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2019, 01:37 AM
找換店問題 currency exchange shop, financial services
海關再拘找換店董事 涉最少六宗匯款詐騙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6.html
在深水埗及長沙灣擁有多間找換店的男董事,涉嫌過去數月內先後以各種理由,包括匯款被行家騙走、內地戶口被凍結等而未能辦妥委託,疑詐騙多名匯款的苦主;他上月被海關拘捕,昨日返回海關報到時再次被捕,海關指他涉及另一宗同類案件,涉嫌在匯款時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據悉,他最少涉及六宗案件,每宗匯款的金額介乎八千元至三十萬元不等,估計總金額多達百萬元。
指事主內地戶口被凍結 拒退款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找換店分別位於深水埗及長沙灣的兩間分店,涉嫌向顧客作出虛假聲稱,指會將款項匯到顧客指定的銀行帳戶,但其後未有提供相關服務。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拘捕一名四十七歲的找換店男董事,現正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據悉,被捕的男董事在過去數月最少涉及六宗案件,其中一個個案的事主彭小姐,於去年十月委託該找換店匯款三十萬元予內地的家姐,讓對方作首期購置物業,怎料,找換店聲稱其內地戶口被凍結,女苦主多次要求退款不果,遂向海關報案。
料有更多受害人 牌照暫遭吊銷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今年三月,經營菜檔的劉氏夫婦,在涉事找換店匯款廿一萬元予內地的批發商及自己的內地戶口,找換店聲稱被行家騙走匯款,未能辦妥委託,夫婦其後向海關舉報,海關展開調查後,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向該找換店發出書面通知,暫時吊銷其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並以涉嫌違反法例,拘捕該男董事。
最新一宗案件發生於海關向該找換店發出書面通知當日,即三月廿一日,事主林先生匯款四萬元到內地,但同樣未能辦妥,找換店其後表示會退還匯款,但林至前日仍未有收到退款,遂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求助,何將案轉介海關跟進。何啟明說,涉事找換店疑以相同手法連環詐騙,相信受害者不只六人,何本人已接獲五宗,包括彭小姐及劉氏夫婦個案,他呼籲事主向海關舉報。
提醒消費者光顧信譽良好商戶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法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政黨5年接61宗港人匯款求助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7.html
不少港人會經找換店匯款到內地,並因此麻煩多多。工聯會昨透露,過去五年共收到六十一宗港人求助個案,大部分都因為經本港找換店匯款到內地,致戶口遭凍結或款項被扣查,有個案一度被扣查逾年,亦有個案涉及的金額近百萬元人民幣,事件令求助人十分徬徨。工聯會促請港府修例,規定找換店不能提供匯款到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的服務,避免更多市民蒙受損失。
兩地法例未接軌 易誤墮法網
現時港人匯款到內地需遵守部分規定,如經銀行匯款,匯款上限每次八萬元、兩地戶口持有人必須相同,部分匯款更需等待審批。不少港人感麻煩,轉往限制較少的找換店匯款。然而,有關操作涉違反內地的《外匯管制條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本港執業律師劉嘉華昨解釋,香港法例容許本港找換店提供匯款服務,但內地法律卻列明,只接受合資格金融機構或指定銀行作匯款業務,由於兩地法例不接軌,相關人士便容易墮入法網。
港商無辜捲洗錢案 飽受煎熬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副總主任兼廣州中心主任邵建波指出,二○一三至一八年間,該會收到六十一宗求助個案。其中有在內地惠州設廠的港人,曾透過一間找換店匯款二十多萬元人民幣,用以支付工資及廠租,但他幫襯的找換店卻被內地公安指涉嫌洗黑錢,糾紛連累該名港人要應急的金額被扣查,其後事件更涉及法院層面,花近一年時間,該名港商才洗脫嫌疑,款項獲發還,但還要因此支付約四萬元人民幣作罰款。
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強調,本港找換店隨處可見,但市民大都不清楚找換店匯款運作,及匯款到內地有機會觸犯法例,促請港府修例,何建議當局禁止找換店提供匯款到有外匯管制國家的服務,另應該與內地配合,簡化兩地銀行匯款的制度,如調高匯款金額上限等。
海關再拘找換店董事 涉最少六宗匯款詐騙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6.html
在深水埗及長沙灣擁有多間找換店的男董事,涉嫌過去數月內先後以各種理由,包括匯款被行家騙走、內地戶口被凍結等而未能辦妥委託,疑詐騙多名匯款的苦主;他上月被海關拘捕,昨日返回海關報到時再次被捕,海關指他涉及另一宗同類案件,涉嫌在匯款時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據悉,他最少涉及六宗案件,每宗匯款的金額介乎八千元至三十萬元不等,估計總金額多達百萬元。
指事主內地戶口被凍結 拒退款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找換店分別位於深水埗及長沙灣的兩間分店,涉嫌向顧客作出虛假聲稱,指會將款項匯到顧客指定的銀行帳戶,但其後未有提供相關服務。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拘捕一名四十七歲的找換店男董事,現正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據悉,被捕的男董事在過去數月最少涉及六宗案件,其中一個個案的事主彭小姐,於去年十月委託該找換店匯款三十萬元予內地的家姐,讓對方作首期購置物業,怎料,找換店聲稱其內地戶口被凍結,女苦主多次要求退款不果,遂向海關報案。
料有更多受害人 牌照暫遭吊銷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今年三月,經營菜檔的劉氏夫婦,在涉事找換店匯款廿一萬元予內地的批發商及自己的內地戶口,找換店聲稱被行家騙走匯款,未能辦妥委託,夫婦其後向海關舉報,海關展開調查後,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向該找換店發出書面通知,暫時吊銷其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並以涉嫌違反法例,拘捕該男董事。
最新一宗案件發生於海關向該找換店發出書面通知當日,即三月廿一日,事主林先生匯款四萬元到內地,但同樣未能辦妥,找換店其後表示會退還匯款,但林至前日仍未有收到退款,遂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求助,何將案轉介海關跟進。何啟明說,涉事找換店疑以相同手法連環詐騙,相信受害者不只六人,何本人已接獲五宗,包括彭小姐及劉氏夫婦個案,他呼籲事主向海關舉報。
提醒消費者光顧信譽良好商戶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法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政黨5年接61宗港人匯款求助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_007.html
不少港人會經找換店匯款到內地,並因此麻煩多多。工聯會昨透露,過去五年共收到六十一宗港人求助個案,大部分都因為經本港找換店匯款到內地,致戶口遭凍結或款項被扣查,有個案一度被扣查逾年,亦有個案涉及的金額近百萬元人民幣,事件令求助人十分徬徨。工聯會促請港府修例,規定找換店不能提供匯款到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的服務,避免更多市民蒙受損失。
兩地法例未接軌 易誤墮法網
現時港人匯款到內地需遵守部分規定,如經銀行匯款,匯款上限每次八萬元、兩地戶口持有人必須相同,部分匯款更需等待審批。不少港人感麻煩,轉往限制較少的找換店匯款。然而,有關操作涉違反內地的《外匯管制條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本港執業律師劉嘉華昨解釋,香港法例容許本港找換店提供匯款服務,但內地法律卻列明,只接受合資格金融機構或指定銀行作匯款業務,由於兩地法例不接軌,相關人士便容易墮入法網。
港商無辜捲洗錢案 飽受煎熬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副總主任兼廣州中心主任邵建波指出,二○一三至一八年間,該會收到六十一宗求助個案。其中有在內地惠州設廠的港人,曾透過一間找換店匯款二十多萬元人民幣,用以支付工資及廠租,但他幫襯的找換店卻被內地公安指涉嫌洗黑錢,糾紛連累該名港人要應急的金額被扣查,其後事件更涉及法院層面,花近一年時間,該名港商才洗脫嫌疑,款項獲發還,但還要因此支付約四萬元人民幣作罰款。
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強調,本港找換店隨處可見,但市民大都不清楚找換店匯款運作,及匯款到內地有機會觸犯法例,促請港府修例,何建議當局禁止找換店提供匯款到有外匯管制國家的服務,另應該與內地配合,簡化兩地銀行匯款的制度,如調高匯款金額上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