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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庇護 Political asylum
#11
港區國安法:2港人持BNO抵英 被迫申請庇護
https://hk.on.cc/hk/bkn/cnt/aeanews/2020...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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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美諜戰|謊稱遭迫害換美政治庇護作諜 藏男雙親是黨員 兄弟屬解放軍
https://hk.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QMCWRBUFQ/
靠政庇拿綠卡 涉特工藏族警員 親屬多中共黨員軍人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186/4879504
紐約皇后區市警藏族警員白瑪達傑.昂旺(Baimadajie Angwang)因涉嫌擔任中國特工,21日被聯邦逮捕,從紐約市警優秀警員代表到間諜嫌犯,與他共事的警員說,「他以政治庇護獲得合法身分,卻一直與中國駐紐約領事館官員及中共黨員、軍人家屬們保持密切聯繫,落此下場都怪他『太高調』」。

昂旺生於中國西藏,從小學習普通話,他聲稱自己17歲和家人移民美國,但據起訴文件,實際上他是以自己的藏族人身分遭中共打壓為由,申請政治庇護,獲得美國身分。

2016年1月他加入紐約市警隊,是111分局目前少數擁有市警頒發的中文翻譯證書的警員,並以優秀警員形象代表身分,在去年4月參與紐約市警總局的預防入市盜竊中文宣傳片拍攝。

昂旺的父親是中共黨員,從中共解放軍退役;母親為退休的政府官員,也是中共黨員,兄弟也正在中共解放軍服役,昂旺一直與居住在中國的他們保持密切聯繫以及經濟往來。

熟悉昂旺的警員說,相信昂旺此次被捕與其家人身分有關,而且過去他行事也十分高調,「太多東西能引起人懷疑他和中國政府的關係」;還有警員認為,昂旺實際上不過是一名小警員,中國政府應該沒有刻意培養他成為間諜,相信是昂旺太過主動去「討好」,導致自己落到此下場。

根據起訴書,昂旺過去曾向中國親屬帳戶匯入共計15萬美元,也曾收到中國帳戶匯款約12萬元,他的罪名中包括電信詐騙;一名警員認為「這並不算什麼,也許不過是國內家人遇到難事,昂旺提供幫助罷了,只是對於這一點,美國文化比較難理解」。

紐約市警當「中國間諜」? 華人社區想不到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186/4879474

紐約市皇后區藏族警員昂旺因涉嫌為中國蒐集情報,監控流亡藏人而被聯邦調查局(FBI)逮捕,震驚社區。

一名住在昂旺服務的市警111分局轄區貝賽地區、認識昂旺的華人表示,「此消息讓我非常驚訝,我第一次見到昂旺時,他給我留下了非常親切友善的印象,過去幾年裡,看見他一直努力在警局和社區提升華人地位,是華人社區與警局間很好的橋梁」。

一名住在皇后區的藏人則對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說,他們對此一點也不驚訝。他說,「中共從不給藏人機會...(監視藏人)一定是中共的主意」。另一位受訪者則說,「在紐約和新澤西州住著成千上萬的藏人,他們從不惹事生非」。

也有華人擔心此事會產生寒蟬效應,他說,「平時在社區裡常見的人,你不知道他們可能正在為某政府提供情報,若真有這類情況,不知以後社區裡會不會敢講話的人越來越少」。

「國際聲援西藏運動」(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Tibet)發表聲明說,「這些指控表明,中國共產黨不僅在西藏尋求鎮壓異議人士,而且從美國開始,在世界上任何藏人可以自由表達意見的地方也如此」。

紐約市警總局局長希爾(Dermot Shea)表示,「根據聯邦起訴書中的指控,昂旺違反了他對這個國家、對軍隊、對警察部門的誓言。

但曾是市警總局首位亞裔副局長的莫虎表示,「起訴書裡缺乏實質內容,昂旺未給中國任何有價值的信息,此案基於SF-86C國家安全職位調查表上的虛假陳述,作為一名美國陸軍預備隊(USAR)上士,昂旺無法接觸到情報信息,作為111分局的社區事務官,他也無法接觸到警方情報和高階警官」。

紐約州參議員劉醇逸表示,已看到無數亞裔美國人被指控或被暗示為中國間諜,「昂旺在111分局任職期間盡心盡力服務,我會假設他是無辜的,除非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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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曾參與反修例示威2港青年 獲美國政治庇護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陳彥霖同學與胞姊參與反修例示威 獲美國政治庇護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0...2_001.html


港區國安法:美眾院外委會通過法案 促予在美港人臨時保護身份
https://hk.on.cc/hk/bkn/cnt/amenews/2020...2_001.html
美國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周四(1日)無異議通過「香港人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要求美國行政部門提供恐受迫害的在美港人臨時保護身份,並加速他們取得難民身份。
法案由民主黨籍眾議員馬利諾夫斯基(Tom Malinowski)領銜提出,他在6月30日曾提出同樣名稱的法案,在作出部分修改與簡化後,於上月29日重新提出新版法案。提案議員和美國國會尚未公布法案內容,但消息稱法案指出,美國行政部門應當依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認定由於香港特殊情況,致使港人無法安全返回香港;而抵達美國時曾具香港永久居留身分並為中國公民,且法案生效以來一段時間皆身處美國的人士,將符合申請「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取得該身份的人士將能合法留在美國,並得以取得工作許可。
此外,法案將有助特定港人加速難民身分申請,包括曾因參與和平示威被逮捕、起訴、拘留或判罪的港人;曾在支持香港抗爭公民社會組織中擔當「重要角色」之人士,例如組織管理人員、急救人員、媒體記者與協助遭捕示威者的法律人員等;以及他們的父母與子女。
法案亦列明,《港區國安法》致使特定港人面臨迫害威脅,美國政策透過提供「避風港」來支持他們;美方應鼓勵理念相近的國家,提供害怕遭迫害而逃離香港的港人類似庇護措施。
馬里諾夫斯基在委員會中表示,他們要傳達給北京的訊息非常簡單。他說:「若你持續壓迫香港人民,你只會流失這個特殊地方(香港)的財富、人才及能源給美國,而你的損失對美國來說將會是一大收穫。」
根據美國立法程序,法案接下來還須相繼在眾議院、參議院全院通過,才能遞交給總統簽署後生效。

美國公布難民接收計劃 香港首度納入特定分配類別
https://hk.on.cc/hk/bkn/cnt/amenews/2020...2_001.html

港人姊弟美國申請政治庇護 獲發正式批准信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1...2_001.html

港首納入美難民分配計劃 政界學者斥措施為暴徒撐腰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0...?refer=hn2

[ 本帖最後由 大金龍 於 2020-10-2 04: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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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加拿大向港示威夫婦批出庇護 成首批港人難民
https://www.singtaousa.com/home/424-%E5%...%E6%B0%91/

《環球郵報》指,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難民保護處於 9 月 1 日以書信形式,通知一對年約 30 歲的港人夫妻,部門認為他們屬於「公約難民」(Convention Refugee) ,並批出難民庇護。根據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定義,「公約難民」是指申請者因種族、宗教、政治迫害等恐懼,而無法返回原居地的人士。

據報道,該對夫妻分別為 33 歲男子及 30 歲女子,兩人於去年12月抵達加拿大。男子報稱自己積極參與香港示威活動,也是政黨成員。該名男子稱他與妻子去年曾出席多場反修例大規模示威衝突,並曾在示威衝突前線行動,以及為示威者操作一間倉庫和製作示威工具。

該男子聲稱,自己曾被無穿制服的懷疑內地官員扣留,也懷疑有香港警察派員跟蹤及搜查他的住所,但從未被檢控。他又聲稱離港前最後的日子,他出於恐懼而棲身在一所大廈地底的「洞穴」中。

該男子感激加拿大當局的決定,認為當地與香港人共享相同價值觀,且形容自己終不用再四處躲藏,可在安全地方居住。

當地有律師指,兩人相信是首批加拿大接納的香港難民,估計也有其他港人也同樣被接納。他認為加拿大當局做法,是對於香港司法制度的不信任。


有組織表示一名涉嫌暴動罪被捕中大女生獲德國政治庇護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19.htm
22歲中大女生被控暴動罪 獲德國批政治庇護 稱遭難民營職員性侵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7%E4%BE%B5
[Image: GZQBhsYUhPjhwNTnSOiooSOS_SqtGO3FZxdw2mcX...w1920r16_9]
據報涉暴動中大學生獲德國庇護 北京重申反對干涉內政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20.htm
協助港人到外地尋求庇護的組織「避風驛」表示,一名在本港涉嫌暴動罪被捕的中文大學女學生,獲德國批出政治庇護。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說,不掌握有關情況,重申中方立場是一貫、明確,反對外國在涉港問題上干涉中國內政。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10-20 08: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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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港警逮捕前學生動源3成員 另4人赴美領館尋庇護被拒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0409?chdtv

香港獨立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今晨前往美領事館尋求庇護未日遭國安處逮捕後,該組織又有2名成員何忻諾、陳渭賢被捕。港媒引述消息人士稱,另外還有4名「學生動源」成員於今日傍晚赴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皆未能成功入內。該組織臉書稱,被捕成員已有律師在場陪同錄製口供。

據《東網》報導,先前因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涉嫌在今年8月至今在網上社交平台發表有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及涉嫌洗黑錢罪,今天被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拘捕,目前扣留在中區警署。

報導說,前「學生動源」另2名成員何忻諾(17歲)及陳渭賢(16歲),今午分別到田心及屯門警署報到時亦被捕。消息稱,另有4名前學生動源成員今日傍晚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欲尋求庇護,惟未能成功入內。

報導表示,鍾翰林為3個臉書專頁的管理員,包括學生動源、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3個專頁都曾發布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訊息。其中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自8月起繼續發布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貼文。

鍾翰林原定今日應到警署報到,其管理的專頁於下午更新情況時稱,3名被捕扇 在警局內已有律師協助,並陪同他們錄製口供。

據了解,鍾翰林、何忻諾及陳渭賢早於今年7月29日,與另一名組織前成員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4人被扣查2日後獲准保釋,需每月報到和交出旅遊證件,限制他們由當日起計6個月內不得離開香港,為警方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限制各人出入境。

被捕4人涉嫌於同月在網上社交平台發表有關分裂國家,以及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警方調查顯示,有一自稱「創制獨立黨」的團體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

香港國安法大搜捕 美國會籲加速推動港人政治庇護
資助12港人偷渡台灣 9嫌曾砸錢百萬購置快艇
聲援12名「被送中」港人 台灣發起撐港遊行
文章來源:國安處拘前學生動源3成員 另有4人到美駐港領館尋庇護被拒入內
據瞭解,《香港國安法》7月1日實施後,香港警務處已成立國安處,負責相關執法工作。多個著名港獨組織如香港眾志、香港民族陣線、學生動源和香港獨立聯盟等紛紛宣佈解散。

對此,大陸官媒《人民日報》引述大陸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的話說,港獨主張者和組織即使在海外違反《香港國家法》,大陸官方仍可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全球通緝。


今年至少181名港人向5國家尋求庇護 宗數較近年急增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2...2_001.html

反修例風波爆發後,有逾萬人因涉及參與示威或網上起底等被捕,亦有不少港人向外國尋求庇護。有報道指今年至少有181名港人向澳洲、加拿大、英國、德國及新西蘭尋求庇護,人數創近年新高,遠較2019年的141人及2018年的62人大幅上升。

有報道指,在上述5個西方國家中,最多港人向澳洲尋求庇護,截至今年9月已有136名港人提出庇護申請,人數較2019年全年的116宗上升逾17%,亦較2018年的50宗大幅增加超過1.7倍。至於另一個較多港人尋求庇護的國家加拿大,截至今年6月有25名港人申請難民身份,遠較2019年的9宗及2018年的2宗大幅上升。

另外3個國家亦錄得升幅,例如早前推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移民計劃的英國,今年至少有14名港人提出庇護申請,較2019年的13人微升。而德國及新西蘭今年則分別錄得3宗及2宗港人庇護申請。

目前有多名政治人物正潛逃外地,包括曾經參與2016年旺角暴動、被控暴動罪而審訊期間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及成員李東昇,他們2人於2018年5月獲德國批准政治難民庇護。早前亦有消息傳出,1名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而流亡德國的中大女學生,其庇護申請亦於本月14日正式獲批,是自反修例示威以來首宗香港年輕示威者於德國成功申請政治庇護的案件。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27 09: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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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國際法規定 領館不能批予政治庇護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40.html

昨日有人疑嘗試進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最終未能入內,但令人關注此法是否可行。有律師表示,涉事地點是美駐港領事館,根據國際法,領事館不及大使館,不能提供外交保護,亦不可批出政治庇護。因此,即使有人進入領事館聲稱要申請庇護,該領事館亦不能提供政治庇護。

該律師續指,當然實際情況或因當時社會形勢,而有所不同,因始終涉及兩地的政治及法律。他又指:「其實入唔入到去,(領事館)都係一回事,嗰度係私人建築物,唔一定畀你入去。」該律師補充,以其了解,美國對不同國家及地區有不同政策,總體而言,若要申請美國庇護,申請者要親赴美國國土申請;一旦獲批,申請人可以難民身份合法留在美國,約五年後可入籍成為公民。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則指,根據香港法例第557章《領事關係條例》附表「在香港具有法律效力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31(1)條列明,「領館館舍於本條所規定之限度內不得侵犯」,故若有人進入領館,除非自行出來,否則港警是不能入內執法。但她舉例,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匿在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英國警方去年能進內拘捕,全因該大使館「邀請」英國警方入內。


前學生動源4人求庇護 美領館拒絕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39.html


獲德國難民身份反修例示威者稱香港司法敗壞出走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28.htm
一名香港反修例示威者獲得德國給予難民身分,成為反修例運動爆發以來首位獲得當地政治庇護的香港示威者,她說自己是對香港歸屬感最強的年輕世代,因為香港司法敗壞出走。

23歲事主接受台灣傳媒訪問時說,去年11月中被捕,被控暴動罪和違反「禁蒙面法」,在獲保釋後一星期內決定離開,坐飛機經台灣飛往德國。

她說,抵埗當天就直接到難民接待中心,稱最難適應是語言問題,但營內難民彼此體諒,關係融洽。她等了接近一年,到本月14日收到通知正式獲得難民身分。

她目前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寓,表示從小到大看香港的變化,也看到律師在中國受到的殘忍對待,對中國沒什麼好感。

特區政府上星期召見德國駐港總領事,抗議德國「假借名義收留罪犯」。外長王毅上月訪問柏林時也強調香港事務是內政,警告外國插手。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28 16: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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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楊逸朗受惠眾籌計劃 數百被捕港青匿台尋庇護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02.html

去年6月爆發反修例風波後,部分遭警方拘捕的參加者紛紛外逃。台灣媒體曾估計,持旅遊證件及以非法途徑到台灣的港青有數百人之多,當中不少人在當地申請居留或「政治庇護」,但台灣當局拒絕把他們視作難民,至今不少人仍屬滯留台灣一族。據了解,這批港人多為已被本港警方拘捕但尚未上庭或起訴的人士,當中包括涉嫌在去年6月26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的「香港民權抗爭」發言人楊逸朗,楊亦是「千個爸媽 台灣助學」計劃的其中一名受惠者。

自去年中 至少3批人離港
去年中起,港青便出現分批外逃現象,第1波是去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金鐘立法會大樓,其後更闖入大樓大肆破壞,甚至進入會議廳內塗污特區區徽。台灣傳媒報道,去年7月至少有30名曾參與衝擊立法會行動的示威者潛逃台灣,希望尋求政治庇護,以此逃避香港法律刑責;第2波則是去年11月,中文大學及理工大學爆發兩場大型警民衝突後,不少人亦悄悄離港;第3波則是今年國安法落實後,再有一批人離港。台灣雖是不少涉違法港青的匿藏地,但他們在當地卻無居民身份,找工作和生活亦諸多不便,不少人均仰賴反修例活動的團體及資金管道提供生活開支。

消息指,楊逸朗去年6月在港被捕後,翌日已拒絕保釋候查,其後更潛逃到台灣。「千個爸媽 台灣助學」計劃推出後,向在當地的港青提供支援,楊亦成為其中一員。其他潛逃台灣的個案,還有今年7月至少有兩批人成功偷渡到台灣,當時一度有消息指,其中5人在中途因燃油耗盡,漂流到台灣管轄的東沙群島,其後被陸委會扣留在高雄超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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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梁頌恆已赴美尋求政治庇護 宣布與家人斷絕關係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1...2_001.html

青年新政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因拖欠立法會93萬港元的已發放酬金、利息及訟費,早前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追討欠款,行管會今年8月入稟高院呈請要求頒令梁破產。司法機構原定已排期在本月2日開庭審訊這宗呈請,但押後至明年1月6日處理,隨即傳出梁於本月初已離港並身處美國的消息。有消息指,他將於明早(12日)在網上記者會上公開承認自己已離港,惟今晚(11日),由流亡海外港人發起的組織「避風驛」表示,梁已於11月30日已離開香港,抵達美國華盛頓尋求庇護,其後他亦在社交網站宣布,與香港的家人斷絕一切關係,並辭去青年新政的一切職務。
梁頌恆身在美國接受傳媒訪問時,指會尋求當地政治庇護,表明會繼續國際線游說工作,呼籲美國為香港青年提供「救生艇」和加大力度制裁香港。他解釋,在九月底出獄當日,有10多名便衣警員在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其後更不時在他的住所附近守候,甚至尾隨他在海怡商場購物,直至回家,故他有感被跟蹤,覺得自己是時候要離開。
在離開香港後,梁頌恆已與美國國會議員、高層官員會面,交流美國對華政策。他又指目前有3個工作方向,包括促使國際社會考慮,以金融政策著手,利用香港反制中國、為1997年以後出生的香港年青人提供庇護、以及參與由流亡港人發起的「影子議會」計劃。
梁頌恆2016年前曾參與立法會選舉,雖然成功勝出,但他和游蕙禎因宣誓風波,被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宣誓無效及取消2人議員資格,梁頌恆其後在同年11月在立法會大樓衝擊會議室,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高院上訴法庭早前駁回其上訴申請,他須入獄4周,並於9月底刑滿出獄。
行管會早前亦入稟向梁頌恆追討議員酬金欠款,惟他未有理會,法院於是直接判處行管會勝訴,下令梁須清還1個月立法會議員薪金9萬多港元及行管會預支給他的83萬多港元。因梁未有按判令還款,行管會決定呈請梁破產。
除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近日棄保潛逃外,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後,至少有18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的政治人物棄保潛逃,包括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及前成員李東昇、「12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被控2項暴動罪、本土民主前線的前成員李倩怡、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前「學生動源」成員劉康、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等。

【又一人流亡】避風驛接報已留美尋庇護 梁頌恆:與港家人斷絕關係、辭青年新政職務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5%8B%99/

流亡梁頌恆與美商討制裁中港 倡助97後出生港人申庇護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1...2_001.html
[Image: bkn-20201212103502047-1212_00822_001_04b...1212195939]
青年新政前議員梁頌恆現身處美國,計劃尋求政治庇護,他於今日(12日)的網上記者會上表示,希望在美國繼續推動香港民主運動,已與美國政府官員及國會議員會面,商討香港局勢及對中港的制裁措施等,又期望美國主動提供「救生艇計劃」予1997年後出生及無BNO護照的本港年輕人申請庇護,但他不評估會否因而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政府方面回應指,警方會依法追究有關人士。

由流亡海外港人發起的組織「避風驛」及梁頌恆昨日(11日)先後發聲明,指梁已於11月30日離開香港,抵達美國華盛頓尋求庇護,梁亦會辭去青年新政的職務。梁今日香港時間早上9時召開網上記者會,指自己自9月29日就在立法會內非法集結罪,服滿刑期出獄當日,即發現於收押所外有約10名便衣警員正「等候」他,並展開跟蹤,故他當晚並無回家。

梁又指,跟蹤行動一直持續至他離港,預計是警方派員到他住所附近守候,他迫不得已每周有2、3日離家短住,以免被人知道他長期逗留的地方。梁補充,有一次發現電話於一日內用盡6GB流動數據,懷疑被人入侵並監控手機活動。梁視一系列的跟蹤行動為不良信號,認為在港的安全受威脅,而決定赴美。他又指,抵達香港機場準備離港當天亦被可疑人物監視,有心理準備無法成功離港,惟最後沒有受阻撓。

梁頌恆表示,希望於美國繼續推動香港民主自由運動,而自己於美國有一個小規模團隊,協助聯絡工作,他自12月1日抵美以來,已與不同美國政府官員及國會議員會面,形容他們非常緊貼香港議題,得到的反應正面,指適時會公布曾與何人會面。梁補充,計劃與美國新任總統拜登團隊聯絡,期望於聖誕節前展開初步交流。

梁又指,希望推動多方面工作,希望美國政府微調對中港的制裁措施,讓中港為打壓民主自由付出應有的代價,認為可集中於對港實施金融制裁,迫使中國走回談判桌;亦期望美國針對1997年後出生、並無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提供「救生艇計劃」。被問及有否擔心被控以《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梁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並不會評估自己被控有關罪名的機會。

其後得悉梁已約見美國國土安全部副部長庫奇內力(Ken Cuccinelli),談及有關實施針對中港金融系統的制裁措施,以及收容港人的「救生艇計劃」。此外,梁亦已約見美國共和黨眾議員佩里(Scott Perry)討論《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香港人權狀況,並聯同其他聲稱被中央政府迫害的西藏、蒙古、維吾爾族等流亡人士,向美國國會議員進行游說工作。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等實施條文所列的任何行為,包括對香港或中國執行法律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或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等,均屬犯罪,強調警方會依法追究違反法例人士。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2-12 07: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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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鍾翰林成香港首名「分裂國家罪」被告 傳美國公民美領館求協助被拒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1832.html
[Image: 98641a00-cb60-4c22-983d-3142fdfc5a63.jpeg]

在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成為香港第一個被以「分裂國家罪」起訴的人,案件周四(29日)提堂,鍾翰林不准保釋、即時還押。有分析比較《港區國安法》與大陸的分別,指反分裂是《國安法》中第一重要的工作,本質都是「借外打內」,沒有大分別。另外鍾翰林被捕當日,亦有4名社運人士嘗試進入美國總領事館尋求協助,但被拒絕,當中一人更為美國公民。(文海欣/呂熙 報道)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一項分裂國家、兩項洗黑錢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案件周四(29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鍾翰林由警車押送至法院。鍾翰林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稱鍾翰林有極大機會重犯及有潛逃風險,反對其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認為被告曾不依期歸押、在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因此拒絕被告保釋申請,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

此前,鍾翰林周二(27日)早上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在領事館附近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據報其後再有4名社運人士嘗試進入領事館,但被拒絕。

協助他們的在英港人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回覆本台查詢並確認事件,表示其中一人為美國公民。

《美國之音》引述其中一名自稱王同學的尋求庇護者,表示自己在美國加州聖荷西出生,在香港長大,是美國公民。他們原本共六人打算周二早上8時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幫助,當中5人尋求政治庇護,他本人則以美國公民身份尋求美國政府的幫助。不過早上一人被國安拘捕,另一人退出行動,下午被國安帶走,其餘四人下午五時進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

報道引述王同學表示,領事館內負責公民事務的官員跟他了解情況。最後他得到的回應是「在保護我的方面,他們做不了甚麼。」而另外三人也被告知,得不到任何保護,只能留下電話保持聯繫,領事館最後下令讓他們離開。

王同學表示「有案在身」,在保釋期間被要求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因此無法離開香港,只能尋求非正常渠道,但因水路和陸路都被封了,因此「最有希望的是美國政府出面幫助美國公民回到美國。」而當日他本來要上庭接受裁決,但他沒有去。據了解,法庭因他缺席聆訊,已發出拘捕令。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謝漢偉(Harvey Sernovitz)回覆本台查詢,表示出於隱私考慮,無法評論與美國公民的交流(Due to privacy considerations, we cannot comment on our communications with U.S. citizens)。發言人又重申,尋求庇護只能在抵達美國之後提出(Asylum can only be requested upon arrival in the United States)。

就王同學指除了鍾翰林,仍有一人被國安帶走。本台向香港警方查詢有關事宜,警方回覆說,按目前手上資料,當天仍有一名17歲女子及一名21歲男子被捕,現已獲准保釋候查。記者翻查資料,該二人亦即前學生動源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即並無《美國之音》報道所指另一名被國安帶走人士的相關消息。

中國維權人士胡佳告訴本台,據他了解,過往成功進入美國駐外使領館並逃到美國的,只有1989年六四後逃到美國駐華大使館的前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副校長方勵之,以及2012年逃到美國駐華大使館的「赤腳律師」陳光誠。

陳光誠因反對中共強制墮胎的計劃生育政策,和家人長期被軟禁在山東臨沂東師古村。當年胡佳有份參與營救陳光誠的行動,他向本台透露,其實從2006年起,他和中國的維權人士就一直向美國駐華外交官,反映陳光誠在山東東師古村被軟禁的情況,以民間力量長期向外交官遊說及施壓,長達六年。因此當陳光誠在2012年從山東逃到北京後,他的個案由時任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上達至國務卿希拉里,再請示總統奧巴馬,進行兩國之間的高層談判。加上當時美中關係尚可,在天時地利人和之下,促成陳光誠及其家人離開中國,逃到美國。而目前的美中關係和香港抗爭者的情況,難以相提並論。

胡佳說:力量不足,就是在影響力、前期的鋪墊、外交、各方面的輿論,仍然無法和那個八九的時代以及陳光誠那種長期的、強大的反對墮胎力量(相比)。在中美關係如此衝突的情況下,美國有很多的事情,要忙於大選,要忙於處理國內的新冠病毒肺炎。那幾位香港手足所尋求的幫助,能不能把這個動議放到國務卿的辦公桌上,我都表示沒有太大信心。

不過,對於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被指拒絕美國公民的求助,胡佳表示遺憾及困惑,認為做法有欠妥當,認為即使對方旅遊證件被扣起,領事館也有方法核查自己國民的身份,並盡力提供協助。

胡佳說:如果真的是美國公民的話,我覺得美國駐港領事館的做法有點簡單,我不能叫粗暴,反正就是有點流於簡單和武斷了。你應該給他一個核實身份的時間,並給他提供針對美國公民的領事保護。這個領事保護並不一定拿我的外交居所來庇護你,但其他方面也應該是有的。這個方面,美國在跟中國共產黨打交道時,並不缺乏這種經驗。

他表示,美國公民在香港被拘捕,駐港領事館的官員有義務主動接觸對方並提供協助,確保美國公民的權利得到保障,並在公民權利被侵犯時向港府交涉。他呼籲社會輿論繼續關注事件,期望美國外交機關重新研判情況。

就鍾翰林的案件,今次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第一次以分裂國家罪進行起訴。熟悉中國政治的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本台表示,在《國安法》中,反分裂是第一重要的工作。以中國文化來說,是指內部力量顛覆政權,中共認為是最難處理,因為「堡壘最易被打破」。

劉銳紹說:如果動用到這樣的罪名,就是預視有關方面好認真及希望有一個有利於官方的結果,才用這樣的檢控。客觀效果出現的,就是令到大家在未來的行動會否有更多制約呢?這些就是連鎖效應。

劉銳紹續指,整體《港區國安法》本質都是「借外打內」,與大陸的《國安法》沒有太大分別,大陸眼中「政權安全等於國家安全」。不過香港解說方面,則沒有強調政權安全,免被認為借法律維護黨利益。而條文上,雖然香港刑期起點為三年,國內相對較重更有死刑,但劉銳紹指實際執行上都是寧左勿右,只要認為該人對國家安全有危險時,同樣可令其「永不超生」。

劉銳紹說:大家可能有一個錯覺就是在香港鬆動些,但必須要看過去的經驗,就是共產黨說「針對一小撮,而非打擊一大部份」,但結果往往就是針對一小撮時,客觀效果就是擴大化,實質上打擊一大片。這個亦是他要達到噤若寒蟬、自我收縮的寒蟬效應效果。

據了解,鍾翰林所面對的控罪均與「學生動源」、「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3個facebook專頁的發布內容有關,他被指是上述專頁的管理員。其中,「學生動源美國分部」被指在《港區國安法》落實後仍發布港獨言論等。

控罪指,他涉嫌在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20條。

至於洗黑錢方面,據悉控方指「學生動源」曾發起網上眾籌,並聲言只接受提倡港獨人士的捐款,終發現有約56萬元款項存入鍾翰林個人户口。

控罪指他涉及在2018年1月至20年7月期間,使用個人名義持有的PayPal及匯豐銀行戶口,處理合共近70萬港元,而該些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因而被控洗黑錢罪。

就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控罪指他在2018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

鍾翰林及另外兩名前學生動源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同樣於周二(27日)被捕,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其餘兩人獲准保釋。何忻諾周四亦有出庭旁聽。

就《港區國安法》中分裂國家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周四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香港當局以《國安法》逮捕鍾翰林等3名學生民主社運人士,並要求立即釋放仍被扣留的學生。

蓬佩奧說,由北京控制的港府繼續打壓異見、壓抑民意,及利用執法來達到政治目的。

聲明說,中國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的諾言。中共與其香港的代理人正扼殺香港的自治和香港人民的自由。美国与香港人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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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美國國會聽證會討論香港情況 羅冠聰盼給予港人庇護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217.htm

美國國會參議院一個委員會,舉行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聽證會,討論給予港人難民的資格以及國安法實行後的情況。

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透過視像作供,他批評國安法限制港人的自由,包括言論及示威的自由,在社會造成廣泛恐慌,持續惡化的社會局面,迫使更多政治人物及年輕人離開香港,他呼籲美國給予更多港人庇護。

香港民主委員會行政總監朱牧民,亦有出席聽證會,他表示,香港曾經是流亡內地民運人士的避風港,促請美國接收更多港人,當中以反修例示威中被捕的過萬名港人,是最需要美國透過難民政策協助的人士。


羅冠聰涉觸犯港區國安法被通緝 英國申請政治庇護
http://news.tvb.com/local/5fe0aa7934b031...7%E8%AD%B7

正被警方通緝、身處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在當地申請政治庇護。

羅冠聰在社交網站表示,自己涉及觸犯《港區國安法》被通緝,令他無法重回香港,而日後若要續領特區護照,就要進入中國大使館辦理手續,與「自動送中」無異,若再不行動,就只能成為一個沒有護照或身份的人,在掙扎後決定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

他指自己和其他申請者一樣,都要經過嚴謹、高門檻的政治庇護審批。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0-12-21 08: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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