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ad Rating:
  • 0 Vote(s) - 0 Average
  • 1
  • 2
  • 3
  • 4
  • 5
非法集資 illegal fund raising
#1
浙江非法集資主犯被判死緩

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趙婷芝因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存款,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至2008年12月,被告人趙婷芝以做玫琳凱化粧品生意、銀行轉貸生意和炒期貨可以獲得高額利潤為名,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上不特定人員騙取資金人民幣27610萬元,以本息名義歸還人民幣17136.62萬元,實際騙取人民幣10473.38萬元,用於支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高額利息、炒期貨虧損及購買別墅、住宅、轎車、首飾等高檔消費品等揮霍。

同案的被告人宋建武、周曼莉、馬益均、俞科峰以做生意等名義向社會公眾吸存人民幣,借給趙婷芝,造成存款人巨大損失。

法院最後判決,被告人趙婷芝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宋建武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曼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被告人馬益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俞科峰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新華社 )
.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613/4/illa.html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7-10-19 00:28 編輯 ]
Reply
#2
個人非法集資20萬究刑責
http://www.sinchew-i.com/node/191333?tid=213

[ 本帖最後由 大鹹濕 於 2012-1-20 12:46 編輯 ]
Reply
#3
非法集資 7.7億
億萬富姐維持死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6001392
Reply
#4
杏花樓違例高息集資 年息10厘吸客 總裁﹕不知須審批考慮撤回

利率超低,誰不想收取10厘高息?知名甜品店杏花樓近日在報章大賣廣告,聲稱市民只要投資60萬元,一年後,就連本帶利可取回66萬元,年息高達10厘,比銀行定期利率高逾60倍,並召開集資推介會,頻頻游說市民參加,至今相信有近200人出席了推介會;然而,本報偵查發現,這個「杏花樓分店集資計劃」並未獲證監會審批,涉嫌觸犯法例,而投資者其實只是向註冊資本僅1萬元的杏花樓母公司放貸,萬一母公司出事,投資者隨時血本無歸。

杏花樓管理層聲言,事前完全不知道這計劃需證監會批准,會即時與股東開會,考慮撤回計劃及退款。證監會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接近證監會消息人士指出,杏花樓的集資計劃屬於「集體投資計劃」,必須審批,如果沒有,即屬違法。

市民陳先生(化名)早前向本報報料,從報章廣告得知杏花樓召開集資推介會,並於7月中參加了推介會。他稱,當日抵不住推銷員的斟茶灌水及點心攻勢,簽署了文件參加20萬元集資計劃。但會後將合約給親友看,親友都表示回報出奇地高,相當危險,故他及後未有按時簽約及存錢,不過杏花樓亦無強迫他履約。

報章登廣告 以此證計劃「安全」

杏花樓近月舉行了約5次集資推介會,參與人數接近200,計劃集資2000萬元。本報記者上月底「放蛇」出席了其中一場推介會,會上杏花樓負責人推介20萬、40萬、60萬元的集資計劃,提供年回報率分別為6厘、8厘、10厘。杏花樓在會上派發臨時合約,簽約者即場要繳付1000元訂金,數天內再簽正式合約及存入投資金額。

會上杏花樓負責人屢以成功在中文報章刊登廣告來說服參與者,證明計劃「安全」,並表示﹕「刊登廣告前,報章編輯及法律顧問,問得我們很仔細,計劃是什麼來,無他的,他們是傳媒,若有什麼問題,要負責任嘛。」又稱杏花樓現任管理層中,有的曾在上市公司工作,「肯定」計劃無問題,而參加者的唯一風險是「杏花樓全線倒閉」,又不斷強調「要信他們」。

母公司註冊資本1萬元 出事難追款

記者翻查合約發現,投資者其實只是向杏花樓的母公司「小王子集團有限公司」放貸,小王子承諾半年後或一年後,連本帶利還給投資者,但小王子註冊資本僅1萬元,萬一出事,其股東頂多只承擔1萬元債務。另外,小王子大股東陳光寧向本報證實,小王子已於早前完成收購杏花樓控股權。

杏花樓總裁蔣凌輝上周接受本報訪問,被問及上述集資計劃有否向證監會申請時,承認未向證監會申請,但反問﹕「我們不是上市公司,怎會需向證監會申請呢?」記者詳細解釋相關法例後,蔣表現愕然,隨即說「必定會守法」,會考慮撤回計劃及退款,並聲稱暫時只得10多名市民參與集資計劃。

大律師﹕「集體投資」須證監審批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只要任何人邀請公眾將資金投入一門生意或資產,加上參加者無參與日常營運,而參加者可從生意取得回報,即是集體投資計劃,除非事前得到證監會批准,否則刊登廣告邀請市民投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他翻閱過杏花樓的廣告及投資合約,斷定這是「集體投資計劃」,必須申批,否則違法。

http://hk.news.yahoo.com/%E6%9D%8F%E8%8A...29257.html
Reply
#5
人行:P2P網貸或違規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finance/2...2_013.html

人民銀行昨發布一三年年報,重申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大力推動金融改革,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阿里金融放貸千五億

年報又對P2P網貸平台風險提出警示,指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業務活動經常突破現有的監管邊界,進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底線」。

內地互聯網金融發展一日千里,年報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全國範圍內活躍的P2P借貸平台已超過350家,累計交易額超過600億元(人民幣‧下同)。而非P2P的網絡小額貸款行業也在不斷發展,截至年底,阿里金融旗下三家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發放貸款已達1,500億元,累計客戶數超過65萬家,貸款餘額超過125億元。至於眾籌融資行業,目前屬於起步階段,全國約有21家相關的融資平台。

此外,金融機構創新型互聯網平台也在不斷發展,餘額寶等基於互聯網的基金銷售業務飛速發展,截至年底,「餘額寶」申購客戶規模突破4,303萬戶,累計申購金額4,294億元。
Reply
#6
個人非法集資20萬究刑責
http://news.sinchew.com.my/topic/node/191333?tid=213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根據解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將追究刑責。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150人以上的,將追究刑責。

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表示,在政府處置非法集資案件時,政府不會為這些公司造成參與者巨大損失而埋單,但是會最大限度的收繳非法集資公司的資金,在變現後返還給參與者。

2005年至2010年6月,中國的非法集資類案件超過1萬宗,涉案金額1000多億元,每年約以2000宗、集資額200億的規模快速增加。(香港明報)
Reply
#7
阿里騰訊被批不宜辦銀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3/18771953

騰訊(700)及阿里巴巴的民營銀行大計遭「撥冷水」,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張俊喜昨日出席論壇時點名批評阿里巴巴及騰訊「很不適合」經營民營銀行,或會步上南韓過度開放金融,而令經濟陷入困局的後塵。

社科院大潑冷水

張俊喜提到,「我們看這五家的背景,阿里巴巴、騰訊我個人覺得很不合適」,稱民營銀行不應被某一集團或行業利用,從而大規模舉債,或會引發腐敗問題,令金融系統崩潰。如其財政狀況受挫,很有可能會影響銀行業務的穩定,又引述南韓民營銀行開放作例子。

他認為,銀行與大企業牽連過度,且過度槓桿化,在經營上出現財務危機可能性非常大,強調銀企之間不能牽連過度。

他又稱,金融開放不等於投機過剩,大量銀行的湧現,或會破壞金融體制;另指民營銀行的門檻不能過低,否則可能像台灣一樣,民營銀行太多、競爭激烈令經營困難。

中銀監早前宣佈首批參與民營銀行試點籌備工作企業名單,當中包括阿里巴巴、騰訊、復星集團等。由騰訊、百業源牽頭申報的民營銀行正式定名為「前海銀行」,但具體規模暫未確定,騰訊將為大股東。

除了民營銀行大計,兩間企業早前發展互聯網金融,也遭人行突然「煞停」,擬限制網上轉賬單筆交易不超過1,000元人民幣,年累計則不能超過1萬元,又不點名指阿里及騰訊旗下的餘額寶及財付通等網上金融業務,屬於非法集資
Reply
#8
億萬富姐改判無期徒刑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8_007.html
Reply
#9
澳門夫婦涉非法吸金逾1600萬 珠海落網
http://www.the-sun.com.hk/cn/bkn/cnt/new...1_001.html
Reply
#10
廣州公司從事非法網絡借貸 捲走數億元資金
http://www.the-sun.com.hk/cn/bkn/cnt/new...1_001.html

廣州「天澤能源集團公司」(下稱天澤集團)涉從事非法P2P網絡借貸平台,導致資金鏈斷裂,數億元(人民幣.下同)資金失蹤,令不少投資者血本無歸。廣州警方昨日封鎖天澤集團位於廣州大道新達成廣場的出入口,拘捕近40名涉案男女。

廣州警方於昨日早上開始拘捕行動,警員進入廣州大道新達成廣場帶走近40名男女,部份人士雙手被膠帶索上,安排3輛大巴士押走涉案人士。另外行動中亦帶走一男一女,懷疑他們是集團在廣州的負責人。

由於消息來得突然,許多原本早上到天澤集團準備拿利息和獎品的長者不能進入公司,才發現懷疑受騙。現場有年長投資者聚集,他們都擔心自己受騙。一名72歲的李姓老婦稱去年底才投資5萬元,原本昨日來拿利息,但現場才知道自己可能血本無歸。

據天澤集團的網頁介紹,其總部設在廣州,注冊資金5001萬元,總資產有8億元。除研發新能源,天澤集團前年聲稱啟動中國養老事業,投資1200億元在養老項目。但據現場一些投資者透露,公司經常有營業代表針對長者,開出每半年獲取高達本金兩成的高息回報,數年來都可以定期收息,也因這樣投放的資金愈來愈多。
Reply


Forum Jump:


Users browsing this thread: 1 Gu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