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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關係 break off relations
#1
脫離關係 break off relations

父母與子女條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29!zh-Hant-HK
Parent and Child Ordinance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2...190291_002


【父子決裂】登報就可脫離關係禁陳崇輝入祖堂? 大狀:無約束力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241377
[Image: qFacZB9x4G-7F2Ct7GGMeSu-Wr2QwfK4hGxcp4Rs...w1920r16_9]

袁弓夷獨家回應被容海恩脫離關係 家庭破裂文革中常有之事 國安法下保命之舉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24920.html

登報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 容海恩:本著國之大義 丈夫理解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0510
[Image: vTVri6h6NpzNHrKTENF0Y3zEbZOfBvcY0YkrUtGJK1I?v=w1920]

保安局日前點名譴責及緝捕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指三人於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袁弓夷是時事評論員袁彌昌的父親,以及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的家翁。

容海恩今日(5日)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坊間多稱為翁媳關係)。她其後回應指,袁彌昌對此知情及理解。

容海恩稱自己流著偉大祖國之血

容海恩的聲明指,自己是「流著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國安處稱袁弓夷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她宣布正式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

容海恩其後表示,維護「一國兩制」是首要考慮,有責任立即表明立場,不會受其他因素影響。她說丈夫袁彌昌對此知情和理解,至於兩名女兒年紀還小,即使向她們解釋也未必明白。

保安局點名譴責袁弓夷、梁頌恆等人成立「香港議會」違國安法 袁弓夷媳婦容海恩稱全力支持警方行動 (18:18)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c%e5%8b%95

保安局表示,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等人於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當局嚴厲譴責。

保安局稱會按《港區國安法》第37條依法追究,緝捕有關人士,同時呼籲市民要與任何違反《港區國安法》人士及所組織的非法活動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中通社亦報道,駐港國安公署堅決支持保安局,指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勢力,無論身處何地、以何種方式或何種身份,只要涉嫌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活動,從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袁弓夷為時事評論員袁彌昌及人民力量前主席袁彌明之父,同時為新民黨議員容海恩的家翁,袁弓夷於反修例示威期間起活躍評論時政,其後離港;何良懋則曾任海外版《星島日報》,不時與袁弓夷一同主持網上論政節目。梁頌恆則曾為青年新政召集人,2016年於立法會宣誓後被取消議員資格,反修例示威後前往美國。

袁弓夷媳婦、新民黨議員容海恩於Facebook發文表示,全力支持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條嚴厲依法打擊所有違法活動,以儆效尤。

她又批評,梁頌恆、袁弓夷及何良懋等人在海外籌組所謂的「香港議會」,宣稱將選出一批在國際上代表香港人發聲的香港議會成員,毫無疑問屬有計劃、不顧一切後果、全心惡意顛覆特區政府職能以及破壞特區政府的組織,呼籲市民要與任何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或組織劃清界線,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議會籌備委員會」就回應,指港府引用「國安法」通緝組織成員,但指港府完全沒有香港人的授權及同意,稱被通緝「是我們的榮幸。」

容海恩登報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 陳潔玲:應該索性離婚表忠貞呀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0529
[Image: vTVri6h6NpzNHrKTENF0Y3zEbZOfBvcY0YkrUtGJK1I?v=w1920]
[Image: kmq3ANep9MBjU41-SKweWPDjCXcIjxHUv8uZm7_LmZs?v=w1920]

保安局日前點名譴責及緝捕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容海容8月5日即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惹來議論紛紛,一向關心時事的陳潔玲都有發表意見。

容海恩以「國之大義」為題登報,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本人容海恩,作為留著偉大祖國之血嘅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據國安處稱,袁弓夷先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本人現宣布正式與袁弓夷先生脫離爺媳關係。」陳潔玲在IG STORY轉載聲明並留言:「容小姐的愛國情操很值得支持﹗但登報聲明都係稍欠力度,應該索性離婚以表忠貞呀﹗#加油你是最棒的﹗」

容海恩與夫家恩怨一籮籮 曾與姑仔袁彌明隔空對罵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0...2_001.html
[Image: bkn-20220805090018254-0805_00822_001_04b...0805181944]

議員容海恩登報與家公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實際上她與夫家的政治立場亦是南轅北轍,曾出現被「單打」,甚至與姑仔袁彌明隔空對罵。

容與丈夫袁彌昌一家的政治立場不一,袁的姐姐袁彌望、妹妹袁彌明及父親袁弓夷都屬民主派,故非第一次因政治立場出現爭吵。容在2016年加入新民黨,及後於該黨時任的政策總裁袁彌昌結婚,袁彌昌妹妹、人民力量前主席袁彌明的丈夫林雨陽在其社交網站貼文,指「You are what you choose. 老婆、朋友有得揀。其他親戚要揀時,請好好選擇。」在2019年,袁彌昌指自己發現於該黨主席葉劉淑儀意見不一,選擇離開新民黨。

及至2020年,容曾參加節目,袁彌明與容海恩隔空對罵。當時談及元朗721事件,袁彌明直言與容海恩「無嘢討論」,「企咗個邊就係是非不明,個良知係冇」;容則反駁指「我覺得佢都嘥氣,講咩良知,我冇良知咩,我覺得你嘅良知係錯,係咪先?各人有自己嘅良知,良知唔係電視機睇到呀嘛。」

其實袁彌昌早於2020年6月接受訪問時指出,他的家庭是香港政治光譜的縮影,談及《港區國安法》立法後,他父親的行動可能觸犯法例,他指父親發表「消滅共產黨」等言論,可能會令家庭不再容易團圓,形容是家中的悲劇,但會尊重父親的志願。

政Whats噏:容海恩同袁弓夷脫離關係 稱袁彌昌理解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0...2_001.html

[Image: bkn-20220805053007368-0805_00822_001_01p...0805142941]
保安局日前發文嚴厲譴責3人,話佢哋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一人正係議員容海恩嘅家公、時事評論員袁彌昌之父袁弓夷。容今日(5日)發聲明,宣布同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及後回應話老公袁彌昌知情及理解。

容海恩嘅聲明,題為「國之大義」,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內文話「本人容海恩,作為留着大祖國之血嘅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據國安處稱,袁弓夷先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本人現宣布正式與袁弓夷先生脫離爺媳關係。」

東網向容查詢,佢回覆話國之大義同埋維護一國兩制係首要考慮,強調係極度緊要嘅事項,有責任立即表明立場,其他事項都唔會受到影響。對於屋企關係,佢話兩個囡當然仲細個,講咗都未必明白,但老公就知情同理解。

其實當日港府發文譴責後,容已經喺社交平台話,支持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條嚴厲依法打擊所有違法活動,以儆效尤。佢亦呼籲市民要同任何違反《港區國安法》嘅人士或組織劃清界線,切勿以身試法。

政Whats噏:登報與袁弓夷脫離關係 容海恩現身拒回應提問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0...2_001.html

【Emily】容海恩登報同袁弓夷脫「爺媳關係」 惹網民抽水二創 Ben Sir話得「翁媳」關係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C%E4%BF%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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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容海恩割席︱袁弓夷開腔不當一回事 事前不知:佢要保屋企及地位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0946

[Image: O9JFsBq1rKjaHRhuFNScRwNw6LpivgDy1T1rg9U9...w1920r16_9]

保安局日前點名緝捕在海外籌組「香港議會」的袁弓夷,指他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子、國際關係學者袁彌昌的太太、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昨天(5日)登報,指本著「國之大義」與袁弓夷斷絕「爺媳」關係。

袁弓夷接受外媒訪問,透露容海恩事先並沒與他溝通,自己通過新聞得知:「對於我嚟講,真係,完全唔當係一回事。」他說《港區國安法》下,容海恩是被迫與他劃清界線,以保著在建制派中的地位,還有「保住佢屋企,佢有兩個細路嘅嘛,佢有老公嘅嘛。」

[Image: vTVri6h6NpzNHrKTENF0Y3zEbZOfBvcY0YkrUtGJK1I?v=w1920]

你諗下,第一佢要保住喺建制派裡面嘅地位。佢喺建制派好有地位,做得議員,如果唔係都唔會推佢出嚟做議員啦。跟住要保住佢屋企,佢有兩個細路嘅嘛,佢有老公嘅嘛。
袁弓夷


新政治形勢下「將來香港社會就係咁」

袁弓夷指,這類親人「割席」過去在內地文革、反右運動中見怪不怪,「以前香港呢啲嘢就唔會發生嘅」,但新政治形勢下,當權者要攻擊的敵人,一定會著其家人與之劃清界線,「將來香港的社會就係咁,如果唔係,我哋都唔洗走啦。」

他表示,自己童年在內地「見到好多,我哋好多親人,因為我哋屋企多多少少都係資本家,好多人就因為乜嘢運動,同我哋屋企家人親人『割席』,好多,多到不得了。」事件在香港變成大新聞,他說因為港人未經歷過:「佢哋覺得好大件事,當然呢啲好juice(具話題性),大把人講吓,好正常。」

登報脫離「爺媳關係」後首現身 容海恩被追問會否正式向法庭申請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0801

保安局日前點名譴責及緝捕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指三人於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袁弓夷的媳婦、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今日(5日)在報章刊登聲明,宣布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外界多稱為是「翁媳關係」),引起各界關注。容海恩傍晚出席活動,引來傳媒追問。

[Image: vTVri6h6NpzNHrKTENF0Y3zEbZOfBvcY0YkrUtGJK1I?v=w1920]

容海恩在報章刊發聲明,指自己「作為流着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據國安處稱,袁弓夷先生涉溓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本人現宣布正式與袁弓夷先生脫離爺媳關係。」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由於這是單方面聲明,法律效力較低,如希望進行具法律效力的斷絕關係,需要涉事各方到法庭申請,經由法庭頒令。

容海恩傍晚出席活動時,被記者問到會否向法庭申請與袁弓夷斷絕關係,以及會否着老公袁彌昌與父親脫離父子關係,她一一搖頭拒絕回應。

容海恩脫離關係|律師指登報僅表達立場 另一做法更有法律效力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0703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在報章刊登聲明,與家翁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在報章不時見到這類脫離關係的聲明,但實際上有沒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界人士指,這類聲明主要是表達立場,實際法律效力不大,但如果真的要斷絕與某人關係,可以向法庭申請。

報章登廣告只是對外清楚表達立場

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一般來說,要提交聲明需要一定法律程序,「不是講出來就生效」。他說,在報章上刊登廣告,只是將自己的立場對外表達清楚,如果將來有事件涉及公告中的兩人,可以以此表達清晰立場。以錢債糾紛為例,如某人欠債,另一人登出聲明指與該人沒有關係,是向社會表達相關債務「唔關我事,唔好搵我」。

不過,熊運信認為登報公告並不會改變法律現狀,如要有法律約束力,須進行法庭程序。事實上袁弓夷與容海恩兩人關係較為間接,是「丈夫的爸爸、兒子的妻子」,不是一句話就能斷絕關係。

如要斷絕法律關係 涉事各方須法庭申請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登報斷絕關係的聲明法律效力不大。他說,登報告示是單方面向社會表達意願,如果要在法律上斷絕關係,需要涉事各方到法庭申請,舉例如終止婚姻關係,也要法庭頒布離婚令。法庭會問涉事各方是否同意終止關係,以及終止關係的理由,但陸偉雄表示,就算雙方同意法庭都未必會批准:「如果終止關係涉及重大社會利益,例如涉及犯罪相關調查,法庭都唔會批准。」

此外,一般人際關係可能較婚姻關係複雜,會涉及多個持份者,所有持份者都需要到法庭表達意願,大家同意才可以:「例如該關係涉及財產分配,兄弟姊妹都要同意。」

法庭有一籃子考慮 包括是否有必要

另外,法庭亦會考慮一般行動是否足以避免衝突,是否有需要真的斷絕關係。「婆媳關係衝突咁,奶奶同媳婦唔見面就可以避免衝突,法庭會問『係咪一定要斷絕關係呢?』」陸偉雄說,如果媳婦與丈夫關係融洽不想離婚,丈夫與家人關係亦不錯,純粹是媳婦與丈夫家人有衝突,「咁樣就好複雜啦」。他笑指:「如果簡單搞得掂,千年以嚟嘅婆媳關係就好易解決啦!」

而如果各方同意終止關係,法庭經過一籃子考慮後亦都批准,法庭就可以頒令終止指定關係,此時就具有法律效力。

MIRROR意外後工程公司聲明 亦僅屬表態

陸偉雄又以最近MIRROR演唱會墮屏事故為例,工程公司事後發出的聲明,僅僅是公司的表態,如果警方調查後發現要負上責任,工程公司亦脫不了關係:「所以呢啲聲明只係一種表態,最終要睇案件證據,或法庭基於各人意願和實際情況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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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胡適兩個兒子,一個成才,另一個卻與他斷絕父子關係,父親不好當
https://kknews.cc/history/42pyegg.html

胡适次子胡思杜:曾刊文与父亲断绝关系,自杀时留下一封遗书
https://new.qq.com/omn/20200515/20200515A0QPMW00.html

【回到未來 062】人吃人時代:胡適兒子登報脫離父子關係大罵父親的下場,容海恩知道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_xMlbFCsQ

[youtube]d-_xMlbFCsQ[/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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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趙質山負面消息纏身 其母曾登報「割席」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1...2_001.html

[Image: bkn-20220810164011254-0810_00822_001_01p...0810231504]

東方傳媒機構(下稱「東方」)今日(10日)終止趙質山(Chiu Chih Sun Alex)的榮譽主席名銜,其在外之一切個人及商業行為,一概與東方無關。

事實上,身為香港航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的趙質山,多年來負面消息纏身。《東網》翻查資料發現,趙母張躍莉早於2016年1月7日在《文匯報》刊登聲明,與趙質山「割席」脫離母子關係,提及趙的一切債務及私人事務與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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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律Q&A|律師:登報脫離關係無法律效力 夫婦離婚即可解除翁媳關係
https://news.mingpao.com/ins/%E7%86%B1%E...C%E4%BF%82
[Image: 4cc30add9348043784d86c498b3f15a0.png]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今(5日)登報發聲明,宣布與被指涉違《港區國安法》的家翁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登報脫離關係有否法律效力?家翁與媳婦法律上算不算家人?夫婦離婚是否等於自動脫離翁媳關係?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解答法律Q&A。

問:登報脫離關係有沒有法律效力?法庭承認否?

答:於報紙刊登聲明並無法律效力,只可説明個人立場,昭告天下,示意自己不希望與此人有關的事再有任何瓜葛。

雖然無法透過登報脫離關係,但日後如發生法律爭議,報紙上的書面聲明可能可被視為證據,用以證明自己是否持有某種立場,然而法庭是否承認聲明人確實有此立場,仍需要視乎具體事實情況。

如家翁被起訴某些刑事罪行,媳婦雖不會被牽連,但如媳婦與家翁曾有金錢往來,可能會被警方視為協助或教唆家翁干犯該刑事罪行的證據。然而,媳婦在報紙刊登聲明脫離關係,以及提及自己對相關刑事罪行的立場,或可被視為證明自己與該犯罪行為無關及自己沒有「犯罪意圖」的證據。

問:翁媳法律上算不算是家人?
答:不同法例下,對「家人」的定義稍有不同。例如根據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2條,家人包括藉姻親關係而與某人有親屬關係的人。

但在某些條例下,例如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262D條下家人只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姻親關係則沒有包括在内。

另外,根據香港法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在沒有遺囑情況下,媳婦沒有權利繼承家翁的遺產。

問:夫婦離婚是否等於解除翁媳關係?
答:若法庭作出離婚判令,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不再是對方的配偶,媳婦與家翁的姻親關係亦會解除。

問:可否循法律程序脫離關係?
答:如果是父母與子女,法律上不能脫離關係。而父母與子女之間,最重要的法律關係,就是根據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父母及子女之間的遺產繼承權。如父母及子女不希望對方繼承自己的遺產,唯一方法是訂立遺囑,並列明對方並非受益人。夫妻之間脫離關係,就可依離婚程序。除此以外,法律上其實沒有脫離關係的程序。

翁媳關係並非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下可繼承遺產的親屬,因此脫離翁媳關係與否,在法律上沒有重大意義。除了如上述提及就自己立場作出的聲明,在部分刑事案件可能可作為聲明人有否「犯罪意圖」的證明,惟與脫離關係一事並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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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容海恩脫離關係|律師指登報僅表達立場 另一做法更有法律效力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0703

袁弓夷獨家回應被容海恩脫離關係 家庭破裂文革中常有之事 國安法下保命之舉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24920.html

首回應容海恩脫離爺媳關係 袁彌昌:表態是需要的,滅親倒也不必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85/3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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