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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演奏,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Public Entertainment Ordinance
#1
無牌演奏,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Public Entertainment Ordinance

4.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1)任何人如無根據本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
(2)任何人違反第(1)款的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期間,另處罰款每日$2,000。 (由1995年第72號第4條修訂)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7...792132_001

4.Licences for places of public entertainment
(1)No person shall keep or use any place of public entertainment without a licence granted under this Ordinance.
(2)Any person who contravenes subsection (1)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to a fine at level 4 and imprisonment for 6 months, and to a further fine of $2,000 for every day during which the offence has continued. (Amended 72 of 1995 s. 4)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7...790946_001


街頭表演活動政策
https://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viti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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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奏榮光被控無牌演奏 二胡伯質疑「內地可,香港不可」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F%E3%80%8D

六旬退休漢於今年4月涉在東涌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遭警方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他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被告庭上質疑在其他國家,甚至在內地,也可以街頭表演,反問「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則稱,「唔得㗎喎」,並提醒被告經審訊後定罪,會失去減刑機會。案件排期於9月5日作一日審訊,控方屆時將傳召目擊警員作供。

傳票指出,被告李解新(68歲)被控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6分至5時29分期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行人路上奏二胡。

否認控罪 普通話傳譯協助
被告庭上否認控罪,由普通話傳譯協助。他稱,「香港很多很多街頭表演,誰認罪?香港警務處長,誰認識他?」他提及,曾在英國、泰國街頭表演,甚至在中國大陸也可以,反問「為何香港不能?香港不是一國兩制嗎?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曾官則稱「唔得㗎喎」。

被告續稱,他因演奏二胡已多次被票控。曾官稱,法庭毋須得知他涉及的其他案件,並指根據法例,在公眾地方表演須領牌,否則將被檢控,「你講國際公約、英國泰國呢啲,對你冇幫助」。

翻查資料,此控罪屬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15)條,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

【案件編號:WKS 7238/22】

退休漢以二胡拉《榮光》被控無牌演奏 不認罪9.5受審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72...2_001.html

六旬退休漢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時,被警察票控無牌演奏樂器。案件今天(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不認罪,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將案排期9月5日審訊,預計控方只會傳召1名警員證人。被告在庭外表示自己只是演奏「do re mi fa so」的旋律,沒有叫口號,又表示「願榮光歸我、歸你、歸他也行」。

68歲被告李解新,報稱退休人士,傳票控罪指他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分至29分之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的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奏玩二胡。被告今天以普通話答辯,表示不認罪。他指香港很多街頭表演者,反問裁判官誰會認罪、誰有許可證明,又指自己在泰國、英國甚至中國內地都可以街頭演奏,「在民主自由的香港不行嗎?」。裁判官立即表示「唔得喎」,並提醒被告街頭表演要領牌,稱被告「講嗰啲人權公約、國際公約、泰國、英國對你無幫助」,並強調若經審訊後定罪,法庭不會給予量刑折扣。

案件編號:WKS7238/2022


退休漢以二胡拉《榮光》獲脫無牌演奏罪 官:控方證據不足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2...2_001.html

六旬退休漢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時,被警察票控無牌演奏樂器,被告不認罪,案件今天(22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經審訊後,暫委裁判官談立豐指控方沒提出足夠證據,裁定表證不成立,沒有聘請律師、自行作代表的被告可獲500港元訟費。

68歲被告李解新,報稱退休人士,傳票控罪指他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分至29分之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的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奏玩二胡。高級警員吳維基作供指,當日下午收到噪音投訴,到場後見到被告坐在摺椅上演奏二胡,並有擴音器及咪高峰轉播。當吳及同袍上前了解時,被告一度想收拾物品離開,但遭到阻止,其後被告稱「你要票控我,我就繼續拉二胡」。被告親自盤問吳,當日他演奏的歌曲屬甚麼性質,遭裁判官打斷,指出歌曲性質與控罪無關。

裁判官聽取控方案情後,裁定本案表證不成立,因控方只能證明被告在涉案地點拉二胡,但沒提供證據顯示被告有否獲得許可。脱罪後,被告在庭外指會繼續參與街頭演奏。

案件編號:WKS 7238/2022

退休男子被控東涌拉二胡無牌演奏脫罪 獲500元訟費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453652

一名68歲退休男子,今年4月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時,被警員票控無牌演奏樂器,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聽取控辯雙方證供後,裁定表證不成立,因控方只能證明被告在涉案現場拉二胡,但就未能提供證據顯示被告有否獲得許可。 選擇自己出庭自辯的被告,最終可獲500元訟費。

原文網址: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453652

街頭奏《願榮光》 「二胡伯伯」無牌演奏表證不成立: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oqzMkxo

[Image: w1200]

修例風波|二胡翁涉「無牌」演奏《榮光》表證不成立 獲發還500元訟費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BB/334803

一名68歲退休老翁涉於今年4月在東涌巴士站以二胡演奏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一項沒有許可證奏玩樂器。被告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認為控方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裁定本案表證不成立,被告獲付500元訟費。老翁在庭外表示,日後仍會繼續街頭表演,即使再被票控亦沒有關係,認為只是「耽誤點時間」,並形容「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在庭上,高級警員吳維基作供,指他當日便衣執勤,收到噪音投訴後便赴現場處理,他約下午5時在現場見到被告在一張摺椅上用二胡拉奏《願榮光歸香港》,並透過擴音器等轉播,他遂與3名同袍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被告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親自盤問吳維基,想追問歌曲性質時,裁判官卻指,票控內容是被告在無許可證下在公眾地方演奏,與歌曲性質沒有關係性,又說法庭從不考慮政治因素,只講證據事實。

稱續街頭表演 被告: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認為傳票控罪針對被告在公眾地方演奏時,沒有警務處處長許可證,惟控方並無就此提供證據,故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並向被告發還500元訟費。被告在庭外表示,日後仍會繼續街頭表演,就算再被票控亦無關係,認為只是「耽誤點時間」,強調「真理在我們這一邊」。

被告李解新,68歲,報稱退休人士,他否認於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至29分,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位於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被告早前在庭上表示,在香港很多人在街頭表演,質疑有誰會為此認罪,又說自己曾在英國、泰國、內地等街頭表演,不明白為何在香港就不可以,當時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聞言稱「唔得㗎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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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退休漢二胡拉《榮光》獲脫無牌演奏罪 官自行覆核推翻裁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2...2_001.html

原獲脫罪的被告李解新,經覆核後現被裁定表證成立。

六旬退休漢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時,被警方票控無牌演奏樂器。被告不認罪,案件本周一(22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談立豐當時指控方沒提供證據顯示被告有否獲得警察許可,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毋須答辯兼得500港元訟費。裁判官翻查相關法律條文後,今天(26日)開庭覆核自己當時的決定,裁定本案表證成立,並將案押後至9月2日續審,屆時直接開展辯方案情。

68歲被告李解新,報稱退休人士,傳票控罪指他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分至29分之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的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奏玩二胡。

裁判官指,本案牽涉的傳票控罪屬於牌照許可證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4A條,有意利用任何例外規定或豁免或限制的人,均有責任舉證證明上述事宜。套用在本案,即辯方也有責任證明與警察許可的相關事宜,因此決定撤銷自己當日的決定。

案件編號:WKS 72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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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男子街頭二胡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 審訊後脫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03.htm

一名68歲男子涉嫌於今年4月,在東涌巴士站以二胡演奏反修例時樂曲《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一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被告否認控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經審訊後,法庭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奏玩樂器造成滋擾,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報稱退休人士的68歲被告李解新,否認於今年4月29日下午,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下,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法官指控方未向警員提問是否滋擾 判街頭奏樂男子脫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03.htm

一名68歲男子涉嫌於今年4月,在東涌巴士站以二胡演奏反修例樂曲《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一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被告否認控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經審訊後,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奏玩樂器造成滋擾,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談立豐裁決時指,如只是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於街頭奏玩樂器,不會構成控罪,控方仍須證明被告當時有否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上訴庭案例顯示,這項考慮與被告行為有否構成滋擾重疊。

談立豐又指,控方唯一證人警員吳維基作供清晰直接,沒有誇大其詞,接納他的供詞。相反,被告出庭作供時,承認案發時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但他一時確認曾使用擴音器,一時又反駁,答案模棱兩可,並不可靠。

談立豐認為,控方案情確立了案發時被告佔用了部分行人路空間,有人駐足停下數十秒後離開,20米範圍內都能聽見演奏聲音,但被告演奏是否對其他人造成滋擾,控方就未有就此點向警員提問,只在盤問被告時,問他有否見到巴士站外有「打蛇餅」的情況,法庭不能接納,因此裁定被告脫罪。


報稱退休人士的68歲被告李解新,否認於今年4月29日下午,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下,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退休漢二胡奏反修例歌脫罪 官親自覆核推翻裁決改表證成立9月續審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C%E5%AF%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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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東涌奏《願榮光》獲裁無牌演奏罪不成立 六旬翁原另被控大圍演奏 控方改控無牌籌款
https://thewitnesshk.com/%E6%9D%B1%E6%B6...%E8%A2%AB/

[Image: 1031-12.png]

曾被票控在東涌無牌二胡演奏《願榮光》、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近日再被票控 2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指他在 2022 年 6 至 8 月期間,兩度在港鐵大圍站外無牌二胡奏樂,案件周一(3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至「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控方擬申請把本案,及另外 2 宗案發地點不同的同類案件合併審訊,獲批准押後至 11 月 3 日處理。

控方指,3 宗案分別為本案、旺角東站外奏二胡案,及一宗發生於中區的案件。
被告聞改控罪後稱沒籌款
官:待控方舉證
被告李解新在庭上聞悉修改控罪後,以普通話批評控方,「我很遺憾…上次法官都說了,你在浪費政府、大家的資源,你這樣是甚麼意思?甚麼籌款?我都沒籌款!請你拿出證據來!」法官即表示,會先批准修改控罪,屆時待控方舉證。

李解新亦在庭外表示,自己尚未收到中區案件的傳票。

原被控兩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被告李解新(68歲,報稱退休人士)原被票控兩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指他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45 分;及同年 8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36 分至 50 分期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港鐵大圍站出口外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經控方修訂控罪後,改為控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 4(17) 條,指李解新分別在同年 6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45 分,及 8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27 分,在港鐵大圍站 A 出口的行人路上,無合法辯解或合理辯解,且沒由社會福利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

東涌奏《願榮光》獲裁無牌演奏罪不成立 六旬翁原另被控大圍演奏 控方改控無牌籌款
https://thewitnesshk.com/%e6%9d%b1%e6%b6...%e8%a2%ab/

[Image: 1031-12.png]

曾被票控在東涌無牌二胡演奏《願榮光》、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近日再被票控 2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指他在 2022 年 6 至 8 月期間,兩度在港鐵大圍站外無牌二胡奏樂,案件周一(3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至「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控方擬申請把本案,及另外 2 宗案發地點不同的同類案件合併審訊,獲批准押後至 11 月 3 日處理。

控方指,3 宗案分別為本案、旺角東站外奏二胡案,及一宗發生於中區的案件。
被告聞改控罪後稱沒籌款
官:待控方舉證
被告李解新在庭上聞悉修改控罪後,以普通話批評控方,「我很遺憾…上次法官都說了,你在浪費政府、大家的資源,你這樣是甚麼意思?甚麼籌款?我都沒籌款!請你拿出證據來!」法官即表示,會先批准修改控罪,屆時待控方舉證。

李解新亦在庭外表示,自己尚未收到中區案件的傳票。

原被控兩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被告李解新(68歲,報稱退休人士)原被票控兩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指他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45 分;及同年 8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36 分至 50 分期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港鐵大圍站出口外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經控方修訂控罪後,改為控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 4(17) 條,指李解新分別在同年 6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45 分,及 8 月 24 日早上 11 時 27 分,在港鐵大圍站 A 出口的行人路上,無合法辯解或合理辯解,且沒由社會福利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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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男旺角街頭表演收傳票 1人涉行為不檢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2_001.html

旺角區執法人員昨日(2月28日)晚上約8時,在旺角彌敦道一帶進行巡邏期間,發現4名男子在奶路臣街銀行中心對開奏玩樂器及進行表演。人員經調查後,發現4名男子(17至38歲),涉嫌未領有「在公眾街道或道路奏玩樂器許可證」,人員向他們作出口頭警告並多次勸喻他們離開不果後,遂向他們發出傳票。

人員調查期間,其中一名38歲姓蔡男子拒絕聽從指示離開,並不斷高聲叫囂及指罵人員。人員遂拘捕該名男子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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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奏《願榮光》翁控7罪 質疑「無休止檢控」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7%e3%80%8d

六旬退休漢涉在不同地方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7項涉及無牌籌款和無牌演奏的控罪,沙田裁判法院昨日舉行審前覆核。被告質疑控方「無休止檢控」,又提出有人在他不知情下暗中拍片。裁判官表示,無論片段是光明正大抑或暗中攝錄,最重要是正確反映案發情况。被告最終同意片段無造假之處。

質疑遭暗中拍片 官:反映案發情况
被告李解新被票控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和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控罪,控罪發生於2022年6月至9月。庭上透露,呈堂證物包括近半小時的現場片段,控方證人有21人,包括現場觀察的警員,以及兩名熟悉《願榮光歸香港》歌曲意思的專家證人。

控方21證人 包括「《願榮光》專家」
甫開庭,被告表示自己無設備播放涉案片段,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遂要求控方安排被告在法庭房間觀看片段。操普通話的被告稱為了公平和安全,希望法官命令播片的警員「將武器全卸下來」。鄭官指被告的擔憂「不真實」,法庭不會頒令。

鄭官逐一確認本案爭議事項,被告否認自己持有籌款和演奏牌照,「整個香港都有人演奏,沒有人有牌照」。辯方證人方面,被告表示「在街頭聽我拉二胡的人有千千萬萬」,但聽眾不一定替他作證,又指街頭藝術表演獲世界認可。鄭官此時打斷被告,指法庭不是發表言論的地方,最終將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再訊,另排期於5月15至17日審訊。

李解新曾因去年4月涉在東涌街頭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同年10月被裁定無罪,另涉的其他街頭演奏票控,同月底被改控無牌籌款。

【案件編號:STS8743、10299、11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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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街頭歌手Oliver Ma無罪 官:難信納警證供
https://hk.news.yahoo.com/%E5%94%B1%E3%8...35178.html

[Image: e5c87b30-ff93-11ed-bbe5-e5c74d9d20fe]

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街頭歌手Oliver Ma無罪 官:難信納警證供
港菲混血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2021 年 5 月在中環街頭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有行人圍觀,馬其後被控一項「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罪,裁判官屈麗雯周三( 3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控方證人警員證供有不確定之處,未能道出圍觀人士與被告之間的距離,只能模糊地形容距離很近。他在盤問下又承認不記得是否有人拍掌等,其證供缺乏細節,法庭難以信納其觀察,故裁定馬罪名不成立。

馬在庭外指,案件纏繞兩年,本已作最壞打算,對於最終獲判無罪感到高興。被問到日後會否再唱《願榮光》一曲,他指現階段應該不會,但慶幸自己曾有機會演唱這首歌。

馬:只是行使個人權利便被捕

馬獲裁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感謝律師團隊的協助,以及支持者的鼓勵。他表示本已作最壞打算,又指案件已纏繞兩年,重申自己只是行使個人權利便被捕。

被問到日後會否再演唱《願榮光》一曲,他指「現階段應該不會,但慶幸自己曾有機會演唱這首歌,當我仍然有機會。」(At this time probably not , but it was really nice to have a chance to sing it before, when I still have a chance.) 他指希望公眾不只視他為唱《願榮光歸香港》的歌手,他亦會演唱不同歌曲。

官:難信納警員觀察

拘捕警員任浩恩曾供稱,接獲噪音投訴,按指示乘坐警車到附近,看到被告手持結他,連上擴音器,30 至 40 人在旁圍觀,聆聽被告持咪唱歌。任下車警告被告,要求停止演奏樂器、立即離開,又問他有否申請「在公眾街道或道路奏玩樂器許可證」,被告一概沒有理會。警方隨後拍片記錄現場情況。

裁判官裁決時指,片段可見現場有人圍著被告,但現場為公眾地方,人群可自由出入,關鍵在於警員的證供。但警員證供缺乏細節,法庭難以信納其觀察。例如警員稱到場時先留在車內觀察被告,至於警車與被告距離如何,控方沒有就此舉證。警員隨後形容距離時,其證供亦相對模糊。他在盤問下承認,警方拍攝的片段中不見該警車。裁判官相信警車並非停泊在旁邊。

官:警稱有人拍掌拍片 但盤問下動搖

裁判官續指,法庭對於警員證供是否可靠感到懷疑,警員憶述情況時常有不肯定之處。包括未能道出圍觀人士與被告之間的距離,只能模糊地形容距離很近,亦不記得是否有結他袋等。

警員在主問時指圍觀人士有拍掌及拍片,但他在盤問下承認沒有在證人供詞提及此細節。其證供在盤問下進一步動搖,當辯方指出當時根本沒有人拍掌時,警回答指不記得。

裁判官認為,被告未能在警方要求下提供許可證,雖然增加其可疑之處,但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被告曾因街頭唱《願榮光》3 度被控

被告馬賦馳(Oliver Ma),原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其後改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指他於 2021 年 5 月 21 日晚上 9 時 55 分,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違反 599G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 6 ( 1b ) 條。

翻查資料,馬賦馳曾因在街頭表演 3 度被控,包括於 2020 年 7 月在中環演唱《願榮光》後,被警員票控 2 項噪音煩擾罪,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稱警員和事主供詞矛盾、誇大其辭。

同年 8 月,馬在中環戲院里演唱《願榮光》期間,被警員要求搜身,及後將他鎖上手銬。警方指他未有戴口罩,曾向他發出口頭警告,並多次勸喻離開不果,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經審訊後裁定罪成,馬被罰款 3,500 元。

ESS410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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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湯家驊:《願榮光》背後意識危害國家 改詞或播純音樂均不能改變 籲勿聽勿哼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f%e5%93%bc

《願榮光》佔據 iTunes 商店十大所有排名 姜濤 Dummy 落榜
https://hk.news.yahoo.com/%E9%A1%98%E6%A...10364.html

[Image: 1a188610-0588-11ee-bf17-a087f27cd009]
《願榮光歸香港》

律政司周一(5 日)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 4 項與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相關的非法行為,包括傳播、轉載等,案件已排期下周一(12 日)下午 2 時半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就在政府入稟法院後不足 3 日,《Yahoo 新聞》今(8 日)凌晨發現《願榮光歸香港》已經佔據「iTunes 音樂」熱門歌曲排行榜前 10 位,姜濤新歌《Dummy》緊隨其後排 11 位。

事件未發生前,《Dummy》原本在熱門歌曲排行榜排名第 1,不過傳出政府入稟要求禁制後,大量民眾就到 iTunes 音樂商店爭相下載《願榮光》各個版本,到了昨日(7 日)中午,《願榮光》各版本已經佔據熱門歌曲排行榜前 8 位,《Dummy》排名跌到第 9;到了今日凌晨,《願榮光》已經佔據十大。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表示,關於伺服器設於海外影視平台,繼續保留歌曲會否違法,他指理論上禁制令沒有效力可超越司法管轄區,但如果本港有人從有關平台下載歌曲,就有機會違反法令。湯家驊並且建議,保留過相關歌曲的市民,日後把歌曲刪除會最安全。

[Image: e5682bb0-0586-11ee-baff-93511ca840ae]
《願榮光》各版本已經佔據排行榜十大。

[Image: 9f5023d0-0586-11ee-ae7f-c5442711dd3e]
iTunes 熱門歌曲排行榜排名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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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六旬翁街頭拉二胡否認無牌演奏 控方指《願榮光》具煽動性 被告質疑「政治迫害」
https://thewitnesshk.com/%e5%85%ad%e6%97...%e7%85%bd/
[Image: 2wulink.png]

退休男子街頭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 警方作供指歌曲具煽動性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4ba9...5%E6%80%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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