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2022, 05:17 PM
涉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前「賢學思政」4成員認罪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D%E7%BD%AA
「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去年9月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4人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還押至9月24日求情。案情指4人於前年10月到去年6月,先後共7次擺放街站,聲援12港人和判監示威者,邀請市民參與抗爭,揭竿起義,直至重光為止,又帶領群眾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煽動大眾秉持信念,在心態上裝備自己武裝自己。
案情指,賢學思政前年5月成立,王逸戰擔任召集人,陳枳森擔任秘書長、黃沅琳和朱慧盈擔任發言人。4名被告於前年10月28日、11月1日、12月23日、去年1月31日、2月21日、2月28日及6月16日,先後共7次分別在沙田港鐵站外、屯門商場外、旺角東行人天橋、銅鑼灣港鐵站外及旺角西洋菜南街設置街站,每次為時約1至2小時。4名被告均曾在街站發言,聲援12港人和判監示威者,邀請市民參與抗爭,揭竿起義,推翻當權者,繼承判監示威者未竟之志,直至重光為止,又指和勇不分,要建立香港民族,帶領群眾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煽動大眾秉持和實踐信念,在心態上裝備自己武裝自己。4人又曾提出要反抗疫情防控措施,呼籲市民不要安裝安心出行,出入處所時使用虛假資訊,亦提到會開辦讀書班和拳擊班。警方去年9月20日到賢學思政於葵涌的一個單位,搜出揚聲器、單張、旗幟及紙牌,先後拘捕王逸戰、陳枳森和朱慧盈,黃沅琳及後自首。
4名被告依次為20歲王逸戰、20歲陳枳森、18歲朱慧盈及19歲黃沅琳,承認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保安局嚴厲譴責「香港議會」涉顛覆國家政權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803.htm
保安局發言人嚴厲譴責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等人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條,警方定必會依法追究,將有關人士緝捕歸案。
保安局呼籲市民要與任何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以及他們組織的非法活動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 本帖最後由 Dr.Fat 於 2022-8-3 01:41 編輯 ]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D%E7%BD%AA
「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去年9月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4人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還押至9月24日求情。案情指4人於前年10月到去年6月,先後共7次擺放街站,聲援12港人和判監示威者,邀請市民參與抗爭,揭竿起義,直至重光為止,又帶領群眾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煽動大眾秉持信念,在心態上裝備自己武裝自己。
案情指,賢學思政前年5月成立,王逸戰擔任召集人,陳枳森擔任秘書長、黃沅琳和朱慧盈擔任發言人。4名被告於前年10月28日、11月1日、12月23日、去年1月31日、2月21日、2月28日及6月16日,先後共7次分別在沙田港鐵站外、屯門商場外、旺角東行人天橋、銅鑼灣港鐵站外及旺角西洋菜南街設置街站,每次為時約1至2小時。4名被告均曾在街站發言,聲援12港人和判監示威者,邀請市民參與抗爭,揭竿起義,推翻當權者,繼承判監示威者未竟之志,直至重光為止,又指和勇不分,要建立香港民族,帶領群眾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煽動大眾秉持和實踐信念,在心態上裝備自己武裝自己。4人又曾提出要反抗疫情防控措施,呼籲市民不要安裝安心出行,出入處所時使用虛假資訊,亦提到會開辦讀書班和拳擊班。警方去年9月20日到賢學思政於葵涌的一個單位,搜出揚聲器、單張、旗幟及紙牌,先後拘捕王逸戰、陳枳森和朱慧盈,黃沅琳及後自首。
4名被告依次為20歲王逸戰、20歲陳枳森、18歲朱慧盈及19歲黃沅琳,承認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保安局嚴厲譴責「香港議會」涉顛覆國家政權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803.htm
保安局發言人嚴厲譴責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等人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條,警方定必會依法追究,將有關人士緝捕歸案。
保安局呼籲市民要與任何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以及他們組織的非法活動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 本帖最後由 Dr.Fat 於 2022-8-3 01:4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