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2016, 02:06 PM
陳家強:眾籌受證券條例規管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7/19507573
金融科技(Fintech)帶起股權眾籌、個人對個人(P2P)貸款等新興集資方式,惟牽涉法規灰色地帶,財庫局局長陳家強昨首次闡明,《證券及期貨條例》適用於新營運模式,沒有大規模修例需要。
由於P2P及眾籌模式未有先例可循,或跌入集體投資計劃,需要向證監會領牌或申請認可,惟現時未有相關牌照,亦未有法例可依,被業界批為法規灰色地帶。陳家強表示,現時監管和規例同樣適用於新營運模式,例如P2P貸款及股權眾籌,牽涉向公眾作出購買證券要約,只要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規定申請牌照即可。
或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
他解釋,未來只會在現有法規框架下調整,「大改法例耗費時間,而且唔見市場對P2P貸款好大需求,就唔需要特登改例。」陳家強解釋,較快捷修例方法,是僅容許專業投資者參與,而現時專業投資者普遍指資產達800萬元以上人士。
惟一旦實施,是否意味P2P平台嚴禁散戶?陳家強不作評論。他又指內地P2P貸款公司「e租寶」早前爆煲,可見散戶投資者參與風險高,認為「必須要保障投資者」,會後財庫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解釋,內地衍生P2P,與當地金融中介效率低有關。金融科技督導小組昨發表首份報告後將告解散,未來由金管局、證監會、保監處牽頭成立的金融科技專用平台,向業界釐清法規。
被控非法集資炒樓 牙醫脫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3/19583007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6-4-23 16:16 編輯 ]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7/19507573
金融科技(Fintech)帶起股權眾籌、個人對個人(P2P)貸款等新興集資方式,惟牽涉法規灰色地帶,財庫局局長陳家強昨首次闡明,《證券及期貨條例》適用於新營運模式,沒有大規模修例需要。
由於P2P及眾籌模式未有先例可循,或跌入集體投資計劃,需要向證監會領牌或申請認可,惟現時未有相關牌照,亦未有法例可依,被業界批為法規灰色地帶。陳家強表示,現時監管和規例同樣適用於新營運模式,例如P2P貸款及股權眾籌,牽涉向公眾作出購買證券要約,只要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規定申請牌照即可。
或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
他解釋,未來只會在現有法規框架下調整,「大改法例耗費時間,而且唔見市場對P2P貸款好大需求,就唔需要特登改例。」陳家強解釋,較快捷修例方法,是僅容許專業投資者參與,而現時專業投資者普遍指資產達800萬元以上人士。
惟一旦實施,是否意味P2P平台嚴禁散戶?陳家強不作評論。他又指內地P2P貸款公司「e租寶」早前爆煲,可見散戶投資者參與風險高,認為「必須要保障投資者」,會後財庫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解釋,內地衍生P2P,與當地金融中介效率低有關。金融科技督導小組昨發表首份報告後將告解散,未來由金管局、證監會、保監處牽頭成立的金融科技專用平台,向業界釐清法規。
被控非法集資炒樓 牙醫脫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3/19583007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6-4-23 16:16 編輯 ]