitions List)。美國商務部工業及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簡稱BIS)則負責在《出口管理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下的「商業管制清單」(Commerce Control List,簡稱CCL)所列「兩用」貨物及技術,以及其他某些物品的許可事宜。

《出口管理條例》——「兩用」物品

工業及安全局負責實施及執行《出口管理條例》。該條例規管「兩用」產品的出口、轉口和轉讓(國內)。所謂「兩用」物品是可同時作商業及軍事用途,涵蓋以下活動及物品:

活動:

出口、轉口和轉讓(國內)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出口是指從美國將物品實際運往或傳輸到另一國家,可以包括實體、電子、口頭或視像的運送或傳輸。出口的物品包括硬件、軟件和技術。轉口是將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從一個外國地點運往或傳輸到另一國家,而轉讓則是在同一國家境內變更最終用途或最終用戶。
來自美國的技術和源代碼的「視同出口」(deemed exports)。「視同出口」是指美國國民將技術或源代碼發布給外國人(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國外)。「發布」(release)視同對該個別人士所在國的出口。「外國人」指並非美國公民或國民、合法永久居民、庇護者或難民的任何個人。
美國人提供與核爆炸裝置、化學或生物武器,或導彈技術有關的協助,如《出口管理條例》第744.6部分所述。
物品:

實際位於美國的商品、軟件和技術(包括經美國轉運的物品和位於對外貿易區的物品)。
不論位於世界何地,所有來自美國的商品、軟件和技術。
來自美國的零件、組件、材料在海外整合或摻入外國軟件/技術,而來自美國的受管制成份超過最低限度水平。
使用來自美國因國家安全理由而受管制的技術或軟件而在外國直接製造的某些產品。
以下5項因素,可用以確定出口商在《出口管理條例》下的責任:

1. 這是甚麼?物品在「商業管制清單」下的歸類。

2. 到哪裡去?商業發票上列明的出口或轉口最終目的地國家,而該等物品將作為出口貨物被最終收貨人或最終用戶接收。

3. 誰會收到物品?物品的最終用戶不得屬於被禁制的最終用戶。「最終用戶」是指在海外收到並最終使用出口或轉口物品者。最終用戶不是貨運代理或中間人,但可以是買家或最終收貨人(「最終收貨人」是指在海外收到出口或轉口的物品的主要當事人)。

4. 他們將如何使用物品?物品的最終用途不能是被禁制的最終用途。某些軍事最終用途,以及用於支持核、生物和化學武器,或導彈技術的最終用途均被禁制。

5. 他們還會如何使用物品?最終用戶為支持擴散項目而進行的外判、融資和貨運等行為可能會妨礙美國出口商與該最終用戶的業務往來。

出口物品是否需要向工業及安全局申領出口許可證的一項重要決定因素,是該物品是否有特定的出口管制分類編號(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簡稱ECCN)。ECCN是描述某一特定物品或某類物品的字母-數字代碼,以顯示對該等物品實施的出口管制。所有ECCN均在「商業管制清單」列出。「商業管制清單」分為十大類,每一類再分為5個產品組別。

「商業管制清單」類別

0 = 核材料、設施及設備(及雜項物品)

1 = 材料、化學品、微生物及毒素

2 = 材料加工

3 = 電子產品設計開發及生產

4 = 電腦

5 = 電訊(第一部)及資訊安全(第二部)

6 = 感應器及激光器

7 = 導航及航空電子設備

8 = 海事

9 = 航空航天及推進系統

5個產品組別

A. 系統、設備及部件

B. 測試、檢驗及生產設備

C. 材料

D. 軟件

E. 技術

至於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但未在「商業管制清單」中列出的物品,正確歸類是EAR99。這個編碼是一個籠統的類別(basket category),為沒有在「商業管制清單」列明的物品而設,顯示在「商業管制清單」各類別的末端。

每項物品只有一個正確的ECCN。出口商、轉口商或轉讓者有責任將交易中的物品正確歸類,必要時應向工業及安全局提出歸類請求。如果物品按《出口管理條例》規定要申領許可證,申請人不得以未能將物品正確歸類為由而免除應負的責任。

如果物品有ECCN,下一步是使用該ECCN裡「許可證要求」部分的資料,結合「商業國家列表」(Commerce Country Chart) ,確定應否根據「一般禁令一」(出口和轉口)、「一般禁令二」(零件及部件轉口)或「一般禁令三」(國外直接製造產品轉口)而須申領特定目的地的許可證。

「商業管制清單」和「商業國家列表」共同界定該等許可證要求。適用的ECCN會註明管制該ECCN內物品的理由,例如NS是國家安全、AT是反恐、CC是遏止罪案等。舉例,ECCN 6A007是出於國家安全(NS)、導彈技術(MT)和反恐(AT)等原因而被管制。

在正確的ECCN找到其相應的「商業國家列表」列標識符(column identifiers)後,就要查閱「商業國家列表」以找到最終目的地國家及正確的列標識符。如果在有關目的地旁的儲存格標示「X」,而且沒有許可證例外(licence exception),就須申領許可證。許可證例外會在ECCN或《出口管理條例》第740部分列出。《出口管理條例》第742部分列明大多數管制理由的許可要求和許可政策。

雖然在美國的出口及轉口物品中,須申領工業及安全局許可證的百分比較低,但當涉及被禁運的目的地及被列作支持恐怖活動的國家時,幾乎所有出口及不少轉口物品均須申領許可證。目前受到普遍禁運或全面制裁的國家及地區是古巴、伊朗、朝鮮、敘利亞及烏克蘭克里米亞地區。

工業及安全局還管制出口及轉口物品到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定實施武器禁運的國家,包括中非共和國、剛果民主共和國、厄立特里亞、伊朗、伊拉克、黎巴嫩、利比亞、朝鮮、索馬里及蘇丹。

此外,美國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目的地實施國防物品和服務出口禁運,而俄羅斯(以及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地區)則因捲入烏克蘭衝突而被美國實施某些制裁。

收貨人方面,美國政府有權禁止特定個人和實體接收美國的出口物品,並就向某些當事人的出口制訂許可及其他要求,即使有關物品通常毋須申領許可證。禁制或限制取決於個別人士及交易的類別。此類限制通常通過工業及安全局4份涉及當事人的清單之一實施,分別是:「實體清單」(Entity List ,簡稱EL)、「未核實清單」(Unverified List,簡稱UVL)、「被拒人士清單」(Denied Persons List,簡稱DPL)和財政部「特別指定國民和被禁制人士清單」(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 ,簡稱SDNL)。各清單說明如下:

實體清單:工業及安全局有合理理由認為曾經參與、正在參與,或是很大機會正在參與或將會參與不利於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的實體,會被列入這份清單。清單訂明各列入清單者的許可要求,這些要求可與《出口管理條例》的許可要求一併實施,也可單獨實施。即使沒有其他要求,公司如要將物品出口到實體清單上的機構,也可能須申領許可證。截至2019年6月底,實體清單已列入中國內地148家實體和香港90家實體,其中包括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及其68家非美國附屬公司。

未核實清單:工業及安全局未能完成最終用途查核,例如許可前查核或付運後核實的企業,會被列入這份清單。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多種原因,最終用途查核無法完成。例如,工業及安全局有時會啟動最終用途查核,卻無法在出口文件所示地址找到外國相關者,也無法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找到當事人。

如果在進行最終用途查核期間,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接收人無法提供作為最終用途查核對象的物品以進行目視檢查,或者無法提供足夠的文件或其他證據來確認這些物品已獲處置,則工業及安全局也會無法核實其真實性(即與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物品的最終用途和最終用戶有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

在某些情況下,工業及安全局沒有足夠資料來確定某些人士涉及《出口管理條例》第744或746部分所述的活動,未能將這些人士列入實體清單。在這些情況下,可以將其列入未核實清單。

在未核實清單上以「紅旗」標示的企業,出口商在向其出口前有責任向當局查詢。此外,列入未核實清單的當事人沒有資格以許可證例外(licence exception)方式接收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出口商必須就對列入未核實清單的當事人出口向自動出口系統申報紀錄,並在出口、轉口或轉讓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而沒有許可要求的物品之前,從該系統取得聲明。

截至2019年6月底,未核實清單列入中國內地41家實體和香港家64個實體。不過,工業及安全局通過最終用途查核,核實了中國內地8家實體的真實性,從該清單移除了這些實體。

被拒人士清單:美國出口商不得與被工業及安全局剝奪出口權的人士進行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物品的出口或轉口交易。出口權由在《聯邦公報》刊登的書面命令界定。被拒人士清單的副本可按此處查閱。有些被剝奪出口權者是位於美國境內。

特別指定國民和被禁制人士清單:這是由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公布,由目標國家擁有或控制,或為目標國家行事或代表目標國家行事的個人和公司清單。清單還列出在並非針對特定國家的計劃下指定的個人、團體和實體,例如恐怖分子和毒販。這些個人和公司整體稱為「特別指定國民」(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簡稱SDN)。清單副本可按此處查閱。

自2014年11月20日起,當局推出網上「綜合審查清單」(Consolidated Screening List),方便美國公司搜索資料。該份清單匯總了美國商務部、國務院和財政部編製的11份不同的「審查清單」,包含超過8,000名個人及公司的名稱,由於美國出口規例、制裁或其他限制,美國企業不得與他們做生意。因此,美國企業在與外國實體進行業務往來前,應查閱綜合審查清單,確保該實體不在這些機構的清單上,這點非常重要。

最終用途方面,《出口管理條例》第744部分包含禁止向某些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出口、轉口,以及選擇性轉讓,根據「一般禁令五」(最終用途/最終用戶) 和「一般禁令九」(命令、條款及條件)實施。例如,《出口管理條例》第744.2、第744.3和744.4部分就禁止出口、轉口和轉讓(國內)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對核、導彈,以及化學和生物擴散活動作出界定。第744.5部分就禁止出口、轉口和轉讓(國內)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對核海上最終用途作出界定。第744.6部分禁止美國個人為支持某些核、導彈、化學或生物最終用途而進行的某些活動,而第744.7部分則禁止出口及轉口供某些飛機和船隻使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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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出口許可證

只有在美國境內的人士可以申領從美國出口物品的許可證。申請人必須是出口商,是美國的主要相關利益者,有權決定和控制物品從美國運出。美國或外國的主要相關利益者,或外國主要相關利益者正式授權的美國代理人,可以申請許可證,將受管制物品從一個國家轉口到另一個國家。在提交申請之前,代表外國主要相關利益者申請許可證的代理人,必須從該外國主要相關利益者取得授權書或其他書面授權,除非雙方已存在所有權、控制權、權責或從屬關係。

在許可證申請表可輸入以下當事人:(1)申請人;(2)獲授權接收許可證的另一當事人;(3)買家;(4)中間收貨人;(5)最終收貨人;(6)最終用戶。有意申請出口許可證的各方應查閱《出口管理條例》第748部分的要求,包括「補充資料一」有關填寫許可證申請表的一般說明。出口商可以網上申請許可證。

許可證申請可以全部或部分批准、全部或部分拒絕,或者退回不予處理。不過,申請人可以具體要求將許可證申請視為一體,整體批准或拒絕。如果申請獲批准,出口商會收到許可證編號和到期日,以用於出口文件。

涉及物品出口或轉口的許可證通常有效期為4年。4年有效期的例外情況包括以供應短缺為理由,申請受管制物品的許可證(有效期僅限12個月),以及以「緊急情況」為理由審核並批准的許可證申請。

對中國內地出口兩用產品及技術

2007年6月19日,工業及安全局頒布最終規則,修改並闡明美國對中國內地出口及轉口某些高技術兩用物品的許可要求及政策。該規則修改以國家安全為理由而受「商業管制清單」管制的物品之出口許可審核政策,包括新增管制某些被認為可作軍事用途的物品,而該等列入「商業管制清單」的物品過去輸往中國內地毋須許可證。

該規則訂明,出口商須就某些獲許可的出口向中國商務部申領「最終用戶聲明」(End‑User Statement)。規則還正式設立「核定最終用戶」(validated end‑user,簡稱VEU)計劃,容許合資格公司毋須個別出口許可證就可接收某些受美國管制的物品。受益於該計劃的行業包括電子、半導體設備和化學品。以導彈技術和遏止罪案為理由而受《出口管理條例》管制的物品,不得在此項授權下出口或轉口。

規例簡化了公司申請核定最終用戶授權的程序,與美國商務部已實施的其他特別許可或授權類似。中國內地的最終用戶可以直接申請,或者由出口商代為啟動申請程序。授權申請必須以諮詢意見的方式提出,而且附上出口商或轉口商擬出口、轉口或轉讓予最終用戶並註明ECCN號的物品清單。

工業及安全局於2007年10月首次公布獲批准的核實最終用戶清單,僅得5家公司。該清單逐步擴大,到2019年6月底,共有11家獲授權公司和46家合格設施。

工業及安全局於2013年1月修訂核定最終用戶計劃,包括:(1)增加一項規定,根據這項計劃出口、轉口或轉讓(國內)的人士,須向核定最終用戶收貨人發出書面通知書,詳述貨物內容;(2)澄清受物品的特定條件規管,並在核定最終用戶授權下按該等條件接收物品的核定最終用戶,若有關物品再毋須取得許可證以出口或轉口至該核定最終用戶的授權地點,或根據許可證例外有資格運往該目的地,就不再受到與物品有關的條件約束。

工業及安全局表示,若該局否決核定最終用戶授權申請,將不會對該最終用戶實施新的許可要求。此外,不獲給予核定最終用戶授權也不會對公司日後向商務部申領出口許可證構成影響。該局還指出,在核定最終用戶授權下,若核定最終用戶獲准接收特定符合條件的技術,其中國內地僱員也獲授權接收同一技術,包括在美國境內轉讓(即視同出口)。

關於該等規定的進一步資料可按此處查閱。

經香港出口的美國出口管制物品

2017年4月19日,工業及安全局對向香港出口或經香港轉口的特定受管制物品實施新的支持文件規定。該局預料,在幾乎所有情況下,該規則只會要求香港的當事人申領香港法例原已規定必須申請的許可證。在這些情況下,經香港轉口物品者毋須採取進一步行動。不過,該規則要求公司在受管制物品運到香港之前,須建立申領香港進口許可證副本的新程序。

根據該項新規例,出口商或轉口商向香港出口或轉口任何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以及因國家安全、導彈科技、核不擴散或生化武器等理由而受「商業管制清單」管制的物品,必須事前申領一份有效的香港進口許可證(或由香港政府發出的書面聲明,證實不須領有進口許可證,或以「無需許可證」通知書形式發出)。

此外,香港的轉口商從香港轉口任何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以及出於國家安全、導彈科技、核不擴散第一列或生化武器的原因而受管制的物品前,必須事先取得香港出口許可證(或由香港政府發出的毋須出口許可證的聲明)。

工業及安全局表示,香港工業貿易署在其網站發布的聲明,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進口商發出的書面指引,說明進口商進口無形技術到香港,毋須具備進口許可證。

如果物品只是取道香港轉運到另一目的地,並在香港沒有收貨人,將視為是向該目的地的出口或轉口。香港法例或會要求過境物品須具備進口或出口許可證,不過美國關於付運前取得許可證副本的規定並不適用。

關於該等規定的進一步資料可按此處查閱。

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經濟制裁

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根據美國的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目標,針對目標外國和政權、恐怖分子、國際毒販、從事與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有關活動者,以及對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經濟構成其他威脅者,執行並實施經濟和貿易制裁。

該辦公室的制裁可以包括全面禁制、凍結資產,以及限制貿易和金融交易。目標包括由目標國家擁有或控制,或為目標國家行事或代表目標國家行事的個人和公司。清單還列出在並非針對特定國家的計劃下指定的個人、團體和實體,例如恐怖分子和毒販。

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的制裁相當廣泛,可以針對美國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無論身在何處)、任何實際在美國居留的個人(包括外國國民)、根據美國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成立的實體,以及美國公司的外國分支機構、美國擁有或控制的外國實體,以及實際位於美國的實體(包括外國公司的代表處)。

根據該辦公室的「50%規則」,任何實體直接或間接擁有一個或多個被禁制或受限制者總計50%或以上,就視為被禁制或受限制。該規則僅適用於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的受限制者清單,例如特別指定國民和被禁制人士清單。

進一步資料可點擊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網站查閱。

對新興及基礎技術可能實施的出口管制

工業及安全局於2018年11月啟動程序,擬對新興技術實施出口管制。該局表明,此舉不是要擴大目前不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技術的適用範圍,或改變「商業管制清單」已訂明對現有技術的管制。

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簡稱ECRA)授權工業及安全局對新興和基礎技術的出口、轉口或轉讓(國內)建立適當的管制。正檢討的一般技術類別包括:

生物技術(例如納米生物學、合成生物學、基因組和遺傳工程,以及神經技術);
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技術(例如神經網絡和深度學習、進化和遺傳計算、計算機視覺、規劃等);
定位、導航和定時技術;
微處理器技術(例如系統單晶片或堆疊式記憶晶片);
先進計算技術(例如以內存為中心的邏輯);
數據分析技術(例如可視化、自動分析算法或語境感知計算);
量子資訊和傳感技術(例如量子計算、加密或傳感);
物流技術(例如資產總體可見度或配送型物流系統);
增材製造(例如3D打印);
機械人技術(例如微型無人機和微型機械人系統、集群技術、自組裝機械人和分子機械人技術);
腦機接口;
高超音速(例如飛行控制算法、推進技術和專用材料);
先進材料(例如自適應偽裝、功能性紡織品或生物材料);
先進監控技術(例如面印和聲紋技術)。
在認定這些類別中的新興技術對美國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時,工業及安全局必須考慮:(1)此類技術在外國的發展;(2)出口管制對美國發展此類技術可能產生的影響;(3)出口管制在限制此類技術在外國擴散的有效性。

因此,工業及安全局在以下各方面向公眾徵求意見:(1)如何界定新興技術,以幫助日後認定此類技術;(2)確定上述類別中的特定技術是否對美國國家安全重要的適用標準;(3)認定此類技術的來源;(4)須檢討的其他一般技術類別;(5)此類技術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發展狀況;(6)對特定的新興技術實施管制對美國技術領先地位的影響;(7)在認定對美國國家安全重要的新興技術方面的其他方法,包括須考慮實施出口管制的新興技術的發展階段或成熟程度。

公眾意見會提供跨部門會議參考,以便為「商業管制清單」內新的ECCN制訂規則。工業及安全局表示,在確定已認定技術的適合出口管制水平時,必須考慮該項技術的潛在最終用途和最終用戶,以及限制或禁止從美國出口的國家。雖然該局在設定出口管制水平上有一定的酌情權,但是在最低限度上出口新興技術到受美國禁運的國家須取得許可證。

美國總統特朗普同樣於2019年5月15日發布行政命令,宣布由於受到外國對手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ICT)和服務進行經濟和工業間諜活動的威脅,因此進入國家緊急狀態。該命令還指出,受到外國對手擁有、控制,或受其管轄或指示者所設計、開發、製造或提供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和服務,在美國可不受限制地取得或使用,提高了外國對手建立並利用在資訊及通訊科技或服務中漏洞的能力,可能帶來災難性後果。

為應對這種威脅,該命令授權美國商務部對涉及外國對手[1]擁有、控制,或受其管轄或指示者所設計、開發、製造或提供,而且會(1)在美國對資訊及通訊科技構成不應有的破壞和顛覆風險;(2)對美國關鍵基礎設施或美國數碼經濟的安全或抗逆力造成不應有的災難性風險;(3)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其他不可接受的風險的資訊及通訊科技(或服務),一律禁止進口,其他涉及這些科技或服務的交易也受禁制。

在諮詢財政部、國務院、國防部、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以及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和某些其他機構後,商務部必須在2019年11月27日提出規則或規例,執行該命令。這些規則和規例其中應包括:

確定是外國對手的特定國家或人士;
認定由外國對手擁有、控制,或受其管轄或指示的人士;
認定特定技術或國家,其涉及的資訊及通訊科技或服務交易應受到特別審查;
制訂按照行政命令對禁制以外的交易進行許可程序;
訂立將在資訊及通訊科技或服務市場上的特定技術或特定參與者認可為明確納入或排除在該命令所訂禁令的準則;以及
認定舉行協議談判,以減輕美國憂慮的機制和相關因素。
對公司的建議

違反《出口管理條例》會受到刑事和行政處罰。根據《出口管制改革法》的條款,處罰可包括監禁長達20年,以及每次違規最高罰款100萬美元。每次違規的行政罰款可高達30萬美元,或交易額的兩倍,以金額較高者為準。行政罰款最高額會根據通貨膨脹每年調整。

違規者也可能被剝奪出口權,禁止從事《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範圍內的任何交易。此外,其他企業和個人以任何方式與已被剝奪出口權的公司從事《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出口交易均屬非法。

為避免涉及潛在的違規行為,公司在評估美國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風險時應重點考慮一些關鍵因素。

他們可通過私人的「受限制清單」(Restricted Party List,簡稱RPL)審查服務,或「綜合審查清單」審查交易夥伴。與受到美國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的當事人進行重大交易或業務往來,可能使公司本身成為美國制裁的對象。這類指定通常稱為「二級制裁」,適用於第三國或地區的公司,這些公司不是管制的主要焦點,但被視為破壞了主要工作。一般而言,在以下領域進行重大交易可能面對二級制裁的風險:

與伊朗有業務往來,或者支持伊朗,包括汽車、石油和石化行業,以及其業務往來支持伊朗的特別指定國民和被禁制人士,包括伊斯蘭革命衛隊或其附屬實體;
與俄羅斯國防和情報部門受制裁的公司有重大業務往來;
與其他特別指定國民和被禁制人士或受美國全面禁運的國家或地區(例如朝鮮或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地區)進行交易。
公司還應審查並瞭解其交易的物品(商品、軟件和技術)是否受美國司法管轄。根據最低限度或直接產品規則,不是在美國製造或並非來自美國(例如在美國生產、翻新、組裝或升級)的外國製造物品,仍可能受到《出口管理條例》規管。例如,非美國製造的物品,若來自美國的「受管制」成份超過其價值的25%,或物品採用來自美國,並因國家安全理由受管制的技術製造,可能受到《出口管理條例》規管。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不得轉讓至被禁制的目的地或被禁制的最終用戶,並受到最終用途管制規管。

具體而言,受《出口管理條例》規管的物品不得轉讓給伊朗或朝鮮,也不得將此類物品轉讓給在實體清單或特別指定國民和被禁制人士清單上的任何中國內地公司。同時,被禁制最終用途包括結合化學或生物武器,以及某些與核有關的應用。此外,以中國內地而言,受美國司法管轄的物品不得用於或用以支持某些中國的火箭系統(例如彈道導彈、太空運載火箭和探空火箭)和無人飛行器(例如巡航導彈、目標無人機和偵察無人機)。

[1] 在行政命令中,「外國對手」是指任何外國政府或非政府實體,長期從事或嚴重危害美國的國家安全或美國人的安全保障。「資訊及通訊科技或服務」是指以電子方式,包括傳輸、存儲及顯示,主要為實現或進行資訊或數據的處理、存儲、提取或通訊功能而使用的任何硬件、軟件,或其他產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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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擴大晶片出口限制 美媒:威脅中國新興製造商
https://www.hk01.com/article/824837

美國商務部宣布限制先進半導體及晶片製造設備出口後,美媒10月10日引述分析指,此舉很可能讓中國某些迅速崛起的半導體企業受挫。

《華爾街日報》(WSJ)引述專家稱,可能受新規影響的華企包括中國國營製造商長江儲存(Yangtze Memory Technologies Co., Ltd.)和DRAM晶片製造廠長鑫存儲技術有限公司(ChangXin Memory Technologies)。

分析人士認為。長江儲存一直提高其產能,這或加劇市場上本已巨大的定價壓力,對包括韓企三星(Samsung)和SK海力士在內現有廠商構成挑戰。

至於長鑫存儲技術有限公司,分析指,美國商務部限制用於製造18納米或以下DRAM晶片的製造設備出口,因此長鑫的業務或會受影響。

報道指,長江儲存與長鑫存儲都未有就此消息回應記者問題。

ASML要求美職員停止服務中國客戶 美晶片設備供應商撤駐華職員
https://www.hk01.com/article/824900

美媒10月12日引述消息稱,因應美國晶片禁令,美國晶片設備供應商正撤離駐中國長江儲存(Yangtze Memory Technologies Co., Ltd.)的員工,荷蘭光刻機巨頭阿斯麥(ASML)也告訴其在美國的職員要避免為中國客戶提供服務。

美國商務部宣布限制先進半導體及晶片製造設備出口後,《華爾街日報》(WSJ)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包括科磊(KLA)和泛林(Lam Research)在內的關鍵供應商最近數天暫停對長江存儲已安裝設備的支持,暫停安裝新工具,也暫時撤出他們在長江儲存駐廠的員工。

彭博社報道,阿斯麥的美國管理團隊在一封致美國員工的電子郵件中稱:「ASML美國職員必須避免直接或間接為中國任何客戶提供服務、運輸或支持,直至另行通知,同時ASML正積極評估哪些特定晶圓廠受這一規定的影響。」

港媒:中國頂級晶片製造商停止美國員工參與產品研發
https://www.hk01.com/article/824945

港媒10月13日報道,中國北方華創(NAUR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已告知其在中國的美國員工停止參與零件和機器的開發。

根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港媒引述知情人士稱,在一份立即生效的內部通知中,這間總部位於北京的中國頂級半導體設備製造商,要求其美國工程師停止參與研發項目。

美國工業和安全局7日宣布新規,要求美國公民未經許可不能在某些位於中國的半導體製造廠參與開發或生產晶片。

【中美晶片戰】內地研究機構:兩國已沒有和解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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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布限制向中國銷售半導體和晶片製造設備後,外媒引述財經專家報道,中美正式陷入經濟戰,有內地分析師直言,兩國已沒有和解的可能。

中國晶片研究機構芯謀研究(ICwise)指出,美國已決心用晶片作為遏制中國的工具,兩國已沒有和解的可能了。

半導體諮詢公司SemiAnalysis首席分析師Dylan Patel則指,兩國正式陷入經濟,新規將對影響打擊中國建設國內技術能力。他估計,限制措施將可能導致全球技術和工業貿易減少數千億美元的生意。

受消息影響,昨日(10日)全球半導體股大跌。不過有分析指,新規受影響層面可能會遠遠超出半導體產業,並延伸到依賴高階晶片的產業,包括電動車、航空科技及智能手機等行業。

金杜律師事務所:美國出口管制新規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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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日前宣布了一系列針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新規,內地金杜律師事務所發表報告指出,這是自2020年4月28日以來,對出口管理條例規模最大的一次修訂,對內地企業的影響也今超越當時,將進一步波及內地智能汽車、數據中心、雲端運算等相關領域。

金杜報告表示,新規不僅令中國本土企業難以獲得相關資源,美國商務部也可以透過許可證逐案審查的行動,限制半導體相關的外商公司對中國境內的投資、產能擴張。另外,新規對上游供應亦構成一定影響,沒有在內地設廠的半導體公司,在現有半導體供應鏈模式下,尋求海外廠代工高效能晶片晶圓的能力也將受到嚴格限制。

金杜報告表示,在相關規範下,即使中國境內半導體廠不生產先進晶片,但只要相關製程能力滿足最終用戶、用途所限制的先進製程標準,也將受到新規限制。其影響力將遠遠超過先進晶片的範疇,將大大影響中國半導體廠提升製程能力。

報告最後提到,根據近期美國立法規劃來看,這次的出口管制絕對不會是華府對中國產業的最後一擊。半導體產業鏈相關企業要如何平衡海外業務和中國國內業務的佈局,以及人員調配在未來可能將成為極為緊迫的問題。

美限制對華出口先進晶片技術 專家:中國或倒退5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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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角力進一步升級,美國周五(7日)祭出最新出口管制。外媒引述美官員稱,此舉將有效阻止中國於可以開發核武或軍事用途的超級電腦上,使用美國技術所製造先進晶片;更有專家直言,新禁令或令中國的發展倒退5至10年。

據悉,美國商務部所使用為「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FDPR)」,於1959年提出;用於控制美國技術的交易,即是若產品使用美國技術製造,華府均有權阻止其銷售。美國於2020年更進一步擴大FDPR適用範圍,即使在外國製造,造採用美國技術者均受至限制,以阻止「其他國家技術上超越美國」。

在美國擴大FDPR後,美國將多家中國企業納入清單,並切斷他們採購美國晶片的渠道,而中企逐漸轉向自行設計、生產晶片,以尋找新出路,為再次受美國打壓。

Cambrian AI公司晶片顧問Karl Freund表示,新規等同禁止所有使用美國設備的半導體製造商將先進晶片售往中國。而中國將需開發自已的技術及處理器,以取代現在所使用的美國或西方技術,但同時亦意味着,中國需再花5至10年的時間,才可追上現今技術。

不過,Berliner Corcoran & Rowe專門研究晶片管制法規的專家 Dan Fisher-Owens表示,新規雖然「補起出口管制的漏洞」,但美國在使用新規的態度卻十分謹慎,擔心在過程中影響外國公司,並與盟友們產生摩擦。

報道亦引述一名美國官員指,其他盟友未向美國承諾將實施類似的措施,直言「如果其他國家不加入我們,單方面管制的效果會隨時間過去而降低」。同時,若外國不遵守相關管制,美國更有可能失去領導的地位。

科磊依禁令停向華企售先進晶片設備 SK海力士獲1年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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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華晶片升級出口管制 三星、SK海力士獲豁免一年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7%BE...29361.html

外媒:美國打壓中國芯片致英特爾擬裁員數千人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10/13/AP6...78c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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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看懂美國再祭技術出口管制影響,重擊中國AI與超級電腦發展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4324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超級電腦效能隨著時間而提升之際,這樣的限制可能會嚴重阻礙中國開發強大的數值計算技術能力,而此技術是許多領域創新的基石,包括生物科學、人工智慧和飛彈工程等。《路透社》先前報導,拜登政府計劃限制晶片和晶片製造工具出口。

(中央社)美國拜登政府料將宣布新措施,限制中國企業取得可用於高效能運算的技術。這是美方最新且強力的相關舉措,用於阻止北京藉美國技術升級超級電腦與AI人工智慧。

《紐約時報》引述多名知情人士透露,新措施最快可能本週宣布,將是拜登政府為阻止中國取得先進半導體技術而採取的一些最重要步驟。新措施將以川普時代打擊中國電信巨擘華為的規定為基礎,禁止世界各地的企業把使用美國技術、機器或軟體的產品賣到中國。

據兩名知情人士說法,多家中國企業、政府研究實驗室和其他實體料將面臨與華為類似的限制措施。實際上,任何公司使用美國製造的技術,都將被禁止出售產品給政府鎖定的中國實體。目前尚不清楚哪些中國企業和實驗室會受到影響。

美國擴大實施所謂「外國直接產品規定」(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不過是華府限制措施計畫的一環。這項規定是將美國管轄擴大至所有採用美國軟體或科技製造的產品,即便這些產品是在海外由與美國沒有其他關係的外國企業所製造。美方預計也想管制賣給中國國內半導體產業的尖端美製機具。

知情人士說,華府也打算限制將美國製造的微晶片出售給中國最強大的超級運算和數據中心計畫。此舉最終可能會讓主要學術機構和阿里巴巴、騰訊等網路公司無法獲得所需零部件打造領先的數據中心和超級電腦。

在超級電腦效能隨著時間而提升之際,這樣的限制可能會嚴重阻礙中國開發強大的數值計算技術能力,而此技術是許多領域創新的基石,包括生物科學、人工智慧和飛彈工程等。《路透社》先前報導,拜登政府計劃限制晶片和晶片製造工具出口。

多名熟悉相關討論的人士透露,拜登政府也在準備發出行政命令,允許政府以國家安全風險為由審視美國企業的海外投資,並且考慮其他可能用於對付中國晶片製造大廠長江存儲(YMTC)的措施。

紐約智庫亞洲協會(Asia Society)長期研究中國議題的學者夏偉(Orville Schell)表示,美國政府一直在推動將美國和中國有關半導體和半導體技術的供應鏈脫鉤,因為它們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國家經濟,也攸關武器系統和其他軍事應用。

夏偉表示過去一、兩個月,美國官方不光對最小型、最尖端技術的半導體,也愈來愈關注製造中階半導體的中國企業。這是因為這些較舊型晶片仍是武器中的關鍵部分,美方不希望中國晶片製造商利用來自美國或盟國的技術製造晶片,也不希望中國企業成為全球供應商。

夏偉說美方擴大關切面向極為顯著,還說長江存儲是這類公司的一個典型例子。

紐時認為新措施若推出,也將會是美國迄今打擊中國超級電腦和數據中心市場蓬勃發展的最強力舉措。

中國許多大學、國營企業和網際網路公司使用具有多種能力的超級電腦,當中大多用於分析道路交通、管理社群網絡或預測天氣等重要但平常的任務,但中國也會用超級電腦強化針對如維吾爾人等少數民族的侵入性監控系統,也會用超級電腦模擬核爆威力並設計可以避開美國防禦的下一代武器。

由於諸多這類使用美國技術、設備而賣到中國的產品是在海外或他國製造,讓美國政府相關規範有洞可鑽,因而川普政府與拜登政府轉為動用「外國直接產品規定」堵住漏洞。

拜登政府上月已就一些銷往中國和俄羅斯的精密電腦晶片祭出新限制措施,聚焦在輝達(Nvidia)和超微(Advanced Micro Devices)等矽谷公司出售的高端圖形處理器(GPU)晶片。這類產品最初用於電玩,現成為用於訓練人工智慧演算法大型電腦中重要一環。

歐布萊特石橋集團(Albright Stonebridge Group)負責中國事務的資深副總裁崔歐洛(Paul Triolo)表示,此舉或許是美國政府就中國取得美國技術一事祭出規範和出口管制的最強力表態,且時值中共第20次全國代表大會預定本月16日召開之際,時機敏感。

美國宣布新出口管制 或致中國晶片製造業倒退數年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E5%B9%B4
[Image: _2022100815090158957.jpg]
美國的新出口管制可能阻礙中國晶片產業發展。REUTERS

美國商務部周五(7日)公布新的出口管制,限制向中國出口多款用於人工智能及超級電腦的晶片,同時收緊向中國公司銷售用於生產半導體的設備。分析指,這一系列措施堪稱1990年代以來,美國在出口技術到中國政策上最大幅度的改變,將能透過迫使美國和使用美國技術的外國企業,切斷對中國供貨,阻礙中國晶片產業發展,令其倒退好幾年。中國駐美國大使館批評這是科技霸權,指美方利用技術實力阻礙和遏制新興市場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

美國科技專家指,這看來是過去10年來最廣泛的出口控制,跟前朝特朗普政府針對華為的措施類似,但今次影響更廣泛,禁止向多間中國科技公司出口科技,令中國難以自己生產先進晶片。

分析指,這可能是自1990年代以來針對將科技出口至中國,變動最大的美國政策;若實施,美國技術和晶片製造將不再能支援中方,會令中國的晶片製造產業倒退數年。

國際戰略研究中心技術及網絡安全專家劉易斯說:「這會令到中國晶片製造業倒退好幾年,中國不會放棄製造晶片,但這會拖慢他們的速度。」劉易斯更形容,今次出口管制政策形同冷戰高峰時期的嚴厲出口管制。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這還會使中國軍事運用開發延宕,包含核子和超音速武器。

根據新措施,美國的晶片製造商若出口用於人工智能及超級電腦的晶片,必須先向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並限制美國公民及企業,為部分中國晶片製造商提供技術支援。《紐約時報》引述一位不具名美國高層官員表示,多數許可證申請將被拒絕。

至於涉及美國技術的晶片生產設備,如果是供應給外資在中國的廠房,商務部亦要逐一審批。在新措施公布後,南韓廠商SK海力士已表示,會向美國申請許可,強調會遵守國際秩序。

美國商務部同時將31間中國公司列入「未經核實」出口管制清單,當中包括半導體製造公司長江存儲科技。至於藥明生物等9個實體,則被剔除在這份清單外。藥明生物今年2月被列入清單後,股價曾暴跌。

相關新聞:
美商務部將31間中國公司 列未經核實出口管制清單:https://bit.ly/3yqdmfT

中國駐美大使館批評,限制對華技術出口措施是科技霸權,指美方利用技術實力抑制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

《華爾街日報》引述一名美國高層官員說,美方相信特定仰賴美國晶片、軟件、工具和技術的先進運算能力,正促進中國軍事現代化,包括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也被用在其他美國嚴重關切的活動上,例如促使人權侵犯的大規模監控行動。

這名官員表示:「允許中國和其軍方取得最先進的晶片和晶片製造設備,會(為美國)帶來深遠國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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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晶片大戰|美國祭「核彈」晶片禁令 晶片設備廠紛撤離在華外籍員工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6%99...01600.html

[Image: 9ba1a9fe6a09032c2749f555fa861efc]

上周五(7日)美國再對中國祭出迄今對華晶片產業最為嚴厲的出口限制,當中,更對美國籍員工的受僱設限。受禁令影響,據指美國晶片設備企業陸續撤出在華晶片企業的員工及對其技術支援。

上周五,美國商務部宣布擴大實施「外國直接產品規定(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即是如果美國的晶片製造商需要出口用於先進人工智能計算及當代武器的重要技術超級電腦的晶片,須先向當局申請出口許可。同時,華府亦有權禁止進口使用美國技術但在外國製造的晶片

在今次禁令,商務部更限制「美國人」支持中國最尖端晶片的開發或生產的能力,即包括持有美國護照和綠卡的美國人人及美國公司,該措施大大阻礙中國晶片企業招聘外籍人士,甚至獲得他們的技術的支援

《華爾街日報》報導指,美國晶片設備商科磊KLA(美:KLAC)和Lam Research(美:LCRX)正在撤出在長江存儲的員工,並暫停在該廠的業務活動。長江存儲獲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支持,主要業務為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與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製造。

該報又引述知情人士稱,這些晶片商最近幾日暫停對長江存儲在安裝設備的支持,並暫時停止安裝新工具。知情人士又說,他們在運營工廠和發展製造能力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並帶來高科技晶片生產工具方面的專業知識。如果禁令的時間延長,長江存儲等客戶將無法獲得開發晶片所需的升級、維護的知識和未來技術的機會。

《南華早報》早前亦報導,中國生產晶片製造設備的北方華創已經要求公司內擁有美國國籍的僱員立即停止參與項目研發。

另外,荷蘭光刻機製造商ASML(美:ASML)於今周三亦告訴該公司在美國的僱員,不要為中國客戶提供服務。

不過,美國政府亦為南韓的海力士和三星,以及台灣的台積電(美:TSM)等晶片授出為期一年的豁免,讓他們暫時可出口晶片到中國企業。

今次華府的禁令對中國的晶片發展造成非常大的打擊,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的技術和網絡安全專家Jim Lewis指將使中國倒退多年。而Cambrian AI的晶片顧問Karl Freund則指出,中國在新規定必須開發自己的製造技術和自己的處理器技術,可能需要五到十年的時間才能趕上今天的水平。

受全球晶片的需求減少,加上中美的晶片大戰,晶片股過去一個錄得顯着跌幅,Lam Research累跌近19%、科磊累跌逾18%、Applied Materials(美:AMAT)累跌逾12%、Advanced Micro Devices(美:AMD)累跌23%、英偉達(美:NVDA)累跌近9%、台積電(美:TSM)累跌逾15%。如果禁令持續,恐對該些企業的盈利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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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美將就半導體及積體電路 調查三星、高通及台積電
http://www.metroradio.com.hk/news/defaul...1015041726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表示, 監管當局將就某些半導體裝置與積體電路(IC), 以及使用該等零部件的行動裝置, 調查三星電子、高通及台積電.
路透社報道,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上月接獲紐約DaedalusPrime LLC控訴, 經表決展開調查後聲明指出, 委員會將針對三星電子及台積電製造的某些半導體, 及三星電子與高通生產的某些積體電路着手調查.

傳美禁售華為中興新設備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chin...00180_007/

美國以國安為由 準備禁售華為及中興新設備
https://hk.on.cc/hk/bkn/cnt/finance/2022...2_001.html

外媒報道,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文件顯示,當局以國家安全為由,準備禁止在美國出售中國科企華為及中興通訊(00763)的新通訊設備。據報新禁令將包括所有採購。

報道指,FCC考慮到國安因素,計劃在美國全面禁售華為和中興的新設備,並禁售中國三大錄影監控設備製造商海能達、海康威視和大華技術一些設備。這將是FCC首次以國安理由全面禁售特定電子設備,而非像之前只限制企業禁用聯邦資金採購。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FCC主席Jessica Rosenworcel上周已向該會委員分發禁售方案,仍待投票才能通過,禁令不會追溯已獲准的產品。一旦落實,名單上的企業要向美國政府申請,才可在當地售賣新設備。

FCC以國安為由 準備禁售華為及中興新設備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2...2_001.html
[Image: bkn-20221014100156821-1014_00992_001_01p.jpg]
英媒周四(13日)報道,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文件顯示,當局以國家安全為由,準備禁止在美國出售中國科企華為及中興通訊的新通訊設備。據報新禁令將包括所有採購。

報道指,FCC考慮到國安因素,計劃在美國全面禁售華為和中興通訊的新設備,並禁售中國三大錄影監控設備製造商海能達、海康威視和大華技術一些設備。這將是FCC首次以國安理由全面禁售特定電子設備,而非像之前只限制企業禁用聯邦資金採購。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FCC主席羅森沃塞爾(Jessica Rosenworcel)上周已向該會委員分發禁售方案,仍待投票才能通過,禁令不會追溯已獲准的產品。一旦落實,名單上的企業要向美國政府申請,才可在當地售賣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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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圖有偈傾|美國新一輪對華晶片限制 殺傷力堪比華為禁令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6%9C...00150.html

[Image: c76455ba61bbb6ecc77735fd96b85c16]

美國拜登政府年內三度針對中國推出限制半導體技術出口政策,由最高科技的人工智能晶片、電子設計自動化軟件(EDA)、半導體製造設備,以至落後5年的14納米制程技術亦不放過。美國用意明顯由以前保持積極領先,轉為主動出手降低中國技術水平,特別是針對近年取得一定技術水平及市場份額的中國公司,大有可能在今輪限制之下受阻。

中芯14納米晶片亦不放過
美國最新10月7日公佈的出口限制政策,針對人工智能晶片及生產設備,限制任何美國公司及美籍人員協助中國生產包括16/14納米邏輯晶片﹔128層以上3D NAND Flash晶片﹔18納米或以下DRAM晶片,並將31間中國公司納入未核實名單,當中針對中國目前最有前景的公司。

從Gartner數據及大摩估算可見,中國公司在NAND、DRAM及CPU邏輯晶片發展迅速,並預期在2025年全球市場佔一席位。特別是記憶體市場NAND及DRAM,中國公司將由2%及1%的市佔,分別升至16%及6%。

[Image: f5f220f680aa9594cf3ef4c072607475]

CPU邏輯晶片方面,亦受惠中芯國際(981)技術水平日漸提高至量產14納米晶片,如果撇除台積電及三星之外,中芯國際在全球市場並非沒有競爭力,甚至預料可以取得3%市場,亦為國內提供不錯的CPU晶片。

不過,隨着拜登政府推出新一輪晶片限制,方向由保持積極領先,變成主動降低中國技術水平。以邏輯芯片為例,美國除了阻止環繞柵場效應晶體管(GAAFET)涉及的EDA設備,封殺對方開發5納米以下晶片的可能性,現時則連Intel在2014年已經量產的14納米晶片都不放過,中斷中芯國際自2019年已經展開的14納米生產線。

華為案例︰選擇性放生舊技術

[Image: 746f81434354c7694343acffbe53a731]

新限制的影響有幾大,各界均以華為禁令作比較。事實上,華為自2020年被美國納入實體清單後,美國當局態度明確,選擇性限制5G手機技術,包括聯發科技及高通可以提供4G Soc手機晶片﹔Skyworks及Qorvo除5G外的射頻晶片皆可供貨﹔而Sony為首的影像感測器亦無問題。

PC市場方面,美方就放生Intel、AMD提供CPU,例如MateBook X PRO就正正使用Intel最新一代第12代Core i9處理器,即使當中涉及7納米技術,亦未有阻止。

不過當涉及到關鍵的新技術,華為的5G基站及伺服器則一律遭阻止,故此有意見認為今次連成熟技術都不放過,較華為禁令更辣。

美國晶片設備商影響也大
然而,美國並非沒有代價,特別是晶片設備商在中國收入佔比相對重,七間重要晶片設備商在華收入佔比介乎16%至32%,當中最高是應用材料,過去12個月在華收入佔32%,涉及約80億美元收入。

[Image: bb4309505c6826f874b2c3f11b7e565f]

目前各大廠商正向美國當局申請短期許可,否則只能直接撒出中國市場。例如據報ASML的美國團隊在一封員工信件中提到「ASML美國職員必須避免直接或間接為中國任何客戶提供服務、運輸或支持,直至另行通知,同時ASML正積極評估哪些特定晶圓廠受這一規定的影響」。

長江存儲難望變「果鏈」
較早前,長江存儲傳出幾乎打入「果鏈」為iPhone供貨,引起各方關注。一方面證明中國在記憶體晶片的技術日漸進步,另一方面則令美國認為足以構成威脅,繼而以涉及「軍方」背景為由納入未核實清單。

[Image: 78d2a4385bca9912d62122e0617e5b53]

高盛就估計長江存儲在今年上半年取得3%國際市場,作為全國最大的手機記憶體晶片廠,目前正量產128層NAND晶片,與三星、SK海力士等全球領先企業落後一至兩代,並朝向192層發展。不過,當無法取得美國設備供應商的人員及技術支持,一切變成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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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美國出口管制條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BE%8E...1%E4%BE%8B
美國的出口管制條例(英語: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縮寫:EAR),俗稱出口管制法、出口禁令,是一組出現在美國《聯邦規則彙編》第15章第730至第774部分(15 C.F.R. § 730 et seq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的條例,由美國商務部下屬的工業和安全局負責管理。通常來講,出口管制條例主要規定是否能從美國出口貨物,以及是否能從一個外國再出口(re-export)另一個非美國的國家。適用的範圍不僅包括實體貨物,還包括計算機軟體、數據、技術等。《聯邦規則彙編》第15章第774部分提供了受到控制的商品分類列表。[1]許多常見計算機軟硬體產品,都是受該條例管制的產品,他們都會在軟體許可條款上進行聲明,例如AMD網站上「產品、服務和技術嚴禁由美國出口或轉口至古巴、伊朗、朝鮮、蘇丹、敘利亞及其他受到美國貿易制裁的任何國家/地區和最終使用地區」的聲明。[2]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 - BIS.doc.gov
https://www.bis.doc.gov/index.php/regula...ations-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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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美宣布新出口管制 估讓中國晶片製造倒退數年
https://tw.news.yahoo.com/%E7%BE%8E%E5%A...36248.html

美國商務部今天宣布一系列晶片出口管制措施,未來美國企業除非獲得政府許可,否則不得出口先進晶片和相關製造設備至中國;運用美國技術、在他國製造的晶片,也將受此規範。

美國商務部工業暨安全局表示,今天更新的出口管制措施,將限制中共取得先進運算晶片、發展和維繫超級電腦,以及製造先進半導體的能力。相關設備被中國用來生產先進軍事系統,包括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MD),甚至被拿來侵犯人權。

商務部工業暨安全事務次長艾斯特維茲(Alan Estevez)透過新聞稿指出,他7月曾告訴國會,會妥善盡一且所能保護美國利益,避免具軍事用途的敏感技術落入中國軍方、情報及安全單位手中。

他說:「威脅環境不斷變化,今天更新政策,是要確保我們確實因應中國帶來的挑戰,同時持續接洽並與盟友夥伴合作。」

新措施上路後,若未取得許可證,美國企業不得再提供先進運算晶片、晶片製造設備及其他相關產品給中國;今天措施也擴大外國直接產品規定(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未來運用美國技術、在他國製造的晶片,也受此規範。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引述一位不具名美國高階官員表示,多數許可證申請將被拒絕,但若設備是欲運送給當地美國或盟國企業經營的工廠,則會逐案審查。

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引述一位美國高階官員說,美方相信特定仰賴美國晶片、軟體、工具和技術的先進運算能力,正促進中國軍事現代化,包括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也被用在其他美國嚴重關切的活動上,例如促使人權侵犯的大規模監控行動。

這名官員表示:「允許中國和其軍方取得最先進的晶片和晶片製造設備,會(為美國)帶來深遠國安風險。」

路透社分析指出,這一系列措施堪稱1990年代以來,美國在出口技術到中國政策上最大幅度的改變;若能有效實施,新措施將能透過迫使美國和使用美國技術的外國企業,切斷對中國供貨,讓中國晶片產業「跛腳」(hobble)。

路透引述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科技事務主任路易斯(James Lewis)表示,新措施能讓北京倒退好幾年,「中國雖不會因此放棄晶片製造,但能放慢他們速度」。

美將 31 家中企列出口管制清單,中國:科技霸凌做法
https://technews.tw/2022/10/11/china-pro...trol-list/

美國商務部上週五(7 日)收緊出口管制,將中國最大記憶體代工廠長江存儲等 31 個中國企業及研究機構列入「未經核實」(unverified)貿易清單,以限制其取得美國核心技術的能力。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10日就美商務部升級半導體等領域對中國出口管制並調整出口管制「未經驗證清單」表示,這是典型的科技霸凌做法,不僅違背雙方合作精神、罔顧雙方合作事實,且嚴重阻礙中美企業間正常經貿往來,嚴重破壞市場規則和國際經貿秩序,嚴重威脅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該發言人指出,首先,透過中美雙方前一階段共同努力,9家中國實體最終從「未經驗證清單」中移出,受到中美兩國企業的歡迎,這表明雙方只要本著坦誠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完全可以找到對雙方企業都有益的解決辦法。但同時,美方又將31家中國實體列入「未經驗證清單」,還進一步升級半導體等領域出口管制措施。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強調,美方的做法不僅影響中國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也損害美國出口企業正當商業利益;美方應立即停止錯誤做法,給予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各國企業公平待遇。

美國將7家中國機構列入出口管制清單 涉航空航天和電子領域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6265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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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晶片禁令發酵|傳蘋果叫停用中國晶片 長江存儲平同業兩成也無用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6%99...16525.html

據《日經亞洲》引述多名消息人士透露,蘋果公司已經暫停旗下產品採用中國長江存儲公司(YMTC)晶片的計劃。此前,美國政府收緊對華半導體出口限制。

落後三星和美光一兩代
多位消息人士稱,當美國政府本月初公佈對中國更嚴格的出口限制時,蘋果已經完成長達數月、有關iPhone使用長江存儲128層3D NAND快閃記憶體的認證程序。該NAND快閃記憶體是從智能手機、個人電腦到伺服器的所有電子設備中的關鍵零件,長江存儲的128層晶片是至今為止中國製造商最先進的晶片,但仍比三星電子和美光(Micron Technology)等市場領導者落後一、兩代。

報道指出,蘋果原本計劃最早在今年開始採用長江存儲的晶片,原因是比同業產品便宜至少20%。另外一位消息人士指,長江存儲獲政府補貼,因此價格比同業更優惠。

受地緣政治壓力及批評
然而,受地緣政治壓力及來自美國決策者的批評,令蘋果需作調整。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雖然已經過驗證,但在新iPhone開始量產時,尚未使用長江存儲產品;而有關晶片最初亦僅計劃用於在中國市場銷售的iPhone。

美國在10月7日將長江存儲納入「未經核實名單」(Unverified List),當美國官員無法驗證一家公司的最終用戶為何方時,該公司就會被納入這份名單。美企將禁止在沒有取得許可的情況下,與未經核實名單上的企業分享任何設計、技術、文件或規格。

〈美禁高階晶片輸中〉傳與中國工信部閉門開會 長江存儲發聲明闢謠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7%BE...05584.html

外傳中國工信部與長江存儲在內等中國半導體公司,過去一周召開一系列緊急會議,評估美國拜登政府新晶片禁令衝擊,對此,長江存儲發聲明嚴正澄清為不實言論。

長江存儲聲明中說,面對謠言,一貫堅持清者自清,在目前市場環境和產業環境正發生重大變化局勢下,用心險惡的不實言論不只傷害企業形象,還將對國內外半導體產業環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長江存儲表示,嚴正要求相關媒體、平台或個人,即刻停止居心叵測的捏造與以訛傳訛行為,刪除並不再轉載或散佈與事實不符的虛假言論與不實報導,已對不實報導採取證據保全措施,並將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長江存儲強調,公司堅持全球化、市場化、合規運營理念,成立以來始終恪守在全球合法合規經營原則,未來也將秉持初心、堅守原則,積極在當前外部環境和形勢變化下,尋求發展之路。

外媒先前報導,針對美國對中國擴大半導體晶片管制,中國工信部已與長江存儲、中科曙光等企業高層舉行閉門會議,長江存儲並向工信部示警,未來可能處於險境之中。

[ 本帖最後由 QEpark 於 2022-10-22 15: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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